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德裕泰债券:关于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泓 德 基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 关 于泓 德 裕 泰债 券 型 证券 投 资 基金 调 低 基 金管 理 费 率并 修 改 基金 合 同 的公 告 为了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泓德裕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 根 据 《 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 泓德裕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 合同” ) 的约定, 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国工 商银行” ) 协商一致, 本基金管理人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决 定自 2 0 1 5 年 1 2 月 3 1 日起, 对本基金的管理费率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根据本基金 《 基金合同 》 “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及“ 第十九部分 基金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的相关规定: 调低基金管理费率, 可由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经本 公司和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共同协商, 将 《基金合同》 “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 用与税收” 的“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的相关内容进行 如下修改: 原表述为: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 . 5 C % 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 法如下: H =E × 0 . 5 %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 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等, 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 . 4 % 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 如下: H =E × 0 . 4 %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 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等, 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基金管理费率的调整, 自 2 0 1 5 年 1 2 月 3 1 日起生效。 重要提示: 1 、本基金本次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 、本基金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及摘要时对上述修改内容进行更新。 3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 0 0 9 - 1 0 0 - 8 8 8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 w w w . h o n g d e f u n d . c o 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