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耀钱包:关于新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光 大 保 德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光 大 保 德 信 耀 钱 包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新 增 中 国 建设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为 代 销 机 构 的 公 告
根据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 或 “本公司” )与 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建设银行”)签订的代销协议,建设银行 将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开 始代理销售 光大保德信 耀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代码:001973 ) 。 投资人可
通过建设银行 办理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
一、关于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如下:
第一部分 定 期定额申购业务
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 约定每期申购
时间和申购金额, 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一)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上述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所有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二)办理时间
“ 定期定 额申购业务 ” 的办理时间同基金日常交易时间。
(三)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 建设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根据业务需要, 本基金管理人还将会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
公告。
(四)办理方式
1 、申 请办 理定 期 定额 申购 业 务的 投资 者 须拥 有本 公 司开 放式 基 金账 户, 具 体开 户程 序
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2 、投资 者开立基金 账户后携带 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和有 关凭证到销 售机构申请 办理上述
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扣款金额
基金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 最高最低扣款金额都需遵从销售机构
的要求( 建设银行要求投资者每期扣款基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 元 ) 。
(六)扣款日期
1 、投资 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
2 、如果 在约定的扣 款日前投资 者开办定期 定额申购业 务的申请得 到成功确认 ,则首次
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七)扣款方式
1 、销售 机构将按照 投资者申请 时所约定的 每期固定扣 款日和扣款 金额进行自 动扣款,
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
2 、投资 者须指定一个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 、 投资者账户余额不足则不扣款, 请投资者于每期扣款日前在账户内按约定存足资金,
以保证业务申请的成功受理;
4 、定期 定额申购业务的具体扣款规则以投资者与销售机构之间的约定为准。
(八)申购费率
目前本基金管理人上述基金的申购业务采取 “ 前端收费 ” 模式, 故定期定额申购也只采取
“ 前端收费” 模式,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一般的申购业务。
(九)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与基金申购申请日为同一日, 以该日( T 日) 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准
计算申购份额, 申购份额将在 T +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 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 投资者
可自 T +2 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十)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期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 可提出变更申请; 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
定额申购业务,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第二部分 基 金转换业务
(一)基金转换业务适用投资者范围
已持有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产品的投资者。
(二)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 建设银行办理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根据业务需要, 本基金管理人还将会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
公告。
(三)基金转换受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 赎回业务办
理时间相同。
(四)基金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 具体收
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基金转换费用由申请
办理该项业务的基金投资者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1 、转出金额 :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2 、转换费用 :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 换 费 用 = 转 出 金 额× 转 出 基 金 赎 回 费 率 + 转 出 金 额× (1 - 转 出 基 金 赎 回 费 率 )× 转出
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1 + 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各 股 票 型 基 金 在 转 换 过 程 中 转 出 金 额 对 应 的 转 出 基 金 或 转 入 基 金 申 购 费 用 为 固 定 费 用
时,则该基金计算补差费率时的转出基金的原申购费率或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视为 0 ;
基金在完成转换后不连续计算持有期;
转 出 基 金 与 转 入 基 金 的 申 购 费 率 差 为 基 金 转 换 当 日 转 出 金 额 对 应 得 转 出 基 金 和 转 入 基
金的申购费率之差。
具体赎回费费率以及 各基金申购费率差请参照相应的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
3 、转入金额 与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五)基金转换规则
1 、基金转换 只能在同一 销售机构办 理,且该销 售机构须同 时代理拟转 出基金及拟 转 入
基金的销售。
2 、 基 金转 换采 取 “未知价 ” 法 , 即以 申请 受 理 当 日各 转 出 、 转入 基 金 的 单位 资 产 净 值为
基础进行计算。
3 、 基金转换 遵循 “ 份额转 换 ” 的原则, 转 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单笔转换申请
份额不得低于 100 份 , 当 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0 份时, 必须 一次性申请转换。
4 、当日的基 金转换申请 可以在当日 交易结束时 间前撤销, 在当日的交 易时间结束 后 不
得撤销。
5 、转换费用 中申购补差费实行外扣法收取,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六)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 、 基金投资 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 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 交易时间结束后
即不得撤销。
2 、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 +1 工 作日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申请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为基金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3 、本公司可 在法律法规 允许的范围 内,对上述 注册登记办 理时间进行 调整,并按 规 定
予以公告。
(七)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1 、不可抗力 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 、 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 、因市场剧 烈波动或其 它原因而出 现连续巨额 赎回,基金 管理人认为 有必要暂停 接 受
该基金份额的转出申请;
4 、法律、法 规、规章规 定的其他情 形或其他在 《基金合同 》、《招募 说明书》已 载 明
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 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 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 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予以公告。
三、联系及咨询方式:
欢迎广大投资者咨询以及办理开户、 申购、 赎回、 定期定额投资、 基金转换等相关业务。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及流程参照 建设银行 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 热线:95533
网址:www.ccb.com
2 、光大保德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 热线:( 021 )53524620 ,4008-202-888
网址:www.epf.com.cn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
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
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 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 平均投资成
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 资所固有的风险, 不能
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