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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利进取(150120)

鼎利进取: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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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 鼎利 分级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东 吴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 二 〇 一 六 年 三 月 二 十 六 日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4 页


§1 重 要 提 示 及 目 录 1.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年度 报告 已经三 分 之 二 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复核 了本报告 中的财 务指 标、净 值表 现、利 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 报告等 内容 ,保证 复 核 内 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过 往业 绩 并不 代表 其 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投 资者 在 作出 投资 决 策前 应仔 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 2015 年01 月0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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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基金简称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 场内简称 东吴鼎利 基金主代码 165807 交易代码 1658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3 年内,鼎利 A 每满 6 个月开放一 次 , 接 受 申 购 、 赎 回 , 第 六 个 开 放 日 只 接 受 赎 回 , 不 接受申购;鼎利 B 封闭 运作并上市交易。鼎利 A 和鼎 利 B 的基金 资产合并运作。 基 金 分 级 运 作 周 期 届 满 后 , 本 基 金 转 型 为 上 市 开 放 式 基金(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4 月25 日 基金管理人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64,220,529.79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 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3-06-25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鼎利优先 鼎利进取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 简称: 鼎利优先 鼎利进取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65808 15012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39,803,809.70 份 424,416,720.09 份


2.2 基 金 产 品 说明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 通过对债券组合久期、 期限结构、 债 券品种的主动式管理,力争提供稳健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纯债基金, 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 通过对 债券组合 久期、期限结构、债券品种的主动式管理,力争提供稳健的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 股票型 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鼎利优先 鼎利进取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鼎利 A 份额 将表现出低风险、 低 收 益 的 明 显 特 征 , 其 预 期 收 益 和 预 期 风 险 要 低 于 普 通 的 债 券型基金份额。 鼎利 B 份额 则表现出高风险、 高收益的显 著特征, 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高于普 通的债券型基金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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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 金 管 理 人和 基 金 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徐军 汤嵩彥 联系电话 021-50509888-8308 95559 电子邮箱 xuj@scfund.com.cn tangsy@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1-50509666/400-821-0588 95559 传真 021-50509888-8211 021-62701216 2.4 信 息 披 露 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www.sc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办公处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及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3.1 主要会 计 数据 和 财 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4 月25 日( 基 金合同生效 日)-2013 年12 月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83,771,336.57 29,268,601.14 24,596,297.18 本期利润 90,611,173.43 61,056,024.65 -8,513,327.5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426 0.0816 -0.008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0.00% 8.58% -1.75%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965 0.0736 -0.011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66,920,862.60 737,483,930.46 746,151,040.1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21 1.033 0.970 注:1 、 本期 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 、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例如基金的认购、 申购、 赎回费 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4 页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8.36% 0.64% 1.81% 0.08% 6.55% 0.56% 过去六个月 12.02% 0.45% 2.95% 0.07% 9.07% 0.38% 过去一年 20.00% 0.36% 4.19% 0.08% 15.81% 0.28%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8.03% 0.25% 5.74% 0.10% 22.29% 0.15% 注: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 综合全价指数。 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份 额 累 计净 值 增 长 率变 动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注:1 、东吴 鼎利分级基金于 2013 年4 月25 日成 立。 2 、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综 合全价指数。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4 页


3.2.3


自 基 金 合同 生 效 以 来基 金 每 年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注:本基金于 2013 年 4 月 25 日成立 ,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 折算。 3.3 其他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其他指标 报告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鼎利优先与鼎利进取基金份额配比 0.09378474:1 期末鼎利优先份额参考净值 1.005 期末鼎利优先份额累计参考净值 1.005 期末鼎利进取份额参 考净值 1.241 期末鼎利进取份额累计参考净值 1.241 鼎利优先的预计年收益率 0.0290 注:鼎利优先约定年收益率=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0.7+6 个月 Sh ibor × 0.5 。 3.4 过 去 三 年 基金 的 利 润 分配 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4 页


§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基 金 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其 管 理 基金 的 经 验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 】82 号批准 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 于 2004 年9 月正 式成立,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公司股东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占 70% 股份) 、 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占 30% 股份) 。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包 括 基 金 募 集 、 基 金 销 售 、 资 产 管 理 、 中 国 证 监 会 许 可 的 其 他 业 务 。 自 2005 年发行 第一 支基金 以来 ,公司 逐渐 形成了 高中 低风险 结合 的完善 产品 线,并 走出 了一条 独 具 特 色 的 新 兴产 业投 资 产品 线。 公 司经 过十 多 年的 发展 , 资产 管理 规 模 超 400 亿 元, 发行 公 募产品 20 只, 专户产品 20 只, 子公 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24 个。 公司 一直坚持建立现代财富管理机构, 促 进公募、 专户和专项三项业务齐头并进的发展战略方向, 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目标, 加大创新 力度 , 促进公司业务的多元化发展。 东吴基金拥有一支经验丰富而又充满活力的专业团队, 平均年龄 33 岁, 其中一半以上员工具 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 5 年以上 基金、证券从业经历的占 70% ,公 司高管和主要投资管理人员 的平均金融从业年限为 10 年,具有丰 富的实践操作经验和管理经验。 作 为 传统 吴文 化 与前 沿经 济 理念 的有 机 结合 ,东 吴 基金 崇尚 “ 以人 为本 , 以市 场为 导向,以 客户为中心,以价值创造为根本出发点”的经营理念; 遵循 “诚而有信、稳而又健、和而有铮、 勤而又 专、 有容乃 大 ” 的企业 格言 ;树立 了 “ 做价值 的创 造者、 市场 的创新 者和 行业的 思 想 者 ” 的远大 理想 ,创造 性地 树立公 司独 特的文 化体 系, 在 众多 基金管 理公 司中树 立自 己鲜明 的 企 业 形 象。 2015 年, 公 司顺应东吴证券互联网财富管理战略, 以财富管理多元化、 业务拓展平台化、 营 销服务 网络 化、运 营管 理规范 化为 抓手, 认真 部署、 合理 统筹各 项工 作,推 动东 吴基金 转 型 创 新 上新台 阶, 整体经 营情 况实现 较好 的发展 势头 ,公司 营业 收入与 利润 总额连 续三 年创了 新 高 。 目 前公司 各项 产品线 日 臻 完善, 现代 财富管 理公 司初现 雏形 :公司 公募 、专户 、专 项三业 并 举 , 产 品线覆 盖股 票、债 券、 平台融 资类 资管计 划等 多个领 域; 投资范 围横 跨一级 市场 、一级 半 市 场 、 二级市 场; 服务客 户既 包括投 资理 财领域 也包 括政府 、企 业等实 体经 济领域 。由 此公司 业 务 结 构 也日趋 多元 化,成 功向 现代财 富管 理公司 不断 迈进。 下一 步,公 司将 秉承“ 三满 意一放 心 ” 的 经 营理念 ,继 续以市 场为 导向、 以客 户为中 心, 强化服 务意 识,拓 展发 展空间 ,全 面提高 公 司 的 核 心竞争力,谱写向现代财富管理公司转型的新篇章。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4 页


4.1.2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及 基金 经 理 助 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 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杨庆定 本基金 基金经 理、 基金 投资总 部总经 理 2013 年 6 月 25 日 - 10 年 博士, 上海交通 大学管理学专 业毕业。 历任 大 公国际资信评 估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 研究员与结构 融资部总经理、 上海证券有限 公司高级经理、 太平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高级 投资经理;2007 年 7 月至 2010 年6 月期间任东 吴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研究员、 基金经理助理; 2013 年4 月 再次 加入东吴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现担任公司基 金投资总部总 经理,其中自 2013 年 6 月 25 日起担任东吴 鼎利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自 2014 年5 月9 日 起担任东吴中 证可转换债券 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 2014 年 6 月 28 日起 担任东吴优信 稳健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自 2015 年 8 月 19 日起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4 页


担任东吴配置 优化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陈晨 本基金 基金经 理 2015 年6 月8 日 - 4.5 年 硕士,2011 年 6 月获厦门大学 硕士学位。2011 年 6 月至 2013 年2 月就职于华 泰 (联合) 证券 研究所任固定 收益研究员, 自 2013 年3 月 起加 入东吴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一 直从事债券投 资研究工作, 曾 任固定收益部 研究员、 基金经 理助理, 现任东 吴鼎利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注:1 、此处 的任职日期为公司对外公告之日;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规 定及其 他有 关法律 规定 ,本着 诚实 信用、 勤勉 尽责的 原则 管理和 运用 基金资 产, 为基金 持 有 人 谋 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公 平交 易 情 况 的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和 控 制 方法 本报告期内, 公司根据证监会 2011 年 发布的 《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 的具体 要求 ,持续 完善 了公司 投资 交易业 务流 程和公 平交 易制度 。制 度和流 程覆 盖了境 内 上 市 股 票、债 券的 一级市 场申 购、二 级市 场交易 等投 资 管理 活动 ,包括 授权 、研究 分析 、投资 决 策 、 交 易执行 、业 绩评估 等投 资管理 活动 相关的 各个 环节。 同时 ,公司 合理 的设置 各类 资产管 理 业 务 之 间以及 各类 资产管 理业 务内部 的组 织结构 ,在 保证各 投资 组合投 资决 策相对 独立 性的同 时 , 确 保 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4 页


4.3.2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投资决策内部控制:1 、 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保持相对独立性的同时, 在获 得投资信息、 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2 、 公司 研究策划部的研究工作实行 信息化管理, 研究成果在统一的信息平台发布, 对所有 产品组合经理开放;3 、 坚持信息保密, 禁 止在除 统一 信息平 台外 的其他 渠道 发布研 究报 告,禁 止在 研究报 告发 布之前 通过 任何渠 道 泄 露 研 究成果 信息 。同时 ,公 司还建 立了 严格的 投资 交易行 为监 控制度 ,对 投资交 易行 为进行 事 前 、 事 中和事后的全程监控,保证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和实现。 本 报 告期 内, 公 司严 格遵 守 法律 法规 关 于公 平交 易 的相 关规 定 ,对 公司 旗 下所 有投 资组合之 间的整 体收 益率差 异、 分投资 类别 (股票 、债 券)的 收益 率差异 进行 了分析 ,并 采集了 连 续 四 个 季 度期 间内、 不同 时间窗 下( 如日内 、3 日内、5 日 内)同 向交 易的样 本, 对其进行 95% 置信区 间下的 假设 检验分 析, 同时结 合组 合互相 之间 的输送 金额 总额、 贡献 度等因 素综 合判断 是 否 存 在 不公平交易、利益输送的可能。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4.3.3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的 投 资 策 略和 业 绩 表 现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2015 年经济 基本面仍处弱势, 全年 GDP 增速 6.9% ,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由 14% 左右回落至 10% , 房地产 开发 投资增 速已 接近零 增长 ,进出 口持 续负增 并呈 现衰退 式贸 易顺差 ,工 业生产 增 速 位 于 5%-6% 左右低 位水平。 通胀方面,CPI 同比增速在 1.5%左右徘徊 ,PPI 保持通 缩态势。 供给侧改 革 思路明确, 但实际改革进程仍面临诸多不确定性。 货币政策方面,2 季 度以来货币政策维持宽松, 多次降准、 定向降准及降息, 8 月 11 日央行调整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定价机制后全球金融市场波动, 进入 12 月人 民币汇率持续温和贬值,美联储加息落地后贬值步伐 有所放缓。 货 币 市场 来看 , 年初 资金 价 格偏 高,2 季度 央行 实 施降 准后 资 金供 给得 到 补充 ,下 半年流动 性维持 宽松 。债券 市场 来看, 年初 由于对 供给 压力及 “保 增长 ” 力度 的担忧 ,以 及权益 市 场 走 强 对资金 的分 流,债 券收 益率大 幅波 动 上行 ;2 季度地 方政 府债务 置换 预期及 权益 市场仍 强 的 影 响 下,虽 然基 本面疲 弱, 长久期 利率 债却仅 表现 为区间 波动 ,但信 用债 在宽松 资金 面及稳 增 长 预 期 下收益 率大 幅下行 ;3 季度权 益市 场大幅 调整 使得相 关的 类固定 收益 资产快 速消 失,强 大 的 配 置 需求推动信用债收益率创 2011 年以 来新低, 中长利率债也明显下行;4 季度在阶段性调整 后, 配 置 需 求又 不断 压 低利 率债 收 益率 并形 成 对信 用债 的 带动 。全 年 来看 ,10 年 期国 债收 益 率 由 3.6%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4 页


降至 2.85% ,2015 年仍是 债券牛市。 2015 年本基 金维持较高债券仓位,4 季度收益率快速下行后进行了减仓操作。上 半年根据对 权益市 场的 判断小 仓位 参与转 债二 级市场 ,并 适度参 与转 债一级 市场 申购。 整体 来看, 全 年 实 现 了较好收益。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221 元 ,累计净值为 1.270 元 ;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 长率为 20.00%,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4.19% 。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要 展 望 展望 2016 年 , 实体层面的产能过剩与金融层面的债务杠杆是难解之题, 经济局部亮点可能增 加,但 宏观 经济整 体仍 难走出 疲弱 ,央行 货币 政策大 概率 维持宽 松。 在供给 侧改 革过程 中 仍 有 对 需求端 保持 平稳的 诉 求 ,若经 济若 出现明 显走 弱,系 列托 底政策 也将 出现。 宏观 经济下 行 对 行 业 与微观企业的负面影响还将持续,信用风险及其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增加。 债 券 市场 面临 的 基本 面环 境 仍偏 利好 , 但供 给侧 改 革大 背景 、 托底 政策 的 祭出 步伐 等因素对 债券市 场有 较大干 扰影 响。同 时, 目前收 益率 绝对水 平、 期限利 差及 中高评 级品 种的信 用 利 差 均 已偏低 ,市 场难免 出现 阶段性 震荡 ,收益 率持 续下行 需要 新的边 际因 素推动 。操 作策略 方 面 , 我 们将保 持适 度久期 和仓 位,增 强一 定的灵 活性 ,更加 严格 把控信 用风 险和流 动性 风险, 以 提 高 收 益水平。 4.6 管 理 人 内 部有 关 本 基 金的 监 察 稽 核工 作 情 况 本 报 告期 内, 本 基金 管理 人 坚持 从规 范 运作 、防 范 风险 、保 障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 利益 的角度出 发,着 力探 索新形 势下 的内部 风险 控制体 系, 完善内 幕交 易防控 机制 ,确保 各项 法规和 制 度 的 落 实,保证基金合同得到严格履行。 同 时 ,强 化对 基 金投 资运 作 和公 司经 营 管理 的合 规 性监 察, 采 取实 时监 控 、定 期检 查、专项 稽核等 方式 ,及时 发现 情况, 提出 改进建 议并 跟踪改 进落 实情况 ,推 动内部 控制 机制的 完 善 与 优 化。发 现违 规隐患 及时 与有关 业务 人员沟 通并 向管理 层报 告,定 期向 公司董 事、 总经理 和 监 管 部 门出具相关报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重点开展的工作包 括: (1 ) 优化风险控制模式, 完善风控系统建设。 本基金管理人除了做好日常风控以外, 持续升 级系统 功能 ,完善 和改 进各类 风控 阀值, 使公 司风控 能力 不断加 强, 风控水 平持 续提高 , 为 公 司 快速发展创新业务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撑。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4 页


(2 ) 深入重点专项稽核, 做好常规稽核工作。 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创新, 本基金管理人持续 梳理业 务模 式、主 要监 管规则 、潜 在风险 点等 ,全面 、深 入地对 关键 业务领 域进 行专项 稽 核 , 内 容涵盖 相关 业务领 域的 各个重 要环 节的内 部控 制与风 险防 范,促 进制 度规章 及时 更新, 优 化 操 作 流程,提升业务线合规管理及风控意识。 (3 ) 促进信批规范化, 加强日志化管理。 加强对信批媒体联系签约、 新基金发行上市、 定 期 报告、 临时 公告等 信批 时间线 及工 作节点 的分 解整理 ,关 注信批 的及 时性和 准确 性,通 过 制 作 信 批日历保障日常信批的按时执行,提高协作效率,保障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4 ) 推动合规文化建设, 加深合规理念渗透。 本基金管理人及时根据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开展 合规宣 传培 训工作 ,通 过专题 培训 、律师 讲座 、合规 期刊 等多种 形式 进一步 加强 了内部 合 规 培 训 力度, 深化 基金从 业人 员风合 规险 意识, 提升 职业道 德素 养,营 造良 好合规 氛围 ,促进 公 司 稳 定 健康地发展。 公 司 自成 立以 来 ,各 项业 务 运作 正常 , 内部 控制 和 风险 防范 措 施逐 步完 善 并积 极发 挥作用。 在今后的工作中, 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坚持一贯的内部控制理念, 完善内控制度, 提高工作 水平 , 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估 值 程 序 等事 项 的 说 明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管理人 严格 遵守《 企业 会计准 则 》 、 《 证券 投资 基金会 计核 算 业 务指引 》 以 及中国 证监 会相关 规定 和基金 合同 的约定 ,日 常估值 由基 金管理 人同 基金托 管人 一同进 行 , 基 金 份额净 值由 基金管 理人 完成估 值后 ,经基 金托 管人复 核无 误后由 基金 管理人 对外 公布。 月 末 、 年 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 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公 司 设立 基金 资 产估 值委 员 会, 成员 由 公司 运营 总 监、 基金 会 计、 产品 策 划人 员、 监察稽核 人员、 基金投资部负责人等组成, 同时, 相关基金经理、 总裁指定的其他人员可以列席相关会议。 公 司 在充 分考 虑 参与 估值 流 程各 方及 人 员的 经验 、 专业 胜任 能 力和 相关 工 作经 验的 基础上, 由估值 委员 会负责 研究 、指导 基金 估值业 务。 产品策 划相 关业务 人员 负责估 值相 关数值 的 处 理 及 计算, 并参 与公司 对基 金的估 值方 法的计 算; 运营总 监、 基金会 计等 参与基 金组 合估值 方 法 的 确 定,复 核估 值价格 ,并 与相关 托管 行进行 核对 确认; 监察 稽核业 务相 关人员 对有 关估 值 政 策 、 估 值流程 和程 序、估 值方 法等事 项的 合规合 法性 进行审 核与 监督。 基金 经理参 与估 值委员 会 对 估 值 的讨论 ,发 表意见 和建 议,与 估值 委员会 成员 共同商 定估 值原则 和政 策,但 不介 入基金 日 常 估 值 业务。 公 司 参与 估值 流 程各 方之 间 没有 存在 任 何重 大利 益 冲突 ;公 司 现没 有进 行 任何 定价 服务的约 定。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4 页


4.8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利 润 分 配 情况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 告 期 内 管理 人 对 本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情形 的 说 明 本 基 金本 报告 期 内, 未出 现 连续 二十 个 工作 日出 现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 数量 不 满二 百人 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 §5 托 管 人 报 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托 管 人遵 规 守 信 情况 声 明 2015 年, 基 金托管人在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了 《证券 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 管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投 资 运 作遵 规 守 信 、净 值 计 算 、利 润 分 配 等情 况 的 说 明 2015 年, 东 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 基金资产净 值的计 算、 基金份 额申 购赎回 价格 的计算 、基 金费用 开支 等问题 上, 托管人 未发 现损害 基 金 持 有 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3 托 管 人 对 本年 度 报 告 中财 务 信 息 等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整 发 表 意 见 2015 年, 由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 金的 年度报 告中 财务指 标、 净值表 现、 收益分 配情 况、财 务会 计报告 相关 内容、 投 资 组 合 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 期基 金财务 报告 经天衡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审 计, 注册会 计师 签字出 具 了 天衡 审字(2016)00672 号标 准 无保 留意 见 的审 计报 告 。投 资者 可 通过 年度 报 告正 文查 看 审计报告全 文。 §7 年度财 务 报 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4 页


报告截止日: 2015 年12 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71,777.50 30,299,320.76 结算备付金 42,713,134.52 48,500,624.58 存出保证金 42,840.13 94,024.27 交易性金融资产 494,048,828.32 1,535,406,175.49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494,048,828.32 1,535,406,175.4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8,000,000.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3,150.00 4,211,616.15 应收利息 12,700,603.78 37,724,074.7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567,780,334.25 1,656,235,836.01 负债和 所有者 权 益 本期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883,999,871.1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33,709,085.23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334,910.85 440,663.84 应付托管费 95,688.83 125,903.96 应付销售服务费 167,455.41 220,331.92 应付交易费用 692.50 594.80 应交税费 724.06 724.06 应付利息 - 4,730.64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60,000.00 250,000.00 负债合计 859,471.65 918,751,905.55 所 有 者 权益: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4 页


实收基金 423,766,992.06 684,941,233.35 未分配利润 143,153,870.54 52,542,697.11 所有者权益合计 566,920,862.60 737,483,930.4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67,780,334.25 1,656,235,836.01 注:1 、 本基金为分级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5 年12 月 31 日, 份额总额为 464,220,529.79 份 , 其 中: 鼎利进取基金份额净值 1.241 元, 基金份额总额 424,416,720.09 份 ; 鼎利优先 基金份额净 值 1.005 元,基 金份额总额 39,803,809.70 份。 2 、本基金成 立于 2013 年4 月25 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31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16,445,908.98 99,054,503.82 1. 利息收入 79,011,544.36 86,927,029.8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917,790.33 917,676.43 债券利息收入 78,035,115.56 85,949,392.7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58,638.47 59,960.63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 损失以“- ”填列) 30,594,527.76 -19,659,949.5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30,594,527.76 -19,659,949.5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列) 6,839,836.86 31,787,423.51 4. 汇兑收益 ( 损失以 “- ” 号填列) - - 5. 其他收入 ( 损失以 “- ” 号填列) - - 减 : 二 、费用 25,834,735.55 37,998,479.17 1 .管理人报 酬 4,895,673.97 5,234,843.00 2 .托管费 1,398,764.09 1,495,669.44 3 .销售服务 费 2,447,836.96 2,617,421.53 4 .交易费用 11,674.54 13,239.65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4 页


5 .利息支出 16,727,008.37 28,306,640.54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6,727,008.37 28,306,640.54 6 .其他费用 353,777.62 330,665.01 三 、 利 润总额 ( 亏 损总额 以 “- ” 号填列) 90,611,173.43 61,056,024.65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 号 填 列) 90,611,173.43 61,056,024.65


7.3 所 有 者 权 益(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 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684,941,233.35 52,542,697.11 737,483,930.46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90,611,173.43 90,611,173.43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261,174,241.29 - -261,174,241.29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65,772.86 - 65,772.86 2.基金赎回 款 -261,240,014.15 - -261,240,014.15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 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423,766,992.06 143,153,870.54 566,920,862.60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754,664,367.68 -8,513,327.54 746,151,040.14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61,056,024.65 61,056,024.65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69,723,134.33 - -69,723,134.33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4 页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244,646,297.98 - 244,646,297.98 2.基金赎回 款 -314,369,432.31 - -314,369,432.31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 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684,941,233.35 52,542,697.11 737,483,930.4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王炯______














______ 吕晖______














____ 沈静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 系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 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2012]1609 号 《关于核准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 集的批复》 核准, 由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募集, 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4 月 25 日 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1,120,666,599.93 份基金份 额。本基金为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3 年 内, 鼎利 A 每满 6 个月 开放一次, 接受申购、 赎回, 第六个开放日只接受 赎回,不接受申购;鼎利 B 封闭运 作并上市交易。鼎利 A 和鼎利 B 的 基金资产合并运作;基金 分级运 作周 期届满 后, 本基金 转型 为上市 开放 式基金 (LOF) ;存续 期限 不定。 本基 金的基 金 管 理 人为东 吴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 登记人 为中 国证券 登记 结算有 限责 任公司 ,基 金托管 人 为 交 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 基 金主 要投 资 国债 、央 行 票据 、地 方 政府 债、 金 融债 、企 业 债、 中小 企 业私 募债 、短期融 资券、 公司债、 中期票据、 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 (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 、 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 回 购、银 行存 款、货 币市 场工具 等固 定收益 类资 产,货 币市 场工具 包括 现金, 通知 存款, 一 年 以 内 (含一 年) 的银行 定期 存款、 大额 存单, 剩余 期限在 三百 九十七 天以 内(含 三百 九十七 天 ) 的 债 券,期 限在 一年以 内( 含一年 )的 交易所 、银 行间债 券回 购,期 限在 一年以 内( 含一 年 ) 的 中 央 银行票据等。 本 基 金的 投资 组 合比 例为 : 固定 收益 类 资产 的投 资 比例 不低 于 基金 资产 的 80% ;现 金 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本基金不能参与一级市场 新股申购,也不能在二级市场上投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4 页


7.4.2 会 计 报 表 的编 制 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 具体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中 国证监会基金部发布的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度报告和 半年度报告> 》 、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颁 布 的《证 券投 资基金 会计 核算业 务指 引》 、 《东 吴 鼎利分 级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及其 他 中 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而编制。 7.4.3 遵 循 企 业 会计 准 则 及 其他 有 关 规 定的 声 明 本 基 金声 明: 本 基金 编制 的 财务 报表 符 合企 业会 计 准则 的要 求 ,真 实、 完 整地 反映 了本基金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 要 会 计 政策 和 会 计 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本报告期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分 类 1 、金融资产 的分类 金 融 资产 于初 始 确认 时分 类 为: 以公 允 价值 计量 且 其变 动计 入 当期 损益 的 金融 资产 、应收款 项、可 供出 售金融 资产 及持有 至到 期投资 。金 融资产 的分 类取决 于本 基金对 金融 资产的 持 有 意 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 基 金持 有的 债 券投 资分 类 为以 公允 价 值计 量且 其 变动 计入 当 期损 益的 金 融资 产。 除衍生工 具所产 生的 金融资 产在 资产负 债表 中以衍 生金 融资产 列示 外,以 公允 价值计 量且 其公允 价 值 变 动 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 金融资产列示。 本 基 金持 有的 其 他金 融资 产 分类 为应 收 款项 ,包 括 银行 存款 和 各类 应收 款 项等 。应 收款项是 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 的分类 金 融 负债 于初 始 确认 时分 类 为: 以公 允 价值 计量 且 其变 动计 入 当期 损益 的 金融 负债 及其他金 融负债 。本 基金目 前暂 无金融 负债 分类为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且其变 动计 入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负 债 。 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4 页


7.4.4.4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初 始 确 认 、后 续 计 量 和终 止 确 认 金 融 资产 或金 融 负债 于本 基 金成 为金 融 工具 合同 的 一方 时, 于 交易 日按 公 允价 值在 资产负债 表内确 认。 以公允 价值 计量且 其变 动计入 当期 损益的 金融 资产, 取得 时发生 的相 关交易 费 用 计 入 当期损 益; 支付的 价款 中包含 已宣 告但尚 未发 放的现 金股 利或债 券起 息日或 上次 除息日 至 购 买 日 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 公 允价 值计 量 且其 变动 计 入当 期损 益 的金 融资 产 及金 融负 债 按照 公允 价 值进 行后 续计量,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 收 取某 项金 融 资产 现金 流 量的 合同 权 利已 终止 或 该金 融资 产 所有 权上 几 乎所 有的 风险和报 酬已 转移时,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7.4.4.5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估 值 原 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 在活跃 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按 其估 值 日的 市场 交 易价 格确 定 公允 价值 ; 估值 日无 交 易,但 最近交 易日 后经济 环境 未发生 重大 变化且 证券 发行机 构未 发生影 响证 券价格 的重 大事件 的 , 按 最 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 存 在活跃 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 如估 值 日无 交易 且 最近 交易 日 后经 济环 境 发生 了重 大 变化, 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 当金融工 具不存在活跃市场, 采用 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 价格验证具 有可靠 性的 估值技 术确 定公允 价值 。估值 技术 包括参 考熟 悉情况 并自 愿交易 的各 方最近 进 行 的 市 场交易 中使 用的价 格、 参照实 质上 相同的 其他 金融工 具的 当前公 允价 值、现 金流 量折现 法 和 期 权 定价模 型等 。采用 估值 技术时 ,尽 可能最 大程 度使用 市场 参数, 减少 使用与 本基 金特定 相 关 的 参 数。 7.4.4.6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抵 销 当 本 基金 具有 抵 销已 确认 金 融资 产和 金 融负 债的 法 定权 利, 且 目前 可执 行 该种 法定 权利,同 时本基 金计 划以净 额结 算或同 时变 现该金 融资 产和清 偿该 金融负 债时 ,金融 资产 和金融 负 债 以 相 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 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 收 基金 为对 外 发行 的基 金 份额 总额 。 申购 、赎 回 、转 换及 分 红再 投资 引 起的 实收 基金的变 动分别于交易确认日认列。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4 页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 益 平准 金包 括 已实 现平 准 金和 未实 现 平准 金。 已 实现 平准 金 指在 申购 或 赎回 基金 份额时, 申购或 赎回 款项中 包含 的按累 计未 分配的 已实 现损益 占基 金净值 比例 计算的 金额 。未实 现 平 准 金 指在申 购或 赎回基 金份 额时, 申购 或赎回 款项 中包含 的按 累计未 实现 损益占 基金 净值比 例 计 算 的 金额。 损益 平准金 于基 金申购 确认 日或基 金赎 回确认 日认 列,并 于期 末全额 转入 未分配 利润/( 累 计亏损) 。 7.4.4.9 收入/(损失) 的 确 认 和计 量 股 票 投资 在持 有 期间 应取 得 的现 金股 利 扣除 由上 市 公司 代扣 代 缴的 个人 所 得税 后的 净额确认 为投资 收益 。债券 投资 在持有 期间 应取得 的按 票面利 率计 算的利 息扣 除在适 用情 况下由 债 券 发 行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 公 允价 值计 量 且其 变动 计 入当 期损 益 的金 融资 产 在持 有期 间 的公 允价 值 变动 确认 为公允价 值变动 损益 ;处置 时其 公允价 值与 初始确 认金 额之间 的差 额确认 为投 资收益 , 其 中包括 从 公 允 价 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 收 款项 在持 有 期间 确认 的 利息 收入 按 实际 利率 法 计算 ,实 际 利率 法与 直 线法 差异 较小的也 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 用 的 确 认和 计 量 本 基 金的 管理 人 报酬 和托 管 费在 费用 涵 盖期 间按 基 金合 同约 定 的费 率和 计 算方 法逐 日确认。 其他金 融负 债在持 有期 间确认 的利 息支出 按实 际利率 法计 算,实 际利 率法与 直线 法差异 较 小 的 也 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 金 的 收 益分 配 政 策 1 、本基金分 级运作周期内的收益分配原则: (1 )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 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2 、分级运作 周期届满,转型为东吴鼎利债券基金(LOF )后 的收益分配原则: (1 )在 符合有 关基 金分红 条件 的前提 下, 本基金 每年 收益分 配次 数最多 为 8 次,每 次 收 益 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 场外的基金份额, 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 金份额 进行 再投资 ;若 投资人 不选 择, 本 基金 默认的 收益 分配方 式是 现金分 红; 投资人 在 不 同 销 售机构 的不 同交易 账户 可选择 不同 的分红 方式 ,如投 资人 在某一 销售 机构交 易账 户不选 择 收 益 分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4 页


配方式 , 则 按默认 的收 益分配 方式 处理。 场内 的基金 份额 的分红 方式 为现金 分红 ,投资 人 不 能 选 择其他 的分 红方式 ,具 体收益 分配 程序等 有关 事项遵 循深 圳证券 交易 所及中 国证 券登记 结 算 有 限 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 )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 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每一基 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规或 监管机构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其 他 重 要 的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1) 计量属 性 本 基 金除 特别 说 明对 金融 资 产和 金融 负 债采 用公 允 价值 等作 为 计量 属性 之 外, 一般 采用 历史 成本计量。 (2) 重要会计 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根 据 本基 金的 估 值原 则和 中 国证 监会 允 许的 基金 行 业估 值实 务 操作 ,本 基 金确 定以 下类别股 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a) 对于在 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 《 关于证券 投资基金执行< 企业会计 准则> 估值业 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 若在证券交 易所挂牌 的 同一股 票的 市场交 易收 盘价低 于非 公开发 行股 票的初 始投 资成本 ,按 估值日 证券 交易所 挂 牌 的 同 一股票 的市 场交易 收盘 价估值 ;若 在证券 交易 所挂牌 的同 一股票 的 市 场交易 收盘 价高于 非 公 开 发 行股票 的初 始投资 成本 ,按锁 定期 内已经 过交 易天数 占锁 定期内 总交 易天数 的比 例将两 者 之 间 差 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 (b) 对于特 殊事项停牌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 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本基金采用 《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 考方法 》提 供的指 数收 益法对 重大 影响基 金资 产净值 的特 殊事项 停牌 股票估 值, 通过停 牌 股 票 所 处行业 的行 业 指数 变动 以大致 反映 市场因 素在 停牌期 间对 于停牌 股票 公允价 值的 影响。 上 述 指 数 收益法 的关 键假设 包括 所选取 行业 指数的 变动 能在重 大方 面基本 反映 停牌股 票公 允价值 的 变 动 , 停牌股 票的 发行者 在停 牌期间 的各 项变化 未对 停牌股 票公 允价值 产生 重大影 响等 。本基 金 自 成 立 日起,采用中证协(SAC) 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以取代原交易所发布的行业指数。 (c) 在银行 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公允价值,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 《关于 证券 投资基 金执 行< 企业 会计 准则> 估 值业 务及份 额净 值计价 有关 事项的 通知 》采用 估 值 技 术确定公允价值 。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4 页


7.4.5 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变更 以 及 差 错更 正 的 说 明 7.4.5.1 会 计 政 策 变更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 计 估 计 变更 的 说 明 根 据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关 于 发 布 《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估 值 核 算 工 作 小 组 关 于 2015 年 1 季 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的通知, 本基金自 2015 年 3 月24 日 起, 对交易所 市场上 上市 交易或 挂牌 转让的 除实 行全价 交易 的可转 换债 券品种 以外 的固定 收益 品种估 值 时 , 由 原来的 直接 采用交 易所 收盘价 估值 变更为 第三 方估值 机构 提供的 相应 品种当 日的 估值净 价 进 行 估 值。本 基金 对该会 计估 计变更 采用 未来适 用法 ,经测 算新 估值标 准实 施日的 相关 调整对 前 一 估 值 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未超过 0.5%。 7.4.5.3 差 错 更 正 的说 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2]128 号《关 于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 基金 有 关税 收问 题 的 通 知》 、 财税[2004]78 号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05]103 号 《关于股权分置 试 点 改革 有关 税 收政 策问 题 的通 知 》 、 财 税[2008]1 号《 关于企 业 所得 税若 干 优惠 政策 的 通知 》 、 财税[2012]85 号 《关于实 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及其他相 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 征收营业税。 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 差 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 红利 收 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 对 基 金 取 得 的 企 业 债 券 利 息 收 入 , 由 发 行 债 券 的 企 业 在 向 基 金 支 付 利 息 时 代 扣 代 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 内( 含 1 个月) 的,其 股息 红利所 得全 额计入 应纳 税所得 额; 持股期 限在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 含 1 年) 的,暂 减按 50%计入应纳 税所得 额; 持股期 限超 过 1 年的, 暂减按 25% 计入应 纳税 所得额。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 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 持股时 间自 解禁日 起计 算;解 禁前 取得的 股息 、红利 收入 继续暂 减按 50% 计入应纳 税所得 额 。 上 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 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4 页


4 、基金卖出 股票按 0.1% 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对价 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新东吴优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本 报告 期基金 关联 方未发 生变 化。本 基金 与关联 方的 所有交 易均 是在正 常业 务中按 照 一 般 商 业条款订立。 7.4.8 本 报 告 期 及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的 关 联方 交 易 7.4.8.1 通 过 关 联 方交 易 单 元 进行 的 交 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 7.4.8.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769,829,244.16 30.55% 1,826,257,467.26 58.24% 7.4.8.1.3 债 券 回 购 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 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 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3,551,411,000.00 3.17% 33,838,636,000.00 28.51%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4 页


7.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5 应 支 付 关 联方 的 佣 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 佣金总额的 比例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 - - -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 佣金总额的 比例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 - - - 注:上 述佣 金已扣 除中 国证券 登记 结算有 限责 任公司 收取 的由券 商承 担的证 券结 算风险 基 金 。 股 票交易佣金为成交金额的 1‰ 扣除证 券公司需承担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买 (卖) 经手费、 买 (卖) 证管 费等) ; 证券公司不向本基金收取国债现券及国债回购和企业债券的交易佣金, 但交易的经手 费和证 管费 由本基 金交 纳。佣 金的 比率是 公允 的,符 合证 监会有 关规 定。管 理人 因此从 关 联 方 获 得的服务主要包括: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费 4,895,673.97 5,234,843.00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703,322.59 915,792.60 注: 支付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 的 年费 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7% / 当 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4 页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费 1,398,764.09 1,495,669.44 注: 支付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的年费率 计 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 / 当年天 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鼎利优先 鼎利进取 合计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97 184,632.95 184,664.9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75,582.15 - 575,582.15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0,968.33 1,392,945.62 1,503,913.95 合计 686,582.45 1,577,578.57 2,264,161.02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鼎利优先 鼎利进取 合计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51 168,717.72 168,754.2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41,143.28 - 741,143.28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7,589.41 1,212,927.01 1,280,516.42 合计 808,769.20 1,381,644.73 2,190,413.93 注:本 基金 销售服 务费 用于支 付销 售机构 佣金 、基金 的营 销费用 以及 基金份 额持 有人服 务 费 等 。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5% 年费率 计提。 其计算方法为:基金销售服务费= 前 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35%/当年天数 。 7.4.8.3 与 关 联 方 进行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的 债券(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7.4.8.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投 资 本 基 金的 情 况 份额单位:份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4 页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鼎利优先 鼎利进取


基金合同 生效日( 2013 年 4 月25 日 ) 持有的基金份额 - 45,026,325.00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45,026,325.00 期间申购/ 买 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 卖出总份 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45,026,325.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10.6090%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鼎利优先 鼎利进取


基金合同 生效日( 2013 年 4 月25 日 ) 持有的基金份额 - 45,026,325.00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45,026,325.00 期间申购/ 买 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 卖出总份 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45,026,325.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10.6090%


7.4.8.4.2 报 告 期 末 除基 金 管 理 人之 外 的 其 他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5 由 关 联 方 保管 的 银 行 存款 余 额 及 当期 产 生 的 利息 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4 页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271,777.50 77,703.40 30,299,320.76 125,857.09


7.4.8.6 本 基 金 在 承销 期 内 参 与关 联 方 承 销证 券 的 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在承销 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8.7 其 他 关 联 交易 事 项 的 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5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金 持 有 的 流通 受 限 证 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 发 证 券而 于 期 末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12.1.2 受 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张)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 总额 备注 123001 蓝标 转债 2015 年 12 月23 日 2016 年 1 月8 日 新债未 上市 100.00 100.00 5,120 512,000.00 512,000.00 -


7.4.9.2 期 末 持 有 的暂 时 停 牌 等流 通 受 限 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 末 债 券 正回 购 交 易 中作 为 抵 押 的债 券 7.4.9.3.1 银 行 间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 易 所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止 , 基金从事证 券交易所债券逆回购交易形成的买入返售 证券款余额 18,000,000.00 元, 于 2016 年1 月4 日 到期。 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 证券交 易所 交易的 债券 和在新 质押 式回 购 下转 入质押 库的 债券, 按证 券交易 所规 定的比 例 折 算 为 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 助 于 理 解和 分 析 会 计报 表 需 要 说明 的 其 他 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4 页


§8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8.1 期 末 基 金 资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494,048,828.32 87.01 其中:债券 494,048,828.32 87.01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8,000,000.00 3.17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2,984,912.02 7.57 7 其他各项资产 12,746,593.91 2.24 8 合计 567,780,334.25 100.00


8.2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 告 期 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的 重 大 变 动 8.4.1


累 计 买 入金 额 超 出 期初 基 金 资 产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买入股票。 8.4.2


累 计 卖 出金 额 超 出 期初 基 金 资 产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卖出股票。 8.4.3 买 入 股 票 的成 本 总 额 及卖 出 股 票 的收 入 总 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票投资。 8.5 期 末 按 债 券品 种 分 类 的债 券 投 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4 页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473,503,513.25 83.52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512,000.00 0.09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20,033,315.07 3.53 10 合计 494,048,828.32 87.15 注:组合持仓中小企业私募债及私募债情况 代码 名称 持仓数量 票面利率(% ) 期限(年) 125178 13 徐水务 200000 9.5 3 125984 15 华证 01 340000 6.0 3 8.6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债券 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22952 09 赣州债 599,180 60,553,130.80 10.68 2 124375 13 鄂供销 400,010 42,241,056.00 7.45 3 125984 15 华证 01 340,000 34,185,116.45 6.03 4 122622 12 锦城债 399,990 34,159,146.00 6.03 5 122805 11 大同债 396,420 28,514,490.60 5.03


8.7 期末按公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 持 证 券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权证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4 页


8.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8.10.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0.2 本 基 金 投 资股 指 期 货 的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8.1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8.11.1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2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3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评 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8.12.1


本 基 金投 资的 前 十名 证券 的 发行 主体 本 期未 出现 被 监管 部门 立 案调 查, 或 在报 告编 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 末 其 他 各项 资 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2,840.1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150.0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2,700,603.78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2,746,59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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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4 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 末 前 十 名股 票 中 存 在流 通 受 限 情况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2.6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9.1 期 末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户数 及 持 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鼎利 优先 257 154,878.64 32,127,906.00 80.72% 7,675,903.70 19.28% 鼎利 进取 304 1,396,107.63 410,173,648.00 96.64% 14,243,072.09 3.36% 合计 561 827,487.58 442,301,554.00 95.28% 21,918,975.79 4.72%


9.2 期 末 上 市 基金 前 十 名 持有 人 鼎利进取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中 国 太 平 洋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传 统 - 普 通 保 险 产 品 4,001,200.00 15.21% 2 中 国 太 平 洋 财 产 保 险 - 传 统 - 普 通 保 险 产 品 -013C-CT001 深 3,395,470.00 12.91% 3 光 大 证 券 - 光 大 银 行 - 光 大 阳光 5 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2,505,289.00 9.52% 4 中 国 太 保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本 级 - 集 团 自 有 资 金 -012G-ZY001 2,240,721.00 8.52% 5 徐宏元 1,112,800.00 4.23%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4 页


6 尤俊 960,530.00 3.65% 7 姜小英 850,000.00 3.23% 8 光 大 资 管 - 光 大 银 行 - 光 大 阳 光 北 斗 星 集 合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663,036.00 2.52% 9 中 信 证 券 信 福 华 龄 固 定 收 益 型 养 老 金 产 品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股份有限 620,100.00 2.36% 10 谷洪宇 453,300.00 1.72%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9.3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基 金 的 情 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 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9.4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开 放 式 基 金份 额 总 量 区间 的 情 况 注: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负责人及本基金经理本期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10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项目 鼎利优先 鼎利进取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4 月25 日 ) 基金份 额总额 696,249,879.84 424,416,720.09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89,726,277.35 424,416,720.09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65,772.86 -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61,240,014.15 -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 减 少 以"-" 填列) 11,251,773.64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9,803,809.70 424,416,720.09 注:1 、如果 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份额; 2 、如果本报 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份额。 §11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1.1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大 会 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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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人 的 专 门 基金 托 管 部 门的 重 大 人 事变 动 2015 年 6 月23 日东吴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 会议经过审议, 全 体股东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 ) 同意金燕萍女士公司辞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副董事 长职务; 同意 戴继雄先生辞去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2 )同意张平先生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风险控股委员会委员 职 务; (3 )选举陈辉峰先生、全卓伟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 一致; (4 )选举袁 勇志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一致。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 及 基 金 管理 人 、 基 金财 产 、 基 金托 管 业 务 的诉 讼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 金 投 资 策略 的 改 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 为 基 金 进 行审 计 的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情况 本 基 金 聘 任 的 为 本 基 金 审 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为 天 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 该 事 务 所自本基金成立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本报告期内支付审计费 70000 元。





11.6 管 理 人 、 托管 人 及 其 高级 管 理 人 员受 稽 查 或 处罚 等 情 况 (1 )管理人 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 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监局对公司原 基金经理魏立波涉嫌违规从事股票交易进行 了调查,上海证监局于 2015 年 1 月 23 日对公司 作出了采取责令整改措施的决定。公司对此高 度重视,及时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改进,逐一落实各项整改要求。 2015 年 7 月 , 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监局对公司进行内部控制现场检查后, 作出了责令改正 措施的决定。 公司对此高度重视, 及时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方案, 认真进行内控整改, 逐一落实 各项整改要求。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按照监管机关 的要求完成了整改工作。 (2 )本报告 期内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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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的 有 关情 况


11.7.1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股票 投 资 及 佣金 支 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东吴证券 2 - - - - - 华创证券 1 - - - - - 华鑫证券 1 - - - - - 注:1 、 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主要包括: 证券公司基本面评价 (财务状况、 资 信 状况、 经营 状况) ; 证券 公司研 究能 力评价 (报 告质量 、及 时性和 数量) ;证券 公司 信息服 务 评 价 (全面性、及时性和高效性)等方面。 租用证 券公 司专用 交易 单元的 程序 :首先 根据 租用证 券公 司专用 交易 单元的 选择 标准形 成 考 评 指 标,然后根据综合评分进行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2 、本期租用 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交易单元无变更。 11.7.2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其他 证 券 投 资的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 成交总额 的比例 东吴证券 769,829,244.16 30.56% 3,551,411,000.00 3.17% - - 华创证券 - - - - - - 华鑫证券 1,749,385,245.75 69.44% 108,413,500,000.00 96.83% - -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3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