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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积极增利(001279)

中海积极增利: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中 海 积 极 增利 灵 活 配 置混 合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2015 年年 度 报 告 摘要 
 
2015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中海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6 年3 月25 日 
 
 
 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43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 金 托 管 人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下简称 “ 工商银行 ”)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复 核了 本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净 值表现 、利 润分 配情 况、 财务会 计报 告、 投 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复 核内容 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误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 期 自2015 年5 月20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至 2015 年12 月31 日止 。 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43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中海积 极增 利混 合 基金主 代码 001279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 5 月 20 日 基金管 理人 中海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556,212,023.16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 充 分重 视本 金长 期安 全的 前 提下 ,力 争为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创造 稳健 收益 。 投资策 略 1、资 产配 置策 略


本 基 金基 于对 国内 外宏 观经 济 走势 、财 政货 币政 策分 析 、 不同 行业 发展 趋势 等分 析 判断 ,采 取自 上而 下的 分 析 方法 ,比 较不 同证 券子 市 场和 金融 产品 的收 益及 风 险 特征 ,动 态确 定基 金资 产 在权 益类 和固 定收 益类 资产的 配置 比例 。


2、股 票投 资策 略


(1) 行业 精选 策略


本 基 金主 要从 宏观 经济 周期 和 行业 生命 周期 两个 层次 来分析 不同 行业 的周 期性 属性。


本 基 金基 于“ 投资 时钟 理论 ” 对宏 观经 济周 期进 行分 析 , 将宏 观经 济周 期分 解为 复 苏、 过热 、滞 胀和 衰退 四 个 阶段 ,根 据不 同行 业在 宏 观经 济周 期各 阶段 的表 现进行 最优 配置 。


本 基 金还 将根 据行 业本 身的 生 命周 期分 析, 将行 业生 命 周 期分 为创 始期 、成 长期 、 成熟 期和 收缩 期四 个阶 段 , 本基 金重 点加 强对 成长 期 行业 和成 熟期 行业 的配 置。


本 基 金将 采用 宏观 经济 周期 分 析为 主, 兼顾 行业 生命 周期分 析的 最优 选择 进行 行业精 选。 (2) 股票 精选 策略


本 基 金对 精选 行业 内的 个股 选 择将 采用 定量 分析 与定 性 分 析相 结合 的方 法, 选择 其 中具 有优 势的 上市 公司 进行投 资。


1)定 量方 式


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43 页


本 基 金将 对反 映上 市公 司质 量 和增 长潜 力的 成长 性指 标 、 财务 指标 和估 值指 标等 进 行定 量分 析, 以挑 选具 有成长 优势 、财 务优 势和 估值优 势的 个股 。


2)定 性方 式


本 基 金主 要通 过实 地调 研等 方 法, 综合 考察 评估 公司 的 核 心竞 争优 势, 重点 投资 具 有较 高进 入壁 垒、 在行 业 中 具备 比较 优势 的公 司, 并 坚决 规避 那些 公司 治理 混 乱 、管 理效 率低 下的 公司 , 以确 保最 大程 度地 规避 投资风 险。


3、债 券投 资策 略


(1) 久期 配置 : 基于 宏观 经济趋 势性 变化 , 自上 而 下 的资产 配置 。 利用 宏观 经 济分析 模型 , 确 定宏 观经 济 的 周 期变 化, 主要 是中 长期 的 变化 趋势 ,由 此确 定利 率 变 动的 方向 和趋 势。 根据 不 同大 类资 产在 宏观 经济 周 期 的属 性, 即货 币市 场顺 周 期、 债券 市场 逆周 期的 特 点 ,确 定债 券资 产配 置的 基 本方 向和 特征 。结 合货 币 政 策、 财政 政策 以及 债券 市 场资 金供 求分 析, 根据 收 益 率 模 型 为 各 种 固 定 收 益 类 金 融 工 具 进 行 风 险 评 估,最 终确 定投 资组 合的 久期配 置。


(2) 期限 结构 配置 : 基于 数量化 模型 , 自上 而下 的 资 产配置 。


(3 )债 券类 别配置/ 个券选 择: 主要 依据 信用 利差分 析,自 上而 下的 资产 配置 。 本 基 金根 据利 率债 券和 信用 债 券之 间的 相对 价值 ,以 其 历 史价 格关 系的 数量 分析 为 依据 ,同 时兼 顾特 定类 别 收 益品 种的 基本 面分 析, 综 合分 析各 个品 种的 信用 利 差 变化 。在 信用 利差 水平 较 高时 持有 金融 债、 企业 债 、 短期 融资 券、 可分 离可 转 债等 信用 债券 ,在 信用 利 差 水平 较低 时持 有国 债等 利 率债 券, 从而 确定 整个 债券组 合中 各类 别债 券投 资比例 。


个 券 选择 :基 于各 个投 资品 种 具体 情况 ,自 下而 上的 资产配 置。


4、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策 略


本 基 金将 在宏 观经 济和 基本 面 分析 的基 础上 ,对 资产 支 持 证券 的质 量和 构成 、利 率 风险 、信 用风 险、 流动 性 风 险和 提前 偿付 风险 等进 行 定性 和定 量的 全方 面分 析 , 评估 其相 对投 资价 值并 作 出相 应的 投资 决策 ,力 求 在 控制 投资 风险 的前 提下 尽 可能 的提 高本 基金 的收 益。


5、权 证投 资策 略


权 证 为本 基金 辅助 性投 资工 具 ,投 资原 则为 有利 于加 强 基 金风 险控 制, 有利 于基 金 资产 增值 。本 基金 将运 用 期 权估 值模 型, 根据 隐含 波 动率 、剩 余期 限、 正股 价 格 走势 ,并 结合 本基 金的 资 产组 合状 况进 行权 证投 资。 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43 页


业绩比 较基 准 一年期 银行 定期 存款 利率 (税后 )+2%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 基 金为 混合 型基 金, 属于 证 券投 资基 金中 的中 等风 险品种 , 其 预期 风险 和预 期收益 水平 低 于 股票 型基 金, 高于债 券型 基金 和货 币市 场基金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中海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王莉 洪渊 联系电 话 021-38429808 010-66105799 电子邮 箱 wangl@zhfund.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88-9788 、 021-38789788 95588 传真 021-68419525 010-66105798


2.4 信息 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www.zhfund.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银城 中 路68 号2905-2908 室及 30 层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 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5 年5 月20 日 (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2015 年12 月 31 日 2014 年 2013 年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62,456,517.63 - - 本期利 润 -61,033,521.26 - -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844 - -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6.50% - -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886 - -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520,170,941.07 - - 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43 页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0.935 - - 注 1:以上所 述基金业 绩 指标不包括基 金份额持 有 人认购或交易 基金的各 项 费用(例如 ,申购、 赎回费 等) ,计 入费 用后 实 际收益 水平 要低 于所 列数 字。 注 2:本期已 实现收益 指 基金本期利息 收入、投 资 收益、其他收 入(不含 公 允价值变动 收益)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11% 0.61% 0.89% 0.01% -1.00% 0.60% 过去六 个月 -4.30% 0.49% 1.87% 0.01% -6.17% 0.48%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6.50% 0.49% 2.25% 0.01% -8.75% 0.48% 注: “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起 至 今” 指2015 年5 月19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43 页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 较 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43 页


注:上 图 中 2015 年度 是 指 2015 年5 月 19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相 关数 据 未按自 然年 度进 行折 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 分配情况 注:本 基金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日起 至本 报告 期末 未发 生利润 分配 。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基金管 理人 自 2004 年 3 月 18 日 成立 以来 ,始 终坚 持 “诚 实信 用、 勤勉 尽责 ”的原 则, 严格 履行基金管理 人的责任 和 义务,依靠强 大的投研 团 队、规范的业 务管理模 式 、严密科学 的风险管 理和内 部控 制体 系, 为广 大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提 供规 范、专 业的 资产 管理 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共 管理 证券 投资 基 金 30 只。 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43 页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左剑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中 海 进 取 收 益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中 海 增 强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中 海 中 鑫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5 年 5 月 20 日 - 13 年 左剑先 生 , 复 旦 大 学 国 际 贸 易 学 专 业 硕 士 。 历 任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行 交 易 员 、 中 富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投资经 理 、 中 原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资经 理 、 上 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高级经 理 、 投 资 主办。 2012 年 7 月 进 入 本 公司工 作 , 曾 任 财 富 管 理 中 心 专 户 投资经 理,2015 年 5 月至 今 任 中 海 进 取 收 益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5 年 5 月至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43 页


今任中海 积 极 增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5 年 5 月至 今 任 中 海 增 强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5 年11 月至 今 任 中 海 中 鑫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 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 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的规定, 勤 勉尽责地为基 金份额持 有 人谋求利益, 不存在损 害 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 的行为 ,不 存在 违法 违规 或未履 行基 金合 同承 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 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根据《 证券 投资 基金 管理 公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 导意 见》 , 公司 2011 年修 订了 《中海 基金 公 平 交易管 理办 法》 , 从投 研决 策内部 控制 、 交易 执行 内 部控制 、 行为 监控 和分 析 评估 、 监 察稽 核和 信 息披露等方面 对股票、 债 券、可转债的 一级市场 申 购、二级市场 交易等投 资 管理活动进 行全程公 平交易 管理 。


投研决 策内 部控 制方 面: (1 ) 公 司研 究平 台共 享, 基 金经理 和专 户投 资经 理通 过研究 平台 平等 获取研究信 息。 (2)公 司 建立投资组 合投资信 息的 管理及保密 制度,除 分管 投资副总及 投资总 监 因业务 管理 的需 要外 ,不 同投资 组合 经理 之间 的持 仓和 交 易等 重大 非公 开投 资信 息 相互 隔离 。


交易执 行内 部控 制方 面:(1) 对于 债券 一级 市场 申购 、 非公 开发 行股 票申 购等 以公司 名义 进行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43 页


的交易,各投 资组合经 理 根据研究报告 独立确定 申 购价格和数量 ,在获配 额 度确定后, 根据公司 制度规定应遵 循公平原 则 对获配额度进 行分配, 按 照价格优先的 原则进行 分 配,如果申 购价格相 同,则根据该价位 各投资 组合的申购数量进 行比例 分配,如有特殊情 况,制 度规定需书面留痕 。 (2 ) 投 资交 易指 令统 一通 过交易 室下 达 , 通 过启 用 公平交 易模 块 , 力 求保 证 时间优 先 、 价 格优 先、 比例分配、 综合平衡 交易 原则得以落 实。 (3)根 据 公司 制度, 通过系统 禁止 公 司组合之 间(除 指 数被动投资 组合外) 的同 日反向交易。 (4)债券 场 外交易,交 易部在银 行间 市场上公平 公正地 进 行询价,并 由风控稽 核部 对询价收益 率偏离、 交易 对手及交易 方式进行 事前 审核。 (5)在 特殊情 况下,投资组 合因合规 性 或应对大额赎 回等原因 需 要进行特定交 易时,由 投 资组合经理 发起暂停 投资风控阀值 的流程, 在 获得相关审批 后,由风 控 稽核部暂时关 闭投资风 控 系统的特定 阀值。完 成该交 易后 ,风 控稽 核部 立即启 动暂 停的 投资 风控 阀值。


行为监 控和 分析 评估 方面 : (1) 公 司每 季度 和每 年度 对所有 投资 组合 进行 同向 交易价 差分 析 、 反向及 异常 交易 分 析 。 (2 )公司 对所 有组 合在 2015 年全年 日内 ,3 日,5 日 同 向交易 数据 进行 了 采集, 并进 行两 两比 对, 对于相 关采 集样 本进 行 了95% 置 信区 间, 假设 溢价 率 为0 的 T 分 布检 验。 (3 ) 对于 不同 时间 期间 的 同组合 反向 交易 及公 司制 度规定 的异 常交 易 , 公 司 根据交 易价 格 、 交 易 频率、 交易 数量 、交 易时 机等进 行综 合分 析。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2015 年全 年, 公 司遵 循 《 中海基 金公 平交 易管 理办 法》 相 关要 求, 整体 上贯 彻 执行制 度约 定, 加强了 对投 资组 合公 平交 易的事 后分 析, (1) 对 于两 两组 合的 同向 交易, 我们 从日 内、3 日、5 日三 个时 间区 间进 行假 设价差 为零 ,T 分布的检验, 对于未通 过 假设检验的情 况,公司 结 合比较两两组 合间的交 易 占优比、采 集的样本 数量是否达到 一定水平 从 而具有统计学 意义、模 拟 利益输送金额 的绝对值 、 模拟利益输 送金额占 组合资产平均 净值的比 例 、模拟利益的 贡献率占 组 合收益率的比 例、两两 组 合的持仓相 似度及两 两组合 收益 率差 的比 较等 多方面 进行 综合 比较 。 (2) 对于 两两 组合 的反 向 交易 , 公 司采 集同 一组 合 对同一 投资 品 种3 日 内反 向交易 ; 两两 组 合对同 一投 资品 种3 日内 反向交 易; 并结 合市 场该 投资品 种 的 总成 交量 进行 综合分 析。 (3) 对于 公司 制度 规定 的 异常交 易, 相关 组合 经理 均根据 制度 要求 提交 审批 单并书 面留 痕 。 综合而言,本 公司通过 事 前的制度规范 、事中的 监 控和事后的分 析评估, 执 行了公平交易 制 度,公平对待 了旗下各 投 资组合。本报 告期内, 未 发现组合存在 有可能导 致 重大不公平 交易和利 益输送 的情 况。 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43 页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所有投资 组 合参与的交易 所公开竞 价 同日反向交易 成交较少 的 单边交易量不 存 在超过 该证 券当 日成 交量 的 5% 的情 况, 对于 一级市 场证券 申购 、 二 级市 场证 券交易 中出 现的 可 能 导致不公平交 易和利 益 输 送的重大异常 交易情况 , 风控稽核部均 根据制度 规 定要求组合 经理提供 相关情 况说 明予 以留 痕。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 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报告期内本基 金股票投 资 保持相对较低 仓位,同 时 以申购新股和 转债为主 要 策略,股票的 投 资选择上坚持 了以符合 经 济转型方向和 产业政策 扶 持方向的成长 股为主导 的 投资思路, 重点配置 了环保 、医 药、TMT 、新 能 源等新 兴行 业内 业绩 高增 长的个 股。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 份额 净 值 0.935 元( 累计净 值 0.935 元) 。报 告 期内本 基金 净 值增长 率为-6.50% , 低于 业绩比 较基 准 8.75 个百 分 点。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 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6 年, 预计 经济 整 体虽然 仍旧 处于 寻底 阶段 , 但 经济 转型 加速 推进 , 新兴符 合产 业趋 势的产 业将 持续 增长 。宏 观经济 层面 的核 心关 注点 是供给 侧结 构改 革和 汇率 的波动 。 供给侧 结构 改革 意味 着很 多产能 过剩 的 “僵 尸企 业 ” 将 会被 “ 出清 ” , 这将 会 对经济 产生 一定 的冲击 , 但这 是中 国经 济 转型长 远发 展所 必须 承担 的阵痛 。 从中 期来 看, “ 出 清” 将使 旧有 的低 回 报产业让渡出 资源,给 其 他产业带来更 多的机会 , 这对正在转型 中的中国 经 济长远来看 是利大于 弊。此外,对 旧产能的 出 清必将对应新 的产业的 扶 持以形成对冲 ,新兴符 合 产业趋势的 产业将是 未来几 年中 国经 济最 大的 亮点。 汇率的 波动 是2016 年另 一 个需要 特别 关注 的点 , 我 们 认为人 民币 在经 济层 面确 实存在 一定 的 贬值压力,但 汇率从来 不 仅仅是经济问 题,还有 政 治方面的考虑 ,因此我 们 不认为汇率 能够不受 控制的大幅贬 值。此外 汇 率贬值引发资 本外逃从 而 压制资本市场 是其传导 路 径,而这一 路径在当 前市场 环境 下如 果获 得央 行货币 投放 从而 对冲 其影 响,那 么汇 率贬 值带 来的 冲击将 会有 限。 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43 页


展望A 股市 场 ,2016 年的 投资机 会在 于新 兴的 符合 产业趋 势的 行业 持续 增长 带来的 机会 以 及 供给侧 结构 改革 带来 的机 会。 我们 比较 看好 的行 业 是环保, 信息 产业, 新能 源 , 文化 体 育等。2016 年的风险在于 在中央政 府 去产能进行时 ,出现不 可 控的因素以及 汇率贬值 过 度导致资本 外逃不可 控所引 发的 估值 体系 下降 的风险 。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 金的监察稽核工作 情况 报告期内,管 理人在内 部 监察工作中一 切从合规 运 作、保障基金 份额持有 人 利益出发,由 监 察稽核部门遵 守独立、 客 观、公正的原 则,通过 常 规稽核、专项 检查和系 统 监控等方法 对公司经 营、基金运作 及员工行 为 的合规性进行 检查,推 动 内部控制机制 的完善与 优 化,保证各 项法规和 管理制 度的 落实 ,发 现问 题及时 提出 建议 并督 促有 关部门 改进 。


管理人各项业 务能遵循 国 家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 会 规章制度、管 理人内部 的 规章制度以及 各 项业务 规范 流程 ,运 行符 合合法 性、 合规 性的 要求 ,主要 内控 制度 基本 有效 。


在本报 告期 内, 管理 人内 部监察 工作 重点 集中 于以 下几个 方面 :


(1) 根据 基金 监管 法律 法 规的不 断更 新与 完善 , 推 动各部 门加 强内 部制 度建 设, 确保 制度 对 各项业 务和 管理 环节 的全 覆盖、 提高 制度 和流 程的 合规性 、合 理性 和可 操作 性。 (2) 开展 基金 法律 法规 和 管理人 内部 各项 基本 制度 的培训 学习 工作 , 树立 员 工规范 意识 、 合 规意识和风险 意识,形 成 员工主动、自 觉进行内 部 控制的风险管 理文化, 构 建主动进行 管理人内 部风险 控制 和自 觉接 受监 察稽核 的平 台。 (3) 全 面开 展基 金运 作监 察稽核 工作 , 确 保基 金销 售、 投 资的 合法 合规。 通 过电脑 监控 、 现 场检查、人员 询问、重 点 抽查等方法开 展工作, 不 断提高全体员 工的 风险 意 识,保证了 基金的合 法合规 运作 。 (4) 按照 中国 证监 会的 要 求, 在管 理内 部严 格推 行 风险控 制自 我评 估制 度 。 通过各 部门 的参 与和自 我评 估, 明确 了各 部门的 风险 点, 对控 制不 足的风 险点 ,制 订了 进一 步的控 制措 施。 (5) 根据 监管 部门 的要 求 , 完 成与 基金 投资 业务 相 关的定 期监 察报 告 , 报 送 中国证 监会 和董 事会。


管理人 自成 立以 来, 各项 业务运 作正 常, 内部 控制 和风险 防范 措施 逐步 完善 并积极 发挥 作用 。 基金运 作合 法合 规, 保障 了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利益 。2016 年 我们 将继续 紧紧 抓住风 险控 制和 合 规 性两条主线, 构建一个 制 度修订规范化 、风险责 任 岗 位化、风险 检测细致 化 、风险评估 科学化的 长效风 险控 制机 制, 提高 内部监 察工 作的 计划 性、 科学性 和有 效性 ,实 现基 金合法 合规 运作 。 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43 页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值程序等事项 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 按照企业 会 计准则、中国 证监会相 关 规定和基金合 同关于估 值 的约定,对基 金 所持有 的投 资品 种进 行估 值。本 基金 托管 人根 据法 律法规 要求 履行 估值 及净 值计算 的复 核责 任。 本基金管理人 设有估值 委 员会,公司分 管运营副 总 担任估值委员 会主任委 员 ,其他委员有 风 险控制总监、 监察稽核 负 责人、基金会 计负责人 、 相关基金经理 等。估值 委 员会负责组 织制定和 适时修订基金 估值政策 和 程序,指导和 监督整个 估 值流程。估值 委员会成 员 具有多年的 证券、基 金从业经验, 熟悉相关 法 律法规,具备 行业研究 、 风险管理、法 律合规或 基 金估值运作 等方面的 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 理 作为公司估值 委员会的 成 员,不介入基 金日常估 值 业务,但应 参加估值 委员会 会议 , 提 出基 金估 值流程 及估 值技 术中 存在 的潜在 问题 , 参 与估 值程 序和估 值技 术的 决 策 。 本报告 期 内 ,参 与估 值流 程各方 之间 不存 在任 何重 大利益 冲突 。 本基金管理人 已与中证 指 数有限公司以 及中央国 债 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 签 署服务协议, 由 其按约 定提 供证 券交 易所 及银行 间同 业市 场交 易的 债券品 种的 估值 数据 。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 说明 根据法 律法 规以 及本 基金 合同的 相关 规定 ,本 基金 本报告 期内 未发 生利 润分 配。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托 管 人在对中海积 极增利灵 活 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的托管过程中 , 严格遵守《证 券投资基 金 法》及其他法 律法规和 基 金合同 的有关 规定,不 存 在任何损害 基金份额 持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完全 尽职尽 责地 履行 了基 金托 管人应 尽的 义务 。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 守信、 净 值计算 、 利润分配 等 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中海积极 增 利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 投 资基金的管理 人 ——中 海 基金管理有限 公 司在中海积极 增利灵活 配 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的 投资运作、基 金资产净 值 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计算 、基金费 用 开支等问题上 ,不存在 任 何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 利 益的行为, 在各重要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43 页


方面的运作严 格按照基 金 合同的规定进 行。本报 告 期内,中海积 极增利灵 活 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未 进行 利润 分配 。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务信息等内容 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 对中海基 金 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和披 露 的中海积极增 利灵活配 置 混合型证券投 资 基金2015 年年 度报 告中 财 务指标 、 净值 表现 、 利润 分配情 况 、 财 务会 计报 告 、 投 资组 合报 告等 内 容进行 了核 查, 以上 内容 真实、 准确 和完 整。 §6 审计报 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普华永 道中 天审 字(2016 )第 20747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中海积极增利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 金份额持有 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海积 极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以下 简称 “中 海积 极增 利 基金”) 的 财务 报表 , 包 括2015 年12 月 31 日的资 产负 债表 、2015 年 5 月 20 日( 基金合 同 生效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期 间 的利润 表和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变 动表以 及财 务报 表附 注。 管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段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财 务 报 表 是 中 海 积 极 增 利 基 金 的 基 金 管 理 人 中海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管 理层的 责任 。这 种责 任包 括: (1)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和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以 下 简 称 “ 中国证监会 ”) 、 中 国 证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以 下 简称 “ 中国 基金业协会 ”) 发 布 的 有 关 规 定 及 允 许 的 基 金 行 业 实 务 操 作 编 制财务 报表 ,并 使其 实现 公允反 映; (2)设 计、 执 行和 维护 必要 的内部 控制 , 以使 财务 报 表不存 在由 于舞弊 或错 误导 致的 重大 错报。 注册会 计师 的责 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 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 发表审计意 见。 我们 按照 中国 注册 会 计师审 计准 则的 规定 执行 了审计 工作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43 页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 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 合理 保证 。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 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 金额和披露 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 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 判断,包括 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 评估。在进 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 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 公允列报相 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 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 非对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 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 选用会计政 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 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 务报表的总 体列报 。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 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 供了 基础 。 审计意 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中海积极 增利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 有重大方面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 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 国证监会、 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 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 制, 公 允反 映了 中海 积极 增 利基金 2015 年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 况以及 2015 年 5 月 20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期 间的 经营 成果 和基 金 净值 变动 情况 。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薛竞


赵钰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普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特 殊普 通合 伙)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上海市 黄浦 区湖 滨 路202 号企业 天 地2 号楼 普华 永 道中 心11 楼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6 年3 月23 日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 体: 中海 积极 增利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5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144,077,021.91 - 结算备 付金


24,117,399.85 - 存出保 证金


132,768.24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269,904,462.32 - 其中: 股票 投资


269,904,462.32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43 页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04,086,933.94 - 应收利 息


59,956.43 -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150,208.06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542,528,750.7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20,547,853.06 - 应付赎 回款


232,259.34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669,923.63 - 应付托 管费


111,653.92 -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725,683.24 -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70,436.49 - 负债合 计


22,357,809.68 -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556,212,023.16 - 未分配 利润


-36,041,082.09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520,170,941.07 -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542,528,750.75 - 注:报 告截 止 日2015 年12 月 31 日 ,基 金份 额净 值0.935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556212023.16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中海 积极 增利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 2015 年5 月20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43 页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5 月20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51,653,464.54 - 1.利息 收入


4,006,762.98 -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1,551,277.62 - 债券利 息收 入


1,190.07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2,454,295.29 -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列)


-58,747,546.56 -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59,530,013.16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365,775.34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416,691.26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1,422,996.37 - 4.汇兑 收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列 )


1,664,322.67 - 减: 二、费用


9,380,056.72 - 1.管 理人 报酬 7.4.8.2.1 6,370,508.60 - 2.托 管费 7.4.8.2.2 1,061,751.40 - 3.销 售服 务费 7.4.8.2.3 - - 4.交 易费 用


1,633,709.72 - 5.利 息支 出


-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 - 6.其 他费 用


314,087.00 -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61,033,521.26 -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 净亏损以 “-” 号填 列)


-61,033,521.26 -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中海 积极 增利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5 月 20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43 页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5 月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1,021,055,354.92 - 1,021,055,354.92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净 利润) - -61,033,521.26 -61,033,521.26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填 列) -464,843,331.76 24,992,439.17 -439,850,892.59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23,566,952.58 99,234.92 23,666,187.50 2. 基金 赎回 款 -488,410,284.34 24,893,204.25 -463,517,080.09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556,212,023.16 -36,041,082.09 520,170,941.07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 1 日至 2014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 - -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净 利润) - - -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填 列) - - -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 - - 2. 基金 赎回 款 - - -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 - - 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43 页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黄鹏______














______ 宋宇______














____ 周琳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中海积极增利 灵活配置 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 简 称 “本基金 ”)经中国 证券 监督管理委 员 会证监许可[2015]693 号 《关于准予中 海积极增利 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 基金注册的批 复》核 准,由中海基 金管理有 限 公司依照《中 华人民共 和 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和 《 中海积极增 利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 金合同》负责 公开募集 。 本基金为契约 型开放式 , 存续期限不 定;首次 设立募 集不 包括 认购 资金 利息共 募集 人民 币1,020,863,654.61 元, 业经 普华 永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通合 伙)普华永 道中天验字(2015) 第 456 号验资报告予 以 验证。 经 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 《中海 积极 增利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正式 生效 ,基 金 合 同生效 日的 基金 份额 总额 为 1,021,055,354.92 份 基金份 额, 其中 认购 资金 利息折 合 191,700.31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 基 金管理人为中 海基金 管 理 有限公司,基 金托管人 为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和《中 海 积极增利灵活 配置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合同 》 的规 定, 本基 金 投资于 具有 良好 流动 性的 金融工 具 , 包 括国 内依 法 发行上 市的 股票(包括 中小板、创 业板及其 他中 国证监 会核 准上市的 股票) 、权证、债 券(包括国 债、 金融债、企 业债、 公司债 、 可 转换 债券 等)、 资 产支持 证券 以及 法律 法规 或中国 证监 会允 许基 金投 资的其 他金 融工 具。 本基金投资组 合的配置 比 例为:投资于 股票的比 例 占基金资产 的 0-95% ;现 金或到期日在 一年以 内 的 政 府 债 券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5% 。 本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为 : 一 年 期 银 行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税 后)+2% 。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2 月15 日 颁布的 《企 业会 计准 则- 基本准 则》 和 38 项具体 会计 准则 、 其 后颁 布的企 业会 计准 则应 用指 南、 企 业会 计准 则解 释以 及其他 相关 规定(以下 合称“ 企业 会计 准则 ”) 、 中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 于 2012 年 11 月 16 日颁 布 的《证 券投 资基 金 会计核 算业 务指 引》 、 本基 金合同 和中 国证 监会 允许 的如财 务报 表附 注 7.4.4 所列示 的基 金行 业 实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43 页


务操作 的有 关规 定编 制。 7.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基金在本报 告期内的 会 计报表遵循了 企业会计 准 则及其他有关 规定,真 实 、完整地反映 了 本基金 的财 务状 况、 经营 成果和 净值 变动 情况 。 7.4.4 重 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为公 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期 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期间 为 2015 年5 月20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2015 年12 月31 日止期 间。 7.4.4.2 记 账本 位币 以人民 币为 记账 本位 币。 7.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7.4.4.3.1 金融 资产 的分 类 金融资产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应收 款 项、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及 持有至到期投 资。金融 资 产的分类取决 于本基金 对 金融资产的 持有意图 和持有 能力 。本 基金 目前 暂无金 融资 产分 类为 可供 出售金 融资 产及 持有 至到 期投资 。 本基金目前持 有的股票 投 资、债券投资 和衍生工 具( 主要为权证投 资)分类为 以 公允价值计 量 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的 金融资 产。除 衍生工具 所 产生的金融资 产在资产 负 债表中以衍 生金融资 产列示外,以 公允价值 计 量且其公允价 值变动计 入 损益的金融资 产在资产 负 债表 中以交 易性金融 资产列 示。 本基金持有的 其他金融 资 产分类为应收 款项,包 括 银行存款、买 入返售金 融 资产和各类应 收 款项等 。应 收款 项是 指在 活跃市 场中 没有 报价 、回 收金额 固定 或可 确定 的非 衍生金 融资 产。 7.4.4.3.2 金融 负债 的分 类 金融负债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负债及其他 金 融负债。本基 金目前暂 无 金融负债分类 为以公允 价 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 期 损益的金融 负债。本 基金持 有的 其他 金融 负债 包括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和各类 应付 款项 等。 7.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7.4.4.4.1 金 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于本基金 成为金融 工具合同的一方 时,于交 易日按公允价 值 在资产负债表 内确认。 以 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 计 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 取得时发生 的相关交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43 页


易费用计入当 期损益; 支 付的价款中包 含已宣告 但 尚未发放的现 金股利 或 债 券起息日或 上次除息 日至购买日止 的利息, 应 当单独确认为 应收项目 。 应收款项和其 他金融负 债 的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 初始确 认金 额。 7.4.4.4.2 以 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按照 公允价值 进行后续计量 , 应收款 项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采用实 际利 率法 ,以 摊余 成本进 行后 续计 量。 7.4.4.4.3 当 收取某项金 融资产现金流量 的合同权 利已终止或该金 融资产所 有权上几乎所 有 的风险和报酬 已转移时 , 终止确认该金 融资产。 终 止确认的金融 资产的成 本 按移动加权 平均法于 交易日 结转 。 7.4.4.4.4 本基 金金 融工 具的成 本计 价方 法具 体如 下: 7.4.4.4.4.1 股 票投 资 买入股票于成 交日确认 为 股票投资,股 票投资成 本 ,按成交日应 支付的全 部 价款扣除交易 费 用入账 ; 因股权分置改 革而获得 非 流通股股东支 付的现金 对 价,于股权分 置改革方 案 实施后的股票 复 牌日, 冲减 股票 投资 成本 ; 卖出股 票于 成交 日确 认股 票投资 收益 ,出 售股 票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于 成交日 结转 。 7.4.4.4.4.2 债 券投 资 买入证券交易 所交易的 债 券于成交日确 认为债券 投 资。债券投资 成本,按 成 交日应支付的 全 部价款 扣除 交易 费用 入账 ,其中 所包 含的 债券 应收 利息单 独核 算, 不构 成债 券投资 成本 ; 买入未 上市债 券和银行 间 同业市场交易 的债券, 于 成交日确认为 债券投资 。 债券投资成本 , 按实际成交价 款入账, 应 支付的相关交 易费用直 接 计入当期损益 。其中所 包 含的债券应 收利息单 独核算 ,不 构成 债券 投资 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 视同到期 一 次性还本付息 的附息债 券 ,根据其发行 价、到期 价 和发行期限计 算 应收利 息, 并按 上述 会计 处理方 法核 算; 卖出证 券交 易所 交易 和银 行间同 业市 场交 易的 债券 均于成 交日 确认 债券 投资 收益; 卖出债 券的 成本 按移 动加 权平均 法结 转。 7.4.4.4.4.3 权 证投 资 买入权证于成 交日确认 为 权证投资。权 证投资成 本 ,按成交日应 支付的 全 部 价款扣除交易 费 用后入 账; 配股权证及由 股权分置 改 革而被动获得 的权证, 在 确认日记录所 获分配的 权 证数量,该等 权 证初始 成本 为零 ; 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43 页


卖出权 证于 成交 日确 认衍 生工具 投资 收益 , 出 售权 证 的成本 按移 动加 权平 均法 于成交 日结 转 。 7.4.4.4.4.4 分 离交 易可 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 分离交易 可 转债于获得日 ,按可分 离 权证公允价值 占分离交 易 可转债全部公 允 价值的比例将 购买分离 交 易可转债实际 支付全部 价 款的一部分确 认为权证 投 资成本,按 实际支付 的全部 价款 扣减 可分 离权 证确定 的成 本确 认债 券成 本; 上市后 ,上 市流 通的 债券 和权证 分别 按上 述 7.4.4.4.4.2 和 7.4.4.4.4.3 中 的相关 方法 进行 计算。 7.4.4.4.4.5 回 购协 议 基金持有的回 购协议( 封 闭式回购)以 成本列示 , 按实际利率( 当实际利 率 与合同利率差 异 较小时 ,也 可以 用合 同利 率)在 回购 期间 内逐 日计 提利息 。 7.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本基金持有的 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和衍 生工具(主 要 为权证投资)按 如下原则 确 定公允价值 并 进行估 值: 存在活跃市场 的金融工 具 按其估值日的 市场交易 价 格确定公允价 值;估值 日 无交易,但最 近 交易日后经济 环境未发 生 重大变化且证 券发行机 构 未发生影响证 券价格的 重 大事件的, 按最近交 易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 确定 公允价 值。 存在活跃市场 的金融工 具 ,如估值日无 交易且最 近 交易日后经济 环境发生 了 重大变化,参 考 类似投 资品 种的 现行 市价 及重大 变化 等因 素, 调整 最近交 易市 价以 确定 公允 价值。 当金融工具不 存在活跃 市 场,采用市场 参与者普 遍 认同且被以往 市场实际 交 易价格验证具 有 可靠性的估值 技术确定 公 允价值。估值 技术包括 参 考熟悉情况并 自愿交易 的 各方最近进 行的 市场 交易中使用的 价格、参 照 实质上相同的 其他金融 工 具的当前公允 价值、现 金 流量折现法 和期权定 价模型 等 。 采 用估 值技 术 时, 尽可 能最 大程 度使 用 市场参 数 , 减 少使 用与 本 基金特 定相 关的 参数 。 本基金 以上 述原 则确 定的 公允价 值进 行估 值, 本基 金主要 金融 工具 的估 值方 法如下 : 7.4.4.5.1 上市 证券 的估 值 7.4.4.5.1.1 交 易所 上市 的有价 证券 (包 括股 票、 权证等 ) , 以其 估值 日在 证 券交易 所挂 牌的 收盘价估值; 估值日无 交 易的,且最近 交 易日后 经 济环境未发生 重大变化 , 以最近交易 日的收盘 价估值;如最 近交易日 后 经济环境发生 了重大变 化 的,可 参考类 似投资品 种 的现行市价 及重大变 化因素 ,调 整最 近交 易市 价,确 定公 允价 值; 7.4.4.5.1.2 交易所上 市 实行净价交易的 债券按估 值日收盘价估值 ,估值日 没有交易的, 且 最近交易日后 经济环境 未 发生重大变化 ,按最近 交 易日的收盘价 估值。如 最 近交易日后 经济环境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43 页


发生了重大变 化的,可 参 考类似投资品 种的现行 市 价及重大变化 因素,调 整 最近交易市 价,确定 公允价 值;


7.4.4.5.1.3 交易所上 市 未实行净价交易 的债券按 估值日收盘 价减 去债券收 盘价中所含的 债 券应收 利息 得到 的净 价进 行估值 ; 估 值日 没有 交易 的, 且 最近 交易 日后 经济 环境未 发 生 重大 变化 , 按最近交易日 债券收盘 价 减去债券收盘 价中所含 的 债券应收利息 得到的净 价 进行估值。 如最近交 易日后经济环 境发生了 重 大变化的,可 参考类似 投 资品种的现行 市价及重 大 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 交易市 价, 确定 公允 价值 ; 7.4.4.5.1.4 交易所上 市 不存在活跃市场 的有价证 券,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公 允价值,在估 值 技术难 以可 靠计 量公 允价 值的情 况下 ,按 成本 估值 。 7.4.4.5.2 未上 市证 券的 估值 7.4.4.5.2.1 送股、转 增 股、公开增发新 股或配股 的股票,以其在 证券交易 所挂牌的同一 证 券估值 日的 估值 方法 估值 ,即依 照上 述7.4.4.5.1.1 和 7.4.4.5.1.4 的 相关 方法进 行估 值 ; 7.4.4.5.2.2 首次公开 发 行未上市的股票 、债券和 权证,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 公允价值,在 估 值技术 难以 可靠 计量 公允 价值的 情况 下, 按成 本估 值; 7.4.4.5.2.3 首次公开 发 行有明确锁定期 的股票, 同一股票在交易 所上市后 ,以其在证券 交 易所挂 牌的 同一 证券 估值 日的估 值方 法估 值, 即依 照上述 7.4.4.5.1.1 和 7.4.4.5.1.4 的 相关 方 法进行 估值 ; 7.4.4.5.2.4 非 公开 发行 有明确 锁定 期的 股票 的估 值 估值日在证券 交易所上 市 交易的同一股 票的市价 低 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初 始 取得成本时, 应 采用在 证券 交易 所的 同一 股票的 市价 作为 估值 日该 非公开 发行 股票 的价 值; 估值日在证券 交易所上 市 交易的同一股 票的市价 高 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初 始 取得成本时, 应 按中国 证监 会相 关规 定处 理; 7.4.4.5.3 因持 有股 票而 享有的 配股 权证 ,采 用估 值技术 确定 公允 价值 进行 估值; 7.4.4.5.4 全 国银行间债 券市场交易的债 券等固定 收益品种,采用 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值 , 在估值 技术 难以 可靠 计量 公 允价 值的 情况 下, 按成 本估值 ; 7.4.4.5.5 分离 交易 可转 债 分离交易可转 债,上市 日 前,采用估值 技术分别 对 债券和权证进 行估值; 自 上市日起,上 市 流通的 债券 和权 证分 别按 上述 7.4.4.5.1 中的 相关 方法进 行估 值; 7.4.4.5.6 同一 债券 同时 在两个 或两 个以 上市 场交 易的, 按债 券所 处的 市场 分别估 值; 7.4.4.5.7 如 有确凿证据 表明按上述方法 进行估值 不能客观反映其 公允价值 的,基金管理 人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43 页


可根据 具体 情况 与基 金托 管人商 定后 ,按 最能 反映 公允价 值的 价格 估值 ; 7.4.4.5.8 相 关法律法规 以及监管部门有 强制规定 的,从其规定。 如有新增 事项,按国家 最 新规定 估值 。 7.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本基金持有的 资产和承 担 的负债基本为 金融资产 和 金融负债。当 本基金依 法 有权抵销债权 债 务且交 易双 方准 备按 净额 结算时 ,金 融资 产与 金融 负债按 抵销 后的 净额 在资 产负债 表列 示。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基 金 份额所募集的 总金额在 扣 除损益平准金 分摊部分 后 的余额。由于 基 金份额拆分引 起的实收 基 金份额变动于 基金份额 拆 分日根据拆分 前的基金 份 额数及确定 的拆分比 例计算 认列 。 由 于申 购和 赎 回引起 的实 收基 金变 动分 别于基 金申 购确 认日 及基 金赎回 确认 日认 列。 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 少。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 括已实现 平 准金和未实现 平准金。 已 实现平准金指 在申购或 赎 回基金份额时 , 申购或赎回款 项中包含 的 按累计未分配 的已实现 损 益占基金净值 比例计算 的 金额。未实 现平准金 指在申 购或 赎回 基金 份额 时, 申 购或 赎回 款项 中包 含 的按累 计未 实现 利得/(损失) 占 基金 净值 比例 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 金 于基金申购确 认日或基 金 赎回确认日认 列,并于 期 末全额转入 未分配利 润/( 累 计亏 损) 。 7.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股票投资在持 有期间应 取 得的现金股利 扣除由上 市 公司代扣代缴 的个人所 得 税后的净额确 认 为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 在 持有期间应取 得的 按票 面 利率计算的利 息扣除在 适 用情况下由 债券发行 企业代 扣代 缴的 个人 所得 税后的 净额 确认 为利 息收 入。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在持有期间的 公允价值 变 动确认为公允 价 值变动损益; 处置时其 公 允价值与初始 确认金额 之 间的差额确认 为投资收 益 ,其中包括 从公允价 值变动 损益 结转 的公 允价 值累计 变动 额。 应收款项在持 有期间确 认 的利息收入按 实际利率 法 计算,实际利 率法与直 线 法差异较小的 也 可按直 线法 计算 。 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43 页


7.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本基金 的管 理人 报酬 和托 管费在 费用 涵盖 期间 按基 金合同 约定 的费 率和 计算 方法逐 日确 认。 基金管理人的 管理 人报 酬 根据《中海积 极增利灵 活 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基金合同》的 规 定按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1.5% 的年费 率逐 日计 提。 基金托管人的 托管费根 据 《中海积极增 利灵活配 置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 合同》的规定 按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25% 的 年费率 逐日 计提 。 其他金融负债 在持有期 间 确认的利息支 出按实际 利 率法计算,实 际利率法 与 直线法差异较 小 的也可 按直 线法 计算 。 7.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1 、在 符合 有关 基金 分红 条 件的前 提下 ,本 基金 每年 收益分 配次 数最 多 为 10 次 ,每次 收益 分 配比例 不得 低于 该次 可供 分配利 润 的10% ,若 《基 金合同 》生 效不 满 3 个月 可不进 行收 益分 配; 2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方式 : (1) 保本 周期 内: 仅采 取 现金分 红一 种收 益分 配方 式,不 进行 红利 再投 资; (2 ) 基 金转 型后 : 基金 收 益分配 方式 分为 两种 , 现 金分红 与红 利再 投资 。 投 资者可 选择 现金 红利或将现金 红利自动 转 为基金份额进 行再投资 ; 若投资者不选 择,本基 金 默认的收益 分配方式 是现金分红; 投资者在 不 同销售机构可 以选择不 同 的收益分配方 式,在同 一 销售机构只 能 选择一 种收益 分配 方式 ,基 金注 册登记 机构 将以 投资 者最 后一次 选择 的收 益分 配方 式为准 ; 3 、 基 金收 益分 配后 基金 份 额净值 不能 低于 面值 ; 即 基金收 益分 配基 准日 的基 金份额 净 值 减去 每单位 基金 份额 收益 分配 金额后 不能 低于 面值 ; 4 、每 一基 金份 额享 有同 等 分配权 ; 5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关 另 有规定 的, 从其 规定 。 7.4.4.12 分 部报 告 本基金以内部 组织结构 、 管理要求、内 部报告制 度 为依据确定经 营分部, 以 经营分部为基 础 确定报告分部 并披露分 部 信息。经营分 部是指本 基 金内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 的 组成部分:(1) 该组 成部分能够在 日常活动 中 产生收入、发 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能 够 定期评价该组 成部 分的经 营成 果 , 以 决定 向 其配置 资源 、 评价 其业 绩 ;(3) 本 基金 能够 取得 该 组成部 分的 财务 状况 、 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等 有 关会 计信息。 如果两个 或 多个经营分部 具有相似 的 经济特征, 并且满足 一定条 件的 ,则 合并 为一 个经营 分部 。 本基金 目前 以一 个单 一的 经营分 部运 作, 不需 要披 露分部 信息 。 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43 页


7.4.4.13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根据本基金的 估值原则 和 中国证监会允 许的基金 行 业估值实务操 作,本基 金 确定以下类别 股 票投资 和债 券投 资的 公允 价值时 采用 的估 值方 法及 其关键 假设 如下 : (1) 对于 证券交易 所上市 的股票和债券 ,若出现 重 大事项停牌或 交易不活 跃( 包括涨跌停 时 的交易不活跃) 等情况,本 基金根据中国 证监会公 告[2008]38 号《关 于进一步 规范证券投资 基金 估值业 务的 指导 意见 》 , 根 据具体 情况 采用 《关 于发 布 中基协(AMAC) 基 金行 业股 票估值 指数 的通 知》 提供的 指数 收益 法、 现金 流量折 现法 等估 值技 术进 行估值 。 (2) 对于 在锁定期内 的非 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 证监会证监会计 字[2007]21 号《关于证 券投资基金 执行<企业 会计 准则>估值业 务及份额 净值 计价有关事 项的通知 》之 附件《非公 开发行 有明确 锁 定 期股 票的 公允 价值的 确定 方法 》 , 若 在证 券交易 所挂 牌的 同一 股票 的市场 交易 收盘 价 低 于非公 开发 行股 票的 初始 投资成 本, 按估 值日 证券 交 易所挂 牌的 同一 股票 的市 场交易 收盘 价估 值; 若在证券交易 所挂牌的 同 一股票的市场 交易收盘 价 高于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 初 始投资成本 ,按锁定 期内已 经过 交易 天数 占锁 定期内 总交 易天 数的 比例 将两者 之间 差价 的一 部分 确认为 估值 增值 。 (3) 在 银行 间同 业市 场交 易的债 券 品 种, 根据 中国 证监会 证监 会计 字[2007]21 号 《 关于 证券 投资基金执 行<企业会 计准 则>估值业务 及份额净 值计 价有关事项 的通知》 采用 估值技术确 定公允 价值。本基金 持有的银 行 间同业市场债 券按现金 流 量折现法估值 ,具体估 值 模型、参数 及结果由 中央国 债登 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司 独立 提供 。 (4) 对于 在证券交 易所上 市或挂牌转让 的固定收 益 品种(可转换债 券、资产 支 持证券和私 募 债券除外),按 照中证指 数 有限公司根据 《中国证 券 投资基金业协 会估值核 算 工作小组关 于 2015 年1 季 度固 定收 益品 种的 估值处 理标 准》 所独 立提 供的债 券估 值结 果确 定公 允 价值 。 7.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没有 发生 会计政 策变 更。 7.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对于在 证券 交易 所上 市或 挂牌转 让的 固定 收益 品种( 可转换 债券 、 资 产支 持证 券 和私募 债券 除 外) , 鉴于 其交 易量 和交 易 频率不 足以 提供 持续 的定 价信息 ,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改为采 用中 证指 数有 限公司 根据 《中 国证 券投 资 基金业 协会 估值 核算 工作 小组关 于 2015 年1 季度 固 定收益 品种 的估 值 处理标 准》 所独 立提 供的 估值结 果确 定公 允价 值。 7.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43 页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内 不存 在重大 会计 差错 。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 、 财税[2008]1 号《 关 于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 惠政 策的通 知》 、财 税[2012]85 号《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 人 所得税政策有 关问题的 通 知》及其他相 关财税法 规 和实务操作 ,主要税 项列示 如下 :7.4.6.1 以发行基金方 式募集资 金 不属于营业税 征收范围 , 不征收营业税 。基金买 卖 股票、债券的 差 价收入 不予 征收 营业 税。 7.4.6.2 对基金 从证 券市 场中 取得 的收入 , 包括 买卖 股票 、 债券的 差价 收入 , 股权 的 股息 、 红 利收 入, 债券的 利息 收入 及其 他收 入,暂 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 7.4.6.3 对基金取得的 企业债券 利 息收入, 应由 发行债券 的 企业在向基金 支付利息 时 代扣代缴 20% 的 个人所 得税 。 自2013 年1 月 1 日 起 , 对 基金 从上 市 公司取 得的 股息 红利 所得 , 持 股期 限在1 个月 以内( 含1 个月) 的, 其股 息红利 所得 全额 计入 应纳 税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以 上 至 1 年(含1 年) 的 ,暂 减按 50% 计 入应 纳税所 得额 ;持 股期 限超 过 1 年的, 暂减 按 25% 计 入应纳 税所 得额 。对 基金持有的上 市公司限 售 股,解禁后取 得的股息 、 红利收入,按 照上述规 定 计算纳税, 持股时间 自解禁日起计 算;解禁 前 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 继 续暂减按 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额。上述 所得统 一适 用20% 的税 率计 征个 人所得 税。 7.4.6.4 基金卖 出股 票 按0.1% 的 税 率缴纳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 买入股 票不 征收 股票 交易 印花税 。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中海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海基 金”) 基金管 理人 、直 销机 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代 销机 构 中海信 托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海信 托”)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国联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国联 证券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代销 机构 法国爱 德蒙 得洛 希尔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中海恒信资产管理( 上海) 有限公司(“ 中 海恒信 ”) 基金管 理人 的控 股子 公司


7.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43 页


7.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5 月 20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国联证券 6,170,556.64 0.51% - -


7.4.8.1.2 债 券交 易 注:本 报告 期未 通过 关联 方交易 单元 进行 债券 交易 。 7.4.8.1.3 债 券回 购交 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5 月 20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回购成 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回购成 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国联证券 980,000,000.00 2.40% - -


7.4.8.1.4 权 证交 易 注:本 报告 期未 通过 关联 方交易 单元 进行 权证 交易 。 7.4.8.1.5 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金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年5月20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 金总额 的比 例 国联证券 5,746.70 0.53% 5,746.70 0.79% 关联方 名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43 页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 金总额 的比 例 (%) 注:1. 上 述佣 金参 考市 场 价格经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理 人与对 方协 商确 定, 以扣 除由中 国证 券登 记结 算有限 责任 公司 收取 的证 管费和 经手 费的 净额 列示 。权证 交易 不计 佣金 。 2. 该 类 佣 金 协 议 的服 务 范围 还 包 括 佣 金 收 取 方 为本基 金 提 供 的 证 券 投 资研 究成 果 和 市 场 信 息服 务等。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5 月20 日( 基金 合 同生 效日) 至2015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6,370,508.60 -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4,443,918.29 - 注: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1.5% 的 年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如 下: H=E×1 .5%/ 当年 天数 (H 为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理 费,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值 )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5 月20 日( 基金 合 同生 效日) 至2015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1,061,751.40 - 注: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25%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0 .25% / 当 年天 数(H 为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管 费,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值 )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7.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注:本 基金 在本 报告 期内 未与关 联方 进行 银行 间市 场交易 。 7.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43 页


7.4.8.4.1 报 告期内 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注:本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管 理人未 运用 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金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注:本 报告 期末 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 关联 方未 投资本 基金 。 7.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5 月 20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5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工商银行 144,077,021.91 1,269,401.63 - - 注: 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保 管, 并按 银行间 同业 利率 计 息 。 7.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注:本 基金 在本 报告 期未 通过关 联方 购买 其承 销的 证券。 7.4.9 期 末( 2015 年 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注:本 基金 在本 报告 期末 没有因 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 而持有 流通 受限 证券 。 7.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 牌 原 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盘单 价 数量(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 额 备注 002235 安妮 股份 2015 年 7 月 2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24.58 2016 年 1 月 12 日 32.00 458,700 16,063,449.27 11,274,846.00 - 601058 赛轮 金宇 2015 年12 月28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9.00 2016 年 1 月 12 日 8.10 710,150 5,279,413.00 6,391,350.00 - 300036 超图 软件 2015 年10 月30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43.18 2016 年 1 月 15 日 35.11 135,900 4,509,956.00 5,868,162.00 - 300011 鼎汉 技术 2015 年12 重大 事项 29.80 2016 年 1 月 26.82 192,000 5,310,071.02 5,721,600.00 - 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43 页


月31 日 停牌 22 日 注: 本 基金 截至2015 年 12 月31 日止 持有 以上 因公 布 的重大 事项 可能 产生 重大 影响而 被暂 时停 牌 的股票 ,该 类股 票将 在所 公布事 项的 重大 影响 消除 后,经 交易 所批 准复 牌。 7.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无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余 额,因 此无 抵押 债券 。 7.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无 交易 所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余 额, 因此无 抵押 债券 。 7.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1) 公 允价 值 (a)金 融工 具公 允价 值计 量的方 法 公允价值计量 结果所属 的 层次,由对公 允价值计 量 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 的 输入值所属的 最 低层次 决定 : 第一层 次: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 未经 调整 的报价 。 第二层 次: 除第 一层 次输 入值外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直 接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 第三层 次: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的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 (b) 持 续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金融 工具 (i)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 值 于2015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 属 于第一 层次 的余 额 为240,648,504.32 元, 属于 第二 层次 的 余额 为29,255,958.00 元 , 无 属于 第三 层次的 余额 。 (ii)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对于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的股 票和债 券, 若出 现重 大事 项停牌 、 交 易不 活跃(包 括 涨跌停 时的 交易 不活跃)、 或属 于非 公开 发 行等情 况 , 本 基金 不会 于 停牌日 至交 易恢 复活 跃日 期间 、 交 易不 活跃 期 间及限售期间 将相关股 票 和债券的公允 价值列入 第 一层次;并根 据估值调 整 中采用的不 可观察输 入值对 于公 允价 值的 影响 程度, 确定 相关 股票 和债 券公允 价值 应属 第二 层次 还是第 三层 次。 (iii) 第三 层次 公允 价值 余 额和本 期变 动金 额 无。 (c) 非 持续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金 融工 具 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43 页


于2015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未 持有 非持 续的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的金 融资 产。 (d) 不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 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应 收 款项和其他金 融负债, 其 账面价值与公 允 价值相 差很 小。 (2) 除 公允 价值 外, 截至 资 产负债 表日 本基 金无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269,904,462.32 49.75 其中: 股票 269,904,462.32 49.75 2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68,194,421.76 31.00 7 其他各 项资 产 104,429,866.67 19.25 8 合计 542,528,750.75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资组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45,473,253.56 27.97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10,394,380.00 2.00 E 建筑业 - - 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43 页


F 批发和 零售 业 11,807,504.44 2.27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6,022,698.00 1.16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57,492,590.00 11.05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 业 5,974,841.00 1.15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23,164,530.50 4.45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109,392.21 0.02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9,465,272.61 1.82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69,904,462.32 51.89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序的前十名股 票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600289 亿阳信 通 1,345,500 26,506,350.00 5.10 2 000920 南方汇 通 1,025,900 24,652,377.00 4.74 3 002098 浔兴股 份 1,232,321 19,051,682.66 3.66 4 002400 省广股 份 687,870 17,299,930.50 3.33 5 300363 博腾股 份 598,527 16,238,037.51 3.12 6 002172 澳洋科 技 1,024,800 15,249,024.00 2.93 7 300136 信维通 信 405,100 11,970,705.00 2.30 8 000516 国际医 学 526,600 11,585,200.00 2.23 9 002235 安妮股 份 458,700 11,274,846.00 2.17 10 002230 科大讯 飞 303,100 11,229,855.00 2.16


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43 页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02400 省广股 份 26,205,591.47 5.04 2 600289 亿阳信 通 26,110,170.64 5.02 3 000920 南方汇 通 25,770,251.40 4.95 4 002098 浔兴股 份 23,907,146.08 4.60 5 002230 科大讯 飞 22,699,716.61 4.36 6 603989 艾华集 团 22,154,709.56 4.26 7 600570 恒生电 子 21,342,634.93 4.10 8 600054 黄山旅 游 20,103,844.46 3.86 9 002426 胜利精 密 20,002,106.00 3.85 10 002126 银轮股 份 19,979,169.14 3.84 11 002479 富春环 保 19,223,435.02 3.70 12 300363 博腾股 份 17,290,758.16 3.32 13 002235 安妮股 份 16,063,449.27 3.09 14 002172 澳洋科 技 15,994,916.40 3.07 15 601058 赛轮金 宇 13,829,394.18 2.66 16 300136 信维通 信 13,784,779.31 2.65 17 002439 启明星 辰 13,326,656.13 2.56 18 603019 中科曙 光 12,794,235.95 2.46 19 000733 振华科 技 11,863,165.33 2.28 20 000090 天健集 团 11,747,465.82 2.26 21 000516 国际医 学 11,039,483.03 2.12 22 600579 天华院 10,611,928.17 2.04 23 002256 彩虹精 化 10,519,272.00 2.02 注:本报告期 内,累计 买 入股票成本总 额是以股 票 成交金额(成 交单价乘 以 成交数量) 列示的, 不考虑 相关 交易 费用 。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43 页


1 002426 胜利精 密 19,799,779.40 3.81 2 603989 艾华集 团 14,131,939.59 2.72 3 600570 恒生电 子 11,647,373.00 2.24 4 002256 彩虹精 化 10,980,585.00 2.11 5 002439 启明星 辰 10,884,262.00 2.09 6 600054 黄山旅 游 10,862,558.00 2.09 7 002230 科大讯 飞 10,216,876.00 1.96 8 601058 赛轮金 宇 9,859,909.00 1.90 9 000988 华工科 技 9,153,736.34 1.76 10 002111 威海广 泰 9,075,452.82 1.74 11 002284 亚太股 份 8,945,816.65 1.72 12 601515 东风股 份 8,788,424.00 1.69 13 002479 富春环 保 8,731,862.00 1.68 14 000006 深振 业A 8,473,761.95 1.63 15 002400 省广股 份 8,194,092.36 1.58 16 600976 健民集 团 8,103,068.00 1.56 17 000090 天健集 团 7,852,660.00 1.51 18 601006 大秦铁 路 7,420,960.00 1.43 19 000733 振华科 技 7,346,777.70 1.41 20 002364 中恒电 气 7,202,833.29 1.38 注:本报告期 内,累计 卖 出股票金额是 以股票成 交 金额(成交单 价乘以成 交 数量)列示 的,不考 虑相关 交易 费用 。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769,419,763.94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441,408,284.83 注:本报告期 内,买入 股 票成本总额和 卖出股票 收 入总额都是以 股票成交 金 额(成交单 价乘以成 交数量 )列 示的 ,不 考虑 相关交 易费 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债 券。 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43 页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 的前五名债 券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债 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 的前十名资 产支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小排序的前五 名贵金属 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 的前五名权 证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交易情 况说明 8.10.1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指期 货合 约。 8.10.2 本 基金 投资 股指期 货的 投资政 策 根据基 金合 同规 定, 本基 金不参 与股 指期 货交 易。 8.11 报 告 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8.11.1 本 期 国 债期 货投资 政策 根据基 金合 同规 定, 本基 金不参 与国 债期 货交 易。 8.11.2 报 告 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国 债期 货合 约。 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43 页


8.11.3 本 期 国 债期 货投资 评价 根据基 金合 同规 定, 本基 金不参 与国 债期 货交 易。 8.12 投资组合报 告附注 8.12.1


报告期内本基 金投资的 前 十名证券的发 行主体没 有 被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或 在 本报告编制日 前 一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 罚的情 况。 8.12.2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股 票中 没有 在基 金合 同规定 备选 股票 库之 外的 股票。 8.12.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32,768.24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04,086,933.94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59,956.43 5 应收申 购款 150,208.06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4,429,866.67 8.12.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8.12.5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流通受 限部 分的 公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流通受 限情 况说 明 1 002235 安妮股 份 11,274,846.00 2.17 重大事 项停 牌


8.12.6 投资组 合报 告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本基 金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 因,分 项之 和与 合计 项之 间可能 存在 尾差 。 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 43 页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5,945 93,559.63 994,145.79 0.18% 555,217,877.37 99.82%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2,080.44 0.0004%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份额总量区 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 门负责 人 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5 年 5 月 20 日 ) 基金 份额 总额 1,021,055,354.92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报告 期期末 基金 总申 购份 额 23,566,952.58 减: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至报 告期期 末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488,410,284.34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减少 以"-" 填列)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556,212,023.16 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40 页 共 43 页


注:报 告期 间基 金总 申购 份额含 红利 再投 、转 换入 份额, 总赎 回份 额含 转换 出份额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未召 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11.2 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 管部门的重大人事 变动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管理 人免去 俞忠 华先 生副 总经 理职务 。 本报告 期内 ,托 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 未发 生重 大的人 事变 动。





11.3 涉 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 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 期内 无涉 及本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事项 。





11.4 基 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的 投资 策略未 有重 大变 化。








11.5 为 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 聘请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师 事务 所 ( 特殊 普通 合伙) 提供 审计 服务 , 本 报告期 内已 预 提 审计费 70,000.00 元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暂 未支付 。该 事务 所已 为本 基金提 供审 计服 务 的 连续年 限 为1 年。





11.6 管 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 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管 理人 、 托管人 的托 管业 务部 门 及其相 关高 级管 理人 员未 受监管 部门 稽 查 或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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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基金租 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中信证券 3 106,970,238.43 8.84% 89,785.03 8.34% - 中金公司 1 - - - - - 国联证券 1 6,170,556.64 0.51% 5,746.70 0.53% - 招商证券 1 128,362,501.00 10.61% 119,543.98 11.11% - 平安证券 1 - - - - - 海通证券 2 149,430,257.11 12.36% 109,279.12 10.16% - 中信建投 2 35,321,739.93 2.92% 32,364.88 3.01% - 东北证券 2 47,573,525.19 3.93% 43,311.20 4.02% - 长江证券 1 556,288.00 0.05% 518.07 0.05% - 申银万国 1 36,083,825.94 2.98% 32,850.60 3.05% - 中泰证券 2 12,717,997.29 10.50% 11,844.25 1.10% - 东方证券 1 53,101,045.19 4.39% 49,453.21 4.60% - 华泰证券 2 139,206,202.65 11.51% 126,732.60 11.78% - 安信证券 2 147,535,363.87 12.20% 137,399.18 12.77% - 国金证券 1 198,367,396.45 16.40% 184,739.82 12.38% - 国泰君安 2 83,006,130.65 6.86% 77,303.71 7.18% - 方正证券 1 25,280,604.47 2.09% 18,487.60 1.72% - 中投证券 1 - - - - - 中山证券 1 - - - - - 中银国际 1 - - - - - 兴业证券 1 - - - - - 瑞银证券 1 - - - - - 万联证券 1 - - - - - 华林证券 1 - - - - - 银河证券 1 - - - - - 民生证券 1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东吴证券 1 - - - - - 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42 页 共 43 页


高华证券 2 - - - - - 光大证券 1 - - - - - 东兴证券 1 - - - - - 国海证券 1 - - - - - 广发证券 1 39,754,417.15 3.29% 36,748.85 3.41% - 注 1:本基金 以券商研 究 服务质量作为 交易单元 的 选择标准,具 体评分指 标 分为研究支 持和服务 支持,研究支 持包括券 商 研究报告质量 、投资建 议 、委托课题、 业务培训 、 数据提供等 ;服务支 持包括券商组 织上门路 演 ,联合调研和 各类投资 研 讨会。根据我 公司及基 金 法律文件中 对券商交 易单元的选择 标准,并 参 照我公司券商 研究服务 质 量评分标准, 确定拟租 用 交易单元的 所属券商 名单;由我公 司相关部 门 分别与券商对 应部门进 行 商务谈判,草 拟证券交 易 单元租用协 议并汇总 修改意 见完 成协 议初 稿; 报风控 稽核 部审 核后 确定 租用交 易单 元。 注2 : 本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租用券 商交易 单 元的 情况 未发生 变更 。 注 3:上述佣 金按市场 佣 金率计算,已 扣除由中 国 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 公 司收取,并 由券商承 担的证 券结 算风 险基 金后 的净额 列示 。 注4 : 由于 四舍 五入 的原 因,分 项之 和与 合计 项之 间可能 存在 尾差 。 11.7.2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中信证券 - - 2,540,000,000.00 6.23% - - 中金公司 - - - - - - 国联证券 - - 980,000,000.00 2.40% - - 招商证券 - - - - - - 平安证券 - - 2,500,000,000.00 6.13% - - 海通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1,368,359.44 58.86% 18,610,000,000.00 45.62% - - 东北证券 - - - - - - 长江证券 - - 1,230,000,000.00 3.02% - - 申银万国 - - 6,830,000,000.00 16.74% - - 中泰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50,000,000.00 0.12% - - 华泰证券 - - - - - - 中海积极增利混合 201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43 页 共 43 页


安信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956,415.90 41.44% 5,050,000,000.00 12.38% - - 国泰君安 - - 3,000,000,000.00 7.35% - - 方正证券 - - - - - - 中投证券 - - - - - - 中山证券 - - - - - - 中银国际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瑞银证券 - - - - - - 万联证券 - - - - - - 华林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民生证券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东吴证券 - - - - - - 高华证券 - - - - - - 光大证券 - - - - - - 东兴证券 - - - - - - 国海证券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3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