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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159939)

信息技术: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广 发中 证 全 指信 息技 术 交 易型 开放 式 指数
证 券投 资基 金 招募 说明 书 【 更新 】摘 要
[ 2 0 1 6 年 第 1 号 ]
基金 管理 人: 广发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 托管 人: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时间 : 二 〇 一 六 年 一 月5 - 2
【重 要提 示】
本基金于 2014年1 1 月26日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4] 1269号文 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合
同于2015年1月 8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 募说 明书 经中国 证监 会 注册 ,但 中国 证监 会对本 基金 募集 的 注册 ,并 不表 明其 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
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
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
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
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
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中证全指
信息技术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
征。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 T F ),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由于本
基金的标的指数组合证券横跨深圳及上海两个证券交易所,本基金的申购、赎回采用组合证
券“场外实物申购、赎回 ”的模式办理,其申购、赎回流程与组合证券仅在深圳或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E T F 产品有所差异。 通常情况下, 投资人的申购、 赎回申请在 T + 1 日确认, 申购
所得E T F 份额及赎回所得组合证券在T + 2 日可用。 如投资人需要通过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参与本
基金的申购、 赎回 , 则应同时持有并使用深圳A 股账户与上海A 股账户, 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
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人所有,同时用以申购、赎回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的托管证券公
司和上海A 股账户的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为同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
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5 - 3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1月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
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5 - 4
第一 部分 基金 管理 人
一、 概况
1、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56 室
3、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 楼
4、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5、设立时间: 2003 年 8 月 5 日
6、电话: 020-83936666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95105828
7、联系人:段西军
8、注册资本: 1.2688 亿元人民币
9、 股权结构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广发证券” ) 、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深 圳市前 海香 江金融 控股 集团有 限公 司、 康美药 业股 份有限 公司 和广州 科技 金融创 新
投 资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分 别 持 有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51.135 % 、 15.763 % 、 15.763 % 、 9.458 % 和
7.881%的股权。
二、 主要 人员情 况
1、董事会成员
王志 伟: 董事 长,男 ,经 济学 硕士, 高级 经济 师。兼 任中 国基 金业协 会公 司治 理专业 委
员会 委员 ,广东 省第 十届政 协委 员,广 东省 政府 决策咨 询顾 问委员 会企 业家委 员, 广东金 融
学会 常务 理事, 江西 财经大 学客 座教授 。历 任广 发证券 董事 长兼党 委书 记、广 东发 展银行 党
组成 员兼 副行长 ,广 东发展 银行 行长助 理, 广东 发展银 行信 托投资 部总 经理, 广东 发展银 行
人事教育部经理,广东省委办公厅政治处人事科科长等职务。
林传 辉: 副董 事长, 男, 大学 本科学 历, 现任 广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总经 理, 兼任广 发
国际 资产 管理有 限公 司董事 长, 瑞元资 本管 理有 限公司 董事 长、总 经理 ,中国 基金 业协会 创
新与 战略 发展专 业委 员会委 员, 资产管 理业 务专 业委员 会委 员,深 圳证 券交易 所第 三届上 诉
复核 委员 会委员 。曾 任广发 证券 投资银 行总 部北 京业务 总部 总经理 、投 资银行 总部 副总经 理
兼投资银行上海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
孙晓 燕: 董事 ,女, 硕士 ,现 任广发 证券 副总 裁、财 务总 监, 兼任广 发控 股( 香港) 有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5 - 5
限公 司董 事,证 通股 份有限 公司 监事, 监事 长。 曾任广 东广 发证券 公司 投资银 行部 经理、 广
发证 券有 限责任 公司 财务部 经理 、财务 部副 总经 理、投 资自 营部副 总经 理、广 发基 金管理 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戈俊 :董 事, 男,管 理学 硕士 ,高级 经济 师, 现任烽 火通 信科 技股份 有限 公司 副总裁 、
财务 总监 兼董事 会秘 书, 兼任 武汉 烽火国 际技 术有限 责任 公司、 南京 烽火 藤仓光 通信 有限公
司、 武汉烽火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烽火诚城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 征信 有限公 司、 西安北 方光 通信有 限责 任公 司、武 汉烽 火普天 信息 技术有 限公 司、武 汉
市烽 视威 科技有 限公 司、武 汉光 谷机电 科技 有限 公司、 成都 大唐线 缆有 限公司 、 南京 烽火 星
空通 信发 展有限 公司 等公司 董事 ;兼任 武汉 烽火网 络有 限责任 公司 、武汉 烽火 信息 集成技 术
有限 公司 、藤仓 烽火 光电材 料科 技有限 公司 、大 唐软件 股份 有限公 司等 公司监 事 。曾 任烽 火
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
翟美 卿: 董事 ,女, 工商 管理 硕士, 现任 深圳 市前海 香江 金融 控股集 团有 限公 司法定 代
表人 ,香 江集团 有限 公司总 裁。 兼任全 国政 协委 员、全 国妇 联常委 、香 江社会 救助 基金会 主
席, 深圳 市深商 控股 集团股 份有 限公司 董事 ,广 东南粤 银行 董事, 深圳 龙岗国 安村 镇银行 董
事。
许冬 瑾: 董事 ,女, 工商 管理 硕士, 主管 药师 ,现任 康美 药业 股份有 限公 司副 董事长 、
副总 经理 ,兼任 中国 中药 协会中 药饮 片专业 委员 会专家 、全 国中 药标准 化技 术委员 会委 员、
全国 制药 装备标 准化 技术委 员会 中药炮 制机 械分 技术委 员会 副主任 委员 、国家 中医 药行业 特
有工 种职 业技能 鉴定 工作中 药炮 制与配 置工 专业 专家委 员会 副主任 委员 、广东 省中 药标准 化
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曾任广东省康美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茂 云: 独立 董事, 男, 法学 博士, 教授 ,博 士生导 师, 现任 复旦大 学教 授, 兼任 宁波
大学 特聘 教授, 上海 四维乐 马律 师事务 所兼 职律 师,绍 兴银 行独立 董事 ,海尔 施生 物医药 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复旦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姚海 鑫: 独立 董事, 男, 经济 学博士 、教 授、 博士生 导师 , 现任 辽宁 大学 新华国 际商 学
院教授, 兼任东北制药 (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曾任辽宁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 、
工商管理硕士 (MBA) 教育中心副主任、 计财处处长 、 学科建设处处长、 发展规划处处长、 新
华国际商学院党总支书记。
罗海 平: 独立 董事, 男, 经济 学博士 , 现任中 华联 合财 产保险 股份 有限 公司董 事长 、总
裁, 兼任 中华联 合保 险控股 股份 有限公 司常 务副 总裁。 曾任 中国人 民保 险公司 荆州 市分公 司
经理 、中 国人民 保险 公司湖 北省 分公司 业务 处长 、中国 人民 保险公 司湖 北省国 际部 总经理 、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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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人民 保险公 司汉 口分公 司总 经理 ,太 平保 险湖北 分公 司总经 理, 太平保 险公 司总 经理助
理, 太平 保险公 司副 总经理 兼纪 委书记 , 民安 保险 (中国 )有 限公司 副总 裁 ,阳 光财 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阳光保险集团执行委员会委员 。
2、监事会成员
余利 平: 监事 会主席 ,女 ,经 济学博 士, 兼任 广发国 际资 产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曾任 广
发证 券成 都营业 部总 经理、 广发 证券基 金部 副总 经理、 嘉实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副总 经理、 董
事长。
匡丽 军: 监事 ,女, 工商 管理 硕 士, 高级 涉外 秘书, 现任 广州 科技金 融创 新投 资控股 有
限公 司工 会主席 、副 总经理 。曾 任广州 科技 房地 产开发 公司 办公室 主任 , 广州 屈臣 氏公司 行
政主 管, 广州市 科达 实业发 展公 司办公 室主 任、 总经理 , 广州 科技 风险投 资有 限公司 办公 室
主任、董事会秘书。
吴晓 辉: 监事 ,男, 工学 硕士 ,现任 广发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信 息技术 部总 经理 ,兼任 广
发基金分工会主席。曾任广发证券电脑中心员工,副经理,经理 。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林传 辉: 总经 理,男 ,大 学本 科学历 ,兼 任广 发国际 资产 管理 有限公 司董 事长 ,瑞元 资
本管 理有 限公司 董事 长、总 经理 ,中国 基金 业协 会创新 与战 略发展 专业 委员会 委员 ,资产 管
理业 务专 业委员 会委 员,深 圳证 券交易 所第 三届 上诉复 核委 员会委 员。 曾任广 发证 券投资 银
行总 部北 京业务 总部 总经理 、投 资银行 总部 副总 经理兼 投资 银行上 海业 务总部 副总 经理、 投
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
朱平 :副 总经 理,男 ,硕 士 , 经济 师,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委 员会 第六 届创业 板发 行审 核
委员会兼职委员 。 曾任上海荣臣集团市场部经理、 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华南业务部副总经理 、
基金 科汇 基金经 理、 易方达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投 资部研 究负 责人、 广发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总
经理助理。
易阳 方: 副总 经理, 男, 经济 学硕 士 ,经 济师 。兼 任广发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投 资总 监,
广发 聚丰 股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 经理 ,广发 聚祥 灵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广发 国际 资产管 理有 限公司 董事 、瑞元 资本 管理 有限公 司董 事。曾 任广 发证券 投资 自营部 副
经理 , 中国 证券 监督管 理委 员会发 行审 核委员 会 发行 审核 委员, 广发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投资
管理部总经理,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广发制造业精选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段西 军: 督察 长,男 ,博 士。 曾 在广 东省 佛山 市财贸 学校 、广 发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中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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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工作。
邱春 杨: 副总 经理, 男, 经济 学博士 ,瑞 元资 本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曾任 原南 方证 券资
产管理部产品设计人员,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 金融工程部副总经理 、
产品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经理。
4、基金经理
陆志明: 男 , 中国籍, 经济学硕士, 16 年证券和基金从业经历 , 持有基金业执业资格证
书, 1999 年 5 月至 2001 年 5 月在大鹏证券有限公司任研究员, 2001 年 5 月至 2010 年 8 月在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任部门总监, 2010 年 8 月 9 日至今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投资
部总 经理 , 2011 年 6 月 3 日起 任广 发中 小板 300ETF 基金 的基 金经 理, 2011 年 6 月 9 日起 任
广 发 中 小 板 300ETF 联 接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2 年 5 月 7 日 起 任 广 发 深 证 100 指 数 分 级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4 年 6 月 3 日 起 任 广 发 中 证 全 指 可 选 消 费 ETF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4 年 10
月 30 日起任广发百发 100 指数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任广发中证全指医药卫
生 ETF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1 月 8 日起任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 ETF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1 月 29 日起任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 ETF 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3 月 23 日起
任 广 发 中 证 全 指 金 融 地 产 ETF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5 年 4 月 15 日 起 任 广 发 可 选 消 费 联 接 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 2015 年 5 月 6 日起 任广 发医 药卫 生联接 基金 的基 金经理 , 2015 年 6 月 25 日
起任广发中证全指能源 ETF 和广发中证全指原材料 ETF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7 月 1 日起
任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 ETF 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15 年 7 月 9 日起任广发能源联接和广发金
融 地 产 联 接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2015 年 7 月 23 日 起 任 广 发 医 疗 指 数 分 级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201 5
年 8 月 18 日起任广发原材料联接和广发主要消费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5、本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如下:
主席 :公 司总 经理林 传辉 ;成 员:公 司副 总经 理朱平 ,公 司副 总经理 易阳 方, 权益投 资
一部总经理刘晓龙,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孙迪,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张 芊。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5 - 8
第二 部分 基金 托管 人
( 一 ) 基 本 情 况
名 称 :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 “ 中 国 银 行 ” )
住 所 及 办 公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复 兴 门 内 大 街 1 号
首 次 注 册 登 记 日 期 : 1 9 8 3 年 1 0 月 3 1 日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贰 仟 柒 佰 玖 拾 壹 亿 肆 仟 柒 佰 贰 拾 贰 万 叁 仟 壹 佰 玖 拾 伍 元 整
法 定 代 表 人 : 田 国 立
基 金 托 管 业 务 批 准 文 号 :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基 字 【 1 9 9 8 】 2 4 号
托 管 部 门 信 息 披 露 联 系 人 : 王 永 民
传 真 : ( 0 1 0 ) 6 6 5 9 4 9 4 2
中 国 银 行 客 服 电 话 : 9 5 5 6 6
( 二 ) 基 金 托 管 部 门 及 主 要 人 员 情 况
中 国 银 行 托 管 业 务 部 设 立 于 1 9 9 8 年 , 现 有 员 工 1 1 0 余 人 , 大 部 分 员 工 具 有 丰 富 的 银 行 、 证 券 、 基 金 、
信 托 从 业 经 验 , 且 具 有 海 外 工 作 、 学 习 或 培 训 经 历 , 6 0 % 以 上 的 员 工 具 有 硕 士 以 上 学 位 或 高 级 职 称 。 为 给
客 户 提 供 专 业 化 的 托 管 服 务 , 中 国 银 行 已 在 境 内 、 外 分 行 开 展 托 管 业 务 。
作 为 国 内 首 批 开 展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托 管 业 务 的 商 业 银 行 , 中 国 银 行 拥 有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基 金 ( 一 对 多 、
一 对 一 ) 、 社 保 基 金 、 保 险 资 金 、 Q F I I 、 R Q F I I 、 Q D I I 、 境 外 三 类 机 构 、 券 商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 信 托 计 划 、 企
业 年 金 、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 股 权 基 金 、 私 募 基 金 、 资 金 托 管 等 门 类 齐 全 、 产 品 丰 富 的 托 管 业 务 体 系 。 在 国 内 ,
中 国 银 行 首 家 开 展 绩 效 评 估 、 风 险 分 析 等 增 值 服 务 , 为 各 类 客 户 提 供 个 性 化 的 托 管 增 值 服 务 , 是 国 内 领 先
的 大 型 中 资 托 管 银 行 。
( 三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托 管 情 况
截 至 2 0 1 5 年 1 2 月 3 1 日 , 中 国 银 行 已 托 管 4 1 8 只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其 中 境 内 基 金 3 9 0 只 , Q D I I 基 金 2 8
只 , 覆 盖 了 股 票 型 、 债 券 型 、 混 合 型 、 货 币 型 、 指 数 型 等 多 种 类 型 的 基 金 , 满 足 了 不 同 客 户 多 元 化 的 投 资
理 财 需 求 , 基 金 托 管 规 模 位 居 同 业 前 列 。
( 四 ) 托 管 业 务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中 国 银 行 托 管 业 务 部 风 险 管 理 与 控 制 工 作 是 中 国 银 行 全 面 风 险 控 制 工 作 的 组 成 部 分 , 秉 承 中 国 银 行 风
险 控 制 理 念 , 坚 持 “ 规 范 运 作 、 稳 健 经 营 ” 的 原 则 。 中 国 银 行 托 管 业 务 部 风 险 控 制 工 作 贯 穿 业 务 各 环 节 ,
通 过 风 险 识 别 与 评 估 、 风 险 控 制 措 施 设 定 及 制 度 建 设 、 内 外 部 检 查 及 审 计 等 措 施 强 化 托 管 业 务 全 员 、 全 面 、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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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程 的 风 险 管 控 。
2 0 0 7 年 起 , 中 国 银 行 连 续 聘 请 外 部 会 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开 展 托 管 业 务 内 部 控 制 审 阅 工 作 。 先 后 获 得 基 于
“ S A S 7 0 ” 、 “ A A F 0 1 / 0 6 ” “ I S A E 3 4 0 2 ” 和 “ S S A E 1 6 ” 等 国 际 主 流 内 控 审 阅 准 则 的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阅 报 告 。
2 0 1 4 年 , 中 国 银 行 同 时 获 得 了 基 于 “ I S A E 3 4 0 2 ” 和 “ S S A E 1 6 ” 双 准 则 的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 中 国 银 行 托 管
业 务 内 控 制 度 完 善 , 内 控 措 施 严 密 , 能 够 有 效 保 证 托 管 资 产 的 安 全 。
( 五 ) 托 管 人 对 管 理 人 运 作 基 金 进 行 监 督 的 方 法 和 程 序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 《 公 开 募 集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 办 法 》 的 相 关 规 定 , 基 金
托 管 人 发 现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投 资 指 令 违 反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和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 或 者 违 反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 应 当
拒 绝 执 行 , 及 时 通 知 基 金 管 理 人 , 并 及 时 向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报 告 。 基 金 托 管 人 如 发 现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据 交 易 程 序 已 经 生 效 的 投 资 指 令 违 反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和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 或 者 违 反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 应 当
及 时 通 知 基 金 管 理 人 , 并 及 时 向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报 告 。
第三 部分 相关 服务 机构
一、 基金 份额发 售机 构
1、网下现金发售直销机构和网下股票发售直销机构
本公司通过在广州 、 北京、 上海设立的分公司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 申购等业务 :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3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7 楼
直销中心电话: 020- 89899073 020- 89899042
传真:020- 89899069 020- 89899070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 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D 座 1 1 层
电话:010- 68083368
传真:010- 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2908 室
电话:021- 68885310
传真:021- 68885200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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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上交易
投资 者可 以通 过本公 司网 上交 易系统 办理 本基 金的开 户、 认购 等业务 ,具 体交 易细则 请
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w w w . g f f unds .c om .c n
本公司网址 : w w w . g f f unds .c om .c n
客服电话: 95105828(免长途费) 或 020- 83936999
客服传真: 020- 34281 1 05
(7)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投资 者可 以到 以下代 销机 构办 理本基 金的 募集 期的认 购业 务: 爱建证 券、 安信 证券、 渤
海证 券、 财达证 券、 财富证 券、 财富里 昂、 财通 证券、 长城 证券、 长江 证券、 诚浩 证券、 川
财证 券、 大通证 券、 大同证 券、 德邦证 券、 第一 创业、 东北 证券、 东方 证券、 东海 证券、 东
莞证 券、 东吴证 券、 东兴证 券、 高华证 券、 方正 证券、 光大 证券、 广发 证券、 广州 证券、 国
都证 券、 国海证 券、 国金证 券、 国开证 券、 国联 证券、 国盛 证券、 国泰 君安、 国信 证券、 国
元证 券、 海通证 券、 恒泰长 财、 恒泰证 券、 红塔 证券、 宏源 证券、 宏信 证券、 华安 证券、 华
宝证 券、 华创证 券、 华福证 券、 华林证 券、 华龙 证券、 华融 证券、 华泰 联合、 华泰 证券、 华
西证 券、 华鑫证 券、 江海证 券、 金元证 券、 开源 证券、 联讯 证券、 民生 证券、 民族 证券、 南
京证 券、 平安证 券、 齐鲁证 券、 日信证 券、 瑞银 证券、 山西 证券、 上海 证券、 申银 万国、 世
纪证 券、 首创证 券、 天风证 券、 天源证 券、 万和 证券、 万联 证券、 西部 证券、 西藏 同信、 西
南证 券、 厦门证 券、 湘财证 券、 新时代 证券 、信 达证券 、兴 业证券 、银 河证券 、银 泰证券 、
英大 证券 、招商 证券 、浙商 证券 、中航 证券 、中 金公司 、中 山证券 、中 投证券 、中 天证券 、
中信 建投 、中信 浙江 、中信 万通 、中信 证券 、中 银证券 、中 邮证券 、中 原证券 (排 名不分 先
后)
3、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1)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 4316 房)
办 公 地 址 : 广 东 省 广 州 天 河 北 路 大 都 会 广 场 5 、 18 、19 、 36 、 38 、 39 、 41、 42 、 43 、 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5 - 1 1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 87555888
传真:020- 87557985
客服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 w w w . g f .c om .c n
投资 人可 直接 通过具 有基 金销 售业务 资格 及深 圳证券 交易 所会 员资格 的证 券公 司办理 网
上现金认购业务。详见本基金《发售公告 》 。
本基 金募 集期 结束前 获得 基金 代销资 格的 深交 所会员 可通 过深 交所网 上系 统办 理本基 金
的网上现金认购业务。
基金 管理 人可 根据有 关法 律法 规要求 ,选 择其 他符合 要求 的机 构代理 销售 本基 金或变 更
上述发售代理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 登记 结算 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联系人:崔巍
电话:010- 59378856
传真:010- 59378907
三、 出具 法律意 见书 的律师 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大厦 38 层负责人:程秉
电话:020 -38799345
传真: 020 -38799335
经办律师:黄贞、陈桂华
联系人:程秉
四、 审计 基金资 产的 会计师 事务所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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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法人代表:卢伯卿
电话:021 -61418888
传真:021 -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明静、吴迪
第四 部分 基金 的名 称
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 部分 基金 的类 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六 部分 基金 的投 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第七 部分 基金 的投 资方向
本 基金 主要 投资 于标的 指数 即中 证全 指信 息技术 指数 的 成份 股、 备选 成份股 。为 更好 地
实现 投资 目标, 本基 金可少 量投 资于非 成份 股( 包括中 小板 、创业 板及 其他经 中国 证监会 核
准上市的股票) 、 债券、 权证、 股指期货 、 货币市场工具 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 具, 但须符 合中 国证监 会的 相关规 定。 在建 仓完 成后, 本基 金投资 于标 的指数 成份 股、
备选成 份股的比例 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 的 95% ,权证 、股指期货 及其他金融 工具的投 资比例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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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 律法 规或 监管机 构以 后允 许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基金 管理 人在履 行适 当程 序后, 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第八 部分 基金 的投 资策略
本基 金主 要采 取完全 复制 法, 即按照 标的 指数 的成份 股的 构成 及其权 重构 建指 数化投 资
组合 ,并 根据标 的指 数成份 股及 其权重 的变 动进 行相应 的调 整。本 基金 投资于 标的 指数成 份
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
一般 情形 下, 本基金 将根 据标 的指数 成份 股的 构成及 其权 重构 建股票 资产 投资 组合, 但
在标 的指 数成份 股发 生调整 、配 股、增 发、 分红 等公司 行为 导致成 份股 的构成 及权 重发生 变
化时 ,由 于交易 成本 、交易 制度 、个别 成份 股停 牌或者 流动 性不足 等原 因导致 基金 无法及 时
完成投资组合的同步调整时, 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 以更紧密的跟踪标的指数 。
本基 金将 根据市 场情 况,结 合经 验判断 ,综 合考 虑相关 性、 估值、 流动 性等因 素挑 选标的 指
数中 其他 成份股 或备 选成份 股进 行替代 ,以 期在 规定的 风险 承受限 度之 内,尽 量缩 小跟踪 误
差。
在正 常情 况下 ,本基 金力 争控 制投资 组合 的净 值增长 率与 业绩 比较基 准之 间的 日均跟 踪
偏离度的绝对值 小于 0.2% ,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2% 。
本基 金可 投资 股指期 货和 其他 经中国 证监 会允 许的衍 生金 融产 品,如 期权 、权 证以及 其
他与 标的 指数或 标的 指数成 份股 、备选 成份 股相 关的衍 生工 具,包 括融 资融券 等。 本基金 投
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力争提高投资效率、 降低交易成本 、
缩小跟踪误差,而非用于投机或用作杠杆工具放大基金的投资。
1、投资决策依据
有关 法律 、法 规、基 金合 同以 及标的 指数 的相 关规定 是基 金管 理人运 用基 金财 产的决 策
依据。
2、投资管理体制
本基 金管 理人 实行投 资决 策委 员会领 导下 的基 金经理 负责 制。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负责 决定
有关 标的 指数重 大调 整的应 对决 策、 其他 重大 组合 调整决 策以 及重大 的单 项投资 决策 。基 金
经理 决定 日常 标的 指数跟 踪维 护过程 中的 组合构 建、 调整 决策 以及 每日 申购 、赎回 清单 的编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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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等决策。
3、投资管理程序
研究 、 投资 决策 、组 合构 建、交 易 执行 、绩效 评估 、组 合 监控 与调 整等 流程 的有 机配 合
共同 构成 了本基 金的 投资管 理程 序。严 格的 投资 管理程 序可 以保证 投资 理念的 正确 执行, 避
免重大风险的发生。
(1) 研究: 数量投资部依托公司整体研究平台, 整合外部信息以及券商等外部研究力量
的研 究成 果 , 开展 指数 跟踪、 成份 股公司 行为 等相关 信息 的搜 集与分 析、 流动性 分析 、误差
及其归因分析等工作,并撰写相关的研究报告,作为 本基金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2) 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数量投资部提供的研究报告, 定期召开或遇重大事
项时 召开 投资决 策会 议,决 策相 关事项 。基 金经 理根据 投资 决策委 员会 的决议 ,进 行基金 投
资管理的日常决策。
(3) 组合构建: 根据标的指数, 结合研究报告 , 基金经理主要以完全复制标的指数成份
股权 重 的 方法 构建 组合。 在追 求 跟踪 偏离 度 和跟踪 误差 最小化 的前 提下, 基金 经理将 采取 适
当的方法,提高投资效率、 降低交易成本、控制投资风险。
(4)交易执行:交易 部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
(5) 绩效评估: 绩效评估与风险管理组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进行投资绩效评估, 并提供
相关 的绩 效评 估 报告 。绩 效评估 能够 确认组 合是 否实现 了投 资预 期、组 合误 差的来 源及 投资
策略成功与否,基金经理可以据此总结和 检讨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
(6) 组合监控与调整: 基金经理将跟踪标的指数 的变动, 结合成份股基本面情况、 流动
性状况以及组合投资绩效评估的结果等 ,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密切跟踪标的指数。
基金 管理 人在 确保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利 益的 前提 下 , 有权 根据 环境 变化和 实际 需要 对上述
投资程序做出调整,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 予以公告。
第九 部分 标的 指数 和 业绩 比较 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全指信息技术指数。
中证全指信息技术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在 201 1 年 7 月 1 1 日发布,选取中证全指指
数全部样本股中属于信息技术行业的个股组成中证全指信息技术指数样本。中证全指信息技
术指数以 200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日, 基点为 1000 点, 旨在反映沪深两市 A 股中信息技术行
业类股票的整体表现,为投资人投资信息技术行业提供投资标的。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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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指数 编制 单位变 更或 停止 中证全 指信 息技 术指数 的编 制、 发布或 授权 ,或 中证全 指
信息 技术 指数由 其他 指数替 代、 或由于 指数 编制 方法的 重大 变更等 事项 导致本 基金 管理人 认
为中 证全 指信息 技术 指数不 宜继 续作为 标的 指数 ,或证 券市 场有其 他代 表性更 强、 更适合 投
资的 指数 推出时 ,本 基金管 理人 可以依 据维 护投 资者合 法权 益的原 则, 在履行 适当 程序后 变
更本 基金 的标的 指数 、业绩 比较 基准和 基金 名称 。 其中 ,若 变更标 的指 数对基 金投 资 范围 和
投资策略无实质性影响 (包括但不限于指数编制单位变更、 指数更名等事项) , 则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及时公告 。
第十 部分 风险 收益 特征
本基 金为 股票 型基金 ,风 险与 收益高 于混 合型 基金、 债券 型基 金与货 币市 场基 金。本 基
金为 指数 型基金 ,主 要采用 完全 复制法 跟踪 标的 指数的 表现 ,具有 与标 的指数 、以 及标的 指
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第十 一部 分 基金 投资 组合报 告
本基 金管 理人 董事会 及董 事保 证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存 在虚 假记 载、误 导性 陈述 或重大 遗
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 托管 人 中国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根据 本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复 核了 本
报告 中的 财务指 标、 净值表 现和 投资组 合报 告等 内容, 保证 复核内 容不 存在虚 假记 载、误 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 5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 告期 末基金 资产 组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 % )
1 权益投资 457,791,168.85 99.60
其中:股票 457,791,168.85 99.60
2 固定收益投资 - -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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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710,652.37 0.37
7 其他各项资产 115,509.10 0.03
8 合计 459,617,330.32 100.00
注: 上表 中的 股票投 资项 含可 退替代 款估 值增 值,而 下表 中的 合计项 不含 可退 替代款 估
值增值。
2、 报告 期末 按行业 分类 的股票 投资组 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43,534,122.15 53.09
D
电 力 、 热 力 、 燃 气 及 水 生 产 和 供 应
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862,184.00 0.19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10,129,989.70 45.81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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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3,264,873.00 0.71
合计
457,791,168.85 99.80
3、 报告 期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 名股 票投资 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 ( 股 ) 公允价值 ( 元 )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300059 东方财富 295,349 10,626,657.02 2.32
2 002415 海康威视 308,086 10,037,441.88 2.19
3 300104 乐视网 233,160 9,531,580.80 2.08
4 600271 航天信息 140,657 7,551,874.33 1.65
5 000725 京东方A 2,574,200 7,182,018.00 1.57
6 600703 三安光电 362,950 7,161,003.50 1.56
7 300017 网宿科技 123,327 6,500,566.17 1.42
8 000748 长城信息 184,950 6,451,056.00 1.41
9 600100 同方股份 448,300 6,446,554.00 1.41
10 002230 科大讯飞 227,300 6,091,640.00 1.33
4、 报告 期末 按债券 品种 分类的 债券投 资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 期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 名债 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 期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 名资 产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权证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 期末 本基金 投资 的股指 期货交 易情 况说明
( 1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 2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交易。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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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货 交易 情况说 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交易。
1 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 1) 鹏博 士电 信传 媒集 团股 份有限 公司 (股 票代 码: 600804 )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收 到中
国证 券监 督管理 委员 会四川 监管 局《关 于对 鹏博 士电信 传媒 集团股 份有 限公司 出具 警示函 措
施的决定》 , 就公司在过去 201 1 - 2014 年三个年度对现金流量表的部分项目归类出现错误 被进
行警示并责令整改。
本基 金投 资该 公司的 主要 原因 是: 1、公 司是 中国 第四大 固网 通信 运营商 ,这 几年 业务
发展呈现高速增长状况。2、运营商具备向互联网业务发展的天然潜质,公司在家庭互联网、
云计算等方向做出了诸多努力。3、因为智能家居的发展以及涉及家庭重大开支决策的教育、
医疗业务出现互联网的发展趋势, 我们认为家庭这一场景将会成为互联网公司的重要战略点 ,
另一 家上 市公司 乐视 网发展 智能 电视证 明了 这一 趋势。 总的 老说, 鹏博 士具备 良好 发展的 基
本面 、庞 大用户 资源 的禀赋 、处 于互联 网下 一战 略要地 ,所 以进入 了较 好的投 资时 点。证 监
局出具的警示函,与公司基本面无关,也非公司主观意愿,因此并不过多影响投资决策。
除上 述证 券外, 本基 金投 资的前 十名 证券的 发行 主体 本期未 出现 被监管 部门 立案 调查, 在
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 各项 资产构 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证金 90,411.0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615.72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23,482.34
8 其他 -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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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合计 115,509.10
(4)报告 期末 持有的 处于 转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 期末 前十名 股票 中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
的公允价值
( 元 )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
流通受限
情况说明
1 000748 长城信息 6,451,056.00 1.41 重大事项5 - 2 0
第十二 部分 基金 的业 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 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
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 基金业绩数据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1. 本基金本报告期单位基金资产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 段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①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标 准 差
②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③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标
准 差 ④
① - ③ ② - ④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起 至 今
6 0 . 0 0 % 2 . 6 4 % 9 2 . 4 8 % 2 . 7 4 % - 3 2 . 4 8 % - 0 . 1 0 %
1 、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 中 证 全 指 信 息 技 术 指 数 。
2 、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是 根 据 基 金 合 同 关 于 资 产 配 置 比 例 的 规 定 构 建 的 。
2 .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 值 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 比 较
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份 额 累 计 净 值 增 长 率 与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的 历 史 走 势 对 比 图
( 201 5 年 1 月 8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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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 1 ) 本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期 为 2 0 1 5 年 1 月 8 日 , 至 披 露 时 点 本 基 金 成 立 未 满 一 年 。
( 2 ) 本 基 金 建 仓 期 为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3 个 月 , 建 仓 期 结 束 时 各 项 资 产 配 置 比 例 符 合 本 基 金 合 同 有 关 规 定 。
第十 三部分 基金 费用
一、 基金 费用的 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10、证券账户开户费用和银行账户维护费;
1 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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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基金 费用计 提方 法、计 提标准 和支 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0%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 0.50%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 管理 费每 日计算 ,逐 日累 计至每 月月 末, 按月支 付, 由基 金管理 人向 基金 托管人 发
送基 金管 理费划 款指 令,基 金托 管人复 核后 于次 月前 5 个工 作日 内从基 金财 产中一 次性 支付
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
H =E × 0.10%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 托管 费每 日计算 ,逐 日累 计至每 月月 末, 按月支 付, 由基 金管理 人向 基金 托管人 发
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指数 许可使用费
本 基 金 的 指 数 许 可 使用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0.03% 的 年 费 率 计 提 。 指 数许 可 使 用
费计算方法如下:
H = E ×0.03%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指数 许可 使用 费的收 取下 限为 每季度 人民 币 1 万元 ,计 费期 间不足 一季 度的 ,根据 实际
天数按比例计算。
指数 许可 使用 费自基 金合 同生 效之日 起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按 季支 付。 指数 许可 使用
费的 支付 由基金 管理 人向基 金托 管人发 送划 付指 令,经 基金 托管人 复核 后于下 一个 季度开 始
后 10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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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 ”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
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 不列 入基金 费用 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
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 费用 调整
基金 管理 人和 基金托 管人 协商 一致后 ,可 根据 基金发 展情 况调 整基金 管理 费率 和基金 托
管费等相关费率。
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告。5 - 2 4
第十 四部 分 对招 募说 明书更 新部 分的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主要内容如下:
1.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基金管理人人员变动进行了相应更新。
2 .在 “第四 部分 基金 托管 人 ” 部分 ,根 据基金 托管 人人 员变动 及业 务经营 情况 对基 金
托管人信息进行了相应更新。
3 .在 “第五 部分 相关 服务 机构 ”部分 , 增加 了相 关的代 销机 构, 对原有 销售 机构的 资
料进行更新, 相关事宜均已公告。
4 .在 “第九 部分 基金 的投 资 ” 部分 , 更新 了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 基金 投资 组合 报
告。
5.在“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基金业绩。
6.根据最新公告,对 “ 第 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内容进行了更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