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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货币A(000721)

兴业货币: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兴 业 货币 市 场证 券 投资 基 金 
招 募 说明 书 (更 新 )摘 要 
(2016 年第 1 号) 
 
 
 
 
 
 
 
 


















基金 管理人 :兴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基金 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 示 本基金经 2014 年 6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34 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合同于 2014 年8 月6 日正式生效 。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 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资产会因为证券 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 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 包括: 因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 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 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 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 基金的特定风险, 基金运作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 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及股 票型基金。 投资人在 认购 (或申购) 本基金时 ,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 及 《基金合同》 。 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 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 人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 行负责。 投资人购买本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 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 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2 月 5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数据截止日为2015 年12 月31 日。 (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一 、基 金管理 人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名称: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37 号信和广场25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98 号财富金融广场7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卓新章


设立日期:2013 年4 月17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288 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 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22211888 联系人:郭玲燕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0% 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10%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卓新章先生, 董事长, 本科学历。 曾任兴业银行宁德分行副行长、 行长, 兴 业银行总行信贷审查部总经理, 兴业银行福州分行副行长, 兴业银行济南分行行 长,兴业 银行基 金业务 筹建工作 小组负 责人, 兴业银行 总行基 金金融 部总经理, 兴业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等职。 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兴业 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兴业银行金融市场总部副总裁。 杨吉贵先生, 董事, 硕士学位。 曾任广州海运 (集团) 有限公司财务科副科 长, 深圳船务公司财务部经理, 广州海运 (集团) 有限公司供贸事业部总会计师,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计财部副部长、 总 经理等职。 现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金融部总经理。 汤夕生先生, 董事, 硕士 学位。 曾任建设银行浦东分行办公室负责人, 兴业 银行上海分行南市支行行长,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等职。 现任兴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 朱利民先生, 独立董事, 硕士 学位。 曾任国家体改委试点司主任科员、 副处 长、 处长, 民政部民福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 国家体改委下属中华股份制咨询公 司副总经理, 中国证监会稽查局协调部副主任、 主任,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合规总监、监事会主席等职。 黄泽民先生, 独立董事, 博士 学位。 曾任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 长, 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院长等职。 现任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 博导、 国际金 融研究所所长, 兼任上海世界经济学会副会长, 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委员, 中国国 际金融学 会理事 ,中国 国际经济 关系学 会常务 理事,全 国日本 经济学 会副会长, 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 曹和平先生, 独立董事, 博士 学位。 曾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农研室国务院农村 发展研究中心农业部研究室副主任,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 北京大学供应链 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大学中国都市经济研究基地首席专家等职。 现任北京大学经 济 学院教授、 北京大学发展经济学系系主任, 兼任广州产权交易所集团首席经济 师、 广州市金融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 青岛市国际投资促进咨询顾问、 云南 省经济顾问等职。 2、监事会成员 顾卫平先生, 监事会主席, 硕士 学位。 曾任上海农学院 农业经济系金融教研 室主任、 系副主任,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 兴业银行天津分行行长, 兴业银 行广州分行行长等职。 现任兴业银行金融市场总部副总裁、 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 理。 刘冲先生, 监事, 本科学历。 曾任中海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海 (海 南) 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中海集团资金管理部主任、 中 海集装箱运 输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等职。 现任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中海集团租 赁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骏先生, 职工监事, 硕士 学位。 曾任渣打银行全球金融市场部主任,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 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 部副总经理。 赵正义女士, 职工监事, 硕士 学位。 曾任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 生 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助理总经理,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 稽核部稽核经理、 财务部高级财务经理。 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 总经理助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卓新章 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汤夕生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张银华女士, 督察长, 本科学历。 历任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行长, 中信银 行杭州分行信用审查部、 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副行长。 现任兴 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督察长。 黄文锋先 生,副 总经理 ,硕士学 位。历 任兴业 银行厦门 分行鹭 江支行 行长、 集美支行行长, 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公司业务部兼同业部、 国际业务部总经理, 兴 业银行厦门分行党委委员、 行长助理, 兴业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 兴业 银行沈阳分行党委委员、 副行长。 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副总经 理。 庄孝强先生, 总经理助理, 本科学历。 历任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计划财会部副 总经理, 兴业银行总行审计部福州分部业务二处副处长、 上海分部业务二处副处 长, 兴业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 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总经理助理, 兼任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上海兴晟股权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 张顺国先生, 总经理助理, 本科学历。 历任泰阳证券上海管理总部总经理助 理, 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金融机构部副总经理、 商人银行部副总经理, 深圳发 展银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副行长,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漕河泾支行行长、 静安支行 行长、 上 海分行营销管理部总经理。 现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总经 理助理、 上海分公司总经理, 兼任 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上海兴 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丁进先生, 理学 硕士。5 年证券行业从业经验。2005 年7 月至2008 年2 月, 在 北京顺泽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2008 年3 月至2010 年10 月,在新华信 国际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担任企业信用研究高级咨询顾问;2010 年 10 月至 2012 年 8 月,在光大证券研究所担任信用及转债研究员;2012 年 8 月至 2015 年 2 月就职于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中 2012 年 8 月至 2015 年 2 月担任浦银安 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2012 年9 月至2015 年2 月担任浦 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助理,2013 年5 月至2015 年 2 月担任浦银安盛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3 年 6 月至 2015 年 2 月担 任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2015 年 2 月加 入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 年 5 月 29 日 起任兴业收益增 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7 月 6 日起担任兴业年 年利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 2015 年9 月21 日起任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16 年 2 月 3 日起任兴业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兴业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汤夕生先生,总经理 。 黄文锋先生,副总经理 。 周鸣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投资总监 。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 金托管 人 (一) 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时间:1996 年2 月7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8,365,585,227 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 罗菲菲 中国民生银行于 1996 年1 月12 日在北京正式成立, 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 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同时又是严格按照 《公司法》 和 《商业 银行法》 建立的规范的股份制金融企业。 多种经济成份在中国金融业的涉足和实 现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 使中国民生银行有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 而为 国内外经济界、 金融界所关注。 中国民生银行成立二十年来, 业务不断拓展, 规 模不断扩大,效益逐年递增,并保持了 快速健康的发展势头 。 2000 年 12 月 19 日, 中国民生银行 A 股股票(60001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挂牌上市。 2003 年 3 月18 日, 中国民生银行 40 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交所正 式挂牌交易。2004 年 11 月8 日, 中国民生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 58 亿元人 民币次 级债 券,成为 中国第 一家在 全国银行 间债券 市场成 功私募发行 次级债券的商业银行。2005 年 10 月 26 日, 民生银行成功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成为国内首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 为中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提供 了成功范例。 2009 年11 月26 日,中国民生银行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 中国民生银行自上市以来, 按照 “团结奋进, 开拓创新, 培育 人才; 严格管 理,规范 行为, 敬业守 法;讲究 质量, 提高效 益,健康 发展” 的经营 发展方针, 在改革发展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先后推出了 “大集中” 科 技平台、 “两率”考核 机制、 “三卡 ”工程、 独立评 审制度 、八大基 础管理 系统、 集中处理商 业模式及 事业部 改革等 制度创新 ,实现 了低风 险、快增 长、高 效益的 战略目标, 树立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崭新的商业银行形象。 2009 年6 月, 民生银行在 “2009 年中国本土银行网站竞争力评测活动” 中 获2009 年中国本土银行网站“最佳服务质量奖” 。 2009 年 9 月,在大连召开的第二届中国中小企业融资 论坛上,中国民生银 行被评为 “2009 中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十佳机构” 。 在 “第十届中国 优秀财经证 券网站评 选”中 ,民生 银行荣膺 “最佳 安全性 能奖”和 “2009 年 度 最佳银行网 站”两项大奖。 2009 年 11 月 21 日, 在第四届“21 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上,民生银行被评 为“2009 年?亚洲最佳风险管理银行” 。 2009 年 12 月 9 日,在 由《理财周报》主办的“2009 年第二届最受尊敬银行 评选暨 2009 年第三届 中国最佳银行理财产品评选”中,民生银行获得了“2009 年中国最 受尊敬 银行” 、 “最佳服 务私人 银行” 、 “2009 年最 佳零售 银 行 ”多个奖 项。 2010 年2 月3 日, 在 “ 卓越 2009 年度金融理财排行榜” 评选活动中 , 中国 民生银行一流的电子银行产品和服务获得了专业评测公司、 网友和专家的一致好 评,荣获卓越2009 年度金融理财排行榜“十佳电子银行”奖。 2010 年10 月, 在经济观察报主办的 “2009 年度中国最佳银行评选” 中, 民 生银行获 得评委 会奖—— “中国 银行业 十年改 革创新奖 ” 。这 一奖项 是评委会为 表彰在公司治理、 激励机制、 风险管理、 产品创新、 管理架构、 商业模式六个方 面创新表现卓著的银行而特别设立的。 2011 年 12 月,在由中 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联合近 40 家成员行共同举 办的2011 中国电子银行年会上, 民生银行荣获 “2011 年中国网上银行最佳网银 安全奖” 。这是继 2009 年、2010 年荣获“中国网上银行最佳网银安全奖”后, 民生银行第三次获此殊荣, 是第三方权威安全认证机构对民生银行网上银行安全 性的高度肯定。 2012 年 6 月 20 日 , 在国际 经济高 峰论坛 上,民生 银行贸 易金融 业 务以其 2011-2012 年度的出色业绩和产品创新最终荣获 “2012 年中国卓越贸易金融银行” 奖项。 这也是民生银行继 2010 年荣获英国 《金融时报》 “中国银行业成就奖 —最佳贸易金融银行奖”之 后第三次获此殊荣。 2012 年 11 月 29 日, 民生银行在《The Asset 》杂志举办的 2012 年度 AAA 国家奖项评选中获得“中国最佳银行-新秀奖” 。 2013 年度, 民生银行荣获中国投资协会股权和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年度中 国优秀股权和创业投资中介机构“最佳资金托管银行”及由 21 世纪 传媒颁发的 2013 年 PE/VC 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 2013 年荣获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民营企业内部审计优秀企业。 在第八届 “21 世纪亚洲 金融年会” 上, 民生银 行荣获 “2013?亚洲最 佳投资 金融服务银行”大奖。 在“2013 第五届卓越竞争力金融机构评选”中,民生银行荣获“2013 卓越 竞争力品牌建设银行”奖。 在中国社 科院 发布的 《 中国企业 社会 责任蓝 皮 书(2013) 》中 ,民生 银行荣 获 “中国企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 、 “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指数第一 名” 、 “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 。 在 2013 年第十届中国最佳企业公民评选中, 民生银行荣获 “2013 年度中国 最佳企业公民大奖” 。


2013 年还获得年度品牌金博奖“品牌贡献奖” 。 2014 年获评 中国 银行 业协会 “ 最佳 民生金 融 奖 ”、“ 年度 公益慈 善 优秀项 目奖 ”。 2014 年荣获 《亚洲企业管治》 “第四届最佳投资者关系公司 ”大奖和 “2014 亚洲企业管治典范奖 ”。 2014 年被英 国《 金融 时报》 、 《博鳌 观察 》联 合授予 “ 亚洲 贸易金 融 创新服 务 ”称号 。 2014 年还荣 获《 亚洲 银行家》 “中 国最佳 中 小企业贸 易金 融银行 奖 ”,获 得《21 世纪经济报道》 颁发的 “ 最佳资产管理私人银行 ”奖, 获评 《经济观察》 报 “年度卓越私人银行 ”等。 2015 年度, 民生银行在 《金融理财》 举办的 2015 年度金融理财金貔貅奖评 选中荣获“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 。 2015 年度, 民生银行荣获 《EUROMONEY》2015 年度 “中国最佳实物黄金投资 银行”称号。 2015 年度, 民生 银行 连续第四 次获 评《企 业 社会责任 蓝皮 书(2015 ) 》 “中 国银行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第一名” 。 2015 年度,民生银行在《经济观察报》主办的 2014-2015 年度中国卓越金 融奖评选中荣获 “年度 卓越创新战略创新银行”和“年度卓越直销银行” 两项大 奖 。 2、主要人员情况 杨春萍: 女, 北京大学本科、 硕士。 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曾就职于中国投 资银行总行, 意大利联合信贷银行北京代表处, 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和资产 托管部。 历任中国投资银行总行业务经理, 意大利联合信贷银行 北京代表处代表, 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处长、 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等职务。 具有 近三十年的金融从业经历, 丰富的外资银行工作经验, 具有广阔的视野和前瞻性 的战略眼光。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4 年7 月9 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 成为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 为了 更好地发挥后发优势, 大力发展托管业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 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 原则,高 起点地 建立系 统、完善 制度、 组 织人 员。资产 托管部 目前共 有员工 60 人, 平均年龄36 岁,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0%以上员工具有硕士以 上文凭。基金业务人员 100%都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中国民生银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 秉承 “ 诚信、 严谨、 高效、 务 实” 的 经营理念, 依托丰富的资产托管经验、 专业的托管业务服务和先进的托管业务平 台,为境内外客户提供安全、准确、及时、高效的专业托管服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国民生 银行已托管 71 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总 净值达到 2235.25 亿元 。中国民生银行于 2007 年推出“托付民生·安享财富” 托管业务品牌, 塑造产品创新、 服务专业、 效益优异、 流程先进、 践行社会责任 的托管行形象, 赢得了业界的高度认可和客户的广泛好评, 深化了与客户的战略 合作。自 2010 年至今 ,中国民生银行荣获《金融理财》杂志颁发的“最具潜力 托管银行”、“最佳创新托管银行”和“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荣获《21 世纪经济报道》颁发的“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 (二)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强化内部管理, 保障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 保证自 觉合规依 法经营 ,形成 一个运作 规范化 、管理 科学化、 监控制 度化的 内控体系, 保障业务正常运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 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监督中心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 中心共同组成。 总行审计部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 监督。 资产托 管部内设独立、 专职的风险监督中心, 负责拟定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总体思路 与计划, 组织、 指导、 协调、 监督各业务中心风险控制工作的实施。 各业务中心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全面性 原则 :风险 控制必须 覆盖 资产托 管 部的所有 中心 和岗位 , 渗透各 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 每位 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2) 独立性 原则 :资产 托管部设 立独 立的风 险 监督中心 ,该 中心保 持 高度的 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 相互制 约原 则:各 中心在内 部组 织结构 的 设计上要 形成 一种相 互 制约的 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 定性和 定量 相结合 原则:建 立完 备的风 险 管理指标 体系 ,使风 险 管理更 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 防火墙 原则 :托管 部自身财 务与 基金财 务 严格分开 ;托 管业务 日 常操作 部门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4.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 (1) 制度建设: 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 科学的业务流程、 详细的操作手册、 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 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 风险识 别与 评估: 风险监督 中心 指导业 务 中心进行 风险 识别、 评 估,制 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 相对独 立的 业务操 作空间: 业务 操作区 相 对独立, 实施 门禁管 理 和音像 监控。 (5) 人员管 理: 进行定 期的业务 与职 业 道德 培 训,使员 工树 立风险 防 范与控 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6) 应急预案: 制定完备的 《应急预案》 , 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 建立异地灾 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 中国民生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从控 制环境 、风险 评估、控 制活动 、信息 沟通、 监控等五个方面构建了托管业务风险控制体系。 (1) 坚持风 险管 理与业 务发展同 等重 要的理 念 。托管业 务是 商业银 行 新兴的 中间业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 运作, 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 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 随着市 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 业务的快速发展, 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 视风险 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2) 实施全 员风 险管理 。完善的 风险 管理体 系 需要从上 至下 每个员 工 的共同 参与, 只有这样, 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 有效。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 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中心和业务 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3) 建立分 工明 确、相 互牵制的 风险 控制组 织 结构。托 管部 通过建 立 纵向双 人制, 横向多中心制的内部 组织结构, 形成不同中心、 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 结构。 (4) 以制度 建设 作为风 险管理的 核心 。中国 民 生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资 产托管 部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包括业 务管理办法、 内部控制制度、 员工行为规范、 岗位职责及涵括所有后台运作环节 的操作手册。以上制度随着外部环境和业务的发展还会不断增加和完善。 (5) 制度的 执行 和监督 是风险控 制的 关键。 制 度执行比 编写 制度更 重 要,制 度落实检查是风险控制管理的有力保证。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 内部设置专职风险监督中心, 依照有关法律规章, 每 两个月对业务的运行进行一 次稽核检查。总行审计部也不定期对资产托管部进行稽核检查。 (6) 将先进 的技 术手段 运用于风 险控 制中。 在 风险管理 中, 技术控 制 风险比 制度控制风险更加可靠, 可将人为不确定因素降至最低。 托管业务系统需求不仅 从业务方面而且从风险控制方面都要经过多方论证, 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具有较强 的自动风险控制功能。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 金法》 、 《运 作 办法》 、 基金合 同和有 关法律法 规的规 定,对 基金的 投资对象 、基金 资产的 投资组合 比例、 基金资 产的核算 、基金 资产净 值的计算、 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 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 基金申购资金的 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 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 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 人发现 基金管 理人的违 反《基 金法》 、 《运作办 法》 、 基金合 同和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 人收到通 知后应 及时核 对确认并 以书面 形式对 基金托管 人发出 回函。 在限期内,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 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 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 、相 关服务 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名称:兴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37 号信和广场25 楼 法定代表人:卓新章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98 号财富金融广场 7 号楼 联系人: 徐湘芸 咨询电话:021-22211975 传真:021-22211997 网址:http://www.cib-fund.com.cn/ (2 )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https://trade.cib-fund.com.cn/etrading/ (3 )名称:兴业基金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 “兴业基金 ”或者“cibfund”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 ,并予以公告。 (二 )登记机构 名称: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37 号信和广场 25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98 号财富金融广场7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卓新章 设立日期:2013 年4 月17 日 联系电话:021-22211888 联系人:曹国军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场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 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 孙睿 经办律师: 黎明、孙睿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法定代表人:曾顺福


电话:021-6141 8888


传真:021-6335 0177/0377


联系人:陶坚 经办注册会计师:陶坚、吴凌志 四 、基 金的名称 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 金的类 型: 货币市场基金 六 、基 金的运 作方 式: 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七 、基 金的投 资目标


在保持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 通过主动式管理, 力求获得超 过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回报。 八 、基 金的投 资范围


本基金的 投资范 围为具 有良好流 动性的 金融工 具,包括 :现金 ,通知 存款, 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 券、资 产支持 证券、中 期票据 ,期限 在一年以 内(含 一年)的 债券回购, 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 短期融资券 (包括超级短期融资券) ,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它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待基金投资同业存单的相关规定颁布后,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 不改变本基金既 有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同业存单,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九 、基 金的投 资策 略 本基金根据对短期利率变动的预测, 采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控制下的主 动性投资 策略, 利用定 性分析和 定量方 法,在 控制风险 和保证 流动性 的基础上, 力争获得稳定当期收益。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 财政与货币政策、 金融监管政策、 市场 结构变 化和短期资金供给等因素的分析, 形成对未来短期利率走势的判断。 在此基础上, 根据不同类别资产的收益率水平 (各剩余期限、 利息支付方式和再投资便利性) , 并结合各类资产的流动特征 (日均成交量、 交易方式和市场流量) 和风险特征 (信 用等级、波动性),决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和期限匹配量。 2、 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优先考虑安全性因素, 选择 央行票据 、 短期国债和短期融资票据等 高信用等级的券品种进行投资以规避风险。 在基金的个券选择上, 本基金首先将 各种券种信用等级、 剩 余期限和流动性进行初步筛选; 然后, 根据各券种的收益 率与剩余期限结构合理性评估其投资价值进行再次筛选; 最后, 根据 各券种的到 期收益率波动性与可投资量 (流通、 日均成交量与冲击成本估算) , 决定具体投 资比例。 3、 久期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未来短期利率走势的预判, 结合货币市场基金资产的高流动性 要求及其相关的投资比例规定, 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 当预期市场短期利率上升 时, 本基金将通过增加持有剩余期限较短债券并减持剩余期限较长债券等方式降 低组合久期, 以降低组合跌价风险; 当预期市场短期利率下降时, 则通过增持剩 余期限较长的债券等方式 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券价格上升的收益。 4、 回购策略 根据回购市场利率走势变化情况, 在较低时本基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 前提下, 利用正回购操作循环融入资金进行债券投资, 以提高基金收益水平。 另 一方面, 本基金将把握资金供求的瞬时效应, 积极捕捉收益率峰值短线机会。 如 新股发行期间、 年末资金回笼时的季节效应等短供求失衡, 导致回购利率突增等。 此时, 本基金可通过逆回购的方式融出资金以分享短期拆借利率陡升的投资机会。 5、 现金流管理策略 本基金作为现金管理工具, 具有较高的流动性要求, 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资 金面分析以及对申购 赎回变化的动态预测, 通过回购的滚动操作和债券品种的期 限结构搭配, 动态调整并有效分配基金的现金流, 在保持充分流动性的基础上争 取较高收益。 十 、业 绩比较 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 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 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 方能支取的存款, 具有存期灵活、 存取方便的特征, 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 息的收益。 本基金具有低风险、 高流动性的特征。 根据基金的投资标的、 投资目 标及流动性特征, 本基金选取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 (税后) 作为本基金的业绩 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 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 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 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本基金可以在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十一 、 基金 的 风险 收益特 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本基金的预期 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十 二、 基金投 资组 合报告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及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 误 导性 陈述 或重大 遗 漏,并 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准确 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责 任。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民生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 复 核了 本报 告中 的财务 指 标、 净值 表现 和投资 组合 报告等 内容 , 保证复 核内 容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误导 性陈述 或者 重 大 遗漏。





本 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 据截 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本报 告中 所列 财务 数据 未经审 计。 1. 报 告期 末基金 资产 组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固定收 益投 资 4,589,347,903.78 14.63 其中: 债券 4,589,347,903.78 14.63 资产支 持证 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0,805,230,087.81 34.45 其中 :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 合计 15,826,907,014.81 50.46 4 其他资 产 142,232,718.94 0.45 5 合计 31,363,717,725.34 100.00 2. 报 告期 债券回 购融 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2.23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0.00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311,999,314.00 1.00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 报告 期内 债券 回购 融资 余额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为报 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融资余 额占 资 产净值 比例 的简 单平 均值 。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 额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 说明 注:在 本报 告期 内本 货币 市场基 金债 券正 回购 的资 金余额 未超 过资 产净 值 的20 %。 3. 基 金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 3.1 投 资 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基 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70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136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61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 均剩 余期限超过 180 天情况说 明 注:在 本报 告期 内本 货币 市场基 金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未超 过180 天。 3.2 报 告 期末 投资 组合平 均剩 余期限 分布 比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1 30 天 以内 48.53


1.00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2 30 天( 含)-60 天 8.10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3 60 天( 含)-90 天 20.55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4 90 天( 含)-180 天 12.35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5 180 天(含)-397 天( 含) 11.03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合计 100.56 1.00 4. 报 告期 末按债 券品 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562,313,932.95 5.03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562,313,932.95 5.03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3,027,033,970.83 9.75 6 中期票 据 - - 7 其他 - - 8 合计 4,589,347,903.78 14.78 9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 397 天的 - - 浮动利 率债 券 5. 报 告期 末按摊 余成 本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债券 投资 明 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150211 15 国开 11 3,100,000 310,511,937.12 1.00 2 150419 15 农发 19 3,000,000 300,534,299.26 0.97 3 041554069 15 宝钢 CP001 2,700,000 269,601,250.24 0.87 4 150206 15 国开 06 2,100,000 210,698,010.76 0.68 5 150219 15 国开 19 2,000,000 200,053,593.23 0.64 6 150413 15 农发 13 1,800,000 179,939,679.07 0.58 7 150411 15 农发 11 1,600,000 160,349,339.71 0.52 8 150215 15 国开 15 1,500,000 150,175,371.00 0.48 9 041556029 15 国 电集 CP003 1,500,000 150,163,695.09 0.48 10 011519008 15 国电 SCP008 1,500,000 150,060,613.99 0.48 6. “ 影 子定价 ” 与 “ 摊余 成本法 ” 确定的 基金 资产净值 的偏 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 的次 数 -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1224%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465% 报告期 内每 个工 作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 值 0.0919% 7.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 证 券投 资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8.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


本基金 计价 采用 摊余 成本 法, 即 计价 对象 以买 入成 本列示 , 按 票面 利率 或商 定利率 并考 虑其买 入时 的溢 价与 折价 ,在其 剩余 期限 内按 照实 际利率 法每 日计 提收 益。 本基金 通过 每日 分红 使基 金份额 资产 净值 维持 在 1.00 元。 8.2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不 存在 剩余期 限小 于 397 天但 剩 余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 浮 动利率 债券的摊 余成 本超 过当 日基 金资产 净 值20 %的 情况 。 8.3





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投 资 决策程 序符 合相 关法 律法 规的要 求, 未发 现本 基金 投 资的前 十名 证券的 发行 主体 本期 出现 被监管 部门 立案 调查,或 在 报告编 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谴 责、 处 罚的情 形。 8.4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111,885,308.18 4 应收申 购款 30,347,410.76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42,232,718.94 十 三、 基金的 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基金 的过 往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下述基 金业 绩指 标不 包括 持有人 认购 或交 易基 金的 各项费 用 , 计 入费 用后 实际 收益水 平 要低于 所列 数字 。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下述数据未经审计。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兴业货 币 A 阶段 净值收 益 率① 净值收 益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4.8.6(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12.31 1.7138% 0.0016% 0.5474% 0.0000% 1.1664% 0.0016% 2015.1.1 至 2015.12.31 3.4073% 0.0028% 1.3500% 0.0000% 2.0573% 0.0028% 2014.8.6(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5.12.31 5.1795% 0.0027% 1.8974% 0.0000% 3.2821% 0.0027% 注: 本基 金收 益分 配为 按日结 转份 额。 兴业货 币 B 阶段 净值收 益 率① 净值收 益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4.8.6(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12.31 1.8130% 0.0016% 0.5474% 0.0000% 1.2656% 0.0016% 2015.1.1 至 2015.12.31 3.6557% 0.0028% 1.3500% 0.0000% 2.3057% 0.0028% 2014.8.6( 合 同生效 日) 至 5.5349% 0.0027% 1.8974% 0.0000% 3.6375% 0.0027% 2015.12.31 注: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为按 日结转 份额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十 四、 基金的 费用 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 国家有 关规定 和《基金 合同》 约定, 可以在基 金财产 中列支 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3%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等, 支付日 期顺 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8%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5%, 对于由B 类降级为 A 类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 年销 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 A 类基金 份额的费率。B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01%,对于由 A 类 升级为 B 类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 B 类基 金份额的费率。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 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 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 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 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9 项费用”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人因 未履行 或未完 全履行义 务导致 的费用 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 根据相 关法律 法规及中 国证监 会的有 关规定不 得列入 基金费 用的项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 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执行。 十五 、 其它应 披露 事项 以下为本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刊登的与本基金相关的公告。 1 兴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旗下 基金 调整 停牌 股票 估值方 法的 公告 2015 年 8 月 11 日 2 兴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旗下 部分 开放 式基 金增 加中国 国际 金融 股份有 限公 司为 销售 机构 及旗下 基金 参加 中金 公司 申购费 率优 惠活 动的公 告 2015 年 8 月 21 日 3 兴业货 币市 场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 2015 年 8 月 26 日 4 兴业货 币市 场证 券投 资基 金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2015 年第 2 号) 2015 年 9 月 19 日 5 兴业货 币市 场证 券投 资基 金招募 说明 书( 更新 )摘 要(2015 年第 2 号) 2015 年 9 月 19 日 6 兴业货 币市 场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变更 公告 2015 年 9 月 23 日 7 兴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旗下 部分 基金 新增 代销 机构以 及参 加代 销机构 费率 优惠 活动 的公 告 2015 年 10 月 13 日 8 兴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旗下 部分 基金 新增 代销 机构以 及参 加代 销机构 费率 优惠 活动 的公 告 2015 年 10 月 16 日 9 兴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旗下 基金 调整 停牌 股票 估值方 法的 公告 2015 年 10 月 17 日 10 兴业货 币市 场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变更 公告 2015 年 10 月 20 日 11 兴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旗下 部分 基金 新增 代销 机构以 及参 加代 销机构 费率 优惠 的公 告 2015 年 10 月 23 日 12 兴业货 币市 场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第 3 季度 报告 2015 年 10 月 27 日 13 兴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调整 旗下 部分 基金 通过 直销机 构申 购、 赎回数 量限 制的 公告 2015 年 11 月 11 日 14 兴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旗下 基金 新增 代销 机构 以及参 加代 销机 构费率 优惠 活动 的公 告 2015 年 11 月 16 日 15 兴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旗下 基金 新增 代销 机构 以及参 加代 销机 构费率 优惠 活动 的公 告 2015 年 11 月 16 日 16 兴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旗下 部分 基金 参加 兴业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费率 优惠 活动 的公 告 2015 年 11 月 23 日 17 兴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调整 旗下 部分 开放 式基 金在代 销渠 道认 (申) 购金 额下 限的 公告 2015 年 12 月 9 日 18 兴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旗下 基金 新增 代销 机构 以及参 加代 销机 构费率 优惠 活动 并开 通定 期定额 投资 及转 换业 务的 公告 2015 年 12 月 12 日 19 兴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聘任 总经 理助 理的 公告 2015 年 12 月 26 日 20 兴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旗下 基金 调整 开放 时间 的公告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1 兴业基 金2015 年12 月 31 日净值 (收 益)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十 六、 对招募 说明 书更新 部分 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 (更新)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4 月 30 日刊登 的 《兴业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进行了更新, 并根据基 金管理人在 《基金合同》 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的补充 和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重 要提示 ”部 分, 增加了 本基金 合同 的生 效日期 、招募 说明书 内容的截止日期以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至日期。 2、 在“三 、基金 管理 人 ” 部分, 更新了 公司 高级 管理人 员、基 金经理 的从业简历的详细情况,以及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3、 在“四 、基金 托管 人” 部分, 更新了 托管 人基 本情况 、主要 人员情 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4、 在“五 、相关 服务 机构 ”部分 ,更新 了代 销机 构、直 销机构 、注册 登记机构信息。 5、 在“六 、基金 的募 集” 部分, 更新了 基金 的募 集时间 以及募 集情况 的说明 。 6、 在“七 、基金 合同 的生 效”部 分,增 加了 有关 基金 合 同正式 生效及 基金管 理人正 式开 始管 理本基 金 之时 间的 说明 ;删除 了有关 于基 金 备案的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的内容。 7、 在“十、基金的投资”部分,增加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8、





在“十四、基金的业绩”部分,增加了 基金业绩 表现的 内容。 9、





在“十 五、 其 它应披露事项”更新了 本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 明 书更新期 间刊登的 与本基 金相关 的 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