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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理财年年红(270043)

广发理财年年红: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广 发 理财 年 年 红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 20 16 年第 1 号]
基 金 管 理 人 : 广 发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时 间 : 二 〇 一 六 年 二 月广 发 理 财 年 年 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重 要提 示】
本基 金 于 2012 年6 月19 日 经中 国证 监会 证监 许可 [2012]841号文 核 准。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于
2012年7月19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 募说 明书 经中国 证监 会核 准,但 中国 证监 会对本 基金 募集 的核准 ,并 不表 明其对 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 有风 险, 投资人 认购 (或 申购) 基金 时应 认真阅 读本 招募 说明书 。 基金 的过 往业 绩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 管理 人依 照恪尽 职守 、诚 实信用 、谨 慎勤 勉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基 金财 产, 但不保 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 金投 资于 证券市 场, 基金 净值会 因为 证券 市场波 动等 因素 产生波 动, 投资 者在投 资
本基 金前 ,需充 分了 解本基 金的 产品特 性, 并承 担基金 投资 中出现 的各 类风险 ,包 括:因 政
治、 经济 、社会 等环 境因素 对证 券价格 产生 影响 而形成 的系 统性风 险, 个别证 券特 有的非 系
统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
本基 金为 债券 型基金 ,属 证券 投资基 金中 的较 低风险 品种 ,风 险与预 期收 益高 于货币 市
场基 金, 低于混 合型 基金和 股票 型基金 。 本基 金需 承担债 券市 场的系 统性 风险, 以及 因个 别
债券违约所形成的信用风险,因此信用风险对基金份额净值影响较大。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本基金 《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包括该日) 1年的期间。 第
二个封闭期为自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 (包括该日) 1年的期间, 以此类推。 本基金封闭
期结束前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1月18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5
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广 发 理 财 年 年 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一、 基金 管理 人
一、 概况
1、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56 室
3、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 楼
4、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5、设立时间: 2003 年 8 月 5 日
6、电话: 020-83936666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95105828
7、联系人:段西军
8、注册资本: 1.2688 亿元人民币
9、 股权结构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广发证券” ) 、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深 圳市前 海香 江金融 控股 集团有 限公 司、 康美药 业股 份有限 公司 和广州 科技 金融创 新
投 资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分 别 持 有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51.135 % 、 15.763 % 、 15.763 % 、 9.458 % 和
7.881%的股权。
二、 主要 人员情 况
1、董事会成员
王志 伟: 董事 长,男 ,经 济学 硕士, 高级 经济 师。兼 任中 国基 金业协 会公 司治 理专业 委
员会 委员 ,广东 省第 十届政 协委 员,广 东省 政府 决策咨 询顾 问委员 会企 业家委 员, 广东金 融
学会 常务 理事, 江西 财经大 学客 座教授 。历 任广 发证券 董事 长兼党 委书 记、广 东发 展银行 党
组成 员兼 副行长 ,广 东发展 银行 行长助 理, 广东 发展银 行信 托投资 部总 经理, 广东 发展银 行
人事教育部经理,广东省委办公厅政治处人事科科长等职务。
林传 辉: 副董 事长, 男, 大学 本科学 历, 现任 广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总经 理, 兼任广 发
国际 资产 管理有 限公 司董事 长, 瑞元资 本管 理有 限公司 董事 长、总 经理 ,中国 基金 业协会 创
新与 战略 发展专 业委 员会委 员, 资产管 理业 务专 业委员 会委 员,深 圳证 券交易 所第 三届上 诉
复核 委员 会委员 。曾 任广发 证券 投资银 行总 部北 京业务 总部 总经理 、投 资银行 总部 副总经 理
兼投资银行上海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
孙晓 燕: 董事 ,女, 硕士 ,现 任广发 证券 副总 裁、财 务总 监, 兼任广 发控 股( 香港) 有
限公 司董 事,证 通股 份有限 公司 监事, 监事 长。 曾任广 东广 发证券 公司 投资银 行部 经理、 广广 发 理 财 年 年 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发证 券有 限责任 公司 财务部 经理 、财务 部副 总经 理、投 资自 营部副 总经 理、广 发基 金管理 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戈俊 :董 事, 男,管 理学 硕士 ,高级 经济 师, 现任烽 火通 信科 技股份 有限 公司 副总裁 、
财务 总监 兼董事 会秘 书, 兼任 武汉 烽火国 际技 术有限 责任 公司、 南京 烽火 藤仓光 通信 有限公
司、 武汉烽火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烽火诚城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 征信 有限公 司、 西安北 方光 通信有 限责 任公 司、武 汉烽 火普天 信息 技术有 限公 司、武 汉
市烽 视威 科技有 限公 司、武 汉光 谷机电 科技 有限 公司、 成都 大唐线 缆有 限公司 、 南京 烽火 星
空通 信发 展有限 公司 等公司 董事 ;兼任 武汉 烽火网 络有 限责任 公司 、武汉 烽火 信息 集成技 术
有限 公司 、藤仓 烽火 光电材 料科 技有限 公司 、大 唐软件 股份 有限公 司等 公司监 事 。曾 任烽 火
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
翟美 卿: 董事 ,女, 工商 管理 硕士, 现任 深圳 市前海 香江 金融 控股集 团有 限公 司法定 代
表人 ,香 江集团 有限 公司总 裁。 兼任全 国政 协委 员、全 国妇 联常委 、香 江社会 救助 基金会 主
席, 深圳 市深商 控股 集团股 份有 限公司 董事 ,广 东南粤 银行 董事, 深圳 龙岗国 安村 镇银行 董
事。
许冬 瑾: 董事 ,女, 工商 管理 硕士, 主管 药师 ,现任 康美 药业 股份有 限公 司副 董事长 、
副总 经理 ,兼任 中国 中药 协会中 药饮 片专业 委员 会专家 、全 国中 药标准 化技 术委员 会委 员、
全国 制药 装备标 准化 技术委 员会 中药炮 制机 械分 技术委 员会 副主任 委员 、国家 中医 药行业 特
有工 种职 业技能 鉴定 工作中 药炮 制与配 置工 专业 专家委 员会 副主任 委员 、广东 省中 药标准 化
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曾任广东省康美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茂 云: 独立 董事, 男, 法学 博士, 教授 ,博 士生导 师, 现任 复旦大 学教 授, 兼任 宁波
大学 特聘 教授, 上海 四维乐 马律 师事务 所兼 职律 师,绍 兴银 行独立 董事 ,海尔 施生 物医药 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复旦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姚海 鑫: 独立 董事, 男, 经济 学博士 、教 授、 博士生 导师 , 现任 辽宁 大学 新华国 际商 学
院教授, 兼任东北制药 (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曾任辽宁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 、
工商管理硕士 (MBA) 教育中心副主任、 计财处处长 、 学科建设处处长、 发展规划处处长、 新
华国际商学院党总支书记。
罗海 平: 独立 董事, 男, 经济 学博士 , 现任中 华联 合财 产保险 股份 有限 公司董 事长 、总
裁, 兼任 中华联 合保 险控股 股份 有限公 司常 务副 总裁。 曾任 中国人 民保 险公司 荆州 市分公 司
经理 、中 国人民 保险 公司湖 北省 分公司 业务 处长 、中国 人民 保险公 司湖 北省国 际部 总经理 、
中国 人民 保险公 司汉 口分公 司总 经理 ,太 平保 险湖北 分公 司总经 理, 太平保 险公 司总 经理助广 发 理 财 年 年 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理, 太平 保险公 司副 总经理 兼纪 委书记 , 民安 保险 (中国 )有 限公司 副总 裁 ,阳 光财 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阳光保险集团执行委员会委员 。
2、监事会成员
余利 平: 监事 会主席 ,女 ,经 济学博 士, 兼任 广发国 际资 产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曾任 广
发证 券成 都营业 部总 经理、 广发 证券基 金部 副总 经理、 嘉实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副总 经理、 董
事长。
匡丽 军: 监事 ,女, 工商 管理 硕 士, 高级 涉外 秘书, 现任 广州 科技金 融创 新投 资控股 有
限公 司工 会主席 、副 总经理 。曾 任广州 科技 房地 产开发 公司 办公室 主任 , 广州 屈臣 氏公司 行
政主 管, 广州市 科达 实业发 展公 司办公 室主 任、 总经理 , 广州 科技 风险投 资有 限公司 办公 室
主任、董事会秘书。
吴晓 辉: 监事 ,男, 工学 硕士 ,现任 广发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信 息技术 部总 经理 ,兼任 广
发基金分工会主席。曾任广发证券电脑中心员工,副经理,经理 。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林传 辉: 总经 理,男 ,大 学本 科学历 ,兼 任广 发国际 资产 管理 有限公 司董 事长 ,瑞元 资
本管 理有 限公司 董事 长、总 经理 ,中国 基金 业协 会创新 与战 略发展 专业 委员会 委员 ,资产 管
理业 务专 业委员 会委 员,深 圳证 券交易 所第 三届 上诉复 核委 员会委 员。 曾任广 发证 券投资 银
行总 部北 京业务 总部 总经理 、投 资银行 总部 副总 经理兼 投资 银行上 海业 务总部 副总 经理、 投
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
朱平 :副 总经 理,男 ,硕 士 , 经济 师,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委 员会 第六 届创业 板发 行审 核
委员会兼职委员 。 曾任上海荣臣集团市场部经理、 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华南业务部副总经理 、
基金 科汇 基金经 理、 易方达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投 资部研 究负 责人、 广发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总
经理助理。
易阳 方: 副总 经理, 男, 经济 学硕 士 ,经 济师 。兼 任广发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投 资总 监,
广发 聚丰 股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 经理 ,广发 聚祥 灵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广发 国际 资产管 理有 限公司 董事 、瑞元 资本 管理 有限公 司董 事。曾 任广 发证券 投资 自营部 副
经理 , 中国 证券 监督管 理委 员会发 行审 核委员 会 发行 审核 委员, 广发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投资
管理部总经理,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广发制造业精选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段西 军: 督察 长,男 ,博 士。 曾 在广 东省 佛山 市财贸 学校 、广 发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工作。广 发 理 财 年 年 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邱春 杨: 副总 经理, 男, 经济 学博士 ,瑞 元资 本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曾任 原南 方证 券资
产管理部产品设计人员,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 金融工程部副总经理 、
产品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经理。
4、基金经理
谭 昌 杰 , 男 , 中 国 籍 , 经 济 学 硕 士 , 8 年 基 金 从 业 经 历 , 持 有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从 业
证 书 , 2008 年 7 月 至 2012 年 7 月 在 广 发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固 定 收 益 部 任 研 究 员 , 2012 年 7
月 19 日起任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12 年 9 月 20 日至 2015 年 5 月 26 日任
广发双债添利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3 年 10 月 22 日起任广发天天红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14 年 1 月 10 日至 2015 年 7 月 23 日任广发钱袋子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14 年 1 月 27 日至 2015 年 5 月 26 日任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4 年 1 月 27 日至
2015 年 7 月 23 日任广发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 年 9 月 29 日至 2015 年 4 月
29 日任 广发 季季 利债券 基金 的基 金经理 , 2015 年 1 月 29 日起 任广 发趋 势优选 灵活 配置 混合
基金 的基 金经 理, 2015 年 3 月 25 日起 任广 发聚 安混 合基金 的基 金经 理, 2015 年 4 月 9 日起
任广发聚宝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6 月 1 日起任广发聚康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5、本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如下:
主席:公司总经理林传辉;成员:公司副总经理朱平,公司副总经理易阳方,权益投资
一部总经理刘晓龙,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孙迪,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张芊。广 发 理 财 年 年 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二 、 基 金 托 管 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198 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洪渊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 至 2015 年 9 月 末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资 产 托 管 部 共 有 员 工 205 人 , 平 均 年 龄 30 岁 ,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 为 中 国 大 陆 托 管 服 务 的 先 行 者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自 1998 年 在 国 内 首 家 提 供 托 管 服 务 以
来, 秉承 “诚实 信用 、勤勉 尽责 ”的宗 旨, 依靠严 密科 学的风 险管 理和内 部控 制体 系、规 范
的管 理模 式、先 进的 营运系 统和 专业的 服务 团队 ,严格 履行 资产托 管人 职责, 为境 内外广 大
投资 者、 金融资 产管 理机构 和企 业客户 提供 安全 、高效 、专 业的托 管服 务,展 现优 异的市 场
形象 和影 响力。 建立 了国内 托管 银行中 最丰 富、 最成熟 的产 品线。 拥有 包括证 券投 资基金 、
信托资产、 保险资产、 社会保障基金、 安心账户资金 、 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
股权 投资 基金、 证券 公司集 合资 产管理 计划 、证 券公司 定向 资产管 理计 划、商 业银 行信贷 资
产证券化、 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 ,
同时 在国 内率先 开展 绩效评 估、 风险管 理等 增值 服务, 可以 为各类 客户 提供个 性化 的托管 服
务。 截至 2015 年 9 月, 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496 只。 自 2003 年以来, 本行连
续十 一年 获得香 港《亚 洲货 币 》 、英 国《 全球托 管人 》 、香 港《 财资 》 、美 国《 环球金 融 》 、内
地 《证券时报 》 、 《上海证券报》 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49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 是获
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广 发 理 财 年 年 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三、 相关 服务机 构
一、 基金 份额发 售机 构
1、直销机构
本公 司通 过在 广州、 北京 、上 海设立 的分 公司 及本公 司网 上交 易系统 为投 资者 办理本 基
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3 号南塔 17 楼
直销中心电话: 020-89899073 020-89899042
传真:020-89899069 020-89899070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D 座 11 层
电话:010-68083368
传真:010-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2908 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4)网上交易
投资 者可 以通 过本公 司网 上交 易系统 办理 本基 金的开 户、 认购 等业务 ,具 体交 易细则 请
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 :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 95105828(免长途费)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 020-34281105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代销机构
(1)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广 发 理 财 年 年 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联系人: 赵会军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客服电话: 95588
公司网站: www.icbc.com.cn
(2)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傅育宁
客服电话: 95555
公司网站: www.cmbchina.com
(3)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倪苏云、虞谷云
客服电话: 95528
公司网站: www.spdb.com.cn
(4)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蔡宇洲
电话:0755-22197874 25879591
传真:0755-22197701
客服电话: 40066-99999
公司网站: http://bank.pingan.com
(5) 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广 发 理 财 年 年 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联系人:王宏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569
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8811
公司网站: www.cbhb.com.cn
(6)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0 层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电话委托: 021-962505
网址:www.swhysc.com
(7) 名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 册 地 址 : 新 疆 乌 鲁 木 齐 市 高 新 区 ( 新 市 区 ) 北 京 南 路 358 号 大 成 国 际 大 厦 20 楼 2005
室
办 公 地 址 : 新 疆 乌 鲁 木 齐 市 高 新 区 ( 新 市 区 ) 北 京 南 路 358 号 大 成 国 际 大 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8) 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安岩岩广 发 理 财 年 年 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联系电话: 0431-85096517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4006000686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431-85096795
公司网站: www.nesc.cn
(9)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联系电话: 010-65051166
业务传真: 010-65051166
公司网址: www.cicc.com.cn
(10) 名称: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5 号楼 1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 129 号新华 1949 产业园东门
法定代表人:徐福星
联系人:陈莹莹
联系电话: 13261320700
业务传真: 010-88381550
客服热线: 010-68998820
公司网址: www.bzfunds.com
(3)其他代销机构 的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 管理 人可 根据有 关法 律 、 法规 的要 求, 选择符 合要 求的 机构代 理销 售本 基金, 并及
时公告。
二、 注册 登记人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56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 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李尔华广 发 理 财 年 年 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电话:020-89899170
传真:020-89899175
三、 出具 法律意 见书 的律师 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体育西路 189 号城建大厦 9 楼
负责人:程秉
电话:020 -38799345
传真: 020 -38799335
经办律师:黄贞、陈桂华
联系人:程秉
四 、会计 师事 务所和 经办 注册会 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法人代表:卢伯卿
联系人:洪锐明
电话:021 -61418888
传真:021 -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明静、吴迪
四 、 基 金 的 名 称
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 基 金 的 类 型
契约型开放式 债券型基金广 发 理 财 年 年 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六 、 基 金 的 投 资 目 标
本基 金主 要投 资于剩 余期 限( 或回售 期限 )不 超过基 金剩 余封 闭期的 固定 收益 类工具 ,
力求为投资者获取稳健的收益。
七 、 基 金 的 投 资 方 向
本基 金的 投资 范围为 具有 良好 流动性 的金 融工 具,包 括国 内依 法发行 的债 券、 货币市 场
工具 、资 产支持 证券 及法律 法规 或中国 证监 会允 许基金 投资 的其他 金融 工具, 但需 符合中 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 金主 要投 资于固 定收 益类 金融工 具, 具体 包括企 业债 、公 司债、 国债 、央 行票据 、
金融 债、 地方政 府债 、次级 债、 短期融 资券 、高 收益债 券、 中期票 据、 资产支 持证 券、债 券
回购及银行存款等。
本基 金不 从二 级市场 买入 股票 或权证 ,也 不参 与一级 市场 新股 申购或 股票 增发 。本基 金
不投资可转换债券,但可以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后分离出来的债券。
本基 金将 采用 买入并 持有 策略 ,主要 投资 于剩 余期限 (或 回售 期限) 不超 过基 金剩余 封
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
如 法 律 法 规 或 监 管 机 构 以 后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其 他 品 种 ,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履 行 适 当 程 序 后 , 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八 、 基 金 的 投 资 策 略
( 一 ) 在封 闭期 内, 本基金 采用 买入 并持有 策略 ,对 所投资 固定 收益 品种的 剩余 期限 与
基金 的剩 余封闭 期进 行期限 匹配 ,主要 投资 于剩 余期限 (或 回售期 限) 不超过 基金 剩余封 闭
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 一般情况下,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品种和结构在封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 。
1、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 金将 根据 收益率 、市 场流 动性、 信用 风险 利差等 因素 ,在 国债、 金融 债、 信用债 等广 发 理 财 年 年 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债券类别间进行债券类属资产配置。
具体 来说 ,本 基金将 基于 对未 来 1 年的 宏观 经济 和利率 环境 的研 究和预 测, 根据 国债、
金融 债、 信用债 等不 同品种 的信 用利差 变动 情况 , 以及 各品 种的市 场容 量和流 动性 情况 , 通过
情景分析的方法,判断各个债券资产类属的预期回报,在不同债券品种之间进行配置。
2、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 金由 于采 用买入 并持 有策 略,在 债券 投资 上主要 持有 剩余 期限( 或回 售期 限)不 超
过基 金剩 余封闭 期的 债券品 种。 同时, 由于 本基 金将在 建仓 期内完 成组 合构建 ,并 在封闭 期
内保持组合的稳定,因此,个券精选是本基金投资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信用 债市 场整 体的信 用利 差水 平和信 用债 发行 主体自 身信 用状 况的变 化都 会对 信用债 个
券的 利差 水平产 生重 要影响 ,因 此,一 方面 ,本 基金将 从经 济周期 、国 家政策 、行 业景气 度
和债 券市 场的供 求状 况等多 个方 面考量 信用 利差 的整体 变化 趋势; 另一 方面, 本基 金还将 以
内部 信用 评级为 主、 外部信 用评 级为辅 ,即 采用 内外结 合的 信用研 究和 评级制 度, 研究债 券
发行 主体 企业的 基本 面,以 确定 企业主 体债 的实 际信用 状况 。具体 而言 ,本基 金的 信用债 投
资策略主要包括信用利差曲线配置和信用债券精选两个方面。
(1)信用利差曲线配置
经济 周期 的变 化对信 用利 差曲 线的变 化影 响很 大,在 经济 上行 阶段, 企业 盈利 状况持 续
向好 ,经 营现金 流改 善,则 信用 利差可 能收 窄, 而当经 济步 入下行 阶段 时,企 业的 盈利状 况
减弱 ,信 用利差 可能 会随之 扩大 。国家 政策 也会 对信用 利差 造成很 大的 影响, 例如 政策放 宽
企业 发行 信用债 的审 核条件 ,则 将扩大 发行 主体 的规模 ,进 而扩大 市场 的供给 ,信 用利差 有
可能 扩大 。行业 景气 度的好 转往 往会推 动行 业内 发债企 业的 经营状 况改 善,盈 利能 力增强 ,
从而 可能 使得信 用利 差相应 收窄 ,而行 业景 气度 的下行 可能 会使得 信用 利差相 应扩 大。债 券
市场 供求 、信用 债券 市场结 构和 信用债 券品 种的 流动性 等因 素的变 化趋 势也会 在较 大程度 上
影响 信用 利差曲 线的 走势, 比如 ,信用 债发 行利 率提高 ,相 对于贷 款的 成本优 势减 弱,则 信
用债 券的 发行可 能会 减少, 这会 影响到 信用 债市 场的供 求关 系,进 而对 信用利 差曲 线的变 化
趋势产生影响。
信用 利差 曲线的 走势 能够直 接影 响相应 债券 品种 的信用 利差 。因此 ,我 们将基 于信 用利
差曲 线的 变化进 行相 应的信 用债 券配置 操作 。首 先,本 基金 管理人 内部 的信用 债券 研究员 将
研究 和分 析经济 周期 、国家 政策 、行业 景气 度、 信用债 券市 场供求 、信 用债券 市场 结构、 信
用债 券品 种的流 动性 以及相 关市 场等因 素变 化对 信用利 差曲 线的影 响; 然后, 本基 金将综 合广 发 理 财 年 年 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参考外部权威、 专业信用评级机构的研究成果, 预判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 最后,
在此基础上,本基金确定信用债券总的配置比例及其分行业投资比例。
(2)信用债券精选
本基 金将 借助 本基金 管理 人内 部的行 业及 公司 研究员 的专 业研 究能力 ,并 综合 参考外 部
权威 、专 业研究 机构 的研究 成果 ,对发 债主 体企 业进行 深入 的基本 面分 析,并 结合 债券的 发
行条 款, 以确定 信用 债券的 实际 信用风 险状 况及 其信用 利差 水平, 挖掘 并投资 于信 用风险 相
对较低、信用利差相对较大的优质品种。
发债 主体 的信 用基本 面分 析是 信用债 投资 的基 础性工 作。 具体 的分析 内容 及指 标包括 但
不限 于国 民经济 运行 的周期 阶段 、债券 发行 人所 处行业 发展 前景、 发行 人业务 发展 状况、 企
业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及其债务水平等。
在内 部信 用评 级结果 的基 础上 ,综合 分析 个券 的到期 收益 率、 交易量 、票 息率 、信用 等
级、 信用 利差水 平、 税赋特 点等 因素, 对个 券进 行内在 价值 的评估 ,精 选估值 合理 或者相 对
估值较低、到期收益率较高、票息率较高的债券。
3、持有到期策略
本 基金 成立 后 ,在 每一 封 闭期 的建 仓 期内 将根 据 基金 合同 的 规定 ,买 入 剩余 期限 (或 回
售期 限) 不超过 基金 剩余封 闭期 的固定 收益 类工 具。一 般情 况下, 本基 金将在 封闭 期内持 有
这些 品种 到期, 持有 的固定 收益 品种和 结构 在封 闭期内 不会 发生变 化。 极端情 况下 ,如遇 到
债券违约、信用评级下降等信用事件,本基金可以提前卖出相应的固定收益品种。
4、杠杆投资策略
本 基金 将在 考 虑债 券投 资 的风 险收 益 情况 ,以 及 回购 成本 等 因素 的情 况 下, 在风 险可 控
以及 法律 法规允 许的 范围内 ,通 过债券 回购 ,放 大杠杆 进行 投资操 作。 为控制 风险 ,本基 金
的 杠 杆 比 例 最 大 不 超 过 60% , 在 每 个 封 闭 期 内 原 则 上 保 持 不 变 , 但 是 在 回 购 利 率 过 高 、 流 动
性不 足、 或者市 场状 况不宜 采用 放大策 略等 情况 下,基 金管 理人可 以调 整杠杆 比例 或者不 进
行杠杆放大。
本基金将在封闭期内进行杠杆投资 , 杠杆放大部分仍主要投资于剩余期限 ( 或回售期限 )
不超 过基 金剩余 封闭 期的固 定收 益类工 具, 并采 取买入 并持 有到期 的策 略。同 时采 取滚动 回
购的 方式 来维持 杠杆 ,因此 负债 的资金 成本 存在 一定的 波动 性。一 旦建 仓完毕 ,初 始杠杆 确
定,将维持基本恒定。通过这种方法,本基金可以将杠杆比例稳定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水平。
5、再投资策略广 发 理 财 年 年 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封 闭 期 内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债 券 将 获 得 一 些 利 息 收 入 , 对 于 这 些 利 息 收 入 , 本 基 金 将 再 投
资于 剩余 期限( 或回 售期限 )不 超过基 金剩 余封 闭期的 债券 ,并持 有到 期。如 果付 息日距 离
封闭期末较近,本基金将对这些利息进行流动性管理。
另外, 由于本基金买入的债券的剩余期限 (或回售期限) 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 因此,
在封 闭期 结束前 ,本 基金持 有的 部分债 券到 期后 将变现 为现 金资产 。对 于该部 分现 金资产 ,
本基 金将 根据对 各类 短期金 融工 具的市 场规 模、 交易情 况、 流动性 、相 对收益 、信 用风险 等
因素 ,再 投资于 剩余 期限( 或回 售期限 )不 超过 基金剩 余封 闭期的 短期 融资券 、债 券回购 和
银行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并持有到期,获取稳定的收益。
6、开放期投资安排
在开 放期 ,本 基金原 则上 将使 基金资 产保 持现 金状态 。基 金管 理人将 采取 各种 有效管 理
措施 ,保 障基金 运作 安排, 防范 流动性 风险 ,满 足开放 期流 动性的 需求 。在开 放期 前根据 市
场情 况, 进行相 应压 力测试 ,制 定开放 期操 作规 范流程 和应 急预案 ,做 好应付 极端 情况下 巨
额赎回的准备。
(二 ) 投资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整体投资战略。
2 、 固 定 收 益 部 研 究 员 根 据 自 身 或 者 其 他 研 究 机 构 的 研 究 成 果 , 形 成 利 率 走 势 预 测 、 券
种配置建议等,为债券决策提供支持。
3 、 固 定 收 益 基 金 经 理 小 组 根 据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的 投 资 战 略 , 结 合 研 究 员 的 研 究 报 告 ,
拟订 所辖 基金的 具体 投资计 划, 包括: 资产 配置 、目标 久期 、期限 结构 、个券 选择 等投资 方
案。
4 、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对 固 定 收 益 基 金 经 理 小 组 提 交 的 方 案 进 行 论 证 分 析 , 并 形 成 决 策 纪
要。
5 、 根 据 决 策 纪 要 , 固 定 收 益 基 金 经 理 小 组 构 造 具 体 的 投 资 组 合 及 操 作 方 案 , 交 由 中 央
交易部执行。
6、中央交易部按有关交易规则执行,并将有关信息反馈至基金经理小组。
7 、 基 金 绩 效 评 估 与 风 险 管 理 小 组 重 点 控 制 基 金 投 资 组 合 的 市 场 风 险 和 流 动 性 风 险 , 定
期进行基金绩效评估,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综合评估意见和改进方案。广 发 理 财 年 年 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九 、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在每个封闭期 ,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该封闭期起始日的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税
后) 。
如果 今后 法律 法规发 生变 化, 或者有 更权 威的 、更能 为市 场普 遍接受 的业 绩比 较基准 推
出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 、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本基 金为 债券 型基金 ,属 证券 投资基 金中 的较 低风险 品种 ,风 险与预 期收 益高 于货币 市
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 一 、 基 金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广发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董 事会 及董事 保证 本报 告所载 资料 不存 在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 托管 人中 国工 商银 行根据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规定 ,于 2016 年 2 月 22 日复 核了 本报 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净值 表现和 投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证 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记 载、 误导性 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 告期 末基金 资产 组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 额 ( 元 ) 占 基 金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 %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广 发 理 财 年 年 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 9 , 7 9 3 . 1 3 9 8 . 9 9
7
其他各项资产 8 1 5 . 4 0 1 . 0 1
8
合计 8 0 , 6 0 8 . 5 3 1 0 0 . 0 0
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股 票投资 组合
2 . 1 报 告 期 末 按 行 业 分 类 的 境 内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 . 2 . 2 报 告 期 末 按 行 业 分 类 的 沪 港 通 投 资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投资的股票。 3 、 报告 期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股票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 告期 末按债 券品 种分类 的债券 投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名的前 五名 债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名的前 十名 资产支 持证券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 期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 名贵 金属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 期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名 的前五 名权 证投资 明细广 发 理 财 年 年 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货 交易 情况说 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1 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货 交易 情况说 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交易。
11、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11.1 根据公开市场信息 ,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 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
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 额 ( 元 )
1 存出保证金 7 9 7 . 5 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 7 . 9 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 1 5 . 4 0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广 发 理 财 年 年 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十二 基金 的业 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 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
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 基金业绩数据截至 2015 年 8 月 14 日。
一、 净值 增长 率与同 期业 绩基准 收益率 比较 表
阶 段 净 值 增 长 率 ① 净 值 增 长 率
标 准 差 ②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③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标 准 差
④
① - ③ ② - ④
2 0 1 2 . 0 7 . 1 9 - 2 0 1 2 . 1 2 . 3 1 1 . 8 0 % 0 . 0 4 % 1 . 3 8 % 0 . 0 0 % 0 . 4 2 % 0 . 0 4 %
2 0 1 3 . 0 1 . 0 1 - 2 0 1 3 . 1 2 . 3 1 5 . 0 6 % 0 . 0 4 % 3 . 0 4 % 0 . 0 0 % 2 . 0 2 % 0 . 0 4 %
2 0 1 4 . 0 1 . 0 1 - 2 0 1 4 . 1 2 . 3 1 6 . 1 0 % 0 . 0 7 % 3 . 0 4 % 0 . 0 0 % 3 . 0 6 % 0 . 0 7 %
2 0 1 5 . 0 1 . 0 1 - 2 0 1 5 . 0 8 . 1 4 4 . 3 3 % 0 . 0 6 % 1 . 8 8 % 0 . 0 0 % 2 . 4 5 % 0 . 0 6 %
2 0 1 2 . 0 7 . 1 9 - 2 0 1 5 . 0 8 . 1 4 1 8 . 3 9 % 0 . 0 5 % 9 . 3 5 % 0 . 0 0 % 9 . 0 4 % 0 . 0 5 %
(1)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及本基金暂停运作的安排, 本基金第三个封闭期到期后暂停进入开
放期 、不 接受 申购, 本基 金所 有份额 已于 该封 闭期的 最后 1 日日 终, 即 2015 年 8 月 14 日将
全部 基金 份额 自动赎 回, 详见 基金管 理人 于 2015 年 8 月 13 日发 布的 《关 于广发 理财 年年 红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期运作期到期后暂停下一运作期运作、不接受申购等安排的公告》 。
(2)上表数据截止日为 2015 年 8 月 14 日。
二、 本基 金自 基金合 同生 效以来 单位基 金资 产净值 的变 动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比 较图
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 2012 年 7 月 19 日至 2015 年 8 月 14 日 )广 发 理 财 年 年 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注: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及本基金暂停运作的安排,本基金第三个封闭期到期后暂停进
入开放期、不接受申购,本基金所有份额已于该封闭期的最后 1 日日终,即 2015 年 8 月 14
日将全部基金份额自动赎回,详见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 8 月 13 日发布的《关于广发理财年
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期运作期到期后暂停下一运作期运作、不接受申购等安排的公
告》 。广 发 理 财 年 年 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2 1
十 三 、 基 金 的 费 用
(一 )基 金费用 的种 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 )基 金费用 计提 方法、 计提标 准和 支付方 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7 %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0.27 %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 管理 费每 日计算 ,逐 日累 计至封 闭期 末,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金 托管 人发 送基金 管理
费划 款指 令,基 金托 管人复 核后 于 封闭 期结 束后的 3 个工 作日 之内从 基金 财产中 一次 性支付
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8 %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
H = E × 0.08 %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 托管 费每 日计算 ,逐 日累 计至封 闭期 末,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金 托管 人发 送基金 托管广 发 理 财 年 年 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2 2
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 封闭期结束后的 3 个工作日之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在开放期,本基金不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
上述“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7 项费用”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
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 )不 列入基 金费 用的项 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
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 )基 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 四 、 对 招 募 说 明 书 更 新 部 分 的 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证 券投 资基金 销售 管理办 法 》 、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露管 理办 法》及 其它 有关法 律法规 的
要求 , 结合 本基 金管理 人对 本基金 实施 的投资 管理 活动 ,对《 广发 理财年 年红 债券型 证券 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5 年 2 号)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内容。
2 .在 “第四 部分 基金 托管 人 ” 部分 ,根 据基金 托管 人人 员变动 及业 务经营 情况 对基 金
托管人信息进行了相应更新。
3. 在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部分 , 增加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基金投资组合报
告。
4.在“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 2015 年 8 月 14 日的基金业绩。
5.根据最新公告,对 “ 第 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内容进行了更新。广 发 理 财 年 年 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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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