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德邦纯债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A(001652)

德邦纯债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德邦纯债 18 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 德邦纯债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〇一五 年 十一月 德邦纯债 18 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 重要提示 1、 德邦纯债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的发售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276号文 准予募集注册。 中 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 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 )基金的封闭期


本基金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18 个月(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自 每 一 开 放期结 束 之 日次日 起 ( 包括该 日 )18 个 月 的 期间。 本 基 金封闭 期 内 采 取 封闭运作模式, 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 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的 18 个月对日的前一日止。首 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 (包括该日) 进入首个开放期, 第二个封 闭期 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的 18 个月对日的前 一日止,以此类推。 (2 )基金的开放期


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首个开放期。 每个开放期原则上 为5至20 个工作日, 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一开放期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如在开放期尚不足五个工作日时发生不可抗 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继续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 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 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直至 达到预先公告的时间长度。 3、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或简称 “本公司”或“基 金管理人 ”) , 基金托管人为 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 德邦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4 、 本 基 金 募 集 对 象 为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可 投 资 于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个 人 投 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 德邦纯债 18 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 5、 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15 年11月16日至2015年12月4日,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 管理人的直销 机构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 6、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 易平台或 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份额的, 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 为100元人民币;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 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 追加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 销 售机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 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7、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8、基金合同生效时,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所形成的利息折算成基金份 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利息转份额 以实际从登记机构取得的记录为准。 9、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 了认购申请, 认购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 为准。 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 不可撤销。 投资者 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及时 到各销售网点或本基金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申请的 确认情况。 10、 投资人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 如尚未开立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 户, 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 提出开立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 交易账户的申请。 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一次性完成, 但认购申请的确认 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条件。 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已经 开立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人可免予开户申请。 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 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 违规进行认购。 1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2015年11月9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 、 《 上海证券报》 、 《中国证券报》 上的《德邦纯债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 书》。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www.dbfund.com.cn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直销申请表格, 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德邦纯债 18 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 400-821-7788 (免长途话费) 或 021-36034888 和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的咨询电话垂 询购买事宜。 13、 本基金募集期间, 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 如增加销售机构, 本 公司将另行公告。 各销售机构可能增加部分基金销售网点, 具体 销售网点名单及 开户认购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有关公告或拨打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具 体规定以各销售机构说明为准。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5、风险提示 (1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 能是分散投资, 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 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 投资人购买基金, 既可能按其 持有份额 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2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 基金自身的 市场风险、 投资风险、 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 合规风险、 本基金 的 特定风险、 技术及操作等其他风险 等。 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 风险, 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百分之二 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3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 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 同类型, 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 期, 也将承担不同程度 的风险。 一般来说, 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 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 为 债券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 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 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4 )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 资 产 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5 )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 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 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 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 不能保证投资人获 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德邦纯债 18 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5 (6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 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 由投 资人自行负担。 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 1.00 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投资人按 1.00 元发售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 跌破 1.00 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7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 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 和赎回基金, 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 本发售公告 以及其他相 关公告。 德邦纯债 18 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6 一 、 本 次 基金 份 额 发 售情 况 (一)基金名称及代码 基金名称: 德邦纯债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A 类:001652 (简称: 德邦纯债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A);C 类: 001653(简称:德邦纯债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C) (二)基金类别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1 )基金的封闭期


本基金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18 个月(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自 每 一 开 放期结 束 之 日次日 起 ( 包括该 日 )18 个 月 的 期间。 本 基 金封闭 期 内 采 取 封闭运作模式, 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 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的 18 个月对日的前一日止。首 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 (包括该日) 进入首个开放期, 第二个封闭期 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的 18 个月对日的前 一日止,以此类推。 (2 )基金的开放期


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首个开放期。 每个开放期原则上 为5至20 个工作日, 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一开放期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如在开放期尚不足五个工作日时发生不可抗 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继续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 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 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直至 达到预先公告的时间长度。 (四)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 追求超过当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力 争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持续增值 。 德邦纯债 18 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7 (五)基金份额 发售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的发售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 (六)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七)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 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而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八 )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国债、 央行票据、 金融债、 企业债、 公司债、 地方政府债、 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 券、 超短期融资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 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 关 规 定 ) 。本 基 金 不参与 一 级 市场新 股 申 购或增 发 新 股,也 不 直 接从二 级 市 场 买 入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本基金不参与一级市场及二级市场可转换债券的投 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 范围。 (九 )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十 ) 募集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募集目标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十 一) 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德邦纯债 18 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地址:上海市吴淞路 218 号宝矿国际大厦 35 层 公司总机:021-26010999 直销电话:021-26010928 直销传真:021-26010960 联系人: 王伟 发售期间,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 400-821-7788 (免长途话费) 或 021-36034888 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建议等。 (2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www.dbfund.com.cn 2、其他销售机构 (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服电话:95568


联系人:王继伟 电话:010-57092623 传真:010-57092611


网址:www.cmbc.com.cn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客服电话:95528 联系人:唐苑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公司网址: www.spdb.com.cn (3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德邦纯债 18 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法定代表人: 陶涛 客服电话: 400-181-8188 联系人: 许云婷 电话:021-54509988 传真:021-54509981 网址: www.1234567.com.cn (4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电话:400-8773-772 联系人:董一锋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5) 诺亚正 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08 号北美广场 B 座 12 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联系人:张裕


电话:021-38509735








传真:021-38509777








网址:www.noah-fund.com (6) 上海利 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德邦纯债 18 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0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客服电话:400-033-7933








联系人:徐鹏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网址:www.leadbank.com.cn (7) 海银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 16 楼 B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 16 楼 B 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惠





客服电话:400-808-1016





联系人:刘燕妮


电话:021-80133888








传真:021-80133413





网址:www.fundhaiyin.com (8) 北京增 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客服电话:400-001-8811





联系人:李皓 电话:010-67000988





传真:010-67000988-6000





网址 :www.zcvc.com.cn (9) 泰诚财 富基金销售( 大连)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客服电话:400-6411-999


德邦纯债 18 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 联系人:马骋宇 电话:0411-88891212





传真:0411-84396536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10) 上海 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客服电话:400-821-9031 联系人:陈思乐 电话:021-20662010 网址:www.lufunds.com (11) 上海 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号楼 3 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服电话:400-046-6788 联系人:凌秋艳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网址:www.66zichan.com (12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唐诗洋


电话:021-20691926


传真:021-58787698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德邦纯债 18 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2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13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广场 E 座 18 楼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耿杰 联系电话:021-20835888


传真号码:021-20835879


客服热线:400-920-0022 公司网址:www.licaike.com (14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四栋 10 层 1006 法定代表人: 杨懿 客服电话:400-166-1188 联系人:文雯 联系电话:010-83363101


网址:http://8.jrj.com.cn/ (十 二)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 2015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5 年 12 月 4 日。募 集期限自 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募集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程序延长或缩短发售募 集期,并及时公告,此类变更适用于所有销售机构。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 月内, 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基金 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 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 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 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合同》生效。 德邦纯债 18 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3 二 、 发 售 方式 与 相 关 规定 (一) 发售方式 通过基金销售网点 (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柜台、 网上直销平台及基金 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并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的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 公开发售。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 实接收到认购申请。 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认购申请及认 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二) 认购程序 投资人认购时间安排, 认购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 可咨询销售机构 各基金销售网点的经办人员。 (三)认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C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不收取认 购费。 本基金 A 类 基 金 份额的 认 购 费用不 列 入 基金财 产 , 主要用 于 基 金的市 场 推 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认购费用在投资人认购 A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 多次认购的, 按单笔认购金额 对应的费率分别计费。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 : 注:M 为投资金额 (四 )认购份额的计算 (1 )A 类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计算公式如 下:


认购费用采用比例费率时: 基金份额类别 客户认购金额(M,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A 类基金份额 M<100万元 0.6% 100 万元≤M<500万元 0.3% M≥500万元 1000 元/ 笔 C 类基金份额 0 德邦纯债 18 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4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 (1+ 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 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 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采用固定金额时:


认购费用= 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 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 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以人民币为单位, 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 2 位,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误差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 1:某投资者在认购期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 A 类 基金份额,其对应认 购费率为 0.6%, 若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50 元, 则其可得到的认购 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1+0.6%)=99,403.58 元


认购费用=100,000-99,403.58 =596.42 元


认购份额=(99,403.58+50 )/1.00=99,453.58 份


(2 )C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 如果投资人选择认购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 2,某投资人在认购期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 C 类 基金份额, 认购金额 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50 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0+50 )/1.00=100,050 份 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五 ) 认购的方式及确认 1 、 本 基金的 认 购 采用金 额 认 购方式 。 投 资者认 购 时 ,需按 销 售 机构规 定 的 方式全额缴款 ; 2 、 基 金投资 者 在 基金募 集 期 内可以 多 次 认购基 金 份 额,但 已 受 理的认 购 申 请不允许撤销 ;


德邦纯债 18 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5 3 、 销 售网点 受 理 申请并 不 表 示对该 申 请 的是否 成 功 的确认 , 仅 说明该 销 售 网点收到了认购申请。 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投资者 应 在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到 各 销 售 网 点 或 本 公 司 客 户 服 务 中 心 查 询 认 购 申 请 的 受 理 情况; 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 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投资人认购金额本金 足额退还投资者; 4 、 通 过基金 管 理 人网上 交 易 平台或 其 他 销售机 构 首 次认购 本 基 金份额 的 , 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 元人民币;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 认购本基金份额的, 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 元; 追加认购本基金 份额的单笔最低 金额为 100 元。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5 、 募 集期间 不 设 置投资 者 单 个账户 持 有 基金份 额 的 比例和 最 高 认购金 额 限 制。 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 以各销售机构 的业务规定为准 。 三 、 直 销 机构 开 户 及 认购 程 序 (一)直销中心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1、个人投资者 (1 ) 开户及认购时间: 募集 期间每日上午 9:30 至下午 17:00 (周六、 周 日及法定节假日 除外) 。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投资者提供 下列材料办理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 A. 填 写 合 格 并 经 申 请 人 签 字 确 认 的 《 开 放 式 基 金 账 户 业 务 申 请 表 ( 个 人) 》及《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个人) 》 ; B.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 身份证、 军官证、 士兵证、 武警证、 台胞证、 港 澳 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C. 指定银行账户实名制凭证(银行借记卡或存折的 原件及复印件) ; D. 需要开通传真交易的投资者, 应签署 《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 ; E. 委托他人代办的, 还需提供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委托代办业务授权委托 书原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F. 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2)投资者提供 下列材料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德邦纯债 18 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6 A. 填写合格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 B. 资金划付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C.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 《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 (适用于传真交易) ; E. 委托他人代办的, 还需提供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委托代办业务授权委托 书原件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未满 18 周 岁的个人投 资者还需提供经监护人签字确认的《法定代理人确认函》 。 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3)认购资金的缴付: 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 17:00 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 基金管理人 在指定银行开立的 下列直销专户。 A. 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第一支行 账号:310066726018170166900 B. 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海吴淞路支行 账号:1001197819200053442 C. 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大连路支行 账号:121910244310802 D. 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上海普陀支行 账号:31001511980050031801 (3)注意事项 1) 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7: 00 之前, 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基金管理人 指定直销专户, 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 申请受理日期 (即有效申请日) 以 资金到账日为准。 2) 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 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 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 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德邦纯债 18 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7 D. 募集期截止日下午 17:00 之前认购资金未到达指定直销专户的; E. 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对登记机构确认的无效认购,基金管理人将在 7 个工作日内将认购资金 退回, 投资者可在退回的认购资金到账后再次提出认购申请 (届时募集期已结束 的除外)。 2、机构投资者 (1 ) 开户及认购时间: 募集期 间每日上午 9:30 至下午 17:00 (周六、 周 日及法定节假日 除外) 。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投资者提供 下列材料办理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 A. 填写合格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 (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 章的 《 开 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机构版) 》 、 《风 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机 构版)》; B.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已通过年检的 《企业法人执照》 或 《营业执 照》 副本原件及加盖法人 (或非法人单位) 公章的复印件; 或民政部 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法人 (或非法 人单位) 公章的复印件。 如为境外机构投资者, 还应提交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 投资额度的审批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须加盖托管银行印章); C.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法人 (或非法人单位) 公章的复印 件; D.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E. 银行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F. 加盖预留印鉴的预留印鉴卡; G. 需要开通传真交易的投资者, 应签署 《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 ; H. 委托他人办理的, 需提交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加 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 (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 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 托书原件。 2 )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 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A. 填写合格并加盖预留印鉴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B. 资金划付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德邦纯债 18 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8 C. 《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适用于传真交易); D. 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投资人开户的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3)认购资金的缴付: 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 17:00 前, 以电汇、 支票主动付款或贷记凭 证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基金管理人 在指定银行开立的下列 直销专户。 A. 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第一支行 账号:310066726018170166900 B. 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海吴淞路支行 账号:1001197819200053442 C. 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大连路支行 账号:121910244310802 D. 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上海普陀支行 账号:31001511980050031801 (3 )注意事项 1) 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7: 00 之前, 若投资 者的认购资金未到 达基金管理人 指定直销专户, 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 申请受理日期 ( 即有效申请日) 以 资金到账日为准。 2) 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 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 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 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 募集期截止日下午 17:00 之前认购资金未到达指定基金 直销专户的; E. 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对登记机构确认的无效认购, 基金管理人将在 7 个工作日内将认购资金 退回, 投资者可在退回的认购资金到账后再次提出认购申请 (届时募集期已结束 的除外)。 德邦纯债 18 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9 (二)直销网上交易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1、 开户及认购时间:募集期 间 24 小时接受开户、认购申请。工作日 17: 00 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处理 。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 )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者通过 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开立基金账户 时, 需验证身份信息, 阅 读风险提示函, 并签订网上直销协议。 新用户第一次登录时, 系统将要求投资者 进行风险测评。 (2 )认购流程: A. 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开立基金账户当日, 即可使用 基金账号 或交易账号办理认购业务; B. 投 资 者 通 过 网 上 直 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认 购 的 流 程 请 参 见 本 公 司 网 站 所 公布的《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 3、 注意事项 (1 ) 若投资 者 的 认购资 金 未 被实时 扣 除 ,则该笔提 交的申 请 失败 。请确保 银行账户有足额资金后重新发起认购申请 。 (2 )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 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开户不成功的; B. 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C. 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 )对登记机构确认的无效认购 ,基金管理人将在 7 个工作日内将认购资 金退回, 投资者可在退回的认购资金到账后再次提出认购申请 (届时募集期已结 束的除外)。 四 、 非 直 销机 构 的 开 户与 认 购 程 序 机构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规 定为准。 五 、 清 算 与交 割 (一)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 在基金募集德邦纯债 18 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 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 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 、 基 金 的验 资 与 基 金合 同 生 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 月内, 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基金 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 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 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 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 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 )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 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 并加计银行同 期活期存款利息; 3 、 如 基金募 集 失 败,基 金 管 理人、 基 金 托管人 及 销售 机构 不 得 请求报 酬 。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 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担。 七 、 发 售 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 会计师费、 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 不得从基金 财产中列支。 若本基金募集失败, 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由基金管理人 、德邦纯债 18 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1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各自 承担。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各项费用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列支。 八 、 本 次 份额 发 售 当 事人 和 相 关 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218 号宝矿国际大厦 3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218 号宝矿国际大厦 35 层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成立时间:2012 年 3 月 27 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249 号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 基金销售、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和中国证 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联系人: 刘利 联系电话:021-26010999 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 洪崎 成立时间:1996 年 2 月 7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 证监基金字[2004]101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8,365,585,227 元人民币 德邦纯债 18 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2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 赵天杰 (三)发售机构 发售机构名单详见“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金情况”中的“ (十) 销售机 构”。 (四)登记机构 名称: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218 号宝矿国际大厦3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218 号宝矿国际大厦35 层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电话:021-26010999 联系人:吴培金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六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 事务所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 法定代表人:葛明


住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邮政编码:100738


公司电话:010-58153000


公司传真:010-85188298


德邦纯债 18 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3 签章会计师:陈露、蔺育化 业务联系人:蔺育化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 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