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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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 宝 兴业标 普 美国品 质 消费股 票 指数证 券 投资基 金(LOF)
基金 份额发 售 公告
重要 提示
1 、华宝兴业 标普美国品 质消费股票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根
据 2015 年5 月 21 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准予华宝兴业标普美国品质消费股票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注 册的批复》 ( 证监许可[2015] 955 号) 和 2016 年 1 月 20 日《关于
华宝兴业标普美国品质消费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 ( 机构部函
[2016 ]126 号)募集。
2 、本基金的 基金类型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是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3 、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基金托
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中国建设银行” ) 。 本基 金人民币份额的登记
机 构 为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美 元 份 额 的 登 记 机 构 为 华 宝 兴 业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4 、本基金募 集对象为符 合法律法规 规定的可投 资于证券投 资基金的个 人投资者、 机 构
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以人民币、 美元购买证券投资
基金相应币种份额的其他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指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
基金的自然人 ; 机构投资者 指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指符合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5 、本基金人 民币份额通 过场外、场 内两种方式 公开发售, 美元份额仅 通过场外公 开 发
售。以人民币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为人民币份额,以美元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 为美元份额。
本基金的场 外销售机构 为华宝兴业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 公司” )的直 销 柜
台和直销 e 网金、官方 淘宝店、中 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海 证
券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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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 城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中信证券 (山东) 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福 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和讯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陆金所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具体名单
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尚未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但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
位的其他机构, 可在本基金人民币份额上市后, 代理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
与人民币份额的上市交易。
各类基金份额的发售机构、 业务办理规则可能不 尽相同, 投资者在办理 认购业务时应遵
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6 、 本基金可 根据中国证监会、 外管局核准的境外投资额度 (美元额度需折算为人民币)
设定基金募集上限 。
7 、持有建设 银行卡、中 国银行卡、 工商银行卡 、农业银行 卡、招商银 行卡、兴业 银 行
卡、 广发银 行卡、民生 银行卡、浦 发银行卡、 中信银行卡 、光大银行 卡、平安银 行卡、交
通银行卡、 上海农商行卡、 温州银行卡、 长沙银行卡、 南京银行卡、 金华银行卡、 浙商银行
卡、 天天盈账户、 支付宝 的个人投资者 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 接受本公司有
关服务条款并办理相关手续后, 即可登录本 公司网站(www.fsfund.com) , 办理基金账户开立、
本基金人民币份额 认购、资料变更、分红方式变更、信息查询等各项业务。
8 、若投资者 欲通过场外 认购本基金 ,需开立中 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的深 圳 开
放式基金账户。 若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 则不
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 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 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和指定的
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若投资者欲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 需具有深圳证券账户。 其中, 深圳证券账户是指投资
者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开 立 的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票 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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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以下简称“深圳 A 股账户” )或 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募集期内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内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9 、根据中国 证监会的规 定,一个投 资者只能开 设和使用一 个基金账户 ;不得非法 利 用
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 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
购的资金来源合法 ,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 ,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 、 投资者通 过场外认购本基金人民币份额时, 在基金管理人直销 e 网金 和其他销售机
构每笔认购最低金额为 100 元人民币 (含认购费) ;认购美元份额时,每笔认购最低金额 为
1,000 美元 ( 含认购费) 。 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首次认购人民币份额最低金额为 10 万元人
民币 (含认购费) , 追加认购人民币份额的最低金额为每笔 100 元人民币 (含认购费) 。 已在
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购买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投资者, 不受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最
低金额的限制, 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
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
认购美元份额的投资者需注意, 在现钞认购的情况下 , 投资者应将美元资金从现钞账户
转入现汇账户, 相应费用 (若有) 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 由于美元资金的划款时间较长, 投资
者认购美元份额时,其认购申请的提交日和认购申请受理日可能有所不同。
投 资 者 通 过 场 内 销 售 机 构 认 购 本 基 金 人 民 币 份 额 , 单 笔 认 购 申 请 的 最 低 份 额 为 1,000
份,超过 1,000 份的应 为1,000 份的整 数倍,且每笔认购最高不得超过 99,999,000 份。
投资者 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 则不可以撤销。
11 、 基金销售 机构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 销售机构确实接
收到认购申请。T 日的申 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 投资者可以自 T +2
日起, 通过其原认购网点柜台或华宝兴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 查询认购申请的
交易确认 情况。 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
额。
12 、 本公告仅 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
况, 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6 年2 月24 日 《上海证券报》 上的 《 华宝兴业标普美国品质消费
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 明书》 (以下 简称“招募说明书” ) 。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及本公 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和本基金代销机构网站。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
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3 、 各代销机 构的办理网点、 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代销机构在其各销售城市当
地的公告。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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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在募集 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将及时公告。
15 、本公司 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6 、基金管 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7 、 本基金 为股票型基金, 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 债券基金与货币市
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 主要 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 具有与标的指数相
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 美国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 美国证券市场波动等
因素产生波动 。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
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政治风险、海外市场风险、政府管制风险、汇率风险、法律风险、
利率风险、税务风险、境外上市公司经营风险,开放式基金的一般风险,如:流动性风险、
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大宗交易风险等。另外,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 , 其特定风险包括指数化投资的风险、 标的指数回报 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
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标的指数编制的风险、 跟踪误差的风险、 标的指数变 更
的风险、股指期货及其他衍生品投资的风险等。
投资者在进 行投资决策 前,请仔细 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 明书》及《 基金合同》 ,并根
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
力相适应。
一、 本次基金份 额发售基本 情况
1 、 基金名称 : 华宝兴业标普美国品质消费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人民币份额基
金代码:162415, 基金简 称: 美国消费 ; 美元份额基金代码:002423 , 基金简称: 华宝美国
消费美元 )
2 、基金的类 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 、基金的类 型: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4 、基金存续 期限:不定期
5 、 基金份额 初始面值: 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发售面值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 。 美
元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价格为 1.00 元人民币按基金募集期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
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的美元金额, 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小数点后三
位。
6 、募集目标 : 本基金可 根据中国证 监会、外管 局核准的境 外投资额度 (美元额度 需 折
算为人民币)设定基金募集上限 。
7 、募集对象 : 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 可投资于 证 券投资基金 的个人投资 者、机构投 资 者
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以人民币、 美元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相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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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币种份额的其他投资者。
8 、销售渠道 与销售地点
(1 ) 场外销 售机构:
1) 直销 机构
直销机构只可办理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认购业务。
a )直销柜台
本公司在上海开设直销柜台。
住所:上海市 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 金融中心 58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 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 、38505732 、021-38505888-301 或 30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 、50988055
网址:www.fsfund.com
b )直销e 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直销 e 网金系 统办理本基金 人民币份额 的认/ 申购 、赎
回、 转换等业务, 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公司网站:www.fsfund.com , 直 销
e 网金网址:https://e.fsfund.com/ 。
c )官方淘宝 店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官方淘宝店平台办理本基金 人民币份额的认/ 申 购、 赎回等业 务 ,
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公司网站:www.fsfund.com,官 方淘宝店平台网址:
fsfund.taobao.com 。
2 )场外代销 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长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宝证 券
有限责任公司、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 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 山东) 有
限责任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渤海证 券
股份有限公司、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金
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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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a )可以办理 本基金人民币份额认购的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宝证 券
有限责任公司、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 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 山东) 有
限责任公 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渤海证 券
股份有限公司、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金
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
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b )可以办理 本基金美元份额认购的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或营业网点,将另行公告。
(2 )场内销 售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 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 场 内代销机构只可
办理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认购业务。
1 )已经具有 基金代销业 务资格的 深 圳证券交易 所 会员单位 (具体名单 可在 深圳证 券 交
易所网站查询) :
爱建证券、 安信证券、 渤海证券、 财达证券、 财富证券、 财富里昂、 财通证券、 长城证
券、 长江证券、 诚浩证券、 川财证券、 大通证券、 大同证券、 德邦证券、 第一创业、 东北 证
券、 东方证券、 东海证券、 东莞证券、 东吴证券、 东兴证券、 高华证券、 方正证券、 光大 证
券、 广发证券、 广州证券、 国都证券、 国海证券、 国金证券、 国开证券、 国联证券、 国盛 证
券、 国泰君安、 国信证券、 国元证券、 海通证券、 恒泰长财、 恒泰证券、 红塔证券、 宏源 证
券、 宏信证券、 华安证券、 华宝证券、 华创证券、 华福证券、 华林证券、 华龙证券、 华融 证
券、 华泰联合、 华泰证券、 华西证券、 华鑫证券、 江海证券、 金元证券、 开源证券、 联讯 证
券、 民生证券、 民族证券、 南京证券、 平安证券、 日信证券、 瑞银证券、 山西证券、 上海 证
券、 申银万国、 世纪证券、 首创证券、 太平洋证券、 天风证券、 天源证券、 万和证券、 万联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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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 西部证券、 西藏同信、 西南证券、 厦门证券、 湘财证券、 新时代证券、 信达证券、 兴
业证券、 银河证券、 银泰证券、 英大证券、 招商证券、 浙商证券、 中航证券、 中金公司、 中
山证券、 中投证券、 中泰证券、 中天证券、 中信建投、 中信浙江、 中信万通、 中信证券、 中
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
2 )本基金募 集期结束前 获得基金代 销资格同时 具备 深圳证 券交易所 会 员单位资格 的 证
券公司也可代理场内的基金份额发售。 具体名单可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本基金管理
人将不就此事项进行公告。
3 )尚未取得 基金代销资 格,但属于 深圳证券交 易所 会员的 其他机构, 可在本基金 上 市
交易后,代理投资者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的上市交易。
9 、募集时间 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的认购期间为 2016 年2 月29 日起至 2016 年 3 月11 日 。 在上述期间, 本基金开始面
向 个 人 投 资 者 、 机 构 投 资 者 和 合 格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以 人 民
币、美元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相应币种份额的其他投资者 同时募集。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 月内, 在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 人民币 (募集资
金 中 的 美 元 应 以 募 集 期 最 后 一 日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布 的 人 民 币 对 美 元 汇 率 中 间 价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 条件下, 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
定停止基金发售, 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 定验资机构验资, 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 内, 向
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 基
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 备案 条件,则基金募集失败。
如基金募集失败, 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在
基金募集 期届满后 30 日 内返还 投资者 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10 、基金认 购方式与费率
(1 ) 本基金 人民币份额的发售面值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 美元份 额发售面值和
认购价格为 1.00 元人民币 按基金募集期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
率中间价折算的美元金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2 )认购费 用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1 )人民币份 额 场外认购费率
人民币份额 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认购费率表如下:
认购金额 (M ) (人民币 ) 认购费率
M <100 万元
1.00%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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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万元≤M <200 万元
0.60%
200 万元≤M <500 万元
0.30%
M ≥500 万元
按笔收取,1000 元/ 笔
2 )人民币份 额场内认购费率
人民币份额 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方式, 场内会 员单位应按照场外认购费率设定投资者
的场内认购费率。
3 )美元份额 认购费率
本基金 美元份额仅通过场外认购,并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认购费率表如下:
认购金额 (M ) (美元) 认购费率
M <10 万美 元
1.00%
10 万美元≤M <30 万美 元
0.60%
30 万美元≤M <60 万美 元
0.30%
M ≥60 万美 元
按笔收取,200 美元/ 笔
基金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不列入
基金财产。
(3 )认购份 额的计算
1 )场外认购 人民币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 人民币份额通过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a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的情形下: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 (1+ 人民币份额 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 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 人民币 份额发售面值
利息转份额= 认购期间的利息/ 人民币 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总份额= 认购份额+ 利息转份额
(b )认购费 用 适用固定金额的情形下:
认购费用= 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 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 人民币 份额发售面值
利息转份额= 认购期间的利息/ 人民币 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总份额= 认购份额+ 利息转份额
场外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的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 按截尾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
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归基金财产。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两 位, 小数点两位以后
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 某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 人民币场 外 认购本基金人民币份额, 假设其认购资金 在认
购期间产生 的利息为 10.00 元,其对 应的认购费率为 1.0% , 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1.0% ) =99,009.90 元
认购费用=100,000 -99,009.90 =990.10 元
认购份额=99,009.90/1.00 =99,009.90 份
利息转份额=10.00/1.00=10.00 份
认购总份额=99,009.90+10.00=99,019.90 份
即: 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 人民币份额, 假设其认购资金 在认购期间产生的
利息为 10.00 元,则可得 到 99,019.90 份基金份额 。
2 )场内认购 人民币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通过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方式。
本基金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 份。
(a )认购费 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 挂牌价格×认购份额
认购费用= 挂 牌价格×认购份额× 人民币份额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 净 认购金额+ 认 购费用
利息折算的份额= 认购期 间的利息/ 挂 牌价格
认购份额总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
(b )认购费 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 挂牌价格×认购份额
利息折算的份额= 认购期 间的利息/ 挂 牌价格
认购份额总额 =认购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
场内认购金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利息折算的份额采用
截位法保留至整数位,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例:某投资 者通过场内 认购 100,000 份本基金,如果认购 期内认购资 金获得的利 息 为
10 元,场 内 会员单位按照场外的认购费率设定场内认购费率 为 1.0% , 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
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 ×100,000=100,000 元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0
认购费用=1.00×100,000 ×1.0% =1,000.00 元
认购金额=100,000 +1,000.00 =101,000.00 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10/1.00 =10 份
认购份额总额=100,000 +10 =100,010 份
即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 100,000 份基 金份额,需缴纳 101,000.00 元,加上 认购资金在
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总共可得到 100,010 份基 金份额。
3 )认购美元 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 美元份额仅通过场外认购。 认购本基金美元份额,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a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的情形下: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 (1+ 美元份额 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 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 美元份额发售面值
利息转份额= 认购期间的利息/ 美元 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总份额= 认购份额+ 利息转份额
美 元 份 额 发 售 面 值=1.00 元/ 募集期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人民币对美 元汇
率中间价, 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b )认购费 用适用固定金额的情形下:
认购费用= 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 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 美元份额发售面值
利息转份额= 认购期间的利息/ 美元 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总份额= 认购份额+ 利息转份额
美 元 份 额 发 售 面 值=1.00 元/ 募集期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人民币 对 美 元 汇
率中间价, 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的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 按截尾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两
位以后的部分舍去归基金财产。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两位, 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
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 10,000 美元 认购本基金美元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 在认购期间产生
的利息为 1.00 美元, 其对 应的认购费率为 1.0% , 募集期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
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为 6.2175 ,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
净认购金额=10,000/(1+1.0% )= 9,900.99 美元
认购费用=10,000 -9,900.99 = 99.01 美元
美元份额发售面值=1.00/6.2175 = 0.161 美元
认购份额=9,900.99/0.161 = 61,496.83 份
利息转份额=1.00/0.161 = 6.21 份
认购总份额=61,496.83+ 6.21 = 61,503.04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 美元认购本基金 美元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 在认购期间产生的
利息为 1.00 美元,则可得到 61,503.04 份基金份 额 。
(4 )首次募 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本 基 金 的 有 效 认 购 款 项 在 基 金 募 集 期 间 产 生 的 利 息 在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将 折 算 为 基 金 份
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 利息 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 场外开户与 认购流程
(一 ) 个人投资 者的开户与 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 本公司直销柜台、 直销 e 网金、 官 方淘宝店 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 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航证券有限公
司、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海证券 股
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山东) 有 限责任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 券
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和讯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数米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理基金的账户卡开户、认购申请。
一)通过直销柜台 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业务办理 时间
2016 年 2 月29 日起 至 2016 年 3 月 11 日 9 :30 至17 :00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2
2 、开户及认 购程序
(1 )开户: 到本公司直 销中心(地 点及联系方 式见前)提 供下列资料 办理基金的 开 户
手续:
a 、本人法定 身份证件原 件及复印件 (包括居民 身份证或军 官证件等有 效身份证件 , 下
同) ;
b 、投资者任 一储蓄账户凭证;
(2 )认购: 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 31001550400056006698
联行行号:52364
大额现代支付系统 :105290036005
(3 )凭汇款 凭证, 投资者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 、注意事项
(1 )认购申 请当日下午 5 :00 之前, 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
销资金专户, 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 申请受理日期 (即有效申请日) 以资金到账日 为
准。
(2 )基金募 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 、投资 者 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 、投资 者 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 、投资 者 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 、在募 集期截止日下午 5 :00 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e 、本公 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 )在基金 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 7 个工作日(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内 投
资者可以再次提出认购申请, 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将认购款划往 投资者指定银行
账户。
(4 )直销柜 台只可办理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认购业务。
二) 通过直销 e 网金办 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业务办理 时间
2016 年 2 月29 日起 至 2016 年 3 月 11 日。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3
工作日的认 购申请至 17:00 截止,17:00 以后的认购申请或 非工作日的 认购申请视 为
于下一个工作日提交 。
2 、开户及认 购程序
(1 )开户
通过本 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 具体流程为: 选择银行卡 ( 目前支
持建设银行 卡、中国银 行卡、工商 银行卡、农 业银行卡、 招商银行卡 、兴业银行 卡、 广发
银行卡、民生银行卡、浦发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平安银行卡、交通银行卡、
上海农商行卡、 温州银行卡、 长沙银行卡、 南京银行卡、 金华银行卡、 浙商银行卡、 天天盈
账户、 支付宝 ) ? 银行身份验证, 绑定银行卡 ? 签服务协议 ? 输入个 人信息 ? 开 户申 请
提交完成 ;
(2 )认购
认购具 体流程为: 登陆 “e 网金 ” (开户当天 可凭开户证件登录) ? 进入基金认购 ? 选
择认购基金名称 ? 选择 银行卡、 输入认购金额 ? 银行卡支付? 返回商户 (华宝 兴业基金)
? 认购申请提交完成。
3 、注意事项
(1 )开通网 上交易时, 系统会将投 资者的银行 卡与基金交 易账号绑定 ,请开户时 慎 重
选择。
(2 )直销e 网金只可办理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认购业务。
三)通过官方淘宝店平台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业务办理 时间
2016 年 2 月29 日起 至 2016 年 3 月 11 日。
工作日的认 购申请至 15:00 截止,15:00 以后的认购申请或 非工作日的 认购申请视 为
于下一个工作日提交。
2 、开户及认 购程序
通过本公司官方淘宝店平台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及认购程序, 具体流程为: 登陆 “官
方淘宝店” ? 选择认购基金名称? 进行实名认证、 风险评测、 绑定银行卡 ? 选择银行卡 (目
前支持建设银行卡、 中国银行卡、 工商银行卡、 农业银行卡、 招商银行卡、 广发银行卡、 民
生银行卡、浦发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平安银行卡、交通银行卡、华夏银行、
邮储银行、余额宝) ? 银行卡支付 ? 开户及认购申请提交完成;
3 、注意事项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4
(1 )认购申 请提交完成 后系统,系 统会将投资 者 的银行卡 与基金交易 账号绑定, 请 开
户时慎重选择。
(2 )官方淘 宝店平台 只可办理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认购业务。
四) 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受理开户 和认购的时间
2016 年 2 月29 日起 至 2016 年 3 月 11 日的 9:30 ~17:00 。周六 、 周日营业。
2 、开户程序 及所需材料:
(1 )事先办 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本地 19 位储 蓄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 )投资者 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华
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a 、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包括: 居 民 身份证、 军官证、 士兵证、 警官证、 文职证) ;
b 、本人的中 国建设银行当地 19 位储 蓄卡;
c 、填妥的“ 个人证券卡开户/ 销户申 请表” 。
(3 )如已开 立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华宝兴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4 )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需填妥并提交 “证券买入 ( 基金认购/ 申 购) 委托单” 。
(5 )投资者 办理本基金美元份额认购业务,必须事先开立以美元为基础的资金账户卡
或存折。
(6 )中国建 设银行在接收到 投资者 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管理公司提 交投资者
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基金管理公司确认后, 投资者可在 T+2 日( 工作日)
在中国建设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
3 、认购程序 及所需材料
(1 )本人有 效身份证件原件;
(2 )证券卡 ;
(3 )填妥的 “证券买入(基金认购/ 申购)委托单” 。
4 、注意事项
(1 )请个人 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 )有关详 细的办理手 续,请查阅 代销网点摆 放的《中国 建设银行证 券业务系统 个 人
客户操作指南》。
(3 )投资者 在中国建设银行的开户和认购手续以中国建设银行的规定为准。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5
五) 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个人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二 ) 机构投资 者的开户与 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 以在本公司直销柜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 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国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德邦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国都证 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 山东) 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
信期货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 市
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的各网点办理基金账户卡开户、认购申请。
一) 通过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开户及认 购的时间:2016 年 2 月 29 日起至 2016 年 3 月 11 日 ,上午 9 :30 至下午
17 :00 。
2 、开户及认 购程序
(1 )开户: 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a 、加盖单位 公章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 照复印件及 副本原件; 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 其 他
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 、基金业务 授权委托书;
c 、业务经办 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 、印鉴卡一 式三份;
e 、指定银行 账户的银行 《开户许可 证》或《开 立银行账户 申请表》原 件及复印件 ( 或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6
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
f 、填妥的相 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章) 。
其中 e 所指的指定银行 账 户是指在 本直销中心 认购基金的 机构投资者 需指定一家 商 业
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 投资者赎回、 分红及无效认 (申) 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
户。此账户可为 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2 )认购: 以电汇或支 票主动付款 方式将足额 认购资金汇 入本公司指 定的在中国 建 设
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
31001550400056006698
联行行 号:52364
大额现代支付系统:105290036005
(3 )开户同 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 申请表。
3 、注意事项
(1 )认购申 请当日下午 5 :00 之前, 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
销资金专户, 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 申请受理日期 (即有效申请日) 以资金到账日 为
准。
(2 )基金募 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 、投资 者 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 、投资 者 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 、投资 者 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 、在募 集期截止日下午 5 :00 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e 、本公 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 )在基金 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 7 个工作日内(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 投
资者可以再次提出认购申请, 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将认购款划往 投资者指定银行
账户。
(4 )直销柜 台只可办理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认购业务。
二) 在中国建设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 、 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16 年2 月29 日起 至 2016 年3 月 11 日, 上午 9:30 至下
午 17 :00 ,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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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开户及认 购程序:
(1 )事先办 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 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 )由被授 权人到开户 会计柜台提 交以下材料 ,办理开户 手续,开立 中国建设银 行 龙
卡证券卡及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a 、机构活期 存款账户的 印鉴卡及印 鉴、营业执 照或事业社 团法人证书 及复印件、 军 队
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 还应提交
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b 、证券业务 授权书;
c 、被授权人 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d 、填妥的“ 机构证券卡开户/ 销户申 请表” ,并加 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 ) 如已开立龙卡证券卡, 可直接持证券卡、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印鉴 、
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 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
及复印件开立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 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 请提交法人授
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到开户会计柜台开立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 如已开立
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4 )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请填妥并提交 “证券买入 ( 基金认购/ 申 购) 委托单” 。
(5 )投资者 办理本基金 美元份额认 购业务,必 须事先开立 以美元为基 础的资金账 户 卡
或存折。
(6 )中国建 设银行在接 收到投资者 的认 购申请 后,将自动 向基金管理 公司提交投 资 者
开立基金账 户的申请和 认购申请, 经基金管理 公司确认后 ,投资者可 在 T+2 日( 工作日 )
在中国建设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
3 、认购程序 及所需材料
(1 )被授权 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 )证券卡 ;
(3 )填妥的 “证券买入(基金认购/ 申购)委托单” 。
4 、注意事项
(1 )机构投 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 )若有其 他方面的要 求,请以中 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 银行证券业 务系统机构 客 户
操作指南》为准。
(3 )投资者 在 中国建设银行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中国建设银行 的规定为准。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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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 场内开户与 认购流程
(一) 交易 所(场内)认购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通过交易所 (场内) 只可办理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认购业务, 投资者通过场内 认
购本基金 人民币份额应使用深圳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1 、已有深圳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2 、 尚无深圳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 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 机构办理深圳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
A 股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阅读有关规定。
( 二) 认购流 程
1 、受理认购 的时间:2016 年 2 月 29 日至 2016 年 3 月 11 日( 周六、周日和节假日 不
受理)9 :30-11 :30 和 13:00-15 :00。
2 、开立资金 账户:在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券商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
3 、办理认购 :
(1 )投资者 根据自己的计划认购量,在认购前向自己的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2 )投资者 可通过填写 认购委托单 、电话委托 或磁卡委托 等方式在其 开立资金账 户的
券商营业部申报认购委托, 可多次申报, 不可撤单, 申报一经确认, 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具
体业务办理流程及规则参见办理场内认购的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说明 。
四、 清算与交割
1 、本基金合 同生效前, 投资者 的认 购款项只能 存入 专用账 户 ,任何人 不得动用。 认 购
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 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 投资者所有。
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
2 、本基金权 益登记由 登记机构 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五、 基金的验资 与基金合同 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 售, 具备
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1 、基金募集 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中
的美元应以募集期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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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 人。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 具备上
述基金备案条件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 10 日内聘请法 定验资机构验资,
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
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 基金合同生效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
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的,则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
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
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六、 本次份额发 售当事人和 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 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 金融中心 58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 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电话: (021 )38505888
传真: (021 )38505777
联系人: 章希
(二)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三)销售机构
1 、场外销售 机构
(1 )直销机 构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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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直销柜台
本公司在上海开设直销柜台。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 金融中心 58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 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 、38505732、021-38505888-301 或 30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 、50988055
网址:www.fsfund.com
2 )直销 e 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 直销 e 网金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认/ 申购、赎回、转换等
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fsfund.com 。
3 )官方淘宝 店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官方淘宝店平台办理本基金的认/ 申购 、 赎 回 等 业 务 , 具 体 交 易
细 则 请 参 阅 本 公 司 网 站 公 告 。 公 司 网 站 : www.fsfund.com , 官 方 淘 宝 店 平 台 网 址 :
fsfund.taobao.com 。
(2 )其 他场外 代销机构
1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 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 招商银行大厦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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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 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联系电 话:0755-83198888
公司网址: www.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4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 )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高天、姚磊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 -63604196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6 )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 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服电话:400-8888-666 / 95521
网址:www.gtja.com
联系人:芮 敏祺 、朱雅 崴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2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7 )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 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 刘 晨、李芳芳
电话:021 -22169999
传真:021 -22169134
客户服务热线:95525 、4008888788 、1010899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8 )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淮海中路 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 -23219000
服务热线:95553 、400 -8888 -001 或 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笑鸣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9 )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 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电话:010-66568292
联系人: 邓颜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0 )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400-8888-108( 免 长途费)
联系人:权唐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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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1 )长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 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热线:95579 或 4008-888-999
公司客服网址:www.95579.com
12 )东吴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东吴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4008-601555
网址:http://www.dwzq.com.cn
13) 申万宏源 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 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45 层( 邮编:200031 )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swhysc.com
联系人:黄莹
14 )平安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 超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 超大厦 16-20 层;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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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 石静 武
全国免费业务咨 询电话:955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58991896
公司网址: http://stock.pingan.com
15 )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 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顾凌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16 )中信证 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 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办公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 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基金业务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咨询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17 )华宝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 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客服热线:400-820-9898 ,021-38929908
总部总机电话:021-68777222
传真:021-68777822
公司网站: http://www.cnhbstock.com
18 )长城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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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 业大厦 14、16 、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高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热线:
0755-33680000 、400 6666 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19 )渤海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胡天彤
电话:022-28451991022-28451709
传真:022-28451958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http://www.bhzq.com
20 )中国国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 贸大厦 2 座27 层及28 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基金代销业务联系人: 任敏、陈曦、康楠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21 )中泰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 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服电话:9553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6
网址:www.qlzq.com.cn
22 )信达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95321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23 )江海证 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刘爽
电话:0451-85863719
传真: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24 )国都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 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 王少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25 )德邦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阳路 510 号 南半幢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 号城 建国际中心 26 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朱磊
联系电话:862168761616-8507
传真:862168767981
26 )华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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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财 智中心 B1 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公司电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65161600
网址:www.hazq.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318 (安徽) 、400-80-96518 (全国)
27 )东海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 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客服电话:95531 ;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28 )中航证 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座41 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座41 楼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联系人: 史江蕊
联系电话:0791-86768681
客服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址:www.avicsec.com
29 )东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客服电话:4006000686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8
网址:www.nesc.cn
30 )中国中 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 超商务中心 A 座第 04 层、18-21 层
法定代表人: 高涛
联系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客服电话: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31 )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591-38162212
联系人:黄英
客户服务热线:95562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32 )安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 厦 35 楼
法定代表人: 牛冠兴
联系电话:0755-82558323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33 )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 券大厦 16 楼至 26 楼
法定代表人:何 如
联系人:周杨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9
客户服务热线:95536
国信证券网站:www.guosen.com.cn
34 )上海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 213 号 久事商务大厦 7 楼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联系人:许曼华
联系电话:021-53686888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
传真:021-53686100,021-53686200
网址:www.962518.com
35 )东兴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 新盛大厦 B 座12-15 层
法定代表人: 魏庆华
基金销售联系人:汤漫川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公司网站:www.dxzq.net.cn
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36 )华福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 厦 7 、8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电话:96326 (福建 省外请加拨 0591)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37 )申万宏 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 (新市区) 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 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 新 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邮编:830002 )
法定代表人: 李季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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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联系人: 王君
38 )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9 —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9 —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联系人:黄婵君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95565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39 ) 中信期 货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 广场 (二 期) 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
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40) 和讯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 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 王莉
电话: 021-20835788
传真:021-20835879
客户服 务电话:400-920-0022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1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41) 深圳市新 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10 层 1006 邮政编码 : 518028
法定代表人: 杨懿
电
话: 010-83363099
传
真: 010-83363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42) 深圳众 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公司网址: www.zlfund.cn www.jjmmw.com
客服热线:4006-788-887
43) 杭州数米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 龙时代广场 B 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
话:
021-60897840
传
真: 0571-26697013
客服热线:4000-766-123
公司网址:http://www.fund123.cn/
44) 上海天天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2 号楼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3C 座 9 楼
法定代表人: 其实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 021-6438530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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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浙江同花 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6800423
传真:0571-88910240
网址:www.5ifund.com
客服:4008-773-772
46) 上海好买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 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613600
传真:021-68596919
客服热线:400-700-9665
好买基金交易网:www.ehowbuy.com
47 )上海陆 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14 楼
法人代表:郭坚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公司网站: www.lu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2 、场内销售 机构
本基金办理场内认购、 申购和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 单位。 具体会员单
位名单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本 基 金 募 集 结 束 前 获 得 基 金 销 售 资 格 的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会 员 单 位 可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场内认购业务。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事项进行公告。
(四)登记机构
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美元份额的登记机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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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 、名称: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 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朱立元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 010-59378907
2 、名称:华 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 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 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电话:021 -38505888
传真:021 -38505777
联系人:章希
(五)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 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 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联系人: 孙睿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 六) 审计基 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 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 外滩中心 30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 外滩中心 30 楼
负责人: 曾 顺福
联系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177
联系人:曾浩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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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注册会计师:曾浩、吴凌志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