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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100(164508)

国富100:关于因交易所发生指数熔断至收市调整交易申请时间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国 海 富 兰 克 林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因 交 易 所 发 生 指 数 熔 断 至 收 市
调 整 旗 下 部 分 基 金 交 易 申 请 时 间 的 公 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及 中 国 金 融 期 货 交 易 所 ( 以 下 统 称 :
“交易所” ) 指数熔断机制以及交易所发布的有关指数熔断的公告,2016年1月4
日13时33 分起(具体熔断时间以 交 易 所 公 告 为 准 ) , 交易所开始实施指数熔断,
指数熔断持续至收市,当日交易不再恢复,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交易所发生指数熔断持续至收市时, 公司旗下基金的相关业务办理规则,请
投资者阅读本公司于2015年12 月31日通过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 证
券时报》 、 《证券日报》 和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 《 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国海
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相关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场内基金以交
易所最新通知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本公司网址:www.ftsfund.com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


本公司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fts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 实 信 用 、 勤 勉 尽 责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资 产 ,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 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 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 做 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 定期定 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 资 、 平 均 投 资 成 本 的 一 种 简 单 易 行 的 投 资 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 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取收益, 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风 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