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 河 通 利 债券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LOF )2015
年年度报告 摘要
2015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银河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6 年3 月25 日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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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 示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北京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已 经审 计。
本报告 期 自2015 年1 月1 日起 至12 月 31 日止 。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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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基金简 称 银河通 利债 券(LOF )
场内简 称 银河通 利
基金主 代码 161505
基金运 作方 式 上市契 约型 开放 式(LOF )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 4 月25 日
基金管 理人 银河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北京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889,275,868.38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 额上市 的 证券 交易 所 深圳证 券交 易所
上市日期 2014-05-23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银河通 利 通利 债C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场内 简称 : 银河通 利 -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161505 161506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前端 交易 代码 - -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后端 交易 代码 - -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616,232,103.79 份 273,043,764.59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 明
投资目 标 在合理 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 , 力求为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创造高 于业 绩比 较基 准 的 投
资收益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以自 上而 下的 分析 方法为 基础 ,根 据国 内外 宏观经 济形 势、 市场 利 率 、
汇率变 化趋 势 、 债 券市 场 资金供 求等 因素 分析 研判 债券市 场利 率走 势 , 并 对 各
固定收 益品 种收 益率 、流 动性、 信用 风险 、久 期和 利率敏 感性 进行 综合 分 析 ,
在 严 格 控 制 风 险 的 前 提 下 , 通 过 积 极 主 动 的 管 理 构 建 及 调 整 固 定 收 益 投 资 组
合。
业绩比 较基 准 本 基 金 的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为 中 央 国 债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编 制 并 发 布 的 中 债
综合全 价指 数。
风险收 益特 征 从基金 资产 整体 运作 来看 , 本 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于证 券投 资基 金中 的 较 低
风险品 种 , 其 预期 风险 与 预期收 益高 于货 币市 场基 金, 低于 混合 型基 金和 股 票
型基金 。
银河通 利 通利 债C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 -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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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银河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北京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董伯儒 刘晔
联系电 话 021-38568888 010-66223586
电子邮 箱 dongboru@galaxyasset.com liuye1@bankofbeijing.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20-0860 95526
传真 021-38568769 010-66226045
2.4 信 息披 露方 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http://www.galaxyasset.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1、上 海市 世纪 大道1568 号中建 大 厦 15 楼
2、北 京市 西城 区金 融大 街 丙 17 号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 配情况
3.1 主要 会 计数 据和 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标
2015 年
2014 年4 月26 日(基 金合 同
生效日)-2014 年12 月31 日
2013 年
银河通 利 通利 债C 银河通 利 通利 债C 银河
通利
通利
债C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21,452,439.60 9,603,750.05 4,713,166.35 1,607,354.71 - -
本期利 润 14,294,509.89 5,370,025.63 20,639,239.64 7,137,932.54 - -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期 利润
0.0920 0.0825 0.1042 0.1749 - -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
17.55% 17.21% 24.33% 23.91% - -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标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额 利润
0.0663 0.0417 0.0727 0.0412 - -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646,924,456.90 298,357,349.92 68,348,173.87 31,279,953.98 - -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50 1.093 1.166 1.206 - -
注:1 、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 允价值 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2、 上 述基 金业 绩指 标不 包 括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 计 入费 用后 实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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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列数 字。
3、 对 期末 可供 分配 利润, 采用期 末资 产负 债表 中未 分配利 润与 未分 配利 润中 已实现 部分 的孰 低 数
(为期 末余 额, 不是 当期 发生数 ) 。
3.2 基 金净 值表 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银河通 利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93% 0.04% 1.81% 0.08% -0.88% -0.04%
过去六 个月 2.44% 0.34% 2.95% 0.07% -0.51% 0.27%
过去一 年 17.55% 0.83% 4.19% 0.08% 13.36% 0.75%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46.15% 0.75% 8.62% 0.10% 37.53% 0.65%
通利 债C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83% 0.05% 1.81% 0.08% -0.98% -0.03%
过去六 个月 2.29% 0.34% 2.95% 0.07% -0.66% 0.27%
过去一 年 17.21% 0.83% 4.19% 0.08% 13.02% 0.75%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45.24% 0.75% 8.62% 0.10% 36.62% 0.65%
注:本基金的 业绩比较 基 准为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 有 限责任公司编 制并发布 的 中债综合全 价指数,
每日进 行再 平衡 过程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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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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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
较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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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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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过 去三 年基 金的利润 分配 情况
单位: 人民 币元
银 河通 利
年度
每10份 基金 份额 分
红数
现金形 式发 放 总
额
再投资 形式 发
放总额
年度利 润分 配 合
计
备注
2015 3.2000 548,485,074.36 366,328.31 548,851,402.67
2014 0.7000 4,121,713.33 7,514.64 4,129,227.97
合计 3.9000 552,606,787.69 373,842.95 552,980,630.64
通利 债C
年度
每10份 基金 份额 分
红数
现金形 式发 放 总
额
再投资 形式 发
放总额
年度利 润分 配 合
计
备注
2015 3.2000 435,637,823.77 774,180.25 436,412,004.02
2014 0.3000 769,698.24 10,122.82 779,821.06
合计 3.5000 436,407,522.01 784,303.07 437,191,825.08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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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 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银河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设 立于 2002 年 6 月 14 日, 公司的 股东 分别 为中 国银 河金融 控股 有 限
责任公 司 ( 控股 股东) 、 中 国石油 天然 气集 团公 司、 首都机 场集 团公 司、 上海 城投 ( 集团) 有限 公
司、湖 南电 广传 媒股 份有 限公司 。
目前, 除本 基金 外, 银河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另管 理 1 只封闭 式基 金 与26 只开 放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基 本情 况如 下:
1 、银 丰证 券投 资基 金
类型: 契约 型封 闭式
成立日 :2002 年8 月 15 日
基金投资目标 :为平衡 型 基金,力求有 机融合稳 健 型和进取型两 种投资风 格 ,在控制风险 的
前提下 追求 基金 资产 的长 期稳定 增值 。
2 、银 河银 联系 列 证 券投 资 基金
本系列基金为 契 约型开 放 式基金,由两 只基金构 成 ,包括银河稳 健证券投 资 基金和银河收 益
证券投 资基 金, 每只 基金 彼此独 立运 作, 并通 过基 金间相 互转 换构 成一 个统 一的基 金体 系。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3 年8 月4 日
(1) 银河 稳健 证券 投资 基 金
基金投资目标 :以稳健 的 投资风格,构 造资本增 值 与收益水平适 度匹配的 投 资组合,在控 制
风险的 前提 下, 追求 基金 资产的 长期 稳定 增值 。
(2) 银河 收益 证券 投资 基 金
基金投资目标 :以债券 投 资为主,兼顾 股票投资 , 在充分控制风 险和保持 较 高流动性的前 提
下,实 现基 金资 产的 安全 及长期 稳定 增值 。
3 、银 河银 泰理 财分 红证 券 投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4 年3 月 30 日
基金投 资目 标: 追求 资产 的安全 性和 流动 性, 为投 资者创 造长 期稳 定的 投资 回报
4 、银 河银 富货 币市 场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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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4 年12 月 20 日
基金投 资目 标: 在确 保基 金资产 安全 和高 流动 性的 基础上 ,追 求高 于业 绩比 较基准 的回 报。
5 、银 河银 信添 利债 券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7 年3 月14 日
基金投 资目 标: 在满 足本 金稳妥 与良 好流 动性 的前 提下, 追求 基金 资 产 的长 期稳健 增值 。
6 、银 河竞 争优 势成 长混 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8 年5 月 26 日
基金投资目标 :在有效 控 制风险、保持 良好流动 性 的前提下,通 过主动式 管 理,追求基金 中
长期资 本增 值。
7 、银 河行 业优 选混 合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9 年4 月 24 日
基金投 资目 标: 本基 金将 “自上 而下 ”的 资产 配置 以及动 态行 业配 置策 略与 “自下 而上 ” 的
个股优选策略 相结合, 优 选景气行业或 预期景气 行 业中的优势企 业进行投 资 ,在有效控 制风险、
保持良 好流 动性 的 前 提下 ,通过 主动 式管 理, 追求 基金中 长期 资本 增值 。
8 、银 河沪 深300 价 值指 数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9 年12 月 28 日
基金投资目标 :通过严 格 的投资程序约 束、数学 模 型优化和跟踪 误差控制 模 型等数量化风 险
管理手 段, 追求 指数 投资 相对于 业绩 比较 基准 的跟 踪误差 的最 小化 。
9 、银 河蓝 筹精 选混 合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0 年7 月 16 日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 投 资于中国经济 中具有代 表 性和竞争力的 蓝筹公司 , 在有效控制风 险
的前提下,通 过积极主 动 的投资管理, 追求基金 资 产的长期稳定 增值,力 争 使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
享中国 经济 持续 成长 的成 果。
10 、银 河创 新成 长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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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0 年12 月 29 日
基金投 资目 标: 本基 金投 资于具 有良 好成 长性 的创 新类上 市公 司, 在有 效控 制风险 的前 提下 ,
追求基 金资 产的 长期 稳定 增值。
11 、银 河强 化收 益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1 年5 月 31 日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 主 要投资于固定 收益类品 种 ,在控制风险 ,保持资 产 良好流动性的 前
提下, 追求 一定 的当 期收 入和基 金资 产的 长期 稳健 增值。
12 、银 河消 费驱 动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1 年7 月 29 日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 通 过深入研究, 重点投资 与 居民消费密切 相关的行 业 中具有竞争优 势
的上市公司, 分享由于 中 国巨大的人口 基数、收 入 增长和消费结 构变革所 带 来的投资机 会,在严
格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 ,追 求基金 资产 长期 稳定 增值 。
13 、银 河主 题策 略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9 月 21 日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 在 严格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 , 采用主题投资 策略和精 选 个股策略的方 法
进行投 资, 力争 实现 基金 资产的 长期 稳健 增值 。
14 、银 河领 先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11 月 29 日
基金投资目标 :在合理 控 制风险的前提 下,力求 为 基金份额持有 人创造高 于 业绩比较基准 的
投资收 益。
15 、银 河沪 深300 成 长增 强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3 月 29 日
基金投 资目 标 : 本基 金为 增强型 股票 指数 基金 ,力 求对沪 深 300 成 长指 数进 行有效 跟踪 , 在
严格控制跟踪 偏离度和 跟 踪误差的前提 下进行相 对 增强的组合管 理。力争 控 制本基金的 净值增长
率与业 绩比 较基 准之 间的 日均跟 踪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不超 过 0.5% , 年跟 踪误 差 不超 过 7.75% 。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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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银 河增 利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7 月 17 日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 主 要投资于债券 等固定收 益 类金融工具, 辅助投资 于 精选的具有投 资
价值的 股票 ,通 过灵 活的 资产配 置与 严谨 的风 险管 理,力 求实 现基 金资 产持 续稳定 增值 。
17 、银 河岁 岁回 报定 期开 放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 式(本 基金 以定 期开 放的 方 式运作,运 作周 期和 自由 开 放期相 结 合,
以1 年 为一 个运 作周 期, 每个运 作周 期共 包含 为4 个封闭 期 和 3 个 受限 开放 期)。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8 月9 日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 主 要投资于债券 等固定收 益 类金融工具, 通过严谨 的 风险管理与主 动
管理, 力求 实现 基金 资产 持续稳 定增 值。
18 、银 河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2 月 11 日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 主 要投资于股票 等权益类 资 产和债 券等固 定收益类 金 融工具,通过 灵
活的资产配置 与严谨的 风 险管理,在确 保超越业 绩 比较基准、实 现基金资 产 持续稳定增 值的前提
下,力 求获 取超 额收 益。
19 、银 河定 投宝 中证 腾安 价值 100 指 数型 发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3 月 14 日
基金投 资目 标: 本基 金为 股票型 指数 基金 ,力 求对 中证腾 安价 值 100 指 数进 行有效 跟踪 , 在
严格控制跟踪 偏离和跟 踪 误差的前提下 追求跟踪 误 差的最小化。 力争控制 本 基金的净值 增长率与
业绩比 较基 准之 间的 日均 跟踪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不超 过 0.35% , 年跟 踪误 差不 超过 4% 。
20 、银 河美 丽优 萃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05-29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 主 要投资于具有 竞争优势 的 本基金定义的 美丽主题 相 关股票,在严 格
控制风 险的 前提 下, 力争 实现基 金资 产的 长期 稳健 增值。
21 、银 河润 利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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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08-06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 应 用优化的恒定 比例投资 保 险策略,并引 入保证人 , 在保证本金安 全
的基础上,本 基金在严 格 控制风险和追 求本金安 全 的前提下,力 争实现基 金 资产在保本 周期内的
稳定增 值 。
22 、银 河康 乐股 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11-18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 主 要投资于具有 竞争优势 的 本基金定义的 健康快乐 主 题相关的股票 ,
在严格 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 ,力争 实现 基金 资产 的长 期稳健 增值 。
23 、银 河泽 利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04-09
基金投 资目 标: 本基 金应 用优化 的恒 定比 例投 资保 险策略 (优 化 的 CPPI 策 略) , 并引 入保 证
人,在保证本 金安全的 基 础上,本基金 在严格控 制 风险和追求本 金安全的 前 提下,力争 实现基金
资产在 保本 周期 内的 稳定 增值。
24 、银 河现 代服 务主 题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04-22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 将 充分把握中国 经济可持 续 发展过程中现 代服务主 题 相关行业及子 行
业呈现出的投 资机会, 通 过行业配置和 精选个股 , 分享中国在加 快转变经 济 发展方式的 过程中现
代服务主题相 关行业及 子 行业的崛起所 孕育的投 资 机遇。在严格 控制投资 风 险的条件下 ,力争基
金资产 获取 超越 业绩 比较 基准的 稳健 收益 。
25 、银 河鑫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04-22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 在 合理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 , 在深入的基本 面研究的 基 础上,通过灵 活
的资产配置、 策略配置 与 严谨的风险管 理,分享 中 国在加快转变 经济发展 方 式的过程中 所孕育的
投资机 遇, 追求 实现 基金 资产的 持续 稳定 增值 。
26 、银 河转 型增 长主 题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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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05-12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 将 充分把握我国 经济结构 转 型调整、产业 结构优化 升 级等国家经济 战
略布局过程中 呈现的转 型 增长主题投资 机会,充 分 利用我公司的 研究投资 优 势,通过行 业配置和
精选个股,分 享中国在 加 快转变经济结 构转型、 产 业优化升级的 红利,在 严 格控制投资 风险的条
件下, 力争 基金 资产 获取 超越业 绩比 较基 准的 稳健 收益。
27 、银 河鸿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06-19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 在 合理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 , 在深入的基本 面研究的 基 础上,通过灵 活
的资产配置、 策略配置 与 严谨的风险管 理,分享 中 国在加快转变 经济发展 方 式的过程中 所孕育的
投资机 遇, 追求 实现 基金 资产的 持续 稳定 增值 。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索峰
银 河 通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LOF )
的 基 金 经
理 、 银 河
岁 岁 回 报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银
河 润 利 保
本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银 河 泽 利
保 本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金经
2012 年 4 月
25 日
- 21
中共党
员 , 本 科
学 历 , 曾
就 职 于 润
庆 期 货 公
司 、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公 司 、 原
君 安 证 券
和 中 国 银
河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期 间
主 要 从 事
国 际 商 品
期货交
易 , 营 业
部 债 券 自
营 业 务 和
证 券 投 资
咨询工
作。2004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45 页
理 、 总 经
理 助 理 、
固 定 收 益
部总监
年 6 月加
入 银 河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从 事 固 定
收 益 产 品
投资工
作 , 历 任
银 河 银 富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银 河 收 益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银 河 强 化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2013
年 8 月起
但 任 银 河
岁 岁 回 报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
2014 年 8
月 起 担 任
银 河 润 利
保 本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2015
年 4 月起
担 任 银 河
泽 利 保 本
债券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现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45 页
任 总 经 理
助 理 、 固
定 收 益 部
总监。
周珊珊
银 河 通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LOF )
的 基 金 经
理 、 银 河
银 富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2014 年7 月8
日
- 8
中共党
员 ,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 曾 就
职 于 华 安
基 金 管 理
有限公
司 , 担 任
债 券 交 易
员 , 主 要
从 事 债 券
交 易 及 固
定 收 益 研
究等工
作。2012
年 4 月起
加 入 银 河
基 金 管 理
有限公
司 , 担 任
银 河 银 富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助
理,2012
年12 月起
担 任 银 河
银 富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注: 1 、上 表中 任职 日期 为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证 券从 业年 限按 其从 事 证券相 关行 业的 从业 经历 累计年 限计 算。
4.2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 规守 信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 本 基金 管理 人严格 遵守 《证 券法》 、 《 证券投 资基 金法 》 及 其各 项管理 办法 、 《基
金合同》和其 他 有关法 律 法规的规定, 本着“诚 实 信用、勤奋律 己、创新 图 强”的原则 管理和运
用基金资产, 在合法合 规 的前提下谋求 基金资产 的 保值和增值, 努力实现 基 金持有人的 利益,无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45 页
损害基金持有 人利益的 行 为,基金投资 范围、投 资 比例及投资组 合符合有 关 法规及基金 合同的规
定。
随业务的发展 和规模的 扩 大,本基金管 理人将继 续 秉承“诚信稳 健、勤奋 律 己、创新图强 ”
的理念,严 格遵守《 证券 法》 、 《证券投 资基金法 》 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 进一 步加强风险 管理和 完
善内部 控制 体系 ,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 长期 稳健 的风险 回报 。
4.3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公 平交 易情况 的专 项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本基金管理人 通过制定 严 格的公平交易 管理制度 、 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权 限 管理制度、投 资
备选库管理制 度和集中 交 易制度等一系 列制度, 从 授权管理、研 究分析、 投 资决策、交 易执行、
行为监 控和 分析 评估 等各 个环节 予以 落实 ,确 保公 平对待 不同 投资 组合 ,切 实防范 利益 输送 。
在投资 决策 环节 , 公 司实 行统一 研究 平台 和统 一的 授权管 理 , 所 有投 资组 合 经理在 获取 研究
成果及投资建 议等方面 享 有均等机会。 公司分不 同 投资组合类别 分别建立 了 投资备选库 ,不同投
资组合 经理 之间 的持 仓和 交易等 重大 非公 开投 资信 息相互 隔离 。
在交易 执行 方面 , 本 基金 管理人 旗下 管理 的所 有投 资组合 指令 均执 行集 中交 易制度 , 遵 循 “ 时
间优先、价格 优先”的 原 则,在满足系 统公平交 易 的条件时自动 进入公平 交 易程序,最 大程度上
确保公平对待 各投资组 合 。在同日反向 交易方面 , 除法规规定的 特殊情况 外 ,公司原则 上禁止不
同投资 组合 (完 全按 照有 关指数 的构 成比 例进 行投 资的组 合除 外) 之间 的同 日反向 交易 。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 公 司旗 下管 理的所 有投 资组 合严 格执 行相关 法律 法规 及公 司制 度, 在 授权 管理 、
研究分析、投 资决策、 交 易执行、行为 监控等方 面 对公平交易制 度予以落 实 ,确保公平 对待不同
投资组合。同 时,公司 针 对不同投资组 合的整体 收 益率差异以及 分投资类 别 (股票、债 券)的收
益率差 异进 行了 分析 。
针对同向交易 部分,本 报 告期内,公司 对旗下管 理 的所有投资组 合(完全 复 制的指数基金 除
外) , 连续 四个 季度 期间 内 、不同 时间 窗下 (日 内、3 日内 、5 日内 )公 开竞 价 交易的 证券 进行 了
价差分析,并 针对溢价 金 额、占优比情 况及显著 性 检验 结果进行 了梳理和 分 析,未 发现 重大异常
情况。
针对反向交易 部分,公 司 对旗下不同投 资组合临 近 日的反向交易 (包括股 票 和债券)的交 易
时间、交易价 格进行了 梳 理和分析,未 发现重大 异 常情况。本报 告期内, 不 存在所有投 资组合参
与的交 易所 公开 竞价 同日 反向交 易成 交较 少的 单边 成交量 超过 该证 券当 日成 交量 的 5% 的情 况 ( 完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45 页
全复制 的指 数基 金除 外) 。
对于以公司名 义进行的 一 级市场申购等 交易,由 各 投资组合经理 均严格按 照 制度规定,事 前
确定好 申购 价格 和数 量, 按照价 格优 先、 比例 分配 的原则 对获 配额 度进 行分 配。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报 告期内, 未发现本 基 金与其它投资 组合之间 有 可能导致不公 平交易和 利 益输送的异常 交
易。
4.4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 略和 业绩表 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2015 年中 国经 济继 续下 行 , 一 季度GDP 同比 增长7.0% , 二 季度 增 长7.0% , 三季 度增 长 6.9% ,
四季度 增 长 6.8% , 全年 增 长 6.9% 。 全年 来看 物价 水 平温和 可控 ,全 年同 比上 涨 1.4% 。 从全 年公
布的各 项经 济数 据看 , 进 出口和 投资 下降 较为 明显 , 消费 弱势 企稳 。2015 年 末社会 融资 规模 存 量
为138.14 万亿 元, 同比 增 长 12.4% 。 其中 对实 体经 济发放 的人 民币 贷款 余额 为92.75 万 亿元 , 同
比增 长13.9% , 对实 体经 济发放 的人 民币 贷款 占同 期社会 融资 规模 存量 的 67.1% 。 广义 货币 (M2)
余额139.22 万 亿元 , 同 比 增长 13.3% , 增幅 比去 年末 增长 1.1 个 百分 点 ; 狭 义 货币 (M1 ) 余 额40.1
万亿元 ,同 比增 长15.2% ,增幅 比去 年末 增 长 12 个 百分点 。
2015 年央 行维 持较 为宽 松 的货币 政策 , 多 资下 调金 融机构 人民 币贷 款和 存款 基准利 率, 降低
存款准 备金 率, 并在 关键 时间点 给予 市场 资金 面 MLF 、SLO 、SLF 等 定向 宽松 支持。 全年 利率 债和
信用债 的收 益率 明显 下行 ,1 年 期国 开债 利率 全年 下 行 155bp ,1 年AAA 中短 期 票据利 率全 年下 行
185bp ,5 年期 AAA 、AA 和 AA-企 业债 分别 下行 150bp 、176bp 和 155bp ,而 10 年国开 债和 国债 利
率全年 分别 下 行96 、80bp 。15 年 上半 年, 在新 增资 金和货 币宽 松的 带动 下 , 上证综 指和 创业 板指
分别到 达 5000 和 3900 点 ,但随 着杠 杆配 资监 管的 收紧, 股市 高位 回落 ,直 到四季 度上 证综 指 和
创业板 指才 逐步 稳定 在 3500 和 2700 点 左右 。全 年 沪深 300 指 数上涨 5.58% ,中证 转债 指数 下跌
26.54% 。
本基金根据市 场和规模 变 化情况,调整 组合结构 和 久期,全年以 增持信用 债 为主,转债波 段
性操作 为辅 。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2015 年本 报告 期 (2015 年1 月1 日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银河 通利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45 页
(LOF )下 属两 级基 金: 银 河通利 净值 增长 率为 17.55% ,通 利债 C 净 值增 长率 为 17.21% ; 同期 比
较基准 为4.19% 。
4.5 管 理人 对宏 观经济、 证券 市场及 行业 走势的 简要 展望
展望2016 年, 中国 经济 面 临较大 下行 压力 ,宏 观经 济基本 面继 续探 底。 外围 市场分 化加 剧,
进出口增速难 以有明显 提 升,房地产投 资继续低 迷 ,基建投资是 关键需要 继 续发力,消 费变化不
大。央行将继 续实施宽 松 货币政策,更 加关注汇 率 变化,平抑市 场流动性 的 波动,促进 结构转型
和信贷 投放 。 随着 实体 经 济不断 下探 、 信用 风险 事 件频发 的背 景下 , 债市 信 用利差 分化 将会 加剧 。
从具体品种上 来看,地 方 置换债实质降 低了城投 债 的系统性风险 ,中等偏 上 资质的城投 债有较高
配置价值;受 益于经济 基 本面的局部改 善,资质 较 好的产业债会 带来投资 机 会;转债目 前盘子有
限,且 转股 溢价 率偏 高缺 乏弹性 ,目 前暂 时没 有配 置价值 ,但 是不 排除 市场 超调出 现波 段机 会。
4.6 管 理人 内部 有关本基 金的 监察稽 核工 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 为了保证 公 司合规运作、 加强内部 控 制、防范经营 风险、保 障 基金份额持有 人
的利益,监察 稽核人员 按 照独立、客观 、公正的 原 则,依据国家 相关法律 法 规、基金合 同和管理
制度,采用例 行检查与 专 项检查、定期 检查和不 定 期检查有机结 合的方式 , 对公司内控 制度的合
法性和合规性 、执行的 有 效性和完整性 、风险的 防 范和控制等进 行了持续 的 监察稽核, 对发现的
问题进 行提 示和 追踪 落实 ,定期 制作 监察 稽核 报告 ,及时 呈报 公司 领导 层和 上级监 管部 门。
本基金 管理 人采 取的 主要 措施包 括:
(1) 积极 响应 中国 证监 会 关于加 强市 场监 管的 号召 , 采取 外部 法 律 顾问 授课 和内部 监察 部门
培训相结合 的方式, 多次 组织全体员 工开展《 证券 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 法》 、 《证券投资 基金管 理
公司公平交易 制度指导 意 见》及其配套 法规、公 司 内控制度等的 学习。通 过 上述学习宣 传活动,
使员工加深了 对法律法 规 的认识,并进 一步将法 律 法规与内控制 度落实到 日 常工作中, 确保其行
为守法 合规 、严 格自 律, 恪守诚 实信 用原 则, 以充 分维护 基金 持有 人的 利益 。
(2 ) 继 续完 善公 司治 理结 构, 严格 按照 现代 企业 制 度的要 求 , 以 规范 经营 运 作、 保护 基金 份
额持有人利益 为目标, 建 立、健全了组 织结构和 运 行机制,明确 界定董事 会 、监事会职 责 范围 ,
认真贯彻了独 立董事制 度 ,重大经营决 策的制定 都 征得了所有独 立董事的 同 意,保证了 独立董事
在公司 法人 治理 结构 中作 用的切 实发 挥, 保证 了各 项重大 决策 的客 观公 正。
(3) 不断 完善 规章 制度 体 系, 根据 国家 的有 关法 律 法规和 基金 管理 公司 实际 运作的 要求 , 对
现有的规章制 度体系不 断 进行完善,对 经营管理 活 动的决策、执 行和监督 程 序进行规范 ,明确不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45 页
同决策层和执 行层的权 利 与责任,细化 研究、投 资 、交易等各项 工作流程 , 为杜绝人为 偏差、合
法合规 运作 、强 化风 险控 制提供 了制 度保 证
4.7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 等事 项的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 严格 按照 新 准则、中国证 监会、中 国 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颁 布 的相关规定及 基
金合同 的约 定, 制定 了健 全、有 效的 估值 政策 和程 序,对 基金 所持 有的 投资 品种进 行估 值。
为确保估值的 合规、公 允 ,本基金管理 人设立了 估 值工作决策、 监督、审 查 的专门部门, 组
成人员包括投 资研究部 门 、监察稽核部 门及会计 核 算部门的工作 负责人或 资 深业务人员 ,其多数
拥有十年以上 的证券、 风 控、估值经验 ,根据基 金 管理公司制定 的相关制 度 ,估值政策 决策机构
中不包 括基 金经 理, 但对 于非活 跃投 资品 种, 基金 经理可 以提 供估 值建 议。
同时不断建立 起一套完 整 、有效的估值 工作管理 规 定及程 序,对 估值相关 的 各个环节均配 有
专门的 人员 实施 、把 控, 并保证 环节 的各 方不 存在 重大利 益冲 突。
4.8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 情况 的说明
本基金 《基 金合 同》 生效 之日 起 2 年 内, 本基 金不 进行收 益分 配;
本基金 《基 金合 同》 生 效 后 2 年 期届 满, 转换 为上 市开放 式基 金 (LOF ) 后 , 每年收 益分 配次
数最多 为 12 次 ,每 次收 益 分配比 例不 得低 于该 次可 供分配 利润 的 20% 。
本基金 于2014 年4 月 26 日转换 为上 市开 放式 基金 (LOF)。
2015 年 银河 通利 债券 (LOF )分红 1 次, 银河 通利 每 10 份基 金份 额派 发红 利 3.20 元 ,通 利
债C 每10 份基 金份 额派 发 红利 3.20 元。
4.10 报 告期 内管 理人对 本基 金持有 人数 或基金 资产 净值预 警情 形的说 明
注:无 。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 情况 声明
在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 托 管人在托管银 河通利债 券 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过 程中,严格遵 守
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 券 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 关 法律法规和基 金合同、 托 管协议等有 关规定,
不存在 损害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益 的行 为, 尽职 尽责 地履行 了基 金托 管人 应尽 的义务 。
5.2 托 管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投资运 作遵 规守信 、 净 值计算 、 利 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 明
在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 托 管人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 、 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和 其 他有关规定, 对
本基金的基金 资产净值 计 算、基金费用 开支等方 面 进行了认真的 复核,对 本 基金的投资 运作进行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45 页
了监督 ,未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有损 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的 行为 。
5.3 托 管人 对本 年度报告 中财 务信息 等内 容的真 实、 准确和 完整 发表意 见
本托管人复核 了本年度 报 告中的财务指 标、净值 表 现、财务会计 报告、利 润 分配情况、投 资
组合报告的 内容( “金 融工 具风险及管 理”部分 未在 托管人复核 范围内) , 保证 复核内容真 实、准
确和完 整, 不存 在虚 假记 载、误 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6 审计报 告
6.1 审 计报 告基 本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安永华 明(2016 )审 字 第60821717_B14 号
6.2 审 计报 告的 基本内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银河通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 )全 体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
引言段 我们审 计了 后附 的银 河通 利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财 务报
表,包 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 产负 债表和 2015 年度的 利润
表和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 值)变 动表 以及 财务 报表 附注。
管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 是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 (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财
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 反映; (2 ) 设计 、 执 行 和维 护 必 要 的
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 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 导致的重大
错报。
注册会 计师 的责 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 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 发表审计意
见。 我们 按照 中国 注册 会 计师审 计准 则的 规定 执行 了审计 工作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 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 合理 保证 。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 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 金额和披露
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 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 判断,包括
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 评估。在进
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 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 公允列报相
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 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 非对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 计工作还包括评价基金管 理人选用会
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 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 价财务报表
的总体 列报 。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 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 供了 基础 。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45 页
审计意 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 制, 公 允反 映了 银河 通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2015
年12 月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2015 年 度的 经营 成果 和净值 变动
情况。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郭杭翔
濮晓达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 殊普通 合伙)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上海市 世纪 大 道100 号环 球金融 中 心50 楼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6 年3 月23 日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银河 通利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
报告截 止日 : 2015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1,364,891.48 268,732.58
结算备 付金
3,442,375.52 2,246,374.60
存出保 证金
79,542.87 45,218.41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105,620,125.20 188,961,529.31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1,105,620,125.20 188,961,529.31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1,500,000.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270,000,000.00 273,513.88
应收利 息
30,344,345.87 5,040,700.35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104,454.54 180,620.35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1,410,955,735.48 198,516,689.4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45 页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457,600,000.00 91,800,000.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2,193.43 242,588.54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052,939.70 56,575.70
应付托 管费
300,839.93 16,164.49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146,948.39 7,588.67
应付交 易费 用
3,739.00 3,037.39
应交税 费
6,345,231.08 6,345,231.08
应付利 息
42,443.70 42,727.54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179,593.43 374,648.22
负债合 计
465,673,928.66 98,888,561.6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834,971,575.71 79,377,869.86
未分配 利润
110,310,231.11 20,250,257.99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945,281,806.82 99,628,127.85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410,955,735.48 198,516,689.48
注:1 、 报 告截 止日2015 年12 月31 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1.063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 889,275,868.38
份, 其 中A 类基金 份额 净 值 1.050 元 , 份额 总 额616,232,103.79 份;C 类 基金 份额净 值 1.093 元,
份额总 额273,043,764.59 份。
2、本 基金 由银 河通 利分 级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期限 届满转 型而 成, 转型 日 为 2014 年 4 月 26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为2014 年 4 月26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银河 通利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
本报告 期: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
2015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4 月26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23,787,038.43 30,905,469.29
1.利息 收入
12,543,995.74 10,761,604.02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460,721.28 133,310.04
债券利 息收 入
11,171,029.64 10,398,292.81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912,244.82 230,001.17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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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22,043,868.54 -1,333,278.03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4,122,762.58 -209,611.27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17,738,246.00 -1,123,666.76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182,859.96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11,391,654.13 21,456,651.12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590,828.28 20,492.18
减: 二、费用
4,122,502.91 3,128,297.11
1.管 理人 报酬
1,879,474.71 1,199,972.46
2.托 管费
536,992.79 342,849.21
3.销 售服 务费
242,335.82 87,596.28
4.交 易费 用
272,288.12 18,072.65
5.利 息支 出
816,237.31 1,160,538.22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816,237.31 1,160,538.22
6.其 他费 用
375,174.16 319,268.29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19,664,535.52 27,777,172.18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19,664,535.52 27,777,172.18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 体: 银河 通利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
本报告 期: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79,377,869.86 20,250,257.99 99,628,127.85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 19,664,535.52 19,664,535.52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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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净
利润)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
列)
755,593,705.85 1,055,658,844.29 1,811,252,550.14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2,903,760,067.51 1,343,627,528.64 4,247,387,596.15
2. 基金 赎回 款 -2,148,166,361.66 -287,968,684.35 -2,436,135,046.01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 -985,263,406.69 -985,263,406.69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834,971,575.71 110,310,231.11 945,281,806.82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4 月2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840,187,473.25 67,907,057.17 908,094,530.42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净
利润)
- 27,777,172.18 27,777,172.18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
列)
-760,809,603.39 -70,524,922.33 -831,334,525.72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7,245,016.65 866,326.27 18,111,342.92
2. 基金 赎回 款 -778,054,620.04 -71,391,248.60 -849,445,868.64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 -4,909,049.03 -4,909,049.03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79,377,869.86 20,250,257.99 99,628,127.85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陈勇______
______ 陈勇______
____ 秦长 建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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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银河通利债券 型证券投 资 基金(LOF) ( 以下简称 “ 本基金”)由 银河通利 分级 债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期限届 满转型而 成 。银河通利分 级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系 经中国证 券 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
下简称 “中国 证监会 ”) 证监许可[2012]149 号 《 关于核准银河 通利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募
集的批 复》 的核 准, 由基 金管理 人银 河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向社 会公 开募 集, 基金合 同 于 2012 年4
月 25 日生 效, 首次 设立 募 集规模 为 2,537,743,563.14 份基 金份 额。 根据 银河 通利分 级债 券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基 金合 同生 效后 2 年 期届满 之日 (即 2014 年 4 月 25 日 )起 ,银 河
通利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 资 基金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 持 有人大会,转 型为上市 开 放式基金(LOF ) ,基
金名称 变更 为银 河通 利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 。银河 通利 分级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A 类基金
份额转 换为 银河 通利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C 类基金 份额 (简 称 “ 银河 通利 C 类份 额 ”),
银河通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B 类基 金份 额转 换为银 河通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LOF )A 类
基金份 额 (简 称 “ 银河 通 利 A 类 份额 ” ) 。 其 中银 河 通利 A 类份 额在 申购 时收 取申购 费用 , 在赎 回
时根据 持有 期限 收取 赎回 费用; 银河 通 利 C 类 份额 从本类 别基 金资 产中 计提 销售服 务费 、不 收 取
申购费 用, 对于 持有 期限 不少 于 30 日 的基 金份 额 的赎回 亦不 收取 赎回 费, 但对持 有期 限少 于 30
日的基金份额 的赎回收 取 赎回费。本基 金为契约 型 ,存续期限不 定。本基 金 的基金管理 人为银河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注 册 登记机构为中 国证券登 记 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基 金 托管人为北 京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
本基金的投资 范围为具 有 良好流动性的 金融工具 , 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 的 国家债券、金 融
债券、 次级 债券 、 中 央银 行票据 、 企 业债 券、 公司 债券、 短期 融资 券、 中期 票据、 资产 支持 证券 、
可转换债券、 可分离债 券 和回购、银行 存款等金 融 工具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 国 证监会允许 基 金投资
的其他 固定 收益 证券 品种 (但须 符合 中国 证监 会的 相关规 定) 。
本基金 也可 投资 于权 益类 金融工 具。 本基 金不 直接 从二级 市场 买入 股票 、 权 证等权 益类 资产 ,
但可以 参 与 A 股 股票 (包 括中小 板、 创业 板及 其它 经中国 证监 会核 准上 市的 股票) 的新 股申 购 或
增发新股,并 可持有因 可 转债转股所形 成的股票 、 因所持股票所 派发的权 证 以及因投资 可分离债
券而产生的权 证,以及 法 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 许 投资的其他权 益类品种 ( 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
的相关 规定 ) 。 因上 述原 因 持有的 股票 和权 证等 资产 ,本基 金应 在其 可交 易 之 日起 的 30 个交 易日
内卖出 。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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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 他品 种,基 金管 理人 在履 行适 当程序 后,
可以将 其纳 入投 资范 围。
基金的投资组 合比例为 : 投资于固定收 益类资产 的 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 的 80% ,其中,投 资
于信用 债的 比例 不低 于基 金资产 净值 的20% ; 投资 于 权益类 资产 的比 例不 高于 基金资 产 的 20%,现
金和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债 券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信用 债是 指短 期融资 券、 中期 票据 、
企业债 、 公 司债、 金融 债 (不含 政策 性金 融债) 、 地 方政府 债、 次级 债、 资 产 支持证 券等 除国 债和
央行票 据之 外的 非国 家信 用的 固 定收 益类 金融 工具 。
本基金 的业 绩 比 较基 准为 中央国 债登 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司 编制 并发 布的 中债 综合全 价指 数。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中国 财 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 准 则 —基本准则 》以及其 后 颁布及修订的 具
体会计 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以 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合 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编制 , 同 时, 对 于
在具体会计核 算和信息 披 露方面,也参 考了中国 证 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修订 的 《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
核算业 务指 引》 、 中 国证 监 会制定 的 《关 于进 一步 规 范证券 投资 基金 估值 业务 的指导 意见 》 、 《关 于
证券投资基 金执行<企 业会 计准则>估值 业务及份 额净 值计价有关 事项的通 知》 、 《证券投资 基金信
息披露 管理 办法 》 、 《 证券 投资基 金信 息披 露内 容与 格式准 则》 第 2 号《 年度 报告的 内容 与格 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 息
披露XBRL 模板 第3 号<年 度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及 其他中 国证 监会 及中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业协 会 颁
布的相 关规 定。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5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2015 年 度的 经 营成果 和净 值变 动情 况。
7.4.4 本 报告 期所 采用的 会计 政策、 会计 估计与 最近 一期年 度报 告相一 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所采 用的 会计估 计的 变更 在 7.4.5.2 会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中披 露, 所 采用 的会 计政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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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与最 近一 期年 度报 告相 一致。
7.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政 策变更 。
7.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 期根据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中基 协发(2014)24 号《关于发 布<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 业协 会估 值核 算工 作小组 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 益品 种的 估值 处理 标准> 的通 知》 的规
定, 自2015 年3 月26 日 起, 交易 所上 市交 易或 挂 牌转让 的固 定收 益品 种( 可 转换债 券 、 资 产支 持
证券和 私募 债券 除外)采 用 第三方 估值 机构 提供 的估 值数据 进行 估值 。
7.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7.4.6.1 印 花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4 月24 日 起, 调整证 券 (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税率 ,由 原先 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 调整由 出让 方 按
证券(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 税率缴 纳印 花税 ,受 让方 不再征 收, 税率 不变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 试点改革 有关税收政策 问
题的通知》的 规定,股 权 分置改革过程 中因非流 通 股股东向流通 股股东支 付 对价而发生 的股权转
让,暂 免征 收印 花税 。
7.4.6.2 营 业税 、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4]78 号文 《 关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 策的通 知》 的规
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起 , 对证 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 开 放式 证券投 资基 金) 管理
人运用 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差 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营业税 和企 业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 试点改革 有关税收政策 问
题的通知》的 规定,股 权 分置改革中非 流通股股 东 通过对价方式 向流通股 股 东支付的股 份、现金
等收入 ,暂 免征 收流 通股 股东应 缴纳 的企 业所 得税 ;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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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7.4.6.3 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 金有关税收问 题
的通知 》的 规定 ,对 基金 取得的 股票 的股 息、 红利 收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 储蓄存
款利息收入, 由上市公 司 、发行债券的 企业和银 行 在向基金支付 上述收入 时 代扣代缴 20% 的
个人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 试点改革 有关税收政策 问
题的通知》的 规定,股 权 分置改革中非 流通股股 东 通过对价方式 向流通股 股 东支付的股 份、现金
等收入 ,暂 免征 收流 通股 股东应 缴纳 的个 人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8]132 号文 《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 关于储蓄存款 利
息所得 有关 个人 所得 税政 策的通 知》 的规 定,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 ,对 储 蓄存款 利息 所得 暂免
征收个 人所 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中 国证 监会 财税[2012]85 号 文 《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的规 定, 自2013 年1 月1 日 起 , 证 券投 资基金 从公 开发 行
和转让 市场 取得 的上 市公 司股票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内 (含 1 个 月) 的,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 额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1 年 (含 1 年) 的 , 暂减 按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期 限超 过1 年的 ,暂 减按 25%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中国证监会 财税[2015]101 号文 《关于上市 公司 股息红利差 别
化个人 所得 税政 策有 关问 题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自2015 年 9 月 8 日起 , 证券 投资 基金从 公开 发行 和
转让市 场取 得的 上市 公司 股票, 持股 期限 超 过1 年 的,股 息红 利所 得暂 免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银河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北京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中国银 河金 融控 股有 限责 任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第 一大 股东
中国石 油天 然气 集团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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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机 场集 团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上海城 投( 集团 )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湖南电 广传 媒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中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同受基 金管 理人 第一 大股 东控制 、基 金代 销机 构
银河资 本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银河保 险经 纪( 北京 )有 限责任 公司 同受基 金管 理人 第一 大股 东控制
7.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以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 务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 订立。
7.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年4月26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至
2014 年12月31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银河证券 131,109,847.95 100.00% 3,144,169.05 100.00%
债 券交 易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年4月26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至
2014年12月31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银河证券 1,027,643,708.82 100.00% 436,772,378.44 100.00%
债 券回 购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年4月26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至
2014 年12月31日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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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成 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回购成 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银河证券 13,818,200,000.00 100.00% 4,262,100,000.00 100.00%
7.4.8.1.2 权 证交 易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通 过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 行权 证交易 。
7.4.8.1.3 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金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金总 额的
比例
银河证券 118,309.49 100.00% - -
关联方 名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年4月26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金总 额的
比例
银河证券 2,862.39 100.00% 2,862.39 100.00%
注: 上述 佣金 按市 场佣 金 率计算 , 以 扣除 由中 国证 券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收取证 管费 、 经 手费
和由券商承担 的证券结 算 风险基金后的 净额列示 。 该类佣金协议 的服务范 围 还包括佣金 收取方为
本基金 提供 的证 券投 资研 究成果 和市 场信 息服 务。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4 月26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1,879,474.71 1,199,972.46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174,141.40 110,516.23
注: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70%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0 .70% / 当 年天 数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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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 日计提, 按 月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 向 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 理 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
托管人 复核 后于 次月 首日 起 5 个 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一 次性 支付 给基 金管 理人, 若遇 法定 节 假
日、休 息日 ,支 付日 期顺 延。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4 月26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536,992.79 342,849.21
注: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20%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0 .2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 日计提, 按 月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 向 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 管 费划付指经 基金托管
人复核 后于 次月 首日 起 5 个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性 支付 给基 金托 管人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
休息日 ,支 付日 期顺 延。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银河通 利 通利 债C 合计
银河基 金管 理公 司 - 74,986.67 74,986.67
银河证 券 - 505.58 505.58
北京银 行 - 54,067.90 54,067.90
合计 - 129,560.15 129,560.15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4 月26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银河通 利 通利 债C 合计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45 页
银河基 金管 理公 司 - 167.91 167.91
银河证 券 - 245.20 245.20
北京银 行 - 45,526.20 45,526.20
合计 - 45,939.31 45,939.31
注:基金销售 服务费用 于 支付销售机构 佣金、基 金 的营销费用以 及基金份 额 持有人服务 费等。银
河通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 )A 类 基金 份额 不 收取销 售服 务费 ,C 类基 金份额 收取 销售 服务
费,年费率为 0.3%。 在通 常情况下,销 售服务费 按 前一日银河通 利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LOF )
的C 类基 金资 产净 值的0.3% 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 E× 0.3% / 当 年天 数
H 为银 河通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LOF )的C 类 基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 的销 售服务 费
E 为银 河通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LOF )的C 类 基金份 额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 向基金 托管 人发 送基 金销 售服务 费划 款指 令,
基金托 管人 复核 后于 次月 首日 起2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 金财产 中划 出, 由基 金管 理人按 相关 合同 规定
支付给 基金 销售 机构 。若 遇法定 节假 日、 休息 日, 支付日 期顺 延。
7.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单位 :人 民币 元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
易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北京银行 - - - - 38,000,000.00 2,026.48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4 月26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
易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7.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注:本 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本报告 期及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均未 运用 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金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份额 单位 :份
银河通 利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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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银 河 金 融 控 股 有
限责任公司
457,688,604.00 51.4700% - -
银 河 资 本 资 产 管
理有限公司
14,619,152.05 1.6440% - -
银河保险经纪
( 北 京 ) 有 限 责
任公司
12,791,666.67 1.4380% - -
份额单 位: 份
通利 债C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注: 本 基金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 外的其 他关 联方 于本 报告 期末及 上年 度末 均未 投资 本基金 之 C 类基 金 。
7.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4 月 26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北京银行 1,364,891.48 417,784.34 268,732.58 66,711.10
7.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可 比期 间均 未在 承销 期内直 接购 入关 联方 承销 的证券 。
7.4.8.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无。
7.4.9 期 末(2015 年12 月31 日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因 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 流通 受限 证券。
7.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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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暂 时停牌 等流 通受 限股 票。
7.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5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无因 从事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易 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
7.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报 告期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基 金从事 证券交易 所债券 正回购 交 易形成的 卖
出回购证 券款余 额人民 币 457,600,000.00 元, 于 2016 年 1 月 4 日、 2016 年 1 月 5 日及 2016
年 1 月 7 日 (先 后) 到 期 。 该类交 易要求 本基金 在 回购期内 持有的 证券交 易 所交易的 债券和/
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 入 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 交 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 标 准券后,不低 于
债券回购 交易的 余额。
7.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7.4.14.1 公允 价值
7.4.14.1.1 不 以公 允价 值 计量的 金融 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贷 款 和应收款项以 及其他金 融 负债,其因剩 余
期限不 长, 公允 价值 与账 面价值 相若 。
7.4.14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 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事项
7.4.14.1 公允 价值
7.4.14.1.1 不 以公 允价 值 计量的 金融 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贷 款 和应收款项以 及其他金 融 负债,其因剩 余
期限不 长, 公允 价值 与账 面价值 相若 。
7.4.14.1.2 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金 融工 具
7.4.14.1.2.1 各层 次金 融 工具公 允价 值
于2015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 属
于第一 层次 的余 额为 人民 币 6,086,482.40 元, 属 于第二 层次 的余 额为 人民 币 1,099,533,642.80
元,无 属于 第三 层次 的余 额。
于2014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 属
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 币 86,420,529.31 元,属 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 民 币 102,541,000.00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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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无 属于 第三 层次 的余 额。
7.4.14.1.2.2 公允 价值 所 属层次 间的 重大 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 股 票和债券,若 出现重大 事 项停牌、交易 不活跃、 或 属于非公开发 行
等情况,本基 金分别于 停 牌日至交易恢 复活跃日 期 间、交易不活 跃期间及 限 售期间不将 相关股票
和债券的公允 价值列入 第 一层次;并根 据估值调 整 中采用的不可 观察输入 值 对于 公允价 值的影响
程度, 确定 相关 股票 和债 券公允 价值 应属 第二 层次 或第三 层次 。
根据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 协会中基协发(2014)24 号 《关于发布<中国 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 估
值核算 工作 小组 关 于2015 年1 季 度固 定收 益品 种的 估值处 理标 准> 的通 知》 的 规定, 自 2015 年3
月 26 日起 ,交 易所 上市 交 易或挂 牌转 让的 固定 收益 品种( 可转 换债 券、 资产 支 持证券 和私 募债 券
除外) 采用 第三 方估 值机 构 提供的 估值 数据 进行 估值 , 相关固 定收 益品 种的 公允 价值所 属层 次从 第
一层次 转入 第二 层次 。
7.4.14.1.2. 3 第三 层次 公允价 值余 额和 本期 变动 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 以公允价 值 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 损 益的金融工具 第三层次 公 允价值本期未 发
生变动 。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 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1,105,620,125.20 78.36
其中: 债券 1,105,620,125.20 78.36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4,807,267.00 0.34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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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其他各 项资 产 300,528,343.28 21.30
8 合计 1,410,955,735.48 100.00
8.2 期 末按 行业 分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8.3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8.4 报 告期 内股 票投资组 合的 重大变 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3993 洛阳钼 业 19,978,254.21 20.05
2 002491 通鼎互 联 14,110,415.84 14.16
3 600219 南山铝 业 10,917,181.56 10.96
4 000089 深圳机 场 10,776,168.40 10.82
5 600016 民生银 行 9,554,595.60 9.59
6 002521 齐峰新 材 9,034,280.96 9.07
7 601318 中国平 安 8,943,449.00 8.98
8 600875 东方电 气 8,636,250.00 8.67
9 600028 中国石 化 8,389,768.26 8.42
10 601988 中国银 行 7,690,835.88 7.72
11 002408 齐翔腾 达 6,437,935.20 6.46
12 600067 冠城大 通 4,504,023.25 4.52
13 601929 吉视传 媒 4,427,264.13 4.44
14 600798 宁波海 运 3,586,663.08 3.60
注:本基金不 直接从二 级 市场买入股票 、权证等 权 益类资产,本 期持有股 票 为可转债转 股所形成
的股票 ,并 在其 可交 易日 起的 30 个 交易 日内 卖出 。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 45 页
1 603993 洛阳钼 业 20,345,973.70 20.42
2 000089 深圳机 场 14,990,024.93 15.05
3 002491 通鼎互 联 13,099,903.06 13.15
4 600219 南山铝 业 11,688,404.72 11.73
5 600016 民生银 行 10,854,495.00 10.90
6 601318 中国平 安 9,225,810.00 9.26
7 600028 中国石 化 8,358,238.60 8.39
8 601988 中国银 行 8,109,751.92 8.14
9 600875 东方电 气 7,494,351.43 7.52
10 002408 齐翔腾 达 6,650,032.26 6.67
11 002521 齐峰新 材 6,560,971.20 6.59
12 600798 宁波海 运 5,189,411.80 5.21
13 600067 冠城大 通 4,580,718.00 4.60
14 601929 吉视传 媒 3,961,761.33 3.98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126,987,085.37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131,109,847.95
注: 本项 及8.4.1 、8.4.2 的买入 股票 成本 及卖 出股 票收入 均按 买卖 成交 金额 (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
数量) 填列 ,不 包括 相关 交易费 用。
8.5 期 末按 债券 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 券 433,490,520.00 45.86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41,242,122.80 14.94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41,242,122.80 14.94
4 企业债 券 101,006,000.00 10.69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403,328,000.00 42.67
6 中期票 据 20,467,000.00 2.17
7 可转债 6,086,482.40 0.64
8 其他 - -
9 合计 1,105,620,125.20 116.96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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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020081 15 贴债 07 4,388,000 433,490,520.00 45.86
2 018001 国开1301 1,412,280 141,242,122.80 14.94
3 041559021 15 京 机电
CP001
800,000 80,608,000.00 8.53
4 041556001 15 滇 公路
CP001
700,000 70,791,000.00 7.49
5 041562001 15 九 龙江
CP001
600,000 60,630,000.00 6.41
8.7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 期 末按 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
8.9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8.11 报 告 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8.11.1 本 期 国 债期 货投资 政策
本基金 未投 资国 债期 货。
8.11.2 报 告 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注:本 基金 未投 资国 债期 货。
8.11.3 本 期 国 债期 货投资 评价
本基金 未投 资国 债期 货。
8.12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8.12.1
报告期内本基 金投资的 前 十名证券的发 行主体没 有 被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 或 在本报告编制 日
前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的 情况 。
8.12.2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股 票中 没有 在基 金合 同规定 备选 股票 库之 外的 股票。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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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79,542.87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270,000,000.00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30,344,345.87
5 应收申 购款 104,454.54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00,528,343.28
8.12.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10030 格力转 债 1,379,800.00 0.15
8.12.5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况 。
8.12.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因四舍 五入 原因 ,投 资组 合报告 中市 值占 净值 比例 的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存 在尾差 。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 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 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银河
通利
284 2,169,831.35 607,202,588.72 98.53% 9,029,515.07 1.47%
通利
债C
1,370 199,302.02 252,017,474.61 92.30% 21,026,289.98 7.70%
合计 1,654 537,651.67 859,220,063.33 96.62% 30,055,805.05 3.38%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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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期 末上 市基 金前十名 持有 人
银河通 利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
比例
1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 有限责任
公司
457,688,604.00 51.47%
2 信达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00,000,000.00 11.25%
3 银河资 本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14,619,152.05 1.64%
4 银河保险经纪( 北京) 有限责
任公司
12,791,666.67 1.44%
5 北京千石创富- 兴业银行- 千
石资本-道 冲套利 19 号资 产
管理计
3,683,861.00 0.41%
6 北京千石创富- 兴业银行- 千
石资本-道 冲套利 12 号资 产
管理计
3,683,861.00 0.41%
7 北京千石创富- 光大银行- 千
石资本-道 冲套利 10 号资 产
管理计
3,683,861.00 0.41%
8 北京千石创富- 光大银行- 千
石资本- 道冲套利 8 号资产
管理计
3,683,861.00 0.41%
9 北京千石创富- 光大银行- 千
石资本- 道冲套利 9 号资产
管理计
3,683,861.00 0.41%
10 北京千石创富- 光大银行- 千
石资本-道 冲套利 11 号资 产
管理计
3,683,861.00 0.41%
通利 债C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
比例
1 北京和 聚投 资管 理有 限公 司 134,656,272.15 15.14%
2 北京鼎 萨投 资有 限公 司 111,622,962.44 12.55%
3 美泰投 资管 理有 限公 司 3,543,586.11 0.40%
4 北京瑞 迪奥 广告 有限 公司 2,107,481.69 0.24%
5 葛文静 794,736.34 0.09%
6 胡彩花 715,307.58 0.08%
7 何涛 568,513.20 0.06%
8 刘五名 555,991.32 0.06%
9 王美卿 526,112.65 0.06%
10 范领弟 469,855.61 0.05%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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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基 金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银河通 利 0.00 0.0000%
通利 债C 0.00 0.0000%
合计
0.00 0.0000%
9.4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 区间 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银河通 利 0
通利 债C 0
合计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银河通 利 0
通利 债C
0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银河通 利 通利 债 C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4 月 25 日 ) 基 金份
额总额
827,461,476.17 80,633,054.25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58,618,383.36 25,930,125.24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1,682,287,256.66 1,382,113,964.72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1,124,673,536.23 1,135,000,325.37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 减 少 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616,232,103.79 273,043,764.59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 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决议
报告期 内未 召开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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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基 金 管理 人、基 金托 管人 的专门 基金 托管部 门的 重大人 事变 动
一、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发生以 下重 大人 事变 动:
1 、2015 年8 月21 日在 法 定报刊 上刊 登了 《 银河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关于 总经 理离职 及副 总经
理 代 行总 经理 职务 的公 告》 , 尤 象都 先生 不再 担任 本公 司 总经 理, 由副 总经 理陈 勇 先生 代为 履行
总经理 职务 。
二、报 告期 内基 金托 管人 发生如 下重 大变 动:
1 、2015 年7 月 ,增 聘闫 朝女士 担任 北京 银行 资产 托管部 副总 经理 。
11.3 涉 及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财 产、基 金托 管业务 的诉 讼
报告期 内无 涉及 基金 管理 人、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 业务的 诉讼 。
11.4 基 金 投资 策略的 改变
报告期 内基 金投 资策 略无 改变。
11.5 为 基 金进 行审计 的会 计师 事务所 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应支 付给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 殊普通 合伙)的 报酬 为50,000 元人 民币。
目前该 会计 师事 务所 已向 本基金 提 供4 年 的审 计服 务。
11.6 管 理 人、 托管人 及其 高级 管理人 员受 稽查或 处罚 等情况
报告期 内无 基金 管理 人、 托管人 及其 高级 管理 人员 受监管 部门 稽查 或处 罚的 情况。
11.7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 司交 易单 元的有 关情 况
11.7.1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银河证券 2 131,109,847.95 100.00% 118,309.49 100.00% -
注:1 、专 用席 位的 选择 标 准和程 序
选择证 券公 司专 用席 位的 标准
(1 ) 实力 雄厚 ;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5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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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信誉 良好 ,经 营行 为 规范;
(3 ) 具有 健全 的内 部控 制 制度, 内部 管理 规范 ,能 满足本 基金 安全 运作 的要 求;
(4 ) 具 备基 金运 作所 需的 高效 、 安 全 、 便 捷的 通讯 条件 , 交 易设 施符 合代 理 本基金 进行 证券 交易
之需要 ,并 能提 供全 面的 信息服 务;
(5 ) 研究 实力 强 , 有 固定 的研究 机构 和专 职的 高素 质研究 人员 , 能及 时提 供 高质量 的研 究支 持和
咨询服务,包 括宏观经 济 报告、行业分 析报告、 市 场分析报告、 证券分析 报 告及其他报 告等,并
能根据 基金 投资 的特 定要 求,提 供专 题 研 究报 告;
(6 ) 本基 金管 理人 要求 的 其他条 件。
选 择证 券公 司专 用席 位 的程序:
(1 )资 格考 察;
(2 )初 步确 定;
(3 )签 订协 议。
11.7.2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银河证券 1,027,643,708.82 100.00% 13,818,200,000.00 100.00% -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无。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3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