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中证 500 指数(LOF )2015 年第 3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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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 中 证500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 2015
年第 3 季 度报 告
2015 年 9 月 30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报告送 出 日 期 :2015 年 10 月 27 日
鹏华中证 500 指数(LOF )2015 年第 3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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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 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5 年7 月1 日起至 9 月30 日止。
§2 基 金 产 品 概 况
基金简称 鹏华中证 500 指数(LOF )
场内简称 鹏华 500
基金主代码 160616
交易代码 160616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 年 2 月5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63,657,511.23 份
投资目标
采用指数化投资方式, 追求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之间的跟踪误差最小化, 力争将日均跟踪偏
离度控制在 0.35% 以内, 年跟踪误差控制在 4%以 内, 以
实现对中证 500 指数的有 效跟踪。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投资方法, 原则上按照成份股在
中证 500 指 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 并根
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 增发、 分红
等行为时, 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 踪标的
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 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
动性不足时, 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
指数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
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500 指 数收益率 ×95% +银行同 业存款利率 ×5% 鹏华中证 500 指数(LOF )2015 年第 3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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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采用指数化操作的股票型基金, 其预期的风
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型基金,
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品
种。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和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3.1 主 要 财 务 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5 年 7 月 1 日 - 2015 年 9 月30 日 )
1. 本期已实 现收益 -9,865,129.45
2. 本期利润
-157,333,159.82
3.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6428
4. 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 310,908,567.16
5. 期末基金 份额净值 1.179
注:1. 本期 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所述基金 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例如, 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
基金转换费等) ,计入费 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本 报 告 期 基金 份 额 净 值增 长 率 及 其与 同 期 业 绩比 较 基 准 收益 率 的 比 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34.50% 4.34% -29.76% 3.82% -4.74% 0.52%
注: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500 指数收 益率 ×9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 ×5% 鹏华中证 500 指数(LOF )2015 年第 3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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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 生 效 以 来 基金 累 计 净 值增 长 率 变 动及 其 与 同 期业 绩 比 较 基准 收 益 率
变动的比较
注:1 、本基 金基金合同于 2010 年2 月 5 日生效 。
2 、截至建仓 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王咏辉
本基金
基金经
理
2013 年 12
月 27 日
- 17
王咏辉先生, 国籍英国, 英国牛津大学
工程和计算 机专业硕士 ,17 年证券基
金从业经验。 曾担任伦敦摩根大通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分析员、 高级分析师, 汇
丰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高级分析师, 伦敦
巴 克 莱 国 际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基 金 经
理、 部门负责人, 巴克莱资本公司部门
负责人, 泰达宏利基金公司国际投资部鹏华中证 500 指数(LOF )2015 年第 3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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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监、 产品与金融工程部副总经理等
职,2010 年4 月至2012 年 8 月担任 泰
达 宏 利 中 证 财 富 大 盘 指 数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1 年7 月至2012 年
8 月担任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
资 QDII 基金 基金经理,2011 年 12 月
至 2012 年 8 月担任泰达宏利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2
年 11 月加盟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12 月 起担任鹏华中证500 指数
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经理,2014
年9 月起兼任 鹏华中证800 地产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 12
月起兼任鹏 华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
基金 (LOF ) 基金经理,2015 年6 月起
兼 任 鹏 华 创 业 板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现 同时担任量化及
衍生品投资部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
成员。王咏辉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英国基金经理从业资格 (IMC ) 。 本报告
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发生变动。
注: 1. 任职 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 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 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
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 平 交 易 专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
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鹏华中证 500 指数(LOF )2015 年第 3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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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
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的 5% 的情况。
4.4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投 资 策略 和 业 绩 表现 说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2015 年三季 度中国经济在“稳增长”与“调结构”的背景下疲弱前行,A 股市场在 杠杆资金
减仓影响下呈现出异常波动的格局, 然后在三季 度由于市场前期上涨过快导致上证指数快速回调
到 3052 点左 右。 本基金秉承指数基金的投资策略, 在报告期内连续遭遇一定比例申购赎回, 对基
金净值造成一定影响,管理人尽力降低影响,在力争跟踪指数收益的基础上,将基金跟踪误差控
制在合理范围内。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179 元,累计净 值 1.179 元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为 -34.5%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29.76%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要 展 望
中国经济仍然处于“再平衡”的过程中,以转型为方向,通过有序的改革释放增长新动力,
定向“QE ” 来防范系统性风险的爆发。近期虽然受降息、降准以及地产价格和销售量回升的利好
支持,经济有短期企稳迹象仍然不明显,房地产市场一线价格小幅上涨,而二三线的房价调整仍
在继续,内需恢复乏力,经济走出底部仍需时日。
近期公布的美国各项数据表现虽然积极,经济恢复的趋势有所放缓,但随着美 国经济复苏的
不确定性加大,联储加息预期近期有所推迟,从而导致全球资本流动放缓,上游资源及大宗商品
呈现持续下跌趋势,但是大幅下跌的风险有所放缓。
在经济“再平衡”的背景下,创新力度不断加强,政策利好不断涌现,A 股市场延 续“快速
上涨”后回调是正常现象,中长期看 A 股市场 仍是一个成长性高的市场,同时需要了解经济转型
驱动 A 股市 值结构转型,内部分化加剧。
我们继续保持前期的观点:汇率和利率市场化将推动各类资产的宽幅震荡,建议投资者从中
长期投资的角度来配置资产, 重点关注成长性好的优质上市公司, 避免短期频繁操作带来的风险。
本基金将积极应对各种因素对指数跟踪效果带来的冲击,努力将跟踪误差控制在基金合同规
定的范围内,力争为投资者带来超越指数收益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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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说明
无。
§5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5.1 报 告 期 末 基金 资 产 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289,750,343.67 92.63
其中:股票 289,750,343.67 92.63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 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2,383,063.03 7.16
7 其他资产 659,151.32 0.21
8 合计 312,792,558.02 100.00
5.2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股 票 投 资 组合
5.2.1 报告期末 指数 投 资 按 行业 分 类 的 股票 投 资 组 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2,222,227.48 0.71
B 采 矿 业 5,814,721.95 1.87
C 制造业 142,626,699.25 45.8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9,661,897.29 3.11
E 建筑业 12,507,742.93 4.02
F 批发和零售业 18,881,850.53 6.07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6,208,808.48 5.21
H 住宿和餐饮业 388,364.70 0.12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15,970,862.61 5.14
J 金融业 17,378,093.60 5.59
K 房地产 业 15,976,877.84 5.14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292,576.85 2.35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893,338.69 0.93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024,673.04 0.33 鹏华中证 500 指数(LOF )2015 年第 3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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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512,746.00 0.16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6,531,242.22 5.32
S 综合 2,079,879.61 0.67
合计 287,972,603.07 92.62
5.2.2 报 告 期 末 积极 投资 按 行业 分 类 的 股票 投 资 组 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掘业 - -
C 制造业 1,777,740.60 0.5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777,740.60 0.57
5.3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股 票投 资 明 细
5.3.1 报 告 期 末 指数 投 资 按 公允 价 值 占 基金 资 产 净 值比 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十 名股 票 投 资
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816 安信信托 1,043,108 14,989,461.96 4.82 鹏华中证 500 指数(LOF )2015 年第 3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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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00900 现代投资 430,795 3,062,952.45 0.99
3 002013 中航机电 157,718 3,036,071.50 0.98
4 601886 江河创建 364,300 3,030,976.00 0.97
5 600125 铁龙物流 364,563 2,952,960.30 0.95
6 600270 外运发展 147,122 2,908,601.94 0.94
7 600180 瑞茂通 133,238 2,722,052.34 0.88
8 600757 长江传媒 347,144 2,714,666.08 0.87
9 600880 博瑞传播 349,000 2,617,500.00 0.84
10 000681 视觉中国 89,500 2,369,960.00 0.76
5.3.2 报 告 期 末 积极 投 资 按 公允 价 值 占 基金 资 产 净 值比 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五 名股 票 投 资
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00982 中银绒业 112,858 703,105.34 0.23
2 000959 首钢股份 157,200 605,220.00 0.19
3 002226 江南化工 49,622 340,903.14 0.11
4 600078 澄星股份 21,100 128,499.00 0.04
5 600333 长春燃气 2 13.12 0.00
5.4 报 告 期 末 按债 券 品 种 分类 的 债 券 投资 组 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五名 债 券 投 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 十名 资 产 支 持证 券 投 资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五名 权 证 投 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5.9.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鹏华中证 500 指数(LOF )2015 年第 3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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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 本 基 金 投 资股 指 期 货 的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5.10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5.10.1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评 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5.11.1
根据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视觉中国”之发行主体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视觉中国” )发 布的公告,2014 年9 月1 日,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以下
简称“江苏监管局 ”) 向视觉中国出具 《监管关注函》 (苏证监函[2014]364 号 ) , 相 关情况如下 :
江苏证监局于 2014 年8 月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关注到以下问题:
(1 ) 三会运 作需进一步规范, 一是公司三会会议记录签字不规范; 二是公司监事会会议召开
程序存在瑕疵;三是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不符合规定。
(2 ) 有关制 度需进一步修订完善, 一 是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须及时修订; 二是公司人力资
源管理、收发文登记、公章管理等内控制度须重新制定。
(3 ) 内控执 行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合规; 二是公司应尽快组建内
部审计机构;三是公司印章使用登记管理 不符合印章、证照管理制度的要求。
(4 ) 财务核 算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一是部分报销审批手续不全; 二是公司作为增值税一般纳
税人,在采购易耗品、办公用品时未及时取得增值税专业发票,造成了多缴纳增值税金的情况;
三是财务凭证编制不规范。根据视觉中国公告,视觉中国对上述《监管关注函》指出的问题高度
重视,认真整改。一是及时通报了公司实际控制人;二是及时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
有关部门认真学习;三是成立了以公司董事长为第一负责人和组长,公司总裁、董秘、财务负责
人等有关人员参加的整改小组;四是逐条落实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和 整改责任人,制订了整改方
案。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对该股票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为更好地跟踪鹏华中证 500 指数(LOF )2015 年第 3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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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指数和控制跟踪误差,对该证券的投资按照指数成份股权重进行配置,符合指数基金的管理
规定。该证券的投资已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根据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瑞茂通”之发行主体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茂通” ) 发布的公告 ,2014 年 7 月 17 日,上 海证券交易所向瑞茂通
下发《关于对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 (上证公监函
〔2014 〕 0058 号, 以下简称 “关注函”) 。 具体情况及相应整改措施如下: 1 、 关注函主要内容 2013
年 12 月,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收到烟台市
牟平区人民政府 4,200 万元的奖励, 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义务, 仅在 2013 年年
报中予以披露。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 “ 《股票上市规则》 ” ) 第 2.1
条、第 11.12.3 条的有关 规定,董事会秘书张菊芳、财务总监李艾君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
行为负有相应责任,违反 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2 条、 第 3.1.4 条 、第 3.2.2 条的规定以及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2 、整 改措施 公司 高度重视交易
所的 《关注函》 , 积极进 行了整改工作, 公司多次组织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部相
关人员认真学习证监会、 交易所下发的关于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 法规文件、 《股票 上市
规则》 ,以及 《公司章程》 、公司相关治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进一步加强了公司规范运
作和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除自发组 织学习外, 公司还聘请保荐机构、 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公
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信息披露、合规治理等内容进行培训。本次行政监管措施对该股
票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为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和控制跟踪误差,对
该证券的投资按照指数成份股权重进行配置,符合指数基金的管理规定。该证券的投资已严格执
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的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 他 资 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 出保证金 168,465.2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470.54 鹏华中证 500 指数(LOF )2015 年第 3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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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应收申购款 487,215.5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59,151.32
5.11.4 报 告 期 末 持有 的 处 于 转股 期 的 可 转换 债 券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 指数 投 资 前 十名 股 票 中 存在 流 通 受 限情 况 的 说 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600880 博瑞传播 2,617,500.00 0.84 重大事项
5.11.6 报 告 期 末 积极 投资 前 五名 股 票 中 存在 流 通 受 限情 况 的 说 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000982 中银绒业 703,105.34 0.23 重大事项
5.11.7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43,988,800.85
报告期期间基 金总申购份额 224,579,924.75
减: 报告期期 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204,911,214.37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份额减少以"-"
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63,657,511.23
§7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投 资 本 基 金 情 况
7.1 基 金 管 理 人持 有 本 基 金份 额 变 动 情况
注: 截止本报 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鹏华中证 500 指数(LOF )2015 年第 3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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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基 金 管 理 人运 用 固 有 资金 投 资 本 基金 交 易 明 细
注: 本基金管 理人本报告期未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基金份额。
§8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8.1 备 查 文 件 目录
(一)《鹏华中证 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二)《鹏华中证 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托管协议》;
(三)《鹏华中证 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 年第 3 季度报告》 (原文)。
8.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 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鹏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
人网站(http ://www.phfund.com ) 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 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
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10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