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稳健:关于定期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浙商稳健定期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 《浙商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约定, 浙商沪深 300 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已于2016 年1 月4 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 的 浙 商 沪 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场内简称:浙商沪深300; 代码:166802 )与浙商沪深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份额(场内简称: 浙商稳健; 代码:150076)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 及 相关事宜,详见 2015 年12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 券时报》 及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 《关于浙商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6 年1 月6 日浙商稳健份额 折算后次日 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 2016 年1 月 5 日浙商稳健份额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 ,即1.001 元。由于浙商 稳健份额定期份额折算前 存在 折 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 (即2016 年1 月 4 日的收盘价)为 0.983 元,该收盘价 扣除2015 年约定收益后 为0.926 元,与 2016 年 1 月6 日的前收盘价相比存在 较大差异, 因此2016 年 1 月6 日当日可能 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1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