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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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 澳银 稳定 增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2015 年 第 2 期
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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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信达澳银 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于 2011 年 11
月 4 日经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 】1750 号文核准 募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2 年 5 月 7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
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基金
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 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已自动转换为上市
开放式基金(LOF ), 基 金 名 称 已 变 更 为 “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 增利 A 、 增利 B 的基金份额已转换为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 )份额。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照 恪 尽 职 守 、 诚 实 信 用 、 谨 慎 勤 勉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财 产 ,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
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对认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 数 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获得基
金投资收益, 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 因整体政治、 经济、 社 会
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
险, 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
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
低风险的基 金品种, 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低于股票 基金、 混合基
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及基
金合同。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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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募说明书中与托管业务相关的更新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5 年 11 月 6 日 , 所载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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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基 金 管 理 人
(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 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 银行大厦 24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4 层
邮政编码:518040
成立日期:2006 年 6 月 5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 】071 号
法定代表人: 于建伟
电话:0755-83172666
传真:0755-83199091
联系人: 郑妍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
股本结构: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 5400 万元, 占公司总股本的 54%;康
联首域集团有限公司(Colonial First State Group Limited )出资 4600 万元,占公
司总股本的 46%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
于帆先生,董事长,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系。1987 年 7 月至 1988 年 10 月任
化工部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系法学教师,1988 年 10 月至 1999 年 6 月任中国信达 信
托投资公司部门副总经理、 部门总经理,1999 年 6 月至 2000 年 9 月任中国信达资
产管理公司债权管理部高级经理,2000 年 9 月至 2007 年 9 月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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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07 年 9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1 年 10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投融资业务部总经理,2013 年 8 月至今任信达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2014 年 9 月 16 日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
施普敦 (Michael Stapleton ) 先生, 副董事长, 澳大利亚墨尔本 Monash 大学经
济学学士。1996 年至 1998 年担任 JP 摩根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澳大利亚)机构客
户经理,1998 年加入康联首域投资有限公司机构业务开发部门,负责澳大利 亚 机
构 客 户 销 售和 关 系 管 理,2002 年 加 入 首 域 投资 国 际 ( 伦敦 ) , 历 任 机 构 销 售 总监 、
机构业务开发主管,2009 年 6 月起担任首域投资有限公司(香港)亚洲及日本区
域董事总经理。
于建伟 先生,董事,中国社会科学院硕士、东北财经大学 EMBA 。27 年证券
从业经历 ,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基金业高管人员 任职资格。1989 年至 1996
年在中国建设银行 信托投资公司工作, 历任证券部副总经理、 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
理、 资产中介部负责人;1996 年至 2000 年任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天津
赤峰道证券营业部总经理;2000 年至 2004 年任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北洼路营业
部总经理; 2004 年至 2008 年任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营销经纪总部总经理; 2008 年至
2013 年 5 月任世纪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 年 7 月加入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2013 年 8 月 9 日起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4 年 7 月 21 日
起兼任信达新兴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9 月 1 日起兼任信达新兴财
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慧玲 (Ng Hui Lin ) 女士, 董事, 新加坡国立大学工商管理学士。 历任 DBS
资产管理公司(DBS Asset Management )营 销主管,SG 资产管理公司(SG Asset
Management ) 商业开 发经理, 亨德森全球投资 (Henderson Global Investors ) 业务
拓展经理, 首域投资有限公司 (新加坡) 渠道销售总监, 摩根士丹利投资管理公 司
执行总监、副总裁。2010 年 4 月起任首域投资有限公司(新加坡)东南亚区的董
事总经理。
孙志新先生, 独立董事, 山西财经学院财政金融学学士, 高级经济师。 历任 中
国建设银行总行人事教育部副处长, 总行教育部副主任, 总行监察室主任, 广东省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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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党组副书记、 副行长, 广西区分行党委书记、 行长, 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党
委 组 织 部 部长 ) , 总 行个 人 业 务 管理 委 员 会 副主 任 , 总 行党 校 ( 高 级研 修 院 ) 常 务
副 校 长 , 总行 人 力 资 源部 总 经 理 (党 委 组 织 部部 长 ) , 总行 工 会 常 务副 主 席 , 总 行
监事会监事。 孙志新先生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及职业操守, 未发现有被监管机构予
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况。
刘 颂 兴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 , 香 港 中 文 大 学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 历 任 W.I.Carr (远东)
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师, 霸菱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师、 投资经理, 纽约摩
根担保信托公司 Intl 投 资管理副经理, 景顺亚洲有限公司投资董事, 汇丰资产管 理
(香港)有限公司(2005 年 5 月起改组为汇丰卓誉投资管理公司)股票董事,中
银保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董事, 新鸿基地产有限公司企业策划总经理, 中国平
安 资 产 管 理( 香 港 ) 有限 公 司 高 级副 总 裁 兼 股票 投 资 董 事, 中 国 国 际金 融 ( 香 港 )
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执行董事,Seekers Advisors (香港 ) 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投资
总监。2012 年 6 月 19 日起担任广发资产管理 (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刘颂
兴先生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及职业操守, 未发现有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
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况。
刘 治 海 先 生, 独 立 董 事, 中 国 政 法 大 学 法 学 硕 士, 历 任 江 苏 省 盐 城 市 政 法 干 校 干
部,首都经贸大学经济系讲师,自 1993 年 2 月 起担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
伙人, 目 前 任 全 国 律 师 协 会 公 司 法 专 业 委 员 会 委 员 , 北 京 市 人 大 立 法 咨 询 专 家 。
2015 年 5 月 8 日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治海先生具备良
好的诚信记录及职业操守, 未发 现有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的情况。
监事:
潘广建先生,英国伯明翰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 师 。
曾任职于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稽核部、香港期货交易所监察部,1997 年 起 历 任山一
证券分析员、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中介团体及投资产品部助理经理、 强制性
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及产品经理、 景顺亚洲业务发展经理、 景顺长
城基金管理公司财务总监、AXA 国卫市场部总经理、银联信托有限公司市场及产
品部主管、荷兰银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中华区总经理助理,2007 年 5 月起任首
域投资(香港)有限 公司中国业务开发董事,2007 年 8 月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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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公司监事。
郑妍女士,中国农业大学管理学硕士,现任监察稽核总监助理。2007 年 5 月
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客户服务部副总经理、 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
监察稽核总监助理。自 2015 年 1 月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于建伟先生,总经理,中国社会科学院硕士、东北财经大学 EMBA 。27 年证
券从业经历 , 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 基金业高管人员 任职资格。 1989 年至 1996
年在中国建设银行 信托投资公司工作, 历任证券部副总经理、 深 圳证券业务部总经
理、 资产中介部负责人;1996 年至 2000 年任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天津
赤峰道证券营业部总经理;2000 年至 2004 年任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北洼路营业
部总经理; 2004 年至 2008 年任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营销经纪总部总经理; 2008 年至
2013 年 5 月任世纪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 年 7 月加入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2013 年 8 月 9 日起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4 年 7 月 21 日
起兼任信达新兴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9 月 1 日起兼任信达新兴财
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晖女士,督察长,加拿大 Concordia University 经济学 硕士。18 年证券、基
金从业经历,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基金业高管人员任职资格。1999 年起历
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分析师、 市场部副总监、 规划发展部副总监、 机构
理财部总监等职务, 其间两次 借调到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工作, 参与老基金重组、 首
批开放式基金评审等工作 。 2000-2001 年曾参与英国政府 “中国金融人才培训计划”
(FIST 项目) ,赴伦敦任职于东方汇理证券公司(伦敦) 。2005 年 8 月加入信达澳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 。
于鹏先生, 副总经理,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 21 年证券、 基金从业经历,
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驻武汉证
券 交 易 中 心交 易 员 、 计划 财 务 部 会计 、 深 圳 证券 营 业 部 计划 财 务 部 副经 理 、 经 理 ;
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兼计财部经理; 宏源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营业部副总经理、 机构管理总部业务监控部经理兼清算中心经理、 资金
财务总部副总经理、 资金管理总部总经理兼客户资金存管中心总经理等职务。 2005
年 10 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财务总监 、 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总监。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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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3 月 21 日起任信达新兴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
2 、基金经理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孔学
峰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稳 定 价
值 债 券 基 金 、
信 用 债 债 券 基
金 和 慧 管 家 货
币市场基 金 经
理,公 募 投 资
总部副总监
2012-5-7 - 11 年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 。 历
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
究员、固定收益总部副总经
理;2011 年 8 月加 入信达澳
银基金公司, 历任 投资 研究部
下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 固定收
益副总监、 固定收益总监、 信
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基金基
金经理 (2011 年9 月29 日起
至 今 ) 、 信 达 澳 银 稳 定 增 利 债
券基金(LOF) 基 金 经 理 (2012
年 5 月 7 日起至今) 、信达澳
银信用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5 月14 日 起至今) 、
信达澳银慧管家货币市场基
金基金经理(2014 年 6 月 26
日起至今) 。
3 、公司投资审议委员会
公司投资审议委员会由 5 名成员组成,设主席 1 名,委员 4 名。名单如下:
主席 :于建伟,总经理
委员 :曾国富,公募投资总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孔学峰,公募投资总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杜蜀鹏,基金经理
刘涛,市场销售部副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二 、 基 金 托 管 人
1、 基本情况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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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 年09 月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年10 月, 是一家国内领先、 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
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北京。 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5 年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
市(股票代码939),于 2007 年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5 年6 月末, 本集团资产总额182,192 亿元, 较上年末增长 8.81%; 客户贷
款和垫款总额101,571 亿元, 增长7.20%; 客户存款总额136,970 亿元, 增长6.19%。
净利润 1,322 亿元,同比增长 0.97%;营业收入 3,110 亿元,同比增长 8.34%,其
中,利息 净收入同比增长 6.3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增长 5.76%。成本收入
比23.23%,同比下降0.94 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4.70%,处于同业领先地位。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发展。 总行成立了渠道与运营管理部, 全面推进渠道整合;
营业网点“三综合”建设取得新进展,综合性网点达到 1.44 万个,综合营销团队
达到19,934 个、 综合柜员占比达到84%, 客户可在转型网点享受便捷舒适的 “ 一站
式” 服务。 加快打造电子银行的主渠道建设, 有力支持物理渠道的综合化转型, 电
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 94.32%,较上年末提高 6.29 个百分点;个
人网上银行客户、企业网上银行客户、手机银行客户分别增长 8.19% 、10.78% 和
11.47%; 善融商务推出精品移动平台, 个人商城手机客户 端 “建行善融商城” 正 式
上线。
转型重点业务快速发展。2015 年 6 月末,累计承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2,374.76 亿元, 承销金额继续保持同业第一;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只数和新发基金托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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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只 数 均 列 市 场 第 一 , 成 为 首 批 香 港 基 金 内 地 销 售 代 理 人 中 唯 一 一 家 银 行 代 理 人 ;
多模式现金池、 票据池、 银联单位结算卡等战略性产品市场份额不断扩大, 现金管
理品牌 “禹道” 的市场影响力持续提升; 代理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 代理中央 非
税收入收缴业务客户数保持同业第一, 在同业中首家按照财政部要求实现中央非税
收入收缴电子化上线试点。 “鑫存管”证券客户保 证金第三方存管客户数 3,076 万
户,管理资金总额 7,417.41 亿元,均为行业第一。
2015 年上半年, 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 得到市场与业界广泛认可, 先后荣获
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 40 多项重要奖项。 在英国 《银行家》 杂志 2015 年 “世界 银
行 1000 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继续位列全球第 2;在美国《福布斯》杂志
2015 年全球上市公司 2000 强排名中继续位列第2; 在美国 《财富》 杂志 2015 年世
界500 强排名第 29 位, 较上年上升9 位; 荣获美国 《环 球金融》 杂 志颁发的 “2015
年中国最佳银行” 奖项; 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 予的 “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
奖”和“年度社会责任最佳民生金融奖”两个综合大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 下设综合处、 基金市场处、 证券保险资
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 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
监督稽核处等 9 个职能处室, 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 共有员工 210
余人。自 2007 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
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2、 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 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 总行信
贷部、 总行 信贷二部、 行长办公室工作, 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总
行个人银行业务部、 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 长期从事信贷业务、 个人银行业务
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 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 中国建
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 个人银行业务部、 行长办公室, 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
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 力 铮 , 投 资 托 管 业 务 部 副 总 经 理 , 曾 就 职 于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总 行 建 筑 经 济 部 、
信贷二部、 信贷部、 信 贷管理部、 信贷经营部、 公司业务 部, 并在总 行集团客户 部
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 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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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 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 长期
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
“以客户为中心” 的经营理念, 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严格履行托管人的
各项职责, 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
经过多年稳步发展, 中 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 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
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社保基金、 保险资 金、 基本养 老个人账户、QFII、 企 业
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 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
截至 2015 年 9 月末 ,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537 只 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
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 中国建设银行自 2009
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 《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
三 、相关 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 、 直销机构
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招商银行大厦 24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4 层
法定代表人: 于建伟
电话:0755-83077068
传真:0755-83077038
联系人:王丽燕
公司网址:www.fscinda.com
邮政编码:518040
2 、 代销机构
(1 )场外代销机构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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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注册地址 法 定 代 表人 办公地址 客服电话 联系人 网站
1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
大街 25 号
王洪章
北京市西城区闹
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95533 王琳 www.ccb.com
2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 银行大
厦
李建红 同“注册地址” 95555 邓炯鹏
www.cmbchina
.com
3
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
城中路 188 号
牛锡明 同“注册地址” 95559 胡迪锋
www.bankcomm
.com
4
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北京东城区朝阳门
北大街 9 号 东方文
化大厦中信银行总
行 12 层
常振明 同“注册地址” 95558
方爽、 李
晔君
bank.ecitic.
com
5
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平安 大厦
孙建一 同“注册地址” 95511-3 张莉
www.bank.pin
gan.com
6
杭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凤起
路 432 号
马时雍 同“注册地址”
0571-96523
/400888850
8
严峻
www.hccb.com
.cn
7
信达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
口大街9 号院1 号楼
张志刚 同“注册地址” 4008008899 唐静
www.cindasc.
com
8
中国银河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
大街 35 号国 际企业
大厦 C 座
陈有安 同“注册地址” 4008888888 宋明
www.chinasto
ck.com.cn
9
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
路 66 号4 号楼
王常青
北京市朝阳门内
大街 188 号
4008888108 权唐
www.csc108.c
om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10
10
申万宏源证
券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
路 989 号45 层
李梅
上海市徐汇区长
乐路 989 号45 层
95523/4008
895523
曹晔
www.swhysc.c
om
11
申 万 宏 源 西
部 证 券 有 限
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
新区 (新市区) 北京
南路 358 号 大成国
际大厦20 楼2005 室
许建平
新疆乌鲁木齐市
高新区(新市区)
北京南路358 号大
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4008000562 王君
www.hysec.co
m
12
华龙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静宁
路 308 号
李晓安 同“注册地址”
4006898888
/0931-9666
8
李昕田
www.hlzqgs.c
om
13
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
区中心 3 路8 号
王东明
北京市朝阳区亮
马桥路 48 号 中信
证券大厦 18 层
95558
侯艳红、
刘玉静
www.cs.eciti
c.com
14
中信证券
(山东)有
限责任公司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
路 222 号青 岛国际
金融广场 1 号楼20
层
杨宝林 同“注册地址” 95548 吴忠超
www.citicssd
.com
15
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 (上海) 自由贸
易试验区商城路618
号
杨德红
上海市浦东新区
银城中路168 号上
海银行大厦 29 层
4008888666
/ 95521
芮敏祺、
朱雅崴
www.gtja.com
16
光大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
路 1508 号
薛峰 同“注册地址”
4008888788
/95525
刘晨
www.ebscn.co
m
17
兴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
路 99 号
兰荣 同“注册地址” 95562
雷宇钦、
黄英
www.xyzq.com
.cn
18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王开国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4008888001
/021-95553
李笑鸣
www.htsec.co
m
19
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
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宫少林 同“注册地址”
95565/4008
888111
黄婵君
www.newone.c
om.cn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11
20
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
中路 1012 号 国信证
券大厦 16 楼
何如
深圳市罗湖区红
岭中路 1012 号国
信证券大厦 16 层
至 26 层
95536 周杨
www.guosen.c
om.cn
21
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广州天河区天河北
路 183-187 号大都
会广场 43 楼
(4301-4316 房)
孙树明
广东省广州天河
北路大都会广场
5 、18 、19 、36、
38、41 和 42 楼
95575 黄岚
www.gf.com.c
n
22
安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
路 4018 号安 联大厦
牛冠兴 同“注册地址” 4008001001 郑向溢
www.essence.
com.cn
23
平安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
路大中华国际交易
广场 8 楼
杨宇翔 同“注册地址” 95511-8 石静武
stock.pingan
.com
24
世纪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大道 7088 号 招商银
行大厦 41 层
卢长才 同“注册地址”
0755-83199
509
雷新东、
袁媛
www.csco.com
.cn
25
华福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8
层
黄金琳
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7 至
10 层
0591-96326 郭相兴
www.gfhfzq.c
om.cn
26
华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
东路 90 号
吴万善 同“注册地址” 95597 庞晓芸
www.htsc.com
.cn
27
广州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
西路 5 号广 州国际
金融中心主塔19
层、20 层
邱三发 同“注册地址” 020-961303 林洁茹
www.gzs.com.
cn
28
新时代证券
有限责任公
司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
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
楼 15 层 1501
刘汝军 同“注册地址” 4006989898 卢珊 www.xsdzq.cn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12
29
长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胡运钊 同“注册地址”
95579/4008
888999
奚博宇
www.95579.co
m
30
浙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
路1 号黄龙世 纪广场
A 座
吴承根
上海市长乐路
1219 号长鑫 大厦
18 楼
95345 陈韵
www.stocke.c
om.cn
31
中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李玮 同“注册地址” 95538 马晓男
www.qlzq.com
.cn
32
联讯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惠州市江北东江三
路 55 号广播 电视新
闻中心西面一层大
堂和三、四层
徐刚 同“注册地址” 95564 彭莲
www.lxzq.com
.cn
33
长城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大道6008 号 特区报
业大厦16-17层
黄耀华
深圳市福田区深
南大道 6008 号特
区报业大厦 14 层
4006666888
/0755-3368
0000
刘阳 www.cgws.com
34
恒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呼和浩特新
城区新华东街111 号
庞介民
内蒙古呼和浩特
市赛罕区敕勒川
大街东方君座D 座
14 层
4001966188 魏巍
www.cnht.com
.cn
35
太平洋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云南省昆明市青年
路389 号志远 大厦18
层
李长伟
北京市西城区北
展北街9 号 华远企
业号 D 座3 单元
400-665-09
99
唐昌田
www.tpyzq.co
m
36
天相投资顾
问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
街 19 号富凯 大厦 B
座 701
林义相
北京市西城区新
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5 层
010-660456
78
尹伶
www.txsec.co
m/
www.jjm.com.
cn
37
深圳众禄金
融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
路物资控股置地大
厦 8 楼
薛峰 同“注册地址” 4006788887 童彩平
www.zlfund.c
n 及
www.jjmmw.co
m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13
38
上海天天基
金销售有限
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
路190 号2 号楼2 层
其实
上海市徐汇区龙
田路195 号3C 座7
楼
4001818188 刘之菁
www.1234567.
com.cn
39
上海好买基
金销售有限
公司
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 多斯国
际大厦903~906 室
杨文斌 同“注册地址” 4007009665 胡锴隽
www.ehowbuy.
com
40
杭州数米基
金销售有限
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
街道文一西路1218
号1 幢202 室
陈柏青
杭州市滨江区江
南大道 3588 号恒
生大厦 12 楼
4000766123 冷烽
www.fund123.
cn
41
和讯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
大街22号泛 利大厦
1002 室
王莉 同“注册地址” 4009200022
魏亚斐、
耿杰
licaike.hexu
n.com
42
浙江同花顺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杭州市文二西路一
号903 室
凌顺平 同“注册地址” 4008773772 汪林林
www.5ifund.c
om
43
上海联泰资
产管理有限
公司
中国 (上海) 自由贸
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3 层310 室
燕斌
上海市长宁区金
钟路658 弄2 号楼
B 座6 楼
4000466788 凌秋燕
www.66money.
com
44
北京展恒基
金销售股份
有限公司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
峪镇安富街6 号
闫振杰
北京市朝阳区安
苑路15-1 号 邮电
新闻大厦 2 层
4008188000
马林、 翟
文
www.myfund.c
om
45
万银财富
( 北京) 基金
销售有限公
司
中国北京朝阳区北
四环中路27 号盘古
大观3201
王斐
中国北京朝阳区
北四环中路 27 号
盘古大观 3201
4000598888 付少帅
www.wy-fund.
com
46
北京增财基
金销售有限
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
士路66号1号楼12层
1208 号
罗细安
北京市西城区南
礼士路 66 号1 号
楼 12 层 1208 号
4000018811
史丽丽
www.zcvc.com
.cn
47
上海长量基
金销售投资
顾问有限公
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
翔路526 号2 幢220 室
张跃伟
上海浦东新区浦
东大道555 号裕景
国际 B 座16 层
4008202899 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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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48
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
根上街95号
冉云 同“注册地址” 4006600109 刘婧漪
www.gjzq.com
.cn
49
嘉实财富管
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
纪大道8 号上 海国金
中心办公楼二期46
层4609-10 单元
赵学军
北京市朝阳区建
国路 91 号金 地中
心 A 座6 层
4000218850 余永键
www.harvestw
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新增为 本基
金的销售 机构,并及时公告。
(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 的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具体
销售机构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om ) 。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明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 朱立元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 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 刘佳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15
经办律师: 廖海、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 吴港平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 汤骏
经办注册会计师:汤骏、高鹤
四 、 基 金 份 额 分 级
(一)基金份额分级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增利 A、增利 B 两
类,所募集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
1、基金份额配比
本基金募集设立时,增利 A、增利 B 的份 额配比将不超过 7:3。本基金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的 每一个开放日,经注册登记人确认后的增利 A、增利 B 的份
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 7:3。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 增利A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月
开放一次, 增利 B 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 在增利A 的每次开放日, 基金管理人将对
增利A 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增利 A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 基金份额持有
人持有的 增利 A 份额数 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在增利 A 的单个开放日,如果增利 A
没有赎回或者净赎回份额极小,增利 A、增利 B 在该次开放日后的份额配比可能会
出现大于 7:3 的情形;如果增利 A 的净赎 回份额较多,增利 A、增利 B 在该 次开放
日后的份额配比可能会出现小于 7:3 的情形。
2、增利 A 的运作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16
(1 )收益率
增利 A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 其收益率将在每个开放日设定一次
并公告。计算公式为:
增利 A 的年收益率(单利)=1.3×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当日,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届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
融机构人民币 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设定增利A 的首次年收益率, 该收益率
即为增利 A 基金合同生效后最初 6 个月 的年收益率,适用于基金合同生效日(含)
到第1 个开放日 (含) 的时间段; 在增利 A 的每个开放日 (最后 1 个开放日除外) ,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 年期银行定期
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设定增利 A 的年收益率, 该收益率即为增利 A 接下来6 个月的年
收益率, 适用于该开放日 (不含) 到下个开放日 (含) 的时间段; 在增利 A 的最后
1 个开放日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 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设定增利 A 的年收益率, 该收益率适用于该开放日
(不含)到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含)的时间段。
例1 : 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 如果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为 3%,则 A 的
年收益率(单利)为:A 的年收益率(单利)=1.3×3% =3.9%
(2 )开放日
增利A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满6 个月 (该6 个月, 下称为 “增利A 开放周期” )
开放一次,接受投资人的申购与赎回。
增利 A 的开放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 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增利
A 的第n (
16 n ??
)个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满n*6 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的, 开放日为不可抗
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增利 A 的第一次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至6 个月满的日期, 如该日为非工作
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第二次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 12 个
月满的日期, 如该日为非工作日, 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以此类推。 如
基金合同的生效日为2011 年4 月4 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6 个月、 满12 个月、
满18 个月的日期分别为 2011 年10 月3 日、 2012 年4 月 3 日、 2012 年10 月3 日,
以此类推。 假设 2011 年10 月3 日为非工作日, 在其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 2011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17
年9 月30 日, 则第一次开放日为2011 年9 月30 日。 其他各个开放日的计算类同。
(3 )基金份额折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将对增
利A 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增利 A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持有的增利 A 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增利A 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开放日
为同一个工作日。
增利A 的基金份额折算具体见基金合同第七部分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
关公告。
(4 )规模限制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的每个开放日, 经注册登记人确认后的增利
A 的份额/增利B 的份额原则上不得超过7/3。 具体规模限制及其控制措施见招募说
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其他相关公告。
3、增利 B 的运作
(1 )增利B 封闭运作,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与赎回。
增利 B 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3 年后对应日止。 如该对应日为非
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 ) 本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六 个 月 内 , 在 符 合 基 金 上 市 交 易 条 件 下 , 增 利 B
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基金的增利B 份额已于 2012 年7 月16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并于 2015 年 5 月 7 日终 止上市。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后3 年期届满, 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转换为上市开放式
基金(LOF )份额,转换后的基金份额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
(3 )本基金在扣除增利 A 的应 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增利 B 享有,亏损
以增利B 的资产净值为限由增利B 承担。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增利 A 的约定
应得收益, 即如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 增利 A 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
定应得收益乃至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此时增利 B 剩余资产可能为 0。
4、基金份额发售
增利 A、增利B 将分别通过各自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独立进行公开发售。
5、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如下: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18
T 日基金份额净值=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T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 ,T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为增利 A 和增利
B 的份额总额;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满并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
T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为该 LOF 基金的份额总额。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 小数点后3 位, 小 数点后第4 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公告。如
遇特殊情况,基金份额净值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6、增利 A 和增利B 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在增利 A 的开放日计算增利 A 的基金份额净值; 在增
利B 的封闭期届满日分别计算增利 A 和增利B 的基金份额净值。
(1 )增利A 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在增利 A 的某一开放日或者增利 B 的封闭期届满日 (T
日) ,设 为 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
aT
F
为 T 日增利 A 的 份额余额,
b
F
为
T 日增利 B 的份额余额,
aT
P
为T 日增利A 的基金份额净值。
1)增利 A 份额应计收益计算
(公式 1)
①若 T 日为第一次开放日, 则Y 为自基金成立日至 T 日的运作天数 (含基金成
立日和 T 日) ,
R
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到第一次开放日(含)的时间段增利 A
适用的年收益率。
②若 T 日为第二、 三、 四、 五、 六 次开放日, 则Y 为自增利 A 上一次开放日 (不
含) 至T 日 (含) 的运作天数 ,
R
为上一次开放日 (不含) 到该开放日 (含) 的时
间段增利 A 适用的年收益率。
③若 T 日为增利B 的封闭期届满日, 则 为在增利 A 第六次开放日 (不含) 到
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 (含) 的时间段增利 A 适用的收益率,Y 为自增利A 第
六次开放日(不含)至 T 日(含)的运作天数。
2) 如果T 日 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大于或等于 “T 日增利A 的份额余 额×(1.00
T
NAV
RY
TA
?
? 日 增 利 份 额 应 计 收 益
运 作 当 年 实 际 天 数
R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19
元加上T 日增利A 份额应计收益)”,则:
(公式2)
公式1 中, 运作当年实际天数指增利A 上一次开放日 (如T 日为第一次开放日,
则为基金成立日)所在年度的实际天数。
3) 如果 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小于“T 日增利 A 的份额余额×(1.00 元加
上T 日增利 A 份额应计收益)”,则:
aT T at
P NAV / F ?
(公式3)
(2 )增利B 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设
bT
P
为增利B 封闭期届满日 (T 日) 增利B 的基金份额净值, 增利 B 的基金份
额净值计算公式如下:
? ?
bT T at aT b
P NAV F P / F ,0 MAX ? ? ? ( ) (公式4)
增利 A、增利 B 的基 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8 位, 小数点后第 9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2 :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 年期届满日, 设自增利 A 第六次开放日 (不含)
至届满日 (含) 的运作天数为 1 天, 基金运作当年的实际天数为 365 天, 基金资 产
净值为 37 亿元,增利 A、增利 B 的份额余额分别为 21 亿份和 9 亿份,增利 A 第六
次开放日(不含)到届满日(含)的时间段增利 A 适用的收益率为 4.55%。则增利
A、增利 B 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如下:
4.55% 1
A 0.00012466( )
365
?
?? 增 利 份 额 应 计 收 益 元
A 1 .000 0.00012466 1.00012466( ) ?? 增 利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 元
4.55% 1
B 37 21 (1 / 9,0 1 .77748691( )
365
MAX
? ??
? ? ? ? ?
??
??
增 利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 ) ) 元
7、增利 A 和增利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增利 B 的封闭期届满日之前, 基金管理人在计算基金
资产净值的基础上, 采用 “虚拟清算”原则分别计算并公告增利 A 和增利B 的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 其中, 增利 A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日不包括增利 A 的开放日和
增利B 的封闭期届满日。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是对两级基金份额价值的一个估算, 并
aT
P 1 .000 T A ? = 日 增 利 份 额 应 计 收 益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20
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获得 的实际价值。
(1 )增利A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增利 B 封闭期届满日之前,在增利 A 的 非开放日(T
日) ,设 为 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
aT
F
为 T 日增利 A 的 份额余额,
b
F
为
T 日增利 B 的份额余额,
aT
P
为T 日增利A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1)增利 A 份额应计收益计算
(公式 5)
①若 T 日处于第一个增利A 开放周期, 即介于基金成立日 (含) 和距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满 6 个月的开放日 (不含) 之间,则 Y 为自基金成立日至 T 日的运作天
数(含基金成立日和 T 日) ,
R
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到第一次开放日(含)的
时间段增利 A 适用的年收益率。
②若 T 日处于第二、 三、 四、 五、 六个增利A 开放周期, 即介于前一开放日 (不
含) 和该增利 A 开放周期的开放日 (不含) 之间, 则Y 为自前一开放日 (不含) 至
T 日(含)的运作天数 ,
R
为前一次开放日(不含)到 T 日所处增利 A 开放周期的
开放日(含)的时间段增利 A 适用的年收益率。
③若 T 日介于增利A 的第六次开放日 (不含) 和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
(不含) 之间, 则 为在增利A 第六次开放日 (不含) 到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
满日 (含) 的时间段增利 A 适用的收益率,Y 为自增利A 第六次开放日 (不含) 至T
日(含)的运作天数。
2) 如果T 日 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大于或等于 “T 日增利A 的份额余 额×(1.00
元加上T 日增利A 份额应计收益)”,则:
aT
P 1 .000 T A ? = 日 增 利 份 额 应 计 收 益 (公式 6 )
公式 5 中, 运作当年实际天数指增利A 上一次开放日 (如 T 日之前增利A 尚未
进行开放,则为基金成立日)所在年度的实际天数。
3) 如果 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小于“T 日增利 A 的份额余额×(1.00 元加
上T 日增利 A 份额应计收益)”,则:
aT T at
P NAV / F ?
(公式7)
T
NAV
RY
TA
?
? 日 增 利 份 额 应 计 收 益
运 作 当 年 实 际 天 数
R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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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增利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设
bT
P
为 T 日增利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增利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公
式如下:
? ?
bT T at aT b
P NAV F P / F ,0 MAX ? ? ? ( ) (公式8)
上式中,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内 的增利 A 非开放日,
aT
P
为增利 A 的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在增利 A 的开放日,
aT
P
为增利A 的基金份额净值。
增利 A、增利 B 的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 小数点后
第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T 日的增利 A 和增利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按照基金合
同 的 约 定 进 行 公 告 。 如 遇 特 殊 情 况 , 基 金 份 额 参 考 净 值 可 以 适 当 延 迟 计 算 或 公 告 ,
并向中国证监会备 案。
例 3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 设 T 为份额 参考净值计算日,自增
利 A 前一 开放日(不含)至 T 日(含)的运作天数为 40 天, 基金运作当年的实际
天数为 365 天,基金资产净值为 31 亿元,增利 A、增利 B 的份额余额分别为 21 亿
份和9 亿份, 前一次开放日 (不含 ) 到 T 日所 处增利A 开放周期的开放日 (含) 的
时间段增利 A 适用的年收益率为 4.55%。则增利 A、增利 B 的基 金份额参考净值计
算如下:
4.55% 40
A 0.005( )
365
?
?? 增 利 份 额 应 计 收 益 元
A 1 .000 0.005 1.005( ) ?? 增 利 的 基 金 份 额 参 考 净 值 = 元
4.55% 40
B 31 21 1 / 9,0 1 .099( )
365
MAX
? ? ? ??
? ? ? ? ?
?? ??
?? ??
增 利 的 基 金 份 额 参 考 净 值 ( ) 元
(二)基金合同生效后3 年期届满时的基金份额转换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 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转换为上市开
放式基金(LOF) ,增利 A、增利 B 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
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并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 年期届满时的基金转换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十二部分及
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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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基 金 的 名 称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 基 金 的 运 作 方 式 和 类 型
运作方式:契约型
类型: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七 、增利 A 的 基 金 份 额 折 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增利A 将 按 以 下 规 则 进 行 基 金 份 额 折 算 。
(一)折算基准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 增利A 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自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增利A 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其开
放 日 为 同 一 个 工 作 日 。 基 金 份 额 折 算 基 准 日 的 具 体 计 算 见 招 募 说 明 书 第 六 部 分 中
“增利A 的运作”的相关内容。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增利 A 于 折算基准日 2015 年 5 月 6 日进 行了 第六次
份额折算。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增利 A 所有份额。
(三)折算频率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月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 增利 A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 元, 折算后, 基金份额持有
人持有的增利A 的份额 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增利A 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增利 A 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增利A 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增利 A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增利A 的份额数 ×增利A 的折算比例
增利 A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由此产生
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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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 折算 日折算前增利A 的基金份额净值、 增利 A 的折算
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为保证基金份额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增利B 的上市交易等业务,
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1、基金份额折算方案须最迟于实施日前 2 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
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份额折算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 2 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和基金
管理人网 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 、 基 金 份 额 的 上 市 交 易
(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内, 在增利B 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 增利 B 的基金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增利
B 上市后,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增利 B 份额可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增利 B 份额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
额转托管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再上市交易。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 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 规 则 转 换 为 上 市 开 放 式 基 金 (LOF ) 份 额 , 转 换 后 的 基 金 份 额 将 继 续 在 深 圳 证 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基金上市后,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直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
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托管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再上市交易。
(二)上市交易的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上市交易的时间
增利 B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 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及深圳证券交易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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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规 则 转 换 为 上 市 开 放 式 基 金 (LOF ) 份 额 后 , 本 基 金 将 自 转 换 为 上 市 开 放 式 基 金
(LOF)之日起 30 日内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在确定上市交易时间后, 基金管理人最迟在上市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
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增利 B 份额已于2012 年7 月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 并于 2015 年5
月7 日终止上市。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 年期届满, 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规 则 转 换 为 上 市 开 放 式 基 金 (LOF ) 份 额 , 转 换 后 的 基 金 份 额 将 继
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四)上市交易的规则
1、增利 B 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其前一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2、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后 , 本基金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
前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本基金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 10% ,自上市首日起实行;
4、本基金买入申报数量为 100 份或其整数倍;
5、本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01 元人民币;
6、本基金上市交易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规定。
(五)上市交易的费用
本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指增利 B)上市交易的费用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本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3 年内,指增利 B)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 交易行情通过行情发布系统揭示。 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揭示前一交易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 为增利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
(七)上市交易的停复牌与暂停、终止上市
本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指增利 B)的停复牌与暂停、终
止上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基金上市交易的规则等相
关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 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应予以修改, 且此项修改无须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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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基 金 转 型 后 的 基 金 转 换
(一)基金转型后的基金存续形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 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自
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基金名称变更为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LOF) ”。 增利 A、 增利B 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
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并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 基 金 转 换 为 上 市 开 放 式 基 金 (LOF ) 后 , 基 金 份 额 仍 将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交易。
(二)基金转型时增利 A、增利B 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 满日,投资人持有的增利 A、增利 B 份额将直
接转换为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份额。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 届满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 3 年的对应日。
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与
增利B 的封闭期届满日相同。
(三)基金转型时的份额转换规则
1、份额转换基准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 即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
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份额转换方式
在 份 额 转 换 基 准 日 日 终 , 本 基 金 转 换 成 上 市 开 放 式 基 金 (LOF ) 后 的 基 金 份 额
净值调整为 1.000 元。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 以份额转换后 1.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增利
A、增利 B 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份额转换计算公式:
增利 A 份额 (或增利B 份额) 的转换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增利 A (或增利B)
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增利 A (或增利B)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份 额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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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增利 A(或增利 B)的份额数 ×增利 A 份额 (或增
利B 份额)的 转换比率
在进行份额转换时, 增利 A、 增利B 的场外份额将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场外份额, 且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 增利 B 的场内份额将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
金(LOF )场内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
在实施基金份额转换时, 增利 A 份 额 (或增利B 份额) 的 转换比率、 增利 A (或
增利B)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份额 的具体计算见基
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份额转换后的基金运作
增利 A、 增利B 的份额全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份额之日起30 日内,
本 基 金 将 上 市 交 易 , 并 接 受 场 外 与 场 内 申 购 和 赎 回 。 份 额 转 换 后 本 基 金 上 市 交 易 、
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份额转换的公告
(1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时,本基金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基金管理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基金进行基金转换的相关事宜
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 ) 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 年期届满日前30 个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将就
本基金进行基金转换的相关事宜进行提示性公告。
(3 ) 增利A、 增利 B 进行份额转换结束后, 基金管理人应在 2 日内在至少一家
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基金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 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后, 投资
管理的相关内容将保持不变。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本基
金履行适当程序后,投资管理的相关内容可随之改变并及时公告。
十 、 基 金 的 投 资 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主要通过深入分析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并进行投资,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收益 。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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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基 金 的 投 资 范 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 包 括 中 小 板 、 创 业 板 及 其 他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上 市 的 股 票 ) 、 债 券 、 货 币 市 场
工具、 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包括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 短期融资
券、 地方政府债券、 金 融债券、 商 业银行次级债、 可转换 公司债券 ( 含分离交易 的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 、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债 券 回 购 、 国 债 、 中 央 银 行 票 据 , 以 及 法 律 法
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
本基金也可投资于股票、 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权
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 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但可以参
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 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 因所持股
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而产生的权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股票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 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十二、 基 金 的 投 资 策 略
本基金通过 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 对债券的公允价值进行深入分
析, 精选价值被低估的债券, 在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和债券品种配置的基础上, 有效
构建投资组合,优化组合收益。
1 、资产配置策略
资产配置层面主要通过对宏观经济、 市场利率、 债券供求、 申购赎回现金流情
况等因素的综合分析, 决定债券、 新股申购、 现金等资产的配置比例, 并确定债 券
组合的久期。若债券组合的预期持有期收益率远大于回购利率和新股申购收益率,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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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本基金倾向于配置较多的债券,否则将降低债券资产的配置比例。
2 、债券投资策略
(1 )类属资产配置
本基金将市场细分为不同类属, 定期跟踪分析不同类属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结
合该类属的市场容量、 流动性确定其投资比例范围, 把上述数据和目标久期等输入
债券类属配置模型得到债券组合中不同类属配置比例。
本基金还将根据市场实际利率与公允值的差异、 市场风险水平对最优配置比例
进行调整。 当市场实际利率高于公允值时, 本基金将逐步增加这类资产的头寸, 目
的是获得有吸引力的收入流,反之亦然。
(2 )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分析收益率 曲线形态的变化, 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形态的变化, 决定
采用骑乘、 子弹、 杠铃或者梯形等策略。 当预测收益率曲线为陡峭正向且较为稳定
不发生形变时, 采用骑乘策略及兼用杠杆放大策略; 当预测收益率曲线平移或平坦
化时, 采取哑铃形或梯形策略构建高凸性组合; 当预测收益率陡峭化时, 采用子弹
形策略。
(3 )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信用债投资策略的核心是分散化及风险收益率的优化。
本基金将保持组合内各券种的分散化及券种之间的低相关性以获得正超额收
益。
本基金在个券选择方面采用风险收益率优化策略。 本基金首先采取与股票投资
相似的公司分析方式 , 对信用债发行人的公司治理、 发展前景、 经营管理、 财务 状
况及偿债能力作出综合评价, 从而判断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和估值水平。 本基金同时
对信用市场进行跟踪分析, 关注宏观经济、 政策环境、 信用环境等对市场利差水平
的影响。 本基金将根据个券的估值及在市场中的水平动态调整组合, 买入低估和风
险收益相对高的个券,卖出高估和风险收益相对低的个券。
(4 )可转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可转债的投资将主要采用公司分析方式, 依据QGV 、ITC 、MDE 体系
全面评价正股的投资价值和债券的信用风险, 并分别对期权部分和债券部分进行估
值, 从而客观评判可转 债的投资价值。 同时, 本基金将全面分析可转债市场各券种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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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债性、 流动性、 收 益率、 信用 水平等特征, 根据本基 金的类属配置策略、 流动
性管理要求和前述个券投资价值,精选个券投资。
(5 )国债及中央银行票据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该类品种的投资主要专注于对影响利率水平及其预期、 通胀水平及其
预期的各种参数的分析和判断,如国际国内经济周期、GDP 增 长 率 及 其 变 化 趋 势 、
通货膨胀率及其预期、 财政货币政策等, 以期预测未来的利率期限结构, 并基于该
期限结构进行估值, 以期对个券的利率风险和投资价值作出较准确的判断, 策略性
地决定债券投资的久期、 期限结构, 从而管理债券投资风险和收益。 在平稳的市场
利率环境下, 通过回购套利投资国债及中央银行票据可以获得具备较好流动性的利
差收益。 对于跨市场发行的国债, 由于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构成差异, 还可获得跨
市场交易的套利收益。 国债及中央银行票据具备良好的抵押回购融资功能, 对放大
基金资产投资,应急大额基金赎回起到流动性支持作用。
(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 发行条款、 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 提前偿
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 本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 对资
产支持证券的交易结构风险、 信用风险、 提前偿还风险和利率风险等进行分析, 采
取包括收益率曲线策略、 信用利差曲线策略、 预期利率波动率策略等积极主动的投
资策略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
3 、 新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参与新股 (包括增发) 申购时, 主要通过分析上市公司的基本面, 结
合一级市场资金供求状况、 当前市场估值水平及对锁定期内市场走势的预判等, 审
慎选择定价合理的新股进行申购。 通过参与申购所获得的新股, 本基金管理人将通
过考察市场环境、 股票估值等各方面因素, 决定在股票锁定期到期后继续持有还是
在二级市场卖出。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权证对应公司基本面研究成果确定权证的合理估值, 充分考虑权
证资产的收益性、 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以选择权证的卖出时机, 追求较为稳健的当
期收益。
(一)
投资决策依据和投资程序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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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决策依据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 )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及其对证券市场、债券市场的影响;
(3 )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证券市场政策;
(4 )货币市场、资本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及未来走势。
2.投资决策程序
本基金采用分级负责制的投资决策方式。 公司设立投资审议委员会, 作为公司
投资管理的最高决策和监督机构。 投资审议委 员会定期或在认为必要时, 评估基金
投资业绩, 监控基金投资组合风险, 并对基金重大投资计划做出决策。 基金经理是
本基金投资团队的重要成员, 一方面积极参与投资团队的投资研究工作, 另一方面
在公司授权下主动行使投资决策和本基金的投资组合管理职责。 本基金力求通过包
括基金经理在内的整个投资团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来争取良好的投资业绩。 在投
资过程中, 采取分级授权的投资决策机制, 对于不同的投资规模, 决策程序有所不
同。 通过这样的决策流程既充分调动投资团队的集体智慧, 也使得基金经理的主观
能动性得到充分的发挥。 在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 , 追求本基金持有人最优化
的投资收益。
(1 ) 基 金 经 理 与 投 研 团 队 根 据 市 场 的 趋 势 、 运 行 的 格 局 和 特 点 , 并 结 合 本 基
金合同、投资风格拟定投资策略报告。
(2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策略构建基金的投资组合。
(3 ) 公 司 投 资 审 议 委 员 会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讨 论 并 评 议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业 绩 和 投 资
组合风险, 并在认为必要时要求投资团队和基金经理提出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和改善
投资业绩的方案, 方案经会议审议后, 基金经理根据方案和投资流程调整投资组合;
(4 ) 监 察 稽 核 部 实 时 监 控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全 过 程 并 及 时 制 止 违 反 本 基 金 合 规 控
制要求的投资行为, 对基于有关法规和本基 金合同要求的该等合规建议基金经理及
投资团队必须在合理时间内无条件执行。 监察稽核部定期向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报
告基金投资风险评估情况。
(5 )基金经理对已投资品种进行跟踪,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情况的需要, 对上述投资决策程序做出
调整。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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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三 、 基 金 的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总指数。
中国债券总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 拥有独立的数据源和
自主的编制方法,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投资回报状况,可以作为本基金投资的基准。
随着法律法规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 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 (或其权重) 不适
用本基金、 或者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所使用的指数暂停或终止发布, 或者推出更
权威的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业绩比
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 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
体上予以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四、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 其风险收益
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 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 内,经过基金份额分级后,增利 A 为低风险 、
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增利 B 为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份额 。
十 五 、 基 金 的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 金 托 管 人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复 核 了 本 次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中 的 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
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期为 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本报告中财务资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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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5,310,717.00 9.82
其中:股票
5,310,717.00 9.82
2 固定收益投资
45,035,530.00 83.28
其中:债券 45,035,530.00 83.28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111,800.44 3.90
7 其他资产
1,622,132.95 3.00
8 合计
54,080,180.39 100.00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44,550.00
0.28
D
电 力 、 热 力 、 燃 气 及 水 生
产和供应业
2,576,157.00
4.95
E 建筑业
22,670.00
0.04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 息 传 输 、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2,535,000.00
4.87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2,340.00
0.06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 - -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33
务业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5,310,717.00 10.20
三)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023 浙能电力
355,332
2,576,157.00
4.95
2 600016 民生银行
300,000
2,535,000.00
4.87
3 603158 腾龙股份
1,000
46,740.00
0.09
4 603020 爱普股份
1,000
40,290.00
0.08
5 601226 华电重工
3,000
32,340.00
0.06
6 603599 广信股份
1,000
29,520.00
0.06
7 603030 全筑股份
1,000
22,670.00
0.04
8 603688 石英股份
1,000
15,790.00
0.03
9 601968 宝钢包装
1,000
12,210.00
0.02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股票。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
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4,218,400.00
46.53
其中: 政策 性金融债
24,218,400.00
46.53
4 企业债券
20,817,130.00
40.00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5,035,530.00 86.53
五)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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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18001 国开1301
240,000
24,218,400.00
46.53
2 122214 12 大秦债
100,000
10,050,000.00
19.31
3 132001 14 宝钢EB
51,020
6,209,134.00
11.93
4 122126 11 庞大02
40,000
4,198,000.00
8.07
5 132002 15 天集EB
3,220
359,996.00
0.69
六)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 贵金属。
八)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未参与投资国债期货。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未参与投资国债期货。
十)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 券 的 发 行 主 体 报 告 期 内 没 有 被 监 管 部 门 立 案 调 查 ,
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情形 。
2 、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股 票 中 , 没 有 投 资 超 出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备 选 股 票 库 的 情
形。
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1,137.53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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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559,600.69
5 应收申购款 1,000.0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40,394.73
8 其他 -
9 合计 1,622,132.95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603158 腾龙股份 46,740.00 0.09 临时停牌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十六 、 基 金 的 业 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
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 招募说明书》 及 《基金 合
同》 。
(一)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标 准 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2 年
(2012 年 5
月 7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 0.13% 2.00% 0.08% 0.01% 0.05%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36
2013 年
(2013 年 1
月 1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6.43%
0.39%
-2.10%
0.11%
-4.33%
0.28%
2014 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1.15% 0.49% 11.23% 0.15% 9.92% 0.34%
2015 年至
转 型 前 一 日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5 月
6 日)
-0.88% 0.71% 1.79% 0.14% -2.67% 0.57%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起 至 转
型前一日
(2012 年 5
月 7 日至
2015 年 5 月
6 日)
14.62% 0.44% 13.06% 0.12% 1.56% 0.32%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标 准 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 基 金 转 型
日 起 至
2015 年上
半年(2015
年 5 月 7 日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0.30% 1.15% 0.79% 0.10% -1.09% 1.05%
自 基 金 转 型
日起至今
(2015 年 5
月 7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5.80% 1.16% 2.94% 0.09% -8.74% 1.07%
(二)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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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自转型以来份额净值增长率与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1 、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于 2015 年5 月15 日开
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并于2015 年6 月4 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2、 本基金 转型日期为 2015 年5 月7 日, 截止报告期末, 本基金 转型未满一年。
2 、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组 合 比 例 为 : 固 定 收 益 类 资 产 ( 含 可 转 换 债 券 ) 的 比 例 不 低
于基金资产的 80%, 持有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现金或者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按规定在合同生
效后六个月内达到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
-12.00%
-10.84%
-9.68%
-8.52%
-7.36%
-6.20%
-5.04%
-3.88%
-2.72%
-1.56%
-0.40%
0.76%
1.92%
3.08%
4.24%
5.40%
6.56%
7.72%
8.88%
2015-05-06
2015-06-03
2015-07-02
2015-07-30
2015-08-27
2015-09-28
基金份额累计净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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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七 、 基 金 的 费 用 与 税 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 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销售服务费;
9.基金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
10. 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 二) 上 述 基 金 费 用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法 律 规 定 的 范 围 内 参 照 公 允 的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 通 常 情 况下 , 基 金 管理 费 按 前 一日 基 金 资 产净 值 的 0.7% 年 费 率 计提 。 计 算
方法如下:
H= 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
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 通 常 情 况下 , 基 金 托管 费 按 前 一日 基 金 资 产净 值 的 0.2% 年 费 率 计提 。 计 算
方法如下:
H= 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39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
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
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 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
服务费等。
本基金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 基金销售
服务费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0.4%÷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
售服务费划款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划出, 由基金管理人按 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
日,支付日期顺延。
4 . 除 管 理 费 、 托 管 费 和 基 金 销 售 服 务 费 之 外 的 基 金 费 用 , 由 基 金 托 管 人 根 据
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 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 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因 未 履 行 或 未 完 全 履 行 义 务 导 致 的 费 用 支 出 或 基 金
财产的损失, 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
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 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
支付。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 基金管理费率、 基金托
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
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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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 对 招 募 说 明 书 更 新 部 分 的 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
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 对本基
金管理人于2015 年6 月18日公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
容如下:
(一) 在“重要提示”部分, 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
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二)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
1、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2、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经理层人员的相关信息 ;
3、 更新了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4、 更新了公司投资审议委员会成员的相关信息;
(三)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
(四)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五) 在“十三、 基金的投资”部分, 说明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
容,数据截至2015 年9 月30日;
(六) 在“十四、基金的业绩”部分,说明了基金业绩相关数据,数据截至
2015 年9 月30日;
(七) 在“二十六、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更新了 本基金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列表。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