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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增利宝A(000868)

国投增利宝: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年12月)查看PDF公告

 
 
 
 
 
 
国 投 瑞银 增 利宝 货 币市 场 基金 
招 募 说明 书 摘要 
(2015 年12 月更 新 ) 
 
 
 
 
 
 
 
 
 
 
 
 
基金管 理人:国投瑞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渤海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增利宝货币市场 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 12 月更新) 
1 
【 重要 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10 月 24 日证监许可[2014]1125 号文注 册募集。 本
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11 月 13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
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
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
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
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影响证券价格波动的
因素 主要有:财政与货币政策变化、宏观经济周期变化、利率和收益率曲线变化、
通货膨胀风险、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公司经营风险以及政治因素的变化等 ;此
外,还包括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 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
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 “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变动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流动性、低风险品种,其预
期收益和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
场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1 年以内(含 1 年)的 银行定期存款
和大额存单、 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 (含 397 天) 的债券 (国债、 金 融债、 公司债、
企业债、 次级债等) 、 期限在 1 年以内 (含 1 年) 的债券回购、 期限在 1 年以内 (含
1 年)的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中期票据、剩余期
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
的其它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
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增利宝货币市场 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 12 月更新) 
2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 摘要 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 2015 年 11 月 13 日, 其中投资组合报告
与基金业绩截止日期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本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基金托管人” 或 “渤海银行 ” )
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对本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5 年 12 月更新)进行了复核。 
 
一 、基 金管理 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UBS SDIC FUND MANAGEMENT CO., LTD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38 号 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46 层 
法定代 表人:叶柏寿 
设立日期:2002 年 6 月 13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 】25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杨蔓 
客服电话 :400-880-6868 
传





真:(0755 )82904048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国投 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51% 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 ) 49% 合计 100% 增利宝货币市场 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 12 月更新) 3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叶柏寿先生,董事长,中国籍,经济学学士,现任国家开发投资 公司副总经济 师、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 、 国投 财务有限公司董事、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国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干部、研究室副主任,国 家开发投资公司财务会计部干部、处长、副主任、主任 ,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 董事长 。 凌新源先生,董事,中国籍,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瑞士银行(香港)环球 资产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区主席。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 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中国钢铁工贸 集团公司总裁 助理,中国冶金进出口总公司总裁助理,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业务部副经理。 王彬女士,董事,中国籍,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国投 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曾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国 投信托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北京京能热电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日成先生,董事,中国香港籍,英国 Sheffield 大学学士。现任瑞银环球资 产管理公司中国区董事总经理。曾任瑞银环球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区业务经理、执行 董事,瑞银环球资产管理对冲基金亚太区首席营运官 ,瑞银环球资产管理台湾总经 理,香港瑞银财富管理部门主管,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总经理和首席营运 官,美林投资经理人公司亚太地区首席营运官,美国国际集团亚太地区的金融及营 运领域担任多个重要职务等。 刘纯亮先生,总经理,董事,中国籍,经济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特 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 )会员,兼任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国投瑞 银资产管理 (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长 。 曾任北京建工集团总公司会计, 柏德豪 (BDO) 关黄陈方国际会计师行会计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部科员,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监察法律部 负责人、督察长,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哲平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金融学硕士,现任当代金融家杂志社主编、增利宝货币市场 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 12 月更新) 4 中信银行独立董事、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统信资产评估公司董事长、 中国证券报理论版主编、中国金融培训中心助教。 史克通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法学学士,现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 级合伙人、律师,主要从事公司经常性业务及 IPO 、上市公司再融资及重大重组、 证券投资基金及私募基金的设立、投资等业务;兼任中国忠旺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 主板上市)独立董事,昆山金利表面材料应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 小板上市)独 立董事,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北京市国资委任命) 。曾 任职于山东鲁中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龙涛先生, 独立董事, 中国籍, 硕士。 现任北 京海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副教授,兼任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在毕马威国际会计纽约分部担 任审计和财务分析工作。 2、监事会成员 卢永燊先生,监事会主席,中国香港籍,工商管理硕士,现任瑞银环球资产管 理公司中国区财务部主管和瑞银环球资产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瑞银环球 资产管理公司泛亚地区财务部主管。以往在金融服务及电信行业担任多个财务部管 理职位。 展飞先生,监事,中国籍,硕士,现任国投 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固有业务总部负 责人。曾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战略发展部一级项目经理助理,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信 托资产运营部和信托资产管理部项目经理。 王明辉先生,监事,中国籍,经济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协会会员、全球风 险协会会员,拥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国际注册内部审 计师(CIA) 资格。 现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 曾任职国投瑞银 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总部审 计总监。 冯伟女士,监事,中国籍 ,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曾任职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清算主管,深圳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投研人员。 增利宝货币市场 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 12 月更新) 5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督察长 刘纯亮先生,总经理, 董事,中国籍,经济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特 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 )会员,兼任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国投瑞 银资产管理 (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长 。 曾任北京建工集团总公司会计 , 柏德豪 (BDO) 关黄陈方国际会计师行会 计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 部科员,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监察法律部负责人、督察长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王书鹏先生,副总经理,中国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硕士 ,兼任国投瑞银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 。曾任职内蒙古哲盟交通规划设计院,内蒙古自治 区交通征费稽查局哲盟分局,北京拓宇交通通用设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利安达信 隆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财务、信托资产运营管理部门经理。 包爱丽女士, 副总经理 ,中国籍,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硕士 ,兼任国投瑞银资产 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贝莱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核算部、共同 基金部业务主管,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监,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产品及业务拓展部总监、总经理助理 、督察长 。 张南森先生,副总经理,中国籍,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 湘财证券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执行主管,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 服务部总监、总经理助理。 袁野先生,副总经理,中国籍,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兼任国投瑞银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 经理,国信证券基金债券部 投资经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基金投资部总监,招商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刘凯先生,督察长,中国籍, 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 ,兼任国投瑞银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 。 曾任尊 荣集团证券投资项目经理, 君安证券东门南营业部研究员, 平安证券蛇口营业部投资顾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总监, 国投瑞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市场 服务部总监、总经理助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徐栋,中国籍,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香港大学金融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协会增利宝货币市场 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 12 月更新) 6 (CICPA) 非执业会员, 特许金融分析师(CFA) 协会会员。6 年证券从业经历。2009 年 7 月加入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从事固定收益研究工作。 2012 年 9 月 20 日至 2014 年 10 月 28 日期间担任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国投瑞银货币 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3 年 4 月 2 日至 2014 年 10 月 28 日期间 担任国投瑞银 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2013 年 12 月 26 日起任国投瑞银货币 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4 年 10 月 17 日起兼任国投瑞银钱多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 经理,2014 年 11 月 13 日起兼任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1 月 20 日起兼任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曾于 2014 年 3 月 22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1 日任国投瑞银瑞易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 颜文浩,中国籍,英国莱斯特大学金融经济学硕士。5 年证券从业经历。2010 年 10 月加入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 2013 年 7 月转岗固 定收益部。 2014 年 6 月 11 日至 9 月 1 日期间任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融华债券、景气行业混合、 核心企业股票、创新动力股票、稳健增长混合、新兴产业混合、策略精选混合、医 疗保健混合、 货币市场基金、 瑞易货币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4 年 10 月 30 日起 任国投瑞银钱多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 12 月 4 日起兼任国投瑞银增利 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4 月 23 日起兼任国投瑞银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经理。 曾于 2014 年 9 月 2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1 日任国投瑞银 瑞易货币市场基 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职务 (1 )投资决策委员会 召集人:袁野先生,副 总经理 (2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韩海平先生: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监 李怡文女士:固定收益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何明女士:研究部 总监 蒋旭东先生:总经理助理,量化投资部负责 人 杨俊先生:交易部总监 马少章先生:专户投资部副总监,投资经理 汤海波先生:国际业务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增利宝货币市场 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 12 月更新) 7 陈小玲女士:基金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杨冬冬先生,基金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3 )总经理和督察长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 金托管 人 (一) 基本情况 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渤海银行 ”)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法定代表人: 李伏安 成立时间:2005 年 12 月 30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拾伍亿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893 号 联系人: 阮劲松 联系电话:010-66270109 发展概况: 渤海银行是 1996 年至今国务院批准新设立的唯一一家全国性股份制 商业银行,是第一家在发起设立阶段就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中资商业银行,是第 一家总部设在天津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渤海银行由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远 洋运输( 集团) 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宝 钢集团有限公司、天津 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和天津商 汇投资( 控股) 有限公司等 7 家股东发起设立。 2005 年 12 月 30 日成立, 2006 年 2 月正式对外营业。 渤海银行在发展规划中将建设公司治理完善、依法合规经营、业务特色鲜明、 经营业绩优良的现代银行作为长期愿景。明确提出要将渤海银行建设成为能够为股 东持续创造价值的银行,成为能够为客户提供“卓越体验”服务的银行,成为能够增利宝货币市场 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 12 月更新) 8 为员工提供最佳发展机会的银行,成为能够以创新领先同业的银行。自成立以来, 不断发挥后发优势、国际化优势和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各项成长性指标领先于同 业,呈现出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截至 2014 年末, 渤海银行资产总额突破 6500 亿元。 到 2015 年 7 月末, 已在全 国设立了 19 家一级分行、 16 家二级分行、 98 家支行,下辖分支机构网点总数达到 134 家,网点布局覆盖了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及中西部地区的重点城市,并在香港 设立了代表处。 在英国 《银行家》 杂志 公布的 “全球银行 1000 强” 和 《亚洲银行家 》 杂志公布 的 “亚洲银行 500 强” 排名中, 渤海银行综合 排名逐年大幅提升, 分 别从 2009 年的 603 位和 199 位,提升至 2015 年的 211 位和 2014 年的 63 位。在 2014 年亚洲银行 竞争力排名中, 我行跻身第 32 位, 较 2013 年提升 4 位。2014 年, 在各类机构组织 的一系列评选活动中,渤海银行先后获得“最具成长性全国性商业银行奖”、“年 度最值得信赖银行奖”、“年度最佳金融创新银行奖”、“年度优秀金融品牌奖” 等多项殊荣。 2、主要人员情况 付钢先生,渤海银行行长。曾任辽宁省锦州市财贸办财金处处长,辽宁省锦州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委委员、副主任,交通银行锦州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营 口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天津市分行 党委书记、行长。2015 年 2 月起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行长。 王锦虹先生,渤 海银行副行长,分管托管业务。曾任深圳发展银行天津分行行 长助理、副行长;历任本行国有和大型企业部总经理,天津分行行长兼滨海新区分 行书记、 行长, 总行行长助理兼天津分行、 滨海新区分行党委书记、 行长。2014 年 2 月起任渤海银行副行长。 赵亚萍女士, 渤海银行托管业务部总经理,29 年金融从业经历, 具有丰富的托 管业务管理经验, 曾任中国农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信贷员、 部门副经理、 部门经理, 中国农业银行基金托管部资金清算处处长、核算处兼市场处处长,天弘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 年起任渤海银行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渤海银行总 行设托管业务部,下设市场营销、托管运作、稽核监督、需求与运增利宝货币市场 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 12 月更新) 9 维四个团队, 配备有人员共 40 余人。 部门全体人员均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和基金从业 资格,高管人员和团队负责人均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 (三)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渤海银行于 2010 年 6 月 29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业务, 2011 年 5 月 3 日获得中国保监会核准开办保险资金托管业务。 渤海银行 始终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投资者和 金融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并依据不同客户的需求,提 供个性化的 托管服务和增值服务,获得了合作伙伴一致好评。 目前 ,渤海银行托管业务已涵盖信托计划保管、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托管、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托管、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托管、 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客户资金托管等业务品种。 三 、相 关服务 机构 (一)基金份额 销售 机构 1、 直销机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46 层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电话:(0755)83575993


83575995 传真:(0755)82904048


82904007 联系人: 贾亚莉、 曹丽丽 客服电话:400-880-6868 网站:www.ubssdic.com 2、代销机构 (1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办公地址:中国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增利宝货币市场 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 12 月更新) 10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569 客服电话:95541 网址:www.cbhb.com.cn 其他代销机构情况详见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38 号 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46 层


法定代表人: 叶柏寿 联系人: 冯伟 电话:(0755)83575836 传真:(0755)82912534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 廖海、 刘佳 联系人: 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Ng Albert Kong Ping 吴港平 增利宝货币市场 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 12 月更新) 11 电话: (010)58153000、( 0755)25028288 传真: (010)85188298、( 0755)25026188 签章注册会计师: 昌华、高鹤 联系人: 昌华 四 、基 金的名称 本基金的名称: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五 、基 金的类 型 本基金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开放式 六 、基 金的投 资目 标 本基金 以基金资产安全性、 流动性为先, 并力争实现 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 七 、基 金的投 资方 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 现金、 通知存款、 短期融资券、 1 年以内 (含 1 年) 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 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 (含 397 天) 的债券 (国 债、 金融债、 公司债、 企业债、 次级债等)、 期限在 1 年以内 (含 1 年) 的债券回 购、 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 的中期票据、 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 (含 397 天) 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它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 、基 金的投 资策 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流动性管理策略、资产配置策略,并适当利用交易策略, 进行 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 增利宝货币市场 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 12 月更新) 12 (一)流动性管理策略 流动性管理是本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的首要事项。 对此,本基金首先将结 合申购、赎回现金流 的预测,对投资组合的剩余期限进 行合理搭配 并适当采用 滚动投资策略,即采用均分资金量、持续滚动投资的方法, 使得 投资组合中 自然到期兑现的现金流在时间上均匀化 ,从而更好地满足日常 流动 性需要。 其次,本基金在确定各投资标的具体投资量时,将充分考虑其 流动性 情况(交 易方式、 日均成交量和平均每笔成交间隔时间 等), 以确定适当的配置比例, 确保基 金资产保持良好的变现能力。 (二)资产配置策略 1、整体配置策略 通过宏观经济形势、财政货币政策和短期资金市场参与者的资金供求状况 等因 素 的深入分析,对短期利率走势进行合 理预估,并据此实施以调整 投资组合平均到 期期限为主的资产配置策略。当预期短期利率呈下降趋势时, 本基金将侧重配置期 限 相对稍长的短期金融工具;反之,则侧重配置期限 相对较短的金融工具。 2、类别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根据不同类别资产的收益率水平(各剩余期限到期收益率、利息支付方 式和再投资便利性) , 并结合各类资产的流动性特征和风险特征 (信用等级、 波动性) 等 ,在流动性要求约束下 追求收益最大化,以此 决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和期限 分 布结构 。 3、明细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明细资产的 剩余期限、信用等级 、收益率情况,判断 其投资 价值, 并充分考虑明细资产流动性情况, 决定具体投资量。 (三)交易策略 除上述主要策略外, 在有效控制 资产安全性和 流动性的基础上,本基金 还将通 过 深入分析货币市场运作特点,审慎运用套利策略、峰值策略,以增强基金收益 : 1、套利策略 不同交易市场或不同交易品种受参与群体、交易模式、环境冲击、流动性等因增利宝货币市场 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 12 月更新) 13 素差异化影响而出现定价差异,从而产生套利机会。本基金在充分论证这种套利机 会可行性的基础上,适度进行跨市场或跨品种套利操作,提高资产收益率。 2、 峰值策略 在特定时点或事件驱动下, 货币市场出现短期资金供求 失衡、 短期利率上升时, 本基金将 把握资金供求的瞬时效应,积极捕捉收益率峰值的短线 交易机会。 九 、基 金的业 绩比 较基准 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 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 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 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 和金额方 能支取的存款,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 收益。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特征。根据基金的投资标 的、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本基金选取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 同期 七天通知 存款利率(税后)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在不对份额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 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基金管理人可 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十 、基 金的风 险收 益特征 本 基 金 为 货 币市 场 基 金, 属 于 证 券 投资 基 金 中的 高 流 动 性 、低 风 险 品种 , 其 预 期收益和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十 一、 基金的 投资 组合报 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5 年9 月 30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 (一)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增利宝货币市场 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 12 月更新) 14 序 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1,189,813,625.44 41.29 其中:债券 1,189,813,625.44 41.29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673,026,455.79 58.06 4 其他资产 18,860,908.58 0.65 5 合计 2,881,700,989.81 100.00 (二)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1、 债券回购融资基本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4.89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 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19,789,870.10 0.69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 期内债 券回购 融 资余额占 基金资 产净值 的 比例为报 告期内 每日融 资 余额占基 金资产净 值比例 的简单 平 均值。 2、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三)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增利宝货币市场 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 12 月更新) 15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91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0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84 注: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约 定 , 本 基金 投资 组合 的 平 均 剩余期 限在 每个 交易 日不 超过120 天 。 本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无超 过120 天 的情 况。 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23.53 0.69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 含) —60天 34.61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 含) —90天 8.4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 含) —180 天 9.45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80天( 含) —397 天(含 ) 24.12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100.10 0.69 (四)报告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增利宝货币市场 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 12 月更新) 16 号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75,326,428.86 6.1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75,326,428.86 6.13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994,831,300.21 34.78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19,655,896.37 0.69 8 其他 - - 9 合计 1,189,813,625.44 41.60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 动利率债券 - - (五)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 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 ( 张)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1 011581005 15淮南矿 SCP005 500,000 49,987,065.63 1.75 2 011599493 15南方水泥 SCP006 500,000 49,985,842.30 1.75 3 011574006 15陕煤化 SCP006 500,000 49,979,652.59 1.75 4 130206 13国开06 450,000 45,031,794.94 1.57 5 011574005 15陕煤化 SCP005 450,000 44,987,206.62 1.57 6 011530003 15中海运 SCP003 400,000 39,975,412.63 1.40 7 011599570 15鲁黄金 SCP013 400,000 39,974,753.76 1.40 8 011599153 15 山钢SCP004 300,000 29,999,898.04 1.05 增利宝货币市场 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 12 月更新) 17 9 011586006 15 光明SCP006 300,000 29,997,335.02 1.05 10 011599320 15穗地铁 SCP002 300,000 29,996,004.73 1.05 (六)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 含)-0.5% 间的 次数 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2047%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1328%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1681% (七)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八)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 1.00 元。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 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每日计提 收益。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剩余期限小于 397 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 资产净值的 20%的情况。 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4、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名称 金额 增利宝货币市场 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 12 月更新) 18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18,860,908.58 4 应收申购款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8,860,908.58 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 二、 基金的 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净值表现详见下表: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比较 表(截止2015 年9 月 30 日)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A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 效日(2014年 11月13日)至 今 3.9412% 0.0029% 1.3325% 0.0000% 2.6087% 0.0029%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B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利宝货币市场 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 12 月更新) 19 ② 率③ 率标准差 ④ 自基金合同生 效日(2014年 11月13日)至 今 3.1102% 0.0031% 1.0820% 0.0000% 2.0282% 0.0031% 注:1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是 按日结 转份 额。


2 、 本 基金 的业 绩比较 基准 中, 通 知存 款是 一种 不约 定存期 , 支 取时 需提 前通 知 银行 , 约 定 支取日 期和 金额 方能 支取 的存款 ,具 有存 期灵 活、 存取方 便的 特征 ,同 时可 获得高 于活 期存 款 利息的 收益 。本 基金 为货 币市场 基金 ,具 有低 风险 、高流 动性 的特 征。 根据 基金的 投资 标的 、 投资目 标及 流动 性特 征, 本基金 选取 同期 七天 通知 存款利 率( 税后 )作 为本 基金的 业绩 比较 基 准。 根 据财 政部、 国家 税务 总局关 于储 蓄存 款利 息所 得有关 个人 所得 税政 策的 通知 ( 财税 〔2008 〕 132 号 )文 件规 定, 自2008 年10月9日 起, 对储 蓄存 款 利息所 得暂 免征 收个 人所 得税。 故本 基金 本报告 期以 税前 七天 通知 存款利 率为 业绩 比较 基准 。


3 、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为2014 年11 月13 日 ,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至报 告期 期末 , 本 基金 运作 时间未 满一 年。 十 三、 费用概 览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销售服务费; (4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 )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 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增利宝货币市场 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 12 月更新) 20 费用。 2、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3%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 法如下: H =E× 0.33%÷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 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 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 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 或不可抗力 等,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E× 0.1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 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 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 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3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5% ,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 =E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 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 支付日期顺延。 增利宝货币市场 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 12 月更新) 21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 服务费等。 如本基金 增加新的份额类别,在 不提高现有基金份额 类别适用的费率的前提下, 本基金可以对不同基金份额类别设定不同的管理费率 、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 , 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 上述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 金财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 其 他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有 关 规 定 不 得 列 入 基 金 费 用 的 项 目。 4、 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 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 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销售服务费 率等相关 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与赎回费费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


2、本基金的转换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 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增利宝货币市场 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 12 月更新) 22 基金托管 人与相关机构。 (三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 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执行。 十 四、 对招募 说明 书更新 部分 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方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 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 对2015年6月26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 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在 “重要提示 ” 部分 , 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 容的截止日期及投资组合报告的 截止日期。 2、在“ 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信息。 3、在“ 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信息。 4、在“ 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更新了原有 销售机构的信息。 5、在“八、基金的投资”部分, 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在“ 九、基金的业绩”部分, 说明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7、 在 “二十一、 其他应披露事项” 部分, 更新披露了自 基金合同生效 日以来涉 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以及其 他应披露事项。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 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详细内容,可登录国投瑞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