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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核心主题混合(590005)

中邮核心主题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中邮核心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六年一 月


重 要 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10 年 3 月 19 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 中邮核心主题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募集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10]319 号) 和 2010 年 4 月 21 日《关于同意中 邮核心 主题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募 集时间 安排 的确认 函》( 基金部 函[2010]206 号) 的 核准, 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0 年 5 月 19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 性 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 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 的风险收益特征, 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于认购( 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 险 , 包括市场风险、 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特定风险、 操作或技术风险、 合规风险等。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并 不 预 示 其 未 来 表 现 。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其 他 基 金 的 业 绩 并 不 构 成 新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5 年 11 月 19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 据截止日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更新 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摘自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 更 新招募说明书 正文。


3 一 、 基金 管 理人 (一)基金管 理 人 基本情 况 名





称: 中邮创业 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住





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60 号首 钢国际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60 号首 钢国际大厦 10 层 成立时间:2006 年 5 月 8 日 法定代表人: 吴涛 注册资本:3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7%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29% 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 总


计 100% 公司客服电话:400-880-1618 公司联系电话:010-82295160 联系人: 李晓蕾 ( 二 ) 主要人 员 情 况





1. 董 事会 成 员 吴涛先生, 公司董事长, 大学本科, 曾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储备司干部、 中国新技术创业 投资公司深圳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首创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首创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董 事长。 俞昌建先生, 董事, 中共 党员, 高级会计师。 曾任北京化工集团财务审计处副处长、 北 京航宇经济发展公司副总经理,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财务部经理、 财务总监, 首创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北京首创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马敏先生, 董事, 中共党员, 大学本科学历, 会计师。 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商财 处干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商财处副主任科员、 广西财政厅商财处主任科员、 财政部商 贸司内贸二处主任科员、 财政部经贸司粮食处主任科员、 财政部经建司粮食处副处长、 财政


4 部经建司粮食处处长、 财政部经建司交通处处长、 财政部经建司粮食处处长、 财政部经建司 粮食处调研员、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干部、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 现任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毕劲松先生, 董事, 硕士 研究生。 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主任科员; 国泰证券投 资银行部副总经理; 北京城市合作银 行阜裕支行行长; 国泰证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国泰君 安证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 中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筹备工作组长; 中富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任京都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 金昌雪先生, 董事, 大学 本科。 曾任职于北京煤炭管理干部学院 (期间曾赴日本东丽大 学任教、赴 日本埼玉大 学研究生院 进修) ;日本 住友银行北 京代表处职 员、代表; 日本三井 住友银行北京代表处副代表见北京分行筹备组副组长;2008 年 3 月至今,任三井住友银行 (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副行长、总行行长助理。 周克先生, 董事, 中共党员。 曾任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分行制度科科长; 中信实业银行总 行开发部副总经理; 中信实业银行总行阜成门支行行长; 首创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忠林先生, 董事, 曾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办公厅任职;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任 职, 历任法律部稽查处负责人; 稽查局信访处副处长、 处长; 办公厅信访办主任;2009 年 3 月,自中国证监会退休。 刘桓先生, 董事, 大学本科。 曾就职于北京市朝阳区服务公司;1978 年至 1982 年, 就 读于中央 财经金融学院;1982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中央财经大学,现任中央财经大学税务 学院副院长。 期间于 2004 年 4 月至 2005 年 6 月, 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挂职锻炼, 任职局长 助理。 戴昌久先生 ,董事,法 学硕士。曾 在财政部条 法司工作(1993 年美国波士顿大学 访问 学者) ; 曾任职于中洲会计师事务所; 1996 年 2 月 至今, 任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 (主任 / 支 部书记) 。期 间任北京市 律师协会五 届、六届理 事会理事; 北京市律师 协会预算委 员会副主 任、 主任; 北 京市律师协会税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全国律师协会财务委员会委员; 曾任南 方基金管理公司、( 香港) 裕田中国发 展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现任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监事 会 成员 赵永祥先生, 监事长, 中 共党员, 硕士研究生, 高级经济师。 曾任河北省邮电管理局计


5 财处干部、 河北省邮电管理局经营财务处干部、 石家庄市邮政局副局长、 借调国家邮政局计 财部任副处 长、石家庄 市邮政局党 委副书记及 副局长(主 持工作) 、石 家庄市邮政 局局长及 党委书记、 河北省邮政局助理巡视员、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及河北省邮政公司 助理巡视员、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审计局局长。





周桂岩 先生, 监事, 法学硕士。 曾任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经理助理兼北京营业 部总经理; 北京凯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航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部总经理; 首创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现任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规总监兼合规部经理, 首 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有二十多年证券从业经历。 张钧涛先生, 监事, 大学 学历。 曾任西南证券北京营业部客户经理; 中国民族证券北京 知春路营业部副总经理;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营销部副总 经理、营销部总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 刘桓先生, 监事, 大学学历。 曾任真维斯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行政人事部主任; 北京国声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北 京时代泛洋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 北京尚世先锋广 告有限公司总经理;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部门总经理助理, 营销部副 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基金运营副总监。 潘丽女士, 监事, 大学学历。 先后就职于英国 3 移动通讯公 司、 武汉城投房产集团有 限 公司、 雀巢 ( 中国) 有限公司、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股份限公司营销总部副总经理。 3. 公司 高 级管 理 人 员 吴涛先生, 公司董事长, 大学本科, 曾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储备司干部、 中国新技术创业 投资公司深圳证券营业部总 经理、 首创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首创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董 事长。 周克先生, 中共党员,20 年金融、证券从业经 历。曾任中 信实业银行 总行开发部 副 总 经理、首创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静女士, 金融学硕士, 中共党员。 曾任中国旅行社总社集团证券部、 人力资源部职员; 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集团人力资源部副经理;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总经理、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小丽女士, 大学本科, 中共党员, 曾任邮电部邮政运输局财务处 会计师; 国家邮政局 邮政储汇局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前身) 资金调度中心主任;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资深经 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6 郭建华先生, 硕士研究生, 曾任长城证券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助理、 长城证券有限 公司海口营业部总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 4. 本基 金 基金 经 理 陈梁先生: 经济学硕士, 曾任大连实德集团市场专员、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 员、 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副 总经理, 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兼中邮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中邮核心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中邮稳健添利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乐享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 、 投 资决 策委 员 会 成员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


委员会主席: 周克先生,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委员:


邓立新先生: 大学专科, 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珠市口办事处交换员、 中国工商银行北 京信托投资公司白塔寺证券营业部副经理兼团支部书记、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北京三里河营业 部交易部经理、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职员、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交 易部总经理、 投资研究部投资部负责人、 投资部总经理、 投资副总监, 现任中邮创业基金 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邓立新投资工作室总负责人、 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中邮创新优势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萌女 士: 商学、 经济学硕士, 曾任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国际业务部主管、 日本瑞穗 银 行悉尼分行资金部助理、 澳大利亚康联首域全球资产管理公司全球固定收益与信用投资部基 金交易经理、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负责人、 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现任 中 邮 创 业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固 定 收 益 副 总 监 兼 中 邮 稳 定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 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中邮稳健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涛先生: 工商管理硕士, 中共党员, 曾任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职员、 安 信证 券 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 中邮核心主题混合型证


7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研究部副总经理、 研究部总经理, 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兼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任泽松先生: 理学硕士, 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 北京源乐晟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行业研究员、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 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中邮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投资部总经 理助理、 投资部副总经理、 投资部总经理, 现任中邮创 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泽松投资 工作室总负责人、 中邮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中邮信息产业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陈梁先生: 经济学硕士, 曾任大连实德集团市场专员、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 员、 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副 总经理, 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兼中邮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中邮核心主题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中邮稳健添利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乐享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黄礴先生: 理学硕士, 曾任新时代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行业研究员、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新兴 产业研究组组长,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 俞科进先生: 经济学硕士, 曾任安徽省池州市殷汇中学教师、 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职 员、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工程分析师、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工程研究 员、 中邮核心竞争力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量化投资部员工, 现任中 邮创业基金 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量化 投资部副总 经理兼中邮 上证 380 指 数增强型证 券投资 基 金基金经理。 许进财先生: 经济学硕士, 曾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助理、 中邮创业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 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现任 中 邮 创 业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许 进 财 投 资 工 作 室 总 负 责 人 兼 中 邮 中 小 盘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聂璐女 士: 硕士研究生, 曾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研究员、 首誉光控资产管


8 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刘田先生: 经济学硕士, 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兼 行业研究员 。 张腾先生: 工学硕士, 曾任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研究员、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行业研究员、 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现任中邮创业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曹思女士: 经济学硕士, 曾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 中邮中小盘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核心 竞 争 力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兼 中 邮 核 心 科 技 创 新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周楠先生: 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产品工程师、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 中邮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中邮信息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杨欢先生: 经济学硕士, 曾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 中邮创业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 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现 任 中 邮 中 小 盘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兼 中 邮 趋 势 精 选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基 金 基金经理。





吴昊先 生: 理学硕士, 曾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员、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员、 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现任中邮创 业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邮 稳 定 收 益 债 券 型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兼 中 邮 稳 健 添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乐享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晓博先生: 经济学硕士, 曾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员。 6 、 上 述人 员之 间 均 不存在 近 亲 属关系 。


9 二 、 基金 托 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 设立日期:1987年4 月8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 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 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 、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 1987 年 4 月 8 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 2002 年 3 月成 功地发行了 15 亿 A 股,4 月 9 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 国内第一家采用 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 年9 月又成功发 行了 22 亿H 股,9 月22 日在香港联交所挂 牌交易 (股票代码: 3968),10 月5 日 行使 H 股超 额配售, 共发行了 24.2 亿H 股。 截止,2015 年 9 月 30 日,本集团总资产 5.2223 万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 12.79% , 权重法 下资本充足率 12.14% 。 2002 年 8 月 ,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 年 8 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 资产托管部, 下设业务管理室、 产品管理室、 业务营运室、 稽核监察室、 基金外包业务室 5 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 60 人。2002 年 11 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 年 4 月,正式 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受托投资管理托管、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 (QFII )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 保险资金 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10 招商银行确立 “因势而变、 先您所想” 的托管理念和 “财富所托、 信守承诺” 的托管核 心价值, 独创 “6S 托管 银行” 品牌体系, 以 “保护您的业务、 保护您的财富” 为历史使命, 不断创新托管系统、 服务和产品: 在业内率先推出 “网上托管银行系统” 、 托管业 务综合系 统和 “6 心” 托管服务标准, 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 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 , 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第一只 FOF 、 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 、 第一只股 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 T+1 到账 、 第一只境外银行 QDII 基金、第 一只红利 ETF 基金、第一只“1+N ”基 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 单 TOT 保 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经过十 三年 发展,招商 银行资产托 管规模快速 壮大。2015 年招商银行 加大高收益 托 管 产品营销力度, 截止 11 月末新增托管公募开放式基金 52 只 , 新增首发公募开放式基金托管 规模 940.37 亿元。克服国内证券市场震荡的不利形势,托管费收入、托管资产均创出历史 新高, 实现托管费收入 31.36 亿元, 同比增长 65.49% , 托管资产余额 6.29 万亿元, 同比 增 长 86.96% 。 作为公益慈 善基金的首 个独立第三 方托管人, 成功签约“ 壹基金”公 益资金 托 管, 为我国公益慈善资金监管、 信息披露进行有益探索, 该项目荣获 2012 中 国金融品牌 「金 象奖」 “十大 公益项目”奖;四度蝉联获《财资》 “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 。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 年 7 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英国 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 高级经济师。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国 国际海运集装箱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招商局华建公路投 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 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 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 年 5 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 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 年 7 月至 2013 年 5 月 历任上 海银行副行长、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 深圳市分行行长、 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 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丁伟先生, 本行副行长。 大学本科毕业, 副研究员。1996 年 12 月加入 本行, 历任杭州 分行办公室主任兼营业部总经理, 杭州分行行长助理、 副行长, 南昌支行行长, 南昌分行 行 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行行长助理,2008 年 4 月 起任本行副行长。兼任招银国际


11 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


姜然女士,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大学本科毕业, 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 中国农业银行 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农业 银行深圳市分行, 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2002 年 9 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 经理、 高级经理、 总经理助理等职。 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 计、 开发者 之 一,具有 20 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 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 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5 年11 月30 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托管 142 只开放式基 金及其它托 管资产,托管资产为 62,901.90 亿元 人民币。


三 、 相关 服 务机 构 (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中邮创 业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60 号首 钢国际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吴涛 联系人:隋奕 电话:010-82290840 传真:010-8229413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2 )中邮创 业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城路152 号 联系人:万勤娟 电话:020-31126106 网址:www.postfund.com.cn (3 )京东金 融基金直销平台中邮基金旗舰店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 8 号北辰世纪 中心 A 座 公司网址:http://jr.jd.com


12 客服电话:400-622-7186 (4 )中邮基 金官方微信平台 —— 中邮基金服务号 2. 代销机构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 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联系人: 邓炯鹏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 王硕 客服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3 )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 刘士余


联系人:刘一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 www.95599.cn (4) 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联系人:王琳 网址:www.ccb.com (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 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客服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7) 交通银 行 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 号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联系人: 宋扬 电话:021-58781234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8) 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 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东 方文化大厦 法定代表人: 常振明 联系人:丰靖 客服热线: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9)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14 联系人: 孔超 电话:010-66223584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10)上海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客服电话:021-962888 联系人: 李书怡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11) 平安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电话:021-38637673


客服热线:95511-3 网址:www.bank.pingan.com (12)江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洪武北路 55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洪武北路 55 号 法定代表人:黄志伟 联系人:田春慧,法晓宁 客服电话:40086 96098


网址:www.jsbchina.cn (13)首创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 法定代表人:吴涛 联系人:刘宇


15 客服电话:4006200620 网址:www.sczq.com.cn (14)中国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 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 陈有安 联系人: 李洋 联系电话:66568047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5)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 行大厦第 A 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顾凌


电话:010-84683893


网址:www.ecitic.com


(16)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7)申万 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 上 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钱达琛 电话: 021-33389888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16 (18)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 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 www.gtja.com


(19)华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 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 庞晓芸 联系电话: :0755-82492193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0)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 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 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人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 齐晓燕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1)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 大都 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 、18、19 、36、38 、39 、41 、42 、43 、44














楼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5 或致电各 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广发证券网 http://www.gf.com.cn


17 (22)安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 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 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 凰大厦 1 栋 9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23)华福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 天地大厦 7 、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 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业务传真: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96326 ( 福建省外请先拨 0591 )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24)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客服电话:95565 、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25)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 -23219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或 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 电话





18 网址:www.htsec.com (26)兴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 谢高得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27)中信 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 座 22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 座 22 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 王佳苗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bigsun.com.cn (28)齐鲁 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客服电话: 95538 网址: www.qlzq.com.cn (29)湘财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 63 号中山国际 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钟康莺


客服电话:400-888-1551 网址: www.xcsc.com (30)长城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 业大厦 14、16 、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 刘阳


19 电话:0755-83516289 客服电话 :0755-33680000


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31)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袁长清 联系人:刘晨 客服电话:4008888788 网址:www.ebscn.com (32)中银 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 银大厦 3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 银大厦 39 层 法定代表人:许钢


联系人:张静


客服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33)中信 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 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 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表人: 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34)东莞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 心 30 楼 办公地址:东莞 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 心 30 楼 法定代表人: 张运勇


联系人: 张巧玲 联系电话: 0769-22112062


20 客服电话:0769-961130


网址:www.dgzq.com.cn (35)新时 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孙恺 客服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36)申万 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 (新市区) 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 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 (新市区) 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 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联系人:李巍


联系电话: 010-88085858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7)浙商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 世纪广场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 世纪广场 6-7 层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吴颖 联系电话:0571-87902080 客服电话: (0571 )967777 网址:www.stocke.com (38)南京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 8 号 法人代表:张华东


21 联系人: 李铮 客服电话:4008-285-888 网址:www.njzq.com.cn (39)国联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袁丽萍 客服电话:0510-82588168


400-888-5288 网址: www.glsc.com.cn (40)东海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 场 18-19 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 场 18-19 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霍晓菲


客服电话: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41)世纪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 招商银行大厦 40-42 楼 法定代表人: 姜昧军 联系人: 袁媛 联系电话:0755-83199511 网址:www.csco.com.cn (42)中航 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 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 际金融大厦 A 座 41 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戴蕾 电话:0791-6768681 客服电话:400-8866-567


22 网址:www.avicsec.com (43)日信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 18 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长安兴融 中心西楼 11 层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联系人:陈韦杉、朱晓光 电话:010-88086830-730 ;010-88086830-737 客服电话:请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rxzq.com.cn (44) 天相投 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 尹伶 联系电话:010-66045608 客服电话: 010-66045678 天相投顾网址: http://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jjm.com.cn (45)西部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东新街 232 号陕 西信托大厦 16-17 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东新街 232 号陕 西信托大厦 16-17 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电话:029-87406488 传真:029-87406387 联系人:冯萍 网址:www.westsecu.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9-95582 (46)平安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23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400881616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全国统一总机:4008866338 联系人:石静武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47)长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 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 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 奚博宇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热线:95579 或 4008-888-999 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48)民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 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 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联系人:赵明 客服电话:4006198888 公司网址:www.mszq.com (49)国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 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联系人: 刘一宏 电话:028-86690070 客服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50)江海 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24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 : 周俊





电话:0451-85863726





传真:0451-82337279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51) 中国中投 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21 层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18-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客服电话:95532 、400 600 8008


网址:www.china-invs.cn (52) 北京展 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 王婉秋 电话:010--85188234 传真:010 —62020088 —8802


网址:www.myfund.com (53)方正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法定代表人 : 雷杰 联系人:郭君瑞 客服电话:95571 网址:http://www.foundersc.com/


(54)东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 住所: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1 层-29 层 法定代表人: 潘鑫军 联系人:胡月茹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http://www.dfzq.com.cn/


(55) 杭州数 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56)


和讯信 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 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57 )深圳 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 行大厦 25 楼 I 、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 行大厦 25 楼 I 、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58 )上海 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 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26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9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59 )浙江 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 汪林林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8653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0571-88920897


4008-773-772 公司网站: www.5ifund.com (60 )上海 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10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61 )万银 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 大观 3201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高晓芳 联系电话:010-59393923 传真:010 -59393074 万银客服电话:400-808-0069 万银财富网址:www.wy-fund.com (62 )诺亚 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27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2 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魏可妤 客服电话:400 -821 -5399


网站:www.noah-fund.com (63 )上海 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 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敖玲 电话:021-58788678-8201 传真:021 —58787698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64 )诚浩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 49 号 法定代表人:王晓 电话:024-22955419 网址: www.chstock.com (65 )深圳 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法定代表人:马令海 联系人:邓洁 客服电话:4008507771 网址: :http://t.jrj.com (66)中期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1 层 110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2 层 法定代表人:朱剑林 联系人:侯英建


28 客服电话:010-65807609 网址:www.cifcofund.com (67 )华融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6 号 法定代表人:丁之锁 联系人:黄恒 客服电话:010-58568118 网址:www.hrsec.com.cn (68 )晋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 1 号丽华大厦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 1 号丽华大厦


法定代表人:上官永清 客服电话:95105588 网址:www.jshbank.com (69)一路 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 大楼 C 座 7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 大楼 C 座 702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宋志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70)北京 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魏争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5095 网址:www.niuji.net (71)开源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29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付琦 客户服务电话:400-860-8866 网址:www.kysec.cn (72)华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工 联系人:甘霖 客户服务电话:96518 ( 安徽) 、4008096518 (全 国) 网址: www.hazq.com (73)万联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 高德置地广场 18 、19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 高德置地广 场 18 、19 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罗创斌 客服电话: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74)浙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张达洋 联系人:毛真海 客户服务电话:95527 网址:www.czbank.com (75 )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30 联系人:柳澍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76 )中国 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 层、2 层、9 层、11 层、12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 3 号新恒 基国际大厦 15 层 法定代表人:王兵 联系人:赵森 电





话:010-59539864 客服电话:95162 、400-8888-160 网址:www.cifco.net (77 )中山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8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8 层、深 圳市华侨城深 南大道 9010 号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人:刘军 电话:0755- 83734659 传真:0755-82960582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 (78 )宜信 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 代城 C 座 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联系人:程刚 联系电话:010-52855713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79 )北京 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1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楼 法定代表人: 梁蓉 联系人:张晶晶 联系电话:010-66154828 客户服务电话:010-88067525 网址:www.5irich.com (80) 中经北 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 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5 号楼 1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5 号楼 1 层


法定代表 人: 徐福星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 :400-600-0030








(81 )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


办公 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法定代表人 : 徐刚 联系人:张悦 客户服务电 话:95564 网址:www.lxzq.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 ( 二)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邮创业基金管理 股份 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60 号首钢国际 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60 号首 钢国际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 吴涛 联系人:李焱 电话:010-82295160 传真:010-82292422


32 ( 三)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瑞天律师事务所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 5 号院1 号楼 2 单元15 层 1507 室 负责人: 李飒 联系人:李飒 电话:010-62116298


传真:010-62216298 经办律师: 李飒


刘敬华 ( 四)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 特广场五层 法定代表人:徐华 联系人:卫俏嫔 联系电话:010-85665232 传真电话:010-85665320 经办注册会计师: 卫俏嫔


李惠琦 四 、 基金 的 名称 本基金 名称:中邮核心主题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 的 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开放式、混合 型 六 、 投资 目 标 本基金重点关注中国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带来的投资机会, 采用主题策略和核心策略相 结合的方法筛选核心主题企业, 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证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 谋求基金资产 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投资 范 围 本 基 金为 混合 型 基金 ,基 金 的投 资组 合 比例 为: 股 票资 产占 基 金资 产的 60%~95% ,债


33 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0%~40% , 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3% , 并保持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八、投资 理 念 本基金采用主题投资策略和核心投资策略相结合的方法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重点投资核 心主题企业。 核心主题企业是指与本基金确立的投资主题相符且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主 题投资最大的优势在于从影响经济的根本性因素出发, 所选的投资组合更符合经济发展趋势 且不拘泥于行业和地域, 因此更符合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运行的内在规律。 本基金在个股选 择阶段还将采用核心投资策略筛选具有核心竞争力企业。 九、 投资 策 略 1. 大类资产 配置策略 本 基 金 根 据 各 项 重 要 的 经 济 指 标 分 析 宏 观 经 济 发 展 变 动 趋 势 , 判 断 当 前 所 处 的 经 济 周 期, 进而对未来做出科学预测。 在此基础上, 结合对流动性及资金流向的分析, 综合股市 和 债市估值及风险分析进行大类资产配置。 此 外, 本基金将持续地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资产配 置风险监控,适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 2. 股票投资 策略 本基金采用主题投资策略与核心投资策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股票投资: 主题投资策略是 20 世纪 90 年 代在国外兴起的一种投资方法, 已经与传统的价值投资、 成长投资形成鼎足之 势, 它不同于传统的按照行业进行组合配置的投资思路, 而是自上而下挖掘出可能导致经济 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的因素, 分析这些根本变化的内涵, 再形成与之相匹配的投资主题, 然 后再选择能够受益于该投资主题的上市公司, 构建股票组合进行投资。 如图 1 所 示, 本基金 采用主题投资策略 作为股票投资的主要策略, 在具体的择股过程中还将核心投资策略作为辅 助策略,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进行投资。 个股 1 个股 2 按 主 题 相 关 度 排 序 个股 1 个股 2 按 主 题 相 关 度 排 序 个股 1 个股 2 按 主 题 相 关 度 排 序 + + ··· 主题 1 主题 2 主题 3 ··· 配置比例 1 配置比例 2 配置比例 3 + + 主 题 投 资 策 略 主题挖掘 主题配置 个股选择


34 图 1 股票投 资策略示意图 (1) 主题挖掘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 中国经济结构一直在不断地进行调整和优化, 这是一个多层次、 长 周期的复杂过程。 本基金 在进行主题挖掘的时候采用纵向和横向相结合的方式( 如图 2 所示) , 同时关注主题的生命周期( 如图 3 所示) 。 本基金将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 从宏观经济、 国家政策、 社会文化、 人口结构、 科技 进 步等多个 纵向角度出发, 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 分析影响经济发展和企业盈利的关键性因素, 从而前瞻性地挖掘出中国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不断涌现出的有深刻影响力的投资主题。 从上 述角度出发进行的研究分析属于纵向研究, 随着时间的推移主题会发生可预期的演变, 比如 人口结构的变化会随时间的推移带来多个投资机遇, 从人口红利到银色经济, 都属于社会发 展过程中产生的纵向主题; 再从科技进步的角度纵观人类历史上的历次科技革命, 每次都带 来了巨大的投资机会。 横向的主题挖掘主要是指 将“ 中国经济结构调整 ”从生产领域、流通领域、消费领域、 区域经济和资本市场五个方向 分解, 把握经济结构调整的脉搏, 细分出具有实际投资意义的 细分主题。 生产领域 流通领域 消费领域 区域经济 资本市场 经 济 结 构 调 整 主 题 宏观经济 国家政策 社会文化 人口结构 低碳经济 、科技 创新?? 互联网、 物联网 ?? 消费升级 ?? 国家区域 振兴规 划、两岸 三通? ? 股指期货 、创业 板?? 主题举例 分类解析 主题挖掘出发点


35 图 2 投资主 题挖掘的流程示意图 在图 2 中, “调结构”的主题具体落实到需求结构的调整、产业结构的调整、区域结构 的调整等诸多方面。需求结构调整方面,在 GDP 增长由投资 和出口转向消费为主导的大背 景下, “消费 升级”成为 一个明确的 主题,它不 仅包括城市 生活消费, 而且包括农 村生活的 消费升级, 它不仅包括物质领域的消费, 而且包括精神领域的消费。 产业结构调整方面, 在 低碳和科技的发展方向上, 新兴战略性产业和消费服务也必将成为中国经济进一步腾飞的新 引擎。 区域结构调整方面, 由于金融危机而受伤严重的东部沿海地区迫切需要进行产业升级, 而中西部地区的产业承接也需要引导和扶持, 在这种情况下, 受到国家区域型政策关注的地 区将明显迎来一个经济转型期和高速发展期, 例如中西部的新疆、 安徽、 重庆和沿海 地区的 上海、海南等。 在主题挖掘 同时,本基 金还将判断 “主题的生 命周期 ”并 对其进行阶 段划分。 “主题的 生命周期 ” 是指投资主题对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影响持续期。 不同投资主题生命周期长度不同: 一般来说, 对经济影响深远的投资主题生命周期较长; 事件驱动型的突发性投资主题生命周 期较短。 对 “主题的生命周期” 进行阶段划分的根据是投资主题对经济和资本市场影响力的 强弱。 如图 3 所示, 主题的生命周期一般分为四个阶段: 主题萌芽、 主题形成、 主题实现和 主题衰退。 主题萌芽期投资主题影响力并不明显, 在主题形成期主题影响力不断增强并在主 题实现期达到 鼎盛, 最后随着主题的衰退逐步减弱。 对基金投资而言, 主题萌芽期和形成期 是比较好的介入时机, 而主题形成期的中后和实现期的初期是投资收益最好的阶段, 实现期 的中后期则应是逐步退出此主题投资的阶段。 通过判断主题的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 基金可 以通过仓位的增减来增厚投资收益和规避投资风险。 图 3 投资主 题的生命周期 (2) 主题配置 在主题挖掘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定期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由宏观经济研究员、 策略研究员、 行业研究员和基金经理对主题进行评估, 综合考虑主题发展阶段、 主题催化因 主题的生命周期 萌芽期 形成期 实现期 衰退期 主 题 影 响 力


36 素、 主题市场容量、 主题估值水平等因素, 确定每个主题的配置权重范围, 从而进行主题 配 置,如图 4 所示。 主题生命周期的四个阶段对投资主题的投资价值影响很大。 在主题萌芽阶段, 市场对主 题的关注度较低, 股票往往被低估; 主题形成阶段, 主题得到市场广泛认同, 出现了实质 性 的主题催化因素, 并可预测主题实现的具体时间, 市场对主题反应热烈; 主题实现阶段, 市 场对主题的各项预期逐步 实现, 股票价格此时往往出现高估; 主题衰退阶段, 主题已经不具 备投资价值。 主题催化因素是决定主题配置的关键因素。 在主题萌芽阶段, 分析人员是根据经验和对 经济规律的深刻理解进行有预见性的推断。 随着主题的逐步形成, 会出现诸如国家政策、 经 济数据、技术突破等事件作为主题催化因素出现,同时伴有股价的波动和投资机会。 主题市场容量是指主题覆盖个股的流动性指标总和, 本基金选用流动市值、 总市值和日 均成交金额作为主题市场容量的参考指标。 主题市场估值是指主题覆盖个股的估值指标均值, 本基金选用市盈率、 市净率和市销率 作为市场估值的参考指标。 图 4 投资主 题配置示意图 (3) 个股选 择 本基金通过主题投资策略和核心投资策略相结合的方法构建股票备选库和精选库, 重点 投资核心主题企业。 核心主题企业是指与本基金确立的投资主题相符且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 业。 核心投资策略是指对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综合评价方法, 主要从公司盈利模式、 政策环境、 财务状况、 治理结构以及市场估值等方面进行评估。 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筛选 出具有如下特质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主营业务突出, 发展战略明晰, 具有良好的创新能力, 信息披露透明; 主要股东资信良好, 持股结构相对稳定, 注重中小股东利益, 无非经营性 占 ?? 主 题 权 重 配 置 范 围 主题萌芽 主题形成 主题实现 主题衰落 主题发展 阶段 国家政策 主题催化 因素 经济数据 技术突破 主题市场估值 市盈率 市净率 市销率 主题市场 容量 流动市值 总市值 日均成交 金额


37 款; 管理规范, 企业家素质突出, 具有合理的管理层激励与约束机制, 建立科学的管理与 组 织架构; 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 资产负债率合理; 业务稳定运行, 收入及利润保 持 合理增长, 资产盈利能力较高, 净资产收益率处在领先水平; 财务管理能力较强, 现金收 支 安排有序;股东回报良好,分红比例稳定。 ? 备选库的构建 在确立投资主题及投资主题配置比例之后, 本基金将选择与投资主题相关联的股票进入 备选库, 并依据个股的 “主题相关度” 排序。 本 基金主要根据企业能够受惠于投资主题的程 度来确定“ 主题相关度” 。具体来说 ,就是由研 究员衡量主 题因素对企 业的主营业 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等财务指标的影响程度并打分, 作为企业和投资主题的相关度标准。 打分的依 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 公司所处行业受宏观经济环境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程度。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受此主题驱动的变动幅度。 ? 公司的盈利模式。 ? 公司竞争力分析, 包括管理者素质、 市场营销能力、 技术创 新能力、 专有技术、 特 许权、品牌、重要客户等。 ? 公司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能力, 包括财务安全性指标, 反映行业特性的主要财务指 标、公司股权与债权融资能力与成本分析、公司再投资收益率分析等。 ? 精选库的构建 在备选库的基础上, 精选主题相关度得分高、 流动性好、 市场估值合理且具有核心竞争 力的优质上市公司构成本基金的精选库。 ? 主题相关度由研究员根据公司业绩受主题驱动弹性的大小进行打分确定; ? 流动性指标主要参考流动市值、总市值和日均成交金额等指标; ? 估值指标选用市盈率、市净率和市销率; ? 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评价采用核心投资策略, 兼 顾价值和成长因素, 采用定性和定量 相结合的方法配合研究员实地调研结果筛选公司发展战略明晰、 具备比较优势、 治理结 构良好的企业。具体而言,应从以下方面精选个股: ?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发展战略明晰, 具有良好的创新能力和优良的核心竞争力, 信息披露透明。 ? 主要股东资信良好, 持股结构相对稳定, 注重中小股东利益, 无非经营性占款; 管理规范, 企业家素质突出, 具有合理的管理层激励与约束机制, 建立科学的管理 与组织架构。 ? 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 资产负债率合理。 主营业务稳定运行, 收入及 利润保持合理增长,资产盈利能力较高。净资产收益 率处在领先水平。 ? 财务管理能力较强,现金收支安排有序。 ? 股东回报良好,分红比例较为稳定。


38 3. 债券投资 策略 (1) 平均久期配置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和宏观经济政策进行分析, 预测未来的利率趋势, 并据此积 极调整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 在控制债券组合风险的基础上提高组合收益。 当预期市场利率 上升时, 本基金将缩短债券投资组合久期, 以规避债券价格下跌的风险。 当预期市场利率下 降时,本基金将拉长债券投资组合久期,以更大程度的获取债券价格上涨带来的价差收益。 (2) 期限结构配置 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的判断, 运用统计和数量分析技术, 本基金对债券市场收益 率曲线的期限结构进行分析,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变化趋势,制定组合的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在预期收益率曲线趋向平坦化时,本基金将采取哑铃型策略,重点配置收益率曲线的两端。 当预期收益率曲线趋向陡峭化时, 采取子弹型策略, 重点配置收益率曲线的中部。 当预期收 益率曲线不变或平行移动时,则采取梯形策略,债券投资资产在各期限间平均配置。 (3) 类属配置 本基金对不同类型债券的信用风险、 流动性、 税赋水平等因素进行分析, 研究同期限的 国债、 金融债、 央票、 企业债 、 公司债、 短期融资券之间的利差和变化趋势, 制定债券类属 配置策略, 确定组合在不同类型债券品种上的配置比例。 根据中国债券市场存在市场分割的 特点, 本基金将考察相同债券在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的利差情况, 结合流动性等因素的 分析,选择具有更高投资价值的市场进行配置。 (4) 回购套利 本基金将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限定的比例内, 适时适度运用回购交易套利策略 以增强组合的收益率, 比如运用回购与现券之间的套利、 不同回购期限之间的套利进行低风 险的套利操作。 4. 权证投资 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利用权证及其他金 融工具进行套利、 避险交易, 控制基 金组合风险, 获取超额收益。 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 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 及估值的基础上, 结合股价波动率等参数, 运用数量化期权定价模型, 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 从而构建套利交易或避险交易组合。 未来, 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 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 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履行适当程序后更新和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十 、 业绩 比 较基 准 本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构成为:沪深 300 指数× 80% +上 证国债指数× 20% 选择该业绩比较基准,是基于以下因素: 1. 沪深 300 指数编制合理、透明,有一定市场覆盖率,并且不易被操纵; 2. 沪深 300 指数编制和发布有一定的历史,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3. 沪深 300 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推出的沪深两个市场第一个


39 统一指数; 4. 上 证 国 债 指 数 由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的 所 有 固 定 利 率 国 债 组成 , 编 制 合 理 、 透 明 、 运用广泛,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 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真实、 客观地反映本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 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或市场推出代表性更强、 投 资者认同度更高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 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业绩比较 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 3 个工作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一、 风 险 收益 特 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股 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 十二、 投 资 决策 依 据 1. 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 本 基 金 将 在 对 宏 观 经 济 发 展 态 势 、 证 券 市 场 运 行 环 境 和 上 市 公 司 的 基 本 面 进 行 深 入 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投资; 3. 投 资 对 象 的 预 期 收 益 和 预 期 风 险 的 匹 配 关 系 , 本 基 金 将 在 承 担 适 度 风 险 的 范 围 内 , 选择收益风险配比最佳的品种进行投资。 十三、 投 资 决策 流 程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就投资管理 业务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基金经理、行业研究员、交易员在投资管理过程中既密切合作, 又责任明确, 在各自职责内按照业务程序独立工作并合理地相互制衡。 具体的投资管理程序 如下: 1. 策略研究 员、行业研究员、债券研究员、金融工程 研究员各自独立完成相应的研究 报告,为投资策略提供依据; 2.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每 月 召 开 投 资 策 略 会 议 , 决 定 基 金 的 大 类 资 产 配 置 比 例 、 投 资 主 题 以及投资主题的配置比例等; 3. 投 资 总 监 每 周 召 集 投 资 例 会 , 根 据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的 决 定 , 结 合 市 场 和 公 司 基 本 面 的变化,决定具体的投资策略;


40 4. 基 金 经 理 依 据 策 略 研 究 员 的 宏 观 经 济 分 析 、 行 业 研 究 员 的 行 业 分 析 和 个 股 研 究 、 债 券研究员的债券市场研究和券种选择建议、 金融工程研究员的定量投资策略研究, 结合本基 金产品定位及风险控制的要求, 在权限范围内制定具体的投资组合方案, 报投资决策委员会 讨论通过; 5. 基金经理 根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的基金投资组合方案, 向交易部下达交易指令; 6. 交易部执 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对交易情况及时反馈; 7. 金融工程 研究员负责完成有关投资风险监控报告及内部基金业绩评估报告; 8. 基金管理 小组定期检查评估投资组合的运作成效, 以便随时修正不合理的投资决策; 9. 基 金 管 理 小 组 在 确 保 基 金 持 有 人 利 益 的 前 提 下 , 有 权 根 据 环 境 的 变 化 和 实 际 的 需 要 对上述投资决策程序进行合理的调整 十四、 投 资 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 本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2. 本 基 金 与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其 他 基 金 持 有 一 家 公 司 发 行 的 证 券 , 其 市 值 不 超 过 该 证券的 10% ; 3. 本 基 金 参 与 股 票 发 行 申 购 , 本 基 金 所 申 报 的 金 额 不 超 过 本 基 金 的 总 资 产 , 本 基 金 所 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4. 进入全国 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 ; 5. 本基金在 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 不得 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 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 6. 本基金持 有的同一( 指同一信用级别)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 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 规模的 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基 金 资产净值的 10% ; 本 基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全 部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投 资 于 同 一 原 始 权 益 人 的 各 类 资 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 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7. 本基金不 得违反基金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的 规定; 8. 法律法规 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41 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 应当自基金 合同生效之 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 投资组合比 例符合基金 合 同 的有关约定。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的监督和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十五、 禁 止 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 承销证券 ; 2. 向他人贷 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 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 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 其 基 金 管 理 人 、 基 金 托 管 人 出 资 或 者 买 卖 其 基 金 管 理 人 、 基 金 托 管 人 发 行 的 股 票 或者债券; 6. 买 卖 与 其 基 金 管 理 人 、 基 金 托 管 人 有 控 股 关 系 的 股 东 或 者 与 其 基 金 管 理 人 、 基 金 托 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 从事内幕 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 依照法律 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9. 法 律 法 规 或 监 管 部 门 取 消 上 述 限 制 , 如 适 用 于 本 基 金 , 则 本 基 金 投 资 不 再 受 相 关 限 制。 十 六 、 基 金 管 理 人 代 表 基 金 行 使 股 东 权 利 的 处 理 原 则 及 方法 1. 基 金 管 理 人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代 表 基 金 独 立 行 使 股 东 权 利 及 债 权 人 权 利 , 保 护 基 金 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 不谋求对 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 有利于基 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 不 通 过 关 联 交 易 为 自 身 、 雇 员 、 授 权 代 理 人 或 任 何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的 第 三 人 牟 取 任 何 不当利益。 十七、 基 金 的融 资 、融 券 本基金可以 按照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进行融资、融券。


42 十八、 基 金 的投 资 组合 报 告 (十三)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期为 2015 年 7 月 1 日 起至 9 月 30 日止。 1 、报告期末 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1,022,228,923.04 74.01 其中:股票


1,022,228,923.04 74.01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 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55,328,779.68 25.73 8 其他资产


3,584,728.72 0.26 9 合计





1,381,142,431.44





100.00 2 、报告期末 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28,640,000.00 2.14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660,051,383.05 49.24 D 电力、 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61,838,243.54 12.07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9,645,296.45 2.21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1,596,000.00 4.60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43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0,458,000.00 6.00 S 综合 - - 合计 1,022,228,923.04 76.27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300279 和晶科技 4,391,997 123,678,635.52 9.23 2 300257 开山股份 4,500,000 71,100,000.00 5.30 3 300367 东方网力 1,200,067 67,647,776.79 5.05 4 600136 道博股份 1,800,000 59,274,000.00 4.42 5 000971 蓝鼎控股 2,400,000 57,576,000.00 4.30 6 000748 长城信息 3,000,000 53,850,000.00 4.02 7 300242 明家科技 1,600,000 48,208,000.00 3.60 8 300383 光环新网 1,050,000 48,153,000.00 3.59 9 300049 福瑞股份 1,600,065 44,497,807.65 3.32 10 600582 天地科技 4,000,000 43,920,000.00 3.28 4 、报告期末 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无 5 、报告期末 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无 6 、投资组合 报告附注 (1 )报告期 内未出现基 金投资的前 十名证券的 发行主体被 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或者 在报告编 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 )基金投 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基金的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 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603,389.2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56,013.58 5 应收申购款 825,325.89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584,728.72 (4 )报告期 末无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本报告 期内未获得因股权分置改革被动持有的权证,无主动投资的权证。


44 (6 )本报告 期末权证持有情况:无。 (7 )本报告 期内及本报告期末没有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本报告 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 序号 交易方式 交易日期 交易份额(份) 交易金额 (元 ) 适用费率 1 申购 2015 年7 月8 日 981,216.06 1,700,000.00 1.20% 合计


981,216.06 1,700,000.00


7 、开放式基 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058,431,781.75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314,377,013.94 减: 报告期期 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515,490,031.74 报 告 期 期 间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 减 少 以"-" 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57,318,763.95 8 、基金的业 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 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0 年 5 月 19 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投资业绩及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0.05.19 —2015.09.30 52.40% 0.81% 25.17% 0.71% 27.23% 0.10% 十 九 、基 金 的费 用 与税 收 (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 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 人的托管费;


3. 基金财产 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5 4. 基金合同 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合同 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 基金的证 券交易费用; 8. 依法可以 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 其他费用。 ( 二) 上 述 基 金 费 用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法 律 规 定 的 范 围 内 参 照 公 允 的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 法 律 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 三)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 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 H =E ×1.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 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 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 年 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 =E ×0.2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 起 3 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若 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 除 管 理 费 和 托 管 费 之 外 的 基 金 费 用 , 由 基 金 托 管 人 根 据 其 他 有 关 法 规 及 相 应 协 议 的 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 四)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因 未 履 行 或 未 完 全 履 行 义 务 导 致 的 费 用 支 出 或 基 金 财 产 的 损 失, 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 合同生效前所发生 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6 (五)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本 基 金 申 购 费 率 按 照 申 购 金 额 递 减 , 即 申 购 金 额 越 大 , 所 适 用 的 申 购 费 率 越 低 。 投 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额不超过申购金额的 5% , 具体如下: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注册登记等各项 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 本 基 金 赎 回 费 率 按 照 持 有 时 间 递 减 , 即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时 间 越 长 , 所 适 用 的 赎 回 费 率 越低。 本基金 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 5% ,随 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注:[1]


就 赎回费的计算而言,1 年指 365 天,2 年为 730 天 ,以此类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 应 归 基 金 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 基金管理 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 相关费率或收费 方式。 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2 个工作日在 指定媒 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4.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在 不 违 背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及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情 况 下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制 定 基金促销计划, 针对特定范围、 特定地域、 特定时间、 特定交易方式等的基金投资人定期 和 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基 金投资人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 六)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可 根 据 基 金 发 展 情 况 调 低 基 金 管 理 费 率 和 基 金 托 管 费 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 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 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调 低基 金 申购金额 ( 元 ,含申购 费) 申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1.50% 100 万元( 含) 至 200 万元 以下 1.20% 200 万元( 含) 至 500 万元 以下 0.80% 500 万元( 含) 以上 1000 元/ 笔 持有时间 [1] 赎回费率 一年以下 0.5% 1 年( 含 1 年) 至 2 年 0.25% 2 年以上( 含 2 年) 0%


47 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 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 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上刊登公告。 ( 七) 基金税收 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二 十 、对 招 募说 明 书更 新 部分 的 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基金法》 、 《运 作办法》 、 《 销售管理办法》 、 《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 及 其 它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 对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于2014 年1 月3 日 刊 登 的 本 基 金 更新 招 募 说 明 书 ( 《中邮核心 主题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 进行了更新, 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一、 基金管理人” , 对基金管理人情况进行了更新 ; 2 、在“四、 基金托管人” , 对基金托管人情况进行了更新 ; 3 、在“五、 相关服务机构” ,对基金 份额发售机构的内容均进行了更新;


4 、在“ 九、基金的投资” ,对基 金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5 、在“二十 二、其他应披露事项”,增加了本次更新内容期间的历次公告。












































































































































































































































































































































































































































































































































































































































































































































































































































































































































































































































































































































































































































































































































































































































































































































































































































































































































































































































































































































































































































































































































































































































































































































































































































































































































































































































































































































































































































































































































































































































































































































































































































































































































































































































































































































































































































































































































































































































































































































































































































































































































































































































































































































































































































































































































































































































































































































































































































































































































































































































































































































































































































































































































































































































































































































































































































































































































































































































































































































































































































































































































































































































































































































































































































































































































































































































































































































































































































































































































































































































































































































































































































































































































































































































































































































































































































































































































































































































































































































































































































































































































































































































































































































































































































































































































































































































































































































































































































































































































































































































































































































































































































































































































































































































































































































































































































































































































































































































































































































































































































































































































































































































































































































































































































































































































































































































































































































































































































































































































































































































































































































































































































































































































































































































中邮创 业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