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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鑫运灵活配置(001465)

国金鑫运灵活配置: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查看PDF公告

 
 
国金 基 金 管理 有 限 公 司 
关于国金鑫运 灵 活 配 置混 合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基金 份 额 持 有人 大 会 表 决结 果 暨 决
议生效公告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 、 《国金 鑫运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 《基金合 同》 ” ) 的有关规定, 现将国金 鑫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本 基金”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表决结果、 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国金鑫运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国金 基 金 管 理有限 公 司( 以下 简 称 “本公 司 ”)旗下 国金 鑫运灵 活 配 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5 年 12 月 11 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 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大会表决时间于 2015 年12 月11 日17:00 截止, 会 议期间审议了 《关于终止国金鑫运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 项的议案》。


本 次大 会 中 ,出具 有 效 表决意 见 的 基金份 额 持 有人及 代 理 人所代 表 的 基 金 份额为 743,033.15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836,851.05 份的 88.79%, 符 合 《 中华 人民 共 和国 证券 投 资基 金法 》 、 《 公 开募 集 证券 投资 基 金运 作管 理 办法 》 和《基金合同》 规定的有关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本次 基金份额 持有 人 大 会的表 决 结 果为: 上 述 有效票 中 , 同意的 基 金 份 额 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 基金份额为 743,033.15 份,占有效 票总份额的 100%; 反 对 的 基金份 额 持 有人 及 代 理 人所代 表 的 基金份 额 为 0 份,占 有效票 总份额的 0 %;弃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及代理人所代表的 基金份额为 0 份,占有效票总份 额的 0 %。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 的基金份额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 《国金鑫运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本 次大会的计票于2015 年12 月14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 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 并由 北京 市方正公证处 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按 照《 基 金 合同》 的 规 定,清 算 费 用应由 基 金 财产清 算 小 组优先 从 基 金 财 产中支付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60,000.00 公证费 12,000.00 合计 72,000.00





二、 国金鑫运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 据《 公 开 募集证 券 投 资基金 运 作 管理办 法 》 的规定 , 基 金份额 持 有 人 大 会 决 定 的事项 自 表 决通过 之 日 起生效 。 本 次基金 份 额 持有人 大 会 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表决通过了 《关于终止国金鑫运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有关事项的议案 》 ,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 金管 理 人 将自该 日 起 五日内 将 表 决通过 的 事 项报中 国 证 券监督 管 理 委 员 会备案。





三、 国金鑫运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 项的实施情况


本次基金份额 持 有 人 大 会 决 议 生 效 后, 根据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通 过 的 议 案及议案说明,本基金将自2015 年12 月14 日起进入清算期。 本公司将按照 《基 金合同》 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 告。





四、备查文件








1、《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 国金鑫运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





2、《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 国金鑫运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3、《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 国金鑫运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4、 《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关于 国金鑫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公证书》 ; 5、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 国金鑫运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12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