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 新丝 路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第 4 季度 报告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报告送 出 日 期 :2016 年 1 月 21 日
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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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6 年1 月 18 日复核 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5 年10 月1 日起至12 月 31 日止。
§2 基 金 产 品 概 况
基金简称 鹏华新丝路分级
场内简称 新丝路
基金主代码 502026
交易代码 50202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8 月13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878,361.96 份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将日
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 0.35%以内,年 跟踪误差控制在 4 %以内 。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
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
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
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
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
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 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
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金力争鹏华新丝路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
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 0.35%,年跟 踪误差不超过 4 %。如因 指数
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
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
扩大。
1 、股票投资 策略
(1 )股票投 资组合的构建 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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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在建仓期内,将按照标的指数各成份股的基准权重对其逐步
买入,在力求跟踪误差最小化的前提下,本基金可采取适当方法,
以降低买入成本。当遇到成份股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其他市场 因素
而无法依指数权重购买某成份股及预期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即将调整
或其他影响指数复制的因素时,本基金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研
究分析,对基金财产进行适当调整,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
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
(2 )股票投 资组合的调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股票投资组合将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
动而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中的投资比例限制、
申购赎回变动情况,对其进行适时调整,以保证鹏华新丝路份额净
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收益率间的高度正相关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基
金管理人将对成份股的流动性进行分析,如发现流动性欠佳 的个股
将可能采用合理方法寻求替代。由于受到各项持股比例限制,基金
可能不能按照成份股权重持有成份股,基金将会采用合理方法寻求
替代。
1 )定期调整
根据标的指数的调整规则和备选股票的预期,对股票投资组合及时
进行调整。
2 )不定期调 整
根据指数编制规则,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因增发、送配等股权变动而
需进行成份股权重新调整时,本基金将根据各成份股的权重变化进
行相应调整;
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
效跟踪标的指数;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因其它特殊原因
发生相应变化的, 本 基金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
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2 、债券投资 策略
本基金可以根据流动性管理需要,选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进行配置。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根
据宏观经济分析、资金面动向分析等判断未来利率变化,并利用债
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
3 、衍生品投 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权证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金融衍生
产品。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
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申购赎 回时现金资产对投资组合的影响及
投资组合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 达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
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
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
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及
价值挖掘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等寻求权证的合理估值水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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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4 、资产支持 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资产支持证券
的投资组合管理,并根据信用风险、 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积
极调整投资策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保证本
金安全和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稳定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新丝路指数收益率×95 %+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
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
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 基金简称 新丝路 新丝路 A 新丝路 B
下属分级场内简称 新丝路 新丝路 A 新丝路 B
下属分级基金交易代码 502026 502027 502028
下属分级基金报告期末
基金份额总额
8,072,123.96 份 403,119.00 份 403,119.00 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
金,其预期的风险与
收益高于混合型基
金、债券型基金与货
币市场基金,为证券
投资基金中较高风
险、较高预期收益的
品种。同时本基金为
指数基金,通过跟踪
标的指数表现,具有
与标的指数以及 标的
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
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鹏华新丝路 A 份额为
稳健收益类份额,具
有低风险且预期收益
相对较低的特征。
鹏华新丝路 B 份额
为积极收益类份额,
具有高风险且预期
收益相对较高的特
征。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和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3.1 主 要 财 务 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5 年 10 月1 日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1. 本期已实 现收益 1,291,720.18
2. 本期利润
2,253,977.72
3.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411
4. 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 10,061,544.83 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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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期末基金 份额净值 1.133
注:1. 本期 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所述基金 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本 报 告 期 基金 份 额 净 值增 长 率 及 其与 同 期 业 绩比 较 基 准 收益 率 的 比 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2.96% 1.85% 25.50% 1.97% -12.54% -0.12%
注:业绩比较基准= 新丝 路指数收益率*95%+ 商业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5%
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份 额 累 计净 值 增 长 率变 动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注: 1 、 本基 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8 月 13 日生效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 、 本基金管 理人将严格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 于本基金建仓期届满后确保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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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合同的约定。
§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焦文龙
本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5 年8 月
13 日
- 6
焦文龙先生, 国籍中国, 经
济学硕士,6 年证券从业经
验。 2009 年6 月加盟鹏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监 察
稽核部金融工程师、 量化 及
衍 生 品 投 资 部 资 深 量 化 研
究员,先后从事金融工程、
量化研究等工作;2015 年 5
月 起 担 任 鹏 华 一 带 一 路 分
级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5
月 起 兼 任 鹏 华 高 铁 产 业 分
级基金、 鹏华 新能源分级基
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8 月起
兼任鹏华新丝路分级基金、
鹏 华 钢 铁 分 级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5 年11 月起兼任 鹏
华 创 业 板 分 级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焦文龙先 生具备基金从
业资格。 本报 告期内本基金
基金经理未发生变动。
崔惠军
本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5 年8 月
14 日
- 14
崔惠军先生, 国籍中国, 经
济学硕士, 14 年证券从业经
验。 曾任职于 世纪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证券投资部, 担 任
分析师; 中企 东方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投资策略部, 担 任
高级经理; 东 方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金融 衍
生品部, 先后 担任高级投资
经理、 投资总监、 总经理助
理; 2015 年6 月加盟鹏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担任量 化
及 衍 生 品 投 资 部 总 经 理 助
理 , 从 事 投 研 工 作 ,2015
年8 月起担任 鹏华新丝路分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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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基金基金经理。 崔惠军 先
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注: 1. 任职 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 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
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 平 交 易 专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
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 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
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 次数为 1 次 , 主要原因在于指数成分股交易不活跃
导致。
4.4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本基金秉承指数基金的投资策略,在应对申购赎回的基础上,跟踪指数收益,力争将基金跟
踪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4.5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133 元,累计净 值 1.133 元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为 12.96% 。
4.6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说明
本报 告期内, 本基金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 截至报告期末,
本基金资产净值 仍低于五千万元。 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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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5.1 报 告 期 末 基金 资 产 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9,267,710.73 88.26
其中:股票 9,267,710.73 88.26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 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31,293.39 9.82
8 其他资产 200,995.60 1.91
9 合计 10,499,999.72 100.00
5.2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股 票 投 资 组合
5.2.1 报告期末 指数 投 资 按 行业 分 类 的 股票 投 资 组 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284,558.20 2.83
B 采矿业 1,065,428.00 10.59
C 制造业 5,688,833.00 56.54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202,951.00 2.02
E 建筑业 216,454.00 2.15
F 批发和零售业 469,852.00 4.67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43,806.00 0.44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83,793.00 0.83
J 金融业 959,551.53 9.54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23,696.00 2.22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8,788.00 0.29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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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9,267,710.73 92.11
5.2.2 报 告 期 末 积极 投资按 行业 分 类 的 股票 投 资 组 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5.3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股 票投 资 明 细
5.3.1 报 告 期 末 指数 投 资 按 公允 价 值 占 基金 资 产 净 值比 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十 名股 票 投
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02202 金风科技 22,000 501,380.00 4.98
2 600893 中航动力 10,600 477,318.00 4.74
3 002673 西部证券 13,783 453,598.53 4.51
4 600089 特变电工 38,200 449,614.00 4.47
5 000166 申万宏源 37,500 401,625.00 3.99
6 000768 中航飞机 14,700 364,119.00 3.62
7 601012 隆基股份 20,900 285,285.00 2.84
8 600256 广汇能源 41,900 279,473.00 2.78
9 000415 渤海租赁 24,800 223,696.00 2.22
10 000792 盐湖股份 8,500 218,280.00 2.17
5.3.2 报 告 期 末 积极 投 资 按 公允 价 值 占 基金 资 产 净 值比 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五 名股 票 投
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5.4 报 告 期 末 按债 券 品 种 分类 的 债 券 投资 组 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序 的 前 五名 债 券 投 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十名 资 产 支 持证 券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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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五名 权 证 投 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5.9.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股指期货投资 。
5.9.2 本 基 金 投 资股 指 期 货 的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
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申购赎回时现金资产对投资组合的
影响及投资组合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
5.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5.10.1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政 策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评 价
注:本基 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申万宏源证券于 2015 年 11 月6 日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 《关于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采取暂停新开证券账户 1 个 月措施的决定》 ([2015]78
号) , 称申万 宏源证券外部接入具有分账户功能的第三方交易终端软件, 未对外部系统接入实施有
效管理,对相关客户身份情况缺乏了解。而且,在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加强证券公司信息系统
外部接入管理的通知》 ( 证监办发[2015]35 号)后 ,申万宏源证券在自查过程中存在向中国证监
会漏报信息系统外部接入账户的情形。中国证监会责令申万宏源证券暂停新开证 券账户 1 个 月,
暂停期间公司不得新增经纪业务客户。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盐湖股份于 2015 年6 月10 日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5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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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 月监管 函(公司部监管函[2015]第4 号)称 盐湖股份与关联方青海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
司 2013 年及2014 年分别 存在 565 万 元及 776 万 元的委托管理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方青海省能源
发展公司 2011-2014 年分 别存在 4,814 万元、1. 41 亿元、1.47 万元及3 亿 元的煤炭采购关联交
易。盐湖股份未及时披露 上述关联交易的行为违反了《上市规则》第 2.1 条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
所希望盐湖股份及全体董事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 、 《公司法》 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
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对上述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为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控制跟踪
误差对上述证券的投资属于按照指数成分股的权重进行配置,符合指数基金的管理规定,该证券
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其它证券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的、或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 他 资 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3,953.2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4,438.59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660.24
5 应收申购款 146,943.5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00,995.60
5.11.4 报 告 期 末 持有 的 处 于 转股 期 的 可 转换 债 券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 换债券。
5.11.5 报 告 期 末 股票 中 存 在 流通 受 限 情 况的 说 明
5.11.5.1 报告期末 指数 投 资 前 十名 股 票 中 存在 流 通 受 限情 况 的 说 明
注: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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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5.2 报 告 期 末 积极 投资前 五名 股 票 中 存在 流 通 受 限情 况 的 说 明
注: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5.11.6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项目 新丝路 新丝路 A 新丝路 B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743,230.08 3,768,919.00 3,768,919.00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79,332,463.15 - -
减: 报告期期 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83,735,169.27 - -
报 告 期 期 间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份额减少以"-" 填列)
6,731,600.00 -3,365,800.00 -3,365,800.00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072,123.96 403,119.00 403,119.00
注:拆分变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和基金折算后调整份额。
§7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投 资 本 基 金 情 况
7.1 基 金 管 理 人持 有 本 基 金份 额 变 动 情况
注: 截止本报 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 金 管 理 人运 用 固 有 资金 投 资 本 基金 交 易 明 细
注: 本基金管 理人本报告期未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基金份额。
§8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8.1 备 查 文 件 目录
(一)《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第4 季度 报告》(原文)。 鹏华新丝路分级 2015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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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 际商会中心 43 层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 招商银行大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3 查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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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1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