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 华 永 益 分级 债 券 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
2015 年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5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银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6 年3 月25 日
银华永益分级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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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 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 细内容,应 阅读 年度 报告 正 文。
本报告 财务 资料 已经 审计 。
本报告 期 自2015 年1 月1 日起 至12 月 31 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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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名 称 银华永 益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简 称 银华永 益分 级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161827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本 基金 每个 分级 运作期 内, 永益 A 自 分级 运
作期起 始日 起每 满 6 个月 开放一 次, 永 益 B 封闭 运作 。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 5 月22 日
基金管 理人 银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16,963,336.63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 额上市 的 证券 交易 所 深圳证 券交 易所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永益 A 永益 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161828 150162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35,975,285.15 份 80,988,051.48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在有 效控 制风 险的 基础上 ,以 债券 等固 定收 益类品 种为 主要 投资 对 象 ,
采用稳 健的 投资 思路 ,力 求获得 基金 资产 的长 期稳 定增值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通过 对宏 观经 济、 通货膨 胀、 资金 供求 、 证 券市场 走势 等方 面的 分 析 和
预测, 构建 和调 整固 定收 益投资 组合 , 力 求实 现风 险与收 益的 优化 平衡 。 基 金
的投资 组合 比例 为: 本基 金对债 券资 产的 投资 比例 不低于 基金 资产 的 80% ,现
金或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债 券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综 合指 数收 益率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预 期收 益和预 期风 险较 低的 基金品
种,其 风险 收益 预期 高于 货币市 场基 金, 低于 混合 型基金 和股 票型 基金 。
永益 A 永益 B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低风险 、收 益相 对稳 定 较高风 险、 较高 预期 收益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银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杨文辉 张燕
联系电 话 (010)58163000 0755-83199084
电子邮 箱 yhjj@yhfund.com.cn yan_zhang@cmbchina.com 银华永益分级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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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 务电 话
4006783333,(010)85186558 95555
传真 (010)58163027 0755-83195201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http://www.yhfund.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及基 金托 管人 办公地 址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要 会 计数据 和 财 务指标
金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5 年
2014 年 5 月 22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2014
年 12 月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26,211,790.82 18,828,119.33
本期利 润 26,870,663.15 23,476,393.87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1646 0.0897
本期加 权平 均净 值利 润率 13.92% 8.74%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27.31% 10.09%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利 润 31,418,552.36 16,728,282.63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2686 0.0739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58,134,674.59 245,120,830.84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352 1.083
3.1.3 累计 期末 指标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基金份 额累 计净 值增 长率 40.15% 10.09%
注:1 、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 允价值 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2、期 末可 供分 配利 润采 用 期末资 产负 债表 未分 配利 润与未 分配 利润 中已 实现 部分的 孰低 数。
3、本 报告 所列 示的 基金 业 绩指标 不包 括持 有人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例 如: 基金的 认购 、申 购、
赎回费 等, 计入 费用 后实 际收益 水平 要低 于所 列数 字。
4、 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2014 年5 月 22 日,2014 年 度主要 财务 指标 的计 算期 间为 2014 年 5 月 22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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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4.86% 0.32% 1.81% 0.08% 3.05% 0.24%
过去六 个月 11.84% 0.24% 2.95% 0.07% 8.89% 0.17%
过去一 年 27.31% 0.57% 4.19% 0.08% 23.12% 0.49%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40.15% 0.51% 7.58% 0.10% 32.57% 0.41%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按基金合 同的规定 , 本基金自基金 合同生效 起 六个月为建仓 期,建仓 期 结束时本基 金的各项
资产配 置比 例已 达到 基金 合同的 规定 : 本 基金 对债 券资产 的投 资比 例不 低于 基金资 产 的 80%,现金
或到期 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券 不低 于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5% 。 银华永益分级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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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每 年净值 增长 率及 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
比较
注:合 同生 效当 年按 实际 存续期 计算 ,不 按整 个自 然年度 进行 折算 。
3.3 其 他指 标
单位: 人民 币元
其他指 标 报告期 (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其他指 标 报告期 末( 2015 年12 月31 日 )
期末永 益A 与永 益B 的份 额配比 1.795260127 :1
永益A 累计 折算 份额 4437484.95
期末永 益A 份额 参考 净值 1.004
期末永 益B 份额 参考 净值 1.507
永益A 约定 年基 准收 益率 (单利 ) 3.50%
注:根 据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的规定 ,永 益 A 的约 定年 基准收 益率 将在 分级 运作 期起始 日及 每个 永 益
A 的赎 回开 放日 设定 一次 (本基 金分 级运 作期 届满 日除外 ) 并 公告 。 永 益A 自2015 年11 月20 日
起 (含 该日 ) 约 定年 基准 收益率 根据 永 益A 的 本次 赎回开 放日 (2015 年 11 月 19 日) 当日 中国 人
民银行 执行 的金 融机 构人 民币 1 年期 银行 定期 存款 基准利 率 1.5%+ 利差 进行 计算, 即 3.5% 。 银华永益分级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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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注:根 据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的约定 ,在 存续 期内 ,本 基金不 进行 收益 分配 。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银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成 立于 2001 年 5 月 28 日, 是经中 国证 监会 批准(证 监 基金字[2001]7
号文) 设立 的全 国性 资产 管 理公司 。 公 司注 册资 本为2 亿元 人民 币, 公司 的股 东 及其出 资比 例分 别
为: 西 南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49% 、 第 一创 业证 券股 份有限 公 司29% 、 东 北证 券股份 有限 公 司 21% 及
山西海 鑫实 业股 份有 限公 司 1% 。 公 司的 主要 业务 是 基金募 集、 基金 销售 、 资 产管理 及中 国证 监会
许可的 其他 业务 。公 司注 册地为 广东 省深 圳市 。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 管理 人管 理着55 只 证券投 资基 金, 具体 包括 银华优 势企 业
证券投 资基 金、 银华 保本 增 值证 券投 资基 金、 银华- 道琼 斯 88 精选 证券 投资 基 金、银 华货 币市 场
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核 心 价值优选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银华优 质增长混 合 型证券投资 基金、银
华富裕主题混 合型证券 投 资基金、银华 领先策略 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银 华 全球核心优 选证券投
资基金 、 银华 内需 精选 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 、 银华增 强收 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银 华和 谐
主题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 沪深 300 指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银华深 证 100 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 金、银华 信 用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LOF ) 、银华成长 先锋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 金、银
华信用 双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银华 抗通 胀主 题 证券投 资基 金 (LOF ) 、 银 华中证 等权 重 90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银华 永祥保 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银华 消费 主题 分级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银华中证内地 资源主题 指 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 银 华永泰积极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银 华中小盘
精选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银 华纯 债信 用主 题债 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 、 上证 50 等 权重 交易 型
开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 银华 上证50 等权 重交 易 型开放 式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联接 基金 、 银 华中
证中 票50 指数 债券 型证 券 投资基 金 (LOF ) 、 银华 永 兴纯债 分级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投 资基 金 、 银 华
交易型 货币 市场 基金 、银 华中证 成 长 股债 恒定 组 合 30/70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银华 信用 四季 红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银 华 中证转债指数 增强分级 证 券投资基金、 银华信用 季 季红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 银华 中 证 800 等权 重指数 增强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银华 永利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银 华 恒
生中国企业指 数分级证 券 投资基金、银 华多利宝 货 币市场基金、 银华永益 分 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银华活钱 宝货币市 场 基金、银华双 月定期理 财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银 华高端制造 业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银华惠增利货 币市场基 金 及银华回报灵 活配置定 期 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 证银华永益分级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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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投资 基金 、 银华 泰利 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银华 中国 梦30 股票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银 华
恒利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 券 投资基金、银 华聚利灵 活 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银华汇利 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银 华稳利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银华中证 国 防安全指数 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银 华中证一 带 一路主题指数 分级证券 投 资基金、银华 战略新兴 灵 活配置定期 开放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 银华逆向投资 灵活配置 定 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 券 投资基金、 银华互联
网主题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同时,本 基 金管理人管理 着多个全 国 社保基金、 企业年金
和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 投资 组合。
4.1.2 基 金经 理 (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邹维
娜女
士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4 年 5
月22 日
- 8 年
硕 士 学位 。历 任 国家 信息中 心 下属
中 经 网公 司宏 观 经济 分析人 员 ;中
再 资 产管 理股 份 有限 公司固 定 收益
部 投 资经 理助 理 、自 有账户 投 资经
理。2012 年 10 月加 入银 华基金 管
理 有 限公 司, 曾 担任 基金经 理 助理
职务, 自 2013 年8 月7 日 起兼任 银
华 信 用四 季红 债 券型 证券投 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自 2013 年 9 月 18 日起
兼 任 银华 信用 季 季红 债券型 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 自 2014 年 1 月
22 日起 兼任 银华 永利 债券 型证券 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 自 2014 年 10 月
8 日 起兼 任银 华 纯债 信用主 题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 基 金经理 。
具有从 业资 格。 国籍:中国。
瞿灿
女士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5 年 5
月25 日
- 4 年
硕士学 位;2011 年至 2013 年任 职
于安信 证券 研究 所;2013 年加盟 银
华 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曾担 任 研究
员、 基金 经理 助理 职务 , 自 2015 年
5 月25 日起 担任 银华 永兴 纯债分 级
债 券 型发 起式 证 券投 资基金 基 金经
理,自 2016 年 2 月 15 日 起兼任 银
华 永 利债 券型 证 券投 资基金 基 金经
理。具 有从 业资 格。 国籍 :中国 。
注:1 、此 处的 任职 日期 和 离任日 期均 指基 金合 同生 效日或 公司 作出 决定 之日 。
2、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银华永益分级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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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 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 在本报告 期 内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 共 和国证券法》 、 《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 资
基金法》 、 《证 券投资基 金 运作管理办 法》 、 《证券 投 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 、 《 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 披
露管理 办法 》 及其 各项 实 施准则 、 《 银华 永益 分级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和其 他有 关法 律
法规的 规定,本 着诚 实信 用 、 勤勉 尽责 的原 则管 理和 运 用基金 资产,在 严格 控制 风 险的基 础上,为基
金份额 持有 人谋 求最 大利 益,无 损害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利益的 行为 。 本基 金无 违 法、 违规 行为 。 本 基
金投资 组合 符合 有关 法规 及基金 合同 的约 定。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颁布 的 《 证券投 资基 金管 理公 司公 平交易 制度 指导 意见 》 , 本 基金管 理人 制定
了公司层面的 《银华基 金 管理有限公司 公平交易 制 度》, 对投资 部、固定 收 益部、量化 投资部、
研究部、交易 管理部、 监 察稽核部等相 关所有业 务 部门进行了制 度上的约 束 。该制度适 用于本基
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公募 基 金、社保组合 、企业年 金 及特定客户资 产管理组 合 等,规范的 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境内 上市股票 、 债券的一级市 场申购、 二 级市场交易等 投资管理 活 动,同时包 括授权、
研究分 析、 投资 决策 、交 易执行 、业 绩评 估等 投资 管理活 动相 关的 各个 环节 。
为了规范本基 金管理人 各 投资组合的证 券投资指 令 的执行过程, 完善公平 交 易制度,确保 各
投资组合享有 公平的交 易 执行机会,本 基金管理 人 根据《证券投 资基金管 理 公司公平交 易制度指
导意见 》 及 《银 华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 》 , 制 定了 《 银华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公 平交 易执
行制度 》 ,规 定了公平 交 易的执行流 程及特殊 情况 的审批机制 ;明确了 交易 执行环节的 集中交 易
制度, 并对 交易 执行 环节 的内部 控制 措施 进行 了完 善。
此外,为了加 强对异常 交 易行为的日常 监控,本 基 金管理人还制 定了《银 华 基金管理有限 公
司异常 交易 监控 实施 细则 》 , 规 定了 异常 交易 监控 的 范围以 及异 常交 易发 生后 的分析 、 说明 、 报 备
流程。
对照 2011 年 8 月份 新修 订 的《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公 司公平 交易 制度 指导 意见 》 ,本基 金管 理
人又对上述制 度进行了 修 改完善,进一 步修订了 公 平交易的范围 ,修订了 对 不同投资组 合同日反
向交易 的监 控重 点 , 并 强 调了本 基金 管理 人内 部控 制的要 求 , 具 体控 制方 法 为:1 、 交 易所 市场 的
公平交易均通 过恒生交 易 系统实现,不 掺杂任何 的 人为判断,所 有交易均 通 过恒生投资 系统公平
交易模 块电 子化 强制 执行 , 公 平交 易程 序自 动启 动 ;2 、 一般 情况 下 , 场外 交 易指令 以组 合的 名 义
下达,执行交 易员以组 合 的名义进行一 级市场申 购 投标及二级市 场交易, 并 确保非集中 竞价交易
与投资 组合 一一 对应 , 且 各投资 组合 获得 公平 的交 易机会 ;3 、 对 于部 分债 券 一级市 场申 购 、 非 公银华永益分级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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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行股票申 购等以基 金 管理人名义进 行的交易 , 各投资组合经 理在交易 前 独立地确定 各投资组
合的交 易价 格和 数量 , 交 易管理 部按 照价 格优 先 、 比例分 配的 原则 对交 易结 果进行 分配 ;4 、 本 基
金管理 人使 用恒 生O3.2 系 统的公 平交 易稽 核分 析模 块, 定 期及 不定 期进 行报 告分析 , 对 公平 交易
的情况 进行 检查 ,以 规范 操作流 程, 适应 公平 交易 的需要 。
综上所述,本 基金管理 人 通过事 前构建 控制环境 、 事中强化落实 执行、事 后 进行双重监督 ,
来确保 公平 交易 制度 得到 切实执 行。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4.3.2.1 整 体执 行情 况说 明
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理 人 根据《银华基 金管理有 限 公司公平交易 制度》及 相 关配套制度, 在
研究分析、投 资决策、 交 易执行、业绩 评估等各 个 环节,建立了 健全有效 的 公平交易执 行体系,
公平对 待旗 下的 每一 个投 资组合 。具 体执 行情 况如 下:
在研究分析环 节,本基 金 管理人构建了 统一的研 究 平台,为旗下 所有投资 组 合公平地提供 研
究支持 。
在投资决策环 节,各基 金 经理、投资经 理严格遵 守 本基金管理人 的各项投 资 管理制度和投 资
授权制 度, 保证 各投 资组 合的独 立投 资决 策机 制。
在交易 执行 环节 , 本 基金 管理人 实行 集中 交易 制度 , 按照 “ 时间 优先 、 价 格 优先、 比例 分配、
综合平 衡” 的原 则, 确保 各投资 组合 享有 公平 的交 易执行 机会 。
在事后监控环 节,本基 金 管理人定期对 股票交易 情 况进行分析, 并出具公 平 交易执行情况 分
析报告;另外 ,本基金 管 理人还对公平 交易制度 的 遵守和相关业 务流程的 执 行情况进行 定期和不
定期的 检查 ,并 对发 现的 问题进 行及 时报 告。
本基金管理人 在本报告 期 内严格执行了 公平交易 制 度的相关规定 ,未出现 违 反公平交易制 度
的情况 。
4.3.2.2 同 向交 易价 差专 项分析
本基金 管理 人对 旗下 所有 投资组 合过 去四 个季 度不 同时间 窗内 (1 日 内、3 日 内及 5 日内 ) 同
向交易 的交 易价 差 从 T 检 验(置 信度 为 95% )和 溢 价率占 优频 率等 方面 进行 了专项 分析 ,未 发现
违反公 平交 易制 度的 异常 情况。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发 现存在 可能 导致 不公 平交 易和利 益输 送的 异常 交易 行为。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所有投资组 合参与的 交 易所公开竞价 同日反向 交 易成交较少的 单银华永益分级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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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交易 量超 过该 证券 当日 成交量 的 5% 的 情况 有2 次 , 这两 次反 向交 易属 于指 数基金 或量 化专 户与
其他基 金的 同日 反向 交易 ,未导 致不 公平 交易 和利 益输送 。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5 年经 济基 本面 持续 走 弱, 工 业增 速持 续低 迷, 固定资 产投 资增 速节 节回 落, 通 缩压 力加
剧,PPI 连续 45 个月 同比 负增,CPI 环 比持 续弱 于 季节模 式。 市场 流动 性方 面,货 币政 策宽 松常
态化, 年内 央行 5 次 降准 5 次降息 ,实 施平 均法 考 核存款 准备 金, 允许 金融 机构存 款准 备金 日内
透支, 并通 过采 用利 率走 廊的方 式平 稳市 场预 期, 全年资 金面 维持 宽松 格局 ,R007 中枢从 14 年
均值3.6% 降至 3% 以 下。
债市方 面 , 各 类债 券品 种 收益率 在2015 年均 经历 了 显著下 行 。 分 季度 来看 , 上半年 市场 在经
济企稳证伪、 地方债务 置 换带来的供给 冲击、股 市 上涨等因 素的 影响下, 收 益率整体平 台震荡,
三季度之后, 在股灾和 汇 改背景下,风 险偏好下 降 叠加强烈的配 置需求, 收 益率经历快 速下行。
总体而 言 ,2015 年 债市 延 续了牛 市行 情 , 金 融债 各 品种下 行幅 度达 到 80-100bp , 城投 债各 品种 收
益率下行幅度 高达 160-240bp 。从全价 收益率的角 度 看,长久期品 种表现显著 优于短久期, 中低
评级的 信用 债持 有期 收益 略优于 高评 级品 种。
2015 年, 本基 金基 本维 持 了高杠 杆和 中性 组合 久期 ,同时 根据 市场 情况 积极 优化组 合结 构,
以提高组合静 态收益为 主 要目标对持仓 品种进行 置 换,在收益率 快速下行 的 环境中获得 了合 意的
资本利 得 , 并 维持 了较 高 的静态 收益 水平 。 同时 参 与了转 债的 一二 级市 场机 会, 增厚 了组 合收 益。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截至报 告期 末, 本基 金份 额净值 为 1.352 元, 本报 告期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为 27.31% , 同期 业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 为4.19%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2016 年, 海外 经济 形 势仍错 综复 杂 , 根 据IMF 最新预 测 , 明 年全 球经 济 增速可 能较 今年
略有提高,其 中发达国 际 经济体复苏前 景相对乐 观 ,但新兴市场 仍普遍面 临 较大挑战。 国内经济
方面,经济增 长短期内 难 现显著回升, 产能过剩 未 得到明显缓解 ,同 时经 济 下滑周期不 良贷款率
上升引发银行 惜贷,实 体 经济流动性传 导机制存 在 不畅。通胀方 面,明年 大 宗商品价格 止跌或有
助于工业品价 格企稳, 但 增长疲弱需求 不足仍将 大 概率制约通胀 水平。资 金 面方面,央 行通过利
率走廊引导市 场预期, 培 育稳定的短期 市场利率 , 有助于提高利 率传导机 制 效果,有效 降低企业银华永益分级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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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成本。综 合而言, 认 为债市大概率 仍在低利 率 水平震荡,流 动性仍将 在 较长时期内 处于宽裕
状态。然而供 给侧改革 叠 加需求下滑, 可能催生 局 部信用风险事 件,因而 在 操作上仍将 严格规避
低评级 品种 ,密 切关 注行 业及个 券信 用状 况。
基于以上对基 本面状况 的 分析 ,本基金 认为未来 一 季度债券市场 走势可能 呈 现震荡格局, 绝
对收益率低位 环境下市 场 波动率可能加 大,需要 关 注专项金融债 的后续效 果 及利率债供 给增加对
市场的冲击。 在策略上 , 本基金将根据 市场情况 积 极进行大类资 产配置。 纯 债类资产将 维持适度
杠杆水平,采 取中性久 期 ,在严格控制 信用风险 的 前提下,对组 合配置进 行 优化调整。 权益类品
种方面 将适 度参 与转 债和 可交换 债的 投资 机会 ,分 享权益 类资 产上 涨的 收益 。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理 人 严格遵守《企 业会计准 则》 、 《证券投资基 金会计核 算 业务指引》 以
及中国证监 会 相关规定 和 基金合同的约 定,日常 估 值由基金管理 人同基金 托 管人一同进 行,基金
份额净值由基 金管理人 完 成估值后,经 基金托管 人 复核无误后由 基金管理 人 对外公布。 月末、年
中和年 末估 值复 核与 基金 会计账 目的 核对 同时 进行 。
本基金管理人 设立估值 委 员会(委员包 括估值业 务 分管领导以及 投资部、 研 究部、监察稽 核
部、 运作 保障 部等 部门 负 责人及 相关 业务 骨干 ) , 负 责研究 、 指导 基金 估值 业 务。 估值 委员 会委 员
和负责基金日 常估值业 务 的基金会计均 具有专业 胜 任能力和相关 工作经历 。 基金经理不 介入基金
日常估值业务 ;估值委 员 会决议之前会 与涉及基 金 的基金经理进 行充分沟 通 。运作保障 部负责执
行估值 委员 会制 定的 估值 政策及 决议 。
参与估值流程 各方之间 不 存在任何重大 利益冲突 ; 本基金管理人 未签约与 估 值相关的任何 定
价服务 。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根据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本 基金 不进 行收 益分 配。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报告期内,本 基金存在 连 续二十个工作 日基金份 额 持有人数量不 满二百人 的 情形,出现该 情
形的时 间 为2015 年11 月20 日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银华永益分级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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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托管人声明, 在本报告 期 内,基金托管 人 ——招 商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不存 在 任何损害基金 份
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 严 格遵守了《中 华人民共 和 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 其 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
金合同 ,完 全尽 职尽 责地 履行了 应尽 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 金管理人 在 投资运作、基 金资产净 值 的计算、利润 分配、基 金 份额申购赎回 价
格的计 算 、 基 金费 用开 支 等问题 上 , 不 存在 任何 损 害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严 格遵 守了 《 中
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 在各重要方面 的运作严 格 按 照基金合 同的规定
进行。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 财务指标 、 净值表现、财 务会计报 告 、利润分配、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真实 、
准确和 完整 ,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漏 。
§6 审计报 告
本基 金2015 年 度财 务会 计 报告经 安永 华明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审 计, 注册 会计 师出 具
了标准 无保 留意 见的 审计 报告, 投资 者可 通过 年度 报告正 文查 看审 计报 告全 文。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银华 永益 分级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5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5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727,939.27 630,697.27
结算备 付金 18,720,129.98 51,206,351.97
存出保 证金 16,329.83 227,246.28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272,811,230.40 554,665,244.26
其中: 股票 投资 - - 银华永益分级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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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272,811,230.40 554,665,244.26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78,019.51 1,426,540.15
应收利 息 4,155,202.03 9,325,949.20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296,608,851.02 617,482,029.1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5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138,000,000.00 372,000,000.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93,051.31 144,479.62
应付托 管费 26,586.09 41,279.89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9,189.03 37,166.39
应付交 易费 用 350.00 2,962.50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40,309.89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345,000.00 95,000.00
负债合 计 138,474,176.43 372,361,198.2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125,020,113.14 225,222,038.13
未分配 利润 33,114,561.45 19,898,792.71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58,134,674.59 245,120,830.84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296,608,851.02 617,482,029.13
注: 报告 截止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 银 华永 益分 级 债券份 额净 值人 民 币1.352 元 , 永 益 A 份额 净
值人民 币1.004 元 , 永 益B 份额 净值 人民 币1.507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116,963,336.63 份 , 其中 永
益A 份 额总 额35,975,285.15 份 ,永 益B 份额 总额80,988,051.48 份。
银华永益分级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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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银华 永益 分级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5 月 22 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 2014 年 12 月31 日
一、收入 34,641,831.29 37,068,954.58
1.利息 收入 25,162,398.83 23,561,584.95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496,722.13 567,422.03
债券利 息收 入 24,665,676.70 22,987,286.47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 6,876.45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8,818,390.94 8,859,095.09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8,818,390.94 8,859,095.09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658,872.33 4,648,274.54
4.汇兑 收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
5.其他 收入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2,169.19 -
减: 二、费用 7,771,168.14 13,592,560.71
1.管 理人 报酬 1,357,086.72 1,147,169.65
2.托 管费 387,739.18 327,762.73
3.销 售服 务费 252,757.63 334,323.04
4.交 易费 用 4,292.60 8,657.35
5.利 息支 出 5,383,518.29 11,567,411.18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5,383,518.29 11,567,411.18
6.其 他费 用 385,773.72 207,236.76
三、利润总额 (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26,870,663.15 23,476,393.87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 净亏损以 “-” 号填
列)
26,870,663.15 23,476,393.87
银华永益分级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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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银华 永益 分级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 净值) 225,222,038.13 19,898,792.71 245,120,830.84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 金净
值变动 数( 本期 利润 )
- 26,870,663.15 26,870,663.15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 的基
金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号 填列 )
-100,201,924.99 -13,654,894.41 -113,856,819.40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1,087,398.77 235,601.23 1,323,000.00
2.基金 赎回 款 -101,289,323.76 -13,890,495.64 -115,179,819.40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配
利润产 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 净值
减少以 “- ”号填 列)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 净值) 125,020,113.14 33,114,561.45 158,134,674.5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5 月 2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 净值) 269,999,577.28 - 269,999,577.28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 金净
值变动 数( 本期 利润 )
- 23,476,393.87 23,476,393.87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 的基
金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号 填列 )
-44,777,539.15 -3,577,601.16 -48,355,140.31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55,696,736.17 4,482,377.31 60,179,113.48
2.基金 赎回 款 -100,474,275.32 -8,059,978.47 -108,534,253.79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配
利润产 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 净值
减少以 “- ”号填 列)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 净值) 225,222,038.13 19,898,792.71 245,120,830.84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银华永益分级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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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 王立 新______
______杨清______
____龚飒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银华永 益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以 下简 称 “本 基 金” ) , 系 经中 国证 券监 督 管理委 员会 ( 以
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 ” )证 监许可[2013]1304 号 文《 关于核准银华 永益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募集的 批复 》的 注册 ,由 银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于2014 年 5 月14 日至2014 年 5 月 16 日 向社 会
公开募 集, 基金 合同 于2014 年5 月 22 日 生效, 首次 设立募 集规 模 为 269,999,577.28 份 基金 份额。
本基金为契约 型开放式 , 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 的 基金管理人为 银华基金 管 理有限公司 ,注册登
记机构 为中 国证 券登 记结 算有限 责任 公司 ,基 金托 管人为 招 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本基金 的基 金份 额划 分为 永益 A 、 永益B 两 级份 额, 两者的 份额 配比 原则 上不 超过 7:3 , 所 募
集的基 金资 产合 并运 作。 分级运 作期 内, 永益 A 和 永益 B 的收 益计 算与 运作 方式不 同。 其中 , 永
益 A 根 据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获取约 定收 益, 并在 每个 分级运 作期 内, 自分 级运 作期起 始日 起每 满 6
个月开 放一 次; 永 益 B 封 闭运作 ,封 闭期 为 3 年。 在分级 运作 期起 始日 起每 满 6 个 月, 基金 管理
人将对 永 益 A 进 行基 金份 额折算 ,永 益 A 的基 金份 额净值 调整 为 1.000 元,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持有
的永 益A 份 额数 按折 算比 例相 应 增减 。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为 具有 良好流 动性 的债 券金 融工 具, 包括 国债 、 中 央银 行 票据 、 中 期票 据、
金融债、企业 债、公司 债 、短期融资券 、回购、 次 级债、资产支 持证券、 可 转换债券( 含分离交
易可转 债) 、 期 限在 一年 以 内的银 行存 款, 以及 法律 法规或 中国 证监 会允 许基 金投资 的其 他固 定收
益类金 融工 具及 其衍 生工 具 (但 须符 合中 国证 监会 相 关规定 ) 。 本 基金 不直 接在 二级市 场买 入股 票、
权证等权益类 资产,也 不 参与一级市场 新股申购 或 增发新股投资 ,但可持 有 因可转换债 券转股所
形成的股票( 包括因持 有 该股票所派发 的权证) 以 及因投资分离 交易可转 债 券而产生的 权证。因
上述原 因持 有的 股票 和权 证等资 产, 本基 金将 在其 可交易 之日 起 30 个 交易 日 内卖出 。 如 法律 法规
或监管 机构 以后 允许 基金 投资其 他品 种, 基金 管理 人在履 行适 当程 序后 ,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基金的投资组 合比例为 : 本基金对债券 资产的投 资 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 的 80% ,现金或到期 日在
一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 不低 于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 本 基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为: 中债综 合指 数。
银华永益分级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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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 会
计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 以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 统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 编 制, 同 时, 对于 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 关于 进一 步 规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 务的指 导意 见》 、 《 关
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业 会计准则> 估 值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价有 关事项的 通知》 、 《证券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2 号 《年 度 报告的 内容 与格 式》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 息
披露XBRL 模板 第3 号<年 度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及 其他中 国证 监 会 及中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业协 会 颁
布的相 关规 定。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5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2015 年 度的 经 营成果 和净 值变 动情 况。
7.4.4 本 报告 期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 会计估 计与 最近一 期年 度报告 相一 致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 会计 估计 与最 近一期 年度 报告 相一 致。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政 策变更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 期根据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中基 协发(2014)24 号《关于发 布<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 业协 会估 值核 算工 作小组 关于 2015 年 1 季 度 固定收 益品 种的 估值 处理 标准> 的通 知》 的规
定, 自2015 年3 月25 日 起, 交易 所上 市交 易或 挂 牌转让 的固 定收 益品 种( 可 转换债 券 、 资 产支 持
证券和 私募 债券 除外)采 用 第三方 估值 机构 提供 的估 值数据 进行 估值 。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银华永益分级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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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6 税项
7.4.6.1 印 花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4 月24 日 起, 调整证 券 (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税率 ,由 原先 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 调整由 出让 方 按
证券(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 税率缴 纳印 花税 ,受 让方 不再征 收, 税率 不变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 》 的 规定 , 股 权分 置 改革过 程中 因非 流通 股股 东向流 通股 股东 支付 对价 而发生 的股 权转 让,
暂免征 收印 花税 。
7.4.6.2 营 业税 、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营业 税和企 业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 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7.4.6.3 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 有关税收问题 的
通知》的规定 ,对基金 取 得的股票的股 息、红利 收 入、债券的利 息收入、 储 蓄存款利息 收入,由银华永益分级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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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 司、 发行 债券 的企 业和银 行在 向基 金支 付上 述收入 时代 扣代 缴20% 的 个人所 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中 国证 监会 财税[2012]85 号 文 《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 人 所 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的规 定, 自2013 年1 月1 日 起 , 证 券投 资基金 从公 开发 行
和转让 市场 取得 的上 市公 司股票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内 (含 1 个 月) 的,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 额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1 年 (含 1 年) 的, 暂减 按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期 限超 过1 年的 , 暂 减按 25%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上 述所 得统 一适 用20% 的税率 计征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中国证监会 财税[2015]101 号文 《关于上市 公司 股 息红利差 别
化个人 所得 税政 策有 关问 题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自2015 年 9 月 8 日起 , 证券 投资 基 金从 公开 发行 和
转让市 场取 得的 上市 公司 股票, 持股 期限 超 过1 年 的,股 息红 利所 得暂 免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储 蓄存款利息所 得
有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 通 知》的 规定 ,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 ,对 储蓄 存款 利息所 得暂 免征 收个
人所得 税。
7.4.7 关联 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西南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西南 证券 ”)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代 销机构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创
业” )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代 销机构
东北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东北 证券 ”)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代 销机构
山西海 鑫实 业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银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招商 银行 ”)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银华财 富资 本管 理( 北京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子公 司
银华国 际资 本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子公 司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银华永益分级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32 页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注: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可 比期 间2014 年 5 月 22 日 (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期 间均 未通 过关 联方 交易单 元进 行交 易。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5 月22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1,357,086.72 1,147,169.65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225,098.67 344,649.52
注:基金管理 费每日计 提 ,按月支付。 基金管理 费 按前一日的基 金资产净 值 的 0.70% 的年费率 计
提。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7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5 月22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387,739.18 327,762.73
注:基金托管 费每日计 提 ,按月支付。 基金托管 费 按前一日的基 金资产净 值 的 0.20% 的年费率 计
提。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2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银华永益分级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32 页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永益A 永益B 合计
招商银 行 131,483.50 - 131,483.50
银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35,306.39 - 35,306.39
合计 166,789.89 - 166,789.89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5 月22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永益A 永益B 合计
招商银 行 246,322.04 - 246,322.04
银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9,159.60 - 9,159.60
合计 255,481.64 - 255,481.64
注:基金销售 服务费每 日 计提,按月支 付。基金 的 销售服务费用 于支付销 售 机构佣金、 基金的营
销费用 以及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服务 费等 。 本基 金分 为 不同的 类别 , 适用 不同 的 销售服 务费 率 。 其 中,
本基 金A 类 基金 份额 销售 服务费 年费 率 为 0.30% 。B 类基金 份额 不收 取销 售服 务费。 本基 金 A 类基
金份额 销售 服务 费计 提的 计算方 法如 下:
H=E×0 .30% / 当 年天 数
H 为 A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 A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注: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可 比期 间2014 年 5 月 22 日 (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期 间均 未与 关联 方进 行银行 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 购) 交易 。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银华永益分级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32 页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永益 A 永益 B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4 年
5 月 22 日 )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15,752,000.00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15,752,000.00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 19.4500%
项目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5 月22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永益A 永益 B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4 年
5 月 22 日 )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15,752,000.00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15,752,000.00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 19.4500%
注:本基金管 理人持有 本 基金基金份额 的交易费 用 按市场公开的 交易费率 计 算并支付。 对于分级
基金, 比例 的分 母采 用各 自级别 的份 额。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注:本 基金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的 其他 关联 方于 本报 告期末 及上 年度 末均 未持 有本基 金份 额。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5 月 22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银华永益分级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32 页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招商银行 727,939.27 26,054.46 630,697.27 55,140.04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注:本 基金 于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均未 在承 销期内 参与 关联 方承 销证 券。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关 联交 易事 项。
7.4.9 期 末(2015 年 12 月31 日) 本基金 持有 的流通 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7.4.12.1.2 受限 证券 类别 : 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
张)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
总额
备注
123001
蓝标
转债
2015 年
12 月23
日
2016 年
1 月 8
日
新债未
上市
100.00 100.00 1,020 102,000.00 102,000.00 -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暂 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的股票 。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中作 抵押 的债 券。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5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证券交 易所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为 人民 币 138,000,000.00 元 ,于 2016 年 1 月 4 日到 期。 该类 交易要 求本 基金 在回
购期内持有的 质押式回 购 下转入质押库 的债券, 按 证券交易所规 定的比例 折 算为标准券 后,不低
于债券 回购 交易 的余 额。
7.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7.4.10.1 公允 价值
银华永益分级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32 页
银行存款、结 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卖出回购 金 融资产款等, 因其剩余 期 限不长,公允 价
值与账 面价 值相 若。
(1)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 值
本基金本报告 期末持有 的 以公允价值计 量的金融 工 具中无属于第 一层次的 余 额,属于第二 层
次的余 额为 人民 币 272,811,230.40 元 ,无 属于 第三 层次的 余额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 层次
人民 币177,606,694.94 元 ,第二 层次 人民 币 377,058,549.32 元, 无属 于第 三 层次的 余额 ) 。
(2)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 重大变 动
本基金政策为 以报告期 初 作为确定金融 工具公 允 价 值层次之间转 换的时点 。 本基金本报告 期
持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融工 具, 由第 一层 次转 入第二 层次 的金 额为 人民 币 54,384,059.70 元
(2014 年 度: 无 ) , 无 第二 层次转 入第 一层 次的 金额 (2014 年度 : 无) 。 本 基金 本报告 期根 据中 国
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中 基 协发(2014)24 号《关于 发 布<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 协 会估值核算工 作小
组关 于 2015 年1 季 度固 定 收益品 种的 估值 处理 标准> 的通知 》的 规定 , 自 2015 年 3 月 25 日起 ,
交易所上市 交易或挂 牌转 让的固定收 益品种(可 转换 债券、资产 支持证券 和私 募债券除外) 采用第
三方估 值机 构 提 供的 估值 数据进 行估 值。
本基金本报告 期持有的 以 公允价值计量 的金融工 具 未发生转入或 转出第三 层 次公允价值的 情
况(2014 年度 :无) 。
7.4.10.2 承诺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承诺 事项 。
7.4.10.3 其他 事项
于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 存 在连续二十个 工作日基 金 份额持有人数 量不满二 百 人的情形,出 现银华永益分级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32 页
该情形 的时 间 为2015 年11 月 20 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除此以 外, 本基 金无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
7.4.10.4 财务 报表 的批 准
本财务 报表 已 于2016 年3 月23 日经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 理人批 准。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272,811,230.40 91.98
其中: 债券 272,811,230.40 91.98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9,448,069.25 6.56
7 其他各 项资 产 4,349,551.37 1.47
8 合计 296,608,851.02 100.00
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8.2.1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8.2.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沪 港通 投资股 票投 资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沪 港通 投资 股票 。
银华永益分级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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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间未 投资股 票。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0,011,000.00 6.33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0,011,000.00 6.33
4 企业债 券 252,623,230.40 159.75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0,075,000.00 6.37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102,000.00 0.06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72,811,230.40 172.52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24435 13 邯 城投 239,920 26,184,868.80 16.56
2 122705 12 苏 交通 237,050 24,451,707.50 15.46
3 122205 12 沪 交运 210,000 21,583,800.00 13.65
4 124381 09 衡 城投 199,990 20,536,973.10 12.99
5 122207 12 骆 驼集 180,000 18,615,600.00 11.77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所有 资产支 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 银华永益分级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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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指期 货。
8.1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国 债期 货。
8.12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2.1 本 基金 投资的 前十 名证券 的发 行主体 本期 不存在 被监 管部门 立案 调查, 或在 报
告 编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公 开谴 责、处 罚的 情形。
8.12.2 本 基金 本报告 期末 未持有 股票 , 因此 不存 在投资 的前 十名股 票超 出基金 合同 规
定 的备 选股票 库之 外的情 形。
8.12.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6,329.83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78,019.51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4,155,202.03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349,551.37
8.12.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8.12.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8.12.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比 例的分 项之 和于 合计 可能 有尾差 。 银华永益分级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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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永益
A
187 192,381.20 9,302,849.03 25.86% 26,672,436.12 74.14%
永益
B
13 6,229,850.11 80,988,051.48 100.00% 0.00 0.00%
合计 200 584,816.68 90,290,900.51 77.20% 26,672,436.12 22.80%
注:对于分级 基金,比 例 的分母采用各 自级别的 份 额,对于合计 数,比例 的 分母采用期 末基金份
额总额 。
9.2 期 末上 市基金 前十 名持有 人
永益 A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
比例
1 银河资 本- 邮储 银行 -青 昀
套利3 号资 产管 理计 划
4,911,642.00 8.63%
2 恒安标 准人 寿保 险有 限公 司
-传统 分红 险
4,325,803.00 7.60%
3 褚富俊 2,960,000.00 5.20%
4 中国对 外经 济贸 易信 托有 限
公司- 鸿 道 3 期
2,502,928.00 4.40%
5 丁宇宸 2,027,200.00 3.56%
6 中国石 油化 工集 团公 司企 业
年金计 划-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2,008,511.00 3.53%
7 中国人 寿保 险( 集团 )公 司
企业年 金计 划- 中国 农业 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1,845,209.00 3.24%
8 中国烟 草总 公司 山东 省公 司
企业年 金计 划- 中国 建设 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1,842,104.00 3.24%
9 山东省 国际 信托 有限 公司 -
鸿道1 期集 合资 金信 托
1,403,428.00 2.47%
10 林毅红 1,380,606.00 2.43%
银华永益分级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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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注:截 至本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管 理人 的从 业人 员未 持有本 基金 。
9.4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永益A 0
永益B 0
合计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永益A
0
永益B
0
合计
0
注:截至本报 告期末, 本 基金管理人高 级管理人 员 、基金投资和 研究部门 负 责人持有本 基金份额
总量的 数量 区间 为0 ;本 基金的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基 金份额 总量 的数 量区 间 为0。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永益A 永益 B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5 月 22 日 ) 基 金份
额总额
189,011,525.80 80,988,051.48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145,394,619.60 80,988,051.48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1,323,000.00 -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115,179,819.40 -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 减 少 以"-"
填列)
4,437,484.95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35,975,285.15 80,988,051.48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无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决议 。
银华永益分级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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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1.2.1 基 金管 理人 的重 大 人事变 动
本基金 管理 人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发 布公 告, 凌宇 翔 先生自 2015 年 6 月 8 日 起担任 本基 金
管理人 副总 经理 ,代 为履 行督察 长职 务。
本基金 管理 人 于2015 年7 月25 日发 布公 告, 自2015 年 7 月 24 日 起聘 任杨 文 辉先生 担任 本
基金管 理人 督察 长, 凌宇 翔先生 自该 日起 不再 代任 督察长 职务 。
11.2.2 基 金托 管人 的专 门 基金托 管部 门的 重大 人事 变动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托管 人未发 生重 大人 事变 动。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无 涉及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投 资策 略未发 生改 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 基 金的 审计 机 构是 安永华 明 会计 师事 务 所( 特殊普 通 合伙 )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应 支付 给聘
任会计 师事 务所 的报 酬共 计人民 币 45,000.00 元。 该审计 机构 已为 本基 金连 续提供 了 2 年审 计 服
务。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 员无受 稽查 或处 罚等 情况 。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注:1 、 基金 专用 交易 单元 的选择 标准 为该 证券 经营 机构具 有较 强的 研究 服务 能力 , 能 及时 、 全面 、
定期向基金管 理人提供 高 质量的咨询服 务,包括 宏 观经济报告、 行业报告 、 市场走向分 析报告、银华永益分级债券 2015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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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股分 析报 告、 市场 服务 报告以 及全 面的 信息 服务 。
2、 基 金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 择程序 为根 据标 准进 行考 察后 , 确 定证 券经 营机 构 的选择 。 经公 司批 准
后与被 选择 的证 券经 营机 构签订 协议 。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
420,547,280.82 100.00% 65,218,600,000.00 100.00% -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3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