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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货币A(000505)

国寿安保基金:关于旗下基金开展直销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国寿安保 基 金管理有 限 公司关于 
旗下基金 开 展直销费 率 优惠活动 的 公告 
 
为 更好地 满足广大 投资者 的 理财 需 求, 国寿安 保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 (以下 简称 “本 公司” ) 决定 对通过本 公司直 销
中心 ( 以 下 简 称 “ 直 销 中 心 ” ) 及 网 上 直 销 系 统( 以下简称
“网上直销系统 ”) 办理日常业务的投资者开展 费 率 优 惠 活
动 ,现将 有关事项 公告如 下:


一 、费率 优惠活动 时间:


自 2015 年 11 月 4 日 起, 优惠活动 结束时 间另行通 知, 以 本公司 相关公告 为准 。 二 、适用 基金:


本 公 司 管 理 的 开 通 直 销 中 心 或网上直销系统相关业务 的 开放式 基金 。 本 公司旗 下今后募 集和管 理的 开放 式 基金 自 开通 相关 业务之日 起将自 动适用, 届时不 再另行公 告 。 三 、适用 投资者范 围: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或网上直销系统进行开户并交易 , 且 符合基 金合同规 定 的投 资者 ; 通 过 其他 渠道 进行 开户并 交 易 的投资 者不适用 本次优 惠活动。 四 、优惠 活动适用 渠道: ( 一) 国 寿安保基 金管理 有限公司 直销中 心 办 公地址 :北京市 西城区 金融大街 28 号院盈 泰商 务中 心 2 号楼11 层 客 户服务 电话:4009-258-258 传 真:010-50850777 联 系人: 孙瑶 ( 二) 国 寿安保基 金管理 有限公司 网上直 销系统 网 址: www.gsfunds.com.cn 五、 适用 业务范围 及 优惠 方案:


( 一)直 销中心: 1 、 认 购费: 机 构 投 资 者 通 过 本 公 司 直 销 中 心 开户并认购上述适用 基金, 享受认 购费 率 1 折优惠 ;认购 费 率为 固定金额 的, 按 原 费率执 行, 不再 享有费 率折扣。 个 人投资 者不适 用本优 惠 。 2 、 申 购费: 机 构 投 资 者 通 过 本 公 司 直 销 中 心 开户并 申 购 上述适用 基金, 享 受认购费 率 1 折 优惠; 申 购费率 为固定金 额的, 按 原 费率执 行, 不再 享有费 率折扣。 个 人投资 者不适 用本优 惠 。 3 、 转 换费: 个 人 投 资 者 或 机 构 投 资 者 通 过 本 公 司 直 销 中 心 开户并 持有上述适用基金, 在 办 理 与 本 公 司 旗 下 其 他 基 金 转 换 时 , 享受 转入 基金申购 费补差 部分费率 1 折优惠 ; 若转 入基金 或 者 转 出 基 金 的 申 购 费 率 为 固 定 费 用 的, 则 在 计 算 补 差 费 时 收 取 固定费 用 ,不 再 享有优 惠折扣 。 4 、赎 回转认 购: 个 人 投 资 者 或 机 构 投 资 者 通 过 本 公 司 直 销 中 心 开户并 持 有国寿 安保货币 基金 A 、 B 份额 ( 基金代 码 A 份额 000505 、 B 份额 000506 ), 转认 购为本 公司旗 下其他 新发基金 时, 享 受 认购费 费率 1 折 优惠 , 若转 认购 基金的认 购费率 为固定 费 用的 ,按 原费率执 行, 不 再享有优 惠折扣 。 ( 二)网 上直销系 统: 1 、转 换费: 个 人 投 资 者 通 过 本 公 司 网 上 直 销 系 统 开 户 并 持 有 上 述 适用基金, 在 办 理 与 本 公 司 旗 下 其 他 基 金 转 换 时 , 享受转入 基 金申购 费补差部 分费 率 1 折 优惠 ; 若 转入基 金或 者转出 基 金 的 申 购 费 率 为 固 定 费 用 的, 则 在 计 算 补 差 费 时 收取固定费 用 ,不再 享有优惠 折扣 。 2 、赎 回转认 购: 个 人 投 资 者 通 过 本 公 司 网 上 直 销 系 统 开 户 并 持 有 国 寿 安 保货币 基 金 A 、B 份额 (基金代 码 A 份额 000505 、B 份额 000506 ) , 转 认购 为本公 司旗下其 他新发 基金时, 享受认 购 费 费率 1 折优惠 , 若 转认 购 基金的认 购费 率为固定 费用的, 按 原费率 执行, 不 再享有 优惠折扣 。 ( 三) 自 本费率优 惠活动 公告之日 起, 投 资者办理 相关 业 务费率 按本公告 内容执 行, 届时, 我 公司 在2014 年 9 月 25 日、2015 年 7 月 7 日、2015 年 7 月 10 日、2015 年 8 月 12 日、2015 年 8 月 25 日、2015 年 9 月 17 日发布 在 我公 司官网 及指定 媒体 的 相 关费率 优惠 公告 将不再 适用 。 六 、重要 提示:


1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所 有。


2 、投 资者可 以通过 以下途 径咨询有 关情况 :


公 司客户 服务电话 :4009-258-258 ;


公 司网站 :www.gsfunds.com.cn 。


3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 则 管理和 运用基金 资产, 但不保证 基金一 定盈利, 也不保 证 最 低收益 。 敬请投 资者认 真阅读基 金合同 、 招募说 明书等 法 律 文件 , 并根 据自 身的风 险承受能 力选择 适合自己 的基金 产 品 投资, 注意基金 投资风 险。


特 此公告 。


国 寿安保 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


二 〇一五 年 十一 月 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