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基金:关于在指数熔断实施期间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开放时间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华商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在 指数熔断实施期间 调整旗下部分基金 开放时间的公告 根据《上 海证 券交易 所 交易规则 (2015 年修 订)》、 《深 圳证券 交 易所交 易规则(2015 年修 订 )》,中 国 证券 投资 基 金业协会 《关于 指数熔 断机制实施 后公募基金行业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通知》 ,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我司” ) 将在指数熔断实施期间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开放时间。 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 需 要调 整基金 开放 时间的 情形 指数熔断分为可恢复的指数熔断和不可恢复的指数熔断。 不可恢复的指数熔 断是指沪深 300 指数较 前一交易日收盘上涨、 下跌达到或超过 7% , 14:45 至 15:00 沪深 300 指数较前一交易日收盘首次上涨、下跌达到或超过 5% 。对于可恢复的 指数熔断, 基金开放时间不做调整。 当发生 不可恢复的指数熔断 情形 时, 相关类 别基金将调整开放时间。 二、 出 现不 可恢复 的指 数熔断 情形 时需要 调整 开放时 间的 基金产 品 出现不可恢复的指数熔断情形时, 我司旗下混合型基金及基金合同投资范围 中包含指数熔断品种的债券型基金的开放时间将进行 调整。 如有变化, 我司将及 时公告。 三、 出 现不 可恢复 的指 数熔断 情形 时的开 放时 间调整 原则 当出现 不可恢复的指数熔断情形时, 投资者在熔断时点前提交的申购、 赎回、 转换申请视为当日申请,熔断时点之后的申请视为下一交易日申请。 四、 重 要提 示: 1. 我司严格依照 《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规则 (2015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5 年修订) 》以及中 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 《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相关配套工 作安排的通知》等办理熔断机制实施后各项业务。 2. 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出现 不可恢复指数熔断 情形时, 我司将在 公司网站及时发布相关公告, 说明受指数熔断影响的相关基金开放时间的变 化等事项。 3. 若未来出现 新的证券/ 期货交易市 场、证券/ 期货交易所 交易时间 变 更、指数 熔断规则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 我司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时间调整方案 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在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 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 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等文件。 五、 投 资者 可通过 以下 途径咨 询有 关情况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8880 ;010-58573300 公司网址:www.hsfund.com 六、 风 险提 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在投资各基金前, 请务必考虑自 己的风险承受能力,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收益。 投资有风险, 选择须谨 慎。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