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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 证 民 营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 理人: 鹏华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 设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二零一 五 年十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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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1 年6 月2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下发的 《关于 核准深证民营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 ( 证监许可[2011]969 号文) 核 准,进行
募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1 年 9 月 2 日正式 生效,基金管理人于
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 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 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人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 但不限于: 市场风险、 管理风险、 操作风险、 本 基
金特有风险及其他风险,等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承
担。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
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与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更新部分 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招募说明书所
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5 年9 月1 日, 有 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5 年6 月30 日( 未
经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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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基 金 管理 人
( 一 ) 基金管 理 人 概况
1 、名称:鹏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深 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 商会中心 43 层
3 、设立日期 :1998 年 12 月 22 日
4 、法定代表 人:何如
5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 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6 、电话: (0755)82021233
传 真: (0755)82021155
7 、联系人: 吕奇志
8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5 亿元
9 、股权结构 :
出 资 人 名称 出 资 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00 50%
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7,350 49%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0 1%
总
计 15,000 100%
( 二 ) 主要人 员 情 况
1 、基金管理 人董事会成员
何如先生, 董事长, 硕士, 高级会计师, 国籍: 中国。 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司
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 总会计师、 常务副总经理、 总经理、 党委书记, 深圳发展银行 行
长助理、 副行长、 党委委员、 副董事长、 行长、 党委副书记, 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董
事长、党委书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 董事, 经济学博士, 讲师, 国籍: 中国。 历任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
院讲师、 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 中国证监会处长、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党总支书记。
孙煜扬先生, 董事, 经济 学博士, 国籍: 中国。 历 任贵州省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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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科员、 中共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副处长、 深圳证券结算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深圳证券交易
所首任行政总监、 香港深业 (集团) 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 香港深业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行政总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现任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顾问。
周中国先生, 董事, 会计 学硕士研究生, 国籍: 中 国。 曾任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定
价中心经理助理;2000 年 7 月起历任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总部业务经理、外派
财务经理、 高级经理、 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部副总经
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2015 年 6 月至今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总部总经
理。
Massimo Mazzini 先生, 董事,经济和商学学士。国籍 :意大利。曾在安达信(Arthur
Andersen MBA )从事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历任 CA AIPG SGR 投资总监、CAAM AI
SGR 及 CA AIPG SGR 首席执行官和投资总监、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CAAM
SGR )投资副总监、农业信贷另类投资集团(Credit Agricole Alternative Investments Group )
国际执行委员会委员、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投资方
案部投资总监、Epsilon 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psilon SGR ) 首席执行官, 现任欧利盛资本股
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A. )(卢森堡)首席执行官和总经理。
Alessandro Varaldo 先生 ,董事,经济学和商业管理博士,国籍:意大利。曾任米兰德
意志银行集团 Finanza e Futuro Fondi Sprind 股份公 司投资管理部债券基金和现金头寸管理高
级经理,IMI Fideuram 资产管理股份公司投资管理部固定收益组合和现金管理业务负责人,
圣保罗银行投资公司 (Banca Sanpaolo Invest S.p.A. ) 财务及营销策划部负责人,Capitalia 股
份公司(Capitalia S.p.A. )产品和销售部负责人,Capitalia 投资管理股份公司(Capitalia
Investment Management S.A. )董事总经理,Unicredit Holding 财务风险管理部意大利企业法
人风险管理业务负责人, 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首席市
场官、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A. )(卢森堡)董事,现任意大利联合圣保
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Intesa Sanpaolo S.p.A. )储蓄 、 投资和养老金产品部负责人。
史际春先生, 独立董事, 法学博士, 国籍: 中国。 历任安徽大学讲师、 中国人民大学副
教授,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兼任中国法学会
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
张元先生, 独立董事, 大学本科, 国籍: 中国。 曾任新疆军区干事、 秘书、 编辑,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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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研究室干事、 副处长、 处长、 副 主任, 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 中国银监会政
策法规部(研究局)主任(局长)等职务;2005 年 6 月至 2007 年 12 月 ,任中央国债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2007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2 月, 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兼党委副书记。
高臻女士, 独立董事, 工商管理硕士, 国籍: 中国。 曾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处长, 负责
贷款管 理和 运营, 项目 涉及制 造业 、能源 、电 信、跨 国并 购;2007 年 加入曼 达林 投资顾问
有限公司,现任曼达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
2 、基金管理 人监事会成员
黄俞先生, 监事会主席, 研究生学历, 国籍: 中国。 曾在中农信公司、 正大财务公司工
作,曾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监事, 现任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Andrea Vismara 先生, 监 事, 法学学士, 律师, 国籍: 意大利。 曾在意大利多家律师事
务所担任律师, 先后在法国农业信贷集团 (Credit Agricole Group ) 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 (CAAM SGR ) 法务部、 产品开发部, 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治理与股权部工作,现在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运营部工作。
陈冰女士, 监事, 本科学历, 国籍: 中国。 曾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会计、
上海营业部财务科副科长、 资金财务部财务科副经理、 资金财务部资金科经理、 资金财务部
主任会计师兼科经理、 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助理、 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等, 现任国信证券资
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兼资金运营部总经理、融资融券部总经理。
苏波先生,职工监事,博士,国籍:中国。历任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研究所副所长、
投资部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研部研究员、客户服务主管、西部理财中心总经理、
渠道服务二部总监助理,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2008 年 11 月加
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机构 理财部总经理。
刘慧红女士, 职工监事, 本科学历, 国籍: 中国。 曾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平安证
券公司工作,1998 年12 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登记结算部副总经理、 执行总
经理。
于丹女士, 职工监事, 法学硕士, 国籍: 中国。 历任北京市金杜( 深圳) 律 师事务所律师 ;
2011 年 7 月 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现任监察稽核部总经
理助理。
3 、高级管理 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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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如先生,董事长,简历同前。
邓召明先生,董事,总裁,简历同前。
高阳先生, 副总裁, 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 , 经济学硕士, 国籍: 中国。 历任中国国
际金融有限公司经理,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 价值增长基金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部总经
理、 基金裕泽基金经理、 基金裕隆基金经理、 股票投资部总经理, 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裁。
胡湘先生, 副总裁, 经济学硕士, 国籍: 中国。 曾就职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
部、境外投资部,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 副总裁, 经济学硕士, 国籍: 中国。 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法律部
监察稽核经理,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 监察稽核部 总经理、 职工监事 、
督察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永杰先生, 督察长, 法学硕士, 国籍: 中国。 历任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干部, 中国
证监会办公厅新闻处干部、 秘书处副处级秘书、 发行监管部副处长、 人事教育部副处长、 处
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4 、本基金基 金经理
崔俊杰先生, 国籍中国, 金融工程专业管理学硕士,7 年证券 从业经验。2008 年 7 月加
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产品规划部产品设计师、 量化投资部量化研究员, 先后从事
产品设计、量化研究工作,2013 年 3 月起担任鹏 华深证民营 ETF 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基金经
理,2013 年 3 月起兼任鹏 华上证民企 50ETF 基金及 其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3 年 7 月起兼
任鹏华沪深 300ETF 基金 基金经理, 2014 年 12 月起 兼任鹏华中证 A 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 12 月 起兼任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4 月 起兼任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崔俊杰先生具备基金从
业资格。
本基金历任的基金经理:
2011 年 9 月 基金合同生效至 2013 年 3 月由方南先 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基金经理管理其它基金情况:
2013 年 3 月 起担任鹏华深证民营 ETF 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 3 月 起兼任鹏华上证民企 50ETF 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 7 月 起兼任鹏华沪深 300ETF 基金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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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起兼任鹏华中证 A 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 年 12 月 起兼任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4 月 起兼任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 委员会成员情况
邓召明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裁、党总支书记。
高阳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初冬女士,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社保基金组合投资经理及鹏华丰盛稳固收益债券基金、 鹏华双债增利债券基金、 鹏华双债加
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冀洪涛先生,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机构投资部总经理, 社保基金组合投资
经理。
黄鑫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总经理。
王咏辉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及衍生品投资部总经理, 鹏华中证 500 指数
(LOF ) 基 金、 鹏华地产分级基金、 鹏华沪深 300 指数 (LOF ) 基金、 鹏华创业板分级、 鹏
华互联网分级基金经理。
阳先伟先生, 鹏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执行总经理, 鹏华丰收债券基金、 鹏华
双债保利债券基金、鹏华可转债债券 基金基金经理。
陈鹏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副总经理, 鹏华中国 50 混合基金基金经
理,鹏华消费领先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6 、上述人员 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 基 金 托管 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 年09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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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年10 月 , 是 一家国内领先、 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北京。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5 年10 月在 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股票代码939) ,
于 2007 年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股票 代码 601939) 。于 2014 年 末,中国建设银
行市值约为 2,079 亿美元 ,居全球上市银行第四位。
于 2014 年末 , 本集团资产总额 167,441.30 亿元, 较上年增长 8.99% ; 客户 贷款和垫 款
总额 94,745.23 亿元,增 长 10.30% ; 客户存款总额 128,986.75 亿元,增 长 5.53% 。营 业收
入 5,704.70 亿元,较上年增长 12.16% ;其中,利 息净收入增长 12.28% , 净利息收益率
(NIM)2.80%;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19.02%;成本收入 比为 28.85%。利润
总额 2,990.86 亿元,较上 年增长 6.89% ;净利润 2,282.47 亿元, 增长 6.10% 。 资本充足率
14.87% ,不 良贷款率 1.19% ,拨备覆 盖率 222.33% 。
客户基础进一步夯实,全年公司机构有效客户和单位人民币结算账户分别新增 11 万户
和 68 万户, 个人有效客户新增 1,188 万户。网点 “三综合”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综合性网
点达到 1.37 万个, 综合柜员占比达到 80% , 综合 营销团队 1.75 万个, 网点 功能逐步向客 户
营销平台、体验平台和产品展示平台转变。深化网点柜面业务前后台分离,全行超过 1.45
万个营业网点 30 类柜面 实时性业务产品实现总行集中处理,处理效率提高 60% 。总 分行之
间、 总分行与子公司之间、 境内外以及各分行之间的业务联动和交叉营销取 得重要进展, 集
团综合性、多功能优势逐步显现。
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承销 3,989.83 亿元 ,承销额连续四年同业排名第一。以“养颐”为
主品牌的养老金融产品体系进一步丰富,养老金受托资产规模、账户管理规模分别新增
188.32 亿元 和 62.34 万 户。投资托管业务规模增幅 38.06%,新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只数和
首发份额市场领先。跨境人民币客户数突破 1 万个、结算量达 1.46 万 亿元。信用卡累计发
卡量 6,593 万张, 消费交易额 16,580.81 亿元 , 多项核心指标同业第一。 私人银行业务持续
推进,客户数量增长 14.18%,金融资 产 增长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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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本 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业界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知名机
构授予的 100 余项重要奖 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 2014 年 “世界银行 1000 强排名” 中,
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 2 ; 在英 国 《金融时报》 全球 500 强排名第29 位, 新兴市 场 500
强排名第 3 位; 在美国 《福布斯》 杂志 2014 年 全球上市公司 2000 强排 名中位列第 2 ; 在美
国《财富》杂志世界 500 强排名第38 位。此外, 本集团还荣获国内外重要媒体评出的诸多
重要奖项, 覆盖公司治理、 社会责 任、 风险管 理、 公司信 贷、 零售业 务、 投资托 管 、 债 券 承
销、信用卡、住房金融和信息科技等多个领域。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 下设综合处、 基金市场处、 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 、
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 托管处、 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监督稽核处等 9 个
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 220 余 人。自 2007 年起,托
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 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
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 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 总行信贷部、 总
行信贷二部、 行长办公室工作, 并 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 、
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 长期从事信贷业务、 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 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计划财务部、 信贷经营部、 公司业务部, 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 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 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总
行零售业务部、 个人银行业务部、 行长办公室, 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
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 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 信贷二部 、
信贷部、 信贷管理部、 信贷经营部、 公司业务部, 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
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 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 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
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 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 长期从事托管
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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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 “以客户
为中心” 的经营理念, 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 切实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 经过多年稳步发展, 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 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 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社保
基金、 保险资金、 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 、 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 是目前
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5 年6 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514
只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
同。中国建设银行自 2009 年至今连续 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
托管银行”。
三 、 相 关 服务 机 构
( 一 ) 基金销售机构
1 、申购赎回 代理券商(简称“一级交易商”)
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 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 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联系电话:010-66568430
联系人:田薇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021-23219275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 证券大厦 16 -26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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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 证券大厦 16 -26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4 )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 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955
联系人:谢高得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 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 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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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或 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7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标志商务中心 A 栋 11 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标志商务中心 A 栋 11 层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网址:www.xcsc.com
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 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 、18 、19 、36 、38、39 、41 、42 、43、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3600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9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联系人:曹晔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12
网址:www.swhysc.com
10)齐鲁证 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2316 室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电话:0531-68889157
联系人:王霖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11 )光大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68817271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12 )安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222 号安联大 厦 34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222 号安联大 厦 34 层、28 层 A02 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 凰大厦 1 栋 9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3 )渤海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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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网址:www.bhzq.com
14 )方正证 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200 号华 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 险大厦 11 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郭军瑞
联系电话:010-57398063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2 、二级市场 交易代理券商
包括具有经纪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所有证券公司。
3 、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并及时公告。
( 二 ) 登记结 算 机 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崔巍
联系电话:010-59378856
传真:010-59378907
( 三 ) 律师事 务 所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 路 7 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 A 座4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北京 财富中心写字楼 A 座40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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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负责人:王玲
联系电话:0755-22163333
传真:0755-22163390
联系人:宋萍萍
经办律师:靳庆军、宋萍萍
( 四 ) 会计师 事 务 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 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 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陈熹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陈熹
四 、 基 金 的名 称
本基金名称:深证民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五 、 基 金 的类 型
本基金的类型:本基金为交易型 开放式股票型基金
六 、 基 金 的投 资 目 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七 、 基 金 的投 资 范 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 此外, 为更好的实现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少量投资于非标的指数成份股 ( 包含中小
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新股 ( 首次发行或增发等) 、 债券及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上述投资范围, 或
将新出现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纳入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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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八 、 基 金 的投 资 策 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投资方法, 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
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 增发、 分红等行为时, 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
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
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
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1 %,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2 %。如因指数
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
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1 、构建投资 组合
构建基金投资组合的过程主要分为三步: 确定目标组合、 制定建仓策略和逐步调整组合。
本基金采取完全复制法确定目标组合,主要投资范围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
股。 基金管理人将对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流动性 和交易成本等因素进行分析, 制定合理的建仓
策略, 并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个月内达到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 此后, 如因标的指数成
份股调整、 基金申购或赎回带来现金等因素导致基金不符合这一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将
在 10 个工作 日内进行调整。
2 、日常投资 组合管理
(1 )可能引 起跟踪误差各种因素的跟踪与分析:基金管理人将对标的指数成份股的调
整、股本变化、分红、停/ 复牌、市 场流动性、标的指数编制方法的变化、基金每日申购赎
回情况等因素进行密切跟踪,分析其对指数跟踪的影响。
(2 )投资组 合的调整:利用数量化分析模型,优选组合调整 方案,并利用自动化指数
交易系统调整投资组合,以实现更好的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3 )编制并 公告申购赎回清单:以 T-1 日基金持 有的证券及其比例为基础,根据上市
公司公告,考虑 T 日可 能发生的上市公司变动情况,编制 T 日的申购赎 回清单并公告。
3 、定期投资 组合管理
基金管理人将定期(每月或每半年)进行投资组合管理,主要完成下列事项:
(1 )定期对 投资组合的跟踪误差进行归因分析,制定改进方案;
(2 )根据标 的指数的编制规则及调整公告,制定组合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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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根据基 金合同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的支付要求,及时检查组 合中现金的
比例,进行每月支付现金的准备。
4 、投资绩效 评估
(1 )每日对 基金的绩效评估进行,主要是对跟踪偏离度进行评估;
(2 )每月末 ,金融工程小组对基金的运行情况进行量化评估;
(3 )每月末 ,基金经理根据量化评估报告,重点分析基金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产
生原因、现金的控制情况、标的指数调整成份股前后的操作、未来成份股的变化等。
九 、 基 金 的业 绩 比 较 基准
标的指数,即深证民营价格指数。
标的指数发生变更时, 业绩比较基准随之发生变更 , 基金管理人应在取得基金托管人同
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十 、 基 金 的风 险 收 益 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 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
基金, 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风险、 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同时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基金, 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表现, 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
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 一 、 基 金投 资 组 合 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已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截至 2015 年6 月30 日( 未经审计)。
1. 报 告期 末基 金 资 产组合 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78,353,366.41 98.36
其中:股票 78,353,366.41 98.36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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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48,364.63 1.06
7 其他资产 457,629.92 0.57
8 合计 79,659,360.96 100.00
注:上表中 的股票投资项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而 5.2.1 的合计项不 含可退替代款
估值增值。
2. 报 告期 末按 行 业 分类的 股 票 投资组 合
(1 )报 告 期末 指 数 投资 按 行 业 分类的 股 票 投资组 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1,688,609.32 2.14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7,488,250.95 47.43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 -
E 建筑业 2,849,727.66 3.61
F 批发和零售业 3,775,361.92 4.78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15,889,962.83 20.11
J 金融业 5,221,308.60 6.61
K 房地产业 2,583,011.50 3.27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71,884.58 3.89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364,489.72 2.99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395,604.38 0.50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177,116.50 2.75
S 综合 848,038.45 1.07
合计 78,353,366.41 9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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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2 )报 告 期末 积 极 投资按 行 业 分类的 股 票 投资组 合
注 : 本 基金本 报 告 期末未 持 有 积极投 资 的 股 票。
3. 报 告期 末按 公 允 价值占 基 金 资产净 值 比 例大小 排 序 的股票 投 资 明细
(1 )报 告 期末 指 数 投资按 公 允 价值占 基 金 资产净 值 比 例大小 排 序 的前十 名 股 票投资 明 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00333 美的集团 83,716 3,120,932.48 3.95
2 300059 东方财富 44,775 2,824,854.75 3.57
3 000776 广发证券 116,922 2,648,283.30 3.35
4 002024 苏宁云商 163,672 2,504,181.60 3.17
5 002183 怡 亚 通 31,400 2,296,910.00 2.91
6 000783 长江证券 140,414 1,958,775.30 2.48
7 300104 乐视网 34,331 1,776,972.56 2.25
8 000063 中兴通讯 74,485 1,773,487.85 2.24
9 002450 康得新 50,053 1,531,621.80 1.94
10 000503 海虹控股 27,732 1,358,868.00 1.72
(2 )报 告 期末 积 极 投资按 公 允 价值占 基 金 资产净 值 比 例大小 排 序 的前五 名 股 票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4. 报 告期 末按 债 券 品种分 类 的 债券投 资 组 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 告期 末按 公 允 价值占 基 金 资产净 值 比 例大小 排 序 的前五 名 债 券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 告期 末按 公 允 价值占 基 金 资产净 值 比 例大小 排 序 的前十 名 资 产支持 证 券 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 告期 末按 公 允 价值占 基 金 资产净 值 比 例大小 排 序 的前 五 名 贵 金属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 告期 末按 公 允 价值占 基 金 资产净 值 比 例大小 排 序 的前五 名 权 证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 告期 末本 基 金 投资的 股 指 期货交 易 情 况说明
(1 )报 告 期末 本 基 金投资 的 股 指期货 持 仓 和损益 明 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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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 基 金投 资 股 指期货 的 投 资政策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10. 报 告期末 本 基 金投资 的 国 债期货 交 易 情况说 明
(1 )本 期 国债 期 货 投资政 策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 国债期货投资。
(2 )报 告 期末 本 基 金投资 的 国 债期货 持 仓 和损益 明 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3 )本 期 国债 期 货 投资评 价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11. 投 资组合 报 告 附注
(1 )本基金 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于
2015 年 5 月6 日受到中国 证监会对长江证券相关研究报告的制作、审批和发布等情况的合
规性核查。 从检查情况看, 媒体转载内容来源于 5 月4 日 长江证券发布的题为 《上证成交可
上 1.4 万亿 , 创业板已达巅峰 —— 从交易成本看当前市 场系列之二》 的研究报告。 检查中发
现, 长江证券未与转载机构签订协议, 未明确转载责任, 致使转载机构篡改了研究报告标题 ;
研报报送审核人员不符合公司内部规定, 未能严格执行其内部管理制度。 上述行为反映出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未能有效执行, 并违反了中国证监会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 (证监
会公告[2010]28 号)第二 十一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授权其他机构刊载或者
转发证券研究报告或者摘要, 应当与相关机构作出协议约定, 明确刊载或者转发责任” 之规
定。
根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28 号)第二十 二条的规定,
中国证监会对长江证券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长江证券已按照相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采取了措施,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加强研报刊载或者转发管理,确保业务开展依法合规。
本组合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广发证券的发行主体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广发证券”)在证监会 2014 年四 季度两融检查时,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
违规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问题, 且涉及客户数量较多, 受到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监
管措施。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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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述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 本基金为 ETF 基金 , 为 更好地跟踪 标的指数, 控制
跟踪误差, 对 该证券的投资属于按照指数成分股的权重进行配置, 符合 ETF 基金的管理 规定 ,
该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其它证券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 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 )本 基 金投 资 的 前十名 股 票 没有超 出 基 金合同 规 定 的备选 股 票 库。
(3 )其 他 资产 构 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386.7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55,013.25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29.9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57,629.92
(4 )报 告 期末 持 有 的处于 转 股 期的可 转 换 债券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 告 期末 指 数 投资 前 十 名 股票中 存 在 流通受 限 情 况的说 明
序
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
的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
情况说明
1 002183 怡 亚 通 2,296,910.00 2.91 重大事项
(6 )报 告 期末 积 极 投资前 五 名 股票中 存 在 流通受 限 情 况的说 明
注: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7 )投 资 组合 报 告 附注的 其 他 文字描 述 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
十 二 、 基 金的 业 绩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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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本报告中所列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净值增长率
1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2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 3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4
1-3 2-4
2011 年 9 月 2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3.00% 1.54% -24.68% 1.58% 1.68% -0.04%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0.85%
1.49% -1.05% 1.49% 0.20% 0.00%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6.63%
1.46% 25.72% 1.47% 0.91% -0.01%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5.09% 1.23% 15.07% 1.24% 0.02% -0.01%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56.27% 2.41% 56.30% 2.42% -0.03%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73.88% 1.58% 68.53% 1.59% 5.35% -0.01%
2 、 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 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2
注 1 :业绩比较 基准= 深证民营价格指数 ;
注 2 :本基金 基金合同于 2011 年9 月2 日生效。
注 3 :基金业 绩截止日为 2015 年6 月30 日。
十 三 、 基 金的 费 用 与 税收
( 一) 基金费 用 的 种类
1 、基金管理 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 人的托管费;
3 、基金财产 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 、基金合同 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合同 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 律师费;
7 、基金的证 券交易费用;
8 、基金的上 市费和年费;
9 、基金合同 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3
10、基金收 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11、依法可 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 二 ) 上 述 基金 费 用 由基金 管 理 人在法 律 规 定的范 围 内 参照公 允 的 市场价 格 确 定, 法 律
法 规 另 有规定 时 从 其规定 。
( 三 ) 基金费 用 计 提方法 、 计 提标准 和 支 付方式
1 、基金管理 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年 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
H =E ×年管 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 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
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 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 %年 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
H =E ×年托 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若
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 、标的指数 许可使用费
在通常情况下,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3 % 年费率计提。计
算方法如下:
H =E ×年标 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提, 按季支付 (当季不足 50,000 元 的, 按 50,000 元计算) 。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划款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季
首日起 5 个 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 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4
标的指数供应商根据相应指数许可协议变更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率和计算方式时, 基金
管理人需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和计费方式实施日前 2 日在指 定媒体上公告。
4 、除管理费 、托管费和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
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 四 ) 不列入 基 金 费用的 项 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 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
失, 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
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五 ) 基金管 理 人 和基金 托 管 人可根 据 基 金发展 情 况 调整基 金 管 理费率 和 基 金托管 费
率 。 基 金管理 人 必 须最迟 于 新 的费率 实 施 日 2 日 前 在 指定媒 体 上 刊登公 告 。
( 六 ) 基金税 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 四 、 对 招募 说 明 书 更新 部 分 的 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 、 《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它 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 的投资管理活动, 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原
公告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重要 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
日期。
2 、对“三、 基金管理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3 、对“四、 基金 托管人” 部分内容 进行了更新。
4 、对 “五、 相关服务机构 ”部分 内容进行了更新。
5 、对“九、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部分内容 进行了更新。
6 、对“十、 基金的投资” 中的相关 内容做了更新。
7 、对“十一 、基金的业绩” 中的相 关内容做了更新。
8 、对“二十 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中的相关内容做了更新。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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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