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华夏收益宝货币A(001929)

华夏收益宝货币: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华 夏收 益宝货 币市 场 基金 
开 放日 常申购 、赎 回、转 换、 定期定 额申 购 业务 的公 告 
公 告送 出日期 :2015 年 11 月 26 日 
 
1 公 告基 本信息 
基金名 称 华夏收 益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基金简 称 华夏收 益宝 货币 
基金主 代码 001929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 10 月 30 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华夏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中国建设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基金注 册登 记机 构名 称 华夏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公告依 据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办 法》 、 《 华夏 收益 宝货 币市场 基金
基金合 同》 、 《华夏 收益宝 货币市 场基金 招 募 说明 书》 
申购起 始日 2015 年 11 月 27 日 
赎回起 始日 2015 年 11 月 27 日 
转换转 入起 始日 2015 年 11 月 27 日 
转换转 出起 始日 2015 年 11 月 27 日 
定期定 额申 购起 始日 2015 年 11 月 27 日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华 夏 收益 宝货币 A 华 夏 收益 宝货币 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001929 001930 
该分级 基金 是否 开放 申购 、 赎
回、转换 业务 
是 是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定期定
额申购 业务 
是 否 
2 日 常申 购、赎 回、 转换 、定 期定额 申购 业务的 办理 时间 
投资人在华夏收益宝货 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开放日 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转换、定期定额申购等 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 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 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 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 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业务操作需要 或其他
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 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 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 调整,但应
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公
告。 
3 日常 申购 、赎 回业务


2 3.1 申购金额、赎回份额限制 3.1.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 每次最低申购金 额为 100.00 元, 办理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申 购业务,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 500 万元,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0 元 (已持有 B 类份额的投资者可 以适用首次申 购最低金额 100.00 元) 。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1.2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 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0 份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 (网点) 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 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 上述申购金额和赎回份 额的数 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 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 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 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 迟应于 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 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3 其他与申购、赎回相关的事项 3.3.1 若 A 类基金份额持 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 500 万份 时, 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 A 类基金份额升级为 B 类基 金份额。 3.3.2 若 B 类基金份额 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 500 万份时, 本 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 B 类基金份额降级 为 A 类基金份 额。 3.3.3A 类、B 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代码不同,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等交易申请时,应 正确填写基金份额的代 码,否则,因错误填写 基金代码所造成的赎回 等交易申请 无效的后果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投资者申购申 请确认成交后,实际获 得的基金份 额类别以本基金的登记机构根据上述规则确认的基金份额类别为准。 3.3.4 投资者需注意, 若开放日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了升降级处理, 则投资 3 者在该日对升降级前的 基金份额提交的赎回、 基金转换转出及转托管 (若有)等 申请可确认失败。 3.3.5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 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 或者 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 设置及各类别的数额限 制、费率水平、相关规 则,或者停 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披露。 4 日 常转 换业务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转换 业务时,基金转换费用 及转换份额的计算将按照 华夏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于 2013 年 12 月 21 日刊 登的《华夏财 富宝货币市场基金开放 日常申购、转换、定期 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执行。投资 者由本公司旗下其他开 放式基金转换到本基金 时,单笔转换金额应遵 循各类别基 金份额的最低转入金额 要求,办理本基金转换 业务的单笔转出申请份 额限制应遵 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5 定 期定 额申购 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 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 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 金额的 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 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 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 款及基金申 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5.1 申请方式 投资者应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请。 5.2 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 每次固定扣款金额, 最低扣款金额应遵循销 售机构 的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电 子交易平台(包括网上 交易系统、移动客户端 )办理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每次扣款金额最低为 100 元 (含) 人 民币,最高为 200,000 元(含)人民币。 5.3 扣款日期 投资者与销售机构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期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5.4 扣款方式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 申请时所约定的固定扣 款日、扣款金额扣款, 若遇非 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开放日。


4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 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定 期定额申购业务,需以 电子交 易平台指定的、与交易 账户绑定的银行卡作为 扣款银行卡,目前包括 中国建设银 行储蓄卡、中国农业银 行金穗借记卡、中国银 行借记卡、中国工商银 行借记卡、 招商银行储蓄卡、 民生银行借记卡、 浦发银行东方卡/ 活期账户一本通、 华夏银行 借记卡、广发银行借记 卡、上海银行借记卡、 平安银行借记卡、中国 邮政储蓄银 行借记卡,或以天天盈 账户、支付宝基金专户 作为指定扣款账户。如 投资者指定 扣款银行卡或扣款账户余额不足的,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5.5 申购费率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应遵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相关规定执行。 5.6 交易确认 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 投资者可自 T+2 工作 日起查询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确认 情况。 5.7 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扣款 日期、扣款金额或终止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等, 具体办 理程序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6 基 金销 售机构 自 2015 年 11 月 27 日起, 投资者可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 赎 回、 转换业务, 在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申购 业务。本公司直销机构 包括:北京分公司、上 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 、南京分公 司、杭州分公司、广州 分公司、成都分公司, 设在北京、上海、广州 的投资理财 中心以及电子交易平台。 (1)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1 层(100033) 电话:010-88087226/27/28 传真:010-88087225 (2)北京海淀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11 号光大国信大厦一层(100081) 电话:010-68458598/7100/8698/8998


5 传真:010-68458698 (3)北京朝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4 号双井乐成中心 B 座 1 层 102(100022) 电话:010-67718442/49 传真:010-67718470 (4)北京东中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 29 号东环广场 B 座一层(100027) 电话:010-64185181/82/83 传真:010-64185180 (5)北京科学院南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学院南路 9 号(新科祥园小区大门口一层) (100190) 电话:010-82523197/98/99 传真:010-82523196 (6)北京崇文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 35 号(富 贵园购物中心)首层东区 F1-3 (100062) 电话:010-67146300/400 传真:010-67133146 (7)北京西三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88 号紫竹花园一期 B 座 01(100089 ) 电话:010-52723105/06/07 传真:010-52723103 (8)北京亚运村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 103 号洛克时代广场 A 座一层(100101) 电话:010-84871036/37/38/39 传真:010-84871035 (9)北京朝外大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6 号新城国际 6 号楼 101 号(100020)


6 电话:010-65336099/6579 传真:010-65336079 (10)北京东四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 100 号 1 幢 103 号(100025) 电话:010-85869585 传真:010-85869575 (11 )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101A 室(200120) 电话:021-58771599 传真:021-58771998 (12)上海联洋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第一层 101A-1 单元(200120) 电话:021-68547366 传真:021-68547277 (13)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40 层 02 室 (518038) 电话:0755-82033033/88264716/88264710 传真:0755-82031949 (14)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 2 号金陵饭店亚太商务楼 30 层 B 区(210005) 电话:025-84733916/3917/3918 传真:025-84733928 (15)杭州分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105 室(310007) 电话:0571-89716606/6607/6608/6609 传真:0571-89716611 (16)广州分公司、广州天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第 50 层 02 7 单元(510623) 电话:020-38067290/7291/7293/7299、020-38460001/1058/1079 传真:020-38067232、020-38461077 (17)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 际中心 B 座 1 栋 1 单元 14 层 1406-1407 号(610000) 电话:028-65730073/75 传真:028-86725411 (18)电子交易 本公司电子交易包括网 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 易等。投资者可以通过 本公司 网上交易系统或移动客 户端办理基金的申购、 赎回、转换等业务,具 体业务办理 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查询。 各销售机构办理申购、 赎回、 转换、 定期定额 申购等业务的具体网点、 流程、 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参照各销售机构的规定。若增加新的 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基 金份 额净值 公告 的披 露安 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 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 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 次日, 通过指定媒介, 披露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本基金 A 类、 B 类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7 日年化 收益率。 8 其 他需 要提示 的事 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 有关事 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 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 询《华夏收 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 华夏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6666) 了解本基金日常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 申购事宜,亦可通过本 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 表格和了解 基金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 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 益。投资者投资本基金 时应认真阅 8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