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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日增利(000379)

平安日增利: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年第2期)查看PDF公告

 
 
 
 
 
 
 
 
 
 
 
平安大华 日增 利 货 币 市场 基 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2015 年第2 期 
 
 
 
 
 
 
 
 
 
基 金 管理 人 :平 安 大华 基 金管 理 有限 公 司 
基 金 托管 人 : 平 安 银行 股 份有 限 公司 



1-5-2 【 重要提示 】 平安大华 日增利 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于 2013 年 9 月 24 日 经 中国证 券监 督管理 委 员会证监 许可 【2013 】1211 号文核 准募 集。 本基金基金 合同于2013 年12 月 3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 《招募说明书》 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 《招募 说明书》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 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摘要根 据本基 金的基 金合同和 基金招 募说明 书编写, 并经中 国证监 会核准 。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 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 成 为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和 本 基 金 合 同 的 当 事 人, 其 持 有 基 金 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基金法》 、 《 运作办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基金” ) 是一种长 期投资工具, 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 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 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 投资人购买基金, 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 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收益品种。 投资者购 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基金管理人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 、 《招 募说明书 》等基 金法律 文件,了 解基金 的风险 收 益特征 ,根据 自身的 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 、投资 经验、 资产状况 等判断 基金是 否和自身 的风险 承受能 力相适应, 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 基金。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3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 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 管理人提醒 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 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2015 年第 2 期)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 2015 年 12 月 2 日, 其中投资组合报告与基金业绩截止日期为 2015 年9 月30 日。 有关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 平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对本招募 说明书 (2015 年第2 期)进行了复核。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4 一 、基 金管 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酒店 01:419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 5 楼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0】1917 号 法定代表人: 罗春风 成立日期:2011 年1 月7 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 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 姜昊 联系电话:0755-22622020 2、股东名称、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 股 东名 称 出 资额 (万元 ) 出 资比 例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8,210 60.7% 新加坡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500 25% 三亚盈湾旅业有限公司 4,290 14.3% 合计 30,000 100%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受处罚记录。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 )董事会成员 罗春风: 董事 长 ,博 士 ,高级经 济师 。1966 年生。曾 任中 华全国 总 工会国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5 际部干部, 平安保险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 平安人寿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平安 人寿总公司人事行政部/ 培训部总经理、平安保险集团品牌宣传部总经理、平安 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任 总经理, 兼 任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姚波先生,董事,硕士,1971 年生。曾任 R.J.Michalski Inc. (美国)养 老金咨询分析员、Guardian Life Ins.Co (美国)助理精算师、Swiss Re (美 国 ) 精算 师、Deloitte Actuarial Consulting Ltd. ( 香港) 精算 师、 中 国平 安 保险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精算师、 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现任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兼首席财务官 兼总精算师。 陈敬达先 生, 董事, 硕 士,1948 年 生, 新加 坡。曾任 香港 罗兵咸 会 计师事 务所审计师; 新鸿基证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DBS 唯高达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平安证券 有限责 任公司 副 总经理 ;平安 证券有 限责任公 司副董 事长/ 副总经理;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 执行委员会执行顾问, 现 任集团投资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 杨玉萍女 士,董 事,学 士,1983 年 生。曾 于 平安数据 科技( 深圳) 有限公 司从事运营规划, 现任平安保险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薪酬规划管 理部高级人力资源经理。 肖宇鹏先 生,董 事,学 士,1970 年 生。曾 任 中国证监 会江西 证监局 主任科 员及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证券公司风险处置一处副处长。 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王世荣先 生, 董事, 学 士,1950 年 生, 新加 坡。曾任 大华 银行有 限 公司金 融机构 (银行) 部业务高级经理; 新加坡贴现公司 (大华银行的子公司) 总经理; 大华银行有限公司政府证券及债券部第一副总裁; 大华银行有限公司黄金及期货 部和外汇 资金服 务部高 级副总裁 ;大华 银行有 限公司国 际银行 业务执 行副总裁; 大华银行有限公司环球金融与投资管理业务高级执行副总裁。 张文杰先 生, 董事, 学 士,1964 年 生, 新加 坡。现任 大华 资产管 理 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及首席执行长, 新加坡投资管理协会执行委员会委员。 历任新加坡政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6 府投资公司 “特别投资部门” 首席投资员, 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合经理, 国 际股票和全球科技团队主管。 曹勇先生 ,独 立董事 , 博士,1954 年生 ,新 加坡。曾 任中 国社会 科 学院经 济研究所发展研究室副主任; 澳大利亚工业研究院研究员;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 南洋商学院讲师, 南洋理工大学, 亚洲商业与经济研究中心, 中国经济研究部研 究主任; 南洋理工大学, 南洋商学院, 管理经济学硕士项目副主任; 南洋理工大 学, 亚洲商业与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南洋理工大学, 南洋商学院副院长; 南洋理 工大学, 南洋商学院副教授。 现任南京大学特聘教授; 瑞丰生物科技 (新加坡上 市企业)独立董事。 刘茂山先 生, 独立董 事 ,学士,1935 年 生。 曾任中央 人民 政府林 业 部干部 学校干部; 中央林业部人事司干部; 南开大学经济学系政经教研室主任兼支部书 记; 南开大学金融学系副主任、 主任; 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系主任; 中 国平安保险集团博士后工作站指导专家。 郑学定先生, 独立董事, 硕士,1963 年生。 曾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系教师; 深圳市财政局会计处公务员;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 深圳天健信德会计 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 黄士林先生,独立董事,学士,1954 年生。 现任广东圣天平律师事务所 首 席合伙人 兼主任律师,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副理事长, 兼职教授。 历任国家劳 动人事部政策研究室法规处副处长, 深圳法学研究服务中心主任 兼深圳市振昌律 师事务所主任。 (2 )监事会成员 张 云 平 : 监 事 会 主 席 , 学 士 。 曾 任 河 北 财 经 学 院 财 政 系 教 师 、 河 北 省 税 务 局 河 北 税 务 学 校 教 师 、 深 圳 市 义 达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职 员 、 深 圳 市 招 信 金 融 设 备 有 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副总经理、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部职 员、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部室主任/部门负责人、中国平安保险 ( 集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合 规 部 专 业 合 规 负 责 人 、 中 国 平 安 保 险(集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合规部 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平安数据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反洗钱监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7 控中心高级稽核经理 。 冯方女士 ,监 事, 硕 士,1975 年生 ,新 加坡 。 曾任职 于淡 马锡控 股 和其旗 下的富敦 资产管 理公司 以及新加 坡毕盛 资产公 司、鼎崴 资本管 理公司 。于 2013 年加入大华资产管理,现任区域总办公室主管。 毛晴峰先 生, 监事, 硕 士,1986 年 生。 曾任 中国平安 保险 (集团 ) 股份有 限公司法律岗;现任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级律师 。 郭晶女士 ,监 事,硕 士 ,1979 年生 。曾 任广 东溢达集 团研 发总监 助 理、侨 鑫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岗; 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室副经理 。 (3 )公司高管 罗春风: 博士, 高级经济师。1966 年生。 曾任 中华全国总工会国际部 干部, 平安保险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 平安人寿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平安人寿总公司 人事行政 部/培 训部总 经理、平 安保险 集团品 牌宣传部 总经理 、平安 人寿北京分 公司总经理 、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董事长兼 总经理,兼任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 林婉文女 士,1969 年 生,毕业 于新 加坡国 立 大学,拥 有学 士和荣 誉 学位, 新加坡籍 。曾任 新加坡 国防部职 员,大 华银行 集团助理 经理、 电子渠 道负责人、 个人金融部投资产品销售主管、 大华银行集团行长助理, 大华资产管理公司大中 华区业务开发主管,高级董事。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汪涛先生 ,1976 年生 ,毕业于 谢菲 尔德大 学 ,金融硕 士学 位。 曾 任 海赛宁 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经理、 汇丰银行上海分行市场代表、 新加坡华侨银行产品 经理、 渣打银行产品主管、 宁波银行总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助理、 总行审计部副 总经理、 总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 理、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宁波银行总 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深圳平安大 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4 )督察长 肖宇鹏先 生, 督察长 , 学士,1970 年生 。曾 任中国证 监会 江西证 监 局主任 科员及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证券公司风险处置一处副处长。 现任平安大华基金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8 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基金经理 孙健先生 ,基 金经理 , 硕士,1975 年生 。曾 任湘财证 券有 限责任 公 司资产 管理部投资经理,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合投资经理,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货币基金经理, 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 年 9 月加入平安大华基金公司,任投资研究部固定收益 研究员, 现担任 “平安大华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平安大华 日增利货币 市场基金” 、 “平安大 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平安大华新 鑫先锋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平安大华智慧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平 安大华鑫享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 副总经理 林婉文女士, 基金经理孙健先生, 基金经理 胡昆明先生。 林婉文女 士,1969 年 生,毕业 于新 加坡国 立 大学,拥 有学 士和荣 誉 学位, 新加坡籍 。曾任 新加坡 国防部职 员,大 华银行 集团助理 经理、 电子渠 道负责人、 个人金融部投资产品销售主管、 大华银行集团行长助理, 大华资产管理公司大中 华区业务开发主管,高级董事。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孙健先生 ,基 金经理 , 硕士,1975 年生 。曾 任湘财证 券有 限责任 公 司资产 管理部投资经理,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合投资经理,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货币基金经理, 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 年 9 月加入平安大华基金公司,任投资研究部固定收益 研究员, 现担任 “平安大华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平安大华 日增利货币 市场基金” 、 “平安大 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平安大华新 鑫先锋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平安大华智慧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平 安大华鑫享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 胡昆明先 生, 基金经 理 ,硕士,1970 年 生。 曾任巨田 证券 有限责 任 公司行 业研究员、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行业研究员、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行业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9 研究经理 。2009 年 加 入平安大 华基金 公司, 任投资研 究部行 业研究 员,现担任 平安大华行业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 募集基 金,办 理或者委 托经中 国证监 会认定的 其他机 构代为 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 基金合 同的约 定确定基 金收益 分配方 案,及时 向基金 份额持 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本基 金管理 人承诺 严格遵守 现行有 效的相 关法律法 规、基 金合同 和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现行有效 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 本基 金管理 人承诺 严格遵守 《证券 法》 、 《 基金法》 及有关 法律法 规,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10 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本基 金管理 人承诺 加强人员 管理, 强化职 业操守, 督促和 约束员 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违 反现行 有效的 有关法律 法规、 基金合 同和中国 证监会 的有关 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 基金的商业秘密, 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违 反证券 交易场 所业务规 则,利 用对敲 、倒仓等 手段操 纵市场 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11 (1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 诺 (1 )依 照有关 法律法 规和基金 合同的 规定, 本着谨慎 的原则 为基金 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 基金的商业秘密、 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 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促进公司诚信、 合法、 有效经营, 保障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 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 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2 )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 )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5 )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6 )保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公司声誉。 2、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 )全 面性原 则:内 部控制必 须覆盖 公司的 所有部门 和岗位 ,渗透 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职员; (2 )审 慎性原 则:内 部控制的 核心是 有效防 范各种风 险,公 司组织 体系的 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12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 (4 ) 独立性原则: 公司 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 部门和岗位; 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5 )有 效性原 则:各 种内部管 理制度 具有高 度的权威 性,应 是所有 员工严 格遵守的行动指南; 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 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 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6 )适 时性原 则:内 部控制应 具有前 瞻性, 并且必须 随着公 司经营 战略、 经营方针、 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 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 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 )成 本效益 原则: 公司运用 科学化 的经营 管理方法 降低运 作成本 ,提高 经济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 (8 )防 火墙原 则:公 司基金资 产、自 有资产 、其他资 产的运 作应当 分离, 基金投资研究、 决策、 执行、 清算、 评估等部门和岗位, 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 适当隔离 。 3、 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 完备、 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 层面的制度构成。 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 纲, 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纲要和总揽; 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包括风险控制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 基金会计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 监察稽核制 度、 信息技术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制度、 资料档案制度、 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 急应变制度; 第三个层面是部门业务规章, 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 对各部 门的主要职责、 岗位设置、 岗位责任、 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第四个层面是业 务操作手册, 是各项具体业务和管理工作的运行办法, 是对业务各个细节、 流程 进行的描述和约束。 它们的制订、 修改、 实施、 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 , 每一 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 公司重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 结合 业务的发展、 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 不断检讨和增强 公司制度的完备性、有效性。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13 4、 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 )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 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和管理层必 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 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 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 执行; 各项经济经营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 经办人员 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 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 形式, 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 公司授权要适当, 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 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 及 时 修 改 或 取 消 授 权 。 (2 )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 客观, 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 建立严密 的研究工 作业务 流程, 形成科学 、有效 的研究 方法;建 立投资 产品备 选库制度, 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的特征, 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 建立研 究与投资 的业务 交流制 度,保持 畅通的 交流渠 道;建立 研究报 告质量 评价体系, 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 )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 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 定合理的决策程序; 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 并应建立与所授权 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核制度。 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 保证基金 投资的合法合规性。 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 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 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 )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 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 应建立交 易监测系统、 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 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 集中交易室应对 交易指令进行审核, 建立公 平的交易分配制度, 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 交易记 录应完善, 并及时进行反馈、 核对和存档保管; 同时应建立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 评价体系。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14 (5 )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 并根据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 的会计系统, 对于不同基金、 不同客户独立建账, 独立核算; 公司通过复核制度、 凭证制度、 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 完整、 及时地记载每一 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 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 确保档 案真实完整。 (6 )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 了完善 的信息 披露制度 ,保证 公开披 露的信息 真实、 准 确、 完整。 公司设立了信息披露负责人, 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 组织、 审核 和发布工作, 以此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 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7 )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 经董事会聘任, 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根据公司监察稽核工 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 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 调阅公司相关档案, 就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 评价、 报告、 建议职能。 督察长定期 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 监察稽核部 开展监察稽核工作, 并保证 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威 性。 公司明确了 监察稽核部 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 严格制订了专业任职条件、 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监察稽核部 强化内部检查制度, 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情况,促使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 )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 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15 二 、基 金托 管人 (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成立日期:1987 年12 月22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123,350,416 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037 号 联系人:方琦 联系电话:(0755) 2216 807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 平安银行, 股 票简称: 平安银行, 股票代码: 000001 ) 是由原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的方式完成两行整合并更名而来, 是中国内地首家向公众发行股票并公开上市的 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于深圳。 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合计持有平安银行 59%的股份,为平安银行的控股股东。 截至 2014 年 12 月末, 本行资产总额 21,864.59 亿元,较年初增长 15.58%; 各项存款余额15,331.83 亿元, 较年初增加 3,161.81 亿元, 增幅25.98%, 增量 为上年全年增量的1.6 倍, 增速居同业领先地位, 市场份额提升; 各项贷款 (含 贴现) 余额突破万亿, 达 10,247.34 亿元, 较年初增幅 20.94%; 营业收入 734.07 亿元, 同比增长40.66% , 其中非利息净收入 203.61 亿元, 同比增长 77.04%;准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16 备前营业利润 412.57 亿元,同比增长 53.69% ;净利润 198.02 亿元,同比增长 30.01% ;根据 中国银 监 会《商业 银行资 本管理 办法(试 行) 》 计算的 资本充足率 10.86% 、一级资本充足率 8.64%、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8.64%,满足监管标准。 平安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事业部, 下设市场拓展室、 创新发展室、 估 值核算 室、 资金清算室、 规划发展室、IT 系统支持室、 督察合规室、 外包业务中心 8 个 处室,现有员工51 人。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陈正涛,男,中共党员, 经济学硕士、 高级经济 师、 高级理财规划师、 国际注 册私人银 行家, 具备《 中国证券 业执业 证书》 。长期从 事商业 银行工 作,具有本 外币资金清算,银行经营管理及基金托管业务的经营管理经验。1985 年 7 月至 1993 年 2 月在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任教; 1993 年3 月至1993 年7 月在招商银 行武汉分行任客户经理;1993 年8 月至1999 年2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任 计划信贷部经理、行长助理;1999 年 3 月-2000 年 1 月在招行武汉 分行青山支 行任行长助理;2000 年2 月至2001 年7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公司银行部任副总经 理;2001 年8 月至 2003 年2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解放公园支行任行长;2003 年3 月至2005 年4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机构业务部任总经理; 2005 年5 月至 2007 年6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硚口支行任行长;2007 年 7 月至2008 年1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 同业银行部任总经理;自 2008 年 2 月加盟平 安银行先后任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助 理、 产品及交易银行部副总经理, 一直负责公司银行产品开发与管理, 全面掌握 银行产品包括托管业务产品的运作、 营销和管理, 尤其是对商业银行有关的各项 监管政策比较熟悉。2011 年 12 月任平安银 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13 年 5 月起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事业部副总裁 (主持工作) ;2015 年3 月5 日起任平安 银行资产托管事业部总裁。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8 年8 月6 日获得中 国证监会、 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 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17 法规、 行业监管要求, 自觉形成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的经营理念和经营风格; 确 保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及时, 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确保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防范和化解经营 风险,确保业务的安全、稳健运行,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有总行独立一级部门资产托管部, 是全行资产托管 业务的管理和运营部门, 专门配备了专职内部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 部具备 系统、 完善的制 度控制 体系, 建立了管 理制度 、控制 制度、 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 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 业务人员 全部具备从业资格; 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 审核、 检查制度, 授权工作实行集 中控制, 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 存放、 使用, 账户资料严格保管, 制约机制严格 有效; 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 封闭管理, 实施音像监控; 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 露人负责, 防止泄密; 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 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 技术系统完 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 《基金法》 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利用 行业普 遍使用 的“资产 托管业 务系统 ——监控 子系统 ” ,严 格按照现行 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 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 投资范围、 投 资组合等 情况进 行监督 ,并定期 编写基 金投资 运作监督 报告, 报送中 国证监会。 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 对基金管理人发送 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 )每 工作日 按时通 过监控子 系统, 对各基 金投资运 作比例 控制指 标进行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18 例行监 控, 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 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 与基金 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 )收 到基金 管理人 的投资指 令后, 对涉及 各基金的 投资范 围、投 资对象 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 )根 据基金 投资运 作监督情 况,定 期编写 基金投资 运作监 督报告 ,对各 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 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报送中 国证监会。 (4 )通 过技术 或非技 术手段发 现基金 涉嫌违 规交易, 电话或 书面要 求管理 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 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 《基金法》 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 —— 基金监督子系统” ,严格按照现行 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 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 投资范围、 投 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 告 , 报 送 中 国 证 监 会 。 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 对基金管理人发送 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 进行例行监控, 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 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 与 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 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 )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 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 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报送中 国证监会。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19 (4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 管理 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20 三 、相 关服 务机 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名称: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 5 楼 法定代表人: 罗春风 电话:0755-22627627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 王源 网址:www.fund.pingan.com (2 )平安大华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www.fund.pingan.com


联系人:张勇


客服电话:400-800-4800 2、 代销机构 (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联系电话:021-38637673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21 客服电话:95511-3 传真:021-50979507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陈洪源 联系电话:010-66592194 客服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465 网址:www.boc.cn (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卞晸煜 电话:021-52629999-218022 传真:021-62569070/62569187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22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孔超 客服电话:95526 传真:010-66226045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联系电话:0574-89068340 客服电话:95574 传真:0574-87050024 网址:www.nbcb.com.cn


(6)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园路 111 号1 层105 单元,2 层,3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园路 111 号1 层105 单元,2 层,3 层


法定代表人: 黄一宗


联系人: 王珺


客服电话: 400 -800-4800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23 传真: 021-68860908


网址: http://www.uobchina.com.cn (7)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人:李皓 联系电话:13521165454 客服电话:400-001-8811 传真:010-67000988-6000 网址:www.zcvc.com.cn (8)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C 座7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 座 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刘栋栋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9)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3 层310 室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24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658 弄 2 号楼B 座6 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凌秋艳 电话:021-51507071 传真:021-62990063 客服电话: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10)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1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 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周丹 电话:021-33323999


传真:021-33323830 客服电话:400-820-2819 网址:www.fund.bundtrade.com (11)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路 1 号A 栋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 418 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联系人:刘昊 电话:0755-83999907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25 传真: 0755-83999926 客服电话:0755-83999907 网址:www.jinqianwo.cn (12) 深圳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 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10 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16 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张燕 电话:010-83363099 传真:010-83363010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13) 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 (14) 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市江东中路 35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386 号文广大厦 15 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何庭宇



















































































电话:13917225742













































































传真:021-22268089










































































客服电话:021-22267995/400-928-2266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26 网址:www.dtfunds.com


































































































(15)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耿杰



















































































电话:021-20835888










































































传真:021-20835879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www.hexun.com (16)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 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吴煜浩
















































































电话:020-89629021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2-6 层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27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客服电话:400-8888-888 传真:010-6656899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8)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 长乐路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0 楼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李玉婷 联系电话:021-33388229 客服电话:95523 或4008895523 传真:021-33388224 网址:www.swhysc.com (1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联系电话:021-22169081 客服电话:95525 、400-8888-788 传真:021-22169134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28 网址:www.ebscn.com (20)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16-20 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石静武 联系电话:0755-22626319 客服电话:400-8816-168 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stock.pingan.com (21)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 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魏巍 电话:0471-3953168 传真:0471-3979545 客服电话:400-196-6188 网址:www.cnht.com.cn (22)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 (新市区) 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2005 室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29 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 (新市区) 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2005 室 法定代表人:李季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2 座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85679203 客服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24)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5 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5 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黄芳 电话 :029-63387256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30 传真:029-81887060 客服电话:400-860-8866 网址:www.kysec.cn


(2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贾鹏 电话:18010562170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4006600109 网址: www.gjzq.com.cn (2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20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18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吴军 电话:0755-25838701 传真:0755-25838701 客服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31 名称: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酒店 01:419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 5 楼 法定代表人: 罗春风 电话:0755-22624581 传真:0755-23998639 联系人: 张平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京伦律师事务所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17 号韦伯时代中心 C 座1910 负责人: 曹斌(执业证号:11101200110651368 ) 电话:010-68938188 传真:010-88578761 经办律师:杨晓勇(执业证号:11101200210185600 ) 师红宇(执业证号:11101201011622926 ) 联系人:杨晓勇(执业证号:11101200210185600 )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电话: (021)2323 8888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32 传真: (021)2323 8800 联系人:边晓红 经办注册会计师:曹翠丽、边晓红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33 四 、基 金的 名称 平安大华日增利货币市场 基金 五、 基 金的 类型


货币 型 六 、基 金的 运作 方式 开放式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34 七 、基 金的 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基金资产投资风险和保持基金资产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 力争获 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 包括现金, 通知存 款, 短期融资券, 一年 以内 (含一年) 的银行 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 期限在一年 以内 (含一年) 的债券 回购, 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 的中央银行 票据, 剩余 期限在397 天以内 (含 397 天) 的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 中期票据, 中国证监会 及/或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对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范围与限制进行调整, 本 基金将随之调整。 (三 )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未来短期利率变动的预测, 确定和调整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 余期限。 对各类投资品种进行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方法, 确定和调整参与的投资 品种和各类投资品种的配置比例。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 上,力争获得稳定的当期收益。 1、 整体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 财政与货币政策、 金融监管政策、 短期资金市 场状况等因素的分析, 综合判断未来短期利率变动, 对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进行控制。 (1 )利率预期分析 通过对通 货膨 胀、GDP 、货币供 应量 、国际 利 率水平、 金融 监管政 策 取向等 跟踪分析, 形成对基本面的宏观研判。 同时, 结合微观层面研究, 主要考察指标 包括: 央行公开市场操作、 主要机构投资者的短期投资倾向、 债券供给、 回购抵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35 押数量等,合理预期货币市场利率曲线动态变化。 (2 )动态调整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根据利率预期分析,动态确定并控制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在 120 天 以内。 当市场利率看涨时, 适度缩短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即减持剩余期限较长投资 品种增持剩余期限较短品种, 降低组合整体净值损失风险; 当市场看跌时, 则相 对延长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增持较长剩余期限的投资 品 种 , 获 取 超 额 收 益 。 2、 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类属资产配置指投资组合在各类投资品种如央行票据、 国债、 金融债、 企业 短期融资券以及现金等投资品种之间的配置比例。 作为现金管理工具本基金将根 据各类投 资品种 的流动 性、收益 性和风 险特征 ,利用定 性分析 和定量 分析方法, 决定参与的投资品种和各类投资品种的配置比例及投资品种期限组合。 (1 )流动性分析 通过对市场资金面、 基金申购赎回金额的变化进行动态分析, 确定本基金的 流动性目标。 在此基础上, 基金管理人在高流动性资产和相对流动性较低资产之 间寻找平衡,以满足组合的日常流动性需求。 (2 )收益-风险分析 通过分析 各类投 资品种 的相对收 益、利 差变化 、市场容 量、信 用等级 情况、 流动性风险、 信用风险等因素来确定配置比例和期限组合, 寻找具有投资价值的 投资品种 ,增持 相对低 估、价格 将上升 的,能 给组合带 来相对 较高回 报的类属; 减持相对高估、 价格将下降的, 给组合带来相对较低回报的类属, 借以取得较高 的总回报。 3、 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 选择层面, 本基金将首先从安全性角度出发, 优先选择央票、 短期国 债等高信用等级的债券品种以规避信用违约风险。 对于信用评级等级较高 (符合 法规规定的级别) 的企业债、 短期融资券等信用类债券, 本基金也可以进行配置。 除考虑安全性因素外,在具体的券种选择上,基金管理人将遵循以下原则: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36 (1 )根 据明细 资产的 剩余期限 、资信 等级、 流动性指 标(流 通总量 、日均 交易量) ,决定是否纳入组合; (2 )根 据个别 债券的 收益率( 到期收 益率、 票面利率 、利息 支付方 式、利 息税务处理)与剩余期限的配比,对照基金的收益要求决定是否纳入组合; (3 ) 根据个别债券的流动性指标 (发行总量、 流通量、 上市时间) , 决定投 资总量。 (4 )若 出现因 市场原 因所导致 的收益 率高于 公允水平 ,则该 券种价 格出现 低估,本基金将对此类低估品种进行重点关注。 4、 流动性管理策略 本基金作为现金管理工具, 必须具备较高的流动性。 基金管理人在密切关注 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 季节性资金流动情况和日历效应等因素基础上, 对投资组 合的现金比例进行优化管理。 基金管理人将在遵循流动性优先的原则下, 综合平 衡基金资产在流动性资产和收益性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 通过现金留存、 持有高 流动性券种、 正向回购、 降低组合久期等方式 提高基金资产整体的流动性, 以满 足日常的基金资产变现需求。 5、 套利策略 由于市场环境差异、 交易市场分割、 市场参与者差异, 以及资金供求失衡导 致的中短期利率异常差异, 使得债券现券市场上存在着套利机会。 本基金通过分 析货币市场变动趋势、 各市场和品种之间的风险收益差异, 把握无风险套利机会, 包括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出现的跨市场套利机会、 在充分论证套利可行性的基础 上的跨期限套利等。 基金管理人将在保证基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 适当 参与市场的套利, 捕捉和把握无风险套利机会, 进行跨市场、 跨品种操作, 以期 获得安全的超额收益。 (四 )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1、 决策依据 以《基金 法》 、 基金合 同、公司 章程等 有关法 律法规为 决策依 据,并 以维护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37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作为最高准则。 2、 决策程序 (1 )公 司设立 投资决 策委员会 ,根据 宏观经 济和固定 收益市 场的具 体情况 决定基金固定收益资产的战略配置比例; (2 )基 金经理 在投资 决策委员 会确定 的战略 资产配置 比例下 ,根据 市场情 况对具体投资结构进行战术性调整; (3 )基 金经理 根据各 基金的投 资目标 、原则 及比较基 准,拟 定各基 金的资 产配置和个别资产投资计划; (4 )基 金 债券 库的建 立和维护 参照《 平安大 华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债 券库管 理制度》执行,基金经理在各基金债库券基础上构造本基金的投资组合 ; (5 )集中交易室按有关交易规则执行,并将有关信息反馈基金经理 ; (6 )基 金绩效 评估岗 及风险管 理岗定 期进行 基金绩效 评估, 并向投 资决策 委员会提交综合评估意见和改进方案 ; (7 )风 险管理 委员会 对识别、 防范、 控制基 金运作各 个环节 的风险 全面负 责, 尤其重点关注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状况; 基金绩效评估岗及风险管理岗重点 控制基金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 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 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 方可支取的存款, 具有存期灵活、 存取方便的特征, 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 息的收益。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具有低风险、 高流动性的特征。 根据基金的 投资范围、 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 选取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 (税后) 作为本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 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 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 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本基金可以在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38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六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本基金的风险和 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七 )投资限制 1、 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 )股票; (2 )可转换债券; (3 )剩余期限超过 397 天的债券; (4 )信用等级在 AAA 级以下的企业债券; (5 )以 定期存 款利率 为基准利 率的浮 动利率 债券,但 市场条 件发生 变化后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 )非在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 (7 )流通受限证券; (8 )权证; (9 )中国证监会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后,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2、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比例限制: (1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120 天; (2 )本 基金与 由基金 管理人管 理的其 他基金 持有一家 公司发 行的证 券,不 得超过该证券的10% ; (3 )本 基金 投资于 定 期存款的 比例 不得超 过 基金资产 净值 的 30% , 根据协 议可提前支取且没有利息损失的银行存款,可不受此限制;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39 (4 )本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过 397 天但 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 的浮动 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总计 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5 )本基金买断式回购融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397 天; (6 )本 基金存 放在具 有基金托 管资格 的同一 商业银行 的存款 ,不得 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30%; 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 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 (7 )本 基金投 资于同 一公司发 行的短 期企业 债券及短 期融资 券的比 例,合 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8 )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 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 指同一信用级别)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 不得超过该资产支 持证券规 模的 10% ;本 基金投资 于同一 原始权 益人的各 类资产 支持证 券的比例,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本基金管 理人管 理的全 部基金投 资于同 一原始 权益人的 各类资 产支持 证券, 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 (9 )除 发生巨 额赎回 的情形外 ,本基 金债券 正回购的 资金余 额在每 个交易 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因发生巨额赎回致使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 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20%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5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10 ) 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 债券回购到期后 不得展期; 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 ; (11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除上述第 (9) 条外, 因基金规 模或市 场变化 导致本基 金投资 组合不 符合以 上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 内调整完毕,以达到上述标准。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 本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应不低于以下标准: (1 )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 A-1 级或相当于 A-1 级的短期信用级别;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40 (2 )根 据有关 规定予 以豁免信 用评级 的短期 融资券, 其发行 人最近 三年的 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 AAA 级或相当于 AAA 级的长期信用级别; ②国际信 用评级 机构评 定的低于 中国主 权评级 一个级别 的信用 级别 ( 例如, 若中国主权评级为A-级,则低于中国主权评级一个级别的为 BBB+级 ) 。 同一发行人同时具有国内信用评级和国际信用评级的, 以国内信用级别为准。


本基金持有的短期融资券信用等级下降、 不再符合投资标准的, 基金管理人 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全部减持。 4、 本基 金投资 的资产 支持证券 须具有 评级资 质的资信 评 级机 构进行 持续信 用评级, 且其 信用评 级 应不低于 国内 信用评 级 机构评定 的 AAA 级或 相当于 AAA 级的信用级别。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信用等级下降、 不再符合投资标准的, 基金管理 人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对其予以全部卖出。 5、 若法 律法规 或中国 证监会的 相关规 定发生 修改或变 更,基 金管理 人履行 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相应调整投资限制规定。 基金管理 人应 当自基 金 合同生效 之日 起 6 个 月内使基 金的 投资组 合 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开始。 (八 )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 于 下 列 投 资 或 者 活 动 :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41 5、 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 6、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 7、 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 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或者从事其 他重大关 联交易 的,应 当遵循基 金份额 持有人 利益优先 的原则 ,防范 利益冲突, 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的计算 1、 平均剩余期限 (天)的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Σ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剩余期限-Σ投 资于金融 工具产 生的负 债×剩余 期限+ Σ债券 正回购× 剩余期 限 )/ (投资于金 融工具产生的资产-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债券正回购 ) 其中: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包括现金类资产 (含银行存款、 清算备付 金、交易 保证金 、证券 清算款、 买断式 回购履 约金 ) 、 一年以 内 (含 一年 )的银 行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 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 (含397 天) 的债券、 期限在一 年以内 (含一年) 的逆 回购、 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 的中央银行 票据、 买断 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 中国证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 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包括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 正回购、 买断式 回购产生的待返售债券等。 采用 “摊余成本法” 计算的附息债券成本包括债券的面值和折溢价; 贴现式 债券成本包括债券投资成本和内在应收利息。 2、 各类资产和负债剩余期限的确定 (1 )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的 剩余期限为 0 天;证券 清算款 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交收日的剩余交易日天数计算; 买断式回购履约金的剩余 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42 (2 )一 年以内 (含一 年 )银行 定期存 款、大 额存单的 剩余期 限以计 算日至 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3 )组 合中债 券的剩 余期限是 指计算 日至债 券到期日 为止所 剩余的 天数, 以下情况除外: 允许投资的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调整日的实际 剩余天数计算。 (4 )回购 (包 括正回 购和逆回 购 )的 剩余期 限以计算 日至回 购协议 到期日 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5 )中 央银行 票据的 剩余期限 以计算 日至中 央银行票 据到期 日的实 际剩余 天数计算。 (6 )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的剩余期限为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 (7 )买 断式回 购产生 的待返售 债券的 剩余期 限以计算 日至回 购协议 到期日 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8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 基金 管理人 按照国 家有关规 定代表 基金独 立行使债 权人权 利,保 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 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3、 不通 过关联 交易为 自身、雇 员、授 权代理 人或任何 存在利 害关系 的第 三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十一 )基金的融资 、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 、融券。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43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 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5 年9 月30 日,本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 报 告期末 基金 资产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固定收 益投 资 9,898,682,581.05 46.79 其中: 债券 9,158,782,213.55 43.30 资产支 持证 券 739,900,367.50


3.50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融资 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1,032,657,196.43 52.15 4 其他资 产 222,463,552.76 1.05 5 合计 21,153,803,330.24 100.00


2 、 报 告期债 券回 购融资 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2.63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0.00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630,348,654.47 3.07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 本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 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 券正 回购的 资金 余额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20% 的 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 20%。 3 、基 金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44 (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93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102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75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超过 180 天 情 况说 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 180 天。 (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 净值的 比例 (% )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1 30 天 以内 21.65


3.07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1.14 - 2 30 天( 含)-60 天 17.23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1.06 - 3 60 天( 含)-90 天 14.40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0.92 - 4 90 天( 含)-180 天 40.88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0.86 - 5 180 天(含)-397 天( 含) 7.89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合计 102.05 3.07 4 、 报 告期末 按债 券品种 分类 的债券 投资 组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088,075,528.33 5.30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45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088,075,528.33 5.30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5,900,899,987.34 28.77 6 中期票 据 - - 7 同业存 单 2,169,806,697.88 10.58 8 其他 - - 9 合计 9,158,782,213.55 44.65 10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 397 天的 浮 动利率 债券 817,474,938.01 3.99 5 、 报 告期末 按摊 余成本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债券投 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111591925 15 北 京农 商银行 CD031 5,000,000 496,218,412.39 2.42 2 111519059 15 恒 丰银 行CD059 5,000,000 491,589,757.88 2.40 3 111591880 15 贵 州银 行CD019 5,000,000 491,426,370.37 2.40 4 111591922 15 华 融湘 江银行 CD008 4,000,000 392,853,479.76 1.92 5 111591904 15 富 邦华 一银行 CD017 3,000,000 297,718,677.48 1.45 6 011599266 15 包 钢集 SCP005 2,500,000 250,002,705.02 1.22 7 011599306 15 西 南水 泥SCP001 2,000,000 200,017,000.94 0.98 8 011599328 15 魏 桥铝 电SCP001 2,000,000 200,001,627.04 0.98 9 120227 12 国开 27 1,800,000 175,877,927.64 0.86 10 011599157 15 潞安 SCP002 1,500,000 150,001,365.17 0.73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46 6 、 “ 影子定 价 ” 与 “摊 余成 本法 ” 确定 的基金 资产 净值的 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间的 次数 58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4012%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1524% 报告期 内每 个工 作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 值 0.3053% 7 、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明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份) 期末市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1589137 15 兴银 3A2(总价) 1,800,000.00 179,949,915.51 0.88 2 1589167 15 企富 2A1(总价) 1,000,000.00 100,000,000.00 0.49 3 1589152 15 恒金 1A1(总价) 900,000.00 90,000,000.00 0.44 3 1589153 15 恒金 1A2(总价) 900,000.00 90,000,000.00 0.44 4 1589203 15 工元 2A1(总价) 800,000.00 79,982,347.21 0.39 5 1589148 15 启元 1A1(总价) 700,000.00 70,000,000.00 0.34 6 1589207 15 京诚 1A1(总价) 700,000.00 69,968,104.78 0.34 7 1589121 15 润元 1A(总价) 500,000.00 50,000,000.00 0.24 8 15080501 15 南 方水 泥A1( 总 价) 100,000.00 10,000,000.00 0.05 8 、 投 资组合 报告 附注 (1) 本基金 采用摊 余成 本法计价,即计 价对象 以买入成 本列示,按票 面利率或 商定 利 率 并 考 虑 其 买 入 时 的 溢 价 与 折 价, 在 其 剩 余 期 限 内 按 实 际 利 率 法 摊 销, 每日计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47 提收益 。 (2)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持有剩余期限小于 397 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率债券 ”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情况。 (3)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 本 期 没 有 出 现 被 监 管 部 门 立 案调查的情形,也没有出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 (4)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159,607,647.15 4 应收申 购款 62,855,905.61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222,463,552.76 (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48 八 、基 金的 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2013 年12 月 3 日) 至2015 年9 月30 日基金份 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基金净 值收益 率① 基金净 值收益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 - ③ ② - ④ 2013.12.3-2013.12.31 0.4061% 0.0027% 0.1088% 0.0000% 0.2973% 0.0027% 2014.1.1-2014.6.30 2.4604% 0.0021% 0.6788% 0.0000% 1.7816% 0.0021% 2014.7.1-2014.12.31 2.3876% 0.0074% 0.6900% 0.0000% 1.6976% 0.0074% 2015.1.1-2015.6.30 2.1589% 0.0040% 0.6788% 0.0000% 1.4801% 0.0040% 2015.7.1-2015.9.30 0.8404% 0.0021% 0.3450% 0.0000% 0.4954% 0.0021%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起至 今 8.5111% 0.0048% 2.5013% 0.0000% 6.0098% 0.0048% 二、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49 1、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3 年 12 月3 日 正式 生效 , 截至报 告期 已满 两年; 2、按 照本 基金 的基 金合 同 规定, 基金 管理 人应 当自 基金合 同生 效之 日起 六个 月内使 基金 的 投资组 合比 例符 合基 金合 同的约 定, 截至 报告 期末 本基金 已完 成建 仓。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50 九 、基 金的 费用 与税 收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销售服务费; 4、 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 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 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 其他费用。 (二 )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 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 0.33%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3%年费率计提。 计 算方法如下: H=E ×0.3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51 2、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 0.08%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8%年费率计提。 计 算方法如下: H=E ×0.08%÷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3、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 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0.2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 基金托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托管人 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 按照指定的账户 路径进行资金支付。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扣划 后, 管理人应进行核对, 如发现数据不符, 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若遇法定 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4、 本章第 (一) 款第4 至第10 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 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章第 (一) 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 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 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52 (五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 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 务费, 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 上刊登公告。 (六 )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53 十 、其 他应 披露 事项 (一)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二) 最近半年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任何处 罚。 (三)2015 年 6 月3 日至 2015 年12 月 2 日发布的公告: 1、2015 年 6 月 11 日, 关于平安大华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暂停大额申购的 公告 ; 2、2015 年 6 月 11 日, 平安大华旗下基金关于新增一路财富(北京)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为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 3、 2015 年6 月 17 日,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 4、2015 年 6 月 19 日, 平安大华旗下基金关于新增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 公司为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 5、2015 年 6 月 19 日, 平安大华旗下基金关于新增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为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 6、2015 年7 月 1 日,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6 月30 日基金净 值公告 ; 7、2015 年 7 月 16 日, 关于平安大华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暂停大额申购的 公告 ; 8、 2015 年7 月18 日, 平 安大华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2015 年第2 季度 报告 ; 9、2015 年 7 月 20 日,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 增财基金为销售机构及开通转换和定投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10、2015 年8 月 24 日, 平安大华旗下基金关于新增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 公司为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 11、 2015 年8 月25 日, 平安大华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54 要; 12、 2015 年8 月 25 日, 平安大华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 13、2015 年8 月 28 日,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 开源证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转换和定投业务的公告 ; 14、2015 年 9 月 8 日,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 中金公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15、2015 年9 月 10 日,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转换和定投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 16、2015 年9 月 16 日,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 恒泰证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转换和定投业务的公告 ; 17、2015 年9 月 18 日,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与其 费 率 优 惠 活 动 的 公 告 ; 18、2015 年9 月 23 日,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 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转换和定投业务并参与其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19、2015 年9 月 23 日,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 兴业银行为销售机构及开通转换和定投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20、2015 年9 月 24 日,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 金新增 天风证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转换和定投业务的公告 ; 21、2015 年9 月 26 日, 平安大华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关于新增上海天天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为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 22、2015 年 10 月 12 日,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银行为 平安大华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 23、2015 年 10 月 21 日,平安大华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关于新增上海陆金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55 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 24、2015 年 10 月 22 日,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 增中泰证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转换和定投业务的公告 ; 25、2015 年 10 月 26 日,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 增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转换和定投业务并参与其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 26、2015 年10 月27 日, 平安大华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第 3 季度报 告 ; 27、2015 年 10 月 29 日,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 告 ; 28、2015 年11 月3 日, 关于平安大华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因直销系统升级 暂停直销渠道申购、定投、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 29、2015 年11 月6 日,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 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 30、2015 年 11 月 10 日,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 增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转换和定投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 31、2015 年 11 月 23 日,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 增国金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 32、2015 年 11 月 25 日,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 增光大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 33、2015 年 11 月 26 日,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 增第一创业证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转换和定投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 (四) 《 招募说 明书》 与本次更 新的招 募说明 书内容若 有不一 致之处 ,以本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56 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2 期) 57 十 一、 对招 募说 明书 更新 部分 的说 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 2013 年 11 月 15 日公布的 《 平安大华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 进 行了更新, 并根据本基 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 主要更新的内容 如下: 1、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2、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3、 “十 一、基 金的投 资 ”中,根 据最新 资料, 更新了“ (十二 )基金 投资组 合报告”的内容; 4、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十二 、基金的业绩”内容; 5、 在 “二十四、 其他应 披露的事项” 部分, 披露了 2015 年6 月 3 日至2015 年12 月 2 日期间涉及本基金的公告 ; 6、根据最新情况,更新 了“二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1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