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 安泰 18 个月 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合 同生 效公 告
公 告送 出日期 :2016 年 2 月 5 日
1 、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 称 博时安泰 18 个月 定 期开 放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简 称 博时安泰 18 个月 定开 债
基金主 代码 A 类 002356 ,C 类 002357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6 年 2 月 4 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中国光 大银行 股 份有 限公 司
公告依 据 《博时 安泰 18 个月 定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 《博
时安泰 18 个月 定期 开放 债 券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招 募说 明书》 等
2 、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 集申 请获 中国 证监 会
核准的 文号
证监许 可[2016]25 号
基金募 集期 间 2016 年 1 月 11 日-2016 年 1 月 29 日
验资机 构名 称 普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有限 公司
募 集 资 金 划 入 基 金 托 管 专 户 的
日期
2016 年 2 月 2 日
募集有 效认 购总 户数 (单 位 : 户) 4341
份额级 别
安泰 18 个月 定开 债
A 类
安泰 18 个月 定开 债
C 类
合计
募集期 间净 认购 金额 (单 位:
人民币 元)
1,629,105,697.17 214,772,612.53 1,843,878,309.70
认购资 金在 募集 期间 产生 的
利息( 单位 :人 民币 元)
159,014.29 77,457.03 236,471.32
募集份 额
(单位 :份 )
有效认 购
份额
1,629,105,697.17 214,772,612.53 1,843,878,309.70
利 息 结转 的
份额
159,014.29 77,457.03 236,471.32
合计 1,629,264,711.46 214,850,069.56 1,844,114,781.02
其中: 募集 期间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认 购 本
基金情 况
认 购 的基 金
份额 ( 单位:
份)
0.00 0.00 0.00
占基金
总份额 比例
0.00% 0.00% 0.00%
其他需 要
说明的 事项
无 无 无
其中: 募集 期间
基金管 理人 的
从业人 员认 购
本基金 情况
认 购 的基 金
份额 ( 单位:
份)
0 21,004.96
21,004.96
占基金
总份额 比例
0
0.0098%
0.0011%
募 集 期 限 届 满 基 金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办 理 基 金 备 案 手
续的条 件
是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办 理 基 金 备 案 手
续获得 书面 确认 的日 期
2016 年 2 月 4 日
注: (1 ) 本 基金 募集 期间 的信息 披露 费 、 会 计师 费 、 律 师费 以及 其他 费用 , 不从基 金财
产中列 支;
(2 ) 本公 司高 级管 理人 员 、基金 投资 和研 究部 门负 责人未 持有 本基 金;
(3 ) 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未 持有本 基金 。
3 、 其他需要提示 的事项
(1 )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 (包 括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或者每 一个 开放 期结 束之 日次日 起
(包括 该日 ) 18 个 月的 期 间内, 本基 金采 取封 闭运 作模式 ,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不得申 请申 购、
赎回本 基金 。 本 基金 的第 一个封 闭期 为自 《基 金合 同》 生 效之 日起 至 18 个 月 后的对 应日 的
期间 。 下 一个 封闭 期为 首 个开放 期结 束之 日次 日起 至 18 个月 后的 对应 日 (若 对应日 的下 一
日非工 作日 , 则封 闭期 顺 延 直至 下一 日为 工作 日 ) 的期间 , 以此 类推 。 如 该 对应日 不存 在对
应日期 的, 则顺 延至 下一 日。本 基金 封闭 期内 不办 理申购 与赎 回业 务, 也不 上市交 易。
(2 ) 每一个 封闭 期结 束后 ,本基 金即 进入开 放期 , 开放期 的期 限为自 封闭 期 结束之 日
后第一 个工 作日 起 (含 该 日) 五至 二十 个工 作日 , 具体期 间 由 基金 管理 人在 封闭期 结束 前公
告说明 。 开放 期内 , 本 基 金采取 开放 运作 模式 , 投 资人可 办理 基金 份额 申购 、 赎 回或 其他 业
务。开 放期 未赎 回的 份额 将自动 转入 下一 个封 闭期 。
(3 ) 如在开 放期 内发 生不 可抗力 或其 他情形 致使 基 金无法 按时 开放或 需依 据 《基金 合
同》 暂停 申购 与赎 回业 务 的, 基金 管理 人有 权合 理 调整申 购或 赎回 业务 的办 理期间 并予 以公
告。 在 不可 抗力 或其 他情 形影响 因素 消除 之日 下一 个工作 日起 ,继 续计 算该 开放期 时间 。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6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