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国富恒瑞债券A(002361)

国富恒瑞债券: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 富兰克林国海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 理人:国海富兰克 林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2














重 要 提示 1 、 富 兰克 林 国海 恒 瑞债 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以 下 简 称 “本基金” )已获 中 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2016】23 号文 注册。中 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 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 金管理 人和注 册登记机 构为国 海富兰 克林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下称 “ 本公司 ” ) 。基金托管 人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 招商银行”)。 4、本基金自 2016 年 1 月 25 日至 2016 年 2 月 1 日止,通过本公司 的直销 柜台、 直销网上交易 、 直销电话交易、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和国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等代销机构等的代销网点公开销售。 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网点、 办理日 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5、本基 金的募 集对象 是 符合法 律法规 规定的 可投资于 证券投 资基金 的个人 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 基金 投资者 欲认购 本基金, 需开立 基金管 理人的基 金账户 ,若已 经在基 金管理人处开立基金账户, 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 发售期内基金销售网点 同时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在发售期间, 基金投资者应按照基金销 售机构的规定,到相应的基金销售网点填写认购申请书,并足额缴纳认购款。 7、在募 集期内 , 代销 网点、直 销网上 交易以 及直销电 话交易 基金投 资者每 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500 元(含认购费 ) ,直销柜台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 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100,000 元 (含认购费) , 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500 元 (含 认购费) 。各销 售机构 对最低认 购限额 及交易 级差有其 他规定 的,以 各销售机构 的业务规定为准。 8、 本基 金的有 效认购 款项在募 集期间 产生的 利息将折 算为基 金份额 归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9、 基金 销售机 构对认 购申请的 受理并 不代表 该申请一 定成功 ,而仅 代表销 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 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 人的确认结果为 准。 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 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3 利。 10、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 请仔细阅读 2016 年 1 月 22 日 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 报》 和 《证券时报》 上的 《富兰克林国海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11 、 募集期内, 本基金 还有可能新增代销机构, 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 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2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 《基金合同》及本公告将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www.ftsfund.com ) 。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直销申请表格, 了解 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3、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 、95105680 和 021-3878 955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55) 及其他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购买 事宜。 各代销基金的代销网点、 业务办理日期和具体时间等事项的详细情况参照 各代销机构在其销售区域当地的公告。 14、 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 募集期限等做适当调整, 并及时公 告。 15、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 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 市场, 对认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获得所持有份 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 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 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 定风险等。 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债券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 基金 中的较低预期风险和较低预期收益品种, 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 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 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 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6、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4 一、 本次募 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及代码 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及代码: 国富 恒瑞债券 A :002361 ;国富恒瑞债券 C :002362 ) (二)基金类别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 )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售。 (六 )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 )募集场所 1、直销机构: 机构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9 层 联系人: 王蓉婕 电话:021-3855 5678 传真:021-6887 0708 网站:www.ftsfund.com 2、 其他销售机构 : 其他销售 机构的 联系方 式请见“ 九、本 次发售 有关当事 人和中 介机构 ” 中 “4 、销售”的相关内容。 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5 (八 )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 本基金的 募集期自 2016 年 1 月 25 日至 2016 年 2 月 1 日 (如需延长, 最 长不超过自基金发售之日起的 3 个月) 。 本基金募集期内, 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 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 并 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 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 向中国证监 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 若未达法定备案条件, 本基金将在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的 3 个月内继续发售。 若 3 个月期满, 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备案条件, 则本基金 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的募集费用, 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 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 30 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2、基金 管理人 办理完 毕基金备 案手续 后,基 金合同生 效。 本 基金的 有效认 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 息转份额 的具体数额 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 所折算成的份额不受最低认购份额 限制。 利息折成基金认购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不受最低认购份额限制。 利息折成 份额的计算保留 2 位小数、精确到 0.01 份,第 3 位小数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 误差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二、 发售方 式及相关规定 1、募集 期内, 本公司 的 直销网 点及基 金代销 机构的代 销网点 将同时 面向机 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发售本基金。 2、代销 网点、 直销网 上交易以 及直销 电话交 易基金投 资者每 次认购 本基金 的最低金额为500元 (含认购费) , 直销柜台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 额为100,000 元 ( 含 认 购 费 ) , 追 加 认 购 的 最 低 金 额 为500 元 ( 含 认 购 费 ) 。 各 销 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 准。 3、 基金 募集期 内,投 资者可多 次认购 基金份 额,认购 费用按 照单笔 认购金 额分别计算。 4、 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 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6 三、 认购方 式与费率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以认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认购费 。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认购费 用,但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按每笔 A 类 基金份额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 额( 含认 购费 ) 认购费率 100万 元以 下 0.60% 100万 元( 含) 以上 ,300 万元以 下 0.40% 300万 元( 含) 以上 ,500 万元以 下 0.20% 500 万 元( 含) 以上 1000 元/ 笔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认购费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本基金认购采用 “金额认购, 份额确认” 的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 数点后 2 位, 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 1、对于认购本基金的投资人,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 (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 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某 投资 人投资5,000 元认 购本 基金A 类基 金份额 ,认 购期间 利息 为2元, 则其可得到的基 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5,000/ (1+0.60% )=4,970.18 元 认购费用=5,000-4,970.18=29.82元 认购份额=(4,970.18 +2)/1.00 =4,972.18 份 即 投 资 人 投 资5,000 元 认 购 本 基 金A 类 基 金 份 额 , 可 得 到4,972.18 份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 。 2、对于认购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7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 : 某投 资 人投 资5,000 元 认购 本 基金C 类 基金份 额 ,认 购 期间 利息 为2 元, 则其可得到的C 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5,000 +2)/1.00 =5,002份 即投资人投资5,000 元认购本基金, 假定认购 期间利息为2元, 可得到5002份 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 四、 个人投 资者开户与认购程 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各销售网点办理基金的认购。 办理认购申请之前, 投资者必 须先开立我公司基金账户。 除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外, 注册登记机构的注册登记 系统原则上为一个投资者只设立一个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只能使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军官证、 士兵 证、 文职证、 警官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台 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除上述明确列举 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外, 投资者提交其它证件的, 由注册登记机构最后认定其是否 有效。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成功后,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向投资者分配基金账 号。 个人投资者可从递交开户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到开户网点办理开户业务 确认手续。 (一)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招商银行” ) 1 、 网点办理: (1 )业务办理时间:本基金份额发 售日(2016 年 1 月 25 日至 2016 年 2 月 1 日)的 上午 9 :30 至下午 15 :00 (当 日 15 :00 之后的委托 将于下一工作 日办理) , 基金 最后一 个份额发 售日, 招商银 行可根据 实际需 要将募 集截至时间 延长至当日 17:00 。 个 人投资者周六、周日照常受理,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办理。 (2 )个人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① 事先办妥可 用于开 放式基金 业务 的招商 银 行各类型 个人 资金账 户 ,并存 入足额认购资金。 ② 到网点提交 以下材 料,办理 开户 手续: ① 本人法定 身份 证件原 件 (包括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8 居民身份 证或军 官证件 等有效身 份证件 ,下同 ) ;②本 人持有 的可用 于开放式基 金业务的招商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③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③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④ 客户可通过电话银行 95555 提交认购申 请。 2 、 网上办理: (1 )招商银行客户登陆招商银行网上银行。 (2 ) 客户通过 “一网 通证券(http://info.cmbchina.com) ” 或 “个人银 行专业 版”-投资管理- 基金 (银基通)-开放 式基 金链接进入,选择 “基 金账户- 基 金开户” , 或登陆财富账户专业版 “投资管理” - “基金” 选择 “账 户管理” , 根 据提示填写网上开户申请书。 (3 ) 业务受理时间: 24 小时服务, 除日终清算时间 (一般为 17 : 00 至 20: 00 )外,均可进行认购 。当日 15:00 之后的 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 (4 )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即刻进行网上认购申请。 (5 )操作详情可参阅招商银行网上银行相关栏目的操作指引。 3 、注意事项: (1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 )个人投资者如到 网点办理开户和认 购手 续,需本人亲自办 理; 如通过 网上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凭取款密码及理财专户密码或财富账户交易密码 进行。 (二)其他商业银行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 销售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 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 参考, 具体程序以本公司网站上公布的 《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 以及 销售机 构的规定为准,新增 销售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 、开户及认购 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 (2016 年 1 月 25 日至 2016 年 2 月 1 日) 的 9 : 00 —15: 00 。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9 (1 )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 )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 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②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 )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A. 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B.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三 )证券公司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 销售 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此程序仅供投资 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 、开户和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 (2016 年 1 月 25 日至 2016 年 2 月 1 日) ,营业时间为 9:30 -15:00 (周六、 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


2 、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 )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 )到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 本人资金账户卡;


③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


(3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 、注意事项


(1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 以各证券公司的说明为准;


(2 )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 也可以在 T +2 日起 (含该 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的确认信息。 (四 )本公司直销中心 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0 1 、开户及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 为 2016 年 1 月 25 日至 2016 年 2 月 1 日。 直销 柜台业 务 办 理时 间为 基金 份额发 售 日的 9:00 -17:00 ( 周 六、 周日 及节 假日不 受 理 ) 。 直销网上交易系统除淘宝官方 旗 舰 店 外 在 基 金 份 额 发 售 日 除 最 后 一 个 发 售 日 外 全天接受业务办理, 除淘宝官方旗舰店外每个工作日 17:00 之后递交 的申请将顺 延至下一工作日办理 。 (注 1 :淘宝官方旗舰 店业务受理时间以届 时 网站公布为 准; 注 2 : 直销网上交易系统除淘宝官方旗舰店外在最后一个发售日的业务办理 截止时间为 17:00;注 3 :淘宝官方旗舰店每个工作日 15:00 之后 递交的申请 将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办理。 )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 ) 到本公司的直销柜台 (认购地点及联系方式同前) , 提供下列资料办理 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① 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 原件及复 印件( 身份证 、军官证 、士兵 证、警 官证、 文职证、 港澳居 民来往 内地通行 证及台 湾居民 来往大陆 通行证 ) 。除 上述明确列 举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外, 投资者提交其它证件的, 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届时有效 的法律法规最后认定其是否有效 ; ② 填妥的 《日常账户业务申请表 (个人客户版) 》 和 《日常交易业务申请表》 ;


③ 同名的银行卡或储蓄存折或指定银行账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 填妥的《基金投资风险提示函(个人客户版) 》 ; ⑤ 办理认购时还需提供加盖银行受理章的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⑥ 个人投资者可 以开通传真交易, 需提供本人签章的 《传真交易协议书 (个 人客户版) 》一式三份; ⑦对于在境内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除需提供以上资料外, 还须提供或出示 以下材料: a 出示有效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b 出示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证明表原件,提供复印件; c 港澳台居民应当以港澳台投资人的境内银行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其交易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1 资金的银行账户; d 在境内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还需根据 《政要人士资金来源调查问卷》 上 的 “政要” 定义确认自己的身份。 如为政要人士, 则须填写该表以确认其资金来 源。 (2 )缴款。投资者 申 请认购本基金,应 先到 指定银行账户所在 银行 ,将足 额认购资金从指定银行账户划入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任一直 销专户。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不接受现金和本票。


本公司直销中心专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03492300040004769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卢湾支行 交换号:034923 联行行号:092802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103290028025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442959213535 开户行: 中国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交换号:044188 联行行号:40358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104290006082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100114152902570033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2 交换号:021415 联行行号:20304006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102290014152 注: 客户汇款时应在 “汇款人” 栏中填写其在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和 认购基金的名称。 投资者若未向上述账户划付, 造成其认购不成功的, 本公司及 “国海富兰克 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 )个人投资者也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和基金认购业务 投资者办理网上交易业务时, 应持有本公司网上交易可接受的银行卡, 并在 银行卡中备足认购资金及相应的转账费用。 网上交易的具体规则及可接受的银行卡范围,以“直销网上交易业务规则” 以及相关公告的具体规定为准。网上交易相关详情,投资者可访问我公司网站 (www.ftsfund.com)。 3 、注意事项 (1 )在直销中心开立 基金账户的 个人投 资者 须指定一个银行账 户作 为投资 者基金交易过程中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 (2 )若通过直销柜台 办理认购的投资者 当日 未将足额资金划付 到账 ,则当 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 以资金到账日作为认购申请的受理日 (即有效申请日) , 认购资金最迟须在认购截止日的 16:00 前到 达本公司直销账户。 (3 )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投资者的认 购资金 未在认购 申请单 约定的 有效期内 到达本 公司指 定账户 的;


⑤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3 4 、其他:


(1 ) 请有意在直销柜台认购基金的投资者提早向直销柜台索取开户和认购 须填写的 《日常账 户业 务申请表 (个人客 户版 ) 》 、 《 日常交易 业务申 请表》 、 《基 金 投 资 风 险 提 示 函 ( 个 人 客 户 版 ) 》 ; 投 资 者 也 可 以 通 过 本 公 司 网 站 (www.ftsfund.com ) 下载以上业 务单据 或向 直销柜台索 取,但 必须 保证在办理 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为本公司所要求的全套原样文件格式; 以上直销单据的填写样 单也可以从本公司网站下载或 向直销柜台索取。


(2 )投资者办理申请 时向直销柜台提供 的复 印件和下载的单据 须统 一使用 标准的 A4 纸。


(3 )直销柜台与代销网点的申请书格式不同,请勿混用 。 五、 机构投 资者的开户与认购 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或各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与认购。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成功后,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向其分配基金账户号 码。 机构投资者可从递交开户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到开户网点办理开户业务 确认手续。 (一)机构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 1、开户及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 发售日为 2016 年 1 月 25 日至 2016 年 2 月 1 日。 直销 柜台业 务 办 理时 间为 基金 份额发 售 日的 9:00 -17:00 ( 周 六、 周日 及节 假日不 受 理 ) 。 机构投资者暂不能通过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业务。 (1 )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机构投资者 (不包括合格境外投资者) 在直销中心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 以下材料:


a 、 出示有效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或注册登 记证 书 、组织机构代码 证和 税务登 记证原件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 、 填妥的《授权委托书(机构客户版) 》;


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4 c、在办 理该项 业务时 ,如由授 权代表 代为行 使法定代 表人的 相关权 利,则 须出示经该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 件;


d 、出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供复印件; e 、出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供复印件;


f 、出示业务经办人有 效身份证件,提供复印件;


g 、填妥的 预留印鉴卡 一式三份(预留印 鉴必 须包括至少 两枚印 章, 且至少 其中一枚印章为公章);


h 、 出示指定银行交收 账户的开户证明原 件, 提供原件或加盖公 章或 预留印 鉴的复印件 。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投资者指定的银行交收账户与所开立的 产品账 户名称不一致时,须提供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的相关说明文件;


i 、 提 供 填 妥 的 并 加 盖 公 章 和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章 的 《 日 常 账 户 业 务 申 请 表 (机 构客户版) 》 ;


j 、 机 构 投 资 者 可 以 开 通 传 真 交 易 , 需 提 供 加 盖 公 章 和 法 人 章 的 《 传 真 交 易 协议 书(机构客户版) 》 一式四份;


k、填妥的《基金投资风险提示函(机构客户版) 》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下列材料: a 、 填妥的《授权委托书 (机构客户版) 》;


b 、 出示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供复印件;


c、 填妥 的预留 印鉴卡 一式三份 (预留 印鉴必 须包括至 少 两枚 印章, 且至少 其中一枚印章为公章);


d 、 出示指定银行交收 账户的开户证明原 件, 提供原件或加盖公 章或 预留印 鉴的复印件 。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投资者指定的银行交收账户与所开立的 产品账户名称不一致时,须提供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的相关说明文件; e 、 提供填妥的的《日常账户业务申请表 (机构客户版) 》 ;


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5 f 、 机构投资者可以开通 传真交易, 需提供 《传 真交易协议 书 (机构客户版) 》 一式四份 ;


g 、填妥的《基金投资 风险提示函(机构客户版) 》 。 h 、出示中国证监会颁 发的《合格境外机 构投 资者证券投资业务 许可 证》原 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i 、 出 示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 合 格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外 汇 登 记 证 》 原 件 ,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j 、 出 示 合 格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对 托 管 人 的 授 权 委 托 书 原 件 , 提 供 加 盖 单 位 公 章的复印件; k、 出示合格境外投资者托管人资格证书原件,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说明事项: 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投资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 投资者基金交易过程中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 (2 )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I.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 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 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的《日常交易业务申请表》 。 如投资者以传真交易方式提交申请, 则不受上款约定, 具体办理方式参见 《传 真交易协议书》中的相关约定。 II.缴款


① 机构投资者 申请认 购本基金 ,应先 到指定 银行账户 所在银 行,将 足额认 购资金从指定银行账户以 “贷记凭证” 或 “电 汇” 方式划入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开立的任一直销专户。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不接 受机构投资者的现金及除上述方式之外的其他方式的转账划款。


② 机构投资者 必须将 认购资金 划入国 海富兰 克林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开立的 任一直销专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6 账号:03492300040004769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卢湾分行 交换号:034923 联行行号:092802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103290028025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442959213535 开户行: 中国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交换号:044188 联行行号:40358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104290006082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100114152902570033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交换号:021415 联行行号:20304006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102290014152


注: 客户汇款时应在 “汇款人” 栏中填写其在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和 认购基金的名称。


投资者若未向上述账户划付, 造成其认购不成功的, 本公司及 “国海富兰克 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7 III.注意事项 (1 )若通过直销柜台 办理认购的投资者 当日 未将足额资金划付 到账 ,则当 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 以资金到账日作为认购申请的受理日 (即有效申请日) , 认购资金最迟须在认购截止日的 16:00 前到 达本公司直销账户。 (2 )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投资者的认 购资金 未在认购 申请单 约定的 有效期内 到达本 公司指 定账户 的;


⑤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 败资金。


(3 )其他:


① 请有意在直 销柜台 认购基金 的机构 投资者 提早向直 销柜台 索取开 户和认 购须填写的 《日常账户业务申请表 (机构客户版) 》 、 《日常交易业务申请表》 、 《预 留印鉴卡》 、 《授权委托书 (机构客户版) 》 、 《基金投资风险 提示函 (机构客户版) 》 ; 投资者也可 以通过 本公 司网站(www.ftsfund.com )下载以上业务 单 据或向直销 柜台索取, 但必须保证在办理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为本公司所要求的全套原样文件 格式;以上直销单据的填写样单也可以从本公司网站下载或向直销柜台索取。


② 机构投资者 办理申 请时向直 销柜台 提供的 复印件和 下载的 单据须 统一使 用标准的 A4 纸。


③ 直销柜台与代销网点的申请书格式不同,请勿混用。


④ 机构投资者暂不能通过我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交易。 (二) 机构投资者在招商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 1 、 网点办理: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本基金份额发售日(2016 年 1 月 25 日至 2016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8 年 2 月 1 日)的上午 9 :30 至下午 15:00( 当日 15:00 之后的委 托将于下一 工作日办 理) 。 基金最 后一个份 额发售 日,招 商银行可 根据实 际需要 将募集截至 时间延长至当日 17:00 。周六、周日暂停受理。 (2 )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① 事先办妥招商银行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② 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 、被授权人携带授权 机构银行存款账户 的印 鉴、营业执照或事 业社 团法人 证书及复印件、 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 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 还应 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b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c、基金业务授权书; d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e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3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2 、注意事项: (1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 )机构活期存款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三) 机构投资者在 其他商业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 销售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 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 参考, 具体程序以本公司网站上公布的 《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 以及 销售机 构的规定为准,新增 销售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 、 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 份额发售日 (2016 年 1 月 25 日至 2016 年 2 月 1 日) 的 9 : 00 —15: 00 (周六、周日及法定 节假日不受理) 。 2 、 开户及认购程序:


(1 )事先办妥商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 )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 加盖单位公 章的企 业法人营 业执 照复印 件 及副本原 件; 事业法 人 、社会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9 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 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


③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 )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 手续:


①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 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四 )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 销售 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此程序仅供投资 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 售日 (2016 年 1 月 25 日至 2016 年 2 月 1 日) 的 9:30 -15:00 (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 2、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 (1 ) 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 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如果没有, 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 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① 机构证件原 件和加 盖公章的 复印 件:营 业 执照副本 原件 和加盖 公 章的复 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 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③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


④ 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加盖公章) ; (2 )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② 有效法 人营 业执 照( 副本) 或 其他 主管 部门 颁发 的注 册登 记证 书, 上述 文件 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加盖机构公章) ;


③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④ 开户授权委托书( 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 ;


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20 ⑤ 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 以各证券公司的说明为准;


(2 )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 也可以在 T +2 日通 过电话 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六、 清算与 交割 (一) 本基金募集期间, 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的募集专户中, 认 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 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利息折成基金认购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不受最低 认购份额限制。利息折成份额的计算保留 2 位小数、精确到 0.01 份,第 3 位小 数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二)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在发售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七、 基金的 验资与基金合同生 效 (一)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 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符合 《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 四十四条的规定, 并具备下列条件的, 基金管理人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 手续: 1、基金募集总份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 人。 (二) 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 本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并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出 具认购户数证明,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 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 基金合同生 效。 (四) 本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刊登基金合同生效公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21 告。 (五)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不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或不具备以上基金净认购金额、 认购户数的, 基金管理人应 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 并加计银行同 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 金募集 失败, 基金管理 人、基 金托管 人及销售 机构不 得请求 报酬。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 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担。 八、 发售费 用 本次基金发售中所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 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等发售费用从基金认购费用中列支, 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若基金发售失败, 发 售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九、 本次发 售有关当事人和中 介机构 (一)基金有关当事人及销售机构 1、基金管理人 机构 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9 层 法定代表人:吴显玲 联系人: 施颖楠 电话: 021-3855 5655 传真: 021-6888 0981 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 2、基金托管人 机构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银行” ) 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22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联系人: 邓炯鹏 联系电话:0755-83077278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3、直销机构: 机构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 世纪大道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9 层 联系人: 王蓉婕 电话:021-3855 5678 传真:021-6887 0708 4、代销机构 (1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国海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联系人:牛孟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公司网址 :www.ghzq.com.cn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077278 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23 传真:0755-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3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电话:022-58314846 传真:022-58316569 联系人:王宏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1 公司网址 :www.cbhb.com.cn (4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办公地址:中国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电话:0512-69868373 传真:0512-69868370 联系人:项喻楠 客服电话:96067 公司网址:www.suzhoubank.com (5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24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公司网址 :www.csc108.com (6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奚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或4008-888-999 客户服务网站 :www.95579.com (7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电话:0431-85096517 联系人: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公司网址:www.nesc.cn (8 )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25 电话:0451-85863719 传真:0451-82287211 联系人:刘爽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公司网址:www.jhzq.com.cn (9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邓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0 )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C 座505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152 联系人:尹伶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公司网址: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站:www.jjm.com.cn (11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26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朱雅崴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95521


公司网址:www.gtja.com (12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38162212 联系人:黄英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13 )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20333910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14 )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 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27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63608830 联系人:徐曼华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 ,4008-918-918(全国) 公司网址:www.962518.com


(15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郭熠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95573 公司网址:www.i618.com.cn (16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7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28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696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顾凌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18 )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孙秋月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19 )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 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 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联系人:洪诚 公司 网站:www.citicsf.com 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29 客服电话:400-990-8826 (20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21 )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9 楼 法定代表人:陈海平 电话:021-38784818


传真:021-68775878 联系人:倪丹 客户服务电话:021-68777877 公司网址:www.shhxzq.com (22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黄莹 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30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23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357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址: www.zts.com.cn (24 )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层 办公地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层 法定代表人: 蔡一兵


电话:0731-84403319 传真:0731-84403439 联系人:郭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8-35316 公司网址:www.cfzq.com (25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3734343 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31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26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27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41 层 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3207 室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 0791-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 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址:www.avicsec.com (28 )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9 楼 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32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88 传真: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29 )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1 栋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徐昳绯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7013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30 )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2 楼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大厦9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600 传真:021-68596916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 www.ehowbuy.com (31 )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3724 室 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33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08 号北美广场 B 座12F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 徐诚 电话:021-38509639 传真: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32 ) 深圳众禄 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 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及www.jjmmw.com (33 )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 马林 电话:010-59601366-7024 传真:010-62020355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34 )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34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10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 魏亚斐 电话:021-20835776 传真:021-20835879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公司 网址:licaike.hexun.com (35 ) 万银财富( 北京) 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5 号楼3201 内3201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望京浦项中心 A 座9 层04-08 法定代表人:王斐 联系人: 付少帅 电话:010-59497361 传真:010-64788105 客户服务电话:400-059-8888 公司网址:www.wy-fund.com (36 )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2 幢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16 楼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 单丙烨 电话:021-20691869 传真:021-206918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35 (37 )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16 楼B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16 楼B 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 毛林 电话:021-80133597 传真:021-80133413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公司网址:www.fundhaiyin.com (38 )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孙先帅 电话:0411-88891212 传真:0411-88891212 客户服务电话:400-6411-999 公司网址: www.taichengcaifu.com (39 ) 奕丰金融服务 (深圳)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A 栋 201 室 (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 1115、1116、1307 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联系人:项晶晶 电话:0755-8946 0500 传真:0755-21674453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6500、400-684-0500 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36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西 南宁市 西乡塘区 总部路1号中 国-东盟 科技企 业孵化 基地一 期C-6栋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 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9层 法定代表人:吴显玲 电话:021-38555511 传真:021-68880120 联系人: 胡昕彦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负责人: 黄宁宁 联系人: 宣伟华 经办律师: 宣伟华、孙芳尘 联系电话:021-5234 1668 传真:021-5234 1670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黄靖婷 联系人:黄靖婷 联系电话: (021 )2323 8888 富兰克林国海 恒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37 传真: (021)2323 8800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