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顺鑫:关于新增销售机构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中 海 基金 管 理有 限 公司 关于 中 海 顺鑫 保 本混 合 型证 券 投资 基金新增 销售 机 构 的公 告 根据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 “浙商证券 ”) 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银河 证 券” )签署的 相关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代理补充协议,从 2015 年 12 月 14 日起, 浙商证券及银河证券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 中海顺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 本基金的认购业 务, 待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后, 再适时开 办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及其他相 关业务, 具体认购程序及相关事宜以 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 1、浙商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95345 公司网址 :www.stocke.com.cn 2、 银河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 本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 (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 :www.zhfund.com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12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