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 医疗 保健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第 4 季度 报告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报告送 出 日 期 :2016 年 1 月 21 日
鹏华医疗保健股票 2015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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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6 年 1 月18 日 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 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5 年10 月1 日起至12 月 31 日止。
§2 基 金 产 品 概 况
基金简称 鹏华医疗保健股票
场内简称 -
基金主代码 000780
交易代码 00078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9 月23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01,476,076.20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 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 精选
优质的医疗保健行业上市公司, 力求超额收益与长期
资本增值。
投资策略
1 、资产配置 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跟踪考量通常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
GDP 增长率、CPI 走势、M2 的绝对水平 和增长率、利
率水平与走势等) 以及各项国家政策 (包括财政、 货
币、 税收、 汇率政策等) 来判断经济周期目前的位置
以及未来将发展的方向, 在此基础上对各大类资产的
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制定股票、债券、
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 调整原则和调整范
围。
2 、股票投资 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
优质的上市公司, 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核心思路在于:鹏华医疗保健股票 2015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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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上而下 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业结构、商
业模式、竞争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资机会;2 ) 自下
而上地评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管理层、 治理结构等
以及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否契合未来行业增长
的大趋势,对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
判,深度挖掘优质的个股。
3 、债券投资 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采取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
骑乘策略、 息差策略、 个券选择策略、 信用策略等积
极投资策略, 自上而下地管理组合的久期 , 灵活地调
整组合的券种搭配, 同时精选个券, 以增强组合的持
有期收益。
4 、权证投资 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 并结合权
证定价模型及价值挖掘策略、 价差策略、 双向权证策
略等寻求权证的合理估值水平,追求稳定的当期收
益。
5 、中小企业 私募债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
和转让, 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由于
其非公开性及条款可协商性, 普遍具有较高收益。 本
基金将深入研究发行人资信及公司运营情况, 合理合
规合格地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 本基金在投资
过程中密切监控债券信用等级 或发行人信用等级变
化情况,尽力规避风险,并获取超额收益。
6 、股指期货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标,
选择流动性好、 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 充分考虑
股指期货的风险收益特征, 通过多头或空头的套期保
值策略, 以改善投资组合的投资效果, 实现股票组合
的超额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80% +中 债总指数收益率
×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 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 债券基金、 混合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
基金中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和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3.1 主 要 财 务 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鹏华医疗保健股票 2015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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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 2015 年10 月1 日 - 2015 年12 月31 日 )
1.本期已实 现收益 201,713,495.49
2.本期利润
873,679,088.56
3.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4200
4.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 3,003,379,021.42
5.期末基金 份额净值 1.501
注:1 、 本期 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所述 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
回费、基金转换费等) ,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本 报 告 期 基金 份 额 净 值增 长 率 及 其与 同 期 业 绩比 较 基 准 收益 率 的 比 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38.21% 2.26% 17.21% 1.52% 21.00% 0.74%
注: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80%+ 中债总指 数收益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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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累 计 净 值增 长 率 变 动及 其 与 同 期业 绩 比 较 基准 收 益 率
变动的比较
注:1 、本基 金基金合同于 2014 年9 月 23 日生效 。
2 、截至建仓 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 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梁冬冬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4 年 9 月
23 日
- 7
梁 冬 冬 先 生 , 国 籍 中
国, 理学硕士,7 年证
券 从 业 经 验 。 历 任 江
海 证 券 研 究 所 医 药 行
业 研 究 员 , 浦 银 安 盛
基 金 公 司 研 究 员 , 华
宝 兴 业 基 金 公 司 研 究
员; 2012 年 10 月加盟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担 任 研 究 部 资 深鹏华医疗保健股票 2015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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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 究 员 , 从 事 行 业 研
究工作,2014 年 9 月
起 担 任 鹏 华 医 疗 保 健
股 票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5 年 6 月 起兼任鹏
华 医 药 科 技 股 票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梁 冬 冬 先
生具备基金从业资
格 。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未 发 生 变
动。
注: 1. 任职 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 担 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 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因市场波动等被动原
因存在本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基金合同要求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及时
进行了调整,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 平 交 易 专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
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 少的
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交易 次数为 1 次 , 主要原因在于指数成分股交易不活跃
导致。
4.4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在经历了6 月以来的暴跌后, 四季度 股市迎来了久违的反弹, 其中个股反弹幅度普遍超过50% 。
本基金果断的抓住了这个机会,保持了较高仓位运行,并且采取了积极的应对策略,取得了令人鹏华医疗保健股票 2015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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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为满意的效果。从大的策略角度,四季度我们增加了小股票的配置,并且面对热点切换频繁的
特点,提高了换手率。个股方面,继续调整结构,优化组合,其中不乏有前十大重仓股甚至创出
了下跌以来的新高。
4.5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报告期内, 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 38.21%, 同期上证综指上涨 15.93% , 深证成指上涨 26.80%,
沪深 300 指 数上涨 16.49%。
4.6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说明
无。
§5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5.1 报 告 期 末 基金 资 产 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2,456,127,153.58 80.96
其中:股票
2,456,127,153.58 80.96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 支持 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74,804,256.59 15.65
8 其他资产
102,997,098.83 3.39
9 合计
3,033,928,509.00
100.00
5.2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股 票 投 资 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 业 - -
C 制造业 1,968,176,163.48 65.53
D
电力、 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12,349,073.75 0.41
E 建筑业 - - 鹏华医疗保健股票 2015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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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批发和零售业 122,050,541.23 4.06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40,483,134.38 4.68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78,898,315.68 2.63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134,169,925.06 4.47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456,127,153.58 81.78
5.3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十名 股 票 投 资明 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085 同仁堂 5,399,897 240,889,405.17 8.02
2 300083 劲胜精密 3,780,516 178,894,017.12 5.96
3 600771 广誉远 5,338,151 175,998,838.47 5.86
4 603998 方盛制药 2,898,280 147,899,228.40 4.92
5 002614 蒙发利 7,599,768 147,359,501.52 4.91
6 002370 亚太药业 4,023,172 142,540,983.96 4.75
7 600479 千金药业 6,699,905 140,497,007.85 4.68
8 002173 千足珍珠 5,169,225 135,123,541.50 4.50
9 002675 东诚药业 2,399,910 134,418,959.10 4.48
10 300347 泰格医药 4,364,669 134,169,925.06 4.47
5.4 报 告 期 末 按债 券 品 种 分类 的 债 券 投资 组 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 排序的 前 五名 债 券 投 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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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 排序的 前 十名 资 产 支 持证 券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 排序的 前 五名 权 证 投 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5.9.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 基 金 投 资股 指 期 货 的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
的股指期货合约,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风险收益特征,通过多头或空头的套期保值策略,以改善
投资组合的投资效果,实现股票组合的超额收益。
5.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5.10.1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评 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5.11.1
本 基金 投资的 前十 名证券 之一 的烟台 东诚 药业集 团股 份有限 公司 ( 简称 “东 诚 药 业 ”或 “ 公
司”) 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公告,其股东烟台金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
书》 ,具体情 况如下:
一、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5]37 号)
1 、主要内容
依 据《 中华人 民共 和国证 券法 》( 以下 简称 《证券 法》) 的有关 规定 ,我会 对烟 台金业 违 法 减鹏华医疗保健股票 2015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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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的行 为进 行了立 案调 查、审 理, 并依法 向当 事人告 知了 作出行 政处 罚的事 实、 理由、 依 据 及 当
事人依 法享 有的权 利。 当事人 均未 提出陈 述、 申辩意 见, 也未要 求听 证。本 案现 已调 查 、 审 理 终
结。
经查明,烟台金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烟 台 金 业 在 此 次 减 持 前 持 有 烟 台 东 诚 药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东 诚 药 业 ” ) 股 份
34,452,000 股,占东诚药业股份总数的 19.94%。烟台金业于 2014 年 8 月 18 日至 2015 年 6 月 3
日 期 间 ,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系 统 以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减 持 东 诚 药 业 股 份 , 累 计 减 持 “ 东 诚 药
业”8,953,440 股,占东 诚药业总股本的 5.18% 。
烟台金业减持 “东诚药业” 累计达到 5%时, 未 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
报告。 在没 有报告 、公 告的情 况下 ,烟台 金业 未停止 买卖 股票 。 烟台 金业减 持“ 东诚 药 业 ” 已 发
行股份 5% 以 后 , 违 规 减 持 股 数 为 313,440 股 , 占 东 诚 药 业 总 股 本 的 0.18% , 违 规 减 持 金 额 为
20,613,060.80 元。
以上事实,有权益变动报告书、交易流水、当事人的相关事项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烟台金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证券法》 第三十八条 “依法发行的股票、 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
法律对 其转 让期限 有限 制性规 定的 ,在限 定的 期限内 不得 买卖” 及第 八十六 条第 二款“ 投 资 者 持
有或者 通过 协议、 其他 安排与 他人 共同持 有一 个上市 公司 已发行 的股 份达到 百分 之五后 , 其 所 持
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 五, 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 在
报告期 限内 和作出 报告 、公告 后二 日内, 不得 再行买 卖该 上市公 司的 股票 ” 的规 定,构 成 《 证 券
法》第 一百 九十三 条第 二款所 述 “ 发行人 、上 市公司 或者 其他信 息披 露义务 人未 按照规 定 报 送 有
关报告 ”及 第二百 零四 条所述 “违 反法律 规定 ,在限 制转 让期内 买卖 证券 ” 行为 。对烟 台 金 业 的
违法行为,时任烟台金业执行董事的温雷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 据 当事 人违 法 行为 的事 实 、性 质、 情 节与 社会 危 害程 度, 根 据《 证券 法 》第 一百 九十三条
第二款、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我会决定:
一、责令烟台金业改正,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 书之日起 3 日内对超比例减持情况进行报告和
公告。
二 、 对烟 台金 业 超比 例减 持 未披 露及 限 制转 让期 内 的减 持行 为 予以 警告 , 同时 对直 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温雷予以警告。
三、 对烟台金业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行为处以 40 万 元罚款, 对烟台金业在限制转让期内的减持
行为处以 100 万元罚款, 合计罚款 140 万元。对烟 台金业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 员温 雷处以 20 万 元罚 款, 对烟台 金业 限制转 让期 内的减 持行 为直接 负责 的主管 人员温 雷 处 以
20 万元罚款 , 合计罚款 40 万元。 上述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 将 罚没款汇
交中国 证券 监督管 理 委 员会指 定账 号,并 将注 有当事 人名 称的付 款凭 证复印 件送 中国证 券 监 督 管
理委员会稽查局备案。 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 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 直接向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对 该 股票 的投 资 决策 程序 的 说明 :本 基 金管 理人 长 期跟 踪研 究 该股 票, 东 诚药 业产 品力强,
具备较好的投资价值。 从监管措施公告中知悉, 相关问题对于公司经营并不构成重大实质性影响。
对东诚 药业 的财务 状况 及经营 成果 并不产 生重 大实质 性 影 响。本 次监 管措施 对该 股票的 投 资 价 值
不产生 重大 影响。 该证 券的投 资已 执行内 部严 格的投 资决 策流程 ,符 合法律 法规 和公司 制 度 的 规
定。
本 基 金投 资的 前 十名 证券 中 的其 它证 券 本期 没有 发 行主 体被 监 管部 门立 案 调查 的、 或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鹏华医疗保健股票 2015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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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3 其 他 资 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813,698.9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97,444,198.83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81,801.33
5 应收申购款 2,657,399.7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2,997,098.83
5.11.4 报 告 期 末 持有 的 处 于 转股 期 的 可 转换 债 券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 告 期 末 前十 名 股 票 中存 在 流 通 受限 情 况 的 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 产
净值比例 (%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600771 广誉远 175,998,838.47 5.86 重大事项
5.11.6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159,910,538.30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270,803,751.96
减: 报告期期 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429,238,214.06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份额减少以"-"
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01,476,0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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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投 资 本 基 金 情 况
7.1 基 金 管 理 人持 有 本 基 金份 额 变 动 情况
注: 截止本报 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 金 管 理 人运 用 固 有 资金 投 资 本 基金 交 易 明 细
注: 本基金管 理人本报告期未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基金份额。
§8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8.1 备 查 文 件 目录
(一)《鹏华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第4 季度 报告》(原文)。
8.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 际商会中心 43 层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 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
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 ) 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
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1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