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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同丰(160810)

长盛同丰:2015年年度报告查看PDF公告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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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 年年度报告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6 年 3 月 26 日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2 页 共 53 页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 2015 年01月0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3 页 共 53 页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4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4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4 §5 托管人报告 ......................................................................................................................................... 15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5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5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5 §6 审计报告 ............................................................................................................................................. 15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5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5 §7 年度财务报表 ..................................................................................................................................... 16 7.1 资产负债表 ................................................................................................................................ 16 7.2 利润表 ........................................................................................................................................ 17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18 7.4 报表附注 .................................................................................................................................... 20 §8 投资组合报告 ..................................................................................................................................... 41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1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2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2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2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2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3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3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4 页 共 53 页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3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3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3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3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4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4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4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5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45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5 § 11 重大事件揭示 ................................................................................................................................... 46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6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6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6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6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6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7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7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0 § 12 备查文件目录 ................................................................................................................................... 53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53 12.2 存放地点 .................................................................................................................................. 53 12.3 查阅方式 .................................................................................................................................. 53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5 页 共 53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长盛同丰债券(LOF) 场内简称 长盛同丰 基金主代码 160810 交易代码 1608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12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8,688,847.31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3-02-26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通过分析影响债券市场的各类要素,进行积极主动的 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 产的稳定增值,以最大程度上取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的收益。 投资策略 以利率风险管理为核心,以久期配置为关键技术,在 满足组合流动性要求上, 结合不同类型债券流动性、税收和信用风险等因素, 综合确定债券组合的类 属配置进行个券选择,控制风险、获取超额的投资收 益。具体投资运作中将 运用换券利差交易策略、凸性套利交易策略以及骑乘 收益率曲线策略等多样 的操作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 品种,其长期预期收益 和平均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 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叶金松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10-82019988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yejs@csfunds.com.cn fcid@bankofchina.com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6 页 共 53 页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2666、 010-62350088 95566 传真 010-82255988 010-66594942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 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 10D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 18 号城建大厦 A 座20-22 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邮政编码 100088 100818 法定代表人 高新 田国立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cs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5,989,810.38 6,514,381.86 19,789,900.85 本期利润 6,851,977.09 35,674,138.92 -7,553,523.5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008 0.0825 -0.0052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8.92% 8.53% -0.5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1.14% 9.37% -3.74%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3,624,956.56 321,609.61 -39,237,483.18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148 0.0077 -0.052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38,526,486.87 43,769,182.36 703,460,634.4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67 1.050 0.942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7.01% 5.28% -3.74%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7 页 共 53 页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为 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表中的“期末”均指本报告期最后一日,即 12 月 31 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10% 0.11% 1.81% 0.08% 0.29% 0.03% 过去六个月 5.61% 0.09% 2.95% 0.07% 2.66% 0.02% 过去一年 11.14% 0.17% 4.19% 0.08% 6.95% 0.09% 过去三年 17.01% 0.18% 6.84% 0.10% 10.17% 0.08%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7.01% 0.17% 6.91% 0.10% 10.10% 0.07%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样本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了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 交易所市场等) 、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 。具体的编制规 则和再平衡过程请参见中债综合指数(全价)编制说明。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范围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且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可转换债券仅投资二级市场可分离 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鉴于中债综合指数能够反映债券全市场的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所 以以其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8 页 共 53 页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 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第十 八条(二)投资范围、 (七)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的有关约定。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 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9 页 共 53 页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2 年12月27 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 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于 2015 年度、2014 年度、2013 年度会计期间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成立于 1999 年 3 月 26 日,是 国内最早成立的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900万元。公司注册地在深圳, 总部设在北京,并在北京、上海、郑州、杭州、成都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北京分别设有子公司。 目前,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占注册资本 的 41%,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33%,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10 页 共 53 页


13%,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13%。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合格境内机 构投资者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截至 2015 年12月31 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四十二只开 放式基金,并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金组合和专户产品。公司同时兼任境外 QFII 基金和专户理财产 品的投资顾问。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帆 本基金基金经 理,长盛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长盛添利 宝货币市场基 金基金经理, 长盛积极配置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 2014 年 6 月 27 日 - 8 年 男,1983 年 1 月出生, 中国国籍。华中科技大 学硕士。曾在长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债券 研究、债券投资工作。 2012 年 4 月加入长盛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 非信用研究员,长盛同 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等职务。 现任长盛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长盛添利宝货币市场基 金基金经理,长盛同丰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本基金)基金经 理,长盛积极配置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李琪 本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 2014 年 6 月 27 日 2015 年 6 月 16 日 10 年 男,1975 年 2 月出生, 中国国籍。天津大学管 理学博士。历任大公国 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信 用分析师、信用评审委 员会委员,泰康资产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信用研 究员。2011 年 3 月加入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曾任信用研究员、 基金经理助理等职务。 现任长盛双月红 1 年期 定期开放债券型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等职务。自 2015年6月16日起不再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11 页 共 53 页


担任长盛同丰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经理助理。 注:1、上表基金经理及基金经理助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 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中“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 司相关制度等规定,从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环节严格把关, 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包括公 募基金、社保组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切实防范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 体如下: 研究支持,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共享公司研究部门研究成果,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公司研 究平台上拥有同等权限。 投资授权与决策,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各投资组合经理 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完成投资组合的管理工作。各投资组合经理遵守投资信息 隔离墙制度。 交易执行,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均由交易部统一执行委托交易。 交易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场内交易,强制开启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程序;场 外交易,严格遵守相关工作流程,保证交易执行的公平性。 投资管理行为的监控与分析评估,公司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 的规定,持续、动态监督公司投资管理全过程,并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问 题,保障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均被公平对待。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12 页 共 53 页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 司相关制度等规定,从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环节严格把关, 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 范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报告期内行情回顾 回顾 2015 年,经济增速有所下滑,通胀处于较低水平;货币政策方面,央行进行了多次降准 降息,资金面呈现持续宽松局面,债券市场总体上仍处于牛市进程中。尤其是下半年以来,受股 市连续大跌及新股发行暂停等因素影响,大规模资金由权益市场流入债券市场,各债券品种收益 率均呈现趋势性下行走势。利率债方面,收益率曲线陡峭化下行,10年与 1 年国开债期限利差由 年初的 12bp走阔至年末的 73bp,十年国债和十年国开债收益率均下行至 2009 年初的历史低位; 信用债方面,收益率曲线整体下行,受信用风险加速暴露及流动性等因素影响,高评级信用债收 益率下行幅度明显大于中低评级信用债。 货币市场方面,受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引导利率下行及降准降息等宽松货币政策影响,市场流 动性总体保持宽松局面,各中短期限 Shibor 利率及银行间质押式回购利率总体大幅下行,并维持 在较低水平。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分析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坚持稳健操作思路,在信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重点配置中短期信用债, 保持组合流动性,适度参与利率品种的交易性机会。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167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1.14%,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 4.1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16 年,在经济调结构背景下,受去产能、工业品价格低迷、内外需不足等多重因素影 响,国内经济仍面临一定下行压力;另外,相对宽松的货币政策、较低的通胀水平以及旺盛的配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13 页 共 53 页


置需求预计将继续为债市提供有利支撑。但同时也要密切关注财政政策加码、人民币贬值压力对 货币政策的制约、美联储加息预期、信用风险爆发、利率债供给冲击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在流动性相对充裕和配置需求较强的局面下,我们依然看好中短期债券的表现;对于长期债 券品种,总体持谨慎乐观态度,需要在波动中寻找机会,这种波段性的操作机会可能在于人民币 汇率暂稳、稳增长压力和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压力下货币政策的继续放松,以及稳增长效果低于预 期和经济增速进一步下行的预期。信用债配置方面,我们将严控信用风险,规避产能过剩行业的 低评级产业债以及财政实力偏弱地区的城投债。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内部监察工作中一切从合规运作,保障资产委托人利益出发,由 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对公司经营、受托资产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敦促有关部门改进、完善,并定期制作监察报告报公司管理层。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强调合规培训,夯实公司合规文化环境基础。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通过外请律师、内部 自学、岗前培训等多种方式,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展开合规培训工作,强化员工合规理念,深化 员工合规意识,努力夯实公司合规内控环境基础。 2、强调制度/流程建设,扎实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根据新法规、新监管要求,以及公司业务 发展实际,及时推动公司各部门补充、修订、完善、优化各项业务制度与流程,保证公司制度/ 流程的合法合规、全面、适时、有效。 3、加强合规监督,确保受托资产投资运作合法合规。紧密跟踪与投资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受托资产合同及公司制度等的规定,全面把控受托资产投资运作风险点,并以前述风险点为依据, 检查、监督各受托资产投资运作合规情况。根据《公司公平交易细则》规定,通过量化分析、日 常合规监督及事后专项检查评估等,确保公司旗下各受托资产被公平对待。 4、加强专项稽核与检查,确保制度/流程严肃性与执行力。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按照年初 工作计划,开展专项稽核工作,内容涵盖受托资产投资、研究、交易、销售、清算、登记注册、 产品开发等等;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以及日常监督中发现问题,临时增加多个检查项目。稽核、 检查工作中,监察稽核部重视对发现问题改进完成情况的跟踪,强调问题改进效率与效果,以保 障公司制度/流程的严肃性与执行力。 5、加强员工行为合规的检查监督。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借助信息技术系统,通过完善员工 投资报备系统、建设员工合规档案系统等,提高员工行为合规管理水平,督促员工自觉合规。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保障资产委托人的利益为宗旨,不断提 高内部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受托资产合规运作。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14 页 共 53 页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制订 了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设立基金估值小组,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和独立第三方 机构估值数据,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 本基金管理人制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确定了估值目的、估值日、估值对象、 估值程序、估值方法以及估值差错处理、暂停估值和特殊情形处理等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 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估值小组组长) 、公司副总经理和督察长(担任估值小组副组长) 、权益投资 部、风险管理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业务运营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基金估值小组,负责研 究、指导并执行基金估值业务。小组成员均具有多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估值运作、 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或法律合规等领域的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 行。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 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人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 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 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分别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 由其分别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或挂牌的部分债券品 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对基金利润分 配原则的约定,本基金 2015 年度未实施利润分配。 本基金截至 2015 年12月31 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13,624,956.56 元,其中:未分配利润 已实现部分为 13,624,956.56 元,未分配利润未实现部分为 3,805,795.01元。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自 2015 年1 月5 日至 2015 年3月 23 日、 自2015 年 3月26 日至 2015年 5 月13 日期 间出现连续 2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15 页 共 53 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 )在对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 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 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6)第 20234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财务 报表,包括 2015 年12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的利润 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的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 种责任包括: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 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 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16 页 共 53 页


(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 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 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 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 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 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 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财务报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 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 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经营成果 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陈玲


沈兆杰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 ? 上海市 审计报告日期 2016 年 3月22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5 年12 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12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12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9,184,440.19 2,819,675.76 结算备付金


1,054,346.47 6,873,080.91 存出保证金


1,371.70 46,618.38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17 页 共 53 页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32,529,067.55 83,127,997.9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27,283,067.55 83,127,997.9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5,246,000.00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16,000,000.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3,056,073.81 2,282,035.73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3,017,070.56 132,371.2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184,842,370.28 95,281,779.9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12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12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9,999,755.00 50,499,958.80 应付证券清算款


16,000,000.00 127,107.75 应付赎回款


84,611.51 509,101.80 应付管理人报酬


74,174.05 35,509.82 应付托管费


21,192.56 10,145.66 应付销售服务费


31,788.85 15,218.50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4,619.05 609.95 应交税费


44,887.00 44,887.00 应付利息


4,837.12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50,018.27 270,058.26 负债合计


46,315,883.41 51,512,597.5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21,095,735.30 42,493,018.41 未分配利润 7.4.7.10 17,430,751.57 1,276,163.9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8,526,486.87 43,769,182.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4,842,370.28 95,281,779.90 注:报告截止日 2015 年12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1.167 元,基金份额总额 118,688,847.31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18 页 共 53 页


本报告期: 2015 年 1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12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12月 31 日 一、收入


8,545,445.49 46,259,076.56 1.利息收入


4,724,935.95 30,983,450.1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85,419.91 1,024,685.34 债券利息收入


4,559,680.53 29,930,199.6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62,181.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7,653.78 28,565.10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923,984.98 -13,910,298.9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2,923,984.98 -13,910,298.9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 股利收益 7.4.7.15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 “-” 号填列) 7.4.7.16 862,166.71 29,159,757.06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34,357.85 26,168.34 减:二、费用


1,693,468.40 10,584,937.64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538,608.34 2,957,008.09 2.托管费 7.4.10.2.2 153,887.99 844,859.48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230,832.08 1,267,289.24 4.交易费用 7.4.7.18 4,421.23 21,499.40 5.利息支出


516,809.50 5,052,601.5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516,809.50 5,052,601.51 6.其他费用 7.4.7.19 248,909.26 441,679.9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6,851,977.09 35,674,138.92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6,851,977.09 35,674,138.92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5 年1 月1日至 2015 年12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19 页 共 53 页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42,493,018.41 1,276,163.95 43,769,182.3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6,851,977.09 6,851,977.0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78,602,716.89 9,302,610.53 87,905,327.4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43,623,155.10 26,261,949.21 269,885,104.31 2.基金赎回款 -165,020,438.21 -16,959,338.68 -181,979,776.8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21,095,735.30 17,430,751.57 138,526,486.87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742,698,117.66 -39,237,483.18 703,460,634.4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35,674,138.92 35,674,138.9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700,205,099.25 4,839,508.21 -695,365,591.0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540,242.09 151,750.91 4,691,993.00 2.基金赎回款 -704,745,341.34 4,687,757.30 -700,057,584.0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42,493,018.41 1,276,163.95 43,769,182.3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20 页 共 53 页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周兵______














______杨思乐______














____龚珉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是由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原基金”)根据《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变 更运作模式后而来。原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2]1543 号《关于核准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长盛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负责公开募集。原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 利息共募集 1,996,890,217.99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12)第534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于 2012 年 12 月 27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997,372,126.07 份基金份额(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以下简称“长盛同丰 A”)1,350,433,974.59 份,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B 类份额(以下简称“长盛同丰 B”)646,938,151.48 份,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481,908.08 份基金份额(长盛同丰 A 为 164,633.60 份,长盛同丰 B 为317,274.48 份)。 根据《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长盛同丰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 18 个月内(含 18 个月)为基金分级运作期;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基金名称变更为“长盛同丰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运作方式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盛同丰 A 的每次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对长盛同丰 A 进行基金份额折算,长盛同丰 A 的基 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 1.000 元,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长盛同丰 A 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原基金净资产优先分配予长盛同丰 A 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剩余净资产分配予长盛同丰 B。在 基金分级运作期内, 长盛同丰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 约定年化基准收益率为4.25%。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长盛同丰 A 的开放日计算长盛同丰 A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在长 盛同丰 B 的封闭期届满日分别计算长盛同丰 A 与长盛同丰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的基础上,采用“虚拟清算”原则计算并公告长盛同丰 A 和长盛同丰 B 的基金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21 页 共 53 页


份额参考净值。 长盛同丰 A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满 6 个月开放一次,接受投资者在场外的申购与赎回;同丰 B 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18 个月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 一个工作日。 在同丰 B 的封闭期内, 同丰 B 可上市交易, 但不接受申购赎回。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13]63 号文核准,长盛同丰 B 基金份额于 2013 年 2 月 26 日在深 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同丰 B 份额托管在场外(注册登记系统),份额持有人需将其跨系统 转托管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后方可上市流通。 本基金转换基准日为 2014 年 6 月 27 日。在转换基准日日终,同丰 A、同丰 B 的基金份额以 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4]第 233 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 118,613,944.00 份基金份额于 2014 年7 月11 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并于同日开放申购、赎回以及 转托管业务。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后, 方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 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 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次级 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可转换债券仅投资二级市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 分。本基金投资组合中: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持有现金和 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 数(全价)。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6 年3月 22 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 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22 页 共 53 页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5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5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 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 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其他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 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 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23 页 共 53 页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 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 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 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 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 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 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 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 数。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 金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 例计算认列。 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 少。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24 页 共 53 页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 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 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 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 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其中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 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场内基金 份额持有人只能选择现金分红。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 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 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 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25 页 共 53 页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 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 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 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 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 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 的指导意见》提供的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关于证券 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 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债券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 外),鉴于其交易量和交易频率不足以提供持续的定价信息,本基金本报告期改为采用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根据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1 季度固定收 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26 页 共 53 页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 、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 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3)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 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4)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 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5)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19,184,440.19 2,819,675.76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19,184,440.19 2,819,675.76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43,836,775.70 44,190,139.85 353,364.15 银行间市场 81,508,253.33 83,092,927.70 1,584,674.37 合计 125,345,029.03 127,283,067.55 1,938,038.52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27 页 共 53 页


资产支持证券 5,200,769.44 5,246,000.00 45,230.56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130,545,798.47 132,529,067.55 1,983,269.08 项目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81,016,096.84 82,170,077.30 1,153,980.46 银行间市场 990,798.69 957,920.60 -32,878.09 合计 82,006,895.53 83,127,997.90 1,121,102.37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82,006,895.53 83,127,997.90 1,121,102.37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注:本基金本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买入返售证券 16,000,000.00 - 银行间买入返售证券 - - 合计 16,000,000.00 - 项目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买入返售证券 - - 银行间买入返售证券 - - 合计 - -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注:本基金本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从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28 页 共 53 页


项目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1,230.40 1,011.44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474.40 3,092.90 应收债券利息 2,969,108.92 2,277,910.39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其他 85,260.09 21.00 合计 3,056,073.81 2,282,035.73 7.4.7.6 其他资产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4,619.05 609.95 合计 4,619.05 609.95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18.27 58.26 预提费用 50,000.00 270,000.00 合计 50,018.27 270,058.26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41,668,168.17 42,493,018.41 本期申购 238,806,794.40 243,623,155.10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61,786,115.26 -165,020,438.21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 -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29 页 共 53 页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118,688,847.31 121,095,735.30 注:1.申购含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2.截至2015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于深交所上市的基金份额为 73,098,142.00 份,托管在场外 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为 45,590,705.31 份。上市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可选择 按市价流通或按基金份额净值申购或赎回;未上市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按基金份额 净值申购或赎回。通过跨系统转登记可实现基金份额在两个系统之间的转换。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321,609.61 954,554.34 1,276,163.95 本期利润 5,989,810.38 862,166.71 6,851,977.09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变动数 7,313,536.57 1,989,073.96 9,302,610.53 其中:基金申购款 21,268,544.10 4,993,405.11 26,261,949.21 基金赎回款 -13,955,007.53 -3,004,331.15 -16,959,338.68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3,624,956.56 3,805,795.01 17,430,751.57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44,772.96 92,004.46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764,933.34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39,697.97 166,608.80 其他 948.98 1,138.74 合计 85,419.91 1,024,685.34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7.4.7.12.1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取得股票收益。 7.4.7.13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30 页 共 53 页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 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 12月31日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 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2,923,984.98 -13,910,298.94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 合计 2,923,984.98 -13,910,298.94 7.4.7.13.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 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 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 付)成交总额 150,068,542.54 1,615,359,557.51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 期兑付)成本总额 144,171,038.46 1,593,824,277.03 减:应收利息总额 2,973,519.10 35,445,579.42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2,923,984.98 -13,910,298.94 7.4.7.14 衍生工具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股利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股利收益。 7.4.7.1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15 年1月1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月1 日至2014 年 12月 31 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862,166.71 29,159,757.06 ——股票投资 - - ——债券投资 816,936.15 29,159,757.0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45,230.56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合计 862,166.71 29,159,757.06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31 页 共 53 页


7.4.7.17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33,603.34 26,040.00 转换费收入 556.49 128.34 其它 198.02 - 合计 34,357.85 26,168.34 注:1.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场外按持有期间递减,场内为赎回金额的 0.1%,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资产。 2. 本基金的转换费由申购补差费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其中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的 25% 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 7.4.7.18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1,271.23 11,714.40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3,150.00 9,785.00 合计 4,421.23 21,499.40 7.4.7.19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月1 日至2015 年 12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审计费用 50,000.00 50,000.00 信息披露费 90,000.00 270,000.00 银行划款费用 12,709.26 25,279.92 上市年费 60,000.00 60,000.00 帐户维护费 36,200.00 36,000.00 其他费用 - 400.00 合计 248,909.26 441,679.92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32 页 共 53 页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基金无须做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盛基金公 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注: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538,608.34 2,957,008.09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70,008.72 612,202.17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0%的年费率计提,逐 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当年天数。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153,887.99 844,859.48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33 页 共 53 页


的托管费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当年天数。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 年 1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中国银行 39,392.92 长盛基金公司 62,626.92 国元证券 389.96 合计 102,409.80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中国银行 556,672.11 长盛基金公司 415,356.07 国元证券 2,369.78 合计 974,397.96 注:1. 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长盛基金公司,再由长盛基金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销售服 务费的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0.3% / 当年天数。 2. 上年度可比期间(含分级运作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总额中含 A 类基金份额应支 付的销售服务费 2,396,434.75 元和B 类基金份额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1,327,340.31 元。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5 年 1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市场交 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银行 - - - -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市场交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34 页 共 53 页


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银行 - 72,876,573.56 - - 144,100,000.00 93,824.53 7.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本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投资本基金。 7.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 1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19,184,440.19 44,772.96 2,819,675.76 92,004.46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10.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7.4.11.1 利润分配情况——非货币市场基金 注:本基金本期无利润分配事项。 7.4.12 期末( 2015 年 12月 31 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35 页 共 53 页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29,999,755.00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50016 15附息国 债16 2016年1 月6 日 105.73 100,000 10,573,000.00 150202 15国开02 2016年1 月6 日 100.12 100,000 10,012,000.00 150206 15国开06 2016年1 月6 日 100.43 100,000 10,043,000.00 合计





300,000 30,628,000.00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是一只进行主动投资的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 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 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争取将以上风险 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使本基金在险和收益之间取得最佳的平衡以实现“风险和收益相匹配” 的风险收益目标。基金管理人通过分析影响债券市场的各类要素,进行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 求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以最大程度上取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 建立了以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 由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监察稽核部与风险管理部、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四级 风险管理架构体系。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风险管 理的宏观政策,审议通过风险控制的总体措施等;在管理层层面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讨论和制 定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在业务操作层面风险管理职责主要由监察稽核部与 风险管理部负责,协调并与各部门合作完成运作风险管理以及进行投资风险分析与绩效评估。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 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 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36 页 共 53 页


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 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 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活期银行 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行中国银行,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 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 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 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 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信用评级情况按《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设定的标准统计 及汇总。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A-1 - - A-1 以下 - - 未评级 30,089,000.00 1,107,700.00 合计 30,089,000.00 1,107,700.00 注:未评级债券为政策性金融债和短期融资券。债券信用评级取自第三方评级机构的评级。 7.4.13.2.2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AAA 10,240,827.70 7,057,720.60 AAA 以下 40,151,239.85 72,729,837.30 未评级 52,048,000.00 2,232,740.00 合计 102,440,067.55 82,020,297.90 注:未评级债券为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债券信用评级取自第三方评级机构的评级。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37 页 共 53 页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 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 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 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 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 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针对投资品种变现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设定流动性 比例要求,对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包括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组合在短时间内变 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组合中变现能力较差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等。本 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股票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金所持大部分证 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因此除附注 7.4.12 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 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均能以合理价格适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 公允价值。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中有 29,999,755.00 元将在 2016 年 1 月 6 日以内到期且计息(该利息金额不重大)外,本基金所承担的其他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 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 额约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 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 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 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38 页 共 53 页


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 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 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存在相应的利率风险。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19,184,440.19 - - - 19,184,440.19 结算备付金 1,054,346.47 - - - 1,054,346.47 存出保证金 1,371.70 - - - 1,371.70 交易性金融资产 47,144,135.90 53,560,071.65 31,824,860.00 - 132,529,067.5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6,000,000.00 - - - 16,000,000.00 应收利息 - - - 3,056,073.81 3,056,073.81 应收申购款 - - - 13,017,070.56 13,017,070.56 资产总计 83,384,294.26 53,560,071.65 31,824,860.00 16,073,144.37 184,842,370.28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9,999,755.00 - - - 29,999,755.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16,000,000.00 16,000,000.00 应付赎回款 - - - 84,611.51 84,611.51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74,174.05 74,174.05 应付托管费 - - - 21,192.56 21,192.5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31,788.85 31,788.85 应付交易费用 - - - 4,619.05 4,619.05 应付利息 - - - 4,837.12 4,837.12 应交税费 - - - 44,887.00 44,887.00 其他负债 - - - 50,018.27 50,018.27 负债总计 29,999,755.00 - - 16,316,128.41 46,315,883.41 利率敏感度缺口 53,384,539.26 53,560,071.65 31,824,860.00 -242,984.04 138,526,486.87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2,819,675.76 - - - 2,819,675.76 结算备付金 6,873,080.91 - - - 6,873,080.91 存出保证金 46,618.38 - - - 46,618.38 交易性金融资产 17,182,328.80 60,525,929.10 5,419,740.00 - 83,127,997.90 应收利息 - - - 2,282,035.73 2,282,035.73 应收申购款 - - - 132,371.22 132,371.22 资产总计 26,921,703.85 60,525,929.10 5,419,740.00 2,414,406.95 95,281,779.90 负债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39 页 共 53 页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50,499,958.80 - - - 50,499,958.8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127,107.75 127,107.75 应付赎回款 - - - 509,101.80 509,101.80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35,509.82 35,509.82 应付托管费 - - - 10,145.66 10,145.6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15,218.50 15,218.50 应付交易费用 - - - 609.95 609.95 应交税费 - - - 44,887.00 44,887.00 其他负债 - - - 270,058.26 270,058.26 负债总计 50,499,958.80 - - 1,012,638.74 51,512,597.54 利率敏感度缺口 -23,578,254.95 60,525,929.10 5,419,740.00 1,401,768.21 43,769,182.36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 者予以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市场利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 2015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31 日 ) 下降 25 个基点 976,445.93 561,143.77 上升 25 个基点 -976,445.93 -561,143.77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 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 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 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无重大其他价格风险。


7.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40 页 共 53 页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5 年 12 月31 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无 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127,283,067.55 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 5,246,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第一层次 82,170,077.30 元,第二层次 957,920.60, 无属 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iii)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 不活跃)等情况, 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及交易不活跃期间将相关债券的公允 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 关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不含权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 债券除外),本基金于 2015 年3 月24日起改为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 确定公允价值(附注 7.4.5.2),并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从第一层次调整至第二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于本期末,本基金持有公允价值归属于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 5,246,000.00 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无)。本基金本期净转入第三层次的金额为 5,246,000.00 元,计入损益的第三层次金融工 具公允价值变动为 45,230.56 元 (2014 年度:无)。 上述第三层次资产变动如下: 交易性金融资产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2015 年 1 月 1日 - 购买 5,200,769.44 出售 -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41 页 共 53 页


转入第三层级 5,200,769.44 转出第三层级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45,230.56 ——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45,230.56 2015 年 12 月 31日 5,246,000.00 45,230.56 2015 年 12 月 31日扔持有的资产计入 2015 年度 损益的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分别计入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项目。 本基金上年末无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变动金额。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4 年 12 月 31 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132,529,067.55 71.70 其中:债券 127,283,067.55 68.86








资产支持证券 5,246,000.00 2.84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6,000,000.00 8.6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42 页 共 53 页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0,238,786.66 10.95 7 其他各项资产 16,074,516.07 8.70 8 合计 184,842,370.28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买入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卖出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0,573,000.00 7.63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61,530,000.00 44.4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61,530,000.00 44.42 4 企业债券 45,146,067.55 32.5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0,034,000.00 7.24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27,283,067.55 91.88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43 页 共 53 页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50016 15 附息国债 16 100,000 10,573,000.00 7.63 2 150405 15 农发 05 100,000 10,557,000.00 7.62 3 150218 15 国开 18 100,000 10,502,000.00 7.58 4 150212 15 国开 12 100,000 10,216,000.00 7.37 5 150312 15 进出 12 100,000 10,200,000.00 7.36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23501 PR 隧道 02 100,000 5,246,000.00 3.79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8.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8.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记录,无在报告编制日 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1.2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44 页 共 53 页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371.7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056,073.81 5 应收申购款 13,017,070.5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6,074,516.07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487 243,714.27 96,711,628.69 81.48% 21,977,218.62 18.52%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北京千石创富-光大银行- 千石资本-道冲套利 8号资 产管理计 13,946,242.00 19.08% 2 北京千石创富-兴业银行- 12,385,964.00 16.94%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45 页 共 53 页


千石资本-道冲套利 12 号 资产管理计 3 富安达基金-广发银行-利 可 6 号资产管理计划 5,295,675.00 7.24% 4 易方达资产-广发银行-易 方达资产利可 1 号分级资产 管理计划 4,424,778.00 6.05% 5 北京千石创富-光大银行- 千石资本-道冲套利 9号资 产管理计 4,385,964.00 6.00% 6 北京千石创富-光大银行- 千石资本-道冲套利 11 号 资产管理计 4,385,964.00 6.00% 7 北京千石创富-光大银行- 千石资本-道冲套利 10 号 资产管理计 4,385,964.00 6.00% 8 宁波鼎锋海川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祥驰鼎锋多 策略套利 1 4,330,754.00 5.92% 9 宁波鼎锋海川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鼎锋另类策 略 1 期基 4,284,490.00 5.86% 10 宁波鼎锋海川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鼎锋另类策 略 5 期基 4,284,490.00 5.86% 注:以上信息中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902.53 0.0008%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46 页 共 53 页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12 月 27 日 )基金份额总额 646,938,151.48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1,668,168.17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38,806,794.40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61,786,115.26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8,688,847.31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2.1 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聘任林培富、王宁、蔡宾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孙杰、刁俊东为公司高管人员。以上三名副总经理于 2015 年4 月22 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公司已及时向基 金业协会进行备案。 11.2.2 基金经理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基金经理未曾变动。 11.2.3 本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2015 年 4 月,李爱华先生不再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总经理职务。上述人事 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报告期内本 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本报告期应支付给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 50,000.00 元,已连续提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47 页 共 53 页


供审计服务 4 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中信建投 2 - - - - - 东兴证券 1 - - - - - 东海证券 2 - - - - - 西南证券 1 - - - - - 广发证券 1 - - - - - 中信证券 2 - - - - - 招商证券 1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上海证券 1 - - - - - 德邦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1 - - - - - 华福证券 1 - - - - - 安信证券 2 - - - - - 申银万国 2 - - - - - 日信证券 1 - - - - - 中金公司 1 - - - - - 华安证券 1 - - - - - 国元证券 1 - - - - - 高华证券 1 - - - - - 长城证券 1 - - - - - 国联证券 1 - - - - - 华泰证券 1 - - - - - 华融证券 1 - - - - - 东莞证券 1 - - - - -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48 页 共 53 页


长江证券 1 - - - - - 东北证券 1 - - - - -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中信建投 - - - - - - 东兴证券 - - - - - - 东海证券 - - - - - - 西南证券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招商证券 44,241,012.91 40.64% - - - - 国信证券 20,426,091.74 18.77% 1,304,700,000.00 28.75% - - 上海证券 - - - - - - 德邦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44,184,969.52 40.59% 3,233,900,000.00 71.25% - - 华福证券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申银万国 - - - - - - 日信证券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华安证券 - - - - - - 国元证券 - - - - - - 高华证券 - - - - - - 长城证券 - - - - - - 国联证券 - - - - - - 华泰证券 - - - - - - 华融证券 - - - - - - 东莞证券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东北证券 - - - - - - 注:1、本公司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49 页 共 53 页


(1) 研究实力较强, 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 能及时为本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个股分析报告等,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 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2)资力雄厚,信誉良好。 (3)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4)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 (5)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6)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公司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 需要,并能为本公司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2、本公司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程序 (1)研究机构提出服务意向,并提供相关研究报告; (2)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需要有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视服务情况和研究服务评价结果而定; (3)研究发展部、投资管理等部门试用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后,按照研究服务评价规定,对研究 机构进行综合评价; (4)试用期满后,评价结果符合条件,双方认为有必要继续合作,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我司与研 究机构签定《研究服务协议》 、 《券商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并办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租用手续。评 价结果如不符合条件则终止试用; (5)本公司每两个月对签约机构的服务进行一次综合评价。经过评价,若本公司认为签约机构的 服务不能满足要求,或签约机构违规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处罚,本公司有权终止签署的协议,并 撤销租用的交易单元; (6)交易单元租用协议期限为一年,到期后若双方没有异议可自动延期一年。 3、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均为共用交易单元。 4、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1)本基金报告期内新增租用交易单元情况 : 序号 证券公司名称 交易单元所属市场 数量 1 德邦证券 深圳 1 2 东莞证券 深圳 1 3 日信证券 深圳 1 4 安信证券 上海 1 (2)本基金报告期内停止租用交易单元情况: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50 页 共 53 页


序号 证券公司名称 交易单元所属市场 数量 1 五矿证券 深圳 1 11.8 其他重大事件 除上述事项外,均已作为临时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过的其他在本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关于长盛基金指数熔断机制实施 后基金配套工作安排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及本 公司网站 2015年 12 月 31 日 2 关于增加金观诚为旗下基金销售 机构并推出定投和转换业务及参 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同上 2015 年 12 月 15 日 3 关于增加国信证券为旗下部分开 放式基金代销机构以及开通基金 定投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同上 2015 年 12 月 15 日 4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 长量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并开通转 换业务的公告 同上 2015 年 11 月 30 日 5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陆金所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 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同上 2015 年 11 月 30 日 6 关于增加盈米财富为旗下基金销 售机构并推出定投和转换业务及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同上 2015 年 11 月 24 日 7 关于增加凯石财富为旗下基金销 售机构并推出定投和转换业务及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同上 2015 年 11 月 24 日 8 关于增加富济财富为旗下基金销 售机构并推出定投和转换业务及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同上 2015 年 11 月 24 日 9 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同上 2015 年 10 月 26 日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51 页 共 53 页


(LOF)2015 年第 3 季度报告 10 关于旗下基金参加好买基金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同上 2015 年 10 月 20 日 11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平 安证券申购(含定投)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同上 2015 年 10 月 20 日 12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代销机构 的公告 同上 2015 年 10 月 15 日 13 关于增加利得基金为旗下部分基 金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投业务及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同上 2015 年 10 月 8 日 14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中 金公司网上交易 电话委托及柜 台委托申购(不含定投)费率优 惠活动的公告 同上 2015 年 9月24 日 15 关于在网上直销渠道开通旗下部 分基金跨 TA 转换业务的公告 同上 2015 年 9月11 日 16 关于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 公司整体迁移并入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涉及相关基金业务影响 的公告 同上 2015 年 9月1 日 17 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同上 2015 年 8月27 日 18 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同上 2015 年 8月27 日 19 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同上 2015 年 8月7 日 20 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招募说明书(更新) 同上 2015 年 8月7 日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52 页 共 53 页


21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第 一创业证券网上交易 电话委托 及柜台委托申购(含定投)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同上 2015 年 8月3 日 22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网上银行和手机 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同上 2015 年 7月31 日 23 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_LOF_2015 年第 2 季度报告 同上 2015 年 7月21 日 24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直 销柜台开通旗下部分基金跨 TA 转换业务的公告 同上 2015 年 7月7 日 25 关于增加汇付金融和增财基金为 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推出定 投业务及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同上 2015 年 6月19 日 26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联泰资产和钱景为旗下部分基金 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投业务及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同上 2015 年 6月19 日 27 关于我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参加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和手 机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同上 2015 年 6月1 日 28 关于在直销柜台开通旗下部分基 金跨 TA 转换业务的公告 同上 2015 年 5月27 日 29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子公 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及高管 变更情况的公告 同上 2015 年 5月15 日 长盛同丰债券(LOF)2015 年年度报告 第 53 页 共 53 页


30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任 副总经理的公告 同上 2015 年 4月24 日 31 关于在直销柜台开通旗下部分基 金跨 ta 转换业务的公告 同上 2015 年 3月16 日 32 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同上 2015 年 1月27 日 33 长盛同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招募说明书(更新) 同上 2015 年 1月27 日 §12 备查文件目录 12.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 《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3、 《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 4、 《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5、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12.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12.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和/或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免费查 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2666、010-62350088。 网址:http://www.csfunds.com.cn。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