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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全增利(340009)

兴全增利: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3月)查看PDF公告

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
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09 年 5 月 11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 385 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基金 合同于 2009 年 7 月 23 日起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正式 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是根据《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兴全磐稳增 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 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全面认识本基 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 愿、时机、数量等投 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 管理风险、流动性风 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 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 业绩表现的 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 2016 年 1 月 22 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 据和净值表现摘 自本基金 2015 年第 4 季度报告,数据截止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机构名称: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 年 9 月 30 日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 3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张杨路 500 号时代广场 20 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 系 人:冯晓莲 联系电话:021-20398888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 亿元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 )经证监基金字 [2003]100 号文批准于 2003 年 9 月 30 日成立。 2008 年 1 月 2 日,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许可[2008]6 号)了公司股 权变更申请,全球人寿保险 国际公司(AEGON International B.V.)受让本公司股权并成为公司股东。 股权转让完成后, 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51%,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49% 。 同时公司名称由“兴 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更名为“兴业全球人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由 9800 万元变更为 12000 万元人民币。 2008 年 7 月 7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许可[2008]888 号文),公司名 称由“兴业全球人寿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变更为“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同时,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 币 1.2 亿元变更为人民 币 1.5 亿元,其中两股东出资比例不变。 截至 2016 年 1 月 22 日,公司旗下管理着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趋势投资 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兴全货币市场基金、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社会责任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合 润分级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兴全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绿色投资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兴全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轻资产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商业模式 优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兴全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兴全 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共 17 只基金。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在北京、深圳设有分公司,并成立了全资子公 司——上海兴 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总部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 财务室、监察稽核 部、运作保障部、基金管理部、固定收益部、专户投资部、研究部、金融工程与专题研究 部、交易室、市场部、渠 道部、机构业务部、电子商务部、客户服务中心。 随着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将对业务部 门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主要人员情况1、董事、监事概况 兰荣先生,董事长,1960 年生,中共党员,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 历任福建 省建设银行投资处干 部,福建省福兴财务公司科长,兴业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兴业银行证券业务部 副总经理,福建兴业 证券公司总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 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兴业全 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 郑城美先生,董事,1974 年生,中共党员,EMBA。 曾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平滨 江路营业部副总经 理(主持工作)、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及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财务负责人)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等职务。 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万维德先生 (Marc van Weede), 董事,1965 年生 , 荷兰国籍 , 经济学硕士 。 历 任 Forsythe International B.V.财务经理,麦肯锡公司全球副董事,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 任全球人寿保险集 团执行副总裁。 巴斯蒂安.范布伦先生(Bastiaan Van Buuren ),董事,1971 年生,荷兰国籍,经济学硕士。 曾任荷兰国 际集团(ING )投资管理公司亚洲区客户发展部门负责人、亚太区机构业务负责人、新加 坡公司首席执行官、 亚洲固定收益投资经理等职务。 现任 AEGON 资产管理公司亚洲区负责人。 桑德.马特曼先生(Sander Maatman ),1969 年生,荷兰国籍,硕士。 曾任荷兰 Robeco 鹿 特丹投资公司固 定收益经理,Aegon 投资管理公司固定收益经理及产品发展部总监、Aegon 银行财务总监、 Aegon 荷兰风险 与资本管理负责人等职务。 现任 Aegon 资产管理公司首席财务官。 杨东先生,董事兼总经理,1970 年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 历任福建兴业证券公司上海 业务部总经理助 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兼上海业务部副总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 理,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投资总监。 现任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欧阳辉先生,独立董事,1962 年生,美国国籍,获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金融学博士和 美国杜兰大学化 学物理学博士学位。 曾任雷曼兄弟公司、野村证券及瑞士银行的董事总经理。 曾被美国 北卡大学授予终生教 职和任美国杜克大学副教授。 现任长江商学院金融学杰出院长讲席教授。 吴明先生,独立董事,1977 年生,法学双学士,具有中国律师资格、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 法院律师资格。 曾 任上海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上亚太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合伙人。 现任北京 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周鹤松先生,独立董事,1968 年生,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日本学术振兴会研究员,三菱信托银行职员,通用 电器资本公司风险管理领导力项目成员。 现任 DAC 财务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合伙人及 董事经理。 杜建新先生,监事,1959 年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 历任江西财经大学情报资 料中心主任,中国银 行三明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明营业部副总经理、上海管理总部总 经理、人力资源部 总经理,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人力资 源部总经理。 陈育能女士,监事,1974 年生,工商管理硕士。 历任民航快递财务会计助理经理, KPMG 助理经理,新加坡 Prudential 担保公司财务经理,SunLife Everbright 人寿保险财务计划报告助理副总裁。 现 任同方全球人寿 保险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秦杰先生,职工监事,1981 年生,经济学硕士。 历任毕马威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 风险管理与合规 咨询服务部门高级经理、负责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咨询顾问等职务。 现任兴业 全球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 李小天女士,职工监事,1982 年生,工商管理硕士。 历任《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 记者,兴业全球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助理。 现任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监。 2、高级管理人员概况 杨东先生,董事兼总经理,1970 年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 历任福建兴业证券公司上海 业务部总经理助 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兼上海业务部副总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 理,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投资总监。 现任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冯晓莲女士,督察长,1964 年生,中共党员,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 先后就 职于新疆兵团组织 部、新疆兵团驻海南办事处、海南国际信托公司,历任兴业银行党办副科长,兴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 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 现任兴 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杨卫东先生,副总经理,1968 年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 历任陕西团省委组织部科员, 海南省省委台办接 待处科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口营业部负责人、大连分公司总经理,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部副总经理,上海凯业集团公司总裁,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总 监、副总经理兼市 场部总监。 现任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承非先生,副总经理,1977 年生,理学硕士。 历任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策 划部行业研究员、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助理、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现任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基金管理部投 资总监兼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 开放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傅鹏博先生,副总经理,1963 年生,经济学硕士。 历任上海财经大学经济管理系讲师,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人、研究所首席策略师、 汇添富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首席策略师、兴全绿色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兴业全球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基 金管理部副总监。 现任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研究部总监、金融工程与专 题研究部总监及兴 全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郑文惠女士,副总经理,1969 年生,EMBA。 历任兴业证券泉州营业部财务部经理、副 总经理、总经理,运 营管理部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私人财 富管理总部总经理 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 现任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 3、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睿女士,金融学硕士。 历任红顶金融工程研究中心研究部经理,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高 级分析师,兴业 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兴全磐稳增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兴全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现任兴全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4 年 2 月 27 日 起至今)、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11 月 2 日至今)、兴全 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基 金经理(2015 年 11 月 5 日起至今)。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李友超先生,于 2009 年 7 月 23 日至 2012 年 6 月 29 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肖娟女士,于 2011 年 1 月 25 日至 2012 年 3 月 2 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睿女士,于 2012 年 4 月 27 日至 2013 年 7 月 11 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毛水荣先生,于 2013 年 6 月 14 日 2015 年 12 月 14 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4、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 5 人组成: 杨 东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傅鹏博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研究部总监、金融工程与专题研究部总监, 兴全社 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董承非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基金管理部投资总监,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吴圣涛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副总监兼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LOF)基金经理、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谢治宇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副总监兼兴全轻资产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LOF)基金经理、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赎回和 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 策略及限制进 行基金资产的投资;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 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 下列行为的发生: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 者债券; (6)买卖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 业规范,诚实 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 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 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理念 (1)风险管理是业务发展的保障; (2)最高管理层承担最终责任; (3)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是前提; (4)制度建设是基础; (5)制度执行监督是保障。 2、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 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负责对公司各 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 建立不同岗位 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 作性; (5)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与 公司业务发展 同等重要。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 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 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 管理负最终责 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 施的执行。 具体而 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董事 会下设执行委员 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2)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有关公 司规范运作和 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告; (3)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方案和基本的投 资策略; (4)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基金投资运作的风险进行测量和监控; (5)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 的风险管理系 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6)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 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 全部责任,负责 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 监控和降低风险。 4、内部控制制度综述 (1)风险控制制度 公司风险控制的目标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行业自律规定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自 觉形成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风险最小化的前提下, 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最大化;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制度,确保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健康运行与 公司财产的安全完 整;维护公司信誉,保持公司的良好形象。 针对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政策和市场风险, 管理风险和职业道德风险,分别制定严 格防范措施, 并制定岗位分离制度、空间分离制度、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资 料保全制度、保密制度 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等相关制度。(2)监察稽核制度 监察稽核工作是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 公司设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 督察长全 面负责公司的监 察稽核工作,可在授权范围内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公司任何档案材料,对基金资产运 作、内部管理、制度 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内部监察、稽核;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 会,如发现公司有重 大违规行为,应立即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监察稽核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并协助督察长工作。 监察稽核部具有独立的检查权、 独立的报告权、 知晓权和建议权。 具体负责对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提出修改意见;检查公司各部门执行 内部管理制度的情 况;监督公司资产运作、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监督基金财产运作的合法 性、合规性、合理性;调 查公司内部的违规事件;协助监管机关调查处理相关事项;负责员工的离任审计;协调外 部审计事宜等。 (3)内部财务控制制度 财务管理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财务管理,合理 使用公司财务资 源,提高公司资金的运用效率,控制公司财务风险,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财产 安全、完整和增值。 公司内部财务控制制度主要内容有:公司财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会计使用国家 许可的电算化 软件。 公司实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室在综合各部门财务预算的基础上负责编制并报 告公司总经理,经 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各部门应认真做好财务预算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5、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 控有明确的分工, 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稽核工作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 支持,同时置备操 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 投资决策分开,基 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 职责,并及时将各 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建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使用适合的 程序,确认和评估 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 使各个层次的人 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 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 险管理模型,用 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 控制和规避,尽可能 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 工明确其职责 所在,控制风险。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本公司确知建立、维护、维持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本公 司特别声明以 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将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 控制制度。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 LTD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 年 3 月 30 日 注册资本:742.62 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 号 联系人:汤嵩彦 电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 1908 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发钞行之一。 1987 年重新组建后 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 2005 年 6 月,交通 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 年 5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根据 2014 年 《银行家》杂志发布 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 19 位,跻身全球银行 20 强;根据《财 富》杂志发布的“世界 500 强公司” 排行榜,交通银行位列第 217 位。 2014 年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评选的 “最佳资产托管奖” 。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达到人民币 7.21 万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520.40 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 )。 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 证券和银行的从 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 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 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 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2、主要人员情况 牛锡明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 牛先生 2013 年 10 月至今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 年 5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本行董 事长、执行董事、行 长,2009 年 12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牛先生 1983 年毕业 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 获学士学位,1997 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专业, 获硕士学位, 1999 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 政府特殊津贴。 彭纯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彭先生 2013 年 11 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 年 10 月起任本行行长;2010 年 4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 2005 年 8 月至 2010 年 4 月 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2004 年 9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本行副行长;2004 年 6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本行董事、行长 助理;2001 年 9 月至 2004 年 6 月任本行行长助理;1994 年至 2001 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 行副行长、行长,南宁 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 彭先生 1986 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袁女士 2015 年 8 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 年 12 月至 2015 年 8 月, 历任 本行资产托管部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1999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历 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 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 袁女士 1992 年毕业 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 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 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139 只。 此外,还托管了基金公司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 全国社保基金、养老 保障管理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QFII 证券投资资产、RQFII 证券投资资产、QDII 证券投 资资产和 QDLP 资金等 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托 管中心业务规 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控, 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 穿于托管业务 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机制, 覆盖各项业 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 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 资产相互独 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设置上确保各二 级部和各岗位 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 形成科学合理 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 合理的内控程序,保 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 要求相适应, 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托管中心制定了 一整套严密、高效 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 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 管部项目开发管理办 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保密工作制度》、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 务从业人员守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资料管理制度》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 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 以完善。 做到业务分工合理,技术系统完整独立,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 管理,有关信息披露 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指导、事中风控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程、 全链条的风险 控制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 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 产净值的计算、基金 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 资金的划付、基金 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 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 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 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 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须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须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 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未受到 中国人民银 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 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在基金管理公司无 兼职的情况。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张杨路 500 号时代广场 20 楼 联系人:何佳怡、秦洋洋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0099、(021)38824536 直销联系电话:(021)20398927、20398706 传真: (021)58368869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目前已开通建设银行、兴业银行、工商银行、 招商银行、光大 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金华银行、浙商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南京银行、温州银行、 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平 安银行和邮储银行借记卡,农业银行借记卡和准贷记卡、支付宝基金专户) (排名不分先 后) 交易网站:https://trade.xyfunds.com.cn 客服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 2、代销机构 代销银行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站:http:// www.bankcomm.com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021)52629999 客户服务热线:95561 公司网站:http://www.cib.com.cn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站: http://www.ccb.com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传真:(010)66107914 公司网站:http://www.icbc.com.cn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站:http://www.boc.cn (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客服电话:95599 公司网站: www.abchina.com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站:http://www.cmbchina.com (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31 号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传真:(010)66415194 公司网站:http://www.psbc.com (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010)68098778 传真:(010)68560661 客服电话:95595 公司网站:http://www.cebbank.com (1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电话:(010)65557013 传真:(010)65550827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站:http://www.bank.ecitic.com (1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甲 4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传真:(010)58560794 公司网站:http://www.cmbc.com.cn (1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6528(北京、上海地区 962528) 传真:(021)63586215 公司网站:http://www.nbcb.com.cn (1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476111 联系电话:(021)68475888 公司网站:http://www.bankofshanghai.com (1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华夏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建 公司网址:http://www.hxb.com.cn 客服电话:95577(1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电话:(0755)22166118 客服电话:95511-3 公司网站:http:// www.bank.pingan.com (16)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客服电话:400-888-8811 公司网址:http://www.cbhb.com.cn (1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站:http://www.spdb.com.cn (18)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 153 号 法定代表人:马千真 客户服务电话:96899(重庆地区)、400-709-6899(其他地区) 公司网站:http://www.cqcbank.com (19)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中路 219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中路 219 号 法定代表人:刘斌 客户服务电话:96079 公司网站:http://www.ksrcb.cn (20)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中路 668 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客户服务电话:96005 公司网站:http://www.jnbank.cc 代销券商 (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证券大厦 16-19 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783 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8123公司网站:http:// www.xyzq.com.cn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http://www.gtja.com.cn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85130577 公司网站:http://www.csc108.com (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安康 电话:(025)84457777-950 、248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68 公司网站:http://www.htsc.com.cn (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电话:(021)63219781 传真:(021)51062920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99 或(027)85808318 公司网站:http:// www.cjsc.com.cn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办公电话:(021)23219000 客服电话:4008888001、95553 公司网站:http://www.htsec.com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站:http://www.newone.com.cn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客服电话:4008-888-888 传真:010-66568430 公司网站:http://www.chinastock.com.cn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61133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5305 公司网站:http://www.gf.com.cn (10)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客服电话:400-666-1618 联系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619 公司网站:http://www.sxzq.net (1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9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服热线:95503 公司网站:http://www.dfzq.com.cn (12)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电话:(021)68761616 传真电话:(021)68767981 客服电话:4008888128 公司网站:http://www.tebon.com.cn (13)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法定代表人:钱卫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208888 或各地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50372474 公司网站:http://www.bocichina.com (1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客服热线:(0771)5539032 公司网站:http://www.ghzq.com.cn (1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热线:4008888788 公司网站:http://www.ebscn.com (16)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法定代表人:蔡咏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77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51)2207965 公司网站:http://www.gyzq.com.cn (17)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客服电话:400-888-1551 公司网站:http://www.xcsc.com (1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公司网站:http:// www.swhysc.com (19)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公司网站:http://www.ewww.com.cn (20)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电话:(010)59226788 传真:(010)59226840 客服电话:400-887-8827 公司网站:www.ubssecurities.com (2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传真:(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 0591) 公司网站:www. hfzq.com.cn(2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传真:(0531)81283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38(山东省外请加拨 0531) 公司网站:http://www.zts.com.cn (23)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1600 号 32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1600 号 32 楼 法定代表人:钱华 传真:(021)32229888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40678 公司网站:http://www.ajzq.com (2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栋 9 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http://www.essence.com.cn (25)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电话:(010)58568007 传真:(010)58568062 客服电话:(010)58568118 公司网站:http://www.hrsec.com.cn (2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统一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站:http://www.guosen.com.cn (27)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客服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站:http:// www.scstock.com(2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统一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站:http:// www.cs.ecitic.com (2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站:http://www.cs.ecitic.com (3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8899 基金业务传真:(010)63080978 公司网站:http://www.cindasc.com (31)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8118 基金业务传真:010-84183311 公司网站:http://www.guodu.com (32)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肇嘉浜路 750 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客户服务电话:400-109-9918 基金业务传真:021-64333051 公司网站: http:// www.cfsc.com.cn / 其他代销机构 (1)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27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公司网站:天相投顾网 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 www.txjijin.com (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3)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联系人:周嬿旻 电话:(0571)28829790 传真:(0571) 26698533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http://www.fund123.cn (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传真:(021)58787698 公司网站:http://www.erichfund.com (5)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楼 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公司网站:http://www.noah-fund.com (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基金业务传真:021-64385308 公司网站:http://www.1234567.com.cn (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022 基金业务传真:(021) 20835879 公司网站:http://licaike.hexun.com (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热线:4008-773-772 传真:0571-86800423 公司网站:http://www.5ifund.com (9)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电 话: 021-20665952 传 真: 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http://www.lufunds.com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 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 3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张杨路 500 号时代广场 20 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郭贤珺 电话:(021)20398888 传真:(021)2039885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吴军娥 联系人:廖海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张楠 电话:(021)2212 2888 传真:(021)6288 1889 联系人:张楠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保证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严格风险控制下的债券及其他证券产品 投资,追求低 风险下的稳定收益,并争取在基金资产保值的基础上,积极利用各种稳健的投资工具力争 资产的持续增值。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方向 一、投资对象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国债、 金融债、企 业债、公司债、债券回购、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以 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债券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参与定向增发或网下新股申购,也不在二级市场直接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本基金可 以参与一级市场网上新股申购、公开增发,可以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得股票及可分离债分离 后所得权证,由上 述方式获得的股票或权证将在可交易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全部卖出。 本基金可以主动投资于 纯债收益率为正的 可转债,不主动投资于纯债收益率为零或为负的可转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 资范围。 二、投资比例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债券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不含可 分离债债券部分的可转债投资不超过债券类证券投资比例的 50%。 股票、权证等权益类 证券的投资比例为基 金资产的 0%-20% ,其中权证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0%-3% 。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 调整。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及投资组合管理 一、投资策略 1、投资策略概述 本基金投资策略的主要着眼点为:在严格的风险控制和确保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在 系统性分析研 究的基础上,通过对债券类属配置和目标久期的适时调整,适时合理地利用现有的企业债 券等投资工具,配 合套利策略的积极运用,追求低风险下的稳健收益。 本基金采取稳健的债券投资管理策略。 制定具体投资策略时,自上而下考虑的因素是:基 础利率、债券收 益率曲线、市场波动、个券的相对价值和套利可能性。 本基金采取目标久期策略、债券类 属配置策略、骑乘收 益曲线策略、个券选择策略、回购套利策略、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投资策略、积极套 利策略等,构造债券组 合。 2、债券类证券投资策略 (1)目标久期策略 本基金采用目标久期控制原则,即根据对宏观环境中的市场、气氛和未来利率变动趋势的 判断,深入分 析收益率曲线与资金供求状况,通过适时选用子弹、杠铃、梯形等策略确定并控制投资组 合平均剩余期限,把 握买卖时机,如果预测利率将上升,可以适当降低组合的目标久期;如果预测利率将下降, 则可以适当增加组 合的目标久期。 本基金的目标久期策略将在保证流动性的同时寻求高收益。 (2)债券类属配置策略债券类属配置指组合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等不同债券投资品种之 间的配置比例。 本基金通过分析各类属的相对收益、利差变化、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来确定类属 配置比例,寻找具有 投资价值而且流动性优良的投资品种,增持相对低估,能给组合带来相对较高回报的类属; 减持相对高估,给 组合带来相对较低回报的类属,在基金资产流动性获得保证的同时取得较高的总回报。 (3)骑乘收益曲线策略 收益曲线策略即在不同期限投资品种之间进行的配置,通过考察收益率曲线的动态变化及 预期变化,寻 求在一段时期内获取因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而导致的债券价格变化所产生的超额收益。 在 期限配置方面,将 在久期决策的基础上,在不增加总体利率风险的情况下,集中于决定期限利差变化的因素, 从不同期限的债 券的相对价值变化中实现超额收益。 骑乘收益率曲线策略主要是利用收益率曲线陡峭特征。 我国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在不同时 期不同期限 表现出来的陡峭程度不一,为本基金实施骑乘收益曲线策略提供了有利的市场环境。 (4)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认为普通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公司债的估值,主要基于收益率曲线 的拟合。 在正确 拟合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上,及时发现偏离市场收益率的债券,并帮助找出因投资者偏好、 资金供求、流动性、 信用利差等导致债券价格偏离的原因:同时,基于收益率曲线可以判断出定价偏高或偏低 的期限段,从而指 导相对价值投资,选择投资于定价低估的债券品种。 (5)回购套利策略 回购套利策略是指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资金投资于 债券的策略。 息差策略实际上也就是杠杆放大策略,进行放大策略时,必须考虑回购资金成本与债券收 益率之间的关系, 只有当债券收益率高于回购资金成本(即回购利率)时,息差策略才能取得正的收益。 (6)企业债券类证券投资策略 企业债券类证券(包括企业债、公司债、可分离债的债券部分)是获得较高投资收益不可 忽视的一部分, 也是本基金在力争在低风险下获取较高收益时将采取的主要投资策略。 企业债券类证券与国债之间的利差曲线受到经济波动与企业生命周期影响,同时,相同信 用等级的债券 在利差期限结构上服从凸性回归均衡的规律。 内外部评级的差别与信用等级的变动会造成 相对利差的波动, 另外在经济上升或下降的周期中企业债券类证券的利差将缩小或扩大。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 企业债券类证券 的市场动态和影响债券信用利差水平变化的众多因素,稳健、适时、合理、有效地运用企 业债券类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结合对宏观经济态势的判断与企业的盈利性、成长性评估债券的信用风险,本基金 将在该风险评 估基础上, 依据对企业所处行业的研究以及企业自身发展与偿还能力的分析选择选择符合 目标久期和资产 配置需要的企业债券类证券以期获得高于基准的收益。 (7)可转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凭借多年的可转债投资研究力量积累进行可转债品种投资, 为体现本基金较低的 风险收益特 征,本基金可以主动投资于纯债收益率为正的可转债;当所持某品种的可转债价格上涨、 纯债收益率为负时, 本基金将择机逐渐卖出该可转债或者通过转股卖出对应正股。 (8)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并限制投资人数量上限,整体流动性 相对较差。 同 时,受到发债主体资产规模较小、经营波动性较高、信用基本面稳定性较差的影响,整体 的信用风险相对较 高。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这两个特点要求在具体的投资过程中,应采取更为谨慎的投资策 略。 本基金认为,投 资该类债券的核心要点是分析和跟踪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并综合考虑信用基本面、债 券收益率和流动性 等要素,确定最终的投资决策。 (9)积极套利策略 由于市场环境差异、交易市场分割、市场参与者差异,以及资金供求失衡导致的利率异常 差异,使得债券 现券市场和回购市场上存在着套利机会。 无风险套利主要包括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的 跨市场套利和同一 交易市场中不同品种的跨品种套利。 本基金在保证投资组合流动性的前提下,积极捕捉和把握无风险套利机会。 寻找最佳时机, 进行跨市场、 跨品种操作,获得安全的超额收益。 (10)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定价的多种因素,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 产的构成及质 量、提前偿还率等,辅助采用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进行投资。 3、新股申购策略 本基金主要从上市公司基本面、估值水平、市场环境三方面选择参与标的、参与规模和退 出时机,并通过 深入分析新股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情况,结合新股发行当时的市场环境,根据可比公司股票 的基本面因素和价 格水平预测新股在二级市场的合理定价及其发行价格,指导新股询价,在有效识别和防范 风险的前提下,获 取较高的低风险收益。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履 行适当程序后更新和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4、投资决策及操作流程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本基金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 主要职责是根据基金投资目标和对市场的 判断决定本 基金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决定。 投资决 策委员会定期召开 会议,在紧急情况下可召开临时会议。 具体的基金投资决策程序如下: (1)研究策划 研究部通过自身研究及借助外部研究机构形成有关宏观分析、市场分析、收益曲线分析、 券种分析、个券 分析以及数据模拟的各类报告,提出本基金债券备选库的构建和目标久期调整方案,经投 资研究联席会议讨 论并最终决定本基金债券备选库,为本基金的投资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资产配置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并依据基金管理部、研究部的报告确定基金资产配置的比 例;如遇重大 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时召开临时会议作出决策。 (3)构建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根据对债券市场的判断构建基金组合,并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备案。 (4)组合的监控和调整 研究部协同基金经理对投资组合进行跟踪。 研究员应保持对个券和新股的定期跟踪,并及 时向基金经理 反馈个券和新股的最新信息,以利于基金经理作出相应的调整。 (5)投资指令下达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组合方案制订具体的操作计划,并以投资指令的形式下达至交易室。 (6)指令执行及反馈 交易室依据投资指令进行操作,并将指令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基金经理。 交易完成后,由交 易员完成交易 日志报基金经理,交易日志存档备查。 (7)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基金经理依据基金申购 赎回的情况 控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 (8)投资组合业绩与风险评价 金融工程与专题研究部定期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投资绩效评估, 研究在一段时期内基金投 资组合的变 化及由此带来的收益与损失,并对基金业绩进行有效分解。 同时,还必须对基金资产组合 的投资风险进行客 观的评价。 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提供绩效、风险评估报告,以便及时调整基 金投资组合。 二、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1、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债 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 其他重大利害 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2、投资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债券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不含可分离债债券部分的可 转债投资不超 过债券类证券投资比例的 50%。 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20%。 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 证券的 10% ; (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 基金持有同一 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 10%。 投资于其他权证的投资比例,遵从法规或监管部门的 相关规定; (4)本基金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 )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的同一 (指同一信用级 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 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 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 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 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 资产支持证券,其市 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 本基金持有资产支 持证券期间,如果其 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5)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基金管理公司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 后不得展期; (6)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 (7)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 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8)本基金投资于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不得超过 5%;本基金投资于 中小企业私募 债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 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投资于同一家公司 发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不得超过该券发行总量的 10%; (9)《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 定。 由于证券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原因导致的投资组 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 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对于因基金份额拆分、 大比例分红等集中持续营销活动引起的基金净资产规模在 10 个交 易日内增加 10 亿元以上的情形,而导致证券投资比例低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关程序后 可将调整时限从 10 个交易日延长到 3 个月。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95%+ 同业存款利率×5%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预计长期平均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型、 混合型以及可转 债证券投资基 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第 4 季度报告, 所载数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 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6,638,789,835.00 86.55其中:债券 6,638,789,835.00 86.55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95,334,213.92 5.15 8 其他资产 636,267,142.28 8.30 9 合计 7,670,391,191.20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301,370,195.00 5.19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3,027,420,108.78 52.10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10,479,000.00 1.90 6 中期票据 3,124,740,000.00 53.78 7 可转债 74,780,531.22 1.29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6,638,789,835.00 114.25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01569028 15 泛海 MTN001 3,000,000 305,160,000.00 5.25 2 122310 13 苏新城 1,750,000 201,250,000.00 3.46 3 101560065 15 中铝 MTN003 2,000,000 200,660,000.00 3.45 4 101574008 15 渝开乾 MTN001 1,800,000 181,728,000.00 3.13 5 101555025 15 济南高新 MTN002 1,500,000 155,535,000.00 2.68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暂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国债期货暂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并且未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1 存出保证金 160,818.6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500,245,273.5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20,840,663.03 5 应收申购款 15,020,387.0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36,267,142.28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132001 14 宝钢 EB 15,636,950.40 0.27 2 110030 格力转债 1,375,660.60 0.02 3 128009 歌尔转债 840,004.62 0.01 4 110031 航信转债 619,336.80 0.01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 本基金的招募 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 年 7 月 23 日,基金业绩截止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5 年 4 季度 2.43% 0.07% 2.62% 0.07% -0.19% 0.00% 2015 年度 13.67% 0.26% 6.23% 0.07% 7.44% 0.19% 2014 年度 36.39% 0.51% 8.96% 0.15% 27.43% 0.36% 2013 年度 -2.26% 0.21% 1.73% 0.05% -3.99% 0.16% 2012 年度 4.71% 0.14% 3.86% 0.04% 0.85% 0.10% 2011 年度 -3.72% 0.22% 3.63% 0.06% -7.35% 0.16% 2010 年度 3.20% 0.11% 1.94% 0.06% 1.26% 0.05% 2009 年度 1.05% 0.03% 0.34% 0.04% 0.71%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59.30% 0.27% 29.63% 0.08% 29.67% 0.19% 注:2009 年年度数据统计期间为 2009 年 7 月 23 日(基金合同成立之日)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不满一年。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为年费率 0.70%。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 =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 于次月首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率为年费率 0.20%。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 =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 于次月首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资产中一 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一款第 3 至第 7 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 定,列入当期 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以及处理与 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 费和信息披露费用 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基 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2 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其他的费用,并按 照相关的法律 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告或备案。 六、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 、《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并依据本基金管 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 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 9 月 8 日刊登的《兴全磐稳 增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重要提示” 部分 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二、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部分 更新了公司旗下基金、董事会成员简介、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更新了基金经理简介、 投资决策委员会 成员情况。 三、“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部分 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情况和托管业务经营情况情况进行了更新。 四、“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部分 更新了个别销售机构简介,增加“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作为销售机构。 五、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部分 更新了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更新了“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部分,数据内容取自本基金 2015 年第 4 季度 报告,数据截止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部分 更新了此部分内容,数据截止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七、“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部分 删除了中小企业私募债信息披露内容。 八、“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部分 以下为自 2015 年 7 月 23 日至 2016 年 1 月 22 日,本基金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公司网 站的基金公告。 序号 事项名称 披露日期 1 关于增加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5-7-24 2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同花顺基金销售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2015-7-24 3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浦发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2015-7-29 4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公告(15 东旭债) 2015-7-31 5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同花顺基金销售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8-5 6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数米基金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2015-8-12 7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同花顺基金销售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8-12 8 关于养老金账户通过直销柜台申购旗下部分基金费率优惠的公告 2015-8-15 9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同花顺基金销售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8-19 10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公告(15 九洲债) 2015-8-21 11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同花顺基金销售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8-26 12 关于参加天天基金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8-27 13 关于调整天天基金申购金额下限的公告 2015-8-27 14 关于参加天天基金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8-27 15 关于增加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 告 2015-9-1 16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陆金所基金销售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9-1 17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同花顺基金销售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9-2 18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同花顺基金销售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9-9 19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2015-9-18 20 关于变更旗下部分基金业绩评价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5-9-18 21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15-10-24 22 关于增聘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2015-10-31 23 关于参加长量基金销售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12-1 24 关于参加国信证券网上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12-4 25 关于公司董监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子公司兼职及领薪情况的公告 2015-12-7 26 关于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2015-12-12 27 关于开通网上直销汇款交易的公告 2015-12-1728 关于开展网上交易汇款交易费率优惠的公告 2015-12-17 29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12-19 30 关于调整旗下基金在国信证券定期定额申购起点金额的公告 2015-12-30 31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浦发银行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12-31 32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邮储银行网银、手机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12-31 33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农业银行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12-31 34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平安银行网上银行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2015-12-31 35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12-31 36 关于参加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12-31 37 关于在指数熔断实施期间调整旗下基金开放时间的公告 2015-12-31 38 旗下各基金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净值公告 2016-1-1 39 关于 2016 年 1 月 4 日指数发生不可恢复熔断期间调整旗下基金相关业务 办理时间的公告 2016-1-4 40 关于 2016 年 1 月 7 日指数发生不可恢复熔断期间调整旗下基金相关业务 办理时间的公告 2016-1-7 41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变更的公告 2016-1-9 42 关于调整旗下基金在中国邮储银行定期定额申购起点金额的公告 2016-1-12 43 关于调整旗下基金在中国银行定期定额申购起点金额的公告 2016-1-12 44 关于增聘副总经理的公告 2016-1-13 45 关于公司董监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子公司兼职及领薪情况的公告 2016-1-15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