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金融:关于管理费率调低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国 海富兰 克林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关于 富兰 克林国海 金融地 产 灵活配 置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
管 理费率 调 低并修 改基金 合同和托 管协议 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
保护持有人的利益,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
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于2015年11月19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富兰克林国海金
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
费率进行调低,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十
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
金财产的清算”的相关规定: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可由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管理费率的调低
将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原来的1.5%/年下调至0.8%/年。
二、基金合同的主要修订内容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将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原表述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现修订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80%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0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合同摘要部分相应更新。
三、托管协议的主要修订内容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将本基金托管
协议“十一、基金费用”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原表述为: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
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现修订为: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80%年
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订, 以及管理人和托管人基本信息更新
等,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做出必要修订。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本次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基金将在最近一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及摘要时对上述修改内
容进行更新。
3、本公司将在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投
资者也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有关详情: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 ;
客服热线客服电话: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
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