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ET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1月)查看PDF公告
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 金 管理 人 :易 方 达基 金 管理 有 限公 司
基 金 托管 人 : 中 国 工商 银 行 股 份 有限 公 司
二〇一六 年 一 月
易方达黄 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1
重要提示
本 基 金 根据 2013 年 7 月31 日中 国 证券监 督 管 理委员 会 《 关 于核 准 易 方达黄金交易型
开放式证券投 资 基 金 及其 联 接 基金 募 集 的 批复 》 ( 证 监 许可 [2013 ]1027 号) 和 2013 年
10 月18 日 《关 于 易 方达 黄 金 交 易型开 放 式 证券投 资 基 金 募集 时 间 安排的 确 认 函 》 (基 金 部
函 [2013 ]889 号 )进 行募 集 。 本基金 的 基 金合同 于 2013 年11 月 29 日 正式 生 效 。
本 摘 要 根据基 金 合 同和基 金 招 募说明 书 编 写, 并 经 中 国证监 会 核 准。 基 金 合 同是 约 定
基 金 当 事人之 间 权 利 、 义 务 的 法律文 件 。 基 金投 资 人 自依基 金 合 同取得 基 金 份额, 即 成 为
基 金 份 额持有 人 和 本基金 合 同 的当事 人 , 其 持有 基 金 份额的 行 为 本身即 表 明 其对基 金 合 同
的 承 认 和 接 受 , 并 按 照 《 基 金 法 》 、 《 运 作 办 法 》 、 基 金 合 同 及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享 有 权 利 、 承
担 义 务 。基金 投 资 人欲了 解 基 金份额 持 有 人的权 利 和 义务, 应 详 细查阅 基 金 合同。
基 金 管 理人保 证 《 招 募说 明 书 》 的内 容 真 实 、 准 确 、 完 整。 本 《 招 募说 明 书 》 经中 国
证监会注册, 但 中 国证监 会 对 本基金 募 集 的 注册 , 并 不表明 其 对 本基金 的 价 值和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断或 保 证 ,也不 表 明 投资于 本 基 金没有 风 险 。
基 金 管 理人依 照 恪 尽职守 、 诚 实 信用 、 谨 慎 勤勉 的 原 则管理 和 运 用基金 财 产 , 但不 保
证 基 金 一定盈 利 , 也不保 证 最 低收益 。
本基金 投资于 黄 金 现货合 约 的 比例不 低 于 基金资 产 净 值的 95% , 具 有与上 海 黄 金交 易
所 Au99.99 现 货 实 盘合约 相 似 的风险 收 益 特征。
基 金 净 值会随 黄金市场的 变 化 而波动 。 投 资者 在 投 资 本基金 前 , 请认真 阅 读 本招 募 说
明 书 , 全 面认 识 本 基金的 风 险 收益特 征 和 产品特 性 , 充 分考 虑 自 身的风 险 承 受能力 , 理 性
判 断 市 场 , 对 认 购 ( 或 申 购 ) 、 买 卖 基 金 的 意 愿 、 时 机 、 数 量 等 投 资 行 为 作 出 独 立 决 策 ,
获 得 基 金投资 收 益 ,亦承 担 基 金投资 中 出 现的各 类 风 险。
投 资 本 基金可 能 遇 到的风 险 包 括 黄金 市场波动风险、 基金跟 踪 偏 离风险 、 基 金份 额 二
级 市 场 价格折 溢 价 的风险 、 本 基金交 易 时 间与 境内外黄金市 场 交 易时间 不 一 致的风 险 、 不
同 申 购 赎回模 式 下 交易和 结 算 规则 存在差 异的风 险 、 基 金份 额 交 易规则 调 整 的相关 风 险 等
特 有 风 险,以 及 第 三方机 构 服 务的风 险 、 管理风险、操作风 险 、 其他风 险 等 。
基 金 管 理人提 醒 投 资者基 金 投 资的 “ 买者自负 ” 原 则 , 在投 资 者 作出投 资 决 策后, 基
金 运 营 状况与 基 金 净值变 化 引 致的投 资 风 险,由 投 资 者自行 负 责 。
本基金 向投资 人 提 供场内 份 额 实物申 购 赎 回、 场 内 份 额现金 申 购 赎回 等 申 购 、 赎 回 方
式, 并可 在条 件 成 熟后向 投 资 人开放 场 外 份额 的 现 金 申购 、 赎回 业 务。 不 同申 购、 赎 回 方
式的开 放日与 开 放 时间、 清 算 交 收及 登 记 结算规 则 或 有差异 。 在 本 基金 开 放 申购、 赎 回 业
务办理后 :
(1 ) 如 具 有黄 金 账 户, 投 资 人 持有 深圳 A 股 账户 或 证 券投资 基 金 账户均 可 参 与本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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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的实 物申购 赎 回 。但在 提 交 实物申 购 赎 回申请 前 , 投资人 需 完 成账户 备 案 ;
(2 ) 投 资 人如 仅 持 有 深圳 A 股账户 , 除 可 参与 本 基 金 基金份 额 二 级市场 交 易 外,还
可参与本基金 场 内 份额的 现金申购赎 回 ;
(3 ) 仅 持 有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基 金 账 户 的 投 资 人 不 能 参 与 本 基 金 的 申 购 、 赎 回 , 只 能
参与本 基金 基 金 份 额的二 级 市 场交易 ;
(4 ) 黄 金 现 货 实 盘 合 约 申 购 或 赎 回 时 , 单 一 账 户 每 笔 申 购 或 赎 回 份 额 需 为 最 小 申 赎
单 位 的 整数倍 , 最 高不得 超 过 999,999,999 份。
敬 请投资 人详 细 阅 读 《基 金 合 同 》 、 《 招 募 说 明书 》 关 于 本基 金 各类 申购 、 赎 回 方式 的
说明。
投 资 者 一旦认 购 、 申 购或 赎 回 本基金 , 即 表 示对 基 金 认购、 申 购 和 赎回 所 涉 及的基 金
份 额 的 证券变 更 登 记方式 以 及 申购赎 回 所 涉及 申 购 、 赎回对 价 的 交收方 式 已 经认可 。
在 目 前 结算规 则 下 , 投资 者 交 易、申 购 、 赎回黄 金 ETF ,应 当 遵 守下列 规 定 ,具 体 以
深 圳 证 券交易 所 、 登记结 算 机 构及上 海 黄 金交易 所 等 服务机 构 的 规则为 准 :
(1 ) 投 资人 T 日买 入 的场内 份 额 ,T 日可 以 卖 出;
(2 ) 投资人T 日买 入 的场内 份 额 ,T+1 日 可 以 赎回。 如 果 对应的 结 算 参与人 当 日 日 终
资 金 不 足,T+1 日 不得 以黄 金 现 货实盘 合 约 为对价 赎 回 ;
(3 )T 日 以实 物 申购 方式 申 购 的场内 份 额 ,T 日可以赎回 或卖出; 投资人 T 日 以 实物
赎回方 式赎回 场 内 份额 后 ,T 日可 卖出 赎 回 的 黄金 现 货 实盘合 约 ; 投资人 T 日 以现金 申购
方 式 申 购的场 内 份 额,T+1 日 可卖 出和 赎 回 。
(4 ) 对 于 以 现 金 赎 回 方 式 赎 回 的 场 内 份 额 , 由 于 登 记 结 算 机 构 对 场 内 份 额 的 现 金 替
代采取逐笔全 额 非 担保 交 收 模 式, 当 投 资 人赎回 申 请 被登记 结 算 机构确 认 后 , 被赎 回 的 基
金 份 额 即被记 减 , 但此时 投 资 人尚未 收 到 赎回款 。
(5 ) 未 来 , 如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 登 记 结 算 机 构 及 上 海 黄 金 交 易 所 等 服 务 机 构 就 本基
金 基 金 份额 的 交 易 、 结算 等 相关 规则 进 行 调整, 基 金 管理人 或 将 调整本 基 金 相关业 务 的 具
体 办 理 时间及 销 售 机构, 请 投 资人 关 注 基 金管理 人 及 相关服 务 机 构的 相关公告 。
本 基 金 追踪黄 金 现 货 实盘 合 约 价格, 但 不 等同于 实物黄金, 投资者 赎回 基 金 份额 时无
法 直接 取得实 物 黄 金。
基 金 不 同于银 行 储 蓄与债 券 , 基金 投资 人 有 可能获 得 较 高的收 益 , 也有 可能 损 失 本金 。
投 资 有 风险, 投 资 人在进 行 投 资决策 前 , 请仔细 阅 读 本基金 的 《 招募说 明 书 》 及 《 基 金 合
同 》 。
基 金 的 过往业 绩 并 不预示 其 未 来表现 。
本 招 募 说明书 已 经 本基金 托 管 人复核 。 除 非另有 说 明 , 本招 募 说 明书所 载 内 容截 止 日
为 2015 年11 月29 日, 有关 财 务 数据截 止 日 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 , 净 值表 现截 止 日 为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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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6 月30 日。 ( 本 报 告中财 务 数 据未经 审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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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 金管理 人
( 一 ) 基 金管 理 人 基 本情 况
1 、基金管理 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4004-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 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 楼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设立日期:2001 年4 月17 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人 民币
联系人: 贺晋
联系电话:400 881 8088
2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1/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6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12
总
计 100%
( 二 ) 主 要人 员 情 况
1 、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叶俊英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长。曾任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总公司条法部科员、
副科长、科长,广东省烟草专卖局专卖办公室干部,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 部 总
经理、公司董事、副总裁,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董事、副董事长。现任易 方 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晓艳女士,经济学博士,副董事长、总裁。曾任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理财部
副经理、基金经理,基金投资理财部副总经理、基金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 管 理
有限公司督察员、监察部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 裁 、
董事。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 公 司
董事长,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秦力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投资理财部
总经理、资金营运部总经理、规划管理部总经理、投资自营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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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经理。现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广发控股(香港)有限 公 司
董事,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力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董事。曾任美的集团空调事业部技
术主管、企划经理,佛山顺德百年科技有限公司行政总监,美的空调深圳营销中心区 域 经
理,佛山顺德创佳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长虹空调广州营销中心营销总监, 广 东
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总监、董事、副总裁。现任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 董
事,开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盈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东辉先生,管理学博士,董事。曾任广州市东建实业总公司发展部投资计划员,广
州商贸中心(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广州东建南洋经贸发展有 限 公
司董事总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信托管理三部副总经理 。 现
任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信托管理三部总经理。
刘韧先生,经济学硕士,董事。曾任湖南证券发行部经理助理,湘财证券投资银行总
部总经理助理,财富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副总经理、 党 委
委员。现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资本运营部部长,兼任佛山市 国 星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新晟期货有限 公 司
董事。
王化成先生, 经济学博士, 独立董事。 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助教、 讲师、 副教 授。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何小锋先生,经济学硕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省韶关市教育局干部,中共广东省韶
关市委宣传部干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金融系主任。现任北京大学经 济 学
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朱征夫先生, 法学博士, 独立董事。 曾任广东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金融房地产部主任,
广东大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省国土厅广东地产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现任 广 东
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国祥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会主席。曾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江南西营业部经理,
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 场 拓
展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舫金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华南师范大学外语系党总支书记,中国证监会
广州证管办处长、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有限 公 司
董事长、立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 任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广州 银 行
副董事长,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 广
州中盈(三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广永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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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智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主管,易方达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现任易方 达 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互联网金融部总经理,兼任广东粤财互联网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优造先生, 工商管理硕士(MBA) , 常务副总裁。 曾任南方证券交易中心业务发展部经
理,广东证券公司发行上市部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 基 金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易方达资产 管 理
(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肖坚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裁。曾任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职员,香港安财投资有
限 公 司 财 务 部 经 理 , 粤 信( 香港)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业 务 部 副 经 理 , 广 东 粤 财 信 托 投 资 公 司 基 金
部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常务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基金投 资 部
总经理、总裁助理、专户投资总监、专户首席投资官;基金科翔基金经理、易方达策 略 成
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易方达策略成长 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经理,
ACE GP 董事 ,ACE MANCO 董事,ACE Investment Fund LP 投资 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易方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彤先生,经济学博士,副总裁。曾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成都营业部研发部
副经理、交易部经理、研发部经理、证券总部研究部行业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 限 公
司市场拓展部主管、 基金科瑞基金经理、 市场部华东区大区销售经理、 市场部总经理助理、
南京分公司总经理、成都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总裁助 理 、 市 场 总 监 。 现 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马骏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副总裁。曾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营
业部职员,深圳众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 易 方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金管理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固定收益投 资 总
监、 固定收益首席投资官; 基金科讯基金经理、 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易
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固
定收益总部总经理, 易方达资产管理 (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 人民币合格境外 投资者 (RQFII )
业务负责人、证券交易负责人员(RO ) 、 就 证 券 提 供 意 见 负 责 人 员 (RO ) 、 提 供 资 产 管 理
负责人员(RO ),中债资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南女士,经济学博士,督察长。曾任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易
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监察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 限 公
司督察长。
范岳先生 , 工商管理 硕 士(MBA) , 首席产品 执 行官。曾 任 中国工商 银 行深圳分 行 国 际
业务部科员,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公室经理、国际部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中心
助理主任、上市部副总监、基金债券部副 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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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首席产品执行官,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2 、基金经理
林伟斌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研究员,易
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指数量化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兼任指数量化研
究员。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13 年3 月 6 日起任 职) 、易方达 沪深 30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3 年 11 月 14 日起任职) 、 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 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3 年11 月 29 日起 任职) 、易方 达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5 年8 月27 日起 任职) , 兼任易方达资产管理 (香港) 有限
公司基金经理 。
3 、指数与量 化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指数与量化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林飞先生、罗山先生、 张胜记先生。
林飞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副总
经理、易方达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
金基金经理、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 经理、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 、易方达沪深 300 医药
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易方达沪深300 非银 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兼任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就证券提
供意见负责人员(RO ) 、 提供资产管理负责人员(RO ) 、证券 交易负责人员(RO)。
罗山先生,天体物理学博士。曾任巴克莱银行纽约分行衍生品交易部董事、新加坡分
行信用产品交易部董事,苏格兰皇家银行香港分行权益及信用产品部总经理,加拿大皇家
银行香港分行结构化产品部总经理,诚信资本合伙人,五矿证券公司副总裁,安信证券资
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及量化投资部资深投资经理。现任易方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及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易方达沪深 300 量 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兼 任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
张胜记先生,管理学硕士。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助理、基金 经理助
理、行业研究员、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原易
方达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指数与量化投
资部总经理助理、 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上证
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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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基金经理、 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
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兼任易 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
4 、上述人员 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 金托管 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1 月1 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三 、相 关服务 机构
( 一 ) 基 金份 额 销 售 机构
1 、场内份额 现金申购、赎回 代办证券公司(以下排序不分先后)
(1) 广发证 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 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 、18、19、36 、38、41、42 、43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5305
网址:www.gf.com.cn
(2) 德邦证 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 际中心 26 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朱磊
联系电话:021-6876161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传真:021-68767880
网址:www.tebo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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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海通证 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传真:021-23219100
网址:www.htsec.com
(4) 南京证 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 8 号
法定代表人:步国旬
联系人:孙秀玉
联系电话:025-83367888-410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8-5888
传真:025-83320066
网址:www.njzq.com.cn
(5) 申万宏 源西部证券
注册地址: 新 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 (新 市区) 北京南 路 358 号大 成国际大厦 20 楼2005
室
办公地址: 新 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 (新 市区) 北京南 路 358 号大 成国际大厦 20 楼2005
室
法定代表人:李季
联系人:李巍
联系电话:010-8808585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传真:010-88085195
网址:www.hysec.com
(6) 申万宏 源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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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1-33389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4008895523
传真:021-33388224
网址:www.swhysc.com
(7) 银河证 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 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邓颜
联系电话:010-6656829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8
传真:010-6656899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8) 中泰证 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 人:李玮
联系人:马晓男
联系电话:021-20315255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传真:021-20315137
网址:www.qlzq.com.cn
(9) 中投证 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18 层-21 层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 中心 A 栋第04 、18 层至21 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刘毅
联系电话:0755-82023442
客户服务电话:9553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10) 中信建 投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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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87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11) 中银国 际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 银大厦 3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 银大厦 39-40 层
法定代表人:钱卫
联系人: 王 炜哲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20-8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50372474
网址:www.bocichina.com
2 、场内份额 实物申购、赎回办理机构
(1) 中国工 商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杨菲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交通银 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张宏革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传真:021-58408483
网址:www.bankcomm.com
3 、二级市场 交易代办证券公司
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基金二级市场交易。
( 二 ) 登 记结 算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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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场内份额 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明
联系人:严峰
电话:0755-25946013
传真:0755-25987122
2 、场外份额 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4004-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F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1 8088 (免长 途话费)
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余贤高
( 三 ) 出 具法 律 意 见 书的 律 师 事 务所
律师事务所:上海 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 黎明
联系人: 黎明
( 四 ) 会 计师 事 务 所 和经 办 注 册 会计 师
本基金的法定验资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 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Ng Albert Kong Ping 吴港平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昌华、周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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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许建辉
本 基 金 的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及 其 他 规 定 事 项 的 审 计 机 构 为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 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 华永道中心 11 楼
首席合伙人:李丹
电话: (021 )23238888
传真: (021 )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玲、沈兆杰
联系人:沈兆杰
四、基 金的名 称
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 金的类 型
本基金为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 金的投 资目标
紧密 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 与跟踪误差最小化。
七、基 金的投 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黄金现货合约 (包括现货实盘
合约、 现货延期交收合约等) 、 债券 、 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 、 货币市场工具,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 资于其他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挂钩黄金价格的
远期合约、 期货合约、 期权合约、 互换协议等衍生品) , 基 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 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黄金现货合约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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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基 金的 投 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 黄金现货合约的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为紧密 追踪业绩比较
基准的表现, 本基金 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 0.2% 以内, 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2% 以内。
当黄金现货实盘合约流动性不足或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投资成本更低时,本基金也可适
当投资于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
为降低基金费用对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的影响,本基金可以将持有的黄金现货合约
借出给信誉良好的机构,取得租赁收入,并要求对方按时或提前归还黄金现货合约。本基
金将谨慎考察黄金现货合约借入方的资信情况,根据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黄金的市场供
求情况,决定黄金现货合约租赁的期限、借出的黄金现货合约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及租
赁利率等。
基金管理人还 将关注国内其他 黄金投资工具的推出情况。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
本基金投资于挂钩黄金价格的其他金融工具 (包括但不限于远期、 期货、 期权及互换协议) ,
基金管理人 将制定与本基金投资目标相适 应的投资策略,在充分评估其预期 风险及收益的
基础上,谨慎地进行投资 。
九、基 金的业 绩 比较 基准
上海黄金交易所 Au99.99 现货实盘合 约收盘价。
十、基 金的风 险收益 特征
本基金追踪上海黄金交易所 Au99.99 现货实盘合 约收盘价表现, 具有与上海黄金交易
所 Au99.99 现货实盘合约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一、 基金的 投资组 合报告 (未经 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复核了本报告的
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的期间为 2015 年7 月1 日至 2015 年9 月30 日。
1 、报告期末 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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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89,028,320.00 99.56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39,978.94 0.38
7 其他资产 49,905.97 0.06
8 合计 89,418,204.91 100.00
2 、报告期末 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 、报告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 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序号 贵金属代码 贵金属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Au99.99 AU9999 386,240 89,028,320.00 99.69
8 、报告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 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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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 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 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 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本基金投 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各 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079.51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7,826.46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9,905.97
(4) 报告期末 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 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 基金的 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3 年 11 月 29 日,基金合 同生效以来(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 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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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
效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3.55% 0.72% -3.33% 0.88% -0.22% -0.16%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53% 0.86% 1.75% 0.87% -0.22% -0.01%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 30 日
-2.43% 0.84% -2.35% 0.85% -0.08% -0.01%
基金合同生
效至2015 年6
月 30 日
-4.45% 0.85% -3.95% 0.86% -0.50% -0.01%
十三、 费用概 览
( 一 ) 与 基金 运 作 相 关的 费 用
1 、基金费用 的种类
(1 ) 基金管 理人的管理费;
(2 ) 基金托 管人的托管费;
(3 ) 《基金 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 《基金 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诉讼费 和仲裁费;
(5 ) 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 基金因黄金现货合约交易、 结算、 仓储以及在投资人申购、 赎回基金份额过程中
因黄金现货实盘合约过户所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手续费、租借手续费、延期补
偿费、过户费、仓储费)以及其他证券交易费用 ;
(7 ) 基金的 银行汇划费用;
(8 ) 基金上 市初费及上市年费;
(9 ) 基金收 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10)证券 账户开户费用 、黄金账户开户费用 、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1 )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 或行业惯例,因基金运作而发生的 ,可
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 、基金费用 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 基金管 理人的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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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的年管理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
如下:
H =E× 年管 理费率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 ) 基金托 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 的年托管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
法如下:
H =E ×年托 管费率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
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 第 3 -11 项费用”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
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 、不列入基 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
的损失;
(2 ) 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 《基金 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 其他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 、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与份额类别等因素,根据
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调整全部或部分份额类别的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
相关费率。
(1 ) 调低全部或部分份额类别的 基金管理费率、 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 无须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2 ) 基金管 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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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与 基金 销 售 相 关的 费 率
在场内份额的实物申购、赎回方式下,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场内份额时,申购赎回办理
机构不收取佣金;投资人赎回本基金场内份额时,申购赎回办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 0.5 %
的标准收取佣金。
投资人参与本基金场内份额的现金申购、 赎回, 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 0.5%
的标准收取佣金。
十四、 对招募 说明书 更新部 分的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 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 结合本基金
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 2015 年 7 月 10 日 刊登的本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三、 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2 、在“四、 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3 、 在 “五 、 相 关服务机构” 部分, 更新了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信息和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
4 、在“十、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部分,更新了 “申购 赎回清单的格式” 。
5 、在“十一 、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 2015 年第3 季度投资组 合报告的内
容。
6 、在 “十二 、基金的业绩”部分, 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数据。
7 、在“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部分,更新了“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
的部分内容。
8 、在“二十 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 更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