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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利泰(519951)

长信利泰: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 金 管 理 人: 长 信 基 金管 理 有 限 责任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中 国 民 生银 行 股 份 有限 公 司 
客户服务专线 :400-700-5566 ( 免长 话 费 ) 
 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I 重 要 提示 1 、 长信 利泰 灵 活 配置混 合 型 证券投 资 基 金 (以 下 简 称 “本基金 ”)的 募 集 申请已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 国证监会” ) 对本基金募集申请 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 为契约型开放式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托管人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民生银行” ), 本 基金注册登 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登公司” )。 4 、 本 基金通 过 场 外、场 内 两 种方式 公 开 发售, 其 中 ,场外 发 售 机构包 括 直 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场内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 上海 证券交易所会员单 位。 5、 本基金的发售期为2016 年1 月8 日至2016 年2 月19 日止。 6、本基金募集期内不设募集目标上限。 7 、 本 基金募 集 对 象为 符 合 法 律法规 规 定 的可投 资 于 证券投 资 基 金的个 人 投 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 、 募 集期内 , 投 资者可 对 本 基金进 行 多 次认购 , 认 购申请 一 经 受理, 不 得 撤销。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 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 不存在 任何法律或其他障碍。 9 、 本 基金的 基 金 注册登 记 机 构为中 国 证 券登记 结 算 有限责 任 公 司。投 资 者 欲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 须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 上海开放式基 金账户。 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 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的, 则 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 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机构 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投资者欲通过场内认购本基 金, 应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已经有 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须 另行开立。 募集期内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同时为投资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II 者办理场内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0、 本基金的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 台、 直销柜台或销售机构认购的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 (含认购费, 下同) , 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 销售机构的代销网点接受 投资人每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1 元 (含认购费) , 若代销机构有关于交易 级差规定的, 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 高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 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在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 所会员单位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 元, 超过1,000 元的须是 100 元的整数 倍,且每笔认购最大不得超过 99,999,900 元。 本基金对单个账户的认购和持有基金份额不进行限制。 11、 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有, 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2、 销售机构 (本公告中如无特别指明, 销售机构即指直销 机构和各代销机 构下属代销网点 ) 或网上交易渠道, 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 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管理人通过 中登公司发 送的确认结果为准。 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 或通过公司网站查 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 和认购的份额 。 13、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 请阅读 2016 年 1 月5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上的《长信 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4 、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合 同 、 招 募 说 明 书 及 本 公 告 将 同 时 发 布 在 本 公 司 网 站 (www.cxfund.com.cn ) , 投 资 者亦 可 通 过 本公 司 网 站 下载 基 金 业 务申 请 表 格 和 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5、 关于代销机构网点、 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 请 向各代销 机构咨询 。 16、 本基金份额发售期内, 除本公司所列的代销机构外, 如 增加其他代销机 构, 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请留意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 销机构客户服务 专线咨询。 17、 投资者所在地若未开设销售网点, 请拨打本公司的直销专线电话 021-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III 61009916 或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 (免长话费)咨询认购事宜。 18、本公司可 综合各种情况 对本基金份额发售事宜做适当调整。 19、 本发售公告中未明确指明仅适用于 “场内认购” 或 “ 场外认购” 的相关 内容,对于“场内认购”、“场外认购”均适用。 20、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 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投资本基 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 因整体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 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人连 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 金管理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属于中等风险、 中等收益的基金品种, 其预期风险和 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 决策前,请仔细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提示 投资者应全面认识 、充分了解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于认购 (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 时机、 数量等 投 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的原则, 在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目


录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 2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 6 三、场外认购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 7 四、场内认购的开户及认购 ................................................... 15 五、清算与交割 ............................................................. 17 六、募集费用 ............................................................... 18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19 八、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 20 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和代码 基金名称: 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519951 场内认购代码:521951 (二)基金的类别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 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六 )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购 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其 他 投 资人。 (七 )发售机构 1、场外发售机构 (1 ) 直销机 构 : 长信基 金 管 理有限 责 任 公司直 销 中 心,投 资 者 还可通 过 本 公司网上直销 平台认购本基金。 (2 )代销机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 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山东 ) 有限责任公司、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诺亚正行 (上海)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 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 有 限 公 司、大 泰 金 石投资 管 理 有限公 司 、 上海联 泰 资 产管理 有 限 公司 。 ( 基 金 管 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并 及时公告) 2、场内发售机构 本基金的场内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具 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八 )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 过三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8 日至 2016 年 2 月 19 日。基金管理人根 据认购的具体情况可适当延长发售期, 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 同时也可根据 认购和市场情况缩短发售时间。 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募集期的安排可以依法适当调整。 募集期满, 且具备基金备案条件的,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 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 基金合同生 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 公告。 若 3 个 月的 募 集 期满, 本 基 金的基 金 合 同仍未 达 到 基金合 同 规 定的生 效 条 件, 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并在基金募集期限届 满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 活期存款利息。 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 (九 )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方式 本基 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当面委托、 传真委托、 网上交易 等方式进行认购。 2、认购费率 募集期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 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 基 金 认 购费率 最 高 不高于 0.6% ,且 随 认 购金额 的 增 加而递 减 。 本基金 认 购 费 率 如下表(场内外认购费率相同) : 单 笔 认 购金额 (M , 含 认购 费 ) 认购费率 M <100 万 0.6% 100 万≤M <500 万 0.4% M ≥500 万 每笔 1000 元 注:M 为 投资金 额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注册登记 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认 购份额的计算 (1) 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 +认购费率) (注:对于认购金额在 500 万元(含)以上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净认 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后两位以后部分四舍五 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在认购期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份额,其对应认购费率为 0.6%,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50 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 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1+0.6% )=99,403.58 元 认购费用=100,000-99,403.58 =596.42 元 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5 认购份额=(99,403.58+50 )/1.00=99,453.58 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 99,453.58 份基金份额。 (2 )场内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场内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 +认购费率) (注:对于认购金额在 500 万元(含)以上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 购,净认 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场内认购份额保留到整数位, 不足一份基金份额部分的认购资金零头由交易 所会员单位返还给投资者。 例:某投资人在认购期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份额,其对应认购费率为 0.6%,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50 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 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1+0.6% )=99,403.58 元 认购费用=100,000-99,403.58 =596.42 元 认购份额=(99,403.58+50 )/1.00=99,453 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 99,453 份基金份额。 4、首次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确认成功的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场内认购利息 折算的份额保留至整数位, 小数点部分舍去归基金资产; 场外认购利息折算的份 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6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 本次基金的募集, 在募集期内将面向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 格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和 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购 买 开 放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其 他 投资者同时公开发售。基金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二) 场内认购须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通过场内代销机构认购本 基金时, 每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且必须是100 元的整数倍, 单笔认 购最高不超过 99,999,900 元人民币。 (三) 通过本基金直销 中心 首次认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 (含认购费) 为 1 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 元,不设金额级差。 (四) 本基金的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 平台、 直销柜台或销售机构认购的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 (含认购 费,下同) ,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销售机构的代销网点 接受投资人每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1 元(含认购费) ,若代销机构有关于 交易级差规定的, 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最高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 (五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 即不得撤销。 (六 )本基金不设募集上限。 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7 三、场外认购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一) 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应使用中登公司的 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1、 已有上海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需重新办理 上海开放式基金 账户的开户, 可直接对原有账户进行账户注册, 即将已有的 上海 A 股账户或基金 账户注册为 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2、 尚无上海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基金账户的开户, 中登公司可为其配发基金账户, 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 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对于 配发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持基金管理人或代理销售机构提供的账户配号凭条, 到中登公司 上海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打印 上海基金账户卡。 3 、 已 通过本 基 金 管理人 指 定 的代理 销 售 机构或 直 销 中心办理过 上海开放式 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可在原处直接认购本基金。 4 、 已 通过本 基 金 管理人 指 定 的代理 销 售 机构或 直 销 中心办 理 过 上海开放式 基 金 账 户 注 册 手 续 的 投 资 者 , 拟 通 过 其 他 代 理 销 售 机 构 或 直 销 中 心 认 购 本 基 金 的, 须用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中心处办理开放式基金 账户注册确认。 (二) 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 、 投 资者已 持 有 的中登 公 司 的 深圳 开 放 式基金 账 户 不能用 于 认 购 本基 金 ; 若已开立中登公司的 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认购 本基金。 2、 拥有多个上海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注册为 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为了日后方便办理相关业务, 建议投资者通过 上海证券交 易所认购、申购与赎回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该注册账户。 3 、 对 于通过 中 登 公司配 发 上海 基金 账 户 的投资 者 , 为了日 后 方 便办理 相 关 业务, 建议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 申购与赎回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 也只使用配发的基金账户。 (三) 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 1、 在基金募集期间,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向认购金额不低于 1,000 元的投资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者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 、认购手续。 2、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期间每日上午 9 :00 至下午 16: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 受理) 。 3、 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A、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C、 上海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如有); D、资金结算账户的原件及复印件; E、开通传真交易的投资者,签署《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 F、填写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A、填妥的《开放式 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加盖印鉴章); B 、 企 业法人 营 业 执照和 副 本 的原件 及 复 印件、 组 织 机构代 码 证 和税务 登 记 证原件及复印件; 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 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C、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D、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 E、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F、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G、 上海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如有);


H 、 指 定银行 账 户 的银 行 《 开 户许可 证 》 或《开 立 银 行账户 申 请 表》原 件 及 复印件; I、签署《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 J、填写 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机构客户版本) ; K、 预留印鉴表。 (上述原件供查验, 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 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 。 ) 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 4、 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A、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 业务申请表》; B 、 加 盖 银 行 业 务 受 理 章 的 银 行 付 款 凭 证/ 现 金 存 款 凭 证 回 单 联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C、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机构 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A、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 业务申请表》; B、 划付认购资金的银行凭证客户联回单复印件 。 尚未开户 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5、 认购资金的缴纳


投资者需按照本公司直销中心的规定, 在办理认购前将足额资金汇入本公司 直销清算账户。 表 : 公 司直销 账 户 列表 直销账户一:中国农业银行 户








名: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专户) 开





行: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卢湾支行 账








号: 03492300040003423 联行行号: 30398 直销账户二:中国建设银行 户





名: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营业部 账





号: 31001520313050002399 联行行号: 52440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105290061008 直销账户三:中国银行 户








名: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行: 中国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账








号: 445559213730 联行行号: 40358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104290003582 直销账户四:中国工商银行 户





名: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 1001202919025804062 联行行号: 20304005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102290020294 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0 直销账户五:招商银行 户





名: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





号: 216089229110001 联行行号: 82051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308290003020 直销账户六:交通银行 户





名: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 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 账





号: 310066580018004768770 联行行号: 066580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301290050844 直销账户七:浦东发展银行 户





名: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 浦发银行上海漕河泾支行 账





号: 076648-97460153850000011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310290097462 直销账户八:中国民生银行 户





名: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





号: 0201014040000935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305290002012 6、 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单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认购的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和投资者名称,并确保募集期间工作日当日 16:30 前到账。投资者若未按上述 规定划付资金, 造成认购无效的, 本公司和直销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 责任。 若投资者当日未将足额资金划付到账, 则以资金到账日作为认购申请的受理 日(即有效申请日)。 至募集期结束, 出现以下任一无效认购情形的, 认购款项将在本基金合同生 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该退回款项产生的利息等损 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投资者在募集期结束后认购资金仍未到账的; E、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 造成无效认购的,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直销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 承担任何责任。 (四)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1、 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募集期间的 24 小时均可进行认购, 但工作日 16:30 之后以及法定节 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交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 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立基金账户, 开户时投资者需接受本公 司认可的身份验证方式。 3、 认购流程 A 、 投 资者通 过 网 上交易 系 统 开立基 金 账 户当日 , 即 可使用 开 户 证件号 码 或 交易账号登录进行基金的认购业务。 B 、 投 资者通 过 本 公司网 上 交 易系统 认 购 本基金 , 相 关流程 请 参 见本公 司 关 于网上直销的相关公告。 C、已经成功提交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4、 缴款方式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其 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在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付的 方式缴款。 (五) 银行类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本基金的银行类代销网点, 此程序原则上仅供投资者 参考, 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新增代销机构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 准。 (1 )业务办理时间 以各代销网点规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为准。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申请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A、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B、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a、 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2 b、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C、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 a、已办 妥的银行借记卡; b、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机构投资者申请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A、事先办妥商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B、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a 、 企 业法人 营 业 执照和 副 本 的原件 及 复 印件、 组 织 机构代 码 证 和税务 登 记 证原件及复印件; 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 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原件供查验, 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 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 。)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c、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原件及复印件; d、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C、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a、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b、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六) 券商类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场外券商类代销网点,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 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机构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 业务办理时间 以各代销网点规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为准。 2 、 资 金账户 的 开 立(已 在 该 代销网 点 处 开立了 资 金 账户的 客 户 不必再 开 立 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C、代销网点指定的银行存折(储蓄卡)。 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3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 、 资 金账户 开 户 申请表 ( 加 盖机构 公 章 和法定 代 表 人章) , 已 开立了 资 金 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B 、 企 业法人 营 业 执照和 副 本 的原件 及 复 印件、 组 织 机构代 码 证 和税务 登 记 证原件及复印件; 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 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原件供查验, 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营业执 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 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D、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E、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F、预留印鉴; G、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 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D、代销网点指定的银行存折(储蓄卡); E、 上海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如有)。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B、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D、代销网点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 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 可申请认购 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A、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4 C、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D、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网点的电话委托、 自助/热自助委托、 网上交易委 托等方式提交认 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A、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B、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D、代销网点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E、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 自助/热自助委托、 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 申请。 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5 四、场内认购的开户及认购 (一)场内认购使用账户说明 1、投资者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 上海 A 股账 户或上海 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 2、已有 上海 A 股账户或上海 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 手续。 3、尚无 上海 A 股账户或上海 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 本 人 身 份证到 中 国 证券登 记 结 算 上海 分 公 司的开 户 代 理机构 办 理 上海 A 股 账户 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 有关开设 上海A 股账户和 上海证券交易 所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 请到场内销售机构的各开户网点详细阅读有关规 定。 (二)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及认购程序 1、业务受理时间 基金募集期间的上午 9:30 —11:30, 下午13:00—15:00 (周六、 周日和 节假日不受理)。 2、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仅供 投资者参考, 具体程序以参与本基金场内发售的各证券公司营 业网点公布的规定或说明为准。 (1 )开立证券账户 1)开立 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具体账户开立手续参见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各开户代理网点的说明。 2)已经开立有 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须另行开 户。 (2 )开立资金账户 在参与本基金场内发售的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开立资金账户 所需提供的资料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为准。 (3 )认购 1 ) 投 资者根 据 自 己的计 划 认 购量, 在 认 购前向 自 己 资金账 户 中 存入足 额 资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6 金; 2 ) 投 资者可 通 过 填写认 购 委 托单、 电 话 委托或 磁 卡 委托等 方 式 在其开 立 资 金账户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申报认购。 认购申请可多次申报, 认购申请一经申报, 不得撤销 ; 3 ) 投 资者通 过 证 券公司 场 内 认购本 基 金 所需提 交 的 资料参 见 各 证券公 司 营 业网点的相关说明。 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7 五 、清算与交割 (一)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 何人不得动用。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 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8 六 、募集费用 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 会计师费、 律 师 费 等 费 用 可 以 从 基 金 管 理 人 收 取 的 基 金 认 购 费 中 列 支 , 不 得 从 基 金 财 产 中 支 付。若基金募集失败,募集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 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9 七 、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1 、 基 金募集 期 限 届满, 本 基 金具备 基 金 备案条 件 的 ,基金 管 理 人应当 自 募 集 期 限 届满之 日 起 10 日 内 聘 请法定 验 资 机构验 资 , 自收到 验 资 报告之 日 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 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 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3 、 基 金募集 期 间 的信息 披 露 费、会 计 师 费、律 师 费 以及其 他 费 用,不 得 从 基金财产中列支。 4 、 如 基金募 集 失 败,基 金 管 理人应 以 其 固有财 产 承 担因募 集 行 为而产 生 的 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 银行同期 活期存款利息。 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 八 、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基 金 管 理人概 况 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68 号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9 楼 邮政编码 200120 批准设立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63 号 注册资本 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设立日期 2003 年 5 月9 日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叶烨 电话 021-61009999 传真 021-61009800 联系人 魏明东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 基 金 管 理 业 务 、 发 起 设 立 基 金 、 中 国 证 监 会 批 准 的 其 他 业 务 。 【 依 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350 万元 49%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49.5 万元 34.33%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500.5 万元 16.67% 总计 15000 万元 100%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民生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时间:1996 年2 月7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6]14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8,365,585,227 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1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赵天杰 (三) 销售机构 1 、 直销 中 心: 长 信 基金管 理 有 限责任 公 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68 号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 金融中心 9 楼 法定代表人:叶烨 联系人:王瑞英 电话:021-61009916 传真:021-61009917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66 公司网站:www.cxfund.com.cn 2 、 场外 代 销机 构 (1 )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唐苑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2 )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姚健英 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3 )平安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 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 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电话:0755-22166118 传真:0755-25841098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bank.pingan.com (4 )长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 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 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或 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5 )第一创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2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25 、26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 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钟兴 电话:0755-25832852 传真:0755-2583175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88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6 )东吴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电话:0512-62938521 传真:0512-65588021 客户服务电话:400 860 1555 网址:www.dwzq.com.cn (7 )光大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95525 网址:www.ebscn.com (8 )华福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 天地大厦 7 、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 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96326 ( 福建省外请先拨 0591 ) 网址:www.hfzq.com.cn (9 )国都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 华投资大厦 9 层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 华投资大厦 9 层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李弢 电话:010-84183389 传真:010-84183311-3389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10 )国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一宏 电话:028-86690126 传真:028-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11 )国联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 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3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 702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沈刚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12 )国盛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号( 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号( 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联系人:陈明 电话:0791-6281061 传真:0791-62810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22-111 网址:www.gsstock.com (13 )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 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人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4 )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 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 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 (15 )华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 357 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南二环 959 号B1 座华 安证券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汪燕 电话:0551-5161666 传真:0551-5161600 客户服务电话:96518 、400-80-96518 网址:www.hazq.com (16 )华龙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大厦 21 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邓鹏怡 电话:0931-4890208 传真:0931-4890628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8888 网址:www.hlzqgs.com.cn (17 )江海 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4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高悦铭 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18 )中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王霖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19 )上海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 上海证券 办公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3519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20 )申万 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40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21 )天风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 国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 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翟璟 电话:027-87618882 传真:027-87618863 客服电话:028-86711410 网址:www.tfzq.com (22 )天相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C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电话:010-66045529 传真:010-66045518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23 )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婵君 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5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43121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或 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24 )中国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 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 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宋明 电话:010-66568888 传真: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5 )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 北 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张颢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6 )中信 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 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26606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 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266061 )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27 )中山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中 心 29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中 心 29 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联系人:罗艺琳 电话:0755-83734659 传真:0755-82960582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cn (28 )信达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鹿馨方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热线: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29 )杭州 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1 幢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黄龙时代广场 B 座6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0571-81137494 传真:4000-766-123 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6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30 )上海 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 景国际 B 座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马良婷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31 )诺亚 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 号 2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徐诚 电话:021-38602377 传真: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32 )上海 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 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苗汀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33 )和讯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 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 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吴卫东 电话:021-68419822 传真:021-20835779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www.licaike.com (34 )上海 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2 号楼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3C 座 7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朱钰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fund.eastmoney.com (35 )上海 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 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 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 陈 云卉 电话:021-33323999-5611 传真:021-33323830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网址:www.chinapnr.com 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7 (36 )大泰 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 厦一号楼 B 区 4 楼A50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386 号文广大 厦 15 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朱真卿 电话:021-22267943 传真:021-22268089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 网址:www.dtfortune.com (37 )上海 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3 层310 室 办公地址: 上海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8 座3 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凌秋艳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网址: www.66zichan.com 3 、 场内 销 售机 构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有基金代销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基金份额,并及时公告。 (四) 与本基金有关的注册登记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信息类型 注 册 登 记机构 律 师 事 务所 会 计 师 事务所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 大街 17 号 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 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北京东长安街 1 号东方 广场东 2 座8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 大街 17 号 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 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上海南京西路 1266 号恒 隆广场 50 楼 法定代表人 金颖 廖海(负责人) 姚建华 联系电话 010-59378856 021-51150298 021-22122888 传真 010-59378907 021-51150398 021-62881889 联系人 崔巍 廖海、刘佳 王国蓓 ( 石海云、 陈启明 为经办注册会计师) 长 信 基 金 管理 有 限 责 任公 司 二 〇一六 年一 月 五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