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富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华富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 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2008 年38 号公告) , 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 《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 考方法》 (以下简称方法)内容和有关要求,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于2008 年9 月17 日发布了《华富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期停 牌股票等 无市价投资品种 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 , 说明本公司于2008 年9 月16 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 0.25% 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 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 决定于 2016 年 1 月 7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 “ 百洋股份 (002696 ) 、 东华软 件 (002065 ) 、海格通信 (002465) 、赛轮金宇 (601058) 、拓维信息(002261)、 金运激光(300220) 、长电科技(600584) ”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上述股票复牌后,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确 定对 上述 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 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请广大投 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1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