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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增利(164812)

工银增利: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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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 瑞信 增利 分级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工 银 瑞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 二 〇 一 六 年 三 月 二 十 八 日 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6 页


§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年度 报告 已经三 分 之 二 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复核 了本报告 中的财 务指 标、净 值表 现、利 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 报告等 内容 ,保证 复 核 内 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过 往业 绩 并不 代表 其 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投 资者 在 作出 投资 决 策前 应仔 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 2015 年01 月0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6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工银增利分级债券 场内简称 工银增利 基金主代码 16481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3 年内,增 利 A 自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满 6 个月开放一 次申购与赎回业 务,增利 B 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本基金在分级运作 期结束后的次日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 工银 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3 月6 日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61,166,802.45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 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3 年 4 月8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工银增 A 工银增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64813 15012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39,782,766.85 份 621,384,035.60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 满足增利 A 份额持 有人的稳健收益及 流动性需求, 同时满足增利 B 份额 持有人在承担适当风险的基础上, 获取更多 收益的需求。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利率策略、 信用策略、 相对 价值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 制风险的前提下,发掘和利用市场失衡提供的投资机会,实现组合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1.5% 。 上述 “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指基 金合同生效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 三年期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 其后的每个自然年, “三年期定期 存款利率” 指当年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三年期 “ 金融机构 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 从基金资产整体运作来看,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于低风险基金产品, 其长 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从投资者具体持有的基金份额来看, 由于基金收益分配的安排, 增利A 份额将 表现出较低风险、 稳健收益的明显特征, 其预 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低于普通的 债券型基金份额; 而增利 B 份额表 现出高风险、 高收益的显著特征, 其预期收 益和预期风险要高于普通的债券型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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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人 姓名 朱碧艳 张燕 联系电话 400-811-9999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1-9999 95555 传真 010-66583158 0755-83195201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及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 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 指标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3 月6 日( 基 金合同生效 日)-2013 年12 月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56,122,050.82 -10,280,406.69 17,218,201.64 本期利润 30,518,472.18 235,350,508.04 -92,864,688.7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50 0.2887 -0.054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80% 28.99% -10.48%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164 -0.0144 -0.103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84,889,807.68 803,461,386.09 981,263,732.1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87 1.136 0.887 注:1.所述 基金业 绩指 标不包 括持 有人认 购或 交易基 金的 各项费 用, 计入费 用后 实际收 益 水 平 要 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 现收益 指基 金本期 利息 收入、 投资 收益、 其他 收入( 不含 公允价 值变 动收益 )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基 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3 年03 月 06 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增长 率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率 的 比 较 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6 页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37% 0.10% 1.39% 0.02% -0.02% 0.08% 过去六个月 2.00% 0.25% 2.77% 0.02% -0.77% 0.23% 过去一年 4.80% 0.83% 5.50% 0.02% -0.70% 0.8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1.02% 0.72% 15.99% 0.02% 5.03% 0.7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注:1 、本基 金基金合同于 2013 年3 月 6 日生效 。 2 、 按基金合同规定, 本基 金建仓期为六个月。 截至报告期末, 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 金合同 关于 投资范 围及 投资限 制的 规定: 本基 金债券 等固 定收益 类资 产占基 金资 产的比 例 不 低 于 80 %; 其中 债项评级在 AA+ 和AA 的公 开发行的公司债、 企业债、 中期票据、 可转换债券 (含 分离 交易的可转换债券) 、 次级债等债券以及短期融资券、 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6 页


不低于 80% , 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 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 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之后, 现金 及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 金资产净值 的比例不低于5%。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较 注:1 、本基 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3 年3 月6 日。 2 、合同生效 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 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成立以来均未实施利 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 经理情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 及 其管 理 基 金 的经 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6 月 21 日 ,是我国第一家由银 行直接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 2 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在北京。公司目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6 页


前拥有 共同 基金募 集和 管理资 格、 境外证 券投 资管理 业务 资格、 企业 年金基 金投 资管理 人 资 格 、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全国社保基金境内投资管理人资格。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旗下管理 74 只公募 基金 ——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 货币 市场基 金、 工银瑞 信精 选平衡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稳 健 成 长 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增 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中 国机会 全球 配置股 票证 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信用添 利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工 银 瑞 信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 开放式 指数 证券投 资基 金、工 银瑞 信中小 盘成 长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全球精 选 股 票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工 银瑞 信双利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深证 红利交 易型 开放式 指数 证券投 资 基 金 、 工银瑞信深证 红利 ETF 联接基金、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 业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添颐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工 银瑞 信主题 策略 混合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睿智中证 500 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 瑞信基 本面 量化策 略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 纯债 定期开 放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工 银 瑞 信 7 天理财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睿智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 14 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60 天理财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工 银瑞 信产业 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 信用 纯债一 年定 期开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信用纯 债两 年定期 开放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瑞 信标 普全球 自 然 资 源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金融地 产行 业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双债增 强债 券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工 银瑞 信添福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信 息产 业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 信 薪 金 货币市 场基 金、工 银瑞 信纯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绝 对收 益策略 混合 型发起 式 证 券 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 目标 收益一 年定 期 开放 债券 型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新财富 灵活 配置混 合 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工银瑞 信现 金快线 货币 市场基 金、 工银瑞 信添 益快线 货币 市场基 金、 工银瑞 信 高 端 制 造行业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研 究精 选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医疗保 健 行 业 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 创新 动力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工 银瑞 信国企 改革 主题股 票 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工银瑞 信战 略转型 主题 股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瑞 信新 金融股 票型 证券投 资 基 金 、 工银瑞 信美 丽城镇 主题 股票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工银瑞 信总 回报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 工 银瑞信 新材 料新能 源行 业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养老产 业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工 银 瑞 信丰盈 回报 灵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 中证 传媒指 数分 级证券 投资 基金、 工 银 瑞 信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6 页


农业产 业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 生态 环境行 业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 互 联 网 加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聚焦 30 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中 证新能 源指 数分级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瑞 信中 证环保 产业 指数分 级证 券投资 基 金 、 工 银瑞信 中证 高铁产 业指 数分级 证券 投资 基 金、 工银瑞 信新 蓝筹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工 银 瑞 信 丰 收回报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工 银瑞 信 中高 等级 信用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工 银 瑞 信 新趋势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工 银瑞 信文体 产业 股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证券投 资 基 金 管 理规模逾 4400 亿元人民币 。 4.1.2 基 金 经 理 ( 或 基金 经 理 小 组) 及 基 金 经理 助 理 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江明波 投资总监,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3 年 3 月 6 日 - 15 曾 任 鹏 华 基 金 普 天 债 券 基 金经理、固定收益负责 人; 2004 年 6 月至 2006 年 12 月, 担任全国社保基金二零 四 组 合 和 三 零 四 组 合 基 金 经理;2006 年 加 入 工 银 瑞 信, 现任投资总监, 兼任工 银瑞信资产管理 (国际) 有 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工 银 瑞 信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董事; 2011 年起担任全 国 社保组合基金经理; 2008 年 4 月14 日至 今, 担任工银添 利基金基金经理;2011 年 2 月 10 日至今,担任工银四 季 收 益 债 券 型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3 年3 月6 日至今 , 担 任 工 银 瑞 信 增 利 分 级 债 券基金基金经理。 注:1 、任职 日期说明:江明波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2 、离任日期 说明:无 3 、 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4 、本基金无 基金经理助理 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6 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本基金运作 遵规守信情 况的说明 本 报 告期 内, 本 基金 管理 人 严格 按照 《 证券 投资 基 金法 》等 有 关法 律法 规 及基 金合 同、招募 说明书 等有 关基金 法律 文件的 规定 ,依照 诚实 信用、 勤勉 尽责的 原则 管理和 运用 基金资 产 , 在 控 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公平交易情 况的专项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 度 和控 制 方 法 1 、公平交易 原则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 为公平对待不同基金份额持有人, 公 平对待 基金 持有人 和其 他资产 委托 人,在 投资 管理活 动中 公平对 待公 司所管 理的 不同基 金 财 产 和 客户资产,不得直接或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包括封闭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 以 及社保组合 、 企业年 金、 特定客 户资 产管理 组合 等其他 受托 资产。 基金 经理, 指管 理公募 基金 基金经 理 , 如 封 闭式基 金、 开放式 基金 。投资 经理 ,指管 理其 他受托 资产 的投资 经理 ,如企 业年 金、特 定 客 户 资 产管理等专项受托资产。 3 、公平交易 的具体措施 3.1 在研究 和投资决策环节: 3.1.1 在 公司 股 票池 的基 础 上, 研究 部 根据 不同 投 资组 合的 投 资目 标、 投 资风 格、 投 资范围 和关联交易限制等, 参考公司 《股票池管理办法》 , 建立股票池, 各基金基金经理、 其他受托 资 产 投资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 3.1.2 各 基金 基 金经 理、 其 他受 托资 产 投资 经理 投 资决 策参 照 《投 资授 权 管理 办法 》 执行, 在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自主、审慎决策。 3.1.3 基 金经 理 不得 兼任 投 资经 理, 且 各投 资组 合 的基 金经 理 、投 资经 理 投资 系统 权 限 要严 格分离。 3.1.4 对于涉 及到关联交易的投资行为,参考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 3.2 在交易执 行环节: 3.2.1 交 易人 员 、投 资交 易 系统 权限 的 适当 分离 。 在必 要的 情 况下 ,对 于 社保 基金 或 其他专 项受托 资产 组合配 备专 门的交 易员 ,未经 授权 ,其他 交易 员不得 参与 社保基 金或 其他专 项 受 托 资 产组合的日常交易,并进行交易系统权限的屏蔽。 3.2.2 公 平交 易 执行 原则 : 价格 优先 、 时间 优先 、 综合 平衡 、 比例 实施 , 保证 交易 在 不同基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6 页


金资产、不同受托资产间的公正,保证公司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受托资产间的利益公平。 3.2.3 公平交 易执行方法: 3.2.3.1 交易 员 必须 严格 按 照 “ 价格 优 先、 时间 优 先 ” 的交 易 执行 原则 , 及时 、迅 速 、准 确 地执行。 3.2.3.2 在投 资 交易 系统 中 设置 “公 平 交易 模块 ” ,对 于涉 及 到同 一证 券 品种 的交 易 执行 , 系统自动通过公平交易模块完成。 公平交易模块执行原理如下: 1) 同向交易 指令: a) 限价指令 : 交易员采用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委托系统, 按照各组合委托数量设置委托比 例, 按比例具体执行;b) 市价指令 : 对于市价同向交易指令, 交易员首先应该按照 “时间优先” 的原则 执行 交易指 令, 并在接 到后 到达指 令后 按 照先 到指 令剩余 数量 和新到 指令 数量采 用 公 平 委 托系统 执行 ;对于 同时 同向交 易指 令,交 易员 应采用 投资 交易系 统中 的公平 委托 模块, 按 照 各 基 金委托数量设置委托比例, 按比例具体执行;c) 部分限价 指令与部分市价指令: 对于不同基金经 理下达 的不 同类型 的同 向交易 指令 ,交易 员应 该按照 “价 格优先 ”的 原则执 行交 易指令 , 在 市 场 价格未达到限价时,先执行市价指令、后执行限价指令; 2 )反向交易 指令 a) 交易员不 得接受可能导致同一投资组合或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对敲的同一证券品种的指令, 并 由 风险 中台 在 投资 系统 中 设置 严禁 所 有产 品在 证 券交 易时 对 敲。b) 根 据 证监 会 2011 年修订的 《证券 投资 基金管 理公 司公平 交易 制度指 导意 见》中 相关 条款, 公司 规定同 一公 募基金 、 年 金 、 专户、 社保 组合或 前述 组合之 间不 允许同 日针 对同一 证券 的反向 投资 指令;c)同 一公募 基 金 不 允 许两日 内针 对同一 证券 的反向 投资 指令。d)确 因投资 组合 要求的 投资 策略或 流动 性等需 求 而 发 生 的同日 反向 交易, 按要 求投资 组合 经理要 填写 反向交 易申 请表, 并要 求相关 投资 经理提 供 决 策 依 据,并保留记录备查。e) 以上反向 交易要求完全按照指数的构成进行投资的组合等除外。 3.2.4 对 于银 行 间市 场交 易 、交 易所 大 宗交 易、 债 券一 级市 场 申购 等非 集 中竞 价 交 易 ,涉及 到两个或以上基金或投资组合参与同一证券交易的情况, 各 基金/ 投资经 理在交易前独立确定各投 资组合 的交 易价格 和数 量,中 央交 易室按 照价 格优先 、比 例分配 的原 则对交 易结 果进行 分 配 。 参 照 《集中交易管理办法》 , 银行间市场债券买卖和回购交易, 由交易员填写 《银行间市场交易审批 单》 ,经 相关 基金经 理/ 投 资经理 、交 易主管 审批 ,并由 交易 员双人 复核 后方可 执行 。公司 对 非 公 开发行 股票 申购、 以公 司名义 进行 的债券 一级 市场申 购的 申购方 案和 分配过 程进 行审核 和 监 控 , 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 交易所大宗交易, 填写 《大宗交易申请表》 , 经公 司内部审批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6 页


后执行。 债券一级市场交易, 填写 《债券投标审批表》 及 《债券分销审批表》 , 经 公司内部审批后 执行。其他非集中竞价交易,参考上述审批流程执行。 3.2.5 对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 各基金/ 投资经 理在申购前参照 《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工作流 程》 ,独立确 定申购价格和数量,中央交易室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 3.2.6 对 于由 于 特殊 原因 不 能参 与公 平 交易 程序 的 交易 指令 , 中央 交易 室 填写 《公 平 交易审 批单》 ,经公 司内部审批后执行。 3.2.7 公平交 易争议处理 在公平交易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 或出现基金/ 投资经理对交易员执行公平交易结果不满情 况, 交易主管将具体情况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公司主管领导与相关基金/ 投资经理 、 交易主管 就 争 议内容进行协调处理。 3.3 公平交易 的检查和价格监控 3.3.1 法 律合 规 部可 通过 投 资交 易系 统 对于 公平 交 易的 执行 情 况进 行稽 核 ,并 定期 向 督察长 报告。 如发 现有疑 问的 交易情 况, 就交易 时间 、交易 价格 、交易 数量 、交易 理由 等提出 疑 问 , 由 基金/ 投资经 理作出合理解释。 3.3.2 风 险管 理 部根 据市 场 公认 的第 三 方信 息, 对 于投 资组 合 与交 易对 手 之间 议价 交 易的交 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 如发现 异常情况的, 基金/ 投资经理应 对交易价格的异常情况进行合理性 解释。 3.3.3 法 律合 规 部应 对不 同 投资 组合 在 交易 所公 开 竞价 交易 中 同日 同向 交 易的 交易 时 机和交 易价差 进行 监控, 同时 对不同 投资 组合临 近交 易日的 同向 交易和 反向 交易的 交易 时机和 交 易 价 差 进行分 析, 如发现 异常 应向基 金/ 投 资经理 提出 ,相关 基金/ 投资经 理应 对异常 交易 情况进 行 合 理 性解释 。风 险管理 部和 法律合 规部 应对其 他可 能导致 不公 平交易 和利 益输送 的异 常交易 行 为 进 行 监控, 对于异常交易发生前后不同投资组合买卖该异常交易证券的情况进行分析。 相关基金/ 投资 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 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3.4 评估和 分析 3.4.1 风 险管 理 部应 分别 于 每季 度和 每 年度 对公 司 管理 的不 同 投资 组合 的 整体 收益 率 差异、 分投资 类别 (股票 、债 券)的 收益 率差异 进行 分析, 对连 续四个 季度 期间内 、不 同时间 窗 下 ( 如 日内、3 日内 、5 日内) 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由投资组合经理、 督察长 、总 经理签 署后 ,妥善 保存 分析报 告备 查。如 果在 上述分 析期 间内, 公司 管理的 所 有 投 资 组合同 向交 易价差 出现 异常情 况, 应重新 核查 公司投 资决 策和交 易执 行环节 的内 部控制 , 针 对 潜 在问题 完善 公平交 易制 度,进 行专 项说明 ,提 交法律 合规 部,法 律合 规部应 将此 说明载 入 监 察 稽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6 页


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3.4.2 中 央交 易 室负 责在 各 投资 组合 的 定期 报告 中 披露 公司 整 体公 平交 易 制度 执行 情 况。风 险管理 部负 责在各 投资 组合的 定期 报告中 对异 常交易 行为 进行专 项说 明,其 中, 如果报 告 期 内 所 有投资 组合 参与的 交易 所公开 竞价 同日反 向交 易成交 较少 的单边 交易 量超过 该证 券当日 成 交 量 的 5% ,应说明 该类交 易的 次数及 原因 。各投 资组 合的年 度报 告中, 除上 述内容 外, 还应披 露 公 平 交 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并在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中, 对当年度同向交易价差做专项分析。 4.报告 公 司 相关 部门 如 果发 现涉 嫌 违背 公 平 交 易原 则的 行 为, 应及 时 向公 司管 理 层汇 报并 采取相关 控制和改进措施。 4.3.2 公 平 交 易 制 度 的执 行 情 况 为 了 公平 对待 各 类投 资人 , 保护 各类 投 资人 利益 , 避免 出现 不 正当 关联 交 易、 利益 输送等违 法违规行为, 公司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 《基金管 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管理公 司公 平交易 制度 指导意 见》 等法律 法规 和公司 内部 规章, 拟定 了《公 平 交 易 管 理办法》 、 《 异常交易管理办法》 , 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并 规定 对买卖 股票 、债券 时候 的价格 和市 场价格 差距 较大, 可能 存在操 纵股 价、利 益输 送等违 法 违 规 情 况进行 监控 。本报 告期 ,按照 时间 优先、 价格 优先的 原则 ,本公 司对 满足限 价条 件且对 同 一 证 券 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 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 实现了公平交易; 未出现 清算 不到位 的情 况,且 本基 金及本 基金 与本基 金管 理人管 理的 其他投 资组 合之间 未 发 生 法 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 公 司 于 每 季 度 和 年 度 对 公 司 管 理 的 不 同 投 资 组 合 进 行 了 同 向 交 易 价 差 分 析 , 采 用 了 日 内 、3 日内、5 日 内的时间窗口,假设不同组合间价差为零,进行了 T 分布 检验。对于没有通过检验的 交易, 公司 根据交 易价 格、交 易频 率、交 易数 量 、交 易时 间进行 了具 体分析 。经 分析, 本 报 告 期 未出现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间有同向交易价差异常的情况。 4.3.3 异 常 交 易 行 为 的专 项 说 明 本 基 金本 报告 期 内未 出现 异 常交 易的 情 况。 本报 告 期内 ,本 公 司所 有投 资 组合 参与 的交易所 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 有 10 次。投 资 组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基金的投资 策略和业绩 表现的说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投资 策 略 和 运作 分 析 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6 页


2015 年债券 市场延续了去年以来 的债券牛市行情, 收益率平坦化下行, 短端和中长端收益率 下降都非常明显, 尤其长端利率下行幅度更大。 利率品种中长端降幅大约在 80-100BP , 中票中长 端在 120-140BP ,而城投 债降幅更大,大约在 140-170BP ,信 用利率进一步收缩,2015 年仍是 名 副其实的债券大牛市,而持续两年的债券牛市行情也是 2002 年以来持续 时间最长的牛市。 收 益 率的 大幅 下 行更 多的 由 于基 本面 因 素决 定, 今 年以 来经 济 增长 延续 了 下行 的趋 势,房地 产销售 的好 转已经 持续 了一年 的时 间,但 迟迟 不能带 来房 地产投 资的 回升, 原因 在于房 地 产 大 周 期拐点 下, 长期的 高增 长已经 成为 过去, 较高 的城镇 人均 套数、 高企 的房地 产企 业库存 等 因 素 都 制约了 房地 产企业 的新 开工和 投资 ;传统 行业 普遍产 能过 剩、盈 利下 行,导 致制 造业投 资 不 旺 , 出口的低迷等因素都拖累了经济增长; 而从 9 月 份开始, 由于粮食价格开始出现多年未见的下跌, 较 高的 国内国 外粮 食价差 、国 内较高 的粮 食库存 都对 粮食价 格造 成了巨 大的 下行压力,CPI 通胀 压力明 显缓 解;货 币政 策为应 对增 长和通 胀的 下行压 力, 也进一 步宽 松,今 年已 经持续 的 降 息 和 降准,从而推动了收益率的快速且大幅的下行。 宽 松 的货 币政 策 、趋 于下 行 的无 风险 利 率、 对未 来 改革 的良 好 预期 推 升 了 股票 市场 ,而且二 季度在 场外 配资、 券商 两融等 的推 动下, 股票 市场今 年以 来持续 上升 ,尤其 在二 季度出 现 了 急 速 上升, 估值 泡沫化 更加 严重,6 月 中旬证 监会 开始规 范场 外配资 ,股 票市场 在短 短时间 内 经 历 了 惨烈的下跌。 本 基 金非 常可 惜 的是 ,未 能 在高 位减 持 所持 有的 转 债, 而且 还 持有 了转 债 转股 的股 票,在本 轮股票市场急速下跌中给基金净值带来了非常大的损失。 由于本基金在 2016 年3 月份即将从封闭式转为开放式, 为准备组合的流动性, 从三季度开始 大幅减持中低资质信用债,仅持有少量转债,大幅度降 低了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4.4.2 报告期内基金 的业 绩 表 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 4.80% ,业绩比 较基准收益率为 5.50%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 及行业走势 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16 年 一季度,经济下行的压力仍然很大,从供给端看,随着 2012 年后劳动力 人口绝 对量的 持续 净减少 ,以 及资本 存量 的提升 ,经 济增长 必须 从原有 的依 靠劳动 力和 资本的 投 入 转 向 更多依靠科技创新, 必然导致增长率的下降; 从需求端看, 过去 15 年 拉动经济增长的几大需求量 如出口 、地 产投资 、汽 车需求 都已 经下降 ,而 服务类 、消 费类的 需求 增长较 慢, 也造成 增 长 率 的 下行, 因此, 未来相当长一段时 间中国经济都面临增长率缓慢下行的挑战。 尤其 2016 要着重推进 的供给 侧改 革,让 “僵 尸企业 ”破 产重组 退出 市场, 一方 面使得 增长 进一步 下行 ,同时 失 业 会 有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6 页


所上升 ,从 而对于 消费 和消费 物价 形成下 行压 力;国 内外 粮食价 格的 逐步接 轨是 大趋势 , 在 此 过 程中,会对于 CPI 构成 持续的下行压力,在通胀下行甚至于通缩的状况下,货币政策即使保持中 性,不 进行 大水漫 灌, 但所谓 的中 性就是 要与 经济增 长和 通货膨 胀的 水平相 适应 ,所以 随 着 增 长 和通胀的逐步下行, 货币政策相对于目前显得宽松是大概率事件, 降息和降准仍然是可期待的,7 天逆回 购的 下调也 是可 期待的 , 如 果经济 增长 的结构 调整 持续的 时间 较长, 经济 在底部 徘 徊 的 时 间较长,债券牛市持续的时间会超越大多数人的预期。我们对未来的债券牛市仍然充满期待。 由 于 三月 份即 将 封转 开, 为 保持 流动 性 ,将 进一 步 减持 信用 债 ,降 低杠 杆 ,降 低组 合久期, 以实现基金的顺利转型。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基金估值程 序等事项的 说明 4.6.1 参与估 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4.6.1.1 职责 分工 参与估值小组成员为 4 人,分别是公司运作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 法律合规部负责人,组长由运作部负 责人担任。 各部门负责人也可推荐代表各部门参与估值小组的成员, 如需更换, 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提出。 小组成员需经运作部主管副总批准同意。 4.6.1.2 专业 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小 组 由具 有多 年 从事 估值 运 作、 证券 行 业研 究、 风 险管 理及 熟 悉业 内法 律 法规 的专 家型人员 组成。 4.6.2 基金经 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 4.6.3 参与估 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 已签约 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 与程度 尚 无 已签 约的 任 何定 价服 务 。本 基金 所 采用 的估 值 流程 及估 值 结果 均已 经 过会 计师 事务所鉴 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基金利润分 配情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6 页


4.8 报 告 期 内 管 理 人 对 本 基 金 持 有 人 数 或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预 警 情 形 的 说 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没有触及 2014 年8 月8 日生效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 管人遵规守 信情况声明 托 管 人声 明, 在 本报 告期 内 ,基 金托 管 人 —— 招 商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 司不 存 在任 何损 害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利 益的行 为, 严格遵 守了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证券 投资基 金法 》及其 他有 关法律 法 规 、 基 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 本基金投资 运作遵规守 信、 净值计 算、 利润分 配等情况的 说明 本 报 告期 内基 金 管理 人在 投 资运 作、 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计 算、 利 润分 配、 基 金份 额申 购赎回价 格的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 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严格遵守了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证券 投资 基金法 》等 有关法 律法 规,在 各重 要方面 的运 作严格 按照 基金合 同 的 规 定 进行。 5.3 托 管 人 对 本 年 度 报告 中 财 务 信息 等 内 容 的真 实 、 准 确和 完 整 发 表意 见 本 年 度报 告中 财 务指 标、 净 值表 现、 财 务会 计报 告 、利 润分 配 、投 资组 合 报告 等内 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6)审字第60802052_A23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 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 了 后 附 的 工 银 瑞 信 增 利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财 务 报表, 包括 2015 年12 月31 日的资产 负债表、2015 年度的利润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6 页


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财 务 报 表 是 基 金 管 理 人 工 银 瑞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的 责 任 。 这 种 责 任 包 括 : (1 )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 并 使 其 实 现 公 允 反 映 ; (2 ) 设 计 、 执 行 和 维 护 必 要 的 内 部 控 制 , 以 使 财 务 报 表 不 存 在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而 导 致 的 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 们 的 责 任 是 在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对 财 务 报 表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我们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要 求 我 们 遵 守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职 业 道 德 守 则 , 计 划 和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以 对 财 务 报 表 是 否 不 存 在 重 大 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 计 工 作 涉 及 实 施 审 计 程 序 , 以 获 取 有 关 财 务 报 表 金 额 和 披 露 的 审 计 证 据 。 选 择 的 审 计 程 序 取 决 于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判 断 , 包 括 对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财 务 报 表 重 大 错 报 风 险 的 评 估 。 在 进 行 风 险 评 估 时 ,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虑 与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 以 设 计 恰 当 的 审 计 程 序 , 但 目 的 并 非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发 表 意 见 。 审 计 工 作 还 包 括 评 价 基 金 管 理 人 选 用 会 计 政 策 的 恰 当 性 和 作 出 会 计 估 计 的 合 理 性 , 以 及 评 价 财 务 报 表 的总体列报。 我 们 相 信 , 我 们 获 取 的 审 计 证 据 是 充 分 、 适 当 的 , 为 发 表 审 计 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 们 认 为 , 上 述 财 务 报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 公 允 反 映 了 工 银 瑞 信 增 利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201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2015 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 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汤骏


贺耀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安永大楼 16 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16 年 3 月23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5 年12 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2,732,461.19 5,732,419.56 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6 页


结算备付金


57,147,553.11 22,911,741.32 存出保证金


188,523.29 250,453.03 交易性金融资产


912,856,720.44 1,880,834,309.34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912,856,720.44 1,880,834,309.3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4,599,050.03 - 应收利息


13,883,260.57 36,038,129.18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021,407,568.63 1,945,767,052.43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14,999,545.00 1,140,999,499.70 应付证券清算款


20,502,021.51 222,419.83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466,154.99 441,563.06 应付托管费


133,187.12 126,160.87 应付销售服务费


17,045.52 36,929.11 应付交易费用


10,372.49 350.00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44,972.32 334,581.77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44,462.00 144,162.00 负债合计


236,517,760.95 1,142,305,666.34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605,687,645.08 644,617,547.09 未分配利润


179,202,162.60 158,843,839.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784,889,807.68 803,461,386.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21,407,568.63 1,945,767,052.43 注:1 、本基 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3 年3 月6 日。 2 、 报告截止日 2015 年 12 月31 日, 基金份额总额 661,166,802.45 份, 其中 A 类基金 份额净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6 页


值为人民币 1.010 元,基 金份额为 39,782,766.85 份;B 类基金 份额净值为人民币 1.198 元,基 金份额为 621,384,035.60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一、收入


66,465,371.98 284,858,611.99 1. 利息收入


79,476,580.02 85,498,725.8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869,079.37 594,810.97 债券利息收入


78,601,278.43 84,903,914.8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6,222.22 -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 损失以“- ”填列)


112,268,036.85 -46,271,028.5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277,639.24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18,416,229.07 -46,271,028.5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129,447.02 - 3.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列) -125,603,578.64 245,630,914.73 4. 汇兑收益 ( 损失以 “- ” 号填列)


- - 5. 其他收入 ( 损失以 “- ” 号填列)


324,333.75 - 减: 二 、费用


35,946,899.80 49,508,103.95 1 .管理人报 酬


5,589,909.24 5,139,678.70 2 .托管费


1,597,116.89 1,468,479.64 3 .销售服务 费


289,888.01 998,834.27 4 .交易费用


497,955.18 38,746.74 5 .利息支出


27,471,605.77 41,356,177.19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7,471,605.77 41,356,177.19 6 .其他费用


500,424.71 506,187.41 三 、 利 润总额 ( 亏 损总额 以 “- ” 号填列) 30,518,472.18 235,350,508.0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 号 填 30,518,472.18 235,350,508.04 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6 页


列)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3 年 3 月6 日。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变动 表 会计主体: 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644,617,547.09 158,843,839.00 803,461,386.09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 润) - 30,518,472.18 30,518,472.18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38,929,902.01 -10,160,148.58 -49,090,050.59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158,833.41 40,101.80 198,935.21 2. 基金赎回 款 -39,088,735.42 -10,200,250.38 -49,288,985.80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605,687,645.08 179,202,162.60 784,889,807.68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1,095,950,047.65 -114,686,315.47 981,263,732.18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 润) - 235,350,508.04 235,350,508.04 三 、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451,332,500.56 38,179,646.43 -413,152,854.13 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6 页


列)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971,359.87 -37,271.03 934,088.84 2. 基金赎回 款 -452,303,860.43 38,216,917.46 -414,086,942.97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644,617,547.09 158,843,839.00 803,461,386.09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3 年 3 月6 日。 报表 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郭特 华______














______ 郭特华______














____ 朱辉 毅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工 银瑞 信增利 分级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以下简 称“ 本基金 ” ) ,系 经中 国证 券 监 督管理 委 员 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2013]164 号文 《关 于核准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的批准, 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 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3 月6 日 正式生效, 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2,071,428,004.27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为工银 瑞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注 册登记 机构 为中国 证券 登记结 算有 限责任 公司 ,基金 托 管 人 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按照不同流动性、预期收益和风险特征分为两类基金份额,一类份额为每 6 个月开放 一次, 预期收 益和风险水平较低的平稳收益型份额 (简称 “增利 A” ) , 另一类份额为封闭运作并 上市交易、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较高的积极进取型份额(简称 “增利 B”)。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3 年内 ,对增利 A 将按以下规则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本基金基金 合同生效日起至 3 年内,增利 A 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满 6 个月的最后 一个工作日, 即与增利 A 的申购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 (但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3 年内 满 36 个月之 日,即第 6 个增利 A 的 申购开放日增利 A 不进 行折算) 。 本 基 金的 投资 范 围为 具有 良 好流 动性 的 金融 工具 , 包括 国内 依 法发 行上 市 的 企 业债 券、公司 债券、 可转换债券 (含可分离债券) 、 金融债、 央行票据、 国债、 资产支持证券、 短期融资券、 中 期票据 、银 行存款 和债 券回购 等固 定收益 类资 产,一 级市 场新股 申购 和增发 新股 、二级 市 场 股 票 和权证 等权 益类资 产, 以及法 律法 规或中 国证 监会允 许基 金投资 的其 他金融 工具 。本基 金 投 资 组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6 页


合 资 产配 置比 例 :债 券等 固 定收 益类 资 产占 基金 资 产的 比例 不 低 于 80% ;其 中债 项评 级在 AA+ 和 AA 的公开发 行的公 司债 、企业 债、 中期票 据、 可转换 债券 (含分 离交 易的可 转换 债券) 、 次 级 债 等 债券 以及短 期融 资券、 资产 支持证 券占 基金固 定收 益类资 产的 比例不 低 于 80% , 股票等 权 益 类 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 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LOF) 之 后, 现金及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5% 。本基金 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5% 。 7.4.2 会 计 报 表 的 编 制基 础 本 财 务报 表系 按 照财 政部 颁 布的 《企 业 会计 准则 — 基本 准则 》 以及 其后 颁 布及 修订 的具体会 计准则、 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统称 “企业会计准则” ) 编制, 同时, 对于在 具 体会计 核算 和信息 披露 方面, 也参 考了中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业协会 修 订 并发布 的《 证券投 资 基 金 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执 行< 企 业会计 准则> 估值业 务及 份额净 值计 价有关 事项 的通知》 、 《 证券投 资基 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 式》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 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 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 基础列报。 7.4.3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则 及 其 他 有关 规 定 的 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5 年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 报 告 其 所 采 用的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与 最 近 一 期年 度 报 告 相一 致 的 说 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会 计估计变更详见 7.4.5.2 的说明。 7.4.5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估 计 变 更 以及 差 错 更 正的 说 明 7.4.5.1 会 计 政 策 变 更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 计 估 计 变 更的 说 明 本 基 金本 报告 期 根据 中国 证 券投 资基 金 业协 会中 基 协发(2014)24 号 《关 于 发布< 中国 证 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的通知》的规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6 页


定,自 2015 年 3 月 26 日 起,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 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数据进行估值。 7.4.5.3 差 错 更 正 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4.6.1 印 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 定, 自 2008 年4 月24 日起 , 调整证券 (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调整由出让方按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5]103 号文《 关 于股 权分 置 试点 改革 有 关税 收政 策 问 题 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 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 营 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 《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04 年1 月 1 日起, 对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5]103 号文《 关 于股 权分 置 试点 改革 有 关税 收政 策 问 题 的通知 》的 规定, 股权 分置改 革中 非流通 股股 东通过 对价 方式向 流通 股股东 支付 的股份 、 现 金 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8]1 号文 《关 于 企业 所得 税 若干 优惠 政 策的 通知 》 的规 定,对 证券 投资 基 金从 证券市 场中 取得的 收入 ,包括 买卖 股票、 债券 的差价 收入 ,股权 的 股 息 、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3 个 人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2]128 号文《 关 于开 放式 证 券投 资基 金 有关 税收 问 题 的 通知》 的规 定,对 基金 取得的 股票 的股息 、红 利收入 ,债 券的利 息收 入、储 蓄存 款利息 收 入 , 由 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 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13 年1 月 1 日起 , 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6 页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1 年 ) 的, 暂减按 50% 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暂 减按 25% 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中 国证 监 会财 税[2015]101 号文 《 关于 上市 公 司股 息红 利 差 别 化个人所得 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15 年9 月 8 日起 , 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 发行和 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 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5]103 号文《 关 于股 权分 置 试点 改革 有 关税 收政 策 问 题 的通知 》的 规定, 股权 分置改 革中 非流通 股股 东通过 对价 方式向 流通 股股东 支付 的股份 、 现 金 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8]132 号《财 政 部国 家税 务 总局 关于 储 蓄存 款利 息 所 得 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 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 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 报 告 期 及 上 年度 可 比 期 间的 关 联 方 交易 7.4.8.1 通 过 关 联 方 交易 单 元 进 行的 交 易 本基金于本报告 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费 5,589,909.24 5,139,678.70 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6 页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188,525.28 637,562.61 注:1 、基金 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70% 的年费 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 2 、基金管理 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费 1,597,116.89 1,468,479.64 注:1 、基金 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的年费 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 2 、基金托管 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工银增 A 工银增 B 合计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1,587.70 - 1,587.7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8,226.53 - 88,226.5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191,691.73 - 191,691.73 合计 281,505.96 - 281,505.96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6 页


工银增 A 工银增 B 合计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2,589.18 - 2,589.1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6,804.78 - 296,804.7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669,535.66 - 669,535.66 合计 968,929.62 - 968,929.62 注:1 、本基 金 B 类基金 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A 类基金份 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50% 。本 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A 类 基金 资产净值的 0.50% 年费率 计提。计算方法下: H=E×0.50%/ 当年天数 H 为A 类基金 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A 类基金 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 、销售服务 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7.4.8.3 与 关 联 方 进 行银 行 间 同 业市 场 的 债 券(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与关联方均未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7.4.8.4 各 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7.4.8.4.1 报 告 期 内 基 金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 告 期 末 除 基金 管 理 人 之外 的 其 他 关联 方 投 资 本基 金 的 情 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与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 关 联 方 保 管的 银 行 存 款余 额 及 当 期产 生 的 利 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22,732,461.19 113,226.73 5,732,419.56 113,383.29 注:1 、本年 度期末余额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2 、上年度期 末余额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3 、本基金的 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6 页


7.4.8.6 本 基 金 在 承 销期 内 参 与 关联 方 承 销 证券 的 情 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及 上年 度可比 期间 均未在 承销 期内参 与上 述各关 联方 及托管 人股 东承销 的证 券。 7.4.8.7 其 他 关 联 交 易事 项 的 说 明 无。 7.4.9 期末(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基 金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7.4.9.1 因认购新发/ 增 发 证 券 而于 期 末 持 有的 流 通 受 限证 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 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 末 持 有 的 暂时 停 牌 等 流通 受 限 股 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的股票。 7.4.9.3 期 末 债 券 正 回购 交 易 中 作为 抵 押 的 债券 7.4.9.3.1 银 行 间 市 场 债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止 , 本基金从事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 169,999,545.00 元,是 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 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011599514 15 新兴际华 SCP002 2016 年1 月4 日 100.37 300,000 30,111,000.00 011599634 15 桂交投 SCP003 2016 年1 月4 日 100.39 300,000 30,117,000.00 011599795 15 包钢集 SCP006 2016 年1 月4 日 99.90 300,000 29,970,000.00 011599819 15 云能投 SCP006 2016 年1 月4 日 100.44 300,000 30,132,000.00 041559038 15 苏广电 CP001 2016 年1 月4 日 100.64 500,000 50,320,000.00 合计





1,700,000 170,650,000.00 7.4.9.3.2 交 易 所 市 场 债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止 , 基金从事证 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人民币 45,000,000.00 元 , 于 2016 年1 月4 日到期 。 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 期内 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 或 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比 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6 页


7.4.10 有 助 于 理 解 和 分析 会 计 报 表需 要 说 明 的其 他 事 项 7.4.10.1 公 允价值


银 行 存款 、结 算 备付 金、 应 收利 息、 卖 出回 购金 融 资产 款、 应 付证 券清 算 款等 ,因 其剩余期 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1) 各层次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中 属 于 第 一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30,785,017.80 元 ,属 于第 二 层 次 的余 额 为 人 民币 882,071,702.64 元 ,无 属 于 第 三层 次 的 余 额 (2014 年 12 月 31 日:第 一层次人民币 1,387,181,892.38 元, 第二层次人民币 493,652,416.96 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 (2) 公允价 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 基 金政 策为 以 报告 期初 作 为确 定金 融 工具 公允 价 值层 次之 间 转换 的时 点 。本 基金 本报告期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 由 第 一 层 次 转 入 第 二 层 次 的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266,400,600.22 元(2014 年度:249,316,214.04 元 ) , 无 由 第 二 层 次 转 入 第 一 层 次 的 金 额 (2014 年度: 155,463,810.00 元) 。


本 基 金本 报告 期 根据 中国 证 券投 资基 金 业协 会中 基 协发(2014)24 号 《关 于 发布< 中国 证 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的通知》的规 定,自 2015 年 3 月 26 日 起,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 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数据进行估值。 本 基 金本 报告 期 持有 的以 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金 融工 具 未发 生转 入 或转 出第 三 层次 公允 价值的情 况(2014 年 度:无) 。 7.4.10.2 承 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0.3 其 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6 页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912,856,720.44 89.37 其中:债券 912,856,720.44 89.37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9,880,014.30 7.82 7 其他各项资产 28,670,833.89 2.81 8 合计 1,021,407,568.63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 股票投资组 合 8.2.1 报 告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境 内股 票 投 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 告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沪 港通 投 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无。 8.3 期末按公允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十名 股 票 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 组合的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 买 入 金 额 超出 期 初 基 金资 产 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 股 票 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016 民生银行 126,699,479.48 15.77 2 601988 中国银行 43,320,000.00 5.39 3 600037 歌华有线 43,087,910.40 5.36 4 002491 通鼎互联 15,465,041.68 1.92 5 002521 齐峰新材 4,730,772.18 0.59 6 601211 国泰君安 177,390.00 0.02 7 603979 金诚信 17,190.00 0.00 注:1 、买入 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


2 、买入金额 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6 页


8.4.2 累 计 卖 出 金 额 超出 期 初 基 金资 产 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 股 票 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016 民生银行 123,127,634.60 15.32 2 601988 中国银行 55,074,915.57 6.85 3 600037 歌华有线 34,350,507.83 4.28 4 002491 通鼎互联 10,879,690.40 1.35 5 002521 齐峰新材 2,598,196.10 0.32 6 601211 国泰君安 165,150.00 0.02 7 603979 金诚信 24,050.00 0.00 注:1 、卖出 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


2 、卖出金额 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 8.4.3 买 入 股 票 的 成 本总 额 及 卖 出股 票 的 收 入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233,497,783.74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226,220,144.50 注:买 入股 票成本 、卖 出股票 收入 均按买 卖成 交金额 (成 交单价 乘以 成交数 量) 填列, 不 考 虑 相 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 类的债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券 102,725,597.80 13.09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225,983,104.84 28.7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522,512,000.00 66.57 6 中期票据 30,851,000.00 3.93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30,785,017.80 3.92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912,856,720.44 116.3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6 页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 序 的 前 五名 债 券 投 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122086 11 正泰债 707,490 71,845,609.50 9.15 2 010107 21 国债⑺ 623,900 67,649,477.00 8.62 3 011599419 15 渝水务 SCP004 500,000 50,335,000.00 6.41 4 041559038 15 苏广电 CP001 500,000 50,320,000.00 6.41 5 112055 11 徐工 01 401,621 41,142,055.24 5.24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 序 的 前 十名 资 产 支 持证 券 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前 五 名 贵 金属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 序 的 前 五名 权 证 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 告 期末 本 基 金 投资 的 股 指 期货 交 易 情 况说 明 8.10.1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投 资 的 股 指期 货 持 仓 和损 益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8.10.2 本 基 金 投 资 股 指期 货 的 投 资政 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 8.11 报 告 期末 本 基 金 投资 的 国 债 期货 交 易 情 况说 明 8.11.1 本 期 国 债 期 货 投资 政 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8.11.2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投 资 的 国 债期 货 持 仓 和损 益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 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8.11.3 本 期 国 债 期 货 投资 评 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6 页


8.12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附注 8.12.1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十 名 证 券 的发 行 主 体 本期 未 出 现 被监 管 部 门 立案 调 查 , 或 在 报 告 编 制日 前 一 年 内受 到 公 开 谴责 、 处 罚 的情 形 。





8.12.2 本 基金 投 资 的 前十 名 股 票 未超 出 基 金 合同 规 定 的 备选 股 票 库 。





8.12.3 期 末 其 他 各 项 资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88,523.2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4,599,050.03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3,883,260.57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8,670,833.89


8.12.4 期 末 持 有 的 处 于转 股 期 的 可转 换 债 券 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28009 歌尔转债 29,743,117.80 3.79


8.12.5 期 末 前 十 名 股 票中 存 在 流 通受 限 情 况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9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9.1 期末基 金 份 额 持 有人 户 数 及 持有 人 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工银 增 A 660 60,276.92 0.00 0.00% 39,782,766.85 100.00% 工银 286 2,172,671.45 605,873,187.00 97.50% 15,510,848.60 2.50% 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6 页


增 B 合计 946 698,907.83 605,873,187.00 91.64% 55,293,615.45 8.36%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 名持有人 工银增 B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招 商 银 行 川 渝 中 烟 工 业 公 司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稳 健 收 益 ( 组 合) 7,000,260.00 10.59% 2 中 国 银 行 托 管 年 金 计 划 投 资 资产 (如意养老 2 号工 银 1 ) 7,000,260.00 10.59% 3 富 安 达 基 金 - 广 发 银 行 - 利 可 6 号资产 管理计划 5,691,400.00 8.61% 4 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万 能 5,534,347.00 8.38% 5 建行- 北 京铁路局企业年金 计划- 工银瑞 信 5,000,000.00 7.57% 6 建行— 成 都 铁 路 局 企 业 年 金 计划—工银瑞信 5,000,000.00 7.57% 7 中 欧 盛 世 - 广 发 银 行 - 中 欧 盛世-利可 5 号资产管理 计 划 3,630,700.00 5.50% 8 宁 波 鼎 锋 海 川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 鼎 锋 另 类 策 略 2 期证 3,121,189.00 4.72% 9 太 平 养 老 金 溢 丰 债 券 型 养 老 金 产 品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限公司 1,763,000.00 2.67% 10 全国社保基金二一一组合 1,725,200.00 2.61% 注:以上数据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提供, 持有人为 场内持有人。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持 有本基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人 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工银增 A 0.00 0.0000% 工银增 B 3,537,752.82 0.5693% 合计 3,537,752.82 0.5351%


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6 页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持 有本开放式 基金份额总 量区间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持 有本开放式基金 工银增 A 0 工银增 B >=100 合计 >=100 本基金基金经理 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工银增 A 0 工银增 B 50~100 合计 50~100


§10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项目 工银增 A 工银增 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 年 3 月 6 日 )基金份 额总额 1,450,043,968.67 621,384,035.6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85,914,419.03 621,384,035.60 本报告期基 金总申购份额 198,935.21 -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48,314,258.50 -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 减 少 以"-" 填列) 1,983,671.11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9,782,766.85 621,384,035.60 注:1 、报告 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2 、报告期期 间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1.1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大 会 决 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 金 托 管 人 的专 门 基 金 托管 部 门 的 重大 人 事 变 动 1 、基金管理 人: 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4 月 28 日在指 定媒介上披露了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 经理变更的公告》 ,经基金管理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毕万英先生不再担任副 总经理职务。 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 6 月 2 日在指 定媒介上披露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6 页


经理变更的公告》 ,经基金管理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库三七先生不再担任副 总经理职务。 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9 月 16 日在指 定媒介上披露了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变 更公告 》 , 经 基 金 管 理 人 第五十七次股东会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陈焕祥先生辞 去公司董事长职务,董事长变更为沈立强先生。 2 、基金托管 人: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 及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财 产、 基 金 托 管业 务 的 诉 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 金 投 资 策 略 的改 变 无。





11.5 为 基 金 进 行 审 计的 会 计 师 事务 所 情 况 报告期内应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费用捌万元整, 该审计机构 自基 金合同生效日起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11.6 管 理 人 、 托 管 人及 其 高 级 管理 人 员 受 稽查 或 处 罚 等情 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稽查或处罚。





11.7 基 金 租用 证 券 公 司交 易 单 元 的有 关 情 况


11.7.1 基 金 租 用 证 券 公司 交 易 单 元进 行 股 票 投资 及 佣 金 支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申万宏源 2 226,220,144.50 100.00% 206,792.06 100.00% - 方正证券 1 - - - - - 注:1. 券商 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 ) 选择 标准:注重综合服务能力 a) 券商财务 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风险管理先进、投资风格与工银瑞信有互补性、 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36 页


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b) 券商具有 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 资本市 场、 个股分 析的 报告及 其他 丰富全 面的 信息咨 询服 务;有 很强 的分析 能力 ,能根 据工 银瑞信 所管 理基金 的特 定要求 ,提 供专门 研究 报告; 具有 开发量 化投 资组合 模型 的能力 以 及 其他 综合服务能力。 c) 与其他券 商相比,该券商能够提供最佳交易执行和优惠合理的佣金率。 (2 ) 选择 程序 a)新增券商 的选定 :根 据以上 标准 对券商 进行 考察、 选择 和确定 。在 合作之 前, 券商需 提供 至少两 个季 度的服 务, 并与其 他已 合作券 商一 起参与 投资 研究部 门( 权益投 资部 ,固定 收 益 部 , 专户投 资部 ,研究 部和 中央交 易室 )两个 季度 对券商 的研 究服务 评估 。公司 投委 会根据 对 券 商 研 究服务评估结果决定是否作为新增合作券商。 b)签订委托 协议: 与被 选择的 券商 签订委 托代 理协议 ,明 确签定 协议 双方的 公司 名称、 委托 代理期 限、 佣金率 、双 方的权 利义 务等, 经签 章有效 。委 托代理 协议 一式五 份, 协议双 方 及 证 券 主管机关各留存一份,我方协议由研 究部和战略发展部存档,并报相关证券主管机关留存报备。 2. 券商的评 估,保留和更换程序 (1 ) 席位 的租用期限暂定为一年,合同到期 15 天内,投资 研究部门将根据各券商研究在 服务期间的综合证券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评估。 (2 ) 对于 符合标准的券商,工银瑞信将与其续约;对于不能达到标准的券商,不与其续 约,并 根据 券商选 择标 准和程 序, 重新选 择其 它经营 稳健 、研究 能力 强、综 合服 务质量 高的 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席位。 (3 ) 若券 商 提供 的综 合证券 服务 不符合 要求 ,工银 瑞信 有权按 照委 托协议 规定 ,提前 中止 租用其交易席位。 11.7.2 基 金 租 用 证 券 公司 交 易 单 元进 行 其 他 证券 投 资 的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 成交总额 的比例 申万宏源 3,320,851,330.78 100.00% 104,093,809,000.00 100.00% - - 方正证券 - - - - - -


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36 页


§12 影响 投 资 者 决 策 的 其 他 重 要 信 息 1.根据 《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1 季度 固定收益品种的估 值处理标准》 , 自 2015 年3 月26 日起 , 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主要依据由第三方估值机构( 中证指 数有限公司) 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详情请见 2015 年 3 月 27 日在中 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发布的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交易所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方法的公告》 。 2.本基金以2015 年3 月5 日为份额折算基准日, 对本基金工银增利 A 份 额办理了定期份额 折算业务。 3.本基金以2015 年9 月2 日为份额折算基准日, 对本基金工银增利 A 份 额办理了定期份额 折算业务。 4. 本基金管 理人于 2016 年 3 月 4 日 发布公告,根据《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 的相关规定, 自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 满, 即 2016 年 3 月7 日 , 本基金无需 召 开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 自 动 转 换 为 上 市 开 放 式 基 金 (LOF ) , 基 金 名 称 变 更 为 “ 工 银 瑞 信 增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 。本 基金管理人 2016 年 3 月 9 日发布《工 银瑞信增利分级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转换结果的公告》 , 在本基金 的基金份额转换日 (即 2016 年 3 月7 日 ) , 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 (即 2016 年 3 月 7 日)日终, 以份额转换后 1.000 元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增利 A 、增利 B 按照 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