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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货币A(730003)

方正货币: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招募说明书摘要 
1 
 
 
 
 
 
 
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 
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 第 2 号 
 
 
 
 
 
 
 
基金管 理人:方正富邦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 五年 十二月 



招募说明书摘要 2 重要提示 方正富邦 货币市场 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经 2012 年 11 月 15 日中国证 券监督管 理委 员会证 监 许可 ﹝2012 〕1519 号 文核准募 集。 本基金 的 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12 月 26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 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拟认购 (或 申购)基 金时应 认真阅 读本招募 说明书 ,全 面 认识本基 金产品 的风险 收益特征, 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 风险承受 能力相 适应 。 本基金是 货币市 场 基金 ,属证券 投资基 金中 的 高流动性、 低风险品种 。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于认购 (或申购) 基 金的意愿、 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 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 《 方正富邦 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合同》 、 《方正富邦 货币市 场 基金招募说明书》 等基金法律文件, 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的 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 能力 相适应。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 定期 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 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 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 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 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 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 人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 在 招募说明书摘要 3 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 负担 。 投资人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 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本基金的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 并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人 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当事人, 其 持有本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 《基金 法》 、 《 运作办 法》 、基 金合同及 其他有 关规定 享有权利 、承担 义务。 基金投资人 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摘要 中 涉 及 与 基 金 托 管 人 相 关 的 基 金 信 息 已 经 与 基 金 托 管 人 复核。 除特别说明外, 本 招募说明书 摘要所载内 容截止日为2015 年12 月26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2015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 。


招募说明书摘要 1 一、 基 金管 理人 ( 一) 基金管 理人 概况


名称: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8 号丰融国际大厦 11 层9、11 、12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8 号丰融国际大厦 11 层 9、11、12 单元 法定代表人:何其聪 成立时间:2011 年7 月8 日 注册资本:2 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7303985 传真:010-57303716 联系人: 谢淑娴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 〔2011〕 1038 号文批准设立。 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6.7% 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33.3% ( 二) 主要成 员情 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何其聪先生, 董事长, 工商管理硕士, 注册会计师、 律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曾任方正 产业控 股有限 公司财务 总监、 北大方 正集团有 限公司 资金部 副总经理、 总经理、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会主席、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公司监事。 现任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长兼法定代表人、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兼法定代表人、 执行委员会主任、 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招募说明书摘要 2 邹牧先生, 董事 , 东北财经大学博士。 曾任北京汽车制造厂科员、 华夏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 首创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营业部总经理、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方理财中心总经理、 华富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北京办 事处负 责人、总 经理助 理兼市 场拓展部 总监、 机构理 财部总监、 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 许仁寿先生, 董事, 硕士。 曾任中华邮政(股)公司董事长、 台湾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 (两度) 、 台银 综合证券(股)公司董事长。 现任富邦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富邦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史纲 先生 ,董 事, 博士 。曾 任 Bridgewater Group(USA) 副 总经 理、 台湾中 央大学教授、 台湾国际证券副总经理、 富邦综合证券(股)公司副总经理、 富邦综 合证券( 股)公司顾问、 富邦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富邦综合证券(股)公司代 理董事长、副董事长、台北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Fubon Securities(BVI)Ltd 董事、 富邦 金融 控股股 份有限 公司 财富 管理事 业群功 能性 主管。 现任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 査竞传先生, 独立董事。 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 美国联 邦法院纽约南区注册 律师。曾任美国 Finley,Kumble,Wagner,Manley,Underberg & Casey 律师助理、 竞诚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竞诚国际律师事务所台北分所合伙人、 台湾国民大 会代表 (侨选) 代表、 竞诚国际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上海邦信阳律 师事务所北京分所资深顾问、 吉富中国股权基金管理公司总法律顾问、 大成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北京友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友成企业家扶贫基 金会监事。 现任香港京山华一证券有限公司董事、 厦门银行外部监事 、 美国STR Holding Inc.(NYSE:STRI) 独立董事、江苏京华山一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 曹茜女士, 独立董事, 工商管理硕士/CPA 。 曾任北京市财政局干部, 京都会 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华达投资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 中旅饭店总公司财务总监, 港中旅 (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助理 , 中国旅行社总社 (北京) 有限公司副总裁 。 现任中旅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 司总裁、 北大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招募说明书摘要 3 赵天庆先生, 独立董事, 律师。 曾任北京无线电仪器二厂技术员、 中国电子 显示仪器 厂法律 顾问/ 科长、北 京牡丹 电子集 团法规处 干部、 中华人 民共和国新 闻出版署中新会计师事务所副处长、 法律顾问、 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 人律师。 现任北京赵天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北京赵天庆律师事务所劳动人事 争议预防调解中心主任、 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北京市海 淀区工商联中介服务业分会会长、 北京市海淀区工商联常委、 北京市海淀区律师 协会副会长、 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规章制度委员会副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证券与金融专业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律师协会金融证劵专业委员会委员、 民革北 京市委法律志愿者联谊会副主任、 民革海淀区工委法律委员会副主任、 民革海淀 区律师联谊会副会长。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程明乾先生, 监事会主席, 硕士。 曾任富邦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区部 部长、 资深副总经理、 执行副总经理等职务。 现任富邦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 经理、 董事, 富邦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台湾集中保管结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何亚刚先生, 监事, 曾任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部门总经理、 民生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总裁助理、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助理总裁、 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 裁、 方正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现任方正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 总裁、 执行委员会委员, 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瑞信方正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执行委员会 主任。 高蕾女士,职工监事,硕士。曾任美国 MSC 软 件有限公司财务行政部职员、 北京理想产业发展 (集团) 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管、 北大方正集团及所属企业 行政人事专员、 人事主 管、 战略经理。 现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 部负责人。 3、公司高管人员


何其聪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邹牧先生,总经理, 简历同上。


招募说明书摘要 4 赖宏仁先生, 督察长, 暨南大学博士。 曾任中国台湾省财政部台北市国税局 税务员、 中国台湾省金管会证期局秘书、 富邦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及帐务 主管、 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主管、 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基金后台主管(估值、TA、客服)。现任方正富邦基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督 察 长 。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沈毅先生, 清华大学国民经济管理学士, 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计算金融硕士 , 美国加州 圣克莱 尔大学 列维商学 院工商 管理(MBA)硕士 。曾任 中国 人民银行深 圳分行外汇经纪中心、 总行国际司国际业务资金处交易员、 投资经理职务; 嘉实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职务;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高 级投资经理兼资产配置经理、 货币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副总监、 代理投资总监职 务;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职务;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职务;2012 年10 月加入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基金 投资部总监兼研究部 总监职务;2014 年1 月至今任基金经理。 李文君女士, 天津财经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金融学双学士, 人民大学金 融学硕士 。曾任 东方基 金管理有 限责任 公司研 究助理、 交易员 职务;2011 年 5 月加入 方 正富邦 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历任 交易 部交易员 、基金 投资部 基金经理助 理职务 ;2014 年3 月 至今,任基金经理。 王健先生,2009 年 3 月至 2014 年 12 月于包 商银行债券投资部担任执行经 理助理;2015 年 1 月至 3 月于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担任拟任 基金经理;2015 年 3 月至今,任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席 :邹牧先生,总经理。 委员:


沈毅先生, 基金 投资部总监。 李玥女士,交 易部 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招募说明书摘要 5 二 、基 金托 管人 一 、基 金托管 人情 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 年09 月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 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年10 月, 是一家国内领先、 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 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北京。 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5 年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 牌上市( 股票代码 939) ,于 2007 年 9 月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601939) 。 2015 年6 月末, 本集团资产总额 182,192 亿元, 较上年末增长8.81%; 客户 贷款和垫款总额101,571 亿元, 增长 7.20%; 客户存款总额 136,970 亿元, 增长 6.19%。净利润 1,322 亿元,同比增长 0.97% ;营业收入 3,110 亿元,同比增长 8.34% , 其中, 利息净收 入同比增长 6.3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增长 5.76%。 成本收入比23.23%, 同比下降 0.94 个百分点。 资本充足率 14.70%, 处于同业领 先地位。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发展。 总行成立了渠道与运营管理部, 全面推进渠道整 合;营业网点“三综合”建设取得新进展,综合性网点达到 1.44 万 个,综合营 销团队达到 19,934 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 84%,客户可在转型网点享受便捷舒 适的 “一站式” 服务。 加快打造电子银行的主渠道建设, 有力支持物理渠道的综 招募说明书摘要 6 合化转型, 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 94.32%, 较上年末提高 6.29 个百分点; 个人网上银行客户、 企业网上银行客户、 手机银行客户分别增长 8.19%、 10.78% 和 11.47% ;善 融商务 推出精 品移动 平 台,个 人商城 手机客 户 端“建 行善 融商城”正式上线。 转型重点业务快速发展。2015 年 6 月末,累计承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 2,374.76 亿元,承 销金额继续保持同业第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只数和新发 基金托管只数均列市场第一, 成为首批香港基金内地销售代理人中唯一一家银行 代理人; 多模式现金池、 票据池、 银联单位结算卡等战略性产品市场份额不断扩 大, 现金管理品牌 “禹道” 的市场影响力持续提升; 代理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 代理中央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客户数保持同业第一, 在同业中首家按照财政部要求 实现中央 非税收 入收缴 电子化上 线试点 。 “鑫 存管”证 券客户 保 证金 第三方存管 客户数3,076 万户,管理资金总额 7,417.41 亿元,均为行业第一。 2015 年上半 年, 本集 团各方面 良好 表现, 得 到市场与 业界 广泛认 可 ,先后 荣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 40 多项重要奖项。 在英国 《银行家》 杂志 2015 年 “世 界银行1000 强排名” 中, 以一级资本总额继续位列全球第 2; 在美国 《福布斯》 杂志2015 年全球上市公司 2000 强排名中继续位列第 2; 在美国 《财 富》 杂志 2015 年世界 500 强排名第 29 位,较上年上升 9 位 ;荣获美国《环球金融》杂志颁发 的“2015 年 中国最 佳 银行”奖 项;荣 获中国 银行业协 会授 予 的“年 度最具社会 责任金融机构奖”和“年度社会责任最佳民生金融奖”两个综合大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 下设综合处、 基金市场处、 证券保险 资产市场 处、理 财信托 股权市场 处、QFII 托 管处、养 老金托 管处、 清算处、核 算处、 监督稽核处等 9 个职能处室, 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 共 有员工 210 余人。自 2007 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 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 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 总行 信贷部、 总 行信贷二部、 行长办公室工作, 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 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 长期从事信贷业务、 个人银行 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招募说明书摘要 7 张军红, 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 中国 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 个人银行业务部、 行长办公室, 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 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 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 信贷二部、 信贷部、 信贷管理部、 信贷经营部、 公司业务部, 并在总行集团客户 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 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 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 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 长 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 持 “以客户为中心” 的经营理念, 不断加强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严格履行托管 人的各项职责, 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 管服务。 经过多年稳步发展, 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 托管业务品 种不断增加, 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社保基金、 保险资金、 基本养老个人账 户、QFII 、 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 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 全的商业银行之一。 截至2015 年末, 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556 只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 中 国建设银行自 2009 年 至今连续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 《全球托管人》 评为“中国 最佳托管银行” 。 二 、基 金托管 人的 内部控 制制 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 行 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 严格监察, 确保业务 的稳健运行, 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及 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 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 作, 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 招募说明书摘要 8 核处, 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具有独立行使监 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 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 建立了管理制度、 控制制 度、 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 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 业务 人员具备从业资格; 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 审核、 检查制度, 授权工作实行集 中控制, 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 存放、 使用, 账户资料严 格保管, 制约机制严格 有效; 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 封闭管理, 实施音像监控; 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 露人负责, 防止泄密; 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 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 技术系统完 整、独立。 三 、基 金托管 人对 基金管 理人 运作基 金进 行监督 的方 法和程 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 《基金法》 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利用 自行开 发的“ 托管业务 综合系 统 —— 基金监督 子系统 ” ,严 格按照现行 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 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 投资范围、 投 资组合等 情况进 行监督 ,并定期 编写基 金投资 运作监督 报告, 报送中 国 证监会。 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 对基金管理人发送 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 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 例行监控, 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 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 与基金 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 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 投资对象及交 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 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 告, 对各基金 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 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报送中国证 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 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 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招募说明书摘要 9 三 、相 关服 务机 构 ( 一) 基金份 额发 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 的直销中心以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1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8 号丰融国际大厦 11 层9、11 、12 单元 邮编:100032 电话:010-57303700 传真:010-57303716 联系人: 李春雪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ounderff.com (2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founderff.com/etrading


投资 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 平台办理本基金的开户、 申购、 赎回 等 业务。 有关办理本基金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的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founderff.com )查询。 2、代销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洪章 联系人:尹东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办公地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招募说明书摘要 10 法定代表人: 何其聪 客服电话:95571 联系人:徐锦福 电话:010-57398062 传真:010-57398058 网址:www.foundersc.com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服电话:95599 联系人:逄慧 传真:010-85109219 网址:www.abchina.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 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服电话:95559 联系人:张作伟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网址:www.bankcomm.com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服电话:95521 联系人:朱雅崴


招募说明书摘要 11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www.gtja.com (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魏明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 层 办公地址: 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3 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腾燕 电话:010-60838832 传真:010-60833739 网址:www.cs.ecitic.com (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袁长清(代行) 客服电话:95525 联系人:丁梅 电话:021-22169130


招募说明书摘要 12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表人:荣兰 客服电话:95562 联系人:夏中苏 电话:0591-38281963 传真:0591-38507538 网址:www.xyzq.com.cn (10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客服电话:400-800-8899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网址:www.cindasc.com (11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客服电话:95511 转8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stock.pingan.com


招募说明书摘要 13 (12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66 号27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27 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客服电话:400-820-9898 联系人: 刘闻川 电话:021-68778790 传真:021-68777723 网址:www.cnhbstock.com (13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 166 号润安大厦 A 座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 166 号润安大厦 A 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客服电 话:96518 联系人:钱欢、甘霖 电话:0551-5161821 传真:0551-5161672 网址:www.hazq.com (1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服电话:400-888-8888 联系人:邓颜 电话:010-66568292 传真:010-55658536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45 层


招募说明书摘要 14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唐岚


客服电话:95523 或4008895523 电话:010-88085258 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swhysc.com (16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19 层、20 层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19 层、20 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服电话: 96598 联系人:周妍 电话:0571-86078823 传真:0571-876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17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客服电话:0571-56768888 联系人:胡璇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8911818 网址:www.10jqka.com.cn (1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招募说明书摘要 15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服电话:400-8001-001 联系人:郑向溢 电话:0755-82558038 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19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 号205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联系人:翁嘉鸣 电话:021-38509608 传真:021-38602300 网址:www.noah-fund.com (20 )厦门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 101 号商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 101 号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世群 客服电话:400-858-8888 联系人:林黎云 电话:0592-5037203 传真:0592-2275173 网址:www.xmccb.com (21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 岛 市 崂 山 区 深 圳 路 222 号 青 岛 国 际 金 融 广 场 1 号楼 20 层 (266061) 办公地址:青 岛 市 崂 山 区 深 圳 路 222 号 青 岛 国 际 金 融 广 场 1 号楼 20 层 (266061)


招募说明书摘要 16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服电话:95548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citicssd.com (2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16 层至 26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6 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95536 联系人: 周杨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www.guosen.com.cn (23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5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A 座40F-43F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客服电话:40088-95618 联系人:李微 电话:010-59355941 传真:010-56437030 网址:www.e5618.com (24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电话:400-920-0022


招募说明书摘要 17 联系人:习甜 电话:010-85650920 传真:010-85657357 网址:licaike.hexun.com (25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5 层5122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A 座23 层 法定代表人: 黄永伟 客服电话:4007-868-868 联系人: 杨宇 电话:010-57756017 网址:www.chtfund.com (26 )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2 栋236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 40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A303 法定代表人:王岩 客服电话:400-819-9868 联系人:周君 电话:010-53570568 传真:010-59200800


网址:http://www.tdyhfund.com/ (27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8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华侨城深南大道 9010 号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客服电话:4001-022-011 联系人:刘军 电话:0755-82943755 传真:0755-82960582


招募说明书摘要 18 网址:http://www.zszq.com.cn/ (28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 (新市区) 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 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邮编:830002) 法定代表人:李季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 二) 注册登 记机 构


名称: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8 号丰融国际大厦 11 层9、11 、12 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8 号丰融国际大厦 11 层 9、11、12 单元 法定代表人: 何其聪 电话:010-57303918 传真:010-57303716


联系人: 潘英杰 ( 三) 出具法 律意 见书的 律师 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 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招募说明书摘要 19 联系人: 安冬 经办律师: 吕红、安冬 ( 四) 审计基 金财 产的会 计师 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 王玚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 王玚 四 、基 金的 名称 本基金名称: 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 五 、基 金的 类型 本基金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六 、基 金的 投资 目标 本基金投资目标: 在严 格控制风险和维持资产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 力争获 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率。 七 、基 金的 投资 方向 1、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具体如下:


(1)现金;


(2)通知存款;


招募说明书摘要 20 (3)短期融资券;


(4)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5)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债券;


(6)期限在1 年以内(含1 年)的债券回购;


(7) 期限在1 年以内 (含 1 年) 的中央银行票据 (以下简称 “央行票据” ) ; (8)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资产支持证券; (9) 中国证监会及/或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它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对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2、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股票和股指期货; (2)可转换债券; (3)剩余期限超过 397 天的债券; (4)信用等级在 AAA 级以下的企业债券; (5 ) 以 定 期 存款 利 率为 基 准 利 率 的 浮动 利 率债 券 , 但 市 场 条件 发 生变 化 后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非在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 (7)流通受限证券; (8)权证; (9)中国证监会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后,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3、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比例限制: (1)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 超过 120 天; (2 ) 本 基 金 与由 基 金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其他 基 金持 有 一 家 公 司 发行 的 证券 , 不 得超过该证券的10% ; (3) 本基金投资于定期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 根据协议 可提前支取且没有利息损失的银行存款,可不受此限制; (4)本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过 397 天但 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 的浮动 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总计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招募说明书摘要 21 (5)本基金买断式回购融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397 天; (6 ) 本 基 金 的存 款 银行 为 具 有 证 券 投资 基 金托 管 人 资 格 、 证券 投 资基 金 代 销业务资格或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托管人资格的商业银行。 本基金存放在具有基 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存放在不具 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7 ) 本 基 金 投资 于 同一 公 司 发 行 的 短期 企 业债 券 及 短 期 融 资券 的 比例 , 合 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8)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 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指同一信用级别)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 不得超过该资产支 持证券规 模的 10% ;本 基金投资 于同一 原始权 益人的各 类资产 支持证 券的比例,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10%;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管理 的 全部 基 金 投 资 于 同一 原 始权 益 人 的 各 类 资产 支 持证 券 , 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 (9 ) 除 发 生 巨额 赎 回的 情 形 外 , 本 基金 债 券正 回 购 的 资 金 余额 在 每个 交 易 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因发生巨额赎回致使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 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20%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5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10) 在全国银行间同 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 债券回购 到期后 不得展期; (1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除上述第(9 )条 外 ,因 基 金 规 模 或 市场 变 化导 致 本 基 金 投 资组 合 不符 合 以 上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 内调整完毕,以达到上述标准。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4、本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应不低于以下标准: (1)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 A-1 级或相当于 A-1 级的短期信用级别; (2 ) 根 据 有 关规 定 予以 豁 免 信 用 评 级的 短 期融 资 券 , 其 发 行人 最 近三 年 的 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 AAA 级或相当于 AAA 级的长期信用级别; 2) 国际信用评级机构评 定的低于中国主权评级一个级别的信用级别 ( 例如, 若中国主权评级为A-级,则低于中国主权评级一个级别的为 BBB+级) 。


招募说明书摘要 22 同一发行人同时具有国内信用评级和国际信用评级的, 以国内信用级别为准。


本基金持有的短期融资券信用等级下降、 不再 符合投资标准的, 基金 管理人 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全部减持。 5 、 本 基 金 投 资的 资 产支 持 证 券 须 具 有评 级 资质 的 资 信 评 级 机构 进 行持 续 信 用评级, 且其 信用评 级 应不低于 国内 信用评 级 机构评定 的 AAA 级或 相当于 AAA 级的信用级别。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信 用等级下降、 不 再符合投资标准的, 基 金管理 人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对其予以全部卖出。 6 、 若 法 律 法 规或 中 国证 监 会 的 相 关 规定 发 生修 改 或 变 更 , 基金 管 理人 履 行 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相应调整投资限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 个月 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 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开始。 八 、基 金的 投资 策略 本基金在追求流动性、 低风险和稳定收益的前提下, 依据宏观经济、 货币政 策、 财政政策和短期利率变动预期, 综合考虑各投资品种的流动性、 收益性以及 信用 风险状况,进行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 具 体 而 言 , 本 基金 的 投资 策 略 以 自 上 而下 为 主, 同 时 兼 顾 自 下而 上 的方 式 。 其中, 自上而下是指基金管理人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综合分析, 对利率尤其 是短期利率的变化趋势进行预测, 在科学、 合 理的短期利率预测的基础上决定本 基金组合的期限结构和品种结构, 构建稳健的投资组合。 自下而上是指要重视具 体投资对象的价值分析, 同时针对市场分割及定价机制暂时失灵带来的投资机会, 进行相应的套利操作,增加投资收益。 1、整体资产配置策略 整体资产配置策略主要体现在: (1) 根据宏观经济形势、 央行货币政策、 短 期 资金市场状况等因素对短期利率走势进行综合判断; (2) 根据前述 判断形成的 利率预期动态调整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通过宏观经济形势、 财 政货币政策和短期资金供求状况的深入分析, 对短期 招募说明书摘要 23 利率走势和货币市场利率曲线的动态变化进行合理预估, 据此决定整体资产配置 策略。 结合利率预测分析, 动 态确定并调整基金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当预期 短期利 率呈上涨趋势时, 适度缩短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即减持剩余期限较长投资品 种增持剩余期限较短品种, 降低组合整体净值损失风险; 当预期短期利率呈下降 趋势时, 则相对延长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增持较 长剩余期限的投资品种, 获 取超额收益。 2、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是指基金组合在国债、 央行票据、 债券回购、 金融债、 企业债、 短 期融资券、 银行存款及现金等投资品种之间的配置比例。 本基金的类属配置策略 主要实现两个目标: 一是通过类属配置满足基金流动性需求, 二是通过类属配置 获得投资收益。 从流动性角度来说, 基金管理人需对市场资金供求、 申赎金额的 变化进行动态分析, 以确定本基金的流动性目标, 并在此基础上相应调整组合资 产在高流动性资产和相对流动性较低资产之间的配比, 以满足投资人的流动性需 求。 从收益性角度来说, 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分 析各类属品种的相对收益、 利差变 化、 流动性风险、 信用风险等因素来确定各类属品种的配置比例, 寻找具有投资 价值的投资品种, 增持相对低估、 价格将上升的、 能给组合带来相对较高回报的 类属品种, 减持相对高估、 价格将下降的、 给组 合带来相对较低回报的类属品种, 以期取得较高的总回报。 3、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层面, 将首先考虑安全性因素, 优先选择央票、 短期国债等高信 用等级的债券品种以规避违约风险。 除考虑安全性因素外, 在具体的券种选择上, 基金管理人将在正确拟合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上, 找出收益率明显偏高的券种, 并 客观分析收益率出现偏 离的原因。 若出现因市场原因所导致的收益率高于公允水 平,则该 券种价 格出现 低估,本 基金将 对此类 低估值品 种进行 重点关 注。此外, 鉴于收益 率曲线 可以判 断出定价 偏高或 偏低的 期限段, 从而指 导相对 价值投资, 这也可以帮助基金管理人选择投资于定价低估的短期债券品种。 4、套利策略 由于不同交易市场或不同交易品种存在参与群体、 交易模式、 环境冲 击、 流 招募说明书摘要 24 动性等因 素导致 的中短 期利率异 常差异 ,使得 债券现券 市场上 存在着 套利机会。 本基金将在分析货币市场变动趋势、 各市场和品种之间的风险收益差异的基础上 充分论证这些套利机会的可行性, 适度进行跨市场 或跨品种套利操作, 力争提高 资产收益率, 具体策略包括跨银行间和交易所的跨市场套利, 期限收益结构偏移 中的不同期限品种的互换操作(跨期限套利)等。 5、现金均衡管理策略 本基金作为现金管理工具, 必须具备较高的流 动性。 基金管理人将通 过对基 金申购、 赎回现金流的预测, 在投资组合的构建过程中, 对各类投资品种的剩余 期限搭配 进行合 理布局 ,并结合 持续性 投资的 方法,将 回购/ 债券到 期日进行均 衡等量配置,以确保基金资产的整体变现能力。 九 、基 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 支取时需提前通 知银行, 约定支取日期 和金额 方能支取的存款, 具有存期灵活、 存取方便的特征, 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 息的收益。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具有低风险、 高流动性的特征。 根据基金的 投资标的 、投资 目标及 流动性特 征,本 基金选 取同期七 天通知 存款利 率(税后) 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或者有其他代表 性更强、 更科学客观的 业绩比 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 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本基金可以在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而无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 议。 十 、基 金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流动性、 低风险品种。 本基 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5 十 一、 基金 的投 资组 合报 告 ( 未经 审计 )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 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5 年9 月30 日, 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1、 报告 期末基 金资 产组 合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固定收益投资 110,112,588.16 43.96 其中:债券 110,112,588.16 43.96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0,000,735.00 35.93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9,137,881.88 19.62 4 其他资产 1,237,166.00 0.49 5 合计 250,488,371.04 100.00 2、 报告 期债券 回购 融资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8.55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 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招募说明书摘要 26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39,999,740.00 19.05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 报告期 内债券 回购融 资余额占 基金资 产净值 比 例应取报 告期内 每个交 易 日融资余 额 占基金资 产净值 比例的 简 单平均值; 对于货 币市场 基金, 只要 其投资 的市场 (如银行间 市场)可 交易, 即可视 为 交易日。 债 券正 回购的 资金 余额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20%的 说明 本报告期 内,本 货币市 场 基金债券 正回购 的资金 余 额均未超 过资产 净值的20% 。 3、 基金 投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 限 3.1 投 资组 合平 均剩余期 限基 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16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20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47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超过180 天情况 说明 根据本货 币市场 基金基 金 合同的约 定, 其投 资组合 的平均剩 余期限 在每个 交 易日都 不得超过120 天, 本报告 期内,本 货币市 场基金 投 资组合平 均剩余 期限未 发 生超过 120 天的情况 。 3.2 报 告期 末投 资组合平 均剩 余期限 分布 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 金资产净值的比 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59.11 19.05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2.38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7.1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 - -


招募说明书摘要 27 的浮动利率债 4 90天(含)—180天 19.11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5 180天(含)—397天(含) 30.9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118.68


19.05 4、 报告 期末按 债券 品种 分类 的债券 投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0,043,693.40 4.7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0,043,693.40 4.78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00,068,894.76 47.65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 - 8 其他 - - 9 合计 110,112,588.16 52.43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 利率债券 - - 5、 报告 期末 按摊余 成本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名的前 十名 债券投 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 ( 张) 摊余成本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011599708 15农垦SCP003 200,000 19,993,286.33 9.52


招募说明书摘要 28 2


041562059 15法尔胜CP002 200,000 19,990,997.17 9.52 3


041554005 15金红叶CP001 100,000 10,056,223.84 4.79 4


150403 15农发03 100,000 10,043,693.40 4.78 5


041564003 15美克CP001 100,000 10,039,935.29 4.78 6


011599707 15长虹SCP003 100,000 9,997,974.79 4.76 7


011599646 15华联SCP002 100,000 9,996,847.60 4.76 8


041551048 15杭州宋城 CP001 100,000 9,995,560.44 4.76 9 041452059 14四建CP001 50,000 5,000,035.63 2.38 10 041553056 15通州建总 CP001 50,000 4,998,033.67 2.38 6、 “影 子定价 ”与 “摊 余成 本法” 确定 的基金 资产 净值的 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 含)-0.5% 间的 次数


53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4766%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141%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3437% 7、 报告 期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名的前 十名 资产支 持证 券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投资 组合报 告附 注 8.1 基 金计 价方 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 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 按票面利率或协 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 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进行摊 销, 每日计提损益。 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 使基金份额净 值保持在人民币1.00 元。 为了避免采用 “摊余成本法” 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 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 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 公平的结果, 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 采用估值技术, 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 进行重新评估, 即 “影 子定价” 。 投资组合的 摊余成本与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 标产生重大偏离的, 应按其他公允指标对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调整差额确 招募说明书摘要 29 认为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并按其他公允价 值指标进行后续计量。 如基金份额 净值恢复至1元,可恢复使用摊余成本法估算公允价值。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 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 其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 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8.2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内未 发生 持有剩 余期 限小于397 天但 剩余 存续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券的 摊余 成本超 过当 日基金 资产 净值的20% 的情况 。 8.3报 告期 内,本 基金投 资决 策程序 符合 相关法 律法 规的要 求, 未发现 本基 金 投资 的前十 名证 券的发 行主 体本期 出现 被监管 部门 立案调 查, 或在报 告编 制 日 前一 年内受 到公 开谴责 、处 罚的情 形。 8.4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1,237,166.00 4 应收申购款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237,166.00 8.5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的 其他 文字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 、 基金 的业 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后实 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12 月 26 日,基金 业绩数据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招募说明书摘要 30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及 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 收益率的比较 1、方正富邦货币市 场基 金 A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2/12/26- 2012/12/31


0.0648% 0.0076% 0.0222% 0.0000% 0.0426% 0.0076% 2013/01/01- 2013/12/31 3.6399% 0.0068% 1.3500% 0.0000% 2.2899% 0.0068% 2014/01/01- 2014/12/31 4.3770 % 0.0129% 1.3500% 0.0000% 3.0270% 0.0129% 2015/01/01-2015/9/30 3.2555% 0.0140% 1.0097% 0.0000% 2.2458 % 0.0140 %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2012/12/26 ) -2015/9/30 11.7703% 0.0114% 3.7319% 0.0000% 8.0384% 0.0114% 1、方正富邦货币市 场基 金 B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2/12/26- 2012/12/31


0.0681% 0.0077% 0.0222% 0.0000% 0.0459% 0.0077% 2013/01/01- 2013/12/31 3.8910% 0.0068% 1.3500% 0.0000% 2.5410% 0.0068% 2014/01/01- 2014/12/31 4.6278% 0.0129% 1.3500% 0.0000% 3.2778% 0.0129 % 2015/01/01- 2015/9/30 3.4415% 0.0141% 1.0097% 0.0000% 2.4318% 0.0141%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2012/12/26 ) -2015/9/30 12.5164% 0.0114% 3.7319% 0.0000% 8.7845% 0.0114%


招募说明书摘要 31 十 三、 费用 概览 ( 一) 基金费 用的 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销售服务费; 4、 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 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 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 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 格 确定 ,法律 法规 另有规 定时 从其规 定。 ( 三) 基金费 用计 提方法 、计 提标准 和支 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 基 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3%年费率计提。 计 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 费每日 计提, 按月支付 。经基 金管理 人与基金 托管人 核对一 致后, 由基金托 管人于 次月首 日起 3 个 工作日 内从 基金财产 中一次 性支付 给基金管理 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支付日期顺延至 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 计 算方法如下:


招募说明书摘要 32 H=E ×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 费每日 计提, 按月支付 。经基 金管理 人与基金 托管人 核对一 致后, 由基金托 管人于 次月首 日起 3 个 工作日 内从 基金财产 中一次 性支付 给基金托管 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支付日期顺延至 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5%, 对于由B 类降级为 A 类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 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01% ,对于由 A 类升级为B 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到 B 类条件的 开放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 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 各类基金份额的销 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 服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经基金 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 后,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 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支付日期顺延 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4、 本章第 (一) 款第 4 至第10 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 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 四) 不列入 基金 费用的 项目 本章第 (一) 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 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 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 列入基金费用。 ( 五) 基金管 理费 、基金 托管 费和销 售服 务费的 调整


招募说明书摘要 3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 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 务费, 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 四、 对招 募说 明书 更新 部分 的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 管理办法 》 、 《证 券投资 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 》 、 《 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 披露 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 关法律 法规的 要求,结 合本基 金管理 人对本基 金实施 的投资 管理活动, 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 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章节 主要更新内容 重要提示 更新了本基金合同 招募 说明书内容的截止 日期 及 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三、基金管理人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四、基金托管人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五、相关服务机构 更新了基金份 额 发售 机构 和注册登记机构 的 相关 信息。 十、基金的投资 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十一、基金的业绩 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基金业绩数据。 二十三 、其他应披露事项 披露了自2015 年6 月26 日至2015 年12 月26 日 期间本基金的公告信息。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