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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泽利(519654)

银河泽利: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年11月)查看PDF公告




















































银 河泽利保 本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 (更新 摘要)























1 银 河 泽 利 保 本 混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招募说明书 ( 更新 摘要 ) 【重要提 示 】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 年3 月13 日 《关于准予银河泽利 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 【2015】389 号)的 注册, 进行 募集。 基金管理 人保证 《 银河 泽利保本 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招 募说明 书》( 以下简 称 “招募 说明书 ”或 “ 本招募说 明书 ”) 的内 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 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 的价值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因基金价 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 资人在投资本 基金前, 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 时机、 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 但同时也需承 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 市场风险、 管理风险、 流 动性风险、 信用风险、 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 担保风险、 本基金到期期 间操作所特有的风险 、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的特定风险和未知价风险 等等。 本基金是一只保本混合型基金, 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低风险品种。 投资人 投资于本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 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投资 人投资本基金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 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 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 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5 年 10 月 9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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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15 年 9 月 30 日(财 务数 据未经审计)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第 一节 基金管理人 一、 基 金管 理人概 况 基金管理人:银河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68 号 1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68 号15 层 法定代表人:许国平 成立日期:2002 年6 月14 日 注册资本:2.0 亿元人民币 电话:(021)38568888 联系人:罗琼 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出资额(万元) 占总股本比例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5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2500 12.5%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2500 12.5%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2500 12.5%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500 12.5% 合


计 20000 100% 二、 主 要人员 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董事长许国平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2014 年 4 月被选举为 银河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处长、 东京代表处代表、 研究 局调研员、 金融稳定局体改处处长,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行股权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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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任, 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董事刘立达先生, 中共党员, 英国威尔士大学 (班戈) 金融 MBA 。2014 年4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 略发展部总经理、 综合管理部总经理。1988 年至2008 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工 作,历任金融研究所国内金融研究室助理研究员,研究局金融市场处主任科员、 货币政策处副调研员。2008 年 6 月进入中国银河金控,曾任股权管理运营部总 经理、银河保险经纪公司董事。 董事王志强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2006 年 3 月被选举为 银河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届董 事会连任。 历任上 海机电 (集团) 公司科 长、 处长、 总会计师, 上海久事公司计财部副总, 上海市 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计财部副总经理、 副总会计师等职。 现任上海市城市建 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熊人杰先生,大学本科学历。2006 年 3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届董事会连任。 曾任职于湖南人造 板厂进出口公司、 湖南省广电总公司、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现任深圳市 达晨创业投资公司副总裁。 董事唐光明先生, 中共党员, 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 年10 月被选举为银河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 第四届董事会连任。 历任中国船舶工业总 公司综合计划司投资一处科员, 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项目经理, 首都机场集团 公司业务经理。现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董事卢丽平女士,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5 年 9 月被选举为 银河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劳动工资局劳 动组织处副处长、 社会保险中心副主任, 苏丹大尼罗河石油作业公司人力资源部 高级主管, 中油国际 (苏丹) 劳动工资部部门经理,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供公司 人事劳资部劳动组织处处长、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专职 董事。 董事尤象都先生, 中共党员, 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 年10 月被选举为银河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第四届董事会连任。 历任国家经济体制改 革委员会宏观司财税处、 投资处副处长, 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分行 (后为总行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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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部)办公 室副主 任(主 持工作) 、信贷 部副总 经理兼综 合处处 长、资 产保全部副 总经理、 支行管 理处副 处长(主 持工作 ) 、西 单支行负 责人, 财政部 综合司综合 处副处长、 处长, 兴业银行北京分行月坛支行行长,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 公司投资部负责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尤象都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总 经理职务,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通过, 由 副总经理陈勇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 该事项已经于 2015 年8 月21 日对外公 告。 独立董事王福山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 年 6 月被 选举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二届、 第三届、 第四届董事会 连任。历任北京大学教师,国家地震局副司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部门总经理, 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 深圳阳光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等职。 现任中国 人寿保险公司巡视员。 独立董事沈祥荣先生, 中共党员, 硕士, 工程 师。2010 年11 月被选举为银 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四届董事会连任。 历任国家计委、 经委、 国务院办公厅副处长、 处长、 副局长, 中国华诚集团董事长, 第十届上海 市政协委员。现任上海黄金交易所党委书记、理事长。 独立董事郭田勇先生,2014 年 4 月被选举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 心主任。 亚洲开发银行高级顾问、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咨询专家、 中国 银监会外聘专家、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专家委员会委员、 中国国际金融 学会理事。 独立董事李笑明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师。2014 年 4 月被选举为银 河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独 立董事 。 历任 中国人 民银行 国家外汇 管理局 办公室 副主任、主 任; 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 主任;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 再保、国开行董事。 监事长李立生先生, 中共党员, 硕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 所助理研究员, 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研究发展部副经理, 中国银河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中心综合研究部副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成 员,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 基金管理部总监、 基金经理、 金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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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部总监、产品规划部总监、督察长等职。 监事朱洪先生, 中共党员, 经济学硕士, 高级经济师。 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华 融信托投资公司华东分部总经理、 远东房地产公司总经理; 银河证券上海总部党 委书记、 总经理、 公司 纪检委员; 亚洲证券 ( 银河证券党委派任) 总 裁、 党委书 记; 银河保险经纪公司总经理、 董事长等职, 现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 监事吴磊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2013 年 8 月被选举为 银河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先后任职于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河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员工。 副总经理 陈勇先 生(代 为履行总 经理职 务) , 中共党员 ,大学 本科学 历。历 任 哈尔滨证券公司友谊路证券交易营业部电脑部经理、和平路营业部副总经理,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和平路营业部总经理、 联合证券公司投资银行总部 高级经理 ,中国 银河证 券有限责 任公司 总裁办 公室秘书 处副处 长、处 长、 (党委 办公室) 副主任,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 副主任 (主持工作) , 期间任北京证券业协会秘书长 (兼),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 公司战略发展部执行总经理, 现兼任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法定代 表人。 原总经理尤象都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通过, 由副 总经理陈勇先生代为 履行总经理职务。 该事项已经于2015 年8 月21 日对外公告。 督察长董伯儒先生, 中共党员, 博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 司经理,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部高级经理,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支 持保障部总监等职。现 兼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部总监。 2、 本基金基金经理 孙伟仓, 硕士研究生学历,7 年证券从业经历。2008 年5 月加入银河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历任数量研究员、 债券经理, 期间主要从事数量研究与债券投资工 作。2012 年12 月起担任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银河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 年 7 月起担任银河增利发起式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 年 8 月起担任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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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 年 8 月起担任银河润利保本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5 年4 月起担任银河泽利保本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 索峰,本 科学 历,20 年证券从 业经 历。曾 就 职于润庆 期货 公司、 申 银万国 证券公司、 原君安证券和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期间主要从事国际商品期 货交易,营业部债券自营业务和证券投资咨询工作。2004 年 6 月加入银河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从事固定收益产品投资工作。 历任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 经理、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 银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现任总经理助理、 固定收益部总监。 2012 年 4 月起担任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银河通利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3 年 8 月起担任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 年 8 月起担任银河润利保本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4 月起担任任银河泽利保本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 3、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副总经理陈勇先生, 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监索峰先生, 总经理助理兼 股票投资部总监钱睿南先生,副总经理兼市场部总监兼战略规划部总监吴磊先 生, 研究部总监刘风华女士, 股票投资部副总监王培先生, 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 张杨先生,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神玉飞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韩晶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均无近亲属关系。 第 二节 基金 托管人 一 、基 金托管 人概 况 ( 一) 、 基本 情况 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北京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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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成立时间:1996 年 01 月 29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人民币 88 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776 号 联系人: 刘晔 联系电话:(010) 66223586 传





真:(010) 66226045 北京银行成立于 1996 年, 是一家中外资本融合的新型股份制银行。 成立 19 年来, 北京银行依托中国经济腾飞崛起的大好形势, 先后实现引资、 上市、 跨区 域、 综合化等战略突破。 目前, 已在北京、 天 津、 上海、 西安、 深圳 、 杭州、 长 沙、南京、济南及南昌等 10 大中心城市设立 300 多家分支机构,发起设立北京 延庆、浙江文成及吉林农安北银村镇银行,成立香港和荷兰阿姆斯特丹代表处, 发起设立国内首家消费金融公司 ——北银消费金融公司, 首批试点合资设立中荷 人寿保险公司, 先后设立中加基金管理公司、 北银金融租赁公司, 开辟和探索了 中小银行创新发展的经 典模式。 截至2015 年6 月末, 北 京银行资产达到1.62 万亿元, 实现净利润约为100.62 亿元,成本收入比仅 19.79%。ROA1.28%,ROE20.16% ,不良贷款率 0.92% ,拨备 覆盖率为306.97%, 资本充足率 11.51%, 品牌价值超过 260 亿元, 一级资本排名 全球千家大银行87 位, 较去年提升12 位, 连续两年跻身全球百强银行, 各项经 营指标均达到国际银行业先进水平,打造了人均效益和资产质量“双优银行” 。 19 年来, 北京 银行积 极履行社 会责 任,在 医 疗、教育 、慈 善、赈 灾 等方面 向社会捐助超过1 亿元, 充分彰显了 企业社会责任。 凭借优异的经营业绩和优质 的金融服务, 北京银行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 先后荣获 “全国文明单位” 、 “亚洲十大最佳上市银行” 、 “中国最佳城市商业零售银行” 、 “最佳区域性银行” 、 “最佳支持中小企业贡献奖” 、 “最佳便民服务银行” 、 “中国上市公司百强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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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 国 社 会 责 任 优 秀 企 业 ” 、 “ 最 具 持 续 投 资 价 值 上 市 公 司 ” 、 “ 最 受 尊 敬 银 行 ” 、 “最值得百姓信赖的银行机构”及“中国优秀企业公民”等称号。 (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刘晔女士 , 北 京银行 资 产托管部 总经 理, 硕 士 研究生学 历。1994 年 毕业于 中国人民 大学财 政金融 系,1997 年 毕业于 中 国人民银 行总行 研究生 部,具有十 多年银行和证券行业从业经验。 曾 就 职 于 证 券 公 司 从 事 债 券 市 场 和 股 票 研 究 工 作。 在北京银行工作期间, 先后从事贷款审查、 短期融资券承销、 基金销售 及资 产托管等 工作。2008 年7 月至 2012 年9 月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 2012 年 9 月起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 2014 年12 月起至今任北京银行 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 北京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充分发挥作为新兴托管银行的高起点优势, 搭建了 由高素质人才组成的专业团队 , 内设核算估值岗、 资金 清算岗、 投资 运作监督 岗、 系统运行保障 岗及风险内控岗 , 各岗位人员均分别具有相应的会计核算、 资产估 值、资金清算、投资监督、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业务经验 ,70% 的员工 拥有研究生 及 以上学历。 ( 三) 、基金 托管 业务情 况 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秉持 “严谨、 专业、 高效 ” 的经营理念, 严格履行托管 人的各项职责, 切实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 经过多年稳步发展,北京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 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专户理财、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 银行理财、 保险资金、 股权投资基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产品体系, 北京银行专业 高效的托管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高度认同。 二 、基 金托管 人的 内部控 制制 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 北京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 行业监 管规章和本行有关管理规定, 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 严格管理, 确保基金托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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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披露,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北京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 资产托管部设有内控监查岗, 配备了专 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具备系统、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建立了业务管理 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 业务操作流程, 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 业务人员均具备从业资格; 业务操作严格实行经办、 复核、 审批制度, 授权工作 实行集中控制, 制约机制严格有效; 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 存放、 使用, 账户资 料严格保管, 未经授权不得查看; 业务操作区封闭管理, 实施音像监控; 业务信 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 防止泄密; 业务实现系统自动化操作, 防 止人为操作 风险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 、基 金托管 人对 基金管 理人 运作基 金进 行监督 的方 法和程 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 有关规定, 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应当拒绝执行, 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 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 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第 三节 相关 服务机 构 一 、基 金份额 销售 机构 1、直销机构 : (1)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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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68 号15 层 法定代表人:许国平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 (支持网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 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 :(021)38568985 联系人: 赵冉、 郑夫桦、张鸿 (2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院A-F 座三层(邮编:100045) 电话: (010)56086900 传真: (010)56086939 联系人:孙妍 (3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 1 号 锦 绣 联 合 商 务 大 厦 25 楼 2515 室( 邮 编:510075) 电话: (020)37602205 传真: (020)37602384 联系人:史忠民 (4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 206 号 电话: (0451)82812867 传真: (0451)82812869 联系人:崔勇 (5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太平南路 1 号新世纪广场 B 座805 室(邮编:210002 ) 电话: (025)84671299 传真: (025)84523725 联系人:李晓舟 (6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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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西路 17 号赛格景苑 2 楼(邮编:518048 ) 电话: (0755)82707511 传真: (0755)82707599 联系人:史忠民 2、 场外代销机构 (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 :www.bankofbeijing.com.cn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A 座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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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住所:东莞市南城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客户服务电话: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 (010)66568430 传真: (010)66568990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7)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 308 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208 传真: (0931)4890628 联系人:邓鹏怡 客户服务电话:96668、4006898888 网址:www.hlzqgs.com (8)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4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 (010)66045566 传真: (010)66045500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04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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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网址:www.txsec.com/ jijin.txsec.com (9)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8 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电话: (0755)82943755 传真: (0755)82940511 联系人:刘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cn (10)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1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 (021)20333333 传真: (021)50498851 联系人:王一彦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 www.longone.com.cn


(11)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 (0351)8686703 传真: (0351)8686619 联系人: 邓颖云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12)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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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刘爽 电话: (0451)85863719 传真: (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0 层经纪业务管理部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电话: (010)84683893


传真: (010)84685560 联系人:陈忠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14) 中信证券(山东)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20 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 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15)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 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电话:(0571)8711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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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传真:(0571) 85783771 联系人:丁思聪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16)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 (010)63081000 传真:(010) 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17)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27 层及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6 层 法定代表人: 金立群 电话: (010)65051166 传真: (010)65058065 联系人: 肖婷 网址:www.cicc.com.cn (18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 电话:95511-8 联系人: 郑舒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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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网址: www.pingan.com (19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 (0531)68889155 传真: (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2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服 服务电话: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2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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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法人代表: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 或95579 网址:www.95579.com (2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黄莹 客服电话:95523 或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24)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 厦 20 楼2005 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5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4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7 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0755)83025666 传真:(0755)8302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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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网址:www.jyzq.cn


(2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 齐晓燕 客户服务热线: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2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 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 www.newone.com.cn (2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 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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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 楼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电话:021-38676767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 芮敏祺 、朱雅崴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30 )诚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 51 号 法定代表人:王晓 联系人:宋伟 电话: (024)22955449


传真: (024)22955449


客服 服务电话: (024)22955438 网址:www.chstock.com (31)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 号 办公地址: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座41 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scstock.com


(32)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财智中心 B1 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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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电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65161600 联系人: 钱欢 客户服务电话:96518(安徽) ,4008096518 (全国) 网址:www.hazq.com


(33)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21 层及第 04 层 01、02 、03、05、11、12 、13、15、16、18、19 、20、21、 22、23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04 、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008、95532 (34)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841160 传真:(0591)87841150 联系人: 张宗瑞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35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 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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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 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 (0755)832174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3 、 第 三 方 销 售 机 构 (1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浦东新区峨山路 613 号6 幢551 室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2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江南大道 3588 号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3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I、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 :www.zlfund.cn 或 www.jjmmw.com (4)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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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5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37 号 4 号楼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 www.howbuy.com (6)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1 幢9 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魏争





联系人电话: (010)57418829


传真: (010)57569671


客户服务 电话:400-678-5095 网址:www.niuji.net


(7)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 号2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 :www.noah-fund.com (8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 2 号 民建大厦6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6661 网址 :www.myfund.com (9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1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梅路 1801 号凯科国际大厦 7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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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网址 : fund.bundtrade.com (10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3 层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658 弄 2 号楼B 座6 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网址 : www.91fund.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4、场内代销机构: 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 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 申购、 赎 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 具体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公布名单 为准。 二、 基 金登记 结算 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明 电话:(010)50938839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 、律 师事务 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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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四 、会 计师事 务所 名称: 安 永 华 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住 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东 长 安 街1 号 东 方 广 场 东 方 经 贸 城 安 永 大 楼16 层


办 公 地 址 : 上海市浦东 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葛 明 经 办 会 计 师 : 徐 艳 、 濮 晓 达


电 话 :(021)22288888


第四节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银河 泽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 泽利保本混合 基金类型:


保本 混合型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第五节


基金的投资 ( 一) 保本周 期内 的投资 1、投资目标 本基金应用优化的恒定比例投资保险策略 (优化的 CPPI 策略) , 并引入保证 人, 在保证本金安全的基础上,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追求 本金安全的 前提下, 力争实现基金资产在保本周期内的 稳定增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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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2、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交 易的债券 、股票 (包括 中小板、 创业板 及其他 经中国证 监会核 准上市 的股票) 、 货币市场工具、 权证、 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包括固定收益类资产和风险资产, 固定收益类资产为国内 依法发行交易的债券、 国债期货和定期存款等, 其中债券包括国债、 金融债、 央 行票据、 地方政府债券 、 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 、 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 券、 分离交 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等。 风险资产为股票 (包括中小 板、创业 板及其 他经中 国证监会 核准上 市的股 票) 、权 证、股 指期货 、可转换债 券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债券、 国债期货 和定 期存款 等固定收益类 资产占基 金资产的 比例不低于 30% ; 股票、 权证 、 股指 期货和可转债券 等权益类 资产占基 金资产的 比例不高于 70% , 其中, 基金持有的 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3% ;本基金应保留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 3、投资策略 本基金运用优 化 的 恒 定 比 例 组 合 保 险 ( 优 化 的 CPPI ,CPPI :Constant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 )原理,动态调整 保本资产与风险资产在基金 组合中的投资比例, 以确保本基金在保本周期到期时的本金安全, 并实现基金资 产在保本基础上的保值增值目的。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资产配置方面采用优化的恒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 (优化CPPI)。 CPPI 策略是国际通行的一种投资组合保险策略, 优化的CPPI策略是对CPPI策略的 一种优化, 它主要是通过金融工程技术和数量分析等工具, 根据市场的波动来动 态调整风险资产与保本资产在投资组合中的比重, 以确保投资组合在一段时间以 后的价值不低于事先设定的某一目标价值,从而达到对投资组合保值增值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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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的。该策略的具体实施主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确定保本底线 (Floor ) , 根 据 投 资组 合 的 期 末 目 标 价 值 和合 理 的 折现率计算投资组合的保本底线。


第二步、计算投资组合的安全垫(Cushion ) ,该数值等于债券等保本资产 的潜在收益与基金前期已实现收益之和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净值, 这个数值可以通 过计算基金的 现时净值超过保本底线的数额得到。


第三步、优化确定股票等风险资产的投资乘数 (Multiplier) 股票等风险资产的投资金额与安全垫相比的倍数称为投资乘数。 根据 历史回 溯数据或者是利用数值模拟技术生成的预期模拟数据, 运用数学优化模型和CPPI 策略机制测试寻找并确定满足保本目标、 力求能够提高预期风险收益或改善预期 的收益与风险匹配关系的股票等风险资产的投资乘数。


第四步、优化确定股票等风险资产的投资比例和投资金额


将 股 票 等 风 险 资 产 的 投 资 乘 数 与 安 全 垫 相 乘 的 乘 积 作 为 可 投 资 于 股 票 等 风 险资产的投资金额, 在此基础上 , 参考市场情绪指标, 研判和评估保本资产市场 和风险资产市场的风险和收益的匹配关系, 在满足基金保本目标和基金合同规定 的投资比例范围内, 根据基本分析和数量分析的结论, 综合权衡、 优化调整确定 股票等风险资产的投资比例, 并按此比例计算相应的投资金额, 其余部分作为投 资于保本资产的投资金额, 力求主动控制股票等风险资产投资的下行风险。


第五步、 动态调整。 在保证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 人按照优化 CPPI 策略 的要求,根据市场波动的特点以及预期的风险与收益的匹 配关系, 在保证股票等风险资产可能的损失额不超过债券 等保本资产的潜在收益 与基金前期已实现收益之和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净值 (这个值为安全垫) 的基础上, 动态调整保本资产与风险资产的投资比例, 以确保投资组合在一段时间以后的价 值不低于事先设定的某一目标价值, 在控制风险实现投资本金安全的前提下, 追 求适当的风险投资收益,从而达到对投资组合保值增值的目的。 CPPI 的原理和操作方法可用下列模型加以说明:


E t +1 =M* (A t -F t ) (1 )


其中,E t +1 表示t 时刻 投 资于风险 资产的 额度,M表示风 险放大 乘数,A t 表示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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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时刻投资组合的净资产,F t 表示t时刻的最低保 险额度, 而 (A t -F t ) 称 为安全垫。


在运用CPPI策略时, 期初根据投资最低目标和风险控制要求设定最低保险额 度F 0 , 并决定风险放大乘数M的大小。M确定以后一般维持稳定的值, 最低保险额 度F t 在F 0 {期初的保本资产净值}基础上以固定无风险利率r增长, 随着组合资产价 值的变化,对风险资产和保本资产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 银河基金对传统CPPI策略进行了改进,采用优化的恒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 在保证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按照优化CPPI策略 的要求, 在保证股票等风险资产可能的损失额不超 过债券等保本资产的潜在收益 与基金前期已实现收益之和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净值 (这个值为安全垫) 的基础上, 动态调整保本资产与风险资产的投资比例,从而达到对投资组合保值增值的目 的。 例如,假设保本基金运 作期限为3 年 , 以 运 作 期 满 后 原 始 投 资 人 本 金 不 受 损 失为保本 目标( 即3 年 后保本期 满时单 位基金 净值在1.00 元以上 )。 综合债券、 股票等投资对象的收益情况,我们假设基金运作一段时间后,单位基金净值为 1.04 元, 而根据此时基金保本期剩余期限对应的贴现率计算得出每份基金的最低 保险额度F为0.98元,则在这种情形下安全垫为1.04-0.98=0.06(元)。 根据沪深300 指 数 历 史 数 据 , 我 们 测 算 得 出 基 金 的 放 大 倍 数 理 论 上 不 宜 超 过 3,因此 我们设定M的取 值范围为1到3, 根据公 式(1) 可知,此 时每 单位基金可 投资股票的金额为0.06 元至0.18元,对应的股票仓位如下:


股票仓位下限:0.06/1.04=5.77%


股票仓位上限:0.18/1.04=17.31%


即此时基金的股票仓位浮动区间为 [5.77%, 17.31%] 。 按照恒定比例 CPPI 策略,假设基金运作中设定的恒定放大比例 M 为 2,即 股票仓位为 11.54%,若基金净值下降到 1.02 元,则 F 降为 0.04 元,若采取恒 定比例策略, 股票仓位应该减为 0.04×2÷1.02=7.85% 。 这种策略保证了基金投 资时, 随着安全垫M 减为0 的过程中, 股票仓位也减为 0, 以从而达到对投资组 合保值增值的目的。 (2 )保本资产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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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本基金通过分析判断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及其引致的财政货币政策变化, 对未 来市场利率趋势及市场信用环境变化作出预测, 并综合考虑利率变化对不同债券 品种的影响、 收益率水平、 信用风险的大小、 流动性的好坏等因素, 在确保基金 资产收益安全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构造债券组合。 1)免疫策略 本基金 采用剩余 期限与保本周期到期期限匹配的积极投资策略, 根据保本周 期的剩余期限动态调整 稳健资产债券组合久期, 有效控制债券利率、 收益率曲线 等各种风险,保证债券组合收益的稳定性。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对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 适时采用子弹、 杠铃或梯形策略构 造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从短、中、长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取收益。 3)相对价值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不同债券市场、债券品种及信用等级的债券间利差的分析判 断,获取不合理的市场定价所带来的投资机会。 4)骑乘策略 本基金通过分析收益率曲线各期限段的利差情况, 买入收益率曲线最陡峭处 所对应的期限债券, 持有一定时间后, 随着债券剩余期限的缩短, 到期收益率将 迅速下降,基金可获得较高的资本利得收入。 5)回购策略 本基金将适时运用回购交易套利策略, 在确保基金资产安全的前提下增强债 券组合的收益率。 6) 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内部信用评级和外部信用评级相结合的方法, 通过对信用产品 基本面的研究 , 形成对该信用产品信用级别综合评定, 并通过调整组合内信用产 品在信用等级和剩余期限方面的分布,获取超额收益。 7)个债选择 本基金根据债券市 场收益率数据,运用利率模型对单个债券进行估值分析, 并结合债券的信用评级、 流动性、 息票率、 税 赋等因素, 选择具有良好投资价值 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 对于含权类债券品种, 如可转债等, 本基金还将结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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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基本面分析,综合运用衍生工具定价模型分析债券的内在价值。 ①流动性策略 为合理控制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 并满足本基金流动性需求, 本基金在投资 管理中将持有债券的组合久期进行动态调整。 ②信用分析策略


为了确保本金安全的基础上获得稳定的收益, 本基金通过对信用债券发行人 基本面的深入调研分析, 结合流动性、 信用利差、 信用评级、 违约风险等的综合 评估结果,选取具有价格优势和套利机会的优质信用债券产品进行投资。 8)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池的资产特征进行分析, 估计资产违约风 险和提前偿付风险, 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 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 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 利用合理的收益率曲线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 值。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时, 还将充分考虑该投资品种的风险补偿收益和市 场流动性,控制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风险,获取较高的 投资收益。 9)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应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保本策略和投资目标。 本 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投资于国 债期货合约,有效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积极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和利率市场走势的分析与判断, 并充分考虑国债期货 的收益性、 流动性及风险特征, 通过资产配置, 谨慎进行投资, 以调整债券组合 的久期, 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具体而言, 本基金的国债期货投资策略包括 套期保值时机选择策略、 期货合约选择和头寸选择策略、 展期策略、 保证 金管理 策略、流动性管理策略等。 本基金在运用国债期货投资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将审慎地获取相应的超额收 益, 通过国债期货对债券的多头替代和稳健资产仓位的增加, 以及国债期货与债 券的多空比例调整,获取组合的稳定收益。 基金管理人针对国债期货交易制订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 确 保研究分析、 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及风险控制各环节的独立运作, 并明确相关岗 位职责。 此外, 基金管理人建立国债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 并授权特定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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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理人员负责国债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 (3 )风险资产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优化的 CPPI 策略,在股票投资比例限制的范围内,确定或调整 股票投资比例, 管理和控制股票市场下跌风险, 以稳健投资、 分散投资, 以及组 合为原则, 选择基本面好、 流动性高、 估值合理、 具有良好分红记录, 有一定成 长性的股票进行投资,以期分享股票市场成长收益。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 将严谨、 规范化的选股方法与积极 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 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和行业景气变化、 以及上市 公司成长潜力的基础上, 通过优选具有良好成长性、 成长质量优良、 定价相对合 理的股票进行投资,以谋求超额收益。 ① 行业配置 本基金通过 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 产业环境、 产业政策和行业竞争格局等多 因素的分析和预测, 确定宏观及行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行业的潜在影响, 得 出各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与投资时机, 据此挑选出具有良好景气和发展潜力的行 业。 ② 个股选择 本基金选股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定性分析包括但不限于 对企业的公司治理、 财务状况、 发展前景、 行业地位、 商业模式等的分析。 定量 分析包括但不限于采用价值指标或成长指标进行分析, 采用的价值指标包括但不 限于市盈率 (P/E) 、 市 净率 (P/B ) 、 市现率 ( 价格与每股现金流之比 P/CF) 、 股 息率 (每股分 红收益与价格之比 D/P) 、 市销率 (价格与每股销售收入之比 P/S), 以及净资 产收益 率(ROE )等指 标;采 用的成 长指标包 括但不 限于主 营收入增长 率、净利润增长率等指标。 具体分以下三个层次进行: i.品质筛选 筛选出在公司治理、 财务及管理品质上符合基本品质要求的上市公司, 构建 备 选 股 票池 。 主要 筛 选指 标 包 括: 盈 利能 力 (如 P/E 、P/CF 、P/S 等) , 经 营 效 率(如 ROE 、ROA 等)和财务状况(如 D/A 、流动比率等)等。 ii.公司质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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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通过对上市公司直接接触和实地调研, 了解并评估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战略、 所处行业的竞争动力、 公司的财务特点, 以决定股票的合理估值中应该考虑的折 价或溢价水平。 在调研基础上, 将依据公司成长性、 盈利能力可预见性、 盈利质 量、 管理层素质、 流通 股东受关注程度五大质量排名标准给每个目标公司进行评 分。 iii.多元化价值评估 在质量评估的基础上, 根据上市公司所处的不同行业特点, 综合运用多元化 的股票估值指标, 对股票进行合理估值, 并评定投资级别。 在明确的价值评估基 础上选择价值被低估的投资标的。 2)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 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 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 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 通过资产配置、 品种与类属选择, 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 期收 益。











3)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应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保本策略和投资目标。 本 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投资于流 动性好、 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 有效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 积极改善 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通过对宏 观经济和股票市场走势的分析与判断, 并充分考虑股指期货 的收益性、 流动性及风险特征, 通过资产配置、 品种选择, 谨慎进行投资, 以降 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具体而言, 本基金的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包括套期保值时 机选择策略、 期货合约选择和头寸选择策略、 展期策略、 保证金管理策略、 流动 性管理策略等。 本基金在运用股指期货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审慎地获取相应的超额收益, 通过股指期货对股票的多头替代和保本资产仓位的增加, 实现可转移阿尔法, 并 通过股指期货与股票的多空比例调整,获取风险资产的选股阿尔法。 基金管理人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订严格的 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 确 保研究分析、 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及风险控制各环节的独立运作, 并明确相关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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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位职责。 此外, 基金管理人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 并授权特定的管 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 4、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 )债券、 国债期 货、 定期存款 等固定 收益类 资产占基 金资产 的 比例 不低于 30% , 股票、 权证 、 股指期货和可转债券 等权益类 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比例不高于 70% ; 2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 发行 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4 )本基金 管理人 管理 的全部基 金持有 一家公 司发行的 证券, 不超过 该证券 的 10% ; 5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6 )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 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 7 )本基金 投资于 同一 原始权益 人的各 类资产 支持证券 的比例 ,不得 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0% ; 8 )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 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9 )本基金 持有的 同一 (指同一 信用级 别 )资 产支持证 券的比 例,不 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 10 )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 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 11 )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 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 含 BBB) 的资产支持证 券。 基 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 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 不再符合投资标准, 应在评级 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 )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 发行申购, 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 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3 )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 净值的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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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14 ) 本基金每日所持股指期货合约及有价证券的最大可能损失不得超过基金 净资产扣除用于保本部分资产后的余额; 15) 本基金每日所持国债期货合约及有价证券的最大可能损失不得超过基金 净资产扣除用于保本部分资产后的余额; 16)保本周期内,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0%; 1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 其他投资限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期间, 基金的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 约定。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 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 保本周期届满时, 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 本基金继续存续并转入下一 保本周期。 基金管理人将在保本周期到期前公告的到期处理规则中确定下一个保 本周期的起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保本周期起始之日 起3 个月内 使基金的投 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期间, 基金的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应当符 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 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 如适用于本基金, 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 相关限制。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 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 )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 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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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7 )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本基金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 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或者 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 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防范利益 冲突,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则本基 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5、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 的业绩比较基准采用: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指按照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新的保本周期开 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按照四舍五 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 2 位,单位为百分数)计算的税后收益率。 本基金是保本型基金, 保本周期为二年, 保本但不保证收益率。 以三年期银 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能够使本基金保本受益人理 性判断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合理地衡量比较本基金保本保证的有效性。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市场变化导致本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 又或者市场出现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业绩比较基准, 则本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同意后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 基准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但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保本混合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低风险品种。 7、 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 二) 变更后 的 “ 银 河丰 利纯 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的投资 保本周期届满时, 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 本基金继续存续; 若保本周 期到期后, 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但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的 存续要求, 则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变更为非保本的 “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基 金” (以 下简称 “该债 券型基金 ”或“ 该基金 ” ) ,基 金投资 、基金费 率等相关内 容也将做相应修改, 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 基金变更后该债券型基金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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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资管理如下: 1、 投资目标 该基金在追求本金安全、 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通过 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 力争为持有人提供较高的当期收益以及长期稳定的投资回 报。 2、 投资范围 该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 种,包括国债、国债期货、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 可转债、 中期票据、 分离交易可转债、 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 银行定期存款 等, 以及 法律法 规或中 国证监会 允许基 金投资 的 其他固 定收益 证券品 种 (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 该基金不直接买入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也 不参与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 仅可持有因可转债形成的股票、 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 而产生的权证等。 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 该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 日起的 30 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该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其中 可转债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 货合约需 缴纳的 交易保 证金后, 应当保 持不低 于基金资 产净值 5% 的 现金或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 投资策略 (1 )资产配置策略 该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动态的整体资产配置和类属 资产配置。 在认真研判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 根据整 体资产配置策略动态调整大类金融资产的比例; 在充分分析债券市场环境及市场 流动性的基础上, 根据类属资产配置策略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最优化配置和 调整。 该基金不设置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 不承诺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运作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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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期期满时可以获得保本金额的保证。 1) 整体资产配置策略 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 市场利率走势、 市场资金供求情况, 以及证券 市场走势、 信用风险 情况、 风险预算和有关法律法规等因素的综合分析, 在整体 资产之间进行动态配置,确定资产的最优配置比例和相应的风险水平。 2)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在整体资产配置策略的指导下, 根据不同类属资产的风险来源、 收益率水平、 利息支付方式、 利息税务处理、 附加选择权价值、 类属资产收益差异、 市场偏好 以及流动性等因素, 采取积极投资策略, 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最优化配 置和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权数。 3)明细资产配置策略 在明细资产配置上, 首先根据明细资产的剩余期限、 资产信用等级、 流动性 指标决定是否纳入组合; 其次, 根据个别债券的 收益率与剩余期限的配比, 对照 基金的收益要求决定是否纳入组合; 最后, 根 据个别债券的流动性指标决定投资 总量。 (2 )债券投资策略 1)久期选择 该基金根据中长期的宏观经济走势和经济周期波动趋势, 判断债券市场的未 来走势, 并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 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 当预期 收益率曲线下移时, 适当提高组合久期, 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 当预期收 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 考虑信用溢价对久期的影响, 若经济下行, 预 期利率将持续下行的同时, 长 久期产品比短久期产品将面临更多的信用风险, 信用溢价要求更高。 因此应缩短 久期,并尽量配置更多的信用级别较高的产品。 2)收益率曲线分析 该基金除考虑系统性的利率风险对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影响之外, 还将考虑债 券市场微观因素对收益率曲线的影响, 如历史期限结构、 新债发行、 回购及市场 拆借利率等, 形成一定阶段内的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的预期, 并适时调整基金的 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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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3)债券类属选择 该基金依据宏观经济层面的信用风险周期和代表性行业的信用风险结构变 化, 做出信用风险收缩或扩张的基本判断。 根据对 金融债、 企业债、 公司债、 中 期票据等债券品种与同期限国债之间 收益率利差的扩大和收窄的预期, 主动 调整 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4)个债选择 该基金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运用利率模型对单个债券进行估值分析, 并结合债券的信用评级、 流动性、 息票率、 税 赋等因素, 选择具有良好投资价值 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 对于含权类债券品种, 如可转债等, 该基金还将结合公司 基本面分析,综合 运用衍生工具定价模型分析债券的内在价值。 ① 流动性策略 为合理控制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 并满足本基金流动性需求, 该基金在投资 管理中将持有债券的组合久期进行动态调整。 ②信用分析策略


为了确保本金安全的基础上获得稳定的收益, 该基金通过对信用债券发行人 基本面的深入调研分析, 结合流动性、 信用利差、 信用评级、 违约风险等的综合 评估结果,选取具有价格优势和套利机会的优质信用债券产品进行投资。 5)债券回购杠杆策略 该基金将密切跟踪债券市场收益率情况及资金成本水平, 实时把握不同市场 和不同期限品种之间的收益率差异, 在控制流动 性风险的基础上, 采取适度的回 购杠杆操作,有效增厚基金资产收益。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该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池的资产特征进行分析, 估计资产违约风 险和提前偿付风险, 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 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 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 利用合理的收益率曲线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 值。 该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时, 还将充分考虑该投资品种的风险补偿收益和市 场流动性,控制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风险,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7)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该基金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应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保本策略和投资目标。 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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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投资于国 债期货合约,有效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积极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 该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和利率市场走势的分析与判断, 并充分考虑国债期货 的收益性、 流动性及风险特征, 通过资产配置, 谨慎进行投资, 以调整债券组合 的久期, 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具体而言, 该基金的国债期货投资策略包括 套期保值时机选择策略、 期货合约选择和头寸选择策略、 展期策略、 保证金管理 策略、流动性管理策略等。 该基金在运用国债期货投资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将审慎地获取相应的超额收 益, 通过国债期货对债券的多头替代和稳健资产仓位的增加, 以及国债期货与债 券的多空比例调整,获取组合的稳定收益。 基金管理人针对国债期货交易制订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 确 保研究分析、 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及风险控制各环节的独立运作, 并明确相关岗 位职责。 此外, 基金管理人建立国债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 并授权特定的管 理人员负责国债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 4、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 1 )该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 等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2 )该基金 每个交 易日 日终在扣 除国债 期货合 约需缴纳 的交易 保证金 后,应 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3 )该基金 管理人 管理 的全部基 金持有 一家公 司发行的 证券, 不超过 该证券 的 10 %; 4 )该基金 投资于 同一 原始权益 人的各 类资产 支持证券 的比例 ,不得 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0 %; 5 ) 该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 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6 ) 该 基 金 持 有 的 同 一( 指 同 一 信 用 级 别)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的 比 例 , 不 得 超 过 该 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 7 )该基金 管理人 管理 的全部基 金投资 于同一 原始权益 人的 各 类资产 支持证 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8 )该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 含 BBB) 的资产支持 证券。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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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 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 不再符合投资标准, 应在评级 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9 )该基金 进入全 国银 行间同业 市场进 行债券 回购的资 金余额 不得超 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40% ;


10 )该基金可转债 投资 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11) 该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 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15%; 12) 该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 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 13) 该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 (不包括平仓) 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 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14)该基金总资产不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15) 该基金持有一家公司 发行的证券, 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16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 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 该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 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 该债券型基金自变更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区 间内为其投资转型期,投资转型期的具体起止日期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届时公 告 ;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投资转型期结束日起 3 个月内使该债券型基金的投资组合 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期间, 基金的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 合同的约定。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 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 以变更后的 规定为准。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 如适用于该基金, 则该基金投资 不再受相关限制 ,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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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 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本基金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 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或者 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 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防范利益 冲突,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 如适用于该基金, 则履行适当程序后该 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5、业绩比较基准 该债券 型基金的整体业绩比较基准采用: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同期金融机 构人民币 存款基 准利率 (按照四 舍五入 的方法 保留到小 数点后 第 2 位,单位为 百分数)的税后收益率。 该业绩比较基准 能比较贴切体现和衡量该债券基金的投资目标、 投资策略以 及投资业绩。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或者市场变化导致本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 , 又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 且更能够表征该 债券 型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 业绩比较 基准 ,则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 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同意后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并及时公告 ,但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风险收益特征 该基金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属于中低风险收益预期的基金品种, 其预期 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 股票型基金。 7、 基金的融资融券 该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 三) 投资决 策依 据和投 资流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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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1、投资决策依据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 )公司投资及风险控制政策; (3 )宏 观经济 发展态 势、证券 市场运 行环境 和走势, 以及上 市公司 的基本 面; (4 )投 资对象 的预期 收益和预 期风险 的匹配 关系,本 基金将 在承担 适度风 险的范围内,选择收益风险配比最佳的品种进行投资。 2、 投资程序 (1 )研究与分析 本基 金管理人内设研究部, 通过对 宏观、 政策、 行业、 公司、 市场等 方面的 分析, 制定投资策略建议和投资建议。 本基金管理人内设绩效与风险评估小组, 运用风险模型及监测指标 定期或根 据需要对基金绩效进行评估,并向基金经理反馈。 (2 )构建投资组合 投资决策委员会在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框架下, 审批确定基金资产 配置和行 业配置方案 ,并审批重大单项投资决定。 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下, 参考研究部和绩效与风险评估小组的 研究分析, 制定基金的投资策略, 在其权限范围进行基金的日常投资组合管理工 作。 ( 四 ) 基金投 资组 合报告 (截 止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 本投资组合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 报 告期 末基金 资产 组合情 况


序 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18,249,939.74 0.67 其中:股票


18,249,939.74 0.67 2 固定收益投资


2,273,820,423.20 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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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其中:债券


2,273,820,423.20 83.29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40,400,000.00 12.47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合计


26,928,645.58 0.99 7 其他资产 70,557,178.95 2.58 8 合计 2,729,956,187.47





100.00


1.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代 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1,747,939.74 0.43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796,000.00 0.03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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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 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5,706,000.00 0.21 合计 18,249,939.74 0.67


1.3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序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300408 三环集团 300,000 8,346,000.00 0.31 2 600895 张江高科 300,000 5,706,000.00 0.21 3 000565 渝三峡A 100,000 955,000.00 0.04 4 002441 众业达 50,000 796,000.00 0.03 5 002009 天奇股份 50,000 732,500.00 0.03 6 002466 天齐锂业 10,000 634,400.00 0.02 7 002583 海能达 50,600 413,402.00 0.02 8 300480 光力科技 7,263 377,821.26 0.01 9 002303 美盈森 10,000 116,800.00 0.00 10 600500 中化国际 10,000 102,500.00 0.00


1.4 报 告期 末按债 券品 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序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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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号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33,348,481.70 12.2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77,588,481.70 6.53 4 企业债券 977,827,441.50 35.97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50,235,000.00 1.85 6 中期票据 912,409,500.00 33.57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2,273,820,423.20 83.65


1.5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 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18001 国开 1301 1,759,870 177,588,481.70 6.53 2 1420003 14 三峡 银行债 1,500,000 155,760,000.00 5.73 3 101451055 14 中化 工 MTN003 1,500,000 153,120,000.00 5.63 4 101551017 15 中色 MTN001 1,300,000 133,744,000.00 4.92 5 122728 PR 徐经 开 1,538,380 133,639,070.60 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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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1.6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 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未进行贵金属投资。 1.8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1.9.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1.9.2 本 基金 投资股 指期 货的投 资政 策 股指期货不在本基金投资范围之内,报告期间本基金没有参与股指期货投 资,也没有持有相关头寸。 1.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1.10.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0.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注: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0.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1.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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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外的股票。 1.11.3 其 他资 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466,474.7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9,090,600.23 5 应收申购款 103.9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0,557,178.95


1.11.4 报 告期 末持有 的处 于转股 期的 可转换 债券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5 报 告期 末前十 名股 票中存 在流 通受限 情况 的说明 序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 的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 况说明 1 002303 美盈森 116,800.00 0.00 筹划重大事 项 第六 节


基金 的业 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 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证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有关业绩数据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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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托管人复核。 (数据截止 2015 年9 月30 日)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5 年4 月9 日 (基 金合同生 效日 )至 2015 年6 月30 日 -4.00% 0.51% 0.85% 0.01% -4.85% 0.50% 自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起至今 -3.30% 0.36% 1.80% 0.01% -5.10% 0.35% 第七节 基金 的费用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 或仲裁 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 、期货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 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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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本基金的 管理 费按前 一 日基金资 产净 值的 1.2%年费率 计提 。管理 费 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E×1.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 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 首日起 5 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 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 不可抗力 致使 无法按时支付的, 顺延至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或不 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在保本周期内, 本基金的担保费或风险买断费用从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收入 中列支,向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 托管 费按前 一 日基金资 产净 值的 0.2% 的年费 率计 提。托 管 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 E×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 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 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 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 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 支付的, 顺延至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 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 3、 上述“( 一) 基金费 用的种类中第 3-9 项费用” , 根据有关 法律 法规及相 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4、 本基 金在到 期期间 (除保本 周期到 期日) 和过渡期 内,基 金管理 人和基 金托管人免收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5、 若保 本周期 到期后 ,本基金 不符合 保本基 金存续条 件 但符 合法律 法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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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基金合同对基金的存续要求,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变更为 “银河丰利纯债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 金”后 ,基金管 理费按 前一日 基金资产 净值的 0.7% 的年费率计 提, 基金托管费仍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的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同上, 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人因 未履行 或未完 全履行义 务导致 的费用 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 根据相 关法律 法规及中 国证监 会的有 关规定不 得列入 基金费 用的项 目。 (四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 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执 行。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 酌情调低基金管 理费率、 基金托管费率, 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基金管理人必须按照 《信息披露办法》 或其他相关规 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第八节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河 泽利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本次更新 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规及 《银河 泽利保本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进行更新编写, 更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 “重要提示” 日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更新,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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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截止日为 2015 年 10 月 9 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定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前公告。 2、 “三、 基金管理人” , “( 二) 主要人员情况” 原总经理尤象 都先生因个人原 因辞职,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通过, 由副总经理陈勇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 务;董事、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基金经理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3、 “四 、基金 托管人 ” 之“( 一 )基金 托管人 概况”根 据实际 情况进 行了更 新。 4、 “五 、 相关服务机构 ” 增加了相关代销机构, 对原有销售机构进行 了更新, 各新增代销机构均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列示。 5、 “十一、 基金的投资 ” 中更新了 “ ( 四 ) 基 金投资组合报告” , 本 报告截止 日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但未经审计。更新了“ (五)基金的业绩” ,对基金成立以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基金业绩表现进行了披露。 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 并经基金托管人 复核,但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 “二 十四 、 其他应 披 露事项” 中列 示了本 报告期内 本基金 及本基 金管理 公司在指定报纸上披露的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一 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