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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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元大中创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基 金 管 理 人 : 华 润 元 大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〇一六 年 一 月
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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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 要 提 示】
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经2015 年3 月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 会 ” ) 证监 许
可 【2015】 363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 年5 月25 日正式生效。
基 金 管 理 人 保 证 招 募 说 明 书 的 内 容 真 实 、 准 确 、 完 整 。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经 中 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 国 证 监 会 不 对
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 资 有 风 险 , 投 资 人 认 购 ( 或 申 购 ) 本 基 金 时 应 认 真 阅 读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和 基
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谨慎、自主
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 信用风
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及本基金的特有
风险等。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
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同时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
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 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并 不 代表 其 未 来 表 现 。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其 他 基 金 的 业 绩 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 金 管 理 人 提 醒 投 资 者 基 金 投 资 的 “ 买 者 自 负 ” 原 则 , 在 投 资 者 作 出 投 资 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除特别说明外,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 内容截止日为2015 年 11 月25 日, 有关财
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5 年9 月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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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期
2015 年5 月25 日
二 、 基 金 管 理 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 7 层
邮政编码:518048
法定代表人: 路强
成立时间:2013 年1 月17 日
注册资本: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 永续经营
联系人: 林婷婷
电话:(0755)88399008
传真:(0755)88399045
华 润 元 大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公司 ” )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许可
[2012]1746 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51%
元大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49%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完 善 , 经 营 运 作 规 范 , 能 够 切 实 维 护 基 金 投 资 人
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合规审核委员会、风险控制委
员会三个专业委员会, 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
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 司 监 事 会 由 四 位 监 事 组 成 , 主 要 负 责 检 查 公 司 的 财 务 以 及 对 公 司 董 事 、 高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
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督察长负责公司及基金运作的监察稽核工作,由公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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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公司经营层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特定客户资产管
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产品审议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固有资金投资运用管理
委员会、IT 治理委员会作为总经理行使职权的议事决策机构。
公 司 按 照 不 同 业 务 职 能 , 分 为 十 个 部 门 。 其 中 投 资 部 门 包 括 投 资 管 理 部 、 固
定收益部、特定客户资产管理部三个部门;市场部门包括营销部和市场策划部两
个部门;后台运营部门包括信息技术部、运营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和财务部四个
部门;同时公司还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合规部,对公司及基金投资运
作、内部管理等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独立监察。
截至到 2015 年11 月25 日, 公司有员工 64 人, 其中61% 的员工具有硕士及以
上学历,94%的员工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公 司 已 经 建 立 健 全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 风 险 控 制 制 度 、 监 察 稽 核 制 度 、 基 金 会 计
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公司管理制度。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路 强 先 生 , 董 事 长 , 本 科 学 历 。 历 任 中 国 华 润 总 公 司 进 出 口 贸 易 经 理 , 大 连
保税区宝利行华润国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
董事、副总经理,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
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红树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华润元大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厉 放 女 士 , 副 董 事 长 , 博 士 学 历 。 历 任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金 融 研 究 所 高 级 研 究 助
理,香港岭南大学社会科学院讲师,美国安泰国际保险公司亚太总部研究员,荷
兰集团亚太区研究中心主管,荷兰国际集团全球养老金服务企业资深顾问,现任
元大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中国基金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孟扬女 士 , 董 事 , 硕 士 学 历 。 历 任 北 京 大 学 助 教 , 深 圳 国 际 信 托 投 资 公 司 租
赁部业务员、副科长、科长、副经理、资产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深圳国际
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润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红树林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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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宗圣先生,董事,博士学历。历任泰国 WALL RESEARCH 投资策略分析师、
宝来证券研发部总经研究组组长、宝来证券集团总裁特别助理、总经理室主任、
国际金融部副总经理,宝来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宝来证券投资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元大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PT AMCI
Manajemen Investasi Indonesia 公 司 ( 简 称 AMII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 董 事
(Commissioner )。
刘 胤 宏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 , 硕 士 学 历 。 历 任 北 京 金 杜 律 师 事 务 所 公 司 证 券 部 律
师,现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深圳分所主任,深圳市格林赛特
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南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孙 茂 竹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 , 硕 士 学 历 。 历 任 北 京 市 第 二 建 筑 工 程 公 司 工 人 , 现
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财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张 天 鷞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 , 硕 士 学 历 。 历 任 化 学 银 行 (Chemical Bank ) 经 理 ,
菲 利 普 ? 莫 里 斯 公 司 (Philip Morris Inc ) 经 理 , 中 华 开 发 公 司 经 理 , 蓝 筹 管 理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负 责 人 , 所 罗 门 兄 弟 (Salomon Brothers ) 副 总 裁 , 华 盛 顿 资 本 集
团(Washington Capital Group ) 执行董事, 瑞士联合银行集团 (UBS) 执行董事,
阿凡提公司(Avant! Corporation )首席财务官,Union Nature Inc. 负责人,瑞
士 信 贷 第 一 波 士 顿 银 行 (CSFB ) 董 事 总 经 理 。 现 任 瀚 宇 彩 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利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富晶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富堡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微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察人法人代表。
林 瑞 源 先 生 , 董 事 , 总 经 理 , 本 科 学 历 。 历 任 元 大 宝 来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服
务代理部科长,元大宝来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经理、行销部副
总经理、投资理财部副总经理、通路事业部资深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华润元大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何 特 先 生 , 董 事 , 督 察 长 , 硕 士 学 历 。 历 任 深 圳 三 九 医 药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部经理,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证券投资部信托经理,摩根士丹
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主管,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证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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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投资部高级信托经理、总经理助理、执行总监。现任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
中心调解员,深圳华润元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监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卢 伦 女 士 , 监 事 , 硕 士 学 历 。 历 任 华 为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部 经 理 , 晨 星
(深圳)资讯有限公司股票研究部研究员,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本副
总监,现任华润深国投信 托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
林 武 田 先 生 , 监 事 , 博 士 学 历 。 历 任 尧 干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 元
大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元大京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元大创
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元大国际财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财团法人
元大文教基金会执行长,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现任元大证券投
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 扬 帆 先 生 , 监 事 , 硕 士 学 历 。 历 任 德 勤 华 永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高 级 审 计 师 , 华
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现任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
总经理助理。
崔 佩 伦 女 士 , 监 事 , 硕 士 学 历 。 历 任 美 商 花 旗 银 行 空 中 理 财 银 行 专 员 、 训 练
讲师,JF 摩根富林明投信基金事务部襄理,台湾群益投信营销通路部经理、客服
部经理,元大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资深经理、行政管理部经理、客
服部经理,现任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路强先生,董事长。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林瑞源先生,总经理。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何特先生,督察长。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杨伟先生, 厦门大学金融工程博士,6 年金融行业从业经验。 历任兴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专员,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工程及量化投资研究员。
2013 年加入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华润元大富时中国 A50 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润元大信息传媒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润
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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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瑞源(总经理)
李洋昇(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李孟霞(投资管理部投资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三 、 基 金 托 管 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8-45 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8-45 层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成立时间:1993 年 8 月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46.61 亿元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 证监许可[2014]78 号
联系人: 秦湘
联系电话:0755-26951111
招 商 证 券 是 百 年 招 商 局 旗 下 金 融 企 业 , 经 过 二 十 多 年 创 业 发 展 , 已 成 为 拥 有
证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评定为 A 类AA 级
券商。招商证券具有稳定的持续盈利能力、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架构、专业的服
务能力。公司拥有多层次客户服务渠道 , 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拥有
162 家批准设立的证券营业部和 11 家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分公司 ,同时在香港设有
分支机构,全资拥有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招商期货有限公司 、 招 商 致 远 资 本
投资有限公司、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参 股 博 时
基金管理公司、招商基金管理公司,构建起国内国际业务一体化的综合证券服务
平台。招商证券致力于“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打造中国最佳投资银行”。公司
将以卓越的金融服务实现客户价值增长, 推动证券行业进步, 立志打造产品丰富、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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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一流、能力突出、品牌卓越的国际化金融机构,成为客户信赖、社会尊重、
股东满意、员工自豪的优秀金融企业。
2、主要人员情况
招商证券托管部员工平均具备 7 年以上的证券基金后台运营或结算托管工作
经验, 其中多人具备丰富的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运作经验、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验,
以及大型 IT 公司的软件设计与 开发经验, 人员专业背景覆盖了金融、 会计、 经 济、
计算机等各领域,其中本科以上人员占比 100%,硕士研究生占比达到 70%,高级
管理人员均拥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招 商 证 券 托 管 部 是 国 内 首 批 获 得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托 管 业 务 的 证 券 公 司 , 可 为 各
类公开募集资金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提供托管服务。托管部拥有独立的安全监控
设施,稳定、高效的托管业务系统,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招商证券托管部本着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履行基金托管职责。 除
此之外,招商证券于 2012 年 10 月获得了证监会准许开展私募基金综合托管服务
试点的正式批复,成为业内首家可从事私募托管业务的券商,经验丰富,服务优
质,业绩突出。 截至2015 年三 季度,招商证券共托管 14 只公募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招商证券作为基金托管人:
(1 ) 托管业务的经营运作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 自觉形成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 ) 建立科学合理、 控制严密、 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保持托 管业务 内
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3 )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提高经营管理效益, 使托管业务稳 健运行和受托
资产安全完整,实现托管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4 ) 不断改进和完善内控机制、 体制和各项业务制度、 流程, 提高 业务运 作
效率和效果。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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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层 面 设 立 了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 作 为 公 司 内 部
最高风险决策机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公司风险管理政策、风险偏好、容
忍度和经济资本等风险限额配置方案,拥有公司重大风险业务和创新业务项目的
最终裁量权。 风险管理部、 法律合规部及稽核监察部为公司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
资 产 托 管 部 内 部 设 置 专 门 负 责 稽 核 监 察 工 作 的 内 控 稽 核 岗 , 配 备 专 职 监 察 稽
核人员,在托管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
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招 商 证 券 托 管 部 制 定 了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 建 立 了 科 学 合 理 、 控 制 严
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持托管业务健全、有效执行;安全保管基金财
产,保持基金财产的独立性;实行经营场所封闭式管理,并配备录音和录像监控
系统;有独立的综合托管服务系统;业务管理实行复核和检查机制,建立了严格
有效的操作制约体系;托管部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的理念, 培 养 部 门 全 体 员
工的风险防范和保密意识。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基 金 托 管 人 根 据 《 基 金 法 》 、 《 运 作 办 法 》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和 基 金 合 同 、
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
限制等进行监督,并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违规风险。
2、监督程序
基 金 托 管 人 发 现 基 金 管 理 人 投 资 指 令 或 实 际 投 资 运 作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 基 金 合
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
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
书面通知后应在限期内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
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
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
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
四 、 相 关 服 务 机 构 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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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份额 发售机构
1、 网下现金发售直销机构
名称: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 7 层
法定代表人: 路强
成立时间:2013 年1 月17 日
电话:(0755)88399008
传真:(0755)88399045
联系人: 杜敏琳
客户服务电话:4000-1000-89
网址:www.cryuantafund.com
个 人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本 基金管理人 网 上 直 销 交 易 平 台 办 理 开 户 、 本 基 金 的 认
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网上交易
网址:www.cryuantafund.com 。
2、 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8-45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秦湘
联系电话:0755-26951111
客服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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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200040
联系人:刘晨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济南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济南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证券大厦2001 室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马晓男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电话:021-20315255
传真:02120315137
网址:www.zts.com.cn
(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 号楼 22 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黄英
电话:0591-38162212
传真:0591-38507538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东吴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东吴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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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400-860-1555
网址:www.dwzq.com.cn
(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传真:010-6656899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客服电话:4008-888-888
(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9 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6029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9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1 号楼2001 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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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1 号楼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10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2 座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2 座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网址:www.cicc.com
(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 95521
网址:www.gtja.com
(1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5639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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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csc108.com
3、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风险控制要求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会员单位,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 选 择 其 它 符 合 要 求 的 机 构 销 售 本 基
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 ,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 结算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明
电话: (0755)25946013
传真: (0755)25987122
联系人: 严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19 楼
负责人: 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 安冬
经办律师: 安冬、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 层01-12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01-12 室
法定代表人:Ng Albert Kong Ping 吴港平
电话: (010)58153000、(0755)25028288 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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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10)85188298、(0755)25026188
联系人: 李妍明
经办注册会计师: 吴翠蓉、高鹤
五 、 基 金 名 称 和 基 金 类 型
(一)本基金名称: 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二)本基金类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交易 型开放式
六 、 基 金 投 资 目 标 和 投 资 方 向
(一) 投资目标
本 基 金 采 用 被 动 式 投 资 策 略 , 通 过 严 格 的 投 资 程 序 约 束 和 数 量 化 风 险 管 理 手
段,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表现相当,以便为投资者带来
长期收益。
(二)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中创 100 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 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
权证、股指期货、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中创 100 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9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七 、 基 金 的 投 资 策 略
本 基 金 主 要 采 取 完 全 复 制 法 , 即 完 全 按 照 标 的 指 数 的 成 份 股 组 成 及 其 权 重 构
建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指数
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
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
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
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 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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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 预 期 成 份 股 发 生 调 整 和 成 份 股 发 生 配 股 、 增 发 、 分 红 等 行 为 时 , 以 及 因 基
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基金管理人会对
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降低跟踪误差。
如有因受股票停牌、 股票流动性或其他一些影响指数复制的市场因素的限制,
使基金管理人无法依指数权重购买成份股,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
经验判断,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以获得更接近标的指数的收益率。
定期调整:本基金股票组合根据所跟踪的中创 100 指数对其成份股的调整而
进行相应的定期跟踪调整。
不定期调整:根据指数编制规则,中创 100 指数成份股因增发、送配等股权
变动而需进行成份股权重 新调整时,本基金将根据中创 100 指数在股权变动公告
日次日发布的临时调整决定及其需调整的权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本 基 金 将 采 用 货 币 市 场 工 具 对 基 金 资 产 进 行 流 动 性 管 理 。 在 满 足 安 全 性 和 保
证流动性的基础上,本基金将结合宏观分析和微观分析制定投资策略,有效利用
基金资产,更好地实现跟踪标的指数的投资目标。同时,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
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为有效管理投资组合, 基金可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各种金融衍生产品,
如股指期货、权证以及其他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相关的衍生工具。基金
投资于衍生工具的目标,是使得基金的投资组合更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以便更
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基金投资于各种衍生工具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
总值的 10%。 基金拟投资于新推出的金融衍生产品的, 需将有关投资方案通知基金
托管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净值增
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年跟踪误差不
超过2% 。
(四) 投资决策依据和投资流程
1、 投资决策依据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 )公司投资及风险控制政策;
(3 )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 在追求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最小化的
前提下,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构成及其权重,形成基金投资建议; 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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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基金投资决策的准则。
2、 投资决策机制
本 基 金 实 行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下 的 基 金 经 理 负 责 制 。 基 金 经 理 负 责 基 金 的 日 常
投资运作,基金投资的重大事项需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报告。
3、投资决策流程
研 究 、 决 策 、 组 合 构 建 、 交 易 、 评 估 、 组 合 维 护 的 有 机 配 合 共 同 构 成 了 本 基
金的投资管理程序。严格的投资管理程序可以保证投资理念的正确执行,避免重
大风险的发生。
(1 ) 研究: 指数投资研究人员依托公司整体研究平台, 整合外部信息以及券
商等外部研究力量的研究成果开展指数跟踪、成份股等相关信息的搜集与分析、
流动性分析等工作,作为基金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2 ) 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指数投资研究小组提供的研究报告, 定
期召开或遇重大事项时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决策相关事项。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
策委员会的决议,每日进行基金投资管理的日常决策。
(3 ) 组 合 构 建 : 基 金 经 理 根 据 标 的 指 数 相 关 信 息 , 结 合 内 部 指 数 投 资 研 究 ,
以指数复制法构建组合。在追求跟踪误差最小化的前提下,基金经理将采取适当
的投资方法,以降低投资成本、控制投资风险。
(4 ) 交易执行: 运营管理部交易组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 同时履行一线监控
的职责。
(5 ) 投资绩效评估: 投资管理部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进行投资绩效评估, 并
提供相关报告。绩效评估能够确认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组合误差的来源及
投资策略成功与否,基金经理可以据此检讨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
(6 ) 组合监控与调整: 基金经理将跟踪标的指数变动, 结合成份股基本面情
况、 流动性状况、 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投资绩效评估的结果,
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密切跟踪标的指数。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确 保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利 益 的 前 提 下 有 权 根 据 环 境 变 化 和 实 际 需
要对上述投资程序做出调整,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公告。
(五) 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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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 ) 本 基 金 投 资 于 标 的 指 数 成 份 股 和 备 选 成 份 股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的
90%;
(2 )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0.5% ,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 10%;
(3 )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 产支持证券的比例, 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0%;
(4 )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 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5 )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指同一 信用级别)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 不得超 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6 )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
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7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 的资产支持证券。基
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
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 部卖出;
(8 ) 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 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
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9 )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0 ) 本 基 金 在 任 何 交 易 日 日 终 , 持 有 的 买 入 股 指 期 货 合 约 价 值 , 不 得 超 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1 ) 本 基 金 在 任 何 交 易 日 日 终 , 持 有 的 买 入 期 货 合 约 价 值 与 有 价 证 券 市 值
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
式回购)等;
(12 ) 本 基 金 在 任 何 交 易 日 日 终 , 持 有 的 卖 出 期 货 合 约 价 值 不 得 超 过 本 基 金
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 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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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本 基 金 所 持 有 的 股 票 市 值 和 买 入 、 卖 出 股 指 期 货 合 约 价 值 , 合 计 ( 轧
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4 ) 本 基 金 在 任 何 交 易 日 内 交 易 ( 不 包 括 平 仓 ) 的 股 指 期 货 合 约 的 成 交 金
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5 ) 每 个 交 易 日 日 终 在 扣 除 股 指 期 货 合 约 需 缴 纳 的 交 易 保 证 金 后 , 应 当 保
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16 )基金投资于各种衍生工具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总值的 10%;
(17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
(18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 证 券 市 场 波 动 、 期 货 市 场 波 动 、 上 市 公 司 合 并 、 基 金 规 模 变 动 、 标 的 指 数
成份股调整、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限制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
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
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
始。
如 果 法 律 法 规 对 上 述 投 资 组 合 比 例 限 制 进 行 变 更 的 , 以 变 更 后 的 规 定 为 准 。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 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 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 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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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或 监 管 部 门 取 消 上 述 限 制 , 如 适 用 于 本 基 金 , 则 履 行 适 当
程序后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八 、 基 金 的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创 100 指数
中创 100 指数选取中小板和创业板中代表性较强、流动性较好的 100 家公司
组成样本股 ,能够较好反映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 。
本 基 金 标 的 指 数 变 更 的 , 相 应 更 换 基 金 名 称 和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九 、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本 基 金 属 于 股 票 型 基 金 , 其 预 期 的 风 险 与 收 益 高 于 混 合 型 基 金 、 债 券 型 基 金
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
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
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 、 基 金 的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5 年9 月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 报 告 期 末 基金 资 产 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108,414,699.65 92.48
其中:股票 108,414,699.65 92.48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合计
8,393,300.06 7.16
7 其他资产 418,054.66 0.36
8 合计 117,226,054.37 100.00
注:上表中 的股票投资项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而 1.2 的合计项不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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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
2 、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股 票 投 资 组合
代
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431,145.00 0.37
C 制造业 60,275,303.92 51.55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 -
E 建筑业 2,792,692.00 2.39
F 批发和零售业 4,534,752.00 3.88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21,811,570.84 18.65
J 金融业 5,702,944.12 4.88
K
房地产业
763,231.00 0.65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526,344.29 3.02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999,087.00 2.56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577,629.48 4.77
S 综合 - -
合计 108,414,699.65 92.72
3 、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十名 股 票 投 资明 细
序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2024 苏宁云商 344,000 4,169,280.00 3.57
2 002415 海康威视 111,600 3,635,928.00 3.11
3 300059 东方财富 93,900 3,378,522.00 2.89
4 300104 乐视网 81,500 3,331,720.00 2.85
5 002450 康得新 105,500 3,195,595.00 2.73
6 300027 华谊兄弟 69,100 2,734,978.00 2.34
7 002594 比亚迪 44,100 2,646,441.00 2.26 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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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300024 机器人 40,900 2,319,030.00 1.98
9 300070 碧水源 47,500 2,075,275.00 1.77
10 300017 网宿科技 38,800 2,045,148.00 1.75
4 、 报 告 期 末 按债 券 品 种 分类 的 债 券 投资 组 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债 券 投 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十名 资 产 支 持证 券
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权 证 投 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1.9.1 报 告期 末 本 基 金投 资 的 股 指期 货 持 仓 和损 益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1.9.2 本 基金 投 资 股 指期 货 的 投 资政 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仓股指期货。
10、 报 告 期末 本 基 金 投资 的 国 债 期货 交 易 情 况说 明
1.10.1 本期 国 债 期 货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仓国债期货。 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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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报告 期 末 本 基金 投 资 的 国债 期 货 持 仓和 损 益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0.3 本期 国 债 期 货投 资 评 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仓国债期货。
11、 投 资 组合 报 告 附 注
1.11.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出现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1.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 十 名 股 票 没 有 超 出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的 备 选 股 票 库 。
1.11.3 其他 资 产 构 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86,876.9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384.1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26,793.58
8 其他 -
9 合计 418,054.66
1.11.4 报告 期 末 持 有的 处 于 转 股期 的 可 转 换债 券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5 报告 期 末 前 十名 股 票 中 存在 流 通 受 限情 况 的 说 明
序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
的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流通受限情况
说明 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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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00027 华谊兄弟 2,734,978.00 2.34 重大事项
2 300070 碧水源 2,075,275.00 1.77 重大资产重组
1.11.6 投资 组 合 报 告附 注 的 其 他文 字 描 述 部分
由 于 四 舍 五 入 的 原 因 ,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中 数 字 分 项 之 和 与 合 计 项 之 间 可 能 存 在
尾差。
十 一 、 基 金 的 业 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5.5.25-2015.9.30 -41.93% 3.98% -39.23% 4.13% -2.7% -0.15%
( 二 )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累 计 净 值 收 益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2015 年 5 月25 日至2015 年9 月30 日) 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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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 本基 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5 月 25 日生效 , 截至报告期末,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不满一年。 2 、按基金合 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 使基金的
投 资 组 合 比 例 符 合 基 金 合 同 的 有 关 约 定 。 建 仓 期 结 束 时 本 基 金 的 各 项 资 产 配 置 比 例 符 合 基 金
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十 二 、 基 金 的 费 用 与 税 收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上市费及年费;
9、基金合同生效 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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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1、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1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
法如下:
H= E×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管 理 费 每 日 计算,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月 月 末 ,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 金 托 管 人 根 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
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
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若 遇 法
定节假日、公休假等 ,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E×0.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托 管 费 每 日 计算,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月 月 末 ,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 金 托 管 人 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
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
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 若 遇 法
定节假日、公休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
3、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基 金 标 的 指 数 使 用 许 可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年 费 率 计 提 。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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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E×0.03%÷当年天数H 为 ETF 每日应计提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E 为前一日 ETF 的基金资产净值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 指 数 使 用 许 可 费 每 日 计 算 , 逐 日 累 计 , 按 季 支 付。
指数使用许可费的收取下限为指数使用许可费收取下限为每季度 5 万元, 即不足5
万元时按照 5 万元收取。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划
款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季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取。
标 的 指 数 供 应 商 根 据 相 应 指 数 许 可 协 议 变 更 上 述 标 的 指 数 使 用 许 可 费 费 率 和
计费方式的,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和计费方式实施日前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上 述 “ 一 、 基 金 费 用 的 种 类 ” 中 除 管 理 费 、 托 管 费 和 标 的 指 数 许 可 使 用 费 之
外的其他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或摊入
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未来,如本基金委托第三方计算并
公布IOPV 并产生相应费用,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或摊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
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 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可 协 商 酌 情 降 低 基 金 管 理 费 和 基 金 托 管 费 , 此 项 调
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五) 基金税收
本 基 金 运 作 过 程 中 涉 及 的 各 纳 税 主 体 , 其 纳 税 义 务 按 国 家 税 收 法 律 、 法 规 执
行。 华润元大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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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三 、 对 招 募 说 明 书 更 新 部 分 的 说 明
《华润元大 中创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5 年第 1 号)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
投资管理活动进行了更新,主要内容如下:
(一) 在 “重要提示” 中, 更新了 “基金合同正式生效日” 、 “招 募说明书
所载内容截止日”和“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
(二)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三)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 四 ) 在 “ 五 、 相 关 服 务 机 构 ” 部 分 , 对 直 销 机 构 和 代 销 机 构 的 相 关 内 容 进
行了更新。
( 五 ) 在 “ 十 一 、 基 金 的 投 资 ” 部 分 , 更 新 了 “ 基 金 的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 的 内
容,截止日期更新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 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本
基金托管人复核。
( 六 ) 在 “ 十 二 、 基 金 的 业 绩 ” 部 分 , 更 新 了 “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 和 “ 自 基 金
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该部分内容均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 七 ) 在 “ 二 十 四 、 其 他 应 披 露 事 项 ” 部 分 , 更 新 了 自 本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正 式
生效日 2015 年 5 月 25 日至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 2015 年 11 月 25
日之间的信息披露事项。
上 述 内 容 仅 为 本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的 摘 要 , 详 细 资 料 须 以 本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详细内容,可登录华润元大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cryuantafund.com 。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 六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