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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盛世A(002156)

长盛盛世:基金合同生效公告查看PDF公告

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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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 盛世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公告 
 
 
 
 
 
 
 
 
 
 
 
 
 
 
 
 
 
 
公告送 出 日 期 :2015 年 12 月 12 日 
 
 
 
 
 
 
 
 
 
 
 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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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 告 基 本 信息 
基金名称 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盛盛世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215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12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 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 、 《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关于准予长盛盛世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 证监许可〔2015 〕
1989 号 ) 、 《长 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 、 《长盛 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盛盛世混合 A 长盛盛世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156 002157 
注:- 
 
2. 基 金 募 集 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5〕1989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5 年11 月24 日 
至 2015 年12 月8 日 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5 年 12 月 10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428 
份额级别 
长 盛 盛 世 混 合
A 
长盛盛世混合 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3,182,210.90 369,022,943.10 382,205,154.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单位: 人
民币元) 
2,196.74 9,111.33 11,308.07 
募集份额 (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13,182,210.90 369,022,943.10 382,205,154.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2,196.74 9,111.33 11,308.07 
合计 13,184,407.64 369,032,054.43 382,216,462.07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
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
情况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单位:份) 
0.00 0.00 0.00 
占 基 金 总 份 额 比
例 
0% 0% 0% 
其 他 需 要 说 明 的
事项 
- -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0.00 0.00 0.00 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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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
况 
(单位:份) 
占 基 金 总 份 额 比
例 
0% 0% 0% 
募 集 期 限 届 满 基 金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办 理 基 金 备 案 手 续 获 得 书 面
确认的日期 
2015 年 12 月 11 日 
注: (1 ) 本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万
份。 
(2 )本基金 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万份。 
(3 )本基金 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 其 他 需 要 提示 的 事 项 (1) 自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 基 金份额 持 有人 可以 到 本基 金销 售 机构 的网 点 进行 交易 确 认单 的查 询 和打 印, 也 可以通 过本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www.csfunds.com.cn) 或客户 服务电话 400-888-2666 查 询交易 确 认情况。 (3) 本基金 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 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或赎回开始前 3 个工作日在 至少一种指定 媒体上 公告 。基金 管理 人不得 在基 金合同 约定 之外的 日期 或者时 间办 理基金 份额 的申购 、 赎 回 或 者转换 。投 资人在 基金 合同约 定之 外的日 期和 时间提 出申 购、赎 回或 转换申 请且 登记机 构 确 认 接 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4) 风险提示 :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 保 证投资 本基 金一定 盈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本公司 管理 的其他 基金 的业绩 不构 成对本 基 金 业 绩 表现的 保证 ,投资 有风 险,敬 请投 资人认 真阅 读基金 的相 关法律 文件 ,并选 择适 合自身 风 险 承 受 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12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