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基金:关于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 监会《关于 进一步规范 证券投资基 金估值业务 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券 监 督 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 号)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 2016 年 1 月 4 日 起,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持 有的“迪马 股份( 代码:600565 ) 、 宏 图高科( 代码 :600122 ) 、金证股份( 代 码:600446 ) 、 亚太股份( 代 码: 002284 ) 、 众信旅游( 代码: 002707 ) 、 深信泰 丰( 代码: 000034 ) ” 采用 《中 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 中的 “指数收益法” 进行估 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 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 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