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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中国(161229)

国投中国: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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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中国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 金 管 理 人 : 国 投 瑞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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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1 、 国 投 瑞 银 中 国 价 值 发 现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 ( 以 下 简 称 “ 本基
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15】1985 号文注册募集 。中国证监会
对 本 基 金 募集 的 注册并不 表 明 其 对 本 基 金 的 价 值 和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保 证 ,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 
2 、 本 基 金 为 股票 型 基 金 , 基 金 运 作 方 式 为 上 市 契 约 型 开 放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基 金 管 理 人 为 国 投 瑞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国 投 瑞 银 ” 或 “ 本 公
司 ” ) , 基 金 托 管 人 为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中 国 银 行 ”), 境 外
资产托管人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银香港”) 。 
3 、 本基金 通 过 场 外 、 场 内 两 种 方 式 通 过 各 销 售 机 构 的 基 金 销 售 网 点 公开发
售 , 其 中 , 场 外 发 售 机构包括 本 公 司 直销中心 和 代 销 机 构 , 场 内 发 售 机 构 为 具 有
基金销售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4、本基金基金代码为:161229 ,基金简称:国投瑞银中国价值 发现股票
(QDII-LOF),场内简称:国投 中国。 
5、本基金的发售期为2015 年11 月23 日至2015 年12 月 11 日。 
6、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外汇额度范围内,本基金设定首发募集规模上
限为3亿元人民币(不包含募集期利息)。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
若当日募集时间截止后,本基金募集总规模(以认购金额计,不含募集期间利
息)超过3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结束募集并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若
募集期内本基金接受的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未超过3亿元人民币,则对所有有效
认购申请予以确认。若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当日募集时间截止后,接受的有效认购
申请总金额超过3亿元人民币,则该日为募集结束日,该日的有效认购申 请采用
“比例确认”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
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募集结束日之前提交的
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7、本基金的发售对象包括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
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
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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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募 集 期 内 , 投 资 者 可 对 本 基 金 进 行 多 次 认 购 , 认 购 一 经 受 理 , 不 得 撤
销 。 投 资 者 应 保 证 用 于 认 购 的 资 金 来 源 合 法 , 投 资 者 应 有 权 自 行 支 配 , 不 存 在 任
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9 、 本基金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为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投 资 者 欲 通过
场外认购本基金 , 须 开 立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深 圳 开 放 式 基 金 账
户 。 已 经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开 立 深 圳 开 放 式 基 金 账 户 的 , 则 不 需
要 再 次 办 理 开 户 手 续 。 募 集 期 内 本 公 司 直 销 中 心 和 指 定 的 基 金 销 售 代 理 机 构 网 点
同 时 为 投 资 者 办 理 场 外 认 购 的 开 户 和 认 购 手 续 ; 投 资 者 欲 通 过 场 内 认 购 本 基 金 ,
应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 户或基金账户,已 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 不须另行
开立。 募 集 期 内 具 有 基 金 代 销 资 格 的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会 员 单 位 可 同 时 为 投 资 者 办
理场内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0、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符合基金上市交易条件的, 本基金将申请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交易的有关 事项将另行公告。 
11、本基金场外认购在销售机构网点的首次单笔认购 最低金额为 人民币1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 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 元 (含认购费)。
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 10 元金额下限的前提下,如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投
资人在销售机构办理涉及上述规则的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
定。 
本基金场内认购在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单笔最低
认购份额为1,000份,超过1,000 份的须是1,000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大不
得超过99,999,000份。 
12、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 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
有,其中利息及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 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3、销售机构对投资者认购 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
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 ,认购申请成功与否及其确认 情况应以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可在 《基金合同》生
效后第2 个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 认购申请确认情况和认购的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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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各 销售机构的销售 网 点 以 及 开 户 、 认 购 等 事 项 的 详 细 情 况 请 向 各 销售 机
构咨询。 未 开 设 销 售 网 点 的 地 方 的 投 资 者 , 请 拨 打 本 公 司 的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
-880-6868)咨询购买事宜。 
15 、 在 募 集 期 间 , 本 基 金 有 可 能 新 增 代 销 机 构 , 敬 请 留 意 近 期 本 公 司 及 各 代
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 
16、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 本基金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7、本发售公告中未明确指明仅适用于“场内认购”或“场外认购”的相关
内容,对于“场内认购”、“场外认购”均适用。 
18、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 等因素产生
波动。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
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
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基金份额获得基金投资收益,并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风险,一是境外投资风险,包括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风
险等;二是开放式基金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基金托管人/境外托
管人风险、会计核算风险等;三是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
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 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其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
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
证。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照 恪 尽 职 守 、 诚 实 信 用 、 谨 慎 勤 勉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资
产 , 但 不 保 证 基 金 一 定 盈 利 , 也 不 保 证 最 低 收 益 。 基 金 管 理 人 提 醒 投 资 者 基 金 投
资 的 “ 买 者 自 负 ” 原 则 , 在 投 资 者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后 , 基 金 运 营 状 况 与 基 金 净 值 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一、基金募集 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国投瑞银中国价值发现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 发售公告 4 (二)基金类型 股票型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及存续期限 契约型基金,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 本基金的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 (四)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五)基金代码与基金简称 本基金基金代码为:161229 基金简称:国投瑞银中国价值发现股票(QDII-LOF ) 场内简称:国投中国 (六)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人。 (七)募集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场内认购和场外认购两种方式认购 本基金。 (八)认购账户 投资者欲通 过 场 外 认 购 本基金 , 须 开 立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深 圳 开 放 式 基 金 账 户 。 已 经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开 立 深 圳 开 放 式 基 金 账 户 的 , 则 不 需 要 再 次 办 理 开 户 手 续 。 募 集 期 内 本 公 司 直 销 中 心 和 指 定 的 基 金 销 售代理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投资者欲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 户 , 已 经 有 该 类 账 户 的 投 资 者 不 须 另 行 开 立 。 募 集 期 内 具 有 基 金 代 销 资 格 的 深圳 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内认购的开户和认 购手续。 (九)募集规模 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外汇额度范围内,本基金设定首发募集规模上限为 3亿元人民币(不包含募集期利息)。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若当发售公告 5 日募集时间截止后,本基金募集总规模(以认购金额计,不含募集期间利息)超 过3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结束募集并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若募集期 内本基金接受的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未超过3亿元人民币,则对所有有效认购申 请予以确认。若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当日募集时间截止后,接受的有效认购申请总 金额超过3亿元人民币,则该日为募集结束日,该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比例 确认”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 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募集结束日之前提交的有效认 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十)认购申请的确认 投资者对本基金的认购申请可能全部确认或部分确认,认购 申请成功与否及 其确认情况应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 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2 个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和认购的 基金份额。 (十一)发售时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 基金份额发售 之日起不超 过三个月。 本基金的发售期为2015年11 月23日至2015年12月11日。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 间,并及时公告。 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募集期的安排可以依法适当调整。 (十二)发售机构 1、场外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含直销柜台与网上 交易) (2)代销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 。 (3)代销券商: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中 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 华泰证券、 兴业证券、安信证券、万联证券、渤海 证券、山西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东发售公告 6 吴证券、信达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东北证券、上海证券、国联证券、浙 商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国海证券、东莞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国 盛证券、齐鲁证券、世纪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中航证券、华福证券、华龙证 券、中国国际金融、华鑫证券、瑞银证券、日信证券、联讯证券、江海证券、国 金证券、爱建证券等。 (4)其他发售机构:天相投顾公司、众禄基金销售、好买基金销售、诺亚 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数米基金销售、天天基金销售、展恒基金销售、浙江同 花顺基金销售、和讯科技、汇付金融、中信建 投期货、中信期货、联泰资管、陆 金所、盈米财富等。 (5)如在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场内发售机构 (1)代销券商: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 (2)本基金募集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办理本基金 的场内认购业务。 二、发售方式 及 相 关 规定 (一)认购方式 本基金的场外认购采用全额缴款、 金额认购的方式;场内认购采用全额缴 款、份额认购的方式。 (二)认购费率 1、本基金场外认购的具体费用如下: 认购金额(M ) 认购费率 M<100 万元 1.20% 100 万元≤M<200 万元 0.80% 200 万元≤M<500 万元 0.50%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2、本基金的场内认购费率由场内代销机构参照场外认购费率执行 。 3、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直销和代销时发生的开支,包括市场推广、销售、 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 (三)认购份额的计算 发售公告 7 1、基金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本基金的认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 模式,即在认购基金时缴纳认购费。投资者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 额。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 则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投资者 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①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②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场外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部分四舍五 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 10,000 元,所对应的认购费率为 1.20%。 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10.00 元。则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1+1.20%)=9,881.42 元 认购费用=10,000-9,881.42 =118.58 元 认购份额=(9,881.42+10.00)/1.00=9,891.42 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 元 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时, 投资人账户登记有本基金9,891.42 份。 2、基金场内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的份额的计算如 下: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1 +认购费率)×认购份额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 ×认购费率 发售公告 8 净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 利息折算的份额=认购金额 利息/认购价格 场内认购资金募集期间的利息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折算的 份额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人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 10,000 份,若会员单位设定认购费率为 1.20%,假定该笔认购产生利息 5.20 元。则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的份额为: 认购价格=1.00 元 认购金额=1.00×10,000× (1+1.20%)=10,120 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5.20/1.00 =5 份 即:投资人通过场内认购 10,000 份基金份额,需缴纳10,120 元,若利息折 算的份额为5 份,则总共可得到 10,005 份基金份额。 (四) 基金投资人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 用按照单 笔认购金额分别 计算。认购申请 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五) 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 基金份额归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及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 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 准。 (六)本基金份额在场外销售机构网点的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 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 元 (含认购费)。 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10 元金额下限的前提下,如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投 资人在销售机构办理涉及上述规则的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 定。 (七)本基金场内认购在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单 笔最低认购份额为1,000 份,超过 1,000 份的须是1,000 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 购最大不得超过99,999,000 份。 三 、 场 外 认购 的 开 户 与认 购 程 序 (一)使用账户说明 发售公告 9 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 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 放式基金账户。 1、已有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需重新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 账户的开户,可直接对原有账户进行账户注册,即将已有的深圳 A 股账户或基金 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2、尚无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 户的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为其配发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 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对于配发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投资者可持基金管理人或代理销售机构提 供的账户配号凭条,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 构打印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卡。 3、已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销售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 册手续的投资者,可在原处直接认购 本基金。 4、已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销售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 册手续的投资者,拟通过其他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认购 本基金 的,须用深圳 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 认。 (二)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1、直销柜台的开户与认购 (1)业务受理时间 2015 年11 月23 日至2015 年12 月11 日上午9:30—下午 17:00(周六、 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 1)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具体账户 开立手续参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各开户代理网 点的说明。 发售公告 10 2)已有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需重新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 账户的开户,可直接对原有账户进行账户注册,即将已有的深圳 A 股账户或基金 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 3)开户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 身份证、中国公民护照、军官证、士兵证 、户口 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未成年人开户的必须同时提交符合规定的 法定代理 人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 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编号凭证及其复印件 (如有)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卡或基金账户卡及其复印件(如有) ; ③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存折、借记卡等的原件 及复印件; ④填妥《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 注:上述③项中“指定银行账户 ”是指:在本公司直销柜台 办理认购的投资 者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赎回、 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 在任一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姓名一致。 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 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 ②加盖公章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③法人机构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或法定代表 人签字; ④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二代身份 证须提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⑤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如 不能留存原件的,提供加盖公章的复 印件; ⑥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编号凭证及其复印件 (如有)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卡或基金账户卡及其复印件(如有); ⑧签署一式两份的《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服务协议书》; 发售公告 11 ⑨填妥《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 注:上述第⑤项中“指定银行账户 ”是指:在本公司直销 柜台办理认购的机 构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 赎回、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 投资者在任一银行的存款账户, 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名称一致。 (3)认购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 身份证、中国公民护照、军官证、士兵证 、户口 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未成年人 认购基金份额必须由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 并同时提交符合规定的代理人身份证件 等相关资料; ③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提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③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4)资金划拨 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需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 以下基金直销资金账户 : 户名: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400003241920014022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喜年支行 大额支付行号:102584003247 在办理汇款时,请投资者务必 注意以下事项: ①认购资金的汇款人应为投资者本人,汇出账号的户名应与投资者在本公司 直销中心登记的姓名一致; ②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 ③投资者汇款金额不得小于 申请的认购金额; ④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 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 本公司及直销专 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发售公告 12 2、网上交易的开户与认购 (1)适用对象 国投瑞银网上直销客户 。 (2)开户及认购受理时间 2015 年11 月23 日9:30 至 2015 年12 月11 日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 假日照常受理,但该等业务申请算作下一个交易日提交的交易申请),24 小时服 务(日终清算时间除外)。 (3)开户及认购程序 请参照公布于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上的网上交易 业务规则和开 户及交易演示,办理相关开户及认购等业务; (4)网上交易网下汇款方式资金划拨 网 上 交 易 客 户 通 过 国 投 瑞 银 网 上 直 销 系 统 下 单 , 采 用 网 下 汇 款 方 式 购 买 基 金 时,需按时足额将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 以下基金直销资金账户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户名: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4201501100050013017 (5)注意事项 1)目前网上交易仅限个人投资者。 2)个人投资者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基金交易时所发生的银联或银行规定 收取的转账费用,除本公司另有规定外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投资者采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网上交易方式认购的基金份额将不能 办 理转托管转出业务。若网上交易有关规定及业务规则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可为 投资者采用直销中心网上交易方式认购的基金份额办理 系统内转托管时,届时基 金管理人将做出调整并及时公告。 (三)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及认购程序 1、业务受理时间: 2015 年11 月23 日至2015 年12 月11 日9:30 至15:00 (周六、周日和节 假日不受理)。 发售公告 13 2、开户及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参与本基金场外发售的各证券公司营 业网点公布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 ①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账户开 立手续参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各开户代理网点 的说明。 ②已有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需重新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 户的开户,可直接对原有账户进行账户注册,即将已有的深圳 A 股账户或基金账 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2)开立资金账户(已在证券公司的同一代销网点开立了资金账户的投资者 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在参与本基金场外发售的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开立资金账户 所需提供的资料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为准。 (3)认购 在认购前,投资者需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个人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 申购申请表》; ②本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及复印件; ③资金账户卡。 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公司的代销网点提出认购申请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有效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 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上述文件加盖有效公章的复印件; ③经办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有效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 章); ⑤资金账户卡。 发售公告 14 (4)注意事项 投资者在证券公司的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 认购方式和确认情况查询方式等方面可能有所区别,以证券公司代销网点的相关 业务规定或说明为准。 (四)其他代销机构办理开户及认购程序 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场 内 认购 的 开 户 与认 购 程 序 (一)场内认购使用账户说明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场内认购 本基金应使用深圳 A 股账 户或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 2、已有深圳A 股账户或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 续。 3、尚无深圳A 股账户或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开户 所需的资料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 圳A 股账户或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 A 股账户和深圳封 闭式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场内销售机构的各开户网点详细阅读有关 规定。 (二)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及认购程序 1、业务受理时间 2015 年11 月23 日至2015 年12 月11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 —15: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 2、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 参与本基金场内发售的各证券公司 营 业网点公布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立证券账户 ①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具体账户开立手续参见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各开户代理网点的说明。 发售公告 15 ②已经开立有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须 另行开 户。 (2)开立资金账户 在参与本基金场内发售的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开立资金账户 所需提供的资料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为准。 (3)认购 1)投资者根据自己的计划认购量,在认购前向自己资金账户中存入足额资 金; 2)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或磁卡委托等方式在其开立资 金账户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申报认购。认购申请 可多次申报,认购申请一经 申 报,不得撤销; 3)投资者通过证券公司场内 认购本基金所需提交的材料参见各 证券公司营 业网点的相关说明。 五 、 清 算 与交 收 1、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或未获得确认的 认购资金将于基金 注册登记机构确 认为无效后3 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 存入专门账户, 募集期间 产生的资金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 利息及利息折算 的基金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募集结束后,基金登记机构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则和基 金合同的约定,完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 六 、 基 金 的验 资 与 基金 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 基金份额发售 之日起不超 过三个月。 基金募集截止,基金管理人应督促本基金的基金登记机构将募集资金划入基 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 发售公告 16 基金募集届满,在本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 募集期届满或者 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 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 会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 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 息将 折合成基金份额归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及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 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 准。 若《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本基金管理人 以其固有财产承 担因募集行为而 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 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 。 七 、 本基金 募集的当 事人 和 中 介 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UBS SDIC FUND MANAGEMENT CO., LTD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38 号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46 层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设立日期:2002 年6 月13 日 客服电话:400-880-6868 传真:(0755)82904048 联系人:杨蔓 发售公告 17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10 月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三)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46 层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电话:(0755) 83575993


83575995 传真:(0755) 82904048


82904007 联系人:贾亚莉、曹丽丽 客服电话:400-880-6868 网站:www.ubssdic.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010-66596688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客服电话:95566 网站:www.boc.cn 发售公告 18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电话:021-38637673 传真:021-50979507 客服电话:95511-3 公司网站: bank.pingan.com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客服电话:95521 公司网站:www.gtja.com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公告 19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3734343 联系人:黄婵君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发售公告 20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顾凌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站:www.cs.ecitic.com (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宋明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1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45 层(邮编:200031 ) 法定代表人:李梅 发售公告 21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曹晔 客服电话:95523 或4008895523 公司网站: www.swhysc.com (12)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201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18 楼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25- 51863323(南京)、0755-82492962(深圳) 联系人:庞晓芸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1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 号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 号楼 21 层 发售公告 22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591-38281978 传真:0591-38507538 联系人:林武能 客服电话:95562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1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号楼9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www.essence.com.cn (16)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F 栋18 、19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F 栋 18、19 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电话:020-38286588 传真:020-22373718-1013 联系人:王鑫 客服电话: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17)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发售公告 23 联系人:王宏 电话:022 5831 6666 传真:022 5831 6569 客服电话:95541 公司网站:www.cbhb.com.cn (18)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郭熠 客服电话:95573、400-666-1618 公司网站:www.i618.com.cn (1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 号楼 20 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站:www.citicssd.com (20)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东吴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范力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发售公告 24 联系人:方晓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8-601-555 网址:www.dwzq.com.cn (2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站:www.cindasc.com (22)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莲前西路2 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王勇 电话:0592-5161642 传真:0592-5161140 联系人:赵钦 客服电话:0592-5163588 公司网站:www.xmzq.cn (2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李芳芳 发售公告 25 客服电话:95525、4008888788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2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客服电话:400-600-0686 公司网站:www.nesc.cn (25)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3519888 联系人:许曼华 客服电话:021-962518、4008-918-918 公司网站:www.962518.com (26)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 融一街8 号国联金融大厦 7-9 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 702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沈刚 客服电话:95570 发售公告 26 公司网站:www.glsc.com.cn (27)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A 座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电话:021-64310572 传真:021-64713795 联系人: 陆云 客服电话:0571-967777 公司网站:www.stocke.com.cn (2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16-20 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0755-22621866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吴琼 客服电话:95511-8 公司网站:www.pingan.com (29)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65161821 传真:0551-65161672 联系人:汪燕、范超 客服电话:96518(安徽)、4008096518(全国) 公司网站:www.hazq.com 发售公告 27 (30)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 11 楼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电话:0755-82047857 传真:0755-82835785 联系人:陈炽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31)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30 楼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30 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电话:0769-22115712 传真:0769-22115712 联系人:李荣 客服电话:0769-961130 公司网站:www.dgzq.com.cn (32)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 联系人:黄静 客服电话:400-818-8118 公司网站:www.guodu.com (3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公告 28 住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公司网站:www.longone.com.cn


(34)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昌市北京西路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电话:0791-86283080





传真:0791-86288690





联系人:俞驰 客服电话:4008222111 公司网站:www.gsstock.com (35)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 40/42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 40/42 层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联系人:袁媛 客服电话:0755-83199511 公司网站:www.csco.com.cn (36)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18 楼 发售公告 29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18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0755-23838750


传真:0755-23838750 联系人:毛诗莉 客服电话:400-888-1888 公司网站:www.firstcapital.com.cn (37)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红谷滩中心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41 层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中心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41 层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客服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站:www.avicsec.com


(38)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7-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 0591-83893286 传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徐松梅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加拨 0591) 公司网站:www.hfzq.com.cn


(39)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 发售公告 30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208 传真:931-48906280 联系人:邓鹏怡 客服电话:95368 公司网站:www.hlzq.com (4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2 座27 层及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2 座28 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联系人:陈曦、杨涵宇、任敏 客服电话:4009101166 公司网站:www.cicc.com.cn (41)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28 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电话:021-64339000 传真:021-54967293 联系人:杨莉娟 客服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公司网址:www.cfsc.com.cn (42)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15 层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发售公告 31 电话:010-58328373 传真:010-58328748 联系人:冯爽 客服电话:400-887-8827 公司网站:www.ubssecurities.com (43)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 1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长安兴融大厦11 层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电话: 010-83991716 传真:010-88086637


联系人:陈文彬 客服电话:400-660-9839 公司网站:www.rxzq.com.cn (44)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 楼 法定代表人:徐刚 电话:0752-2119700 传真:0752-2119396 联系人:彭莲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公司网址:www.lxzq.com.cn (45)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发售公告 32 电话:0451-85863726 传真:0451-82337279 联系人:周俊 客服电话:400-666-2288 公司网站:www.jhzq.com.cn (4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057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刘婧漪 客服电话:4006-600109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47)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世纪大道 1600 号陆家嘴商务广场32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世纪大道 1600 号陆家嘴商务广场 32 楼 法定代表人:钱华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8728707 联系人:王薇 客服电话:4001-962502 公司网站:www.ajzq.com (48)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B 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C 座505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电话:010-66045152 发售公告 33 传真:010-66045518 联系人:尹伶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天相投顾网址:http://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jjm.com.cn (49)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及www.jjmmw.com (5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26 号楼2 楼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浦东南路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法兰桥创意园)26 号楼2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 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51)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9 号3724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08 号北美广场B 座12 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发售公告 34 电话:021-38602377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王建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52)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 1218 号1 栋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省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 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7013 联系人:朱晓超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5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2 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龙田路195 号3C 座7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54)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 号邮电新闻大厦二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59601366 发售公告 35 传真:010-62020355 联系人:王琳 客服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5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8653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汪林林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5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21--20835779 传真:021-20835879 联系人: 吴卫东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站:licaike.hexun.com (57)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100 号1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 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电话: 021-33323999 传真:021-33323830 发售公告 36 联系人: 周丹 客服电话:400-820-2819 网站:fund.bundtrade.com (58)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 号上站大楼平街11-B,名义层 11-A,8- B4,9-B、C 办公地址:重庆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 号皇冠大厦11 楼 法定代表人:彭文德 电话:023-86769637 传真:023-86769629 联系人:刘芸


客服电话:400-8877-780 公司网站:www.cfc108.com


(59)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1301- 1305 室、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联系人:洪诚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60)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泉北路 518 号8 座3 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发售公告 37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联系人:凌秋艳 客服电话:400-046-6788 网站:www.66zichan.com (61)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14 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62)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吴煜浩


电话:020-89629021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本 基金的场外认购,并及时公告。 (四)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具体发售机构为: 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 财富里昂、财通证 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诚浩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发售公告 38 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 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 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 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 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 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 开源证券、联讯证 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 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 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南证券、厦门 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 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 、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 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 原证券等(排名不分先后)。 本 基 金 募 集 结 束 前 获 得 基 金 代 销 资 格 的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会 员 单 位 可 通 过 深 圳 证券交易所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场内认购业务 。


(五)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856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崔巍 (六)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1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负责人:廖海 发售公告 39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七)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 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11 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签章注册会计师:薛竞、叶尔甸 联系人:刘莉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11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