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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日盈(511930)

中融日盈: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中融日日盈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中 融 日日 盈 交易 型 货币 市 场基 金 
基 金 份额 发 售公 告 
 
 
 
 
 
 
 
 
 
 
基金管理 人:中 融 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 人: 国 泰 君安证券 股份有 限 公司














中融日日盈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目


录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 7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 8 三、开户与认购程序 .......................................................................................... 9 四、清算与交割 ................................................................................................ 12 五、退款事项 .................................................................................................... 12 六、发售费用 .................................................................................................... 13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13 八、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 13 中融日日盈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3 【重要 提示】 1. 中融日日盈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的募集 已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 (以下简称 “ 中国 证监会 ” ) 证监许可 〔2015〕


2565 号文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 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 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推荐或者保证。 2. 本基金是 交易型开放式、 货币市场基金 。 《中融日日盈交易型货币 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生效后,本基金 如果 符合基金上市交易条件, 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 “上交 所 ” ) 上市交易。 3.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 。 4. 本基金的托管人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 本基金的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6. 本基金网上 现金发售认购代码为 511933, 证券简称为 “中融日盈” 。 (网上现金 发售认购资金代码 511934 , 证券简称为 “认购款” ; 非沪 市 资金代码为 511935,证券简称为“跨市资金” ) 7. 本基金自 2015 年 11 月 19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3 日进行发售。 投资 者可通过网上现金认购 方式和网下现金认购方 式认购本基金。其中, 网上 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为 2015 年 11 月 19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3 日 ,通过指 定的销售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为 2015 年 11 月 19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3 日。基 金 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 期限并及时公告。 8. 投资者可通过网上现金认购方式和网下现金认购方式认购本基金。 具体名单请参见本公告 “八、有关当事人或 中介 机 构 ” 部 分 。 各 销 售机 构 认购业务的办理网点、 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9.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 基金账户。


(1) 已有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办 理开户手续,应注意:


1) 如 投 资 人 未 办 理 指 定 交 易 或 指 定 交 易 在 不 办 理 本 基 金 发 售 业 务 的 证 券中融日日盈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4 公 司 , 需 要 指 定 交 易 或 转 指 定 交 易 在 可 办 理 本 基 金 发 售 业 务 的 证 券 公 司。


2) 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人当日无法进行认购, 建议投资 人在进行认购前至少 1 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2) 尚无上海证券交 易所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 需在认 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开 户代 理机构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证券 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 关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证券投 资基金账户的具体开户程序和办 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人在进行认购前至少 2 个工 作 日办理开户手续。 10.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 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 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 11. 本基金募集期内不设募集目标上限。


12.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 需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 (以下简称 “基 金账户” ) 。 办 理 注 册基 金 账 户 业 务 的 机 构 为本 基 金 的 直 销 机 构 和 其他 各 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 每位投资者只能开立一 个基金账户 , 不 得 非 法利 用 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 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 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投 资者可以凭该基金账户 在所有销售本基金的网 点办理认购。投资者在 开户 当天即可进行认购,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13. 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 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 项,投资人可以多次认 购本基金份额 。 每 个 基金 账 户 每 次 认 购 金 额 不得 低 于 100 元人民币,销售 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 或网上交易平台认购本基金时,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 元人民币,单 笔追加 认购最低金额为 100 元人民币。 14. 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累计认购金额 限制。 15. 网上现金认购本基金时, 投资人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 备足认中融日日盈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5 购资金,办理认购手续 。网下现金认购本基金 时,投资人需按销售机 构的 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 相关认购手续,并备足 认购资金。基金投资人 在募 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6.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 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 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 申请。认购的确认以基 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 登记 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投资者可以在 基 金 合 同生 效 并 正 式 发 布 生 效 公告 后 第二个工作日起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7.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 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阅读 《 中融日日盈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 。 18. 非直销 机 构 销 售 本 基 金 的 相 关 信 息 详 见 各 销 售 机 构 的 相 关 业 务 公 告。 19. 在募集期间, 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 如出现调整销售机构 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20.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 投资者, 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 160 6000 或 010-85003210 )咨询购买 相关事宜。 21.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依法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22.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者 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 险和收益特征,根据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 工具,基金收益受货币 市场流动性及货币市场 利率波动的影响较大, 因此,本基金可能面临 较高流动性风险以及货 币市 场利率波动的系统性风 险。投资本基金的风险 还包括:市场风险、管 理风 险、 职业道德风险、 流 动性风险、 合规性风险 、 上市交易风险等其他风险。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 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 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 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 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 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 产品 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 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 金的 投资价值,自主、谨慎 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投资风险。 投 资 者 购买 本 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 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 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基中融日日盈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6 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 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 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 守、诚实信用、谨慎勤 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 理人 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 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 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 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 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 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 八 、有 关 当事人或中介机构”部分 。 中融日日盈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7 一 、本 次募 集基 本 情况 (一) 基金名称 中融日日盈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网上现金发售认购代码为 511933,证券 简称为“中融日盈” 。 网上现金发售认购资金代码为 511934 ,证券简称为“认购款” 。 非沪市资金代码为 511935,证券简称为 “跨市资金” 。 二级市场交易代码为 511930,证券简称为 “中融日盈” 。 一级市场申赎代码 为 511931,证券简称为 “中融日盈” 。 申赎资金代码为 511932,证券简称为 “申赎资金” 。 (二 ) 基金运作方式和类 型 交易型开放式 ,货币市场基金 (三 )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 )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 购价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 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五 ) 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 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 资基 金的其他投资人 。 (六 ) 销售 机构 本基金销售渠道包括直销机构及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具体如下: 1.直销机构: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八、有关当事人或中介 机构”部分。 (七 ) 募集时间安排与基 金合同生效 中融日日盈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8 本基金的募集时间 自 2015 年 11 月 19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3 日进行 发 售。投资者可通过网上 现金认购方式和网下现 金认购方式认购本基金 。其 中, 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为 2015 年 11 月 19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3 日, 通过指定的销售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为 2015 年 11 月 19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3 日。 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 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若本基金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基 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同时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 人) ,基金管理人将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 验资机构验资, 并自 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 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 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 基金 合同生效。 若 3 个月的设立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的基金合同生效 条件,基金管理人将承 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 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 同期 存款利息在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退还给 投资人。 二 、认 购方 式与 相关 规定 本基金募集期内,基金份额在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各个网点同 时公开发售。 (一) 基金份额的销售渠 道 投资者可通过网上现金认购方式和网下现金认购方式认购本基金。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 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 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 金管 理人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二) 认购方式与费率结 构 1. 面值: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 元 2. 认购价格:基金份额面值 3.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 中融日日盈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9 4. 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 认购份额= 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 10,000 份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认购按照 100% 的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则其付出的认购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金额=10,000 ×1.00=10,000 元 5.认购方式及确认 本基金认购采取份额认购的方式。 基金发售机构认购申请 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 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发 售 机 构确 实接 收到 认购申 请 。T 日的 申请 是否有 效 应以 基金 登记 机构的 确 认登记为准。 投资者认购前,应认真 阅读相应基金公司及销 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一 旦选择在某销售机构提 出认购申请,即视为投 资者已完全阅读、理解 并认 可基金公司及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并接受该规则的约束。 (三) 认购限 制 1. 投资者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 基金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3. 本基金的认购 数额限制为:认购份额为 100 份或 100 份的整数倍。 三 、开 户与 认购 程序 ( 一) 网 上现 金认购 的开 户 和程序


1. 网上现金认购的开户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 时需 具有上海证券交易 所 A 股账户或证券 投资 基 金账户(以下简称“上海证券账户”)。


(1)已有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应注意:


1) 如 投 资 人 未 办 理 指 定 交 易 或 指 定 交 易 在 不 办 理 本 基 金 发 售 业 务 的 证 券 公 司 , 需 要 指 定 交 易 或 转 指 定 交 易 在 可 办 理 本 基 金 发 售 业 务 的 证 券 公 司。


2) 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人当日无法进行认购, 建议投资 人在进行认购前至少 1 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 转指定交易手续。


中融日日盈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0 (2) 尚无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人, 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 构办理上海证券账户的 开户 手续。有关开立上海证 券账户的具体开户程序 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 点详 细咨询有关规定。


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人在进行认购前至少 2 个工 作 日办理开户手续。 2. 网上现金认购的程序 (1) 业务办理时间: 2015 年 11 月 19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00-3:00 。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做出调整,基金 管理人将相应调整 并及时公告。


(2)认购手续:


1) 开立上海证券账户, 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本基金的发售代理机 构。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 投资人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 电话委托、 磁卡委托、 网上委托 等方式 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 二) 网 下现 金认购 程序 1. 个 人投 资者通 过直 销柜台 办理 网下现 金认 购 (1)个人投资者亲自临柜开户需提交如下材料: 1)填妥并由投资者签字确认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预留的银行储蓄存折 (卡)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 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代办需申请人签字) ; 5)有效的银行划款凭证; 6)上海证券账户的 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7)与券商签订的《指定交易协议书》 (若有) 。 (2)注意事项: 1)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须开立 上海证券账户 ;


2)身份证请提供正反面的复印件; 中融日日盈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1 3 )直销柜台受理的网下现金认购业务申请并不表示对该业务申请的确 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准; 4)直销录入员 17:00 以后受理的认购申请视同下一交易日的申请; 5 )只有当投资者有足额认购款项到达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指定直 销账户后,对应的认购业务才能确认成功。 2. 机 构投 资者通 过直 销柜台 办理 网下现 金认 购 (1)机构投资者亲自临柜开户需提交如下材料: 1) 填妥并由投资者加 盖公章/ 业务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私人签章或预留 印鉴章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 2)企业营业执照、组 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 记证的加盖公章/ 业务 章的 复印件;事业法人、社 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 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 发的 注 册 登 记 证 书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和 税 务 登 记 证 的 加 盖 公 章/ 业 务 章 的 复 印 件;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 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或加盖公章/ 业务章的 复印 件; 4 ) 被 授 权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原 件 和 加 盖 公 章/ 业 务 章 或 预 留 印 鉴 的 复 印 件; 5) 加盖公章/ 业务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私人签章的 《业务授权委托书》 ; 6)有效的银行回单或机构划款指令或凭证; 7)上海证券账户的 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8)与券商签订的《指定交易协议书》 (若有) 。 3. 特 别说 明 A. 认购 期直 销柜台 业务 办理时 间:每 个交 易 日 9:30-11:30 、13:00-17:00 (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 B. 投资者认购基金前, 应通过汇款转账等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 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指定直销账户: 账户名称:中 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3419027305242 中融日日盈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2 大额支付号:102100000345 C. 投 资 者 认 购 本 基 金 时 , 划 款 金 额 不 得 小 于 申 请 的 认 购 金 额 。 办 理 直 销基金业务须使用本公司模版的表单, 直销表单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获取。 D. 注意事项 (1) 若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 17:00 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 账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 至下一个工作日 受理。 (2) 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 凭证时,应在银行汇款 单备注栏内准确 填写其上海证券账户号码和产品代码。 (3) 基金 募集期结束,仍存在以下情况的, 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 投资者划 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2) 投资者划 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3) 在发行期截止日 17:00 之前资金未到 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 的。 四 、清 算与 交割 (一) 本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 户中。投资人认购资金利息的计算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在基金募集期 结束时折算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五 、退 款事 项 (一)基金发行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1. 投资者 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 已开户投资者划 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 3. 投资者划 入的认购资金小于其认购申请金额; 4. 投资者的资金晚于规定的资金最迟到账时间 到账; 5. 登记机构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的情形。 (二) 投资者的无效认 购资金, 投资者需填写 《交易业务申请表》 勾 选中融日日盈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3 “资金退出” ,申请将该笔认购无效资金划往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 募集失败: 在募 集期结束后, 如果本基金募集份额总份额小于 2 亿份,募集资金金额少于 2 亿元人民币或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少于 200 人,则基金 合 同 不 能 生效 。 基 金 管 理 人 、 基 金托 管 人 和 销 售 机 构 为 基金 募 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 各方各自承担,已募集 资金并加计中国人民银 行规 定的商业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 30 天内退还投资者。 六、 发 售费 用 本次发售中所发生的律师费 、 会计师费、 法定 信息披露费等费用, 不 从基金资产中支付。若在募集期结束时,基金仍不能满足法定备案条件, 则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 方各自承担。 七 、基 金的 验资 与基 金合 同的 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具备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 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 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 起 10 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自中国证监 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 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 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 理人 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八 、有 关当 事人 或中 介机 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A 栋2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A 座 7 层 法定代表人: 王瑶 电话:010-85003388 中融日日盈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4 传真:010-85003386 联系人:肖佳琦 客服电话:400-160-6000/010-8500 3210 网址:www.zrfunds.com.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29 层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成立时间: 1999 年 8 月 18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证监机构字[1999]77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柒拾陆亿贰 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登记 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835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任瑞新 (四)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名称: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法定代表人: 王瑶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7 层 中融日日盈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5 邮政编码:100005 电话:010-85003560 传真:010-85003387


联系人:张蓁蓁 网址:www.zrfunds.con.cn





2、其他销售 机构 (1)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简称“一级交易商” )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电话:021-38676666 联系人:芮敏祺 2)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 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 -21 层及第04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A 栋第04 、18 层 至21 层 法定代表人: 高涛 电话:0755-82023442 联系人:刘毅 3)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 47 层 01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 47 层 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 :赵立功


电话:0755-23902400 联系人:赖君伟 4)中泰证券有限公司 中融日日盈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6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23 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联系人:吴阳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275 联系人: 李笑鸣 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 自由大路1138 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电话:0431-85096517 联系人:安岩岩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联系人:顾凌 8)中信证券(山东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1 号楼2001


办公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表人 :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联系人:吴忠超 中融日日盈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7 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 010-85156398 联系人:许梦园 10)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292 联系人:邓颜 11)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 389 号志远大厦 1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 9 号华远企业号D 座3 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电话:010-88321717


联系人:唐昌田 1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 云 电话:028-86690057 联系人:刘婧漪 1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 239 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电话:028-86135991 中融日日盈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8 联系人:周志茹 14)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盘古大观 A 座40 层-43 层 法定代表人 :赵大建 电话:010-59355941 联系人:李微 15)西南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电话:023-63786633 联系人:张煜 16)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45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 号45 层 法定代表人 :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联系人:钱达琛 17)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 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法定代表人 :祝献忠 电话:010-85556153 联系人:李慧灵 18)平安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 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 号荣超大厦16-20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16-20 层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中融日日盈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19 电话:021-38631117 联系人:石静武 19)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12、15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 号新盛大厦 B 座12、15 层 法定代表人 :魏庆华 电话:010-66555316 联系人:汤漫川 20)信达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000 联系人:唐静 (2)二级市场交易代理券商 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 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安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诚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东北证券股份 有限 公 司 、 东 方 证 券 股 份有 限 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 份有 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 券股 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 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 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融日日盈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20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九 州证券有限公司、联讯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 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 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瑞 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世纪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万和证券有限责 任公 司、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 有限 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银泰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英大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 券股 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 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 民族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 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 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 司、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山东) 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 (浙江) 有限责任公 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 有限 公司、众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 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 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 律师事务所 及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 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 021-31358666 中融日日盈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21 传真: 021-31358600 经办律师: 安冬、陆奇 联系人:安冬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文新报业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文新报业大厦 20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晓荣(首席合伙人) 电话:021-52920000 传真:021-52921369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健、陶喆 联系人:杨伟平 中 融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2015年11 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