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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如意货币(001401)

德邦如意货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 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 金 管理 人 : 德 邦 基金 管 理有 限 公司





基 金 托管 人 : 中 国 民生 银 行股 份 有限 公 司


二 〇一 六年 一月


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2 重 要提 示 1、 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902号文准予募集 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 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 断 、 推 荐 或 者 保 证 。 2、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 3、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或简称 “本公司 ”或“基 金管理人 ”) , 基金托管人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 德邦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4 、 本 基 金 募 集 对 象 为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可 投 资 于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个 人 投 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 5、 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15年1月29日至2015 年2月1日,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 理人的直销 机构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 6、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 资者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 元,追加认购 的 单 笔 最 低 金 额 不 限 。 7、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8、基金合同生效时,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所形成的利息折算成基金份 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份额 以实际从登记机构取得的记录为准。 9、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 接收 了认购申请, 认购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 为准。 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 不可撤销。 投资者 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及时 到各销售网点或本基金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申请的 确认情况。 10、 投资人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 如尚未开立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 户, 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 提出开立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 交易账户的申请。 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一次性完成, 但认购申请的确认 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条件。 一个投资人只能 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已经 开立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人可免予开户申请。 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 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3 违规进行认购。 1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 阅读2016年1月26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 、 《上 海证券报》 、 《中国证券报》 上的 《 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 。 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 )。投资者 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直销申请表格,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7788 (免长途 话费) 或 021-36034888 和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的咨询电话垂 询购买事宜。 13、 本基金募集期间, 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 如增加销售机 构, 本 公司将另行公告。 各销售机构可能增加部分基金销售网点, 具体 销售 网点名单及 开户认购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有关公告或拨打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具 体规定以各销售机构说明为准。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5、风险提示 (1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 分散投资, 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 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 投资人购买基金, 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 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2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 基金自身的 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 定 风 险 、 其 他 风 险 等。 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 险, 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 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 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 额。 (3 )基 金分为 股票 型 基金、混 合 型基 金、债 券 型基金 、货币 市场基 金等不 同类型, 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 也将承担不同程度 的风险。 一般来说, 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 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为 货币市场基金, 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 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4 (4 )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 资产 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5 )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 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 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 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 不能保证投资人获 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6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 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 资人自行负担。 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 1.00 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投资人按 1.00 元发售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 跌破 1.00 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7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 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 和赎回基金, 基金 销售 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 本发售公告 以及其他相 关公告。


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5 一 、本 次基 金 份额 发售情 况 (一)基金名称及代码 基金名称: 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德邦如意货币) 基金代码:001401 (二)基金类别 货币市场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基金资产风险、 保持基金资产高流动性的前提下, 力争实现超越 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五)基金份额 发售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的发售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 (六)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七)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 包括现金, 通知存 款, 短期融资券, 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 (含 397 天) 的中期票据, 期限在一年 以内 (含一年) 的银行定期存款与大额存单, 剩余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 的 中央银行票据与债券回购, 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 (含 397 天) 的债券, 剩余期 限在 397 天以内 (含 397 天) 的资产支持证券, 以及中国证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 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对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 在不改变 基金投资目标、 投资策略, 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 本基金可参与其 他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 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照相关法 律 法规和监管规定执行。 (八)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6 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九) 募集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募集目标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 (十) 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218 号宝矿国际大厦 3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218 号宝矿国际大厦 35 层


法定代表人: 姚文平 联系人:王伟 公司总机:021-26010999 直销电话:021-26010928 直销传真:021-26010960 客服热线:400-821-7788 (2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www.dbfund.com.cn 2、销售机构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张作伟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7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传真:021-58991896 客服电话:95511-8 公司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3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2 号楼2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2 层





法定代表人:陶涛





客服电话: 400-181-8188








联系人: 许云婷


电话:021-54509988








传真:021-54509981








网址: www.1234567.com.cn (4)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08 号北美广场 B 座12 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联系人:张裕


电话:021-38509735








传真:021-38509777








网址:www.noah-fund.com (5)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61 号10 号楼12 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客服电话:400-033-7933








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8 联系人:徐鹏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网址:www.leadbank.com.cn (6)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16 楼B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16 楼B 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惠





客服电话:400-808-1016





联系人:刘燕妮


电话:021-80133888








传真:021-80133413





网址:www.fundhaiyin.com (7)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12 层12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12 层1208 号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客服电话:400-001-8811





联系人:李皓 电话:010-67000988





传真:010-67000988-6000





网址:www.zcvc.com.cn (8) 泰诚财富基 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客服电话:400-6411-999


联系人:孙先帅 电话:0411-88891212


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9 传真:0411-84396536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9)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14 楼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14 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客服电话:400-821-9031 联系人:陈思乐 电话:021-20662010 网址:www.lufunds.com (10)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3 层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8 号楼3 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服电话:400-046-6788 联系人:陈东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网址:www.66zichan.com (11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高翔路526 号2 幢220 室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唐诗洋


电话:021-20691926


传真:021-58787698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12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0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广场 E 座18 楼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刘英 联系电话:021-20835888 传真号码:021-20835879


客服热线:400-920-0022 公司网址:www.licaike.com (13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10 层1006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四栋 10 层1006 法定代表人:杨懿 客服电话:400-166-1188 联系人:文雯 联系电话:010-83363101


网址:http://8.jrj.com.cn/ (14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2 楼41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联系人:陆敏 联系电话:021-20613999


网址:www.ehowbuy.com (15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1 联系人:董一锋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16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A 座23 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客服电话:4008-980-618 联系人:张晔


电话:010-58845312 传真:010-58845306 公司网址:www.chtfund.com (17)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1 幢202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黄龙时代广场广场 B 座2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黄毅 电话:0571-81634030 网址:www.fund123.cn (十一)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 2016 年 1 月 29 日至 2016 年 2 月 1 日。募集期限自基 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募集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程序延长或缩短发售募 集期,并及时公告,此类变更适用于所有销售机构。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 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基金 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 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2 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 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 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合同》生效。 二 、发 售方式 与相 关规定 (一) 发售方式 和发售场所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


若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已经成功的确认, 而仅代表销 售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 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投资 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基金份额。 (二) 认购程序 投资人认购时间安排, 认购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 可咨询销售机构 各基金销售网点的经办人员。 (三)认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 (四 ) 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基金份额面值为 1.00 元。认购份额包括投资人交付的本金及其在募集期间 产生的利息。


例: 假定某投资者投资 1,000 元认购本基金, 认购金额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 为3 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 +3)/1.00=1,003.00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 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 1,003.00 份基金份额。


上述计算结果 (包括认购份额) 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小数点 2 位以后的 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五 ) 认购的方式及确认 1、 本基 金的认 购采用 金额认购 方式。 投资者 认购时, 需按销 售机构 规定的 方式全额缴款 ; 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3 2、 基金 投资者 在基金 募集期内 可以多 次认购 基金份额 ,但已 受理的 认购申 请不允许撤销 ;


3、 对于T 日(此处,特指发售募集期内的工作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认购 申请,在正常情况下,登记机构将在T+1 日 ( 同 上 ) 就 申 请 的 有 效 性 进 行 确 认 。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 收到认购申请。 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 额的确认情况, 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否则, 由此产生的投资 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4、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0.01 元, 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不限 。 5、 本基金不设置投资人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 6 、 基 金 管 理人 可 根 据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规 定 和市 场 情 况 , 调 整认 购 的数 额 限 制,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三 、直 销机构 开户 及认购 程序 (一)直销中心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1、个人投资者 (1 ) 开户及认购时间: 募集 期间每日上午 9:30 至下午 17:00 ( 周六、 周 日及法定节假日 除外) 。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投资者提供 下列材料办理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 A. 填写合格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 《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个人) 》 及《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个人) 》 ; B.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身份证、 军官证、 士兵 证 、 武警证、 台胞证、 港 澳 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 护照等 )原件及复印 件 ; C. 指定银行账户实名制凭证(银行借记卡或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 ; D. 需要开通传真交易的投资者, 应签署 《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 ; E. 委托他人代办的, 还需提供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委托代办业务授权委托 书原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F. 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4 2)投资者提供 下列材料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A. 填写合格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 B. 资金划付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C.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 《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 (适用于传真交易) ; E. 委托他人代办的, 还需提供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委托代办业务授权委托 书原件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未满 18 周岁的个人投 资者还需提供经监护人签字确认的《法定代理人确认函》 。 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3)认购资金的缴付: 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 17:00 前,将 足额认购资金划至 基金管理人 在 指定银行开立的 下列 直销专户。 A. 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第一支行 账号:310066726018170166900 B. 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海吴淞路支行 账号:1001197819200053442 C. 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 大连路支行 账号:121910244310802 D. 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上海普陀支行 账号:31001511980050031801 (3)注意事项 1) 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7: 00 之前, 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基金管理人 指定直销专户, 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 申请受理日期 (即有效申请日) 以 资金到账日为准。 2) 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 投资者已 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 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5 C. 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 募集期截止日下午 17:00 之前认购资金未到达指定直销专户的; E. 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对登记机构确认的无效认购,基金管理人将在 7 个工作日内将认 购资金 退回, 投资者可在退回的认购资金到账后再次提出认购申请 (届时募集期已结束 的除外)。 2、机构投资者 (1 ) 开户及认购时间 : 募集期间每日上午 9:30 至下午 17:00 ( 周六、 周 日及法定节假日 除外) 。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投资者提供 下列材料办理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 A. 填写合格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 (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 章的 《开 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机构版) 》 、 《风险 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机 构版)》; B.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已通过年检的 《企业法人执照》 或 《营业执 照》 副本原件及加盖法人 (或非法人单位) 公章的复印件; 或民政部 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法人 (或非法 人单位) 公章的复印件。 如为境外机构投资者, 还应提交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证 券投资业务许可证、 投资额度的审批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须加盖托管银行印章); C.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法人 (或非法人单位) 公章的复印 件; D.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 E. 银行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F. 加盖预留印鉴的预留印鉴卡; G. 需要开通传真交易的投资者, 应签署 《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 ; H. 委托他人办理的, 需提交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加 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 (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 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 托书原件。 2 )投资者提供 下列材料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A. 填写合格并加盖预留印鉴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6 B. 资金划付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C. 《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适用于传真交易); D. 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投资人开户的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3) 认购资金的缴付 : 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 17:00 前, 以 电汇、 支票主动付款或贷记凭 证方式 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 基金管理人在指定 银行开立的下列直销专户。 A. 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 上海第一支行 账号:310066726018170166900 B. 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 上海吴淞路支行 账号:1001197819200053442 C. 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 上海大连路支行 账号:121910244310802 D. 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 上海普陀支行 账号:31001511980050031801 (3 )注意事项 1) 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7: 00 之前, 若投资 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 基金管理人 指定直销专户, 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 申请受理日期 (即有效申请日) 以 资金到账日为准。 2) 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 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 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 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 募集期截止日下午 17: 00 之前认购资金未到 达指定基金直销 专户的; E. 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对登记机构确认的无效认购, 基金管理人将在 7 个工作日内将认 购资金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7 退回, 投资 者可在退回的认购资金到账后再次提出认购申请 (届时募集期已结束 的除外)。 (二)直销网上交易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1、 开户及认购时间 :募集期间 24 小时接受开户、认购申请。工作日 17: 00 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处理 。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 )开立基金账户 : 投资者通过 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开立基金账户 时, 需验证身份信息, 阅 读风险提示函, 并签订网上直销协议。 新用户第一次登录时, 系统将要求投资者 进行风险测评。 (2 )认购流程: A. 投 资 者 通 过 网 上 直 销 交 易 系 统 开 立 基 金 账 户 当 日 , 即 可 使 用 基金账号 或交易账号 办理认购业务; B. 投 资 者 通 过 网 上 直 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认 购 的 流 程 请 参 见 本 公 司 网 站 所 公 布的《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 3、 注意事项 (1 )若 投资 者 的认购 资金未 被 实时扣 除 ,则 该笔提交 的申请 失败 。 请确保 银行账户有足额资金后重新发起认购申请 。 (2 )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 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开户不成功的; B. 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C. 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 )对登记机构确认的无效认购 ,基金管理人将在 7 个工作日内将 认购资 金退回, 投资 者可在退回的认购资金到账后再次提出认购申请 (届时募集期已结 束的除外)。 四 、非 直销机 构的 开户与 认购 程序 机构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规 定为 准。 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8 五 、清 算与交 割 (一)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 在基金募集 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 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 、基 金的验 资与 基金合 同生 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 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基金 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 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 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 》 生 效 事 宜 予 以 公 告 。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 (二 )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 期限届满,未满足 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 人 应 当 承 担 下 列 责 任 :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 并加计银行同 期 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 金募集 失败, 基金管理 人、基 金托管 人及 销售 机构不 得请求 报酬。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 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担 。 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9 七 、发 售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 会计师费、 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 不得从基金 财产中列支。 若本基金募集失败, 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由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各自 承担。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各项费用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列支 。 八 、本 次份额 发售 当事人 和相 关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218 号宝矿国际大厦 3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218 号宝矿国际大厦 35 层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成立时间:2012 年 3 月 27 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249 号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 基金销售、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联系人: 刘利 联系电话:021-26010999 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时间:1996 年2 月7 日 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20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 证监基金字[2004]101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 注册资本:28,365,585,227 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赵天杰 (三)发售机构 发售机构名单详见“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金情况”中的“ (十) 销售机 构”。 (四)登记机构 名称: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218 号宝矿国际大厦 3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218 号宝矿国际大厦 35 层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电话:021-26010999 联系人: 吴培金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法定代表人: 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六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 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葛明


住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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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21 邮政编码:100738


公司电话:010-58153000


公司传真:010-85188298


签章会计师: 陈露、蔺育化 业务联系人: 蔺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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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一 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