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岁赢利一年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国 投 瑞银 岁 赢利 一 年期 定 期开 放 债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基 金 份额 发 售公 告
基金管 理人:国投瑞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发售公 告
1
[ 重要 提示]
1 、 国投瑞银岁 赢 利 一 年 期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以 下 简 称 “ 本基
金” )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15】2639 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
基金的注册 并 不 代 表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本 基 金 的 风 险 和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 推 荐 或
者保证。
2 、 本 基金是债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基 金 运 作 方 式 是 契 约 型 、 以 定 期 开 放 方
式运作。
3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 国 投 瑞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本 公 司 ” ) , 基 金 托 管 人 为 中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中 国 银
行” )。
4、本基金认购代码为 002355。
5、本基金不设募集目标上限 。
6、本基金于 2016 年 3 月 1 日至 2016 年 3 月 25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
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7 、 本基金发售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 资 者 、 机 构 投 资 者 和 合 格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购 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 、投资人 欲 认 购 本 基 金 , 需 开 立 本 公 司 开 放 式 基金账 户 。 除 法 律 法 规 另 有
规定外, 每 个 投 资 人 仅 限 开 立 和 使 用 一个 本 公 司 基金账户 。已经 开 立 本 公 司 开放
式基金账户的投资 人 可免于办理开户。
9 、募集期内,投资 人 可对本基金进行多次认购,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
撤销。投资 人 应 保 证 用 于 认 购 的 资 金 来 源 合 法 , 投资人 应 有 权 自 行 支 配 , 不 存 在
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 、 投资人在销售机构网点首次认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 10 元金额下限
的 前 提 下 , 如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有 不 同 规 定 , 投 资 人 需 同 时 遵 循 该 销 售 机 构 的 相 关 规
定。
11、本基金对单账户累计认购金额不进行限制。 发售公 告
2
12、投资人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 折合成基金份额归 投资人所
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3 、 销 售 机 构 对 投资 人 认 购 申 请 的 受 理 并 不 表 示 对 该 申 请 的 成 功 确 认 , 而仅
代 表 销 售 机 构 确 实 接 受 了 认 购 申 请 , 认 购 申 请 成 功 与 否 及 其 确 认 情 况 应 以 本 基 金
《 基 金 合 同 》 生 效 后 基 金 登 记 机 构 的 确 认 为 准 。 投 资 人 可 在 《 基 金 合 同 》 生 效 后
第2 个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确认情况和认购的基金份额。
14 、 各 代 销 机 构 的 代 销 网 点 以 及 开 户 、 认 购 等 事 项 的 详 细 情 况 请 向 各 代 销机
构 咨 询 。 对 未 开 设 销 售 网 点 的 地 方 的 投 资 人 , 请 拨 打 本 公 司 的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880-6868)咨询购买事宜。
15 、 在 募 集 期 间 , 本 基 金 有 可 能 新 增 代 销 机 构 , 敬 请 留 意 近 期 本 公 司 及 各代
销机构的公告, 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6、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7、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是具有良好流
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可转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公司债券部分、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
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地方政府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固定收益金融工具,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国债期货、股票(包 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
种。本基金不主动参与权证投资。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
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债
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但在每个开放期的前 3 个月和后 3 个月以
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基金资产的 20% 。本基金在运作周期内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应保 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在开放期内每个交易 日日终在扣除国
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的投 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 债券,该
券种具有 较高的流动 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可能增加本基金 总体风险水平。 本基金
还部分参与股票投资,因此,本基金也将面临股票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发售公 告
3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遇到各种风险,包括市场风险( 政策 风险、经济
周期风险、利率风险、再投资风险、购买力风险等) 、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 、
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等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以1年为一个
运作周期,自每个运作周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
申购与赎回业务;在运作周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
外),也不上市交易。因此,在运作周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因不能赎回
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
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
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
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发售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并不
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 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人 自行负担。
一、 本 基金募 集 基 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国投瑞银岁赢利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及存续期限
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本基金的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四)运作周期与开放期 发售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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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以1年为一个运作周期,每个运作周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
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1年后的对应日的
前一日止。在运作周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
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运作周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
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 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
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运作周期结束之后的第一
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
期自不可抗力 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
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
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工作日起,继续计算
该开放期时间。
假设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4 月 8 日生效,则本基金的第一个运作
周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1 年,即 2016 年 4 月 8 日至 2017 年 4 月 7 日;
假设第一个开放期为 10 个工作日,则第一个开放期为自 2017 年 4 月 8 日至 2017
年 4 月 21 日的 10 个工作日;第二个运作周期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
1 年,即 2017 年 4 月 22 日至 2018 年 4 月 21 日。
(五)基金代码
本基金的基金代码为002355,基金简称为国投瑞银岁赢利一年债券
(六)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售
(七)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人。
(八)基金募集规模
本基金不设募集目标上限。
(九)认购申请的确认 发售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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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对本基金的认购申请可能全部确认或部分确认,认购申请成功与否及
其确认情况应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 人可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 2 个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和认购的基金
份额。
(十)发售时间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的发售期为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
间,并及时公告。
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募集期的安排可以依法适当调整。
(十一)基金份额发售 机构
1、直销机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含直销柜台与网上交
易)。
2、代销银行:中国银行、平安银行。
3、代销券商: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中信
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兴业证券、安
信证券、万联证券、山西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东吴证券、信达证券、长城
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上海证券、国联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国都
证券、东海证券、国盛证券、世纪证券、华龙证券、中金公司、联讯证券、江海
证券、国金证券、爱建证券等。
4、其他发售机构:众禄基 金销售、好买基金销售、诺亚正行(上海)基金
销售、数米基金销售、天天基金销售、展恒基金销售、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汇
付金融、和讯科技、中信建投期货、中信期货、联泰资管、盈米财富、阳光人寿
等。
5、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或营业网点,将另行公告。
二、 发售 方式 及相 关规定
(一)认购方式
本基金的认购采用全额缴款、金额认购的方式。 发售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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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购费率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
认 购金 额(M ) 认 购费 率
M <100 万元
0.60%
100 万元≤M <500 万元
0.30%
500 万元≤M 1000 元/ 笔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
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三)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 基 金 认 购 采 用 “ 金 额 认 购 、 份 额 确 认 ” 的 方 式 。 认 购 份 额 的 计 算 保 留 到小
数 点 后 两 位 , 小 数 点 两 位 以 后 的 部 分 四 舍 五 入 , 由 此 误 差 产 生 的 收 益 或 损 失 由 基
金财产承担。
对于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1+ 认购费率)
( 注 : 对 于 认 购 金 额 在500 万 元 ( 含 ) 以 上 的 投 资 人 , 适 用 固 定 金 额 认 购
费)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 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 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 面值
例 1 : 某 投 资 人 投 资 10,000 元 认 购 本 基 金 基金份 额 , 适 用 的 认 购 费 率 为
0.60% ,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 10 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
如下:
认购费用=10,000 ×0.60% ÷(1+0.60% )=59.64 元
净认购金额=10,000-59.64=9,940.36 元
认购份额=(9,940.36+10)÷ 1.00=9,950.36 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
获得的利息 10 元,基金发售结束后,投资人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9,950.36 份。
(四) 认购份额 以投资人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为基准进行计算。 基金投
资人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发售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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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本基金的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六)投资人在销售机构网点首次认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在不低于上 述规定的10元 金额下限的
前提下,如 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投资 人 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 规
定。
三 、个 人投资 者的 开户及 认购 程序
(一)直销柜台
1、开户及认购受理时间
2016 年3 月1 日 至2016 年3 月25 日的 9:30—17:00(周六、周日和法定
节假日不受理 )。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中国公民护照、军官证、士兵证、
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使用未成年人身份证件开户的,必须同时提交
符合规定的代理人身份证件资料;
(2)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存折、借记卡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
注:上述(2)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公司直销 柜台办理开户及
认购的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以及认购/申购无效资
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
称必须与投资者姓名一致。
3、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4、认购资金的划付
个人投资者认购本 基金时应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以下开放式基金直销
资金账户: 发售公 告
8
户名: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400003241920014022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喜年支行
大额支付号:102584003247
在办理汇款时,请投资者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认购资金的汇款人应为投资者本人,汇出账号的户名应与投资者在本
公司直销 柜台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一致;
(2)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3)投资者汇款金额不得小于申请的认购金额。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
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5、注意事项
(1)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未确认前,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如基金账户开户
失败,则认购申请失败,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投资者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的资金将于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
效后3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指定账户划出。如投资者未开户或开户不成功,其认
购资金将退回其来款账户。
(二)其他代销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 、机 构投资 者的 开户及 认购 程序
(一)直销柜台
1、开户及认购受理时间 发售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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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3 月1 日 至2016 年3 月25 日的 9:30—17:00(周六、周日和法定
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 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
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
位公章的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办理本基金业务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机构公章);
(4)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提
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5)印鉴卡一式三份;
(6)指定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
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7)签署一式两份的《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服务协议书》;
(8)《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
(9)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并加盖公章、法人章。
注:上述第(6)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公司直销 柜台 办理开户
及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购/申
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银行的存款账户,
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名称一致。
3、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1)办理基金业务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机构公章);
(2)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预留印鉴 ;
(3)填妥的基金认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4)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4、资金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需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以下开放式基金直销
资金账户:
户名: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发售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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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400003241920014022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喜年支行
大额支付号:102584003247
在办理汇款时,请机构投资者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认购资金汇出账号的户名应与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 柜台开立基金账户
时登记的投资者名称一致;
(2)所填写的汇款 用途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3)汇款金额不得小于申请的认购金额;
(4)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
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
5、注意事项
(1)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未确认前,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如基金账户开户
失败,则认购申请失败,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或认购失败资金。
(3)投资者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的资金将于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
效后3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指定账户划出。如投资者未开户或开户不成功,其认
购资金将退回其来款账户。
(二)其他代销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 、网 上开户 与交 易
1、适用对象
国投瑞银网上直销客户 。
2、开户及认购受理时间 发售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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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3 月1 日 9:30 至2016 年3 月25 日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
日照常受理,但该等业务申请算作下一个交易日提交的交易申请),24 小时服务
(日终清算时间除外)。
3、开户及认购程序
请参照公布于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 )上的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和开
户及交易演示,办理相关开户及认购等业务;
4、网上交易网下汇款方式资金划拨
网上交易客户通过国投瑞银网上直销系统下单,采用网下汇款方式购买基金
时, 需按时足额将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 以下基金直销资金账户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户名: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4201501100050013017
5、注意事项
(1)目前网上交易仅限个人投资者 。
(2)个人投资者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基金交易时所发生的银联 或银行规
定收取的转账费用,除本公司另有规定外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投资者采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网上交易方式认购的基金份额将不能
办理转托管转出业务。若网上交易有关规定及业务规则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可
为投资者采用直销中心网上交易方式认购的基金份额办理系统内转托管时,届时
基金管理人将做出调整并及时公告。
六 、清 算与交 收
1、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或未获得确认的认购资金将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
认为无效后3 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存入专门账户,认购款项
在募集期间产生的资金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
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募集结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则
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完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 发售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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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基 金的验 资与 基金合 同生 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
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基金募集期届满或者 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
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
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 为结束
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若《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
生的债务和费用,将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
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 、本 基金募 集的 当事人 和中 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UBS SDIC FUND MANAGEMENT CO., LTD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38 号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46 层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设立日期:2002 年6 月13 日
电话:(0755)83575992
传真:(0755)82904048
联系人:杨蔓 发售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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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 10 月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三)基金份额 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46 层
电话:(0755) 83575993
83575995
传真:(0755) 82904048
82904007
联系人:贾亚莉、 曹丽丽
客服电话:400-880-6868
网站:www.ubssdic.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010-66596688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客服电话:95566
网站:www.boc.cn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发售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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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电话:021-38637673
传真:021-50979507
客服电话:95511-3
公司网站: bank.pingan.com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 层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客服电话:95521
公司网站:www.gtja.com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 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发售公 告
15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3734343
联系人:黄婵君
客服电话:95565 、4008888111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 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顾凌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站:www.cs.ecitic.com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292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邓颜 发售公 告
16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10)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45 层(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李玉婷
客服电话:95523 或4008895523
公司网站: www.swhysc.com
(11)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季
电话:010-88085201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唐岚 发售公 告
17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21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591-38281978
传真:0591-38507538
联系人:林武能
客服电话:95562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1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1 号楼9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www.essence.com.cn
(14)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栋18、19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栋18、19 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电话:020-38286588
传真:020-22373718-1013
联系人:王鑫
客服电话: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发售公 告
18
(15)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郭熠
客服电话:95573 、400-666-1618
公司网站:www.i618.com.cn
(1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20 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站:www.citicssd.com
(17)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东吴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范力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8-601-555
网址:www.dwzq.com.cn
(1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1 号楼 发售公 告
19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服电话:95321
公司网站:www.cindasc.com
(19)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5567
联系人:刘阳
客服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公司网站:www.cgws.com
(2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李芳芳
客服电话:95525 、4008888788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21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发售公 告
20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920
联系人: 梁微
客服电话:95396
公司网站:www.gzs.com.cn
(22)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 213 号久事商务大厦 7 楼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电话:021-53686888
传真:021-53686100 ,021-53686200
联系人:许曼华
客服电话:021-962518
公司网站:www.962518.com
(23)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7-9 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702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沈刚
客服电话:95570
公司网站:www.glsc.com.cn
(2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16-20 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0755-38637436
传真:0755-82400862
发售公 告
21
联系人:周一涵
客服电话:95511-8
公司网站:www.pingan.com
(25)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65161821
传真:0551-65161672
联系人:汪燕、范超
客服电话:95318 ,4008096518
公司网站:www.hazq.com
(26)国都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9 层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
联系人:黄静
客服电话:400-818-8118
公司网站:www.guodu.com
(27)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 ;400-888-8588 发售公 告
22
公司网站:www.longone.com.cn
(28)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电话:0791-86283080
传真:0791-86288690
联系人:俞驰
客服电话:4008222111
公司网站:www.gsstock.com
(29)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 40/42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 40/42 层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联系人:袁媛
客服电话:0755-83199511
公司网站:www.csco.com.cn
(30)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208
传真:0931-4890628
联系人:邓鹏怡
客服电话:95368
公司网站:www.hlzq.com
(31)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公 告
23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2 座27 层及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28 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联系人:陈曦、 杨涵宇、任敏
客服电话:4009101166
公司网站:www.cicc.com.cn
(32)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 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
楼
法定代表人:徐刚
电话:0752-2119700
传真:0752-2119396
联系人:彭莲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公司网址:www.lxzq.com.cn
(33)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5863726
传真:0451-82337279
联系人:周俊
客服电话:400-666-2288
公司网站:www.jhzq.com.cn
(3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发售公 告
24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057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刘婧漪
客服电话:4006-600109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35)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世纪大道 1600 号陆家嘴商务广场 32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世纪大道 1600 号陆家嘴商务广场 32 楼
法定代表人:钱华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8728707
联系人:王薇
客服电话:4001-962502
公司网站:www.ajzq.com
(36)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及www.jjmmw.com
(3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26 号楼 2 楼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 ~906 室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法兰桥创意园)26 号楼2 楼 发售公 告
25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 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38)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9 号3724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08 号北美广场 B 座12 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38602377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王建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39)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1 栋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B 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4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2 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龙田路 195 号3C 座7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发售公 告
26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41)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 号邮电新闻大厦二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59601366
传真:010-62020355
联系人:王琳
客服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4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8653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汪林林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43)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21--20835779
传真:021-20835879
联系人: 吴卫东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站:licaike.hexun.com 发售公 告
27
(44)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 100 号1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 中山南路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电话: 021-33323999
传真:021-33323830
联系人: 周丹
客服电话:400-820-2819
网站:fund.bundtrade.com
(45)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 号上站大楼平街 11-B,名义层11-A,8-
B4,9-B、C
办公地址:重庆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 号皇冠大厦 11 楼
法定代表人:彭文德
电话:023-86769637
传真:023-86769629
联系人:刘芸
客服电话:400-8877-780
公司网站:www.cfc108.com
(46)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1301-
1305 室、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联系人:洪诚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发售公 告
28
网址:www.citicsf.com
(47)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3 层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泉北路 518 号8 座3 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联系人:陈东
客服电话:400-046-6788
网站:www.66zichan.com
(48)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吴煜浩
电话:020-89629021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49)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河东区三亚河东路海康商务 12、13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 12 号1 号楼昆泰国际大厦12 层
邮政编码:100020
法定代表人:李科
电
话:010-59053566
传
真:010-59053700
联系人:龙尧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公司网站:http://fund.sinosig.com 发售公 告
29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
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38 号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46 层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电话:(0755)83575836
传真:(0755)82912534
联系人:冯伟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14 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 刘佳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Ng Albert Kong Ping 吴港平
电话:(010)58153000 、(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 、(0755)25026188
签章注册会计师:昌华、高鹤
联系人:昌华
发售公 告
30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2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