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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信永丰纯债A(000629)

圆信永丰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放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圆信永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在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放 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公告 
第 1 页 共 7 页 
 
 
 
 
圆信永丰 基金 管 理 有 限公 司 关 于 旗下 部分
基 金 在 华 福证 券 有 限 责任 公 司 开放 转换、
定 期 定 额 投资 业 务 的 公告 
 
 
 
 
 
 
 
 
 
 
 
 
 
 
 
 
 
 
 
 
 
 
 
 
公告送 出日期:2016 年 2 月24 日 
 圆信永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在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放 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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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 基本信 息 
基金名 称 圆信永 丰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圆信永 丰双 红利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圆信永 丰优 加生 活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圆信永 丰 
纯债 A 
圆信永 丰 
纯债 C 
圆信永 丰 
双利A 
圆信永 丰 
双利 C 
圆信永 丰 
优加生 活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代码 000629 000630 000824 000825 001736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 5 月 30 日 2014 年 11 月 19 日 2015 年 10 月 28 日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圆信永 丰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注 册登 记机 构名 称 圆信永 丰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 运 作方 式 契约开 放式 
公告依 据 圆信永 丰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圆信 永丰纯 债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招 募说 明书 、 圆信 永丰 双红 利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 圆 信永 丰双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招募 说明 书 、 圆信 永丰 优加生 活 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金 合 同、
圆 信 永 丰 优 加 生 活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等 
转换转 入起 始日 2016 年 2 月 26 日 
转换转 出起 始日 2016 年 2 月 26 日 
定期定 额投 资起 始日 2016 年 2 月 26 日 
 
2 转换 、定期 定额 投资业 务的 办理时 间 
本公司在开放日办理基金的转换、 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
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 、 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时 除 外 ) 。 由 于 各 基 金 销 售 机 构 系 统 及 业 务 安 排 等 原 因 , 开 放 日 的
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 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 转换 、定期 定额 投资业 务的 办理机 构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圆信永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在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放 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公告 
第 3 页 共 7 页 
4 日常 转换业 务 
4.1 适用的 基金 范围 
(1)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简称: 圆信永丰纯债A,
基金代码:000629)、C类基金份额(简称: 圆信永丰纯债C,基金代码:000630),
但圆信永丰纯债A和圆信永丰纯债C不能互转。


(2) 圆信永丰双红利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 (简称: 圆信永 丰双利A,基金代码:000824)、C类基金份额(简称: 圆信永丰双利C,基金代码: 000825 ),但圆信永丰双利A和圆信永丰双利C不能互转。 (3)圆信永丰优加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 圆信永丰优加生活,基金 代码:001736)。 本 公 司 将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确 定 本 公 司 旗 下 其 它 的 开 放 式 基 金 是 否 开 通 基 金 转 换 业 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4.2 基金 转 换费 用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两 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 定。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2)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申购补差费用为按照转出 基金金额计算的申 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3)具体转换费率如下: (3.1)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递减, 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以及赎回费计入基 金资产比例按照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业务公告确定。


(3.2)申购补差费用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 则 按差额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当转出 基金申购费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基金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圆信永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在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放 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公告 第 4 页 共 7 页 申购补差费 (外扣法) =Max[转出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1 +转入基金申 购费率)-转出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0]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金额-申购补差费)/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 申购补差费中的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的费率标准执 行,不适用申购费率优惠 。 如果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的,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 如果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的,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转 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产生的误差归入基金财产。 4.3 转换业 务规 则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管理人公 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 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


(3)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 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 购状态。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 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5)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遵循 “先进先出”的原则,即份额注册 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 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 基金转换申请转出的基金份额 必须是可用份额。 投资 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 计算。


(6) 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 (T 日) 。 正常情 况下,投资者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 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 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 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 投资者 可自T+2日起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转入部分的基 金份额。


(7) 单笔转出申请不 得少于100 份。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者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圆信永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在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放 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公告 第 5 页 共 7 页 其他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但转入圆信永丰双利C须 受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限制。


(8)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须满足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最低持 有份额的规定, 如果某笔转换申请导致投资者在单个交易账户 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转 出基金最低保留余额限制(目前为100份),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个交易账 户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9)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 束后不得撤销。


(10) 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该基金 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 先级,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 并且对于基 金转出和基金赎回, 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 (另行公告除外) 。 在转 出申请 得到部分 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11) 基金转换后, 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 即转入的基金份额的 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4 暂停基 金转 换的情形 及处 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公司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 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导致本公司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 值。 (4) 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 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暂停接 受该基金 转出申请。


(5)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将按《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重新恢复基金转换业务的, 本公司按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圆信永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在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放 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公告 第 6 页 共 7 页 5 定期 定额投 资业 务 5.1 办理方 式


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销售机构的经营网点申请办理上述基金的基金 定期 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 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5.2 办理时 间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 理时间相同。


5.3 申购金 额 基金定投业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以销售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1)投资者应和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2)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 申购金额扣款, 如遇非基 金开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并将投资者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 购申请日(T日);


(3)投资者需指定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4)基金定投申购与普通申购一样,需遵循 “未知价”和“金额申购 ”原则;


(5)基金定投申购费率同普通申购费率。


5.4 扣款与 交易 确认


上 述基金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日 (T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 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日确认,投资者可自T+2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5.5 变更与 解约


投资者欲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 机构的相关规定。 6 其他 需要提 示的 事项 1、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上述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 的详细情况, 请仔细阅读 《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圆信永 丰双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圆信永丰优加生活股票型证券圆信永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在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放 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公告 第 7 页 共 7 页 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亦可到本公司网站(www.gtsfund.com.cn ) 等处查询。


2、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上述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 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垂询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 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2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