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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增利: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1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 第 2 号) 基 金 管 理 人 : 交 银 施 罗 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五 年 九 月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2 【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 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经2008 年2 月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 【2008】239 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 于 2008 年 3 月31 日正式生效。 基 金 管 理 人 保 证 招 募 说 明 书 的 内 容 真 实 、 准 确 、 完 整 。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经 中 国 证监会 核准 , 但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本 基 金 募集 的核准 , 并 不 表 明 其 对 本 基 金 的 价 值 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 不 保 证 投 资 本 基 金 一 定 盈 利 , 也 不 保 证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的 最 低 收 益 ; 因 基 金 价 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 基 金 投 资 于 证 券 市 场 , 基 金 净 值 会 因 为 证 券 市 场 波 动 等 因 素 产 生 波 动 。 投 资 人 在 投 资 本 基 金 前 , 需 全 面 认 识 本 基 金 产 品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和 产 品 特 性 , 充 分 考 虑 自 身 的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 理 性 判 断 市 场 , 对 认 ( 申 ) 购 基 金 的 意 愿 、 时 机 、 数 量 等 投 资 行 为 作 出 独 立 决 策 。 投 资 人 根 据 所 持 有 份 额 享 受 基 金 的 收 益 , 但 同 时 也 需 承 担 相 应 的 投 资 风 险 。 投 资 本 基 金 可 能 遇 到 的 风 险 包 括 : 因 政 治 、 经 济 、 社 会 等 因 素 对 证 券 价 格 波 动 产 生 影 响 而 引 发 的 系 统 性 风 险 , 个 别 证 券 特 有 的 非 系 统 性 风 险 , 由 于 基 金 投 资 人 连 续 大 量 赎 回 基 金 份 额 产 生 的 流 动 性 风 险 ,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基 金 管 理 实 施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基 金 管 理 风 险 , 本 基 金 投 资 债 券 引 发 的 信 用 风 险 , 以 及 本 基 金 投 资 策 略 所 特 有 的 风 险 等 等 。 本 基 金 是 一 只 债券 型 基 金 , 属 证 券 投 资 基 金中的 中等 风险收益品种。 投 资 有 风 险 , 投 资 人 在 认 ( 申 ) 购 本 基 金 前 应 认 真 阅 读 本 基金的 招 募 说 明 书 和 基 金 合 同 。 过 往 业 绩 并 不 代 表 将 来 表现 。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其 他 基 金 的 业 绩 并 不构成 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 摘 要 根 据 基 金 合 同 和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编 写 。 基 金 合 同 是 约 定 基 金 当 事 人 之 间 权 利 、 义 务 的 法 律 文 件 。 基 金 投 资 人 自 依 基 金 合 同 取 得 基 金 份 额 , 即 成 为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和 本 基 金 合 同 的 当 事 人 , 其 持 有 基 金 份 额 的 行 为 本 身 即 表 明 其 对 基 金 合 同 的 承 认 和 接 受 , 并 按 照 《 基 金 法 》 、 《 运 作 办 法 》 、 基 金 合 同 及 其 他 有 关 规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3 定 享 有 权 利 、 承 担 义 务 。 基 金 投 资 人 欲 了 解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 应 详 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15 年9 月30 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4 一 、 基 金 管 理 人 ( 一 ) 基 金管 理 人 概 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 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 于亚利 成立时间:2005 年8 月4 日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 何万金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交 银 施 罗 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公 司 ” )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基 金 字[2005]128 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使用全称或其 简称 “交通银行” ) 65%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 二 ) 主 要成 员 情 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于 亚 利 女 士 , 董 事 长 , 硕 士 学位 。 现 任 交 通 银 行 执 行 董 事 、 副 行 长 。 历 任 交 通 银 行 郑 州 分 行 财 务 会 计 处 处 长 、 郑 州 分 行 副 行 长 , 交 通 银 行 财 务 会 计 部 副 总 经 理、总经理,交通银行预算财务部总经理, 交银银行首席财务官 。 雷 贤 达 先 生 , 副 董 事 长 , 学 士 学位 , 加 拿 大 证 券 学 院 和 香 港 证 券 学 院 荣 誉 院 士 。 历 任 巴 克 莱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经 理 、 施 罗 德 投 资 管 理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5 执 行 董 事 、 交 银 施 罗 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 曾 任 中 国 证 监 会 开 放 式 基 金 海 外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 阮 红 女 士 , 董 事 , 总 经 理 , 博士 学 位 , 兼 任 交 银 施 罗 德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长 。 历 任 交 通 银 行 办 公 室 副 处 长 、 处 长 , 交 通 银 行 海 外 机 构 管 理 部 副 总 经 理 、 总经理 , 交 通 银 行 上 海 分 行 副 行 长 , 交 通 银 行 资 产 托 管 部 总 经 理 , 交 通 银 行 投 资 管理部总经理 。 陶 文 先 生 , 董事, 硕 士 学 位 。 现 任 交 通 银 行 个 人 金 融 业 务 部 总 经 理 。 历 任 交 通 银 行 徐 州 分 行 副 行 长 、 行 长 , 交 通 银 行 南 京 分 行 副 行 长 , 交 通 银 行 海 南 分 行 行 长。 孙 培 基 先 生 , 董 事 , 学 士 学 位 。 现 任 交 通 银 行 风 险 管 理 部 副 总 经 理 。 历 任 交 通 银 行 财 会 部 副 处 长 , 交 通 银 行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副 处 长 、 处 长 , 交 通 银 行 预 算 财 务 部高级经理,交通银行海南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审计部副总经理。 孟 方 德 先 生 , 董 事 , 硕 士 学 位 。 现 任 施 罗 德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亚 太 区 总 裁 。 历 任 施 罗 德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分 析 师 、 投 资 经 理 , 施 罗 德 投 资 管 理 ( 新 加 坡 ) 有 限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 施 罗 德 投 资 管 理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 施 罗 德 投 资 管 理 ( 卢 森 堡 )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 施 罗 德 投 资 管 理 ( 日 本 )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 施 罗 德 投 资 管理有限公司英国区总经理及销售总监、全球渠道销售业务总监。 谢 丹 阳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 , 博 士 学位 。 现任 武 汉 大 学 经 济 与 管 理 学 院 院 长 、 香 港 科 技 大 学 经济系 教授 。 历 任 蒙 特 利 尔 大 学 经 济 系 助 理 教 授 , 国 际 货 币 基 金 经 济 学 家 和 高 级 经 济 学 家 , 香 港 科 技 大 学 助 理 教 授 、 副 教 授 、 教 授 、 系 主 任 、 瑞 安 经 管中心主任。 袁 志 刚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 , 博 士 学位 。 现 任 复 旦 大 学 经 济 学 院 教 授 。 历 任 复 旦 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经济系 系主任、经济学院院长。 周 林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 , 博 士 学位 。 现 任 上 海 交 通 大 学 安 泰 经 济 与 管 理 学 院 院 长 、 教 授 。 历 任 复 旦 大 学 管 理 科 学 系 助 教 , 美 国 耶 鲁 大 学 经 济 系 助 理 教 授 、 副 教 授 , 美 国 杜 克 大 学 经 济 系 副 教 授 , 香 港 城 市 大 学 经 济 与 金 融 系 教 授 , 美 国 亚 利 桑 那 州 立 大 学 凯 瑞 商 学 院 经 济 系 冠 名 教 授 , 上 海 交 通 大 学 上 海 高 级 金 融 学 院 常 务 副 院长、教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6 王 忆 军 先 生 , 监 事 长 , 硕 士 学 位 。 现 任 交 通 银 行 战略 投 资 部 总 经 理 。 历 任 交 通 银 行 办 公 室 副 处 长 , 交 通 银 行 公 司 业 务 部 副 处 长 、 高 级 经 理 、 总 经 理 助 理 、 副 总经理, 交通银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 ,交通银行江苏分行副行长。 裴 关 淑 仪 女 士 , 监 事 , 双 硕 士 学 位 。 现 任 交 银 施 罗 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助理 总 经 理 、 交 银 施 罗 德 资 产 管 理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 曾 任 职 荷 兰 银 行 、 渣 打 银 行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MIDAS-KAPITI INTERNATIONAL LIMITED , 施 罗 德 投 资 管 理(香港) 有 限 公 司 资 讯 科 技 部 主 管 、 中 国 事 务 联 席 董 事 、 交 银 施 罗 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公司监察稽核及风险管理总监。 张 丽 女 士 , 监 事 , 学士 学位 。 现 任 交 银 施 罗 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运 营 部 总经理, 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高级审计员 , 交银施罗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运 营 部 高 级 基 金 会 计 、 部 门 总 经 理 助 理 、 副 总 经 理 、 总 经 理 。 张玲菡女士, 监事、 学 士学位。 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营销管理部 总经理。 历任中国银行福州分行客户经理 , 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区域 经理,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渠道经理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经理、 渠道部副总经理、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 3、基金管理人 高级管理人员


阮红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许 珊 燕 女 士 , 副 总 经 理 , 硕 士 学 历 , 高 级 经 济 师 , 兼 任 交 银 施 罗 德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历 任 湖 南 大 学 ( 原 湖 南 财 经 学 院 ) 金 融 学 院 讲 师 , 湘 财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国 债 部 副 经 理 、 基 金 管 理 总 部 总 经 理 , 湘 财 荷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理。 夏 华 龙 先 生 , 副 总 经 理 , 博 士 学 历 。 历 任 中 国 地 质 大 学 经 济 管 理 系 教 师 、 经 济 学 院 教 研 室 副 主 任 、 主 任 、 经 济 学 院 副 院 长 ; 交 通 银 行 资 产 托 管 部 副 处 长 、 处 长、高级经理、副总经理;云南省曲靖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 。 谢 卫 先 生 , 副 总 经 理 , 经 济 学 博 士 , 高 级 经 济 师 。 历 任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金 融 系 教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所助理研究员; 中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副经理; 中 国 人 保 信 托 投 资 公 司 证 券 部 副 总 经 理 、 总 经 理 、 北 京 证 券 营 业 部 总 经 理 、 证 券 总部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7 苏 奋 先 生 , 督 察 长 , 纽 约 城 市 大 学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 历 任 交 通 银 行 广 州 分 行 市 场 营 销 部 总 经 理 助 理 、 副 总 经 理 , 交 通 银 行 纽 约 分 行 信 贷 管 理 部 经 理 、 公 司 金 融 部 经 理 、 信 用 风 险 管 理 办 公 室 负 责 人 , 交 通 银 行 投 资 管 理 部 投 资 并 购 高 级 经 理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乔宏军先生,副总经理,博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 有 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历任交通银行资金部副处长、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交通 银行金融市场部高级经理、 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 交通银行金融市场业务中心副 总裁。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孙超先生,基金经理,中国人民大学学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硕士。4 年证券 从业经验。2011 年 7 月至 2013 年 6 月曾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经理、高级经理。2013 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 2013 年 7 月 8 日 至2014 年6 月30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2013 年 7 月 8 日至 2014 年 8 月 25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理财 60 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助理, 2013 年7 月8 日至 2014 年8 月25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2014 年7 月1 日至2014 年8 月 25 日担任交银施罗 德定期支付月月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4 年 7 月 1 日至 2014 年 8 月 25 日 担任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4 年 8 月 26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理财 60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4 年8 月 26 日起 担任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4 年 8 月 26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月月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4 年 8 月 26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4 年 12 月 15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丰润收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5 年 1 月 19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丰享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5 年 1 月 30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丰泽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5 年 5 月9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5 年 7 月18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历任基金经理: 赵凌琦女士,2015 年5 月9 日至 2015 年8 月28 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8 林洪钧先生,2014 年8 月4 日至 2015 年5 月30 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家春先生,2008 年3 月31 日至2014 年8 月20 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陈晓秋女士,2008 年3 月31 日至2009 年10 月30 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 阮红(总经理) 乔宏军(副总经理) 项廷锋(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王少成(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张鸿羽(研究部总经理) 齐皓(跨境投资总监、投资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上述各项人员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15 年9 月 30 日,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 、 基 金 托 管 人 ( 一 ) 基 金托 管 人 情 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 年09 月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9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年 10 月, 是一家国内领先、 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 制 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北京。 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5 年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 市(股票代码 939),于 2007 年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于 2014 年末,中国建设银行市值约为 2,079 亿美元,居全球上市银行第四位。 于 2014 年 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167,441.30 亿元,较上年增长 8.99%;客户贷 款和垫款总额 94,745.23 亿元,增长 10.30%;客户存款总额 128,986.75 亿元, 增 长 5.53%。营业收入 5,704.70 亿元,较上年增长 12.16%;其中,利息净收入增 长 12.28%, 净利息收益率(NIM)2.80%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19.02%; 成本收入比为28.85%。 利润总额2,990.86 亿元, 较上年增长6.89% ; 净利润2,282.47 亿元,增长 6.10%。资本充足率 14.87%,不良贷款率1.19%,拨备覆盖率 222.33% 。 客户基础进一步夯实, 全年公司机构有效客户和单位人民币结算账户分别新增 11 万户和 68 万户,个人有效客户新增 1,188 万户。网点“三综合”覆盖面进一步 扩大,综合性网点达到 1.37 万 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 80%,综合营销团队 1.75 万 个, 网点功能逐步向客户营销平台、 体验平台和产品展示平台转变。 深化网点柜面 业务前后台分离, 全行超过 1.45 万个营业网点 30 类柜面实时性业务产品实现总行 集中处理,处理效率提高 60%。总分行之间、总分行与子公司之间、境内外以及各 分行之间的业务联动和交叉营销取得重要进展, 集团综合性、 多功能优势逐步显现。 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承销 3,989.83 亿元, 承销额连续四年同业排名第一。 以 “养 颐” 为主品牌的养老金融产品体系进一步丰富, 养老金受托资产规模、 账户管理规 模分别新增 188.32 亿元和 62.34 万户。投资托管业务规模增幅 38.06%,新增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只数和首发份额市场领先。 跨境人民币客户数突破 1 万个、 结算量达 1.46 万亿元。 信用卡累计发卡量 6,593 万张, 消费交易额16,580.81 亿元, 多项核 心指标同业第一。私人银行业务持续推进,客户数量增长 14.18% , 金 融 资 产 增 长 18.21% 。 2014 年, 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 得到市场与业界广泛认可, 先后荣获国内外 知名机构授予的 100 余项重要奖项。 在英国 《银行家》 杂志 2014 年 “世界银行1000 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 2;在英国《金融时报》全球 500 强排名 第 29 位,新兴市场 500 强排名第 3 位;在美国《福布斯》杂志 2014 年全球上市 公 司 2000 强排名中位列第 2;在美国《财富》杂志世界 500 强排名第 38 位。此外,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10 本集团还荣获国内外重要媒体评出的诸多重要奖项, 覆盖公司治理、 社会责任、 风 险管理、公司信贷、零售业务、投资托管、债券承销、信用卡、住房金融和信息 科 技等多个领域。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 下设综合处、 基金市场处、 证券保险资 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 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 监督稽核处等 9 个职能处室, 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 , 共有员工220 余人。自 2007 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 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2、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 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 总行信 贷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总 行个人银行业务部、 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 长期从事信贷业务、 个人银行业务 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 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 中国建设 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 信贷经营部 、 公司业务部, 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 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 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 中国建 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 个人银行业务部、 行长办公室, 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 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 信贷二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 部 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 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 作,具有丰富的客户 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 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 长期 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 “以客户为中心” 的经营理念, 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严格履行托管人的 各项职责, 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11 经过多年稳步发展, 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 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 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 业 年 金 等 产 品 在 内 的 托 管 业 务 体 系 , 是 目 前 国 内 托 管 业 务 品 种 最 齐 全 的 商 业 银 行 之 一。截至 2015 年 6 月 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514 只 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 行 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 中国建设银行自 2009 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 《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 ( 二 ) 基 金托 管 人 的 内部 控 制 制 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 行业 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 稳 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 保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设 有 风 险 与 内 控 管 理 委 员 会 , 负 责 全 行 风 险 管 理 与 内 部 控 制 工 作, 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 处, 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 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 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 建立了管理制度、 控制制度、 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 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 业务人员具 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 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 务 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 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 防 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 三 ) 基 金托 管 人 对 基金 管 理 人 运作 基 金 进 行监 督 的 方 法和 程 序 1、监督方法 依照 《基金法》 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 利 用 自 行 开 发 的 “ 托 管 业 务 综 合 系 统 —— 基 金 监 督 子 系 统 ” , 严 格 按 照 现 行 法 律 法 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 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 投资范围、 投资组合等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12 情况进行监督, 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 报送中国证监会。 在日常为基 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 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 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 行例行监控, 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 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 与基金 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 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 )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 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 投资独立性和风 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报送中国证 监会。 (4)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 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 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 、 相 关 服 务 机 构 ( 一 ) 基 金份 额 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22 楼 法定代表人: 于亚利 电话: (021)61055724 传真: (021)61055054 联系人: 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 (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 :www.fund001.com ,www.bocomschroder.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办理开户、本基金 A 类和 C 类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13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 赎 回 、 转 换 及 定 期 定 额 投 资 等 业 务 , 具 体 交 易 细 则 请 参 阅 本 公 司网站。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www.fund001.com ,www.bocomschroder.com 2、代 销机构 场外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传真: (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 (010)66275654 传真: (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14 传真: (010)66594853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传真: (010)68858117 联系人:陈春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15 (8)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电话: (021)68475888 传真: (021)68476111


联系人:张萍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9)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法定代表人:董建岳 联系人:李晓鹏 客户服务电话:800-830-8003 ,400-830-8003 网址:www.gdb.com.cn (1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文化大厦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电话: (010)65557083 传真: (010)65550827


联系人:丰靖 客户服务电 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1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电话: (010)57092615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16 传真: (010)57092611


联系人:董云巍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2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 (010)68098778 传真: (010)68560661 联系人:李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13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 294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 (021)63586210 传真: (021)63586215 联系人:胡技勋 客户服务电话:96528(上海地区 962528) 网址:www.nbcb.com.cn (14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传真: (010)66226045 联系人:孔超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17 (15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电话: (0755)82088888 联系人:张青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网址:www.sdb.com.cn (16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洪武北路 5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洪武北路 55 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电话: (025)58587018 传真: (025)58587038 联系人:田春慧 客户服务电话:96098,40086-96098 网址:www.jsbchina.cn (17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健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8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电话: (0571)85108309 传真: (0571)85151339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18 联系人:严峻 客户服务电话: (0571)96523 ,400-8888-508 网址:www.hzbank.com.cn (19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 5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 58 号 法定代表人:宋建明 联系电话: (0512)52909128 传真: (0512)52909122 联系人:黄晓 客户服务电话:962000 网址:www.csrcbank.com (20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21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 (021)38676161


传真: (021)38670161 联系人:芮敏棋 客户服务电话:95521,400-8888-666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19 网址:www.gtja.com (22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 (010)85130588


传真: (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3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 (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24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36、38、41 、42 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传真: (020)87555305 联系人:肖中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25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20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电话: (010)66568430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6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 ,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27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民生路 1199 弄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 (021)38565785 传真: (021)38565955 联系人:谢高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28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层 办公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 (010)60838888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21 传真: (010)60833739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29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 (021)33389888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30 )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 63 号中山国际大厦 12 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标志商务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 (021)68634518 传真: (021)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网址:www.xcsc.com


(31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32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22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 (025)83290979 传真: (025)51863323 联系人:万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33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200 号 39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40 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联系人:李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34 )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 (0532)85022326 传真: (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 (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35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 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电话: (0471)4979037 传真: (0471)4961259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23 联系人:王旭华 客户服务电话: (0471)4960762,( 021)68405273 网址:www.cnht.com.cn (36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37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77 网址:www.gyzq.com.cn (38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电话: (0431)85096709 联系人:潘锴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39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41 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41 楼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24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 (0791)86768681 传真: (0791)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40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 (0755)82558305 传真: (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41 )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宏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 (010)88085858 传真: (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42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 (027)65799999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25 传真: (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或 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43 )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 号城建大厦 26 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电话: (021)68761616 传真: (021)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44 )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 (0531)68889155 传真: (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45 )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 (0451)85863719 传真: (0451)82287211 联系人:刘爽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26 (46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 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 (0755)22627802 传真: (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www.pingan.com (47 )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 17 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 17 楼 法定代表人:王勇 电话: (0592)5161642 传真: (0592)5161640 联系人:赵钦 客户服务电话: (0592)5163588 网址:www.xmzq.cn (48 )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7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法定代表人: 陈林 电话: (021)68777222 传真: (021)68777822 联系人:赵洁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49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27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电话: (010)65051166 传真: (010)85679203 联系人:杨涵宇 网址:www.cicc.com.cn (50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电话: (010)58328112 传真: (010)58328740 联系人:牟冲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51 )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 758 号 2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 号 32 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电话: (021)32229888 传真: (021)68728703 联系人:陈敏 客户服务电话: (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52 )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 、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 (0755)83516289 传真: (0755)83516199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28 联系人:匡婷 客户服务电话: (0755)33680000 ,400-6666-888 网址:www.cc168.com.cn (53 )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9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9 层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54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 (028)86690126 传真: (028)86690126 联系人:金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55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电话: (010)68546765 传真: (010)68546792 联系人:徐锦福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56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29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电话: (022)28451991 传真: (022)28451892 联系人:蔡霆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57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 (010)63081000 传真: (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58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9 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 (021)63325888 传真: (021)63326173 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59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电话: (023)63786141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30 传真: (023)63786212 联系人:张煜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60 )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中心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 (0931)4890208 传真: (0931)4890628 联系人:李昕田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8888、( 0931)4890208 网址:www.hlzqgs.com (61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电话: (010)66555316 传真: (010)66555246 联系人:汤漫川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3 网址:www.dxzq.net (62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 (0591)87383623 传真: (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 (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31 (63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21 层 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电话: (0755)82023442 传真: (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hina-invs.cn (64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电话: (010)58568235 传真: (010)58568062 联系人:黄恒 客户服务电话: (010)58568118 网址:www.hrsec.com.cn (65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 17 层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电话: (0371)69099882 传真: (0371)65585899 联系人:程月艳、范春艳 客户服务电话: (0371)967218 ,400-813-9666 网址:www.ccnew.com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32 (66 )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 (010)66045529 传真: (010)66045518 联系人:尹伶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045678 网址:http://www.txsec.com ,www.jjm.com.cn (67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 层 办公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 四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电话: (021)33606736


传真: (021)33606760


联系人:陈思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网址:www.lxzq.com.cn (68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 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电话: (028)86135991 传真: (028)86150400 联系人:周志茹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33 (69 )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 (0571)28829790,( 021 )60897869 传真: (0571)26698533 联系人:周嬿旻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70 )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755)33227953 传真: (0755)33227951 联系人:汤素娅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71 )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 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 (021)20691832 传真: (021)20691861


联系人:单丙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72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34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 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传真: (021)68596916


联系人:薛年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73 )诺亚正行( 上海)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2 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 (021)38600735 传真: (021)38509777 联系人:方成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74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 (021)20835789 传真: (021)20835879 联系人:周轶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75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10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 (021)54509998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35 传真: (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76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幢 1 号 9 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幢 1 号 9 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 (010)57418829 传真: (010)57569671 联系人: 魏争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5095 网址:www.niuji.net (77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陈操 电话: (010)58325395 传真: (010)58325282 联系人:刘宝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http://8.jrj.com.cn/ (78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 (010)62020088 传真: (010)62020355 联系人: 翟飞飞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3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79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C 座 702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 层 2208 法定代表人: 吴雪秀 电话: (010)88312877 传真: (010)88312099 联系人: 苏昊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http://www.yilucaifu.com/ (80 )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0-11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0-11 层


法定代表人:申健 电话: (021)20219931 传真: (021)20219923 联系人:付江


客户服务电话: (021)20219931 网址:https://8.gw.com.cn (81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658 弄 2 号楼 B 座 6 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 (021)51507071 传真: (021)62990063 联系人:凌秋艳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37 (82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电话: (010)52855713 传真: (010)85894285 联系人:程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83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 (0571)88911818 传真: (0571)86800423 联系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400-877-3772 (84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电话: (010)670009888 传真: (010)670009888-6000 联系人:李皓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engcaiwang.com 场 内 代 销 机 构 是 指 由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的 具 有 开 放 式 基 金 代 销 资 格, 并经上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和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认可的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会员( 以下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38 简称“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名单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 选 择 其 它 符 合 要 求 的 机 构 代 理 销 售 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 记结 算 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明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 具法 律 意 见 书的 律 师 事 务所


名称: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 上海浦东南路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南路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 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 (021)51150298


传真: (021)51150398


联系人: 廖海 经办律师: 梁丽金、刘佳 (四)审 计基 金 财 产 的 会 计 师 事 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沈兆杰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39 四 、 基 金 的 名称 本基金 名称: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 证券投资基金 五 、 基 金 的 类型 本基金 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 、 基 金 的 投 资 目标 本 基 金 根 据 宏 观 经 济 运 行 状 况 和 金 融 市 场 的 运 行 趋 势 , 自 上 而 下 进 行 宏 观 分 析 , 自 下 而 上 精 选 个 券 , 在 控 制 信 用 风 险 、 利 率 风 险 、 流 动 性 风 险 前 提 下 , 主 要 通 过 投 资 承 担 一 定 信 用 风 险 、 具 有 较 高 息 票 率 的 债 券 , 实 现 基 金 资 产 的 长 期 稳 定 增长。 七 、 基 金 的 投资 方向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范 围 为 具 有 良 好 流 动 性 的 金 融 工 具 , 包 括 国 内 依 法 发 行 上 市 的 债 券 、 股 票 、 权 证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 其 中 股 票 投 资 仅 限 于 参 与 新 股 认 购 和 可 转 债 转 股 获 得 的 股 票 , 权 证 投 资 仅 限 于 参 与 可 分 离 转 债 申 购 而 获 得 的 权 证 , 即 本 基 金 不 从 二 级 市 场 购 买 股 票 或 权 证 。 本 基 金 通 过新股认购策略所认购新发行股票, 在其上市后持有时间不超 60 个交易日, 所 持可转换债券转股后的股票持有时间不超过 5 个交易日,通过可转债认购所获得 的权证, 在其上市后持有时间不超过 20 个交易日。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重点为承载 一 定 信 用 风 险 、 具 有 较 高 息 票 率 的 债 券 , 包 括 企 业 债 、 公 司 债 、 短 期 融 资 券 、 次 级债、 资产支持证券 (含资产收益计划) 、 可转换债券等以企业为主体发行的债券。 如 法 律 法 规 或 监 管 机 构 以 后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的 其 他 品 种 ,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履 行 适 当 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固定收 益类资产 ( 包括国债、 金融债 、 央 行票据 、 企 业 债 、 公 司 债 、 短 期 融 资 券 、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次 级 债 、 可 转 换 债 券 等 ) 占 基 金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40 资产的比例为 80%-100%,其中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含资产收益计划)和可转 换债券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40% , 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股票、权证等资产占基金资产 的比例为 0-20%,其中权证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 。在基金实际管理 过 程 中 , 本 基 金 具 体 配 置 比 例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根 据 中 国 宏 观 经 济 情 况 和 证 券 市 场 的 阶 段 性 变 化 做 主 动 调 整 , 以 求 基 金 资 产 在 各 类 资 产 的 投 资 中 达 到 风 险 和 收 益 的 最 佳平衡,但比例不超出基金合同约定的限定范围。 八 、 基 金 的 投 资 策 略


本 基 金 充 分 发 挥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研 究 优 势 , 将 严 谨 、 规 范 化 的 基 本 面 研 究 分 析 与 积 极 主 动 的 投 资 风 格 相 结 合 , 在 分 析 和 判 断 宏 观 经 济 运 行 状 况 和 金 融 市 场 运 行 趋 势 的 基 础 上 , 动 态 调 整 大 类 金 融 资 产 比 例 , 自 上 而 下 决 定 债 券 组 合 久 期 、 期 限 结 构 配 置 及 债 券 类 别 配 置 ; 同 时 在 对 企 业 债 券 进 行 信 用 评 级 的 基 础 上 , 综 合 考 量 企 业 债 券 ( 含 公 司 债 、 企 业 短 期 融 资 券 ) 的 信 用 评 级 以 及 包 括 其 它 券 种 在 内 的 债 券流动性、 供求关系、 收益率水平等因素, 自下而上地配置债券类属和精选个券。 通过综合运用 骑乘操作、套利操作、新股认购等策略,提高投资组合收益。 1、资产配置策略 本 基 金 采 用 “ 自 上 而 下 ” 的 多 因 素 分 析 决 策 支 持 系 统 , 结 合 定 性 分 析 和 定 量 分 析 , 形 成 对 不 同 类 属 市 场 的 预 测 和 判 断 , 确 定 债 权 类 证 券 、 股 权 类 证 券 和 货 币 市 场 工 具 的 配 置 比 例 , 并 随 着 各 类 证 券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的 相 对 变 化 , 动 态 调 整 类 属 资产的投资比例,以规避或控制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 2、久期管理策略 久 期 管 理 策 略 是 债 券 型 基 金 最 基 本 的 投 资 策 略 。 久 期 管 理 策 略 在 本 质 上 是 一 种自上而下的策略, 其目的在于通过合理的久期控制实现对利率风险的有效管理。 在 全 球 经 济 的 框 架 下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对 宏 观 经 济 运 行 趋 势 及 其 引 致 的 财 政 、 货币政策变化做出判断, 密切跟踪 CPI、PPI、 汇率、M2 等利率敏感指标, 运用数 量 化 工 具 , 对 未 来 市 场 利 率 趋 势 进 行 分 析 与 预 测 , 并 据 此 确 定 合 理 的 债 券 组 合 久 期。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41 具体而言,基金管理人通过以下几方面的分析来确定债券组合的目标久期: (1)宏观经济环境分析:通过对宏观经济数据如月度、季度进出口增长率、 消 费 增 长 率 、 投 资 增 长 率 等 的 跟 踪 与 分 析 , 预 测 宏 观 经 济 运 行 趋 势 , 合 理 预 期 当 前 经 济 运 行 在 经 济 周 期 中 所 处 的 阶 段 ; 针 对 当 前 的 经 济 运 行 存 在 的 问 题 , 合 理 预 期中央政府的财政与货币政策取向以及 当前利率在利率周期中所处的阶段。 (2) 市场利率变动趋势分析: 基于利率周期运行阶段的预期, 密切关注月度 CPI 、PPI 等物价指数、准备金比率、货币供应量、信贷、汇率等金融运行数据、 投 资 、 贸 易 顺 差 、 工 业 增 加 值 等 实 体 经 济 运 行 数 据 以 及 就 业 数 据 等 等 央 行 货 币 政 策 所 监 控 的 目 标 数 据 的 变 化 , 预 测 法 定 利 率 在 时 间 与 空 间 上 的 变 动 与 趋 势 。 根 据 法 定 利 率 的 变 化 , 分 析 投 资 人 心 理 与 市 场 供 求 关 系 以 及 流 动 性 等 的 变 化 , 合 理 预 期市场利率、债券收益率在时间与空间上的可能变动。 (3) 目标久期分析: 根据法定利率与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 所处利率周期的 阶 段 , 结 合 当 期 的 债 券 收 益 率 水 平 , 确 定 组 合 目 标 久 期 。 原 则 上 , 在 利 率 上 行 通 道 中 , 通 过 缩 短 目 标 久 期 规 避 利 率 风 险 ; 在 利 率 下 行 通 道 中 , 通 过 延 长 目 标 久 期 分享债券价格上涨的收益。 3、企业债投资策略 企 业 债 投 资 策 略 是 一 种 自 上 而 下 的 利 率 风 险 管 理 与 自 下 而 上 的 信 用 风 险 管 理 相 结 合 的 策 略 , 是 本 基 金 最 主 要 的 投 资 策 略 。 本 基 金 所 指 企 业 债 券 , 包 括 公 司 债 和企业短期融资券。 本 基 金 通 过 宏 观 经 济 运 行 、 企 业 发 展 前 景 、 企 业 偿 债 能 力 、 建 设 项 目 质 量 等 多 重 因 素 的 综 合 考 量 对 企 业 债 券 进 行 信 用 评 级 , 并 在 信 用 评 级 的 基 础 上 , 建 立 企 业债债券池;然后基于既定的目标久期、信用利差精选个券进行投资。 具体而言,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步骤来对企业债券进行投资管理: (1) 信用评级分析: 本基金首先将企业债划分成短期企业债券 (含企业短期 融资券) 和中长期企业债券 (含中长期公司债) , 分别建立短期企业债券和中长期 企 业 债 券 的 信 用 评 级 指 标 体 系 , 然 后 再 利 用 信 用 评 级 指 标 体 系 给 发 行 主 体 和 标 的 债券打分,给出企业债基于其综合得分的信用评级 等级。 (2 ) 筛 选 企 业 债 券 : 本 基 金 将 企 业 债 的 信 用 评 级 分 成 五 级 ( 见 下 表 ) , 而 仅 将信用评级在 3 级以上的债券纳入备选债券池(其中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42 融债和银行担保的信用评级为 AAA 级或等同于 AAA 级 的债券,自动纳入备选债券 池) 。本基金基金经理可直接按流程、按权限从备选债券池中选择债券进行投资。 备选债券池外债券,信用评级为 2 级的企业债在信用评级没有改善迹象前限制投 资 , 在 投 资 评 级 出 现 改 善 趋 势 时 , 可 以 按 流 程 、 按 权 限 少 量 投 资 ; 信 用 评 级 为 1 级的企业债禁止投资。 3) 信用利 差分析: 鉴 于发达国家成熟市场 “ 信用利差之谜” 现象的 广泛存在 , 信 用 产 品 本 金 损 失 率 对 信 用 利 差 解 释 力 不 高 。 本 基 金 将 根 据 中 国 企 业 债 市 场 处 于 发 展 初 级 阶 段 , 市 场 效 率 不 高 的 现 状 , 密 切 关 注 供 求 关 系 、 税 收 、 利 率 、 投 资 人 结 构 与 行 为 以 及 市 场 的 深 度 、 广 度 和 制 度 建 设 等 因 素 对 信 用 利 差 的 影 响 , 对 个 券 进行有效的信用利差交易。 4、资产支持证券(含资产收益计划)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将 通 过 宏 观 经 济 、 提 前 偿 还 率 、 资 产 池 结 构 以 及 资 产 池 资 产 所 在 行 业 景 气 变 化 等 因 素 的 研 究 , 预 测 资 产 池 未 来 现 金 流 变 化 ; 通 过 研 究 标 的 证 券 发 行 条 款 , 预 测 提 前 偿 还 率 变 化 对 标 的 证 券 的 久 期 与 收 益 率 的 影 响 , 同 时 密 切 关 注 流 动 性 对 标 的 证 券 收 益 率 的 影 响 。 综 合 运 用 久 期 管 理 、 收 益 率 曲 线 、 个 券 选 择 以 及 把 握 市 场 交 易 机 会 等 积 极 策 略 , 在 严 格 控 制 风 险 的 情 况 下 , 结 合 信 用 研 究 和 流 动 性 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5、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是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的投资品种, 兼具股性和债性的双重特征。 一 方 面 , 本 基 金 可 转 换 债 券 股 性 的 研 究 将 完 全 依 托 于 公 司 投 研 团 队 对 标 的 股 票 的 研 究 , 在 此 基 础 上 结 合 金 融 工 程 师 的 可 转 债 定 价 模 型 , 充 分 考 虑 转 债 发 行 后 目 标 转 债 标 的 股 票 股 价 波 动 率 可 能 出 现 的 变 化 , 对 目 标 转 债 的 股 性 进 行 合 理 定 价 。 另 一 方 面 , 对 于 本 基 金 可 转 换 债 券 债 性 的 研 究 , 将 通 过 引 进 公 司 企 业 债 券 信 用 评 级 指 标 体 系 , 对 可 转 换 债 券 的 发 行 主 体 及 标 的 债 券 进 行 信 用 评 级 , 并 在 信 用 评 级 的 信用评级 综合得分 定义 投资建议 5 [90,100 ) 信用风险小 可投资 4 [80,90) 信用风险较小 可投资 3 [60,80) 信用风险中 可投资 2 [40,60) 信用风险大 限制投资 1 [0,40) 信用风险很大 禁止投资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43 基 础 上 对 其 进 行 合 理 定 价 。 通 过 对 标 的 转 债 股 性 与 债 性 的 合 理 定 价 , 力 求 选 择 被 市场低估的品种,来构建本 基金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组合。 6、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策略包括新股认购策略和可转换债券转股策略。





(1)新股认购策略 本 基 金 认 为 股 票 一 、 二 级 市 场 之 间 存 在 一 定 的 价 差 是 暂 时 现 象 , 因 此 , 股 票 投资策略只是一种阶段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分析影响股票一级市场资金面的相关市场风险收益特征的变 化、 股票发 行政策取向 (如扩容节 奏、 发行市 盈率与二级市场市盈率的差距) , 预 测 新 股 一 级 市 场 供 求 关 系 的 变 化 , 并 据 此 进 一 步 预 测 认 购 新 股 中 签 率 和 新 股 的 收 益 率 变 动 趋 势 ; 同 时 , 借 助 公 司 投 资 平 台 行 业 研 究 员 的 研 究 建 议 , 预 测 拟 认 购 新 股的中 签 率 和 认 购 收 益 率 , 确 定 合 理 规 模 的 资 金 、 精 选 个 股 认 购 , 实 现 新 股 认 购 收益率的最大化。 (2)可转换债券转股策略 本 基 金 在 进 行 可 转 换 债 券 投 资 时 , 面 对 可 能 出 现 可 转 换 债 券 与 正 股 之 间 存 在 套 利 机 会 的 现 象 或 者 出 现 可 转 换 债 券 流 动 性 暂 时 不 足 的 现 象 , 采 用 可 转 换 债 券 转 股 策 略 , 即 将 持 有 的 可 转 换 债 券 在 转 换 期 内 转 股 抛 售 , 以 更 好 的 保 护 基 金 投 资 人 利益、实现基金可转换债券投资收益最大化。 本基金通过新股认购策略所认购新发行股票, 在其上市后持有时间不超 60 个 交易日,所持可转换债券转股后的股票持有时间不超过 5 个交易日;本基金累计 持有股票余额不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7、权证投资策略


与新股认购策略一样,本基金认为权证投资策略也是一种阶段性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的 权 证 投 资 以 权 证 的 市 场 价 值 分 析 为 基 础 , 配 以 权 证 定 价 模 型 寻 求 其 合 理 估 值 水 平 , 以 主 动 的 科 学 投 资 管 理 为 手 段 , 充 分 考 虑 权 证 资 产 的 收 益 性 、 流 动 性 及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 通 过 资 产 配 置 、 品 种 与 类 属 选 择 , 追 求 当 期 稳 定 的 基 金 资 产收益。 本基金通过可转债认购所获得的权证, 在其上市后持有时间不超过 20 个交易 日。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44 九 、 基 金 的 业 绩 比 较 标 准


本基金的整体业绩比较基准采用:


中债企业债总指数 如 果 上 述 基 准 指 数 停 止 计 算 编 制 或 更 改 名 称 , 或 者 今 后 法 律 法 规 发 生 变 化 , 又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 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则本基金管 理 人 将 视 情 况 经 与 本 基 金 托 管 人 协 商 同 意 后 调 整 本 基 金 的 业 绩 评 价 基 准 并 报 中 国 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但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 、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中等风险的品种,其长期 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 一 、 基 金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 误 导 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为 2015 年7 月1 日至 2015 年9 月30 日。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师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1,797,759,732.96 83.96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45 其中:债券 1,681,699,732.96 78.54


资产支持证券 116,060,000.00 5.42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01,016,291.53 14.06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1,888,020.15 1.02 7 其他资产 20,607,387.20 0.96 8 合计 2,141,271,431.84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51,140,000.00 2.91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82,555,000.00 21.8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82,555,000.00 21.80 4 企业债券 600,495,232.96 34.2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480,167,000.00 27.36 6 中期票据 163,408,000.00 9.31 7 可转债 3,934,500.00 0.22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681,699,732.96 95.81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46 例(%) 1 150213 15 国开 13 1,400,000 142,408,000.00 8.11 2 150217 15 国开 17 1,000,000 99,950,000.00 5.69 3 125872 15 永安债 600,000 60,000,000.00 3.42 4 1480534 14 京天恒债 500,000 51,570,000.00 2.94 5 150016 15 附息国债 16 500,000 51,140,000.00 2.91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 (元 )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1 1589212 15 开元 5A2 500,000 50,075,000.00 2.85 2 1589213 15 开元 5A3 500,000 49,485,000.00 2.82 3 119237 15 南方 A1 50,000 5,000,000.00 0.28 4 F0000E 濮阳优先 02 40,000 4,000,000.00 0.23 5 F0000F 濮阳优先 03 40,000 4,000,000.00 0.23 6 F0000D 濮阳优先 01 35,000 3,500,000.00 0.20 注: 因 “ 濮 阳优先 02”“ 濮阳优先 03”“ 濮阳优先 01” 暂无市场代码, 上表中对应的证 券代码为系统虚拟代码。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47 (1)报 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在 本 报 告 编 制 日 前 一 年 内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 券 的 发 行 主 体 未 受 到 公 开 谴 责 和 处罚。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 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 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 1 存出保证金 54,135.9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0,098,818.28 5 应收申购款 454,432.9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0,607,387.20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3008 电气转债 3,934,500.00 0.22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 二 、基金的业绩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48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后实际 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 ④ A/B 类 过去三个 月 2.26% 0.07% 0.99% 0.07% 1.27% 0.00% 2015年度 上半年 4.90% 0.30% 0.13% 0.09% 4.77% 0.21% 2014年度


19.84% 0.24% 5.92% 0.12% 13.92% 0.12% 2013年度


0.24% 0.31% -2.96% 0.09% 3.20% 0.22% 2012年度 10.74% 0.21% 2.90% 0.08% 7.84% 0.13% 2011年度 -5.74% 0.33% -0.78% 0.11% -4.96% 0.22% 2010年度 5.57% 0.35% 0.51% 0.10% 5.06% 0.25% 2009年度 6.97% 0.43% -3.45% 0.11% 10.42% 0.32% 2008年度 (自基金 合同生效 日起至 2008年12 月31日) 13.04% 0.20% 9.84% 0.30% 3.20% -0.10% C 类 过去三个 月 2.14% 0.07% 0.99% 0.07% 1.15% 0.00% 2015年度 上半年 4.67% 0.30% 0.13% 0.09% 4.54% 0.21% 2014年度 19.35% 0.24% 5.92% 0.12% 13.43% 0.12%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49 2013年度 -0.21% 0.31% -2.96% 0.09% 2.75% 0.22% 2012年度 10.24% 0.21% 2.90% 0.08% 7.34% 0.13% 2011年度 -6.13% 0.33% -0.78% 0.11% -5.35% 0.22% 2010年度 5.11% 0.35% 0.51% 0.10% 4.60% 0.25% 2009年度 6.50% 0.43% -3.45% 0.11% 9.95% 0.32% 2008年度 (自基金 合同生效 日起至 2008年12 月31日) 12.66% 0.20% 9.84% 0.30% 2.82% -0.10%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 年 3 月 31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1 .交银增利债券 A/B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 6 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50 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2 .交银增利债券 C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 6 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 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51 十 三 、 基 金 的 费 用 与 税 收 ( 一 ) 基 金费 用 的 种 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本基金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9、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 述 基 金 费 用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法 律 规 定 的 范 围 内 参 照 公 允 的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基金财产清算时所发生费用, 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 值中扣除。 ( 二 ) 基 金费 用 计 提 方法 、 计 提 标准 和 支 付 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 管 理费按 前一日基 金 资产净值 的 0.6% 的 年费率计 提 。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管 理 费 每 日 计 提 ,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向 基 金 托 管 人 发 送 基 金 管 理 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52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 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年 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托 管 费 每 日 计 提 ,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向 基 金 托 管 人 发 送 基 金 托 管 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 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 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投资人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收取前端申购费用, 即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申 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投资人 申购 B 类基金份额收取后端申购费用, 即 在 赎 回 时 才 支 付 相 应 的 申 购 费 用 , 该 费 用 随 基 金 份 额 的 持 有 时 间 递 减 。 投 资 人 申购 C 类基金份额 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目前场内交易只支持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A/B 类基金份额 的申购费用由 A/B 类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 购 金 额 (含 申 购 费 ) A 类 基 金 份额 前 端 申 购费 率 50 万元以下 0.8% 50 万元(含)至100 万元 0.6% 100 万元(含)至200 万元 0.5% 200 万元(含)至500 万元 0.3% 500 万元(含)以上 每笔交易1000 元 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B 类 基 金 份额 后 端 申 购费 率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53 1 年以内(含) 1.0% 1 年至3 年(含) 0.6% 3 年至5 年(含) 0.4% 5 年以上 0.0% 持有 A/B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 A/B 类 基金份额, 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自 2013 年 4 月 11 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 本基金 A 类基金 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 养 老 金 客 户 指 基 本 养 老 基 金 与 依 法 成 立 的 养 老 计 划 筹 集 的 资 金 及 其 投 资 运 营 收 益 形 成 的 补 充 养 老 基 金 等 , 具 体 包 括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 可 以 投 资 基 金 的 地 方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 企 业 年 金 单 一 计 划 以 及 集 合 计 划 。 如 将 来 出 现 经 养 老 基 金 监 管 部 门 认 可 的 新 的 养 老 基 金 类 型 , 本 公 司 将 发 布 临 时 公 告 将 其 纳 入 养 老 金 客 户 范 围 , 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如 下表: 特定申购费率 (A 类基金份额) 申 购 金 额 (含 申 购 费 ) 特 定 申 购 费率 50 万元以下 0.32% 5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 0.18% 100 万元(含)至200 万元 0.10% 200 万元(含)至500 万元 0.06% 500 万元以上(含500 万) 每笔交易 1000 元 有 关 养 老 金 客 户 实 施 特 定 申 购 费 率 的 具 体 规 定 以 及 活 动 时 间 如 有 变 化 , 敬 请 投资人留意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 1)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 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净申购 金额=申购总金额/(1+ 申购费率) 申购 费用=申购总金额-净申购 金额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54 申购 份额= 类基金份额净值 日 申购费用 申购总金额 B A T / - 例一 :某投资人投资 4 万元申购本基金 的 A 类基金份额(非网上交易),申 购费率为 0.8%, 假设申购当日A/B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 元, 则其可得到的申 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40,000 元 净申购金额=40,000/(1+0.8% )=39,682.54 元 申购 费用=40,000-39,682.54=317.46 元 申购份额=(40,000-317.46 )/1.0400=38,156.29 份 如果投资人是场内申购,申购份额为 38,156 份,其余 0.29 份对应金额返回 给投资人。 2)B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 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申购份额= 类基金份额净值 日 申购总金额 B A T / 当投资人提出赎回时,后端认购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T 日A/B 类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例二 :某投资人投资 4 万元申购本基金 的 B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A/B 类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0 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40,000/1.0400=38,461.54 份


即:投资人投资 4 万元 申购本基金 的 B 类基金 份额 ,假设申购当日 A/B 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 1.0400 元, 则可得到 38,461.54 份B 类基金份额 , 但其在赎回时需 根据其持有时间按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交纳后端申购费用 。 3)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如果投资人选择申购 C 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T 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三 :某投资人投资 4 万元申购本基金的 C 类 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C 类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0 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55 申购份额=40,000/1.0400=38,461.54 份 即:投资人投资 4 万元 申购本基金的 C 类基金 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C 类基金 份额净值为 1.0400 元,则其可得到 38,461.54 份C 类基金份额。 (3) 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 A/B 类基金份额 赎回人承担, 赎回费用的 25%归基金 财产, 其余用 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投资人赎回 A 类和 B 类 基金份额收取赎 回费用, 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 赎回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 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B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A/B 类 基 金份 额 赎 回 费率 1 年以内(含) 0.1% 1 年至2 年(含) 0.05% 2 年以上 0.0% (4) 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 回 金 额 为 按 实 际 确 认 的 有 效 赎 回 份 额 乘 以 当 日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并 扣 除 相 应 的 费用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1)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如果投资人赎回 A 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 日A/B 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 日A/B 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一 : 某投资人赎回1 万份 A 类基金份额, 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10%, 假设赎 回当日 A/B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 费用 = 10,000×1.0160 ×0.10%=10.16 元


赎回金额 = 10,000×1.0160-10.16=10,149.84 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1 万份 A 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 A/B 类基金份额 净值是 1.016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0,149.84 元。 2)B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如果投资人赎回 B 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56 赎回总 额=赎回份额×T 日 A/B 类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份额×认(申)购日 A/B 类基金份额净值×后端 认(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例二 : 某投资人赎回1 万份 B 类基金份额, 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05%, 假设赎 回当日 A/B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 元, 投资人对应的后端申购费是 0.6%, 申购 时的 A/B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0160=10,160 元 后端申购费用=10,000×1.0100 ×0.6%=60.60 元 赎回费用=10,160×0.05%=5.80 元 赎回金额=10,160-60.60-5.80=10,093.60 元 即: 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1 万份 B 类基金份额, 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05%, 假设 赎回当日 A/B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60 元, 投资人对应的后端申购费是 0.6%,申 购时的A/B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0 元, 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093.60 元。 3)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投资人赎回 C 类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三 :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1 万份 C 类基金 份额,假设赎回当日 C 类基金份 额净值是 1.25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1.2500=12,500 元 即: 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 万份 C 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 值是 1.25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2,500 元。 (5)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和B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 ×年销售费率÷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57 销 售 服 务 费 每 日 计 提 ,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向 基 金 托 管 人 发 送 销 售 服 务 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本 基 金 销 售 服 务 费 将 专 门 用 于 本 基 金 的 销 售 与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服 务 , 基 金 管 理 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6)转换费 1) 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 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 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 出 基 金 的 赎 回 费 用 按 照 各 基 金 最 新 的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及 相 关 公 告 规 定 的 赎 回费率和计费方式收取, 赎回费用的 25%归入基金财产, 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 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前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 不 收 取 申 购 费 用 的 基 金 或 前 端 申 购 费 用 低 的 基 金 向 前 端 申 购 费 用 高 的 基 金 转 换 , 收 取 前 端 申 购 补 差 费 用 ; 从 前 端 申 购 费 用 高 的 基 金 向 前 端 申 购 费 用 低 的 基 金 或 不 收 取 申 购 费 用 的 基 金 转 换 , 不 收 取 前 端 申 购 补 差 费 用 。 申 购 补 差 费 用 原 则 上 按 照 转 出 确 认 金 额 对 应 分 档 的 转 入 基 金 前 端 申 购 费 率 减 去 转 出 基 金 前 端 申 购 费 率 差 额 进 行 补 差 , 转 出 与 转 入 基 金 的 申 购 补 差 费 率 按 照 转 出 确 认 金 额 分 档 , 并 随 着转出确认金额递减。 4)后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 不 收 取 申 购 费 用 的 基 金 或 后 端 申 购 费 用 低 的 基 金 向 后 端 申 购 费 用 高 的 基 金 转 换 , 不 收 取 后 端 申 购 补 差 费 用 , 但 转 入 的 基 金 份 额 赎 回 的 时 候 需 全 额 收 取 转 入 基 金 的 后 端 申 购 费 ; 从 后 端 申 购 费 用 高 的 基 金 向 后 端 申 购 费 用 低 的 基 金 或 不 收 取 申 购 费 用 的 基 金 转 换 , 收 取 后 端 申 购 补 差 费 用 , 且 转 入 的 基 金 份 额 赎 回 的 时 候 需 全 额 收 取 转 入 基 金 的 后 端 申 购 费 。 后 端 申 购 补 差 费 用 按 照 转 出 份 额 持 有 时 间 对 应 分档的转出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入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5)网上直销的申购补差费率优惠 为 更 好 服 务 投 资 者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已 开 通 基 金 网 上 直 销 业 务 , 个 人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 网 上 直 销 交 易 平 台 ” 办 理 基 金 转 换 业 务 , 其 中 部 分 转 换 业 务 可 享 受 转 换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58 费 率 优 惠 , 优 惠 费 率 只 适 用 于 转 出 与 转 入 基 金 申 购 补 差 费 用 , 转 出 基 金 的 赎 回 费 用 无 优 惠 。 可 通 过 网 上 直 销 交 易 平 台 办 理 的 转 换 业 务 范 围 及 转 换 费 率 优 惠 的 具 体 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具 体 转 换 费 率 水 平 请 参 见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www.fund001.com , www.bocomschroder.com )列示的相关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6)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进 行 调 整 , 并 应 于 调 整 后 的 收 费 方 式 和 费 率 在 实 施 前 依 照 《 信 息 披 露 办 法 》 的 有 关 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7)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1)前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 出 与 转 入 基 金 的 申 购 补 差 费= 转 入 确 认 金 额 × 对 应 的 转 出 与 转 入 基 金 的 申 购补差费率/(1+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 注 : 对 于 适 用 固 定 金 额 申 购 补 差 费 用 的 , 转 出 与 转 入 基 金 的 申 购 补 差 费 = 固定金额的申购补差费)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转换 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 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 (仅 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 A 为0)。 转 入 基 金 确 认 份 额 的 计 算 精 确 到 小 数 点 后 两 位 , 小 数 点 后 两 位 以 后 的 部 分 四 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趋势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100,000 份,持有期 半年,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趋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0 元,交银成长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 2.2700 元。 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银趋势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成 长前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成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10=101,000 元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59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1,000 ×0.5%=505 元 转入确认金额=101,000-505=100,495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495×0/(1+0)=0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495-0)/2.2700=44,270.93 份 例二: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 A 类基金份额 1,000,000 份,持有期一年半, 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200 元, 交银趋势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 1.010 元 。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0 份交银增利 A 类 基金份额转换 为交银趋势前端基金份额( 非网上交易 ),则转入交银趋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1.0200=1,020,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20,000 ×0.05%=51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020,000-510=1,019,49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19,490×0.5%/(1+0.5% )=5,072.09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19,490-5,072.09)/1.010=1,004,374.17 份 例三: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 C 类基金份额100,000 份,转换申请当日交银 增利 C 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 1.2500 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2.2700 元。若 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银增利 C 类基 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非 网上交易 ),则转入交银精选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0=125,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0=125,00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5,000×1.5%/(1+1.5%)=1,847.29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5,000-1,847.29)/2.2700=54,252.30 份 例四: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 A 级 基金份额 100,000 份,该 100,000 份基金 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 61.52 元,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 A/B 类基金份额 净 值为 1.2700 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 元 。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 交银货币 A 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 A 类基金份额(非网上交易 ),则转入确 认的交银增利 A 类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0=100,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 元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60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8%/(1+0.8%)=793.65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000-793.65+61.52)/1.2700=78,163.68 份 2)后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 出 与 转 入 基 金 的 申 购 补 差 费= 转 入 确 认 金 额 × 对 应 的 转 出 与 转 入 基 金 的 申 购补差费率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转换 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 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 (仅 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 A 为0)。 转 入 基 金 确 认 份 额 的 计 算 精 确 到 小 数 点 后 两 位 , 小 数 点 后 两 位 以 后 的 部 分 四 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五:某投资者持有交银主题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100,000 份,持有期 一年半, 转换申请当日交银主题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0 元, 交银稳健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 2.2700 元。 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银主题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 稳健后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稳健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125,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 ×0.2%=25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0=0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4,750-0)/2.2700=54,955.95 份 例六: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先锋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100,000 份,持有期 一年半, 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先锋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2500 元, 交银货币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 1.00 元。 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银先锋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 币,则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为: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61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125,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 ×0.2%=25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1.2%=1497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4,750-1497)/1.00=123,253.00 份 例七: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蓝筹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100,000 份,持有期 三年半, 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蓝筹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0.8500 元, 交银增利 B 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1.0500。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银蓝筹后端基金份额 转换为交银增利 B 类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增利 B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850=85,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85,000×0=0 元 转入确认金额=85,000-0=85,00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85,000×0.2%=170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85,000-170)/1.0500=80,790.48 份 例八: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 A 级 基金份额 100,000 份,该 100,000 份基金 份额 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 61.52 元,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 B 类基金份额净值 为 1.2700 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 元。若该投资者将 100,000 份交 银货币 A 级 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 B 类基金 份额,则转入确认的交银增利 B 类 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0=100,000 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 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0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000-0+61.52)/1.2700=78,788.60 份 (8) 网上直销的有关费率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已 开 通 基 金 网 上 直 销 业 务 , 个 人 投 资 者 可 以 直 接 通 过 本 公 司 网 站 的 “ 交 银 施 罗 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网 上 直 销 交 易 平 台 ” ( 以 下 简 称 “ 网 上 直 销 交 易 平 台 ” ) 办 理 开 户 和 本 基 金 的 申 购 、 赎 回 、 定 期 定 额 投 资 和 转 换 等 业 务 。 本 公司暂不开展网上直销 B 类基金份额的认/申购业务, 通过转托管转入网上直销账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62 户的 B 类 基金份额只能办理赎回业务。 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 A 类基 金 份 额 申 购 和 定 期 定 额 投 资 业 务 的 个 人 投 资 者 将 享 受 前 端 申 购 费 率 优 惠 , 通过网 上 直 销 交 易 平 台 进 行 基 金 转 换 , 从 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所 载 的 零 申 购 费 率 的 基 金 转 换 入 非 零 申 购 费 率 的 基 金 , 转 出 与 转 入 基 金 的 前 端 申 购 补 差 费 率 将 享 受 优 惠 ,其 他 费 率 标 准 不 变 。 具 体 优 惠 费 率 请 参 见 公 司 网 站 列 示 的 网 上 直 销 交 易 平 台 申 购 、 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本 公 司 基 金 网 上 直 销 业 务 已 开 通 的 银 行 卡 及 各 银 行 卡 交 易 金 额 限 额 请 参 阅 本 公司网站。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 A 类、 C 类基金份 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 元 (含) , 单笔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为 100 元 (含) , 不受网上直销日常申购的最低金额限制;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 100 份,投资者 可 将 其 全 部 或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转 换 成 其 它 基 金 , 单 笔 转 换 申 请 不 受 转 入 基 金 最 低 申 购限额限制。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根 据 业 务 情 况 调 整 上 述 交 易 费 用 和 限 额 要 求 , 并 依 据 相 关 法 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 (9)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调整 A 类和B 类基金份 额的 申 购 费 率 和 赎 回 费 率 , 最 新 的 申 购 费 率 和 赎 回 费 率 在 更 新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中 列 示 。 费 率 如 发 生 变 更 , 基 金 管 理 人 最 迟 应 于 新 的 费 率 开 始 实 施 日 前 依 照 《 信 息 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三 ) 不 列入 基 金 费 用的 项 目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因 未 履 行 或 未 完 全 履 行 义 务 导 致 的 费 用 支 出 或 基 金 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前 所 发 生 的 信 息 披 露 费 、 会 计 师 费 、 律 师 费 及 其 他 费 用 , 不 得 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 四 ) 基 金管 理 费 、 托管 费 和 销 售服 务 费 的 调整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可 根 据 基 金 发 展 情 况 协 商 调 整 基 金 管 理 费 率 、 基 金 托 管 费 率 和 销 售 服 务 费 率 等 相 关 费 率 或 改 变 收 费 模 式 。 降 低 基 金 管 理 费 率 、 基 金 托 管 费 率 和 销 售 服 务 费 率 等 相 关 费 率 或 在 不 提 高 整 体 费 率 水 平 的 情 况 下 改 变 收 费 模式,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63 基 金 管 理 人 必 须 最 迟 于 新 的 费 率 或 收 费 模 式 实 施 日 前 依 照 《 信 息 披 露 办 法 》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五 ) 基 金税 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 四 、 对 招 募 说 明 书 更 新 部 分 的 说 明 总体更新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据 《 基 金 法 》 、 《 运 作 办 法 》 、 《 销 售 办 法 》 、 《 信 息 披 露 办 法 》 及 其 它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对 本 基 金 的 原 招 募 说 明 书 进 行 了 更 新, 主 要 更 新的内容如下: (一)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三 )更新了“三、基金托管 人”中相关内容。 (四 )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内容。 (五)更新了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中相关内容。 (六 )更新了“十、基 金的投资”中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相关内容,数据截 止到 2015 年9 月30 日。 (七 )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中相关内容,数据截止到 2015 年9 月30 日。 (八 )更新了“二十一、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中相关内容。 (九 )更新了“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涉 及 本基金的相关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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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 五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