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 双债 保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第 4 季度 报告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上 海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报告送 出 日 期 :2016 年 1 月 21 日
鹏华双债保利债券 2015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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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6 年1 月 18 日复核 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5 年10 月1 日起至12 月 31 日止。
§2 基 金 产 品 概 况
基金简称 鹏华双债保利债券
场内简称 -
基金主代码 000338
交易代码 00033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9 月18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54,289,289.25 份
投资目标
在合理控制风险、 保持适当流动性的基础上, 以信用
债和可转债为主要投资标的, 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
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手段, 在对宏观经
济因素进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 判断宏观经济周期所
处阶段。 基金将依据经济周期理论, 结合对证券市场
的系统性风险以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各大类资产风险
和预期收益率的评估, 制定本基金在股票、 债券、 现
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主要采取信用策略, 同时辅之以久
期策略、 收益率曲线策略、 骑乘策略、 息差 策略、 债
券选择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 在合理控制风险、 保持
适当流动性的基础上, 以企业债和可转债为主要投资
标的,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本基金将采用专业的分析和计算方法, 综合考虑可转鹏华双债保利债券 2015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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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久期、 票面利率、 风险等债券因素以及期权价格,
力求选择被市场低估的品种, 获得超额收益。 本基金
在对这类债券基本情况进行研究的同时, 重点分析附
权部分对债券估值的影响。
业绩比较基准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 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低于股
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为证券
投资基金中具有中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品种。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和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3.1 主 要 财 务 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 2015 年10 月1 日 - 2015 年12 月31 日 )
1.本期已实 现收益 4,121,377.46
2.本期利润
5,713,384.64
3.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25
4.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 282,705,951.04
5.期末基金 份额净值 1.112
注:1 、 本期 已实现收 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所述基 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
费、基金转换费等) ,计 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本 报 告 期 基金 份 额 净 值增 长 率 及 其与 同 期 业 绩比 较 基 准 收益 率 的 比 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11% 0.07% 1.21% 0.02% 0.90% 0.05%
注:业绩比较基准= 三年 期银行定存款利率(税后)+2%
鹏华双债保利债券 2015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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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累 计 净 值增 长 率 变 动及 其 与 同 期业 绩 比 较 基准 收 益 率
变动的比较
注:1 、本基 金基金合同于 2013 年9 月 18 日生效 。
2 、截至建仓 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 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阳先伟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3 年 9 月
18 日
- 13
阳 先 伟 先 生 , 国 籍 中
国 , 经 济 学 硕 士 ,13
年 证 券 从 业 经 验 。 先
后 在 民 生 证 券 、 国 海
证 券 等 机 构 从 事 债 券
研 究 及 投 资 组 合 管 理
工 作 , 历 任 研 究 员 、
高级经理等职务。鹏华双债保利债券 2015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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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年 9 月 加盟鹏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从 事 债 券 及 宏 观 研 究
工 作 , 曾 任 普 天 债 券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
2007 年1 月至2014 年
2 月 担 任 普 天 债 券 基
金基金经理,2010 年
12 月至2014 年2 月兼
任鹏华丰润债券
(LOF )基金基金经
理,2008 年 5 月起兼
任 鹏 华 丰 收 债 券 基 金
基金经理,2013 年 9
月 兼 任 鹏 华 双 债 保 利
债 券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5 年 2 月 兼任鹏华
可 转 债 债 券 基 金 基 金
经理,现同时担任固
定收益部执行总经
理 、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成 员 。 阳 先 伟 先 生 具
备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基 金
经理未发生变动。
注: 1. 任职 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 担 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
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 平 交 易 专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
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鹏华双债保利债券 2015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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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
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交易 次数为 1 次 , 主要原因在于指数成分股交易不活跃
导致。
4.4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2015 年四季 度债券市场继续上涨, 受益于经济疲弱的预期和充裕的资金推动, 中长期高等级
债券收益率大幅下行;分期限看,3 年以上中长期品种表现相对较好。另一方面,在山水水泥、
复星等信用事件的冲击下, 市 场对信用风险的警惕继续上升, 中低评级的信用品种普遍表现较差。
债券指数方面, 与三季度末相比, 银行间中债总财富指数上涨 3.1%, 中证综合债券上涨 2.41% 。
本基金在四季度维持较为中性的久期策略,配置方面以 5 年以下的信用债券为主;考虑到资
金成本降低,组合仓位有所上升,以套取期限利差。同时,转债投资仍维持在极低的比例。
4.5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四季度双债保利债券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11% , 超越基准 0.90 个百分点。
4.6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说明
无。
§5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5.1 报 告 期 末 基金 资 产 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332,016,618.00 96.26
其中:债券
332,016,618.00 96.26
资产 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919,245.92 2.30
8 其他 资产
4,988,980.51 1.45 鹏华双债保利债券 2015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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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合计
344,924,844.43
100.00
5.2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股 票 投 资 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十名 股 票 投 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 告 期 末 按债 券 品 种 分类 的 债 券 投资 组 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0,038,000.00 7.0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0,038,000.00 7.09
4 企业债券 160,098,367.20 56.63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50,376,000.00 53.19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1,504,250.80 0.53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332,016,618.00 117.44
5.5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 排序的 前 五名 债 券 投 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124389 13 资水务 496,720 53,203,679.20 18.82
2 011599795
15 包钢集
SCP006
500,000 49,950,000.00 17.67
3 041569034
15 中纺
CP001
400,000 40,144,000.00 14.20
4 124385 13 龙岩汇 300,000 31,998,000.00 11.32
5 124392 13 荆门投 299,950 31,866,688.00 11.27
5.6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 值比例大小 排序的 前 十名 资 产 支 持证 券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鹏华双债保利债券 2015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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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 排序的 前 五名 权 证 投 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5.9.1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政 策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9.2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9.3 本期国债期货 投 资 评 价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5.10.1
本 基 金投 资的 前 十名 证券 中 本期 没有 发 行主 体被 监 管部 门立 案 调查 的、 或 在报 告编 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 他 资 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92.5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064,086.08
5 应收申购款 924,701.8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988,980.51
5.10.4 报 告 期 末 持有 的 处 于 转股 期 的 可 转换 债 券 明 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鹏华双债保利债券 2015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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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0031 航信转债 99,976.80 0.04
5.10.5 报 告 期 末 前十 名 股 票 中存 在 流 通 受限 情 况 的 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0.6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54,495,889.98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512,462.86
减: 报告期期 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719,063.59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份额减少以"-"
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54,289,289.25
§7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投 资 本 基 金 情 况
7.1 基 金 管 理 人持 有 本 基 金份 额 变 动 情况
注: 截止本报 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 金 管 理 人运 用 固 有 资金 投 资 本 基金 交 易 明 细
注: 本基金管 理人本报告期未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基金份额。
§8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8.1 备 查 文 件 目录
(一)《鹏华双债保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双债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双债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第4 季度 报告》(原文)。 鹏华双债保利债券 2015 年第 4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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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 际商会中心 43 层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
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 ) 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
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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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1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