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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快线(159003)

招商快线: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1 
 
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 二零一五年第 二 号 ) 
 
 
 
 
 
 
重要提示 
 
招商保证金 快线货币市 场基金 (以 下简称“本 基金” )经中 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2013
年1 月28 日 《 关于 核准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募集的批复》 (证监 许可 〔2013〕65号文 )
核准公开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 年5 月17 日正式生 效。 
招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以下称“ 本基金管理 人”或“管 理人” )保证 招募说明书 的 内
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 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 不 表 明 其 对 本 基 金 的 价 值 和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保 证 , 也 不 表 明 投 资 于 本 基 金 没 有 风
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当投资人赎回时, 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
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 应寻 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 因整 体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 素对证券价格
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
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投资者申购、 赎回失败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
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
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人在认购 (或申购) 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和基金合同。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登记机构 及本基金相关业务规则, 本基金每日将设定可接受
的申购、 赎回申请上限, 对于超出设定额度上限的申 购、 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有权予以 拒
绝。


2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每 六个月更新一次, 并于每 六个月结束之日后的 45 日内公告 ,更新内容截至每六个月的最后一日 。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 年11 月17 日, 有关 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 为2015 年09 月30日,财 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一 、 基 金 管理 人 (一) 基金管 理 人 概况 名称:招商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 招商银行大厦 28 楼 设 立 日 期:2002 年12 月27 日 注 册 资 本: 人民币 2.1 亿元 法 定 代 表人: 张光华 办 公地址 :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 招商银行大厦 28 楼 电话: (0755 )83199596 传真: (0755 )83076974 联系人:赖 思斯 股权结构和公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2 年 12 月 27 日经中 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 号文批 准设立,是 中国第一家 中外合资基 金管理公司 。公司由招 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ING Asset Management B.V . (荷兰投资) 、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远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 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公司的注 册资本 金已经由人民币一亿元(RMB100 ,000 ,000 元 )增加为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RMB210 , 000 ,000 元 ) 。 2007 年 5 月,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 让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公司 10%、10%、10 %及 3.4% 的 股权;公司外资股东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 (荷兰投资) 受让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3.3 %的股权。 上述股 权转让完成后,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 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 司全部股权的 33.4% ,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公 司 全 部 股 权 的 33.3%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 (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3% 。 2013 年 8 月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074 号文批 复 同意, 荷兰投资公司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 将其持有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6% 股权转让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7% 股权 转让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 3 让完成后, 招商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 权的 5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 45%。 公司主要股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7 年 4 月 8 日,总行设在深圳,业务以 中国市场为主。招商银行于 2002 年 4 月 9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36)。 2006 年 9 月 22 日,招商 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396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商局旗下金融企业, 经过多年创业发展, 已成为拥有证 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2009 年 11 月, 招商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代码 600999)。 公司本着 “长期、 稳健、 优良、 专业” 的经营理念, 力争成为客户推崇、 股东满意、 员 工热爱,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化的资产管理公司。 (二) 主要人 员 情 况 1 、基金管理 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李浩,男,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1997 年 5 月加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曾 任行长助理、 上海分行行长、 副行长, 现任执行董事、 党委副书记、 常务副行长兼财务负 责 人。现任公司董事长。 邓晓力,女,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1 年加 入 招 商 证 券 , 期间于 2004 年 1 月至 2005 年 9 月被中 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工作, 参与南方 证券的清算; 在加入招商证券前, 曾在美国纽约花旗银行从事风险管理工作。 现任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分管风险管理、 公司财务、 清算及培训工作; 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 与 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金旭, 女, 北 京大学硕士研究生。1993 年 7 月至 2001 年 11 月 在中国证监会工作。2001 年 11 月至 2004 年 7 月在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1 月在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2006 年 1 月至 2007 年 5 月 在梅隆全球投资 有限公司北京 代表处任首席代表。2007 年 6 月至 2014 年 12 月 担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1 月加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 李俊江, 男, 经济学博士, 教授, 博士生导师。 历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 德国 不 莱梅大学客座教授、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经济系高级访问学者。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金融学院院长、 社会科学学部学术委员会主任、 美国研究所所长。 兼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副 秘书长、 中国美国经济学会副秘书长、 教育部经济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中共吉林省 委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吉林省政府决策咨 询委员会委员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4 王莉, 女, 高级经济师。 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 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 军区三局战士、 助理研究员; 国务院科技干部局二处干部; 中信公司财务部国际金融处干部、 银 行 部 资 金 处 副 处 长 ; 中 信 银 行( 原 中 信 实 业 银 行) 资 本 市 场 部 总 经 理 、 行 长 助 理 、 副 行 长 等职。 现任 中国证 券市 场研究 设计 中心(联办) 常 务干事 兼基 金部总 经理; 联办控 股有 限公 司 董事总经理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蔡廷基, 男, 毕业于香港理工学院 (现为香港理工大学) 会计系。 历任香港毕马威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部副经理、 经理, 毕马威会计师事 务所上海办事处执行合伙人, 毕马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所上海首席合伙人,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华东华西区首席合伙人。 现为香港会 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上海市静安区政协委员、 上海市静安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名誉副主席。 兼 任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香港上市公司的非执行独立董事。 现任公司独 立董事。 孙谦, 男, 新加坡籍, 经济学博士。1980 年至 1991 年先后就读 于北京大学、 复旦大学 、 William Paterson College 和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并获得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和经济学博 士学位。 曾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副教授、 厦门大学任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院长及 特聘教授、 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访问金融专家。 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特聘教授和财务金融 系主任。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导师, 科技部复旦科技园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型融资平台项目负责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卫华, 女,1981 年 07 月 ――1988 年 8 月, 曾在江 苏省连云港市汽车运输公司财务部 门任职;1983 年 11 月― ―1988 年 08 月, 任中国银行连云港分行外汇会计部主任;1988 年 08 月――1994 年 11 月, 历任招商银行总行国际部、会计部主任、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 1994 年 11 月 ――2006 年 02 月,历任 招银证券、国通证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 理兼稽核审计部总经理; 2006 年 03 月――2009 年 04 月, 任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 察总审计师;2009 年 04 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松,男,武汉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1997 年 2 月加入招商银行,1997 年 2 月至 2006 年 6 月历任招商 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经理、 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2006 年 6 月 至 2007 年 7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招 商银 行武汉分行副行长。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 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主持 工作) 。2010 年 6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招 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2 年 9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招 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4 年 6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 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 2014 年 12 月起 任招商银行总行同业 5 金融总部总裁兼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罗琳,女,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1996 年 加 入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银 行 部 , 先 后担任项目 经理、高级 经理、业务 董事;2002 年起参与招 商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筹 备,公 司 成立后先后担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理、 产品研发部高级经理、 副总监、 总监, 现任产品运营 官兼市场推广部总监、公司监事。 鲁丹, 女, 中 山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 2001 年加 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 Oracle ERP 系统实施顾问;2005 年 5 月至 2006 年 12 月于韬 睿惠悦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顾问;2006 年 12 月至 2011 年 2 月于怡 安翰威特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总监;2011 年 2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 倍智人才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 现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 公司 监事,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扬,男,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2002 年加 入 招 商 基 金 , 历 任 基 金 核 算 部 高 级 经 理、副总监、总监,现任产品一部总监、公司监事。 钟文岳, 男, 厦门大学货币银行学硕士。1992 年 7 月至 1997 年 4 月于中 国农村发展 信 托投资公司任福建 (集团) 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1997 年 4 月至 2000 年 1 月于申 银万国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任九江营业部总经理; 2000 年 1 月至 2001 年 1 月任厦 门海发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总经理;2001 年 1 月至 2004 年 1 月任深 圳二十一世纪风险投资公司副总经理;2004 年 1 月至 2008 年 11 月任 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 年 11 月至 2015 年 6 月 任 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15 年 6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副 总经理。 沙骎, 男, 中国国籍,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 , 曾任职于南京熊猫电子集团, 任设计 师; 1998 年 3 月加入原君 安证券南京营业部交易部, 任经理助理; 1999 年 11 月加入 中国平 安 保 险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资 金 运 营 中 心 基 金 投 资 部 , 从 事 交 易 及 证 券 研 究 工 作 ;2000 年 11 月加入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 任交易主管;2008 年 2 月加入国泰 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量化投资事 业部,任投 资总监、部 门总经理;2015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欧志明,男,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及法学双学士、投资经济硕士;2002 年 加 入 广发 证 券深圳业务总部任机构客户经理; 2003 年 4 月至 2004 年 7 月 于广发证券总部任风险控制岗 从事风险管理工作;2004 年 7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 副总监、 总监、 督察长,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6 潘西里,男,硕士,1998 年 加 入 大鹏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法 律 部 , 负 责 法 务 工 作 ;2001 年 10 月加入 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 任职主管;2003 年 2 月 加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 深圳监管局 ,历任副主 任科员、主 任科员、副 处长及处长 ;2015 年加 入招商 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督察长。





2 、本基 金基金经理介绍 向霈, 女, 中 国国籍, 工商管理硕士。2006 年加 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先后曾任职 于市场部、股票投资部、交易部,2011 年起任固 定收益投资部研究员,现任招商理财7 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时间:2013 年12 月27 日 至今) 、招商 招钱宝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时 间:2014 年3 月25日至今 ) 、招商招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4 年6 月18日 至今) 、 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管理时间:2014 年12 月13 日至今) 、 招商招 利1 个月期理 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时间:2015 年4 月8 日至今)及 招商信用添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时间:2015 年6 月9 日至 今) 。 本基金 历任基金经理包括:胡慧颖女士 ,管理时间为2013 年5 月17 日至2015 年1 月5 日。 3 、投资决策 委员会成员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如下成员组成: 总经理金旭、 副总经理沙骎、 总经理助理及投 资管理二部负责人杨渺、 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四部负责人王忠波、 总经理助理兼全球量化 投资部负责人吴武泽、总经理助理裴晓辉、交易部总监路明、国际业务部总监白海峰。 4 、上述人员 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 基 金 托管 人 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成立日期:1987 年12 月22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123,350,416 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037 号


7 联系人: 张波 联系电话:(0755) 2216 807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银行,股票简称:平安银行,股票代码:000001) 是 由 原 深 圳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吸 收 合 并 原 平 安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方 式 完 成 两 行 整 合并更名而来, 是中国内地首家向公众发行股票并公开上市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部 设于深圳。 中国平安保 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 司及其子公 司合计持有 平安银行59%的股份, 为平安银行的控股股东。 截至2014年12 月末,本行 资产总额21,864.59 亿元,较年初增 长15.58% ; 各项存款余 额 15,331.83 亿 元, 较年初增加3,161.81 亿元, 增幅25.98% , 增 量为上年全年增量的1.6 倍 , 增 速居同业领先地位, 市场份额提升; 各项贷款 ( 含贴现) 余额突破万亿, 达10,247.34 亿元 , 较年初增幅20.94%; 营业 收入734.07 亿元, 同比增长40.66% , 其 中非利息净收入203.61亿元, 同比增长77.04%; 准备前营业利润412.57亿元, 同比增长53.69%; 净利润198.02 亿元, 同 比 增长30.01% ; 根据中国银监会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试行) 》 计算的资本充足率10.86% 、 一级资本充足率8.64% 、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64% ,满足监 管标准。 平安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事业部, 下设市场拓展室、 创新发展室、 估值核算室、 资金 清 算室、规划 发展室、IT 系统支持室 、督察合规 室、外包业 务中心 8 个处室,现有 员工 51 人。 2 、主要人员 情况 陈正涛, 男, 中共党员, 经济学硕士、 高级经济师、 高级理财规划师、 国际注册私人银 行 家,具备《 中国证券业 执业证书》 。 长期从事商 业银行工作 ,具有本外 币资金清算 ,银行经 营管理及基金托管业务的经 营管理经验。1985 年 7 月至1993 年2 月在武 汉金融高等专科学 校任教;1993 年 3 月至 1993 年 7 月在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任客户经理;1993 年 8 月至 1999 年 2 月在招 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任计划信贷部经理、行长助理;1999 年 3 月-2000 年 1 月 在招行武汉分行青山支行任行长助理;2000 年2 月至2001 年 7 月在招 行武汉分行公司银行 部任副总经理;2001 年8 月至2003 年 2 月在招 行武汉分行解放公园支行任行长;2003 年3 月至 2005 年 4 月在招行武 汉分行机构业务部任总经理;2005 年 5 月至 2007 年 6 月在招 行 武汉分行 硚口支行任行长; 2007 年7 月至2008 年1 月在招行武 汉分行同业银行部任总经理 ; 自 2008 年 2 月加盟平安银行先后任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产品及交易银行部副总经理, 一直负责公司银行产品开发与管理, 全面掌握银行产品包括托管业务产品的运作、 营销和管 理, 尤其是对商业银行有关的各项监管政策比较熟悉。2011 年12 月任 平安银行资产托管部 副总经理;2013 年 5 月 起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事业部副总裁(主持工作) ;2015 年 3 月 5 日起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事业部总裁。


8 三 、 相 关 服务 机 构 ( 一 ) 基 金份 额 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 长途话费) 招 商 基 金官网 交 易 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交易电话:400-887-9555 (免长途话费) 电话: (0755 )83195018 传真: (0755 )83199059 联系人:李涛 招商基金 战略 客 户 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 太平洋保险大厦 B 座2 层西侧 207-219 单元


电话: (010 )66290540


联系人:刘超 招商基金 机构 理 财 部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 行大厦 23 楼


电话: (0755 )83190452


联系人:刘刚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 险大厦 1601 室 电话: (021 )68889916-116


联系人: 秦 向东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 太平洋保险大厦 B 座2 层西侧 207-219 单元


电话: (010 )83064741


联系人:张鹤 招 商 基 金直销 交 易 服务联 系 方 式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 行大厦 23 层 招商基金客服中心直销柜台 电话: (0755 )83196359 83196358 传真: (0755 )83196360 备用传真: (0755 )83199266


9 联系人:贺军莉 2 、代销机构 : (1 )代销机 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法定代表人: 何春梅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联系人:牛孟宇 (2 )代销机 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786212 联系人:张煜 (3 )代销机 构: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曹晔 (4 )代销机 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 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人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 齐晓燕 (5 )代销机 构: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 魏巍


电话:0471-4974437 传真:0471-4961259 (6 )代销机 构: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 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电话:020-88836999


10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7 )代销机 构: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 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楼 法定代表人: 蔡一兵 电话: (0731 )4403319 传真: (0731 )4403439 联系人:郭磊 (8 )代销机 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 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 徐锦福 电话:010-57398062 传真:010-57308058 (9 )代销机 构: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 0551-5161666 传真: 0551-5161600 联系人:甘霖 (10)代销 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21 层 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11 )代销 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 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755-83290978 传真: (025 )84579763 联系人: 陈志军 (12 )代销 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2 号楼22 层-29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 (021 )63325888


11 传真: (021 )63326173 联系人: 胡月茹 (13)代销 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 (021 )38565785 传真: (021 )38565955 联系人:谢高得 (14 )代销 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电话:021-64718888 传真:021-64713795 联系人:李凌芳 (15 )代销 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16 )代销 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薛峰 电话: (021 )22169999 传真: (021 )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17 )代销 机构: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 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68777222 传真:021-68777822 联系人: 刘闻川 (18 )代销 机构: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 场 18-19 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51


12 联系人:王一彦 (19)代销 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20 )代销 机构: 中泰 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21 )代销 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 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 (010 )66568450 传真: (010 )66568990 联系人:宋明 (22 )代销 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 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696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顾凌 (23 )代销 机构: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原中信万通证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 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 0532 )85022326


传真: (0532 )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24 )代销 机构: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原中信金通证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 座 22 层 法人代表:沈强 联系人:王霈霈 电话:0571-87112507 传真:0571-85713771


13 (25 )代销 机构: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 (新市区) 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 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 (010 )88085858 传真: (010 )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26 )代销 机构: 国都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 华投资大厦 9 层10 层 法定代表人: 常喆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142 联系人:张睿 (27 )代销 机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郭熠 (28 )代销 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法定代表人: 王春峰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王兆权 (29)代销 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4008888108 传真: (010 )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30 )代销 机构: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大 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208 传真:0931-4890628 联系人:邓鹏怡


14 (31 )代销 机构:东兴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 厦 B 座12-15 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联系人: 汤 漫川 (32)代销 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33)代销 机构: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1 号楼 15 层 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田芳芳 电话:010-83561146


传真:010-83561094 (34)代销 机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刘爽 电话:0451-85863719 传真:0451-82287211 (35)代销 机构: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 厦 28 层 A01 、B01 (b ) 单元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联系人:陈敏 电话:021-64339000-807 传真:021-64333051 (36)代销 机构: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 投行大厦 20 楼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25 、26 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吴军 电话:0755-23838751 传真:0755-23838751


15 (37)代销 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070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刘一宏 (38)代销 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 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 (020 )87555888 传真: (020 )87555417 联系人:黄岚 (39)代销 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蔡咏 联系人:陈琳琳 电话:0551-2246273 传真:0551—62207773 (40)代销 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吴骏 联系人:陈红艳 联系人电话:0755-83007030 联系人传真:0755-83007034 (41)代销 机构: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 桐城中央 21 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联系电话:0351-4130322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42)代销 机构: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 35 号庄家金 融大厦 24 楼 法定代表人:翟建强 联系人:马辉 联系电话:0311-66006342 传真:0311-66006334 (43)代销 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 杨树财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43)代销 机构: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 高德置地广场 F 座18、19 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 王鑫 电话:020-38286588 传真:020-38286588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并及 时公告。


(二)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 )59378835 传真:(010 )59378907 联系人:任瑞新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 号时 代金融中心19 楼 法定代表人: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 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联系人: 黎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7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 号东方 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法定代表人:姚建华 电话:(0755 )2547 1000 传真:(0755 )8266 8930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黄小熠 联系人: 蔡 正轩 四 、 基 金 名称 : 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五 、 基 金 类型 : 货币市场基金 六 、 基 金 的投 资 目 标 在 兼 顾 基 金 资 产 的 安 全 性 和 高 流 动 性 的 前 提 下 , 力 争 实 现 超 越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的 投 资 回 报。 七 、 投 资 方向 1 、现金; 2 、通知存款 ; 3 、短期融资 券; 4 、1 年以内 (含 1 年) 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5 、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债券 回购; 6 、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中央 银行票据; 7 、剩余期限 在 397 天以 内(含 397 天)的债券; 8 、剩余期限 在 397 天以 内(含 397 天)的资产支持证券; 9 、剩余期限 在 397 天以 内(含 397 天)的中期票据; 10 、中国证 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它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 、 基 金 的投 资 策 略 本基金以严谨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 采用稳健的投资组合策略, 通过对短期金融工具 的组合操作,在保持本金的安全性与资产流动性的同时,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18 根据宏观经济指标、 货币政策的研究,确定组合平均剩余到期期限; 根据各期限各品种的流动性、收益性以及信用水平来确定组合资产配置; 根据市场资金供给情况对组合平均剩余期限以及投资品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在保证组合流动性的前提下, 利用现代金融分析方法和工具, 寻找价值被低估的投资品 种和无风险套利机会。 合理有效分配基金的现金流,保持本基金的流动性。 1 、本基金主 要投资策略的制定将依据以下投资方法和技术 (1 )收益率 曲线研究 短期资金市场同债券市场紧密相关, 连接两个市场的分析工具是收益率曲线。 本基金将 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以及隐含的短 期收益率和远期利率提供的价值判断基础, 为各种投 资策略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 (2 )短期资 金市场的资金供给与需求研究 短期利率是短期资金成本的反映。 短期货币资金供应与需求决定了短期利率水平。 短期 资金市场资金供应量同以下几种因素相关: 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的方向、 强度、 频率以及中标利率水平。 短期利率是央行货币政策调 控的主要目标之一, 央行向短期资金市场注入资金或者从短期资金市场抽出资金, 都对短期 利率产生重大影响。 回购市场的交易量、成交的利率水平分布。 短期资金市场资金供给同资本市场资金供给的关系。 一般在股市转暖、 一级 市场申购增 多、新债交款日期附近资金面偏紧。 货币供应量的季节性因素。一般资金在年末时较为紧张,而在年初时则较为宽松。 通过对这些不同因素的综合考虑, 本基金可以概算市场资金供给的充裕程度, 据此决定 本基金的市场操作策略。 2 、本基金具 体操作策略 (1 ) 根据宏 观经济和短期资金市场的利率走势, 来确定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到期期限。 具体而言,在预计市场利率上升时,适当缩短投资品种的平均期限; 在预计利率下降时, 适当延长投资品种的平均期限。 市场对利率的预期可以从市场的交 易变化和资金流向上反映出来, 也可通过不同品种之间反映出 的隐含远期利率来评估市场未 来利率的走势。 (2 ) 根据自 有的资产配置模型, 结合各品种之间的流动性、 收益性以及信用风险情况, 来确定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其前提条件是保证基金的高流动性、低风险和稳定收益。 (3 )根据当 期和远期市 场资金面充 裕程度的分 析,匹配各 期限的回购 与债券品种 的 到 期日,实现现金流的有效管理。 (4 )目前短 期资金市场 分为银行间 市场和交易 所市场两个 子市场,其 中投资群体 、 交 19 易方式等市场要素不同, 使得两个市场的资金面和市场短期利率在一定期间内可能存在定价 偏离。 本基金在充分论证这种套利机会可行性的基础上, 寻 找最佳介入时机, 进行跨市场操 作,获得安全的超额收益。 (5 )由于投 资群体的差 异,对期限 相近的品种 ,因为其流 动性、税收 等因素造成 内 在 价值出现明显偏离时, 本基金可以在保证流动性的基础上, 进行品种间的套利操作, 增加超 额收益。 (6 )积极参 与国债、金 融债、央行 票据一级市 场投标,增 加盈利空间 。一级市场 发 行 的国债、 金融债数量大且连续, 提供了有效的品种建仓机会。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二级市场的 收益水平和市场资金面的状况,对一级市场进行准确的招标预测,决定本基金的投标价位。 在合理价格获得债券,满足组合配置需要。__ 3 、投资决策 依据 (1 )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 )国内外 宏观经济形势及对中国债券市场的影响; (3 )企业信 用评级; (4 )国家货 币政策及债券市场政策; (5 )商业银 行的信贷扩张。 4 、投资决策 流程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式投资管理模式。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就投资 管理业务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 基金经理、 分析员、 交易员在投资管理过程中责任明确、 密 切合作, 在各自职责内按照业务程序独立工作并合理地相互制衡。 具体的投资管理程序如下: (1 )投资决 策委员会审议投资策略、资产配置和其它重大事项; (2 )投资部 门通过投资周会等方式讨论拟投资的个券,研究员构建模拟组合; (3 )基金经 理根据所管基金的特点,确定基金投资组合; (4 )基金经 理发送投资指令; (5 )交易部 审核与执行投资指令; (6 )数量分 析人员对投资组合的分析与评估; (7 )基金经 理对组合的检讨与调整。 九 、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 。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 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 于本基金时, 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 更业绩比较基 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0 十 、 基 金 的风 险 收 益 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属于证券市场中的低风险品种, 本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 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十 一 、 投 资组 合 报 告 招 商 保 证 金 快 线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管理人-招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的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保 证 本 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5 年 09 月 30 日,来源于《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 基金 2015 年第 3 季度报 告》。 1 、 报告 期 末 基 金 资 产组合 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固定收益投资 2,121,951,799.65 40.61 其中:债券 2,121,951,799.65 40.61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30,001,755.00 10.14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561,906,919.57 49.03 4 其他资产 11,854,046.95 0.23 5 合计 5,225,714,521.17 100.00 2 、 报告 期 债券 回 购 融资情 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2.82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0.00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 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21 债 券 正 回购的 资 金 余额超 过 基 金资产 净 值 的 20 %的 说 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 产净值的 20% 。 3 、 基金 投 资组 合 平 均剩余 期 限 3.1 投 资组 合平 均 剩 余期限 基 本 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96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97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23


报 告 期 内投资 组 合 平均剩 余 期 限超过 18 0 天 情况说 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 “本基 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120 天”,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3.2 报 告期 末投 资 组 合平均 剩 余 期限分 布 比 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 ) 各期限负债占基 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 ) 1 30 天以内 32.62


0.02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 天( 含)-60 天 12.2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 天( 含)-90 天 19.68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 天( 含)-180 天 24.63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80 天( 含)-397 天(含) 10.7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99.93 0.02


4 、 报告 期 末按 债 券 品种分 类 的 债券投 资 组 合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2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60,422,914.74 1.1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60,422,914.74 1.16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679,779,039.77 13.03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1,381,749,845.14 26.48 8 其他 - - 9 合计 2,121,951,799.65 40.67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 浮动利率债券 - - 5 、 报告 期 末按 摊 余 成本占 基 金 资产净 值 比 例大小 排 名 的前十 名 债 券投资 明 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 (张) 摊余成本( 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1510314 15 兴业 CD314 4,000,000 393,413,180.79 7.54 2 111513105 15 浙商 CD105 3,000,000 297,963,910.66 5.71 3 111517167 15 光大 CD167 3,000,000 295,023,160.07 5.65 4 011599712 15 山钢 SCP006 2,000,000 199,939,088.35 3.83 5 111513103 15 浙商 CD103 2,000,000 198,647,966.72 3.81 6 111515117 15 民生 CD117 2,000,000 196,701,626.90 3.77 7 041553067 15 潞安 CP002 1,300,000 129,975,189.18 2.49 8 150206 15 国开 06 600,000 60,422,914.74 1.16 9 041559007 15 安钢 集 CP001 500,000 49,974,495.74 0.96 10 041566016 15 包钢 CP001 500,000 49,960,466.79 0.96 6 、 “影 子 定价 ” 与 “摊余 成 本 法 ” 确 定 的 基金资 产 净 值的偏 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0.25( 含)-0.5% 间的 次数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2342%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401%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959% 7 、 报告 期 末按 公 允 价值占 基 金 资产净 值 比 例大小 排 名 的前十 名 资 产支持 证 券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 投资 组 合报 告 附 注


23 8.1 本基金估 值采用摊余成本法, 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 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 的溢价与折价, 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摊销, 每日计提损益。 本基金通过每日 计算收益并分配使 基金份额净值维持在 1.0000 元。 8.2 本报告期 内, 本基金不存在持有剩余期限小于 397 天但剩余 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 利 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的情况。 8.3 报告期内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不存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4 其 他资 产构 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11,854,046.95 4 应收申购款 -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1,854,046.95 十 二 、 基 金的 业 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 但 投资者 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本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 资 者在做出 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招商保证金 A :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3.05.17-2013.12.31 2.8722% 0.0048% 0.2226% 0.0000% 2.6496% 0.0048% 2014.01.01-2014.12.31 3.4251% 0.0090% 0.3549% 0.0000% 3.0702% 0.0090% 2015.01.01-2015.06.30 2.1963% 0.0128% 0.1760% 0.0000% 2.0203% 0.0128% 2015 .01.01-2015.09.30 2.8293% 0.0107% 0.2654% 0.0000% 2.5639% 0.0107%


24 基金成立起至 2015.09.30 9.1266% 0.0088% 0.8429% 0.0000% 8.2837% 0.0088% 招商保证金 B :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3.05.17-2013.12.31 3.2463% 0.0048% 0.2226% 0.0000% 3.0237% 0.0048% 2014.01.01-2014.12.31 3.9539% 0.0090% 0.3549% 0.0000% 3.5990% 0.0090% 2015.01.01-2015.06.30 2.3187% 0.0128% 0.1760% 0.0000% 2.1427% 0.0128% 2015 .01.01-2015.09.30 3.0120% 0.0107% 0.2654% 0.0000% 2.7466% 0.0107% 基金成立起至 2015.09.30 10.2123 % 0.0088% 0.8429% 0.0000% 9.3694% 0.0088%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3 年5 月17 日 十 三 、 基 金的 费 用 概 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 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 人的托管费; 3 、基金的销 售服务费; 4 、 《基金合 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 《基金合 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费用; 7 、基金的证 券交易费用; 8 、基金的银 行汇划费用; 9 、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资产总值中扣除。 (二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 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 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 计算方法如下: H =E×0.2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 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


25 基金管理费每日 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 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等, 支付日期 顺延。 2 、基金托管 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8% 年费率计提。托管费 计算方法如下: H =E×0.08%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 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 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 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 3 、基金销售 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 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5% , 对于由 B 类 降级为 A 类 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 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到 A 类条件 的开放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 A 类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费率。 本基金 B 类 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01% , 对于由 A 类 升级为 B 类 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 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 达到 B 类条件 的开放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 B 类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费率。 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 H =E ×R ÷当 年天数 H 为每日该类 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R 为该类基金 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 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 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 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划付给 基金管理人,由 基金管理人 代收, 基金管理人收到后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 若遇 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 第 4 -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 管人因未履 行或未完全 履行义务导 致的费用支 出或基金财 产 的 损失;


26 2 、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 《基金合 同》 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 会计师和律师费、 信息披 露 费用等费用; 4 、其他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 )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 基金托 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 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 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调低基金 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规定在至少一种指定 媒体上公告。 十 四 、 对 招募 说 明 书 更新 部 分 的 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 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它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6 月29 日刊登的本 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 并 根 据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前 次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刊 登 后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经 营 活 动 进 行 了 内 容 补 充 和 数据更新。 本次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 更新了“二、释义”。 2 、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更新了“ (二)主 要人员情况 ” 。 3 、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更新了“( 一)基 金托管人 情况 ” 。 4 、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更新了“ (一)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 5 、 在“十一 、 基金的投资”部分, 更新了“ (十二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 6 、 更新了“十二、基金的业绩” 。 7 、 更新了“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 招 商 基 金管理 有 限 公司






















































































2015 年 12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