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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投智慧生活(001984)

上投智慧生活: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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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投 摩根 智 慧生 活 灵活 配 置混 合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基 金 份额 发 售公 告 
 
 
 
 
 
 
 
 
 
 
 
 
 
基金管 理人:上投摩根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个人投资者理财服务 热线 :400 889 4888 , (021)38794888 机构投资者理财服务 热线 :(021)20628000 ;(010)58369199 公司网站:www.cifm.com 重要提 示 1、 上投 摩根 智 慧生 活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以下简 称 “ 本 基金 ”)的募集 已获 中国 证监会 证监 许可[2015] 2422 号文 件 准予 募集 注册 。 中国证 监会 对本 基金 的注册 并不 代表 中 国证监 会对 本基 金的 风险 和收益 作出 实质 性判 断、 推荐或 者保 证。 2、 本 基金 为契 约型 开放 式 证券投 资 基 金。 3、 本基 金的管 理人 为上投 摩根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 ( 以下简 称 “ 本 公司”) 。 注册登 记机构 为本公 司 。 4、 本 基金 自2016 年3 月 14 日起 至2016 年 4 月 8 日 止, 面向 个人 投资者 和机 构投资 者 , 通 过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交 通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 上 海浦 东发 展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 申万 宏源证 券有 限公 司、 申万 宏源西 部证 券有 限公 司 、 上海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国泰君 安证 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 招 商证 券股 份 有限公 司、 光大 证券 股份 有 限公司 、 中 国银 河证 券股 份 有限公 司、 中信建 投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海通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国信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 兴业 证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 国 都证 券有 限责任 公司 、 中 信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中 信证 券 ( 山东) 有限 责任 公司 、 安 信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 长 江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 上 海长 量基金 销售 投资顾 问有 限 公 司、 北京 展恒 基金销 售有 限公司 、 上海 好买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 深圳众 禄金 融控股 股份 有 限 公司 、 杭 州数 米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 上 海天天 基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 浙江 同花 顺基金 销售 有 限 公司、 一路 财富 (北 京) 信息科 技有 限公 司 、 上海 利得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 和讯信 息科 技有 限公司 、 上海 汇付金 融服 务有限 公司 、 上海陆 金所 资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北京 恒天明 泽基 金 销 售有限 公司 、 北京乐 融多 源投资 咨询 有限 公司 、 深 圳市新 兰德 证券 投资 咨询 有限公 司 、 珠海 盈米财 富管 理有 限公 司 的 代销网 点和 本公 司的 贵宾 理财中 心和 电子 交易 系统 同时发 售 。 5、 本基 金发售 对 象 包括 个 人投资 者、机 构投资 者、 合格境 外机构 投资者 及法 律法规 允许的 其它所 有投 资者 。 6、 最低 认购限 额: 在基金 募集期 内, 投 资者通 过基 金管理 人的电 子交易 系统 或贵宾 理财中 3 心 首次认 购的单 笔最 低限 额为人民 币 1,000 元,追 加认购的 单笔 最低限 额为 人民币 1,000 元; 投 资者 通过 代销 机构 首次认 购的 单笔 最低 限额 为人民 币 1,000 元, 追加 认购的 单笔 最低 限额为 人民 币1,000 元。 各代销 机构 对最 低认 购限 额及交 易级 差有 其他 规定 的, 以 各代 销机 构的业 务规 定为 准。 7、 投资 者欲购 买本 基金, 需开立 本公司 基金账 户, 每个投 资者仅 允许开 立一 个本公 司基金 账户 (保 险公 司多险 种开 户等符 合法 律法 规规 定的 可以开 立多 个账 户) 。 发 售期内 各代 销网 点同时 为投 资者 办理 开立 基金账 户的 手续 。 请 投资 者注意 , 如 同日 在不 同销 售机构 申请 开立 基金账 户, 可能 导致 开户 失败。 8、 基 金账 户开 户和 认购 申 请手续 可以 同时 办理 。 9、 销售 机构 ( 指本 公司代 销网点 和本公 司 贵宾 理财 中心 或 电子交 易系统 )对 认购申 请的受 理并不 代表 该申 请一 定成 功, 而 仅代 表销 售机 构确 实接受 了认 购申 请, 申请 的成功 与否 应以 注册登 记机 构的 确认 结果 为准。 认购 申请 一经 销售 机构受 理, 不可 以撤 销。 10 、本 公告 仅对 本基 金发 售的有 关事 项和 规定 予以 说明。 投资 者欲 了解 本基 金的详 细情 况 , 请阅读 同时 刊登 在 《 上海 证券报 》 、 《中 国证 券报 》 和 《 证券 时报 》 上的 《 上投摩 根 智 慧生 活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 证 券投 资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本基 金的招 募说 明书 及本 公告 将同时 发布 在 本公司 网站 (www.cifm.com ) 、 中国 银行 网站 (www.boc.cn) 。 投 资者亦 可通 过本公 司网 站 了解 本 公司 的详 细情 况和 本 基金 发售 的相 关事 宜。 11 、 中 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交 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上 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 申 万宏源 证券 有限 公司 、 申 万宏源 西部 证券 有限 公司 、 上 海证 券有 限责任 公司 、 国 泰君 安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 招商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 光大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 中国 银河 证券股 份有 限 公 司、 中 信建 投证 券有 限责 任公司 、 海 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 国 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 兴 业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 国 都证 券有限 责任 公司 、 中 信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 中 信证 券 (山 东) 有限 责任公 司 、 安 信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 长 江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 上 海长量 基金 销售投 资顾 问 有 限公司 、 北京 展恒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 上海好 买基 金销售 有限 公司 、 深 圳众 禄金融 控股 股 份 有限公 司 、 杭 州数米 基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 上海 天天 基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浙江 同花顺 基金 销 售 有限公 司、 一路 财富 (北 京) 信 息科 技有 限公 司、 上海利 得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 和 讯信 息科 技有限 公司 、 上海汇 付金 融服务 有限 公司 、 上 海陆 金所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北京恒 天明 泽 基 金销售 有限 公司 、北 京乐 融多源 投资 咨询 有限 公司 、深圳 市新 兰德 证券 投资 咨询有 限公 司 、 珠 海 盈 米 财 富管 理 有 限 公司 的 代 销 网 点和 本 公 司 的 贵宾理财中心 和 电 子交 易系 统 同 时 进行 基金销 售 , 具 体的城 市名 称、 网点 名称 、 联 系方 式 以及开 户和 认购 等事 项请 见各代 销机 构在 4 当地主 要报 纸上 刊登 的公 告或在 各代 销网 点发 布的 公告。 12 、 对 于 未 开 设 销 售 网 点 地 区 的 投 资 者 , 请 拨 打 本 公 司 的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 889 4888 , (021)38794888 咨询 有关 购买事 宜。 13 、 基金 管理 人可综 合各 种情况 对发 售安 排做 适当 调整 。 对 于具 体的募 集期 限, 基金 管理 人 可根据 市场 变化 予以 适当 缩短。 14 、风 险提 示 本基金 投资 于证 券市 场, 基金净 值会 因为 证券 市场 波动等 因素 产生 波动 , 投 资者在 投资 本基 金前, 需充 分了 解本 基金 的产品 特性 ,并 承担 基金 投资中 出现 的各 类风 险, 包括: 因政 治 、 经济、 社会 等环 境因 素对 证券价 格产 生影 响而 形成 的系统 性风 险, 个别 证券 特有的 非系 统性 风险, 由于 基金 投资 人连 续大量 赎回 基金 产生 的流 动性风 险, 基金 管理 人在 基金管 理实 施过 程中产 生的 基金 管理 风险 , 本 基金 的特 定风险 等等 。 投 资者 在进 行投资 决策 前, 请仔 细阅 读 本基金 的《 招募 说明 书》 及《基 金合 同》 。 基金管 理人 :上 投摩 根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托 管人 : 中 国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登 记机 构: 上投 摩根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销 售机构: 中国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 交通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 上海 浦东 发展银 行股 份 有 限公司 、 申 万宏 源证 券有 限公司 、 申 万宏 源西 部证 券有限 公司 、 上 海证 券有 限责任 公司 、 国 泰君安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招 商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光 大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中 国银 河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 中信 建投 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海通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国信 证券股 份有 限 公 司 、 兴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国都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 司、 中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中信 证券 ( 山 东) 有 限责 任公 司、 安信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长江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上海 长 量基 金销 售投 资顾问 有限 公司 、 北 京展 恒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 上 海好买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深圳众 禄金 融控 股股份 有限 公司 、 杭 州数 米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 上 海天天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 浙 江同 花顺 基 金销售 有限 公司 、 一 路财 富 (北 京) 信息 科技 有限 公司、 上海 利得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 和讯 信息科 技有 限公 司、 上海 汇付金 融服 务有 限公 司、 上海陆 金所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 北 京恒 天 明泽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北京乐 融多 源投 资咨 询有 限公司 、 深 圳市 新兰 德证 券投资 咨询 有限 公司 、 珠 海盈 米财 富管 理有 限公司 的代 销网 点 和 上投 摩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贵 宾理财 中心 和 电子交 易系 统 。


5 一、本 次发 售基 本情 况 1、 基 金名 称 上投摩 根 智 慧生 活 灵 活配 置混合 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代码 :001984)。 2、 基 金类 型 契约型 开放 式。 3、 基 金存 续期 限 不定期 。 4、 基 金单 位面 值 每份基 金单 位面 值 为1.00 元人民 币。 5、 投 资目 标


本基 金将 主要投 资于智 慧生活主 题上 市公司 ,通 过严格的 风险 控制, 力争 实现基金 资产 的长期 增值 。 6、 投 资范 围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为 具有 良好流 动性 的金 融工 具 , 包 括国内 依法 发行 上市 的股 票、 债券 、 货币市 场工 具、 权证 、 资 产支持 证券 、 股 指期 货、 股票期 权以 及法 律法 规或 中国证 监会 允许 基金投 资的 其他 金融 工具( 须符合 中国 证监 会相 关规 定)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后 ,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为 : 股票资 产占 基金 资产 的 0%-95% ; 投资 于本 基金 所定 义的智 慧 生活主题相关的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 的 8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约 和股票 期权 合约 需缴 纳的 交易保 证金 后 , 保 持现 金或 到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不 低于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5% 。 7、 发 售对 象 包括个 人投 资者 、机 构投 资者、 合格 境外 机构 投资 者 。 8、 代 销机 构与 代销 地点 (1)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地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 门内大 街1 号


6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1 号客 户服 务电话 :95566 法定代 表人 :田 国立 网址:www.boc.cn (2)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18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牛 锡明 客户服 务热 线: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南 路500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中 山东 一路 12 号 法定代 表人 :吉 晓辉 联系人 :虞 谷云 联系电 话:021-61618888 客户服 务热 线: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4) 申万宏 源证 券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 乐路 989 号45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 45 层 (邮 编:200031 ) 法定代 表人 :李 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 话:95523 或4008895523 电话委 托:021-962505 国际互 联网 网址: www.swhysc.com 联系人 :黄 莹 (5) 申万宏 源西 部证 券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高新 区( 新市 区) 北京 南路 358 号 大成 国际 大 厦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 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 高新区 (新 市 区) 北京 南路358 号 大成 国际 大厦20 楼2005 室 (邮 7 编:830002 ) 法定代 表人 :李季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 户 服务电 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联系人 :李 巍 (6) 上海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西 藏中 路 336 号 法定代 表人 :龚 德雄 电话:(021 53519888 传真:(021) 53519888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918918 (全 国) 、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7) 国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商城 路 61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168 号上 海银 行大 厦 29 层 法定代 表人 :万 建华 联系人 :芮 敏祺 电话:(021) 38676666 转6161 传真:(021) 38670161 客户服 务咨 询电 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8) 招商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38-45 层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联系人 :林 生迎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9) 光大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8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袁 长清 (代 行)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网址:www.ebscn.com


(10) 中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 : 陈 有安 联系人 :田 薇 电话: 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536 客服电 话: 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1) 中信建 投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 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朝内大 街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 王 常青 电话:(010)6518675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 :魏 明 客户服 务咨 询电 话:400-8888-108 ; 网址:www.csc108.com


(12) 兴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路268 号 法定代 表人 :兰 荣 电话:021-38565785 联系人 :谢 高得 客户服 务热 线:95562


9 公司网 站: www.xyzq.com.cn (13) 海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 海市 淮海 中 路 9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开国 电话:021 -23219000 联系人 :李 笑鸣 客服电 话:95553 公司网 址:www.htsec.com (14) 国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红 岭中 路 1012 号 国信 证券 大厦16-26 层 法定代 表人: 何如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952 联系人: 周杨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36 公司网 址:www.guosen.com.cn (15) 国都证 券股份 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直门 南大 街3 号国 华投 资大 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直门 南大 街3 号国 华投 资大 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常 喆 联系人 :李航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16) 中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中心 三 路 8 号 卓越 时代广 场( 二期 )北 座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亮马桥 路 48 号 中信 证券 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王 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户服 务热 线:010-95558


10 (17) 中信证 券( 山东 )有 限责 任公司 注册和 办公 地址 :山 东省 青岛市 崂山 区深 圳路222 号1号楼2001 法定代 表人 :杨 宝林 联系人 :吴 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 务电 话:95548 公司网 址:www.citicssd.com (18) 安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牛 冠兴 客服电 话:4008001001 公司网 址:www.essence.com.cn (19) 长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 8 号 长江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胡 运钊 客户服 务热 线:95579 或4008-888-999 联系人 :李 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长江证 券客 户服 务网 站 :www.95579.com


(20) 上海长 量基 金销 售投 资顾 问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高翔 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大 道555 号裕 景国 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跃伟 联系人 : 单 丙烨 联系电 话:021-20691832 传真:021 —20691861


11 客服电 话:400-820-2899 公司网 站: www.erichfund.com (21)


北京 展恒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注册 地 址: 北京 市顺 义区 后沙峪 镇安 富 街 6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德胜门 外华 严北 里 2 号民 建大 厦 6 层 法定代 表人 :闫 振杰 联系电 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035 客服电 话: 4008886661 公司网 址:www.myfund.com (22) 上海好 买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场中 路 685 弄 37 号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南 路 1118 号 鄂尔 多斯 大厦903-906 室 法定代 表人 :杨 文斌 客服电 话:400-700-9665 公司网 站:www.ehowbuy.com


(23) 深圳众 禄金 融控 股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深南东 路 5047 号发 展银 行 大厦 25 楼I、J 单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深南东 路 5047 号发 展银 行 大厦 25 楼I、J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客服电 话:4006-788-887 公司网 站:www.zlfund.cn


www.jjmmw.com (24) 浙江同 花顺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文二西 路一 号元 茂大 厦 903 办公地 址: 浙 江省 杭州 市 翠柏 路 7 号 杭州 电子 商务 产业 园 2 楼


法定代 表人 : 凌顺 平


客服电 话:4008-773-772 公司网 站:www.5ifund.com


(25) 杭州数 米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滨江区 江南 大 道3588 号 恒 生大 厦 12 楼


12 法定代 表人 :陈 柏青 客服电 话:400-0766-123 公司网 站:www.fund123.cn (26) 上海天 天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0 号2 号楼 2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5 号 3C 座9 楼 法定代 表人 :其 实 客服电 话:400-1818-188 网站: www.1234567.com.cn (27) 和讯信 息科 技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 京市 朝阳 区 朝外大 街 22 号 泛利 大厦10 层 办公地 址: 北 京市 朝阳 区 朝外大 街 22 号 泛利 大厦10 层 法定代 表人 : 王莉 客服电 话:4009200022 ,021-20835588 网站:licaike.hexun.com (28) 一路财 富( 北京 )信 息科 技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 京市 西城 区 车公庄 大 街 9 号 五栋 大 楼 C 座 702 办公地 址: 北 京市 西城 区 阜成门 大 街 2 号 万通 新世 界广 场 A 座 2208 法定代 表人 : 吴雪 秀 客服电 话:400-001-1566 网站: www.yilucaifu.com (29) 上海利 得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宝 山区 蕴川 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浦东 新区 峨山 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 表人 : 沈继 伟 客服电 话:4000676266 网站:www.leadbank.com.cn (30) 上海汇 付金 融服 务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西藏中 路 336 号 1807-5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中山南 路 100 号 金外 滩国 际广 场 19 楼


13 法定代 表人 :冯 修敏 客服电 话:400-820-2819 网站:fund.bundtrade.com (31) 上海陆 金所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1333 号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1333 号14 楼 法定代 表人 :郭 坚 客服电 话:400-821-9031 网站:www.lufunds.com (32) 北京恒 天明 泽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经 济技 术开发 区宏 达北 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东三环 中 路20 号乐 成中 心 A 座23 层 法定代 表人 :梁 越 客服电 话:400-898-0618 网站:www.chtfund.com (33) 北京乐 融多 源投 资咨 询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西大望 路 1 号1 号楼 1603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西大望 路 1 号温 特莱 中 心A 座 16 层 法定代 表人 :董 浩 客服电 话:400-068-1176 网站:www.jimufund.com (34) 深圳市 新兰 德证 券投 资咨 询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华强北 路赛 格科 技 园4 栋10 层1006#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宣武门 外大 街 28 号 富卓 大 厦 16 层 法定代 表人 :杨 懿 客服电 话:400-166-1188 网站:http://8.jrj.com.cn/ (35) 珠海盈 米财 富管 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珠海 市横 琴新 区宝华 路 6 号105 室-3491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海 珠区 琶洲大 道 东1 号 保利 国际 广场南 塔 12 楼


14 法定代 表人 :肖 雯


客服电 话: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其他代 销机 构: 如本 次发 售 期间, 新增 代销 机构 或代 销 机构新 增营 业网 点, 则另 行 公告。 9、 直 销机 构和 直销 地点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上海 贵宾 理财 中心 地址: 上海 市浦 东富城路 99 号 震旦 国际 大楼 20 楼 (200120 ) 理财 中 心电 话: 400 889 4888 , (021)38794888 传真:(021)68881190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北京 贵宾 理财 中心 地址: 北京 市 西 城区 金融 街七号 英蓝 国际 金融 中 心19 层1925 室(100034 ) 电话 :010-58369199 传真 :010-58369138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深圳 贵宾 理财 中心 地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深南 东 路5001 号华 润大 厦2705-07室(518001 ) 电话:0755-82690060 传真:0755-82690104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电子 交易 系统 www.cifm.com 全国统 一客 服热 线:400 889 4888 10 、发 售时 间安 排与 基金 成立 本基金 的发 售时 间 自 2016 年3 月14 日起至 2016 年4 月8 日止。 对 于具 体的 募 集期限 ,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市 场变 化予以 适当 缩短 。 本 基金符 合法定 成立条 件 后, 本基 金 可以 宣布成 立; 发售 时 间内, 本基金 若未达 到法定 成立条 件, 基金 管理 人将 延长发 售时 间并 及时 公告 ,但最 长不 超过 法定 募集 期。 若募集 期满 , 本 基金 仍未 达到法 定成 立条 件, 则本 基金不 能成 立, 基金 管理 人将把 已募 集资金 并加 计银 行同 期活 期存款 利息 在募 集期 结束 后 30 天内 退还 给基 金认 购 人。


15 11 、基 金认 购方 式与 费率 (1) 本基 金采 取金 额认 购 的方式 ; (2) 本基 金的 认购 费率 为 : 认购金额区间 费率 人民币100 万以下 1.2 % 人民币100 万以上(含) ,500 万以下 0.8 % 人民币500 万以上(含) 每笔人民币 1,000 元 投资者 重复 认购 ,须 按每 次认购 所对 应的 费率 档次 分别计 费。 (3) 基金 份额 的计 算: 本 基 金 认 购 份 额 的 计 算 包 括 有 效 认 购 金 额 折 算 的 基 金 份 额 加 上 申 请 认 购 总 金 额 在 募 集 期产生 的利 息折 算的 基金 份额 (利 息具 体数额 以注 册登记 人的 记录 为准 ) 。 认购份 数采 取四 舍五入 的方 法保 留小 数点 后两位 , 由 此产 生的 误差 计入基 金资 产 。 利息 折算 份额不 收认 购手 续费, 也不 受基 金 账 户最 低持有 份额 的限 制。 认购份 数的 计算 公式 如下 : 认购费 用= (认 购金 额*认 购费率 )/ (1+ 认购 费率 ) 净认购 金额=认 购金 额-认 购费用 认购份 额 =(净 认购 金额 + 认购金 额产 生的 利息)/基 金份额 面值 上述计 算结 果( 包括 基金 份 额的份 数) 均按 四舍 五入 方 法, 保 留 到 小数 点后 两位 , 由此 误 差产生 的 收 益或 损失 由基 金财产 承担 。 举例如 下: 例: 某 投资 人投 资 1 万元 认购本 基金 , 对 应费 率为1.2% , 假设 该笔 认购 产生 利 息 10 元, 则其可 得到 的认 购份 额为 : 认购费 用= (10,000*1.2% )/(1+1.2% )=118.58 净认购 金额=10,000-118.58=9881.42 认购份 额= (9,881.42+ 10 )/ 1.00 = 9,891.42 份 二、发 售方 式及 相关 规定


16 1、 发售 期内本 公司 代销网 点和本 公司贵宾 理财 中心 和电子 交易系 统 将同 时面 向个人 投资者 和机构 投资 者发 售本 基金 ,本基 金不 设最 高认 购限 额。 2、 最低 认购限 额: 在基金 募集期 内, 投 资者通 过基 金管理 人的电 子交易 系统 或贵宾 理财中 心 首次认 购的单 笔最 低限 额为人民 币 1,000 元,追 加认购的 单笔 最低限 额为 人民币 1,000 元; 投 资者 通过 代销 机构 首次认 购的 单笔 最低 限额 为人民 币 1,000 元, 追加 认购的 单笔 最低 限额为 人民 币1,000 元。 各代销 机构 对最 低认 购限 额及交 易级 差有 其他 规定 的, 以 各代 销机 构的业 务规 定为 准。 3、 有 效认 购申 请的 确认 方 式 本基金 不设 募集 上限 ,将 对所有 有效 认购 申请 全部 予以确 认。 4、 已购 买过 本 公司 管理的 其它基 金 的投 资者, 在原 开户机 构的网 点购买 本基 金时不 用再次 开立本 公司 基金 账户 卡, 在新的 销售 机构 网点 购买 本基金 时 , 需 先办理 多渠 道开户 业务 , 此 业务需 提供 原基 金账 号。 三、个 人投 资者 的开 户与 认购程 序 个人投 资者 可以 在 上 投摩 根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贵宾 理财中 心 、 电 子交 易系 统 和 中国银 行股 份 有限公 司 、 交 通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 上 海浦东 发展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申万 宏源证 券有 限 公 司、 申 万宏 源西 部证 券有 限公司 、 上 海证 券有 限责 任公司 、 国 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招 商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光 大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中 国银河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中 信建 投证 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海通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国信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 兴业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 国都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中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信证 券 ( 山东 ) 有 限责 任公司 、 安 信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 长 江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 上 海长 量基金 销售 投资 顾问 有限 公司 、 北 京展 恒 基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上海 好买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深圳众 禄金 融控 股股 份有 限公司 、 杭州 数 米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 上 海天天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 浙 江同 花顺 基金销 售有 限公司 、 一路 财 富 (北 京) 信息 科技 有限 公司、 上海 利得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 和讯 信息 科技 有限公 司、 上海 汇付金 融服 务有 限公 司、 上海陆 金所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北京 恒天 明泽 基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 北京乐 融多 源投 资咨 询有 限公司 、 深 圳市 新兰 德证 券投资 咨询 有限 公司 、 珠 海盈米 财富 管理 有限公 司 等 指定 基金 代销 网点 办 理基 金账 户开 户、 认购申 请。 ( 一) 通过 中国 银行 办理 开户和 认购 的程 序 1 、业 务办 理时 间: 基金 发 售日的 9:00-16:00 ( 周六 、周日 部分 网点 只受 理个 人投资 者 业务申 请) (注 :周 六、 周日为 申请 预录 入) 。


17 2 、开 户及 认购 程序 : (1) 开立 中国 银行 的交 易 账户 个人投 资者 申请 开立 中国 银行的 交易 账户 时应 提交 下列材 料: a .有 效身 份证 件原 件( 身 份证、 军官 证、 士兵 证、 武警证 、护 照等 ); b .中 国银 行长 城借 记卡 ; c .填 妥的 《中 国银 行开 放 式基金 业务 申请 表( 个人 )》; d .与 中国 银行 签订 的《 中 国银行 开放 式基 金交 易协 议书》 (一 式两 份) 。 (2) 提出 认购 申请 个人投 资者 在开 立中 国银 行交易 账户 后, 可提 出基 金认购 申请 。 提 出认 购申 请时应 提 供 以下材 料: a .中 国银 行长 城借 记卡 ; b .填 妥的 《认 购申 请表 》 ; c .中 国银 行基 金交 易卡 。 (3 ) 中国银行 在接收 到投资 者的认 购申请 后,将自动 向本公 司提交 投资者开立 基金账 户的申 请和 认购 申请 , 经 本公司 确人 后, 投资 者可 在T+ 2日 (工 作日 ) 在 中国银 行销 售网 点打印 基金 开户 确认 书和 认购业 务确 认书 。 但 此次 确认是 对认 购申 请的 确人 , 认购 的最 终结 果要待 基金 募集 期结 束后 才能确 认。 3 、注 意事 项: (1) 若有 其他 方面 的要 求 ,以中 国银 行的 说明 为准 。 (2) 个人 投资 者如 到网 点 办理开 户手 续, 需本 人亲 自办理 。 ( 二) 代销 本基 金的 证券 公司 以下程 序原 则上 适用 于代 销本基 金的 证券 公司 , 包 括申万 宏源 证券 有限 公司 、 申万 宏 源 西部证 券有 限公 司 、 上海 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国泰 君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招商证 券股 份 有 限公司 、 光 大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司、 中国 银河 证券 股份 有 限公司 、 中 信建 投证 券有 限 责任公 司、 海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国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兴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国都证 券有 限 责 任公司 、 中 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 中 信证 券 (山 东) 有限责 任公 司、 安信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 长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此程序 仅供 投资 者参 考 , 具体程 序以 各代 销机 构的 规定为 准 , 新增 代销渠 道的 认购 程序 以有 关公告 为准 。


1、 业 务办 理时 间 : 基金 发 售日 的9:30-15:00 (周 六 、周日 和法 定节 假日 不办 理 )。


18 2、 资 金账 户的 开立 :( 已 在该代 销券 商处 开立 了资 金账户 的客 户不 必再 开立 该账户 ) 个人投 资者 申请 开立 资金 账户应 提供 以下 材料 : (1) 填妥 的《 资金 账户 开 户申请 表》 ; (2) 本人 有效 身份 证明 原 件及复 印件 ; (3) 营业 部指 定银 行的 存 折 (储 蓄卡 )。 3、 基 金账 户的 开立 :个 人 投资者 申请 开立 基金 账户 应提供 以下 材料 : (1) 填妥 的《 开户 申请 表 》; (2) 本人 有效 身份 证件 及 复印件 ; (3) 在本 代销 机构 开立 的 资金账 户卡 ; (4) 营业 部指 定银 行的 存 折 (储 蓄卡 )。 4、 提出 认购 申请 : 个人 投 资者在 开立 资金 账户 和基 金账户 并存 入足 额认 购资 金后 , 可 申请认 购本 基金 。个 人投 资者申 请认 购本 基金 应提 供以下 材料 : (1) 填妥 的《 认购 申请 表 》; (2) 本人 有效 身份 证原 件 及复印 件; (3) 在 本代 销机 构开 立的 资金账 户卡; 投资 者还 可 通过各 代销 券商 的电 话委 托、 自 助 /热自 助委 托、 网上 交易 委 托等方 式提 交认 购申 请。 5、 注 意事 项 : (1) 若有 其他 方面 的要 求 ,以各 代销 机构 的说 明为 准。 (2) 个人 投资 者需 本人 亲 自到网 点办 理开 户和 认购 手续。 (3) 投资 者认 购时 要注 明 所购买 的基 金名 称或 基金 代码。 基金名 称: “上 投摩 根 智 慧生活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 基金 代码 : “001984 ” 。 ( 三) 上投 摩根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贵宾 理 财中 心 1、 开 户和 认购 的时 间 基金发 售日 的9:30 ~17:00 。 周六 、 日 及 其 他法 定节 假日 正 常受 理客 户申 请, 该认购 申 请计入 下一 发售 日; 发售 日每 天 17:00 后 不受 理客 户的认 购申 请。 2、 开 户和 认购 的程 序 (1) 个人 投资 者办 理基 金 账户开 户申 请时 须提 交下 列材料 : ◇有效 身份 证明 文件 原件 ; ◇指定 银行 收款 账户 证明 ; ◇ 填妥 的经 本人 签字 确认 的《投 资者 风险 承受 能力 调查表 》


19 ◇预留 印鉴 卡; ◇填妥 的经 本人 签字 确认 的 《账户 业 务申 请表 》 。 个人投 资者 开立 基金 账户 必须本 人亲 自办 理; 委托他 人代 办的 , 还需 提供 经公证 的委 托代 办书 、 代办 人的有 效身 份证 明文 件及 复印 件 。 本公司 需要 留存 的材 料为 : 有 效身 份证 明文件 复印 件、 填妥 的经 本人签 字确 认的申 请表 (第 一联) 、 预留 印鉴 卡 ( 二 张) 、 委 托代 办书 正本 、 代办人 有效 身份 证明 文件 复印件 、 指 定收 款银行 卡复 印件 、《 投资 者风险 承受 能力 调查 表》 。 (2) 个人 投资 者办 理认 购 申请时 须提 交 下 列材 料: ◇填妥 的经 本人 签字 确认 的 《交 易业 务申 请表 》 。 委托他 人代 办的 ,还 需提 供委托 代办 书、 代办 人的 有效身 份证 明文 件及 复印 件。 销售机 构需 要留 存的 材料 为: 委 托代 办书 及代 办人 有效身 份证 明文 件复 印件 (委托 他人 代办 时), 填妥 的经 本人 签字 确认的 申请 表。 (3) 认购 资金 的划 拨 个人投 资者 办理 认购 前应 将足额 认购 资金 划入 本公 司指定 的任一 直 销专 户: 账户名 称: 上投 摩根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直 销专 户 帐





号:31001550400050002872 开户银 行: 中国 建设 银行 上海市 分行 营业 部 联行号 :52352 人民银 行大 额支 付系 统联 行号:105290036005 账户名 称: 上投 摩根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帐





号:1001190729013313135 开户银 行: 中国 银行 上海 市分行 第二 营业 部 开户行 交换 号:001021907 联行号 :20304018 人民银 行大 额支 付系 统联 行号:102290019077 账户名 称: 上投 摩根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帐





号:216089238510001 开户银 行: 招商 银行 上海 分行营 业部


20 联行号 :096819 人民银 行大 额支 付系 统联 行号:308290003020 3、 注 意事 项 (1) 以下 将被 认定 为无 效 认购: ◇ 投资 者 已 划付 资金 ,但 逾期未 办理 开户 手续 或开 户不成 功的 ; ◇ 投资 者 已 划付 资金 ,但 逾期未 办理 认购 手续 的; ◇ 投资 者 已 划付 的认 购资 金少于 其申 请的 认购 金额 的; ◇ 本公 司确 认的 其它 无效 资金。 (2) 投资 者T 日提 交开 户 申请后 , 可于 T +1 日到 本 公司贵宾 理 财中 心 查 询确 认结果 , 或通 过本公 司客 户服 务中 心、 本公司 网站 查询 。 (3) 投资 者T 日提 交认 购 申请后 ,可 于 T +1 日到 本 公司 贵 宾理 财中 心 查 询认 购接受 结果 , 或通过 本公 司客 户服 务中 心、 本 公司 网站 查询。 认购 确认结 果可 于基 金成 立后 到本公 司贵宾 理财中 心 查 询, 或通 过本 公司客 户服 务中 心、 本公 司网站 查询 。 ( 四) 上投 摩根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电 子交 易系 统 1、开 户和 认购 的时 间


(1 ) 开 户时 间: 电子 交易系 统24 小时 (周 六、 周日和 法定 节假 日照 常受 理) 接 受个 人投 资者开 户业 务, 基金 交易 日17:00之 后提 交的 开户 申请于 下一 交易 日受 理。


(2 ) 认 购时 间: 电子 交易系 统在 基金 发售 时段 内24小 时 ( 周六 、 周 日和 法定节 假日 照常 受理 ) 接 受个 人投资 者提 交的认 购申 请 , 基金 交易 日17 :00 之后 提交的 认购 申请于 下一 交 易 日受理 。 2、开 户和 认购 的程 序


网 上开 户及 认购 程序 参 见网站 相关 说明 。 3、注 意事 项 (1) 以下 将被 认定 为无 效 认购: ◇投资 者已 划付 资金 ,但 逾期未 办理 开户 手续 或开 户不成 功的 ; ◇投资 者已 划付 资金 ,但 逾期未 办理 认购 手续 的; ◇本公 司确 认的 其它 无效 资金。 (2) 投资 者T日 提交 开户 申请后 ,T 日即 可通 过本 公 司网站 认购 基金 。 (3) 投资 者T日 提交 开户 申请后 ,可 于T +1日 通过 本公司 网站 、本 公司 客户 服务中 心 查 询 。


21 (4) 投资 者T日 提交 认购 申请后 ,可 于T +1日 通过 本公司 网站 、本 公司 客户 服务中 心查 询 。 认购确 认结 果可 于基 金成 立后通 过本 公司 网站 、本 公司客 户服 务中 心查 询。 四、机 构投 资者 的开 户与 认购程 序 机构投 资者 可以 在上 投摩 根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贵宾 理财中 心 、 中国 银行, 代销 本基金 的 证券公司 等 指定 基金 代销 网点办 理基 金账 户开 户、 认购申 请。 ( 一) 上投 摩根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贵 宾理 财中心 1、 开户和 认购 的时 间 基金发 售日 的 9:30 ~17:00 。发 售日 每天 17:00 后 及 周六、 日及 其他 法定 节假 日不受 理 客户的 认购 申请 。 2、 办 理基 金交 易账 户和 基 金账户 开户 申请 时须 提交 下列材 料: (1) 加盖 公章 的有 效身 份 证明文 件复 印件 ; (2) 加盖 公章 的组 织机 构 代码证 及税 务登 记证 复印 件; (3) 法定 代表 人( 负 责人) 授权委 托书 (账 户类 )原 件; (4) 加盖 公章 的银 行开 户 证明文 件复 印件 ; (5) 加盖 公章 业务 经办 人 及 账单 收件 人的 身份 证件 复印件 ; (6) 预留 印鉴 卡; (7) 填妥 的加 盖公 章的 《 投资者 风险 承受 能力 调查 表》; (8) 填妥 的加 盖公 章及 法 人代表 章的 申请 表 ; (9) 加盖 公章 的法 定代 表 人的身 份证 件复 印件 。 本公司 或账 户代 理机 构需 要留存 的材 料为 : 有 效身 份证明 文件 的复 印件 ; 组 织机构 代 码 证及税 务登 记证 复印 件; 法定代 表人 授权 委托 书原 件; 银行 证明 文件复 印件 ; 业 务经 办人 及 账单收件 人 的身 份证 件复 印件 ; 预留 印鉴 卡; 《 投 资者风 险承 受能 力调 查表 》 ; 填 妥的 加盖 公章及 法人 代表 章的 申请 表 ;法 定代 表人 的身 份证 件复印 件。 3、机 构投 资者 认购 基金 的 申请, 应当 提供 下列 材料 : 填妥的 加盖 预留 印鉴 章的 《交易 业务 申请 表》 。 销售机 构需 要留 存的 材料 为:填 妥的 加盖 预留 印鉴 章的申 请表 。 4、 认 购资 金的 划拨 机构投 资者 办理 认购 前应 将足额 认购 资金 划入 本公 司指定 的任一 直 销专 户 账户名 称: 上投 摩根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直 销专 户 帐





号:31001550400050002872


22 开户银 行: 中国 建设 银行 上海市 分行 营业 部 联行号 :52352 人民银 行大 额支 付系 统联 行号:105290036005 账户名 称: 上投 摩根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帐





号:1001190729013313135 开户银 行: 中国 工商 银行 上海市 分行 第二 营业 部 开户行 交换 号:001021907 联行号 :20304018 人民银 行大 额支 付系 统联 行号:102290019077 账户名 称: 上投 摩根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帐





号:216089238510001 开户银 行: 招商 银行 上海 分行营 业部 联行号 :096819 人民银 行大 额支 付系 统联 行号:308290003020 5、 注 意事 项 (1) 以下 将被 认定 为无 效 认购: ◇ 投资 者 已 划付 资金 ,但 逾期未 办理 开户 手续 或开 户不成 功的 ; ◇ 投资 者 已 划付 资金 ,但 逾期未 办理 认购 手续 的; ◇ 投资 者 已 划付 的认 购资 金少于 其申 请的 认购 金额 的; ◇ 本公 司确 认的 其它 无效 资金。 (2) 投 资者T日 提交 开户 申请后 , 可 于T+1日 到本 公司贵宾 理 财中 心 或 通过 本公司 客户 服务 中心查 询确 认结 果。 (3) 投资 者T 日提交 认购 申请后 , 可于T +1日 到本 公司贵宾 理 财中 心 查 询认 购接受 结果 , 或 通过本 公司 客户 服务 中心 、 本公 司网 站查 询。 认 购确 认结果 可于 基金 成立 后到 本公司 贵宾 理 财中心 查询 ,或 通过 本公 司客户 服务 中心 、本 公司 网站查 询。 ( 二) 通过 中国 银行 办理 开户和 认购 的程 序 1、业 务办 理时 间: 基金 发 售日 的9:00-16:00 。( 周 六、周 日及 节假 日不 受理 )


23 2、开 户及 认购 程序 : (1) 开立 中国 银行 的交 易 账户 同一机 构投 资者 只能 在中 国银行 开立 一个 基金 交易 账户 , 并 只能 指定 一个 人民 币活期 结算 账 户作为 与之 关联 的资 金账 户。 机构 投资 者申 请开 立中 国银行 的交 易账 户时 , 应提 交下列 材 料 : a.组 织机 构代 码证 、营 业 执照或 注册 登记 证书 原件 正本及 上述 文件 加盖 公章 的复印 件; b.加 盖机 构公 章、 法定 代 表人签 章和 预留 印鉴 的开 户申请 表; c.授 权委 托书 (加 盖法 定 代表人 签章 和机 构公 章) ; d.预 留印 鉴( 与资 金账 户 预留印 鉴一 致) ; e.经 办人 有效 身份 证件 原 件及其 复印 件; f. 加盖 法定 代表 人签 章和 单位公 章的 “ 中国 银行 开 放式基 金交 易协 议书” ( 一式两 份) 。T +2 日 , 机构 投资者 在中 国银行 柜台 查询 开户 是否 成功 , 中 国银 行为机 构投 资者打 印 “开 放 式基金 代销 业务 确认 书( 单位) ”。 (2) 提出 认购 申请 a.机构 投资者 在开 立中国 银 行交 易账户 后,可 提出 基金认 购申请 。机构 投资 者应先 从中国 银行基 金代 销网 点取 得 《 开放式 基金 认、 申购 申请 书 (单 位) 》 , 填 妥后 加盖 银行预 留印 鉴 。 b.中国 银行代 销网 点柜员 对机构 投资者 提供的 资料 审核无 误后, 为其办 理认 购并打 印“开 放式基 金认 购、 申购 业务 回单” 。 c.中国 银行在 接收 到投资 者的认 购申请 后,将 自动 向本公 司提交 机构投 资者 开立基 金账户 的申请 和认 购申 请 , 经 本 公司确 认后 , 投资 者可 在T+2 日 (工 作日 ) 在 中国 银行代 销网 点 打印基 金开 户确 认书 和认 购业务 确认 书。 但此 次确 认是对 认购 申请 的确 认, 认购的 最终 结果 要待本 基金 发行 成功 后才 能够确 认。 3、注 意事 项: (1) 若有 其他 方面 的要 求 ,以中 国银 行的 说明 为准 。 (2) 机构 活期 存款 账户 须 是人民 币存 款账 户。 ( 三) 代销 本基 金的 证券 公司 以下程 序原 则上 适用 于代 销本基 金的 证券 公司 , 包括 申万 宏源 证券 有限 公司 、 申万 宏源 西部 证券有 限公 司 、 上海 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 国泰 君安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招商 证券股 份有 限 公 司、 光 大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 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 中 信建 投证 券有 限 责任 公司 、 海 通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国 信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兴 业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国 都证券 有限 责 任 24 公司、 中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中信 证券 (山 东) 有限责 任公 司、 安信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 长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仅供投 资者 参考 , 具 体程 序以各 代销 机构 的规 定为 准。 新增 代销 渠 道的认 购程 序以 有关 公告 为准。


1、 业 务办 理时 间 : 基金 发 售日 的9:30-15:00 (周 六 、周日 不受 理 ) 。 2、 开 立资 金账 户 : 机构 投 资者申 请开 立机 构账 户应 提供以 下材 料: (1) 资金 账户 开户 申请 表 (加 盖机 构公 章和 法定 代 表人章 ), 已 开立 了资 金 账户的 客 户不必 再开 立该 账户 ; (2 ) 企 业法人 营业 执照 或 其他法 人的 注册 登记 证书 原件 (营 业执 照或 注册 登 记证书 必 须在有 效期 内且 已完 成上 一年度 年检 )及 复印 件 ( 加盖机 构公 章 ) ; (3) 法定 代表 人授 权委 托 书 (加 盖机 构公 章和 法定 代表人 章 ) ; (4) 法定 代表 人证 明书 ; (5) 法定 代表 人身 份证 件 复印件 ,法 定代 表人 签发 的标准 格式 的授 权委 托书 ; (6) 预留 印鉴 ; (7) 经办 人身 份证 件及 其 复印件 ; 3、 开 立基 金账 户 : 机构 投 资者开 立基 金账 户应 提供 以下材 料: (1) 开户 申请 表 ( 加盖 机 构公章 和法 定代 表人 章 ) ; (2) 经办 人身 份证 件及 复 印件; (3) 授权 委托 书 ( 加盖 机 构公章 和法 定代 表人 章 ) ; (4) 代销 券商 开立 的资 金 账户卡 。 4、 提 出认 购申 请 : 机构 投 资者申 请认 购本 基金 应提 供以下 材料 : (1) 认购 申请 表 ( 加盖 机 构公章 和法 定代 表人 章 ) ; (2) 经办 人身 份证 件及 复 印件; (3) 授权 委托 书 ( 加盖 机 构公章 和法 定代 表人 章 ) ; (4) 代销 券商 开立 的资 金 账户卡 。 投资者 还可 通过 电话 委托 、自助/热 自助 委托 、网 上 交易等 方式 提出 认购 申请 。 5、 注 意事 项 : (1) 若有 其他 方面 的要 求 ,以代 销券 商的 说明 为准 。 (2) 投资 者认 购时 要注 明 所购买 的基 金名 称或 基金 代码。 基金 名称 : “ 上投 摩根智慧 生活 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基 金代 码: “001984 ” 。


25 五、清 算与 交割 1、 本基 金正式 成立 前,全 部认购 资金将 被冻结 ,认 购资金 (包括 认购费 )产 生的资 金利息 在募集 期结 束后 折算 成基 金份额 , 归 投资 者所 有。 投 资者认 购资 金的 利息 以注 册登记 机构 的 计算为 准。 2、 本 基金 权益 登记 由基 金 注册登 记机 构在 发售 结束 后完成 。 六、基 金的 验资 与成 立 1、 本基 金发售 期截 止后, 由基金 管理人 委托具 有证 券从业 资格的 会计师 事务 所对认 购资金 进行验 资并 出具 验资 报告 ,基金 注册 登记 机构 出具 认购户 数证 明。 2、基金 管理人 应当 按照规 定办理 基金备 案手续 。自 中国证 监会书 面确认 之日 起,基 金备案 手续办 理完 毕, 基金 合同 生效。 3、基 金管 理人 应当 在收 到 中国证 监会 确认 文件 的次 日予以 公告 。 4、 若本 基金不 成立 ,本基 金将把 已募集 资金并 加计 银行同 期活期 存款利 息在 募集期 结束后 30 天 内退 还给 基金 认购 人 。 七、发 售费 用





若本基 金发售 失败 , 发售费用 由基 金管理 人承 担。基金 合同 生效后 的各 项费用按 有关 法规列 支; 若本 基金 发售 成功, 基金 合同 生效 前的 各种费 用由 基金 管理 人承 担。 八、本 次发 售当 事人 或中 介机构 ( 一) 基金 管理 人: 上投 摩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名称: 上投 摩根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富 城路 99 号 震旦 国际 大楼20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富 城路 99 号 震旦 国际 大楼20 层 法定代 表人 : 陈 开元 总经理 : 章 硕麟 成立日 期:2004 年5 月 12 日 批准设 立机 关及 批准 设立 文号: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字[2004]56 号 经营范 围: 基金 管理 业务 、发起 设立 基金 以及 经中 国证监 会批 准的 其他 业务 。 组织形 式: 有限 责任 公司


26 实缴注 册资 本:25000 万元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公司网 址:www.cifm.com ( 二) 基金 托管 人: 中国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名称: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北京市 西城 区复 兴门 内大 街 1 号 法定代 表人: 田 国立 成立时 间:


1983 年10 月31 日 基金托 管业 务批 准文 号: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基字 【1998 】24 号 组织形 式: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资 本: 人民币 贰仟 柒佰 玖拾 壹亿 肆仟柒 佰贰 拾贰 万叁 仟壹 佰玖拾 伍元 整 经营范 围: 吸收人民币存款;发 放短 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 理结算;办理票据 贴 现;发行金融债券; 代理 发行、代理兑付、承 销政 府债券;买卖政府 债 券;从事同业拆借; 提供 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 收付款项及代理保 险 业务;提供保险箱服 务; 外汇存款;外汇贷款 ;外 汇汇款;外汇兑换 ; 国际结算;同业外汇 拆借 ;外汇票据的承兑和 贴现 ;外汇借款;外汇 担 保;结汇、售汇;发 行和 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 外币 有价证券;买卖和 代 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 币有 价证券;自营外汇买 卖; 代客外汇买卖;外 汇 信用卡的发行和代理 国外 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 ;资 信调查、咨询、见 证 业务;组织或参加 银团 贷款 ; 国 际 贵 金 属 买 卖; 海外 分 支 机 构 经 营 与当 地法律许可的一切银 行业 务;在港澳地区的分 行依 据当地法令可发行 或 参与代 理发 行当 地货 币; 经中国 人民 银行 批准 的其 他业务 。 存续期 间: 持续经 营 (三) 销售 机构 1、 直 销机 构


27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上海 贵宾 理财 中心 地址: 上海 市浦 东富城路 99 号 震旦 国际 大楼 20 楼(200120 ) 理财 中 心电 话:400 889 4888 , (021)38794888


传真:(021)68881190 公司网 址:www.cifm.com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北京 贵宾 理财 中心 地址: 北京 市 西 城区 金融 街七号 英蓝 国际 金融 中 心19 层1925 室(100034) 电话 :010-58369199 传真 :010-58369138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深圳 贵宾 理财 中心 地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深南 东 路5001 号华 润大 厦2705-07室(518001 ) 电话:0755-82690060 传真:0755-82690104 2、 代 销机 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等 35 家机 构代 理 销售 本基金 ,代销机 构的 具体信 息请 参见本发 售公 告第一 部分 “ 本次发 售基 本情况 ”第 8 条“ 代 销机 构与代 销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有 关法 律法规 的要 求, 选择 其它 符合要 求的 机构 代理 销售 本基金 , 并 及时公 告。 (四) 注册 登记 机构 : 上 投摩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五) 律师 事务 所: 名称: 上海 源泰 律师 事务 所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南 路 256 号华 夏银 行大 厦 14 楼 负责人 :廖 海 联系电 话:021-5115 0298


传真:021-5115 0398


28 经办律 师: 廖海 、刘 佳 (六) 会计 师事 务所 :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海 市浦 东新区 陆家 嘴环 路1318 号 星展银 行大 厦 6 楼


办公地 址: 中国 上海 市黄 浦区湖 滨 路202 号企 业天 地 2 号 楼普 华永 道中 心 11 楼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李 丹


联系电 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 :曹 阳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陈 玲、 曹阳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6 年3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