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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投 摩根 岁 岁盈 定 期开 放 债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招 募 说明 书 (更新)摘要
核 准文 号: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许 可[2013]800 号文
核 准日 期:[2013 年 6 月18 日 ]
基 金管 理人 :上 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 金托 管人 :交 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重要提 示:
1. 投 资有 风险 ,投 资人 认 购(或 申购 ) 基 金时 应当 认真阅 读 招 募说 明书 ;
2. 基 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 示其未 来表 现;
3. 基金 管理 人依 照恪 尽职 守、 诚实 信用 、 谨 慎勤 勉 的原则 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资 产, 但不 保证 基
金一定 盈利 ,也 不保 证最 低收益 。
4.
本 摘要根 据基 金合同 和基金招 募说 明书编 写 , 并经中国 证监 会 注册 。基 金合同是 约定
基金当 事人 之间 权利 、 义 务的法 律文 件 。 基金 投资 人自依 基金 合同 取得 基金 份额 , 即 成为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和 本基 金合 同的当 事人 , 其持 有基 金份 额的行 为本 身即 表明 其对 基金合 同的 承
认和接 受, 并按 照《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证 券投 资基 金运 作管理 办法 》 、
基金合 同及 其他 有关 规定 享有权 利、 承担 义务 。 基金 投资人 欲了 解基 金份 额持 有人的 权利 和
义务, 应详 细查 阅基 金合 同。
5. 本 招募 说明 书所 载内 容 截止日 为 2015 年 8 月 27 日,基 金投 资组 合及 基金 业绩的 数据 截
止日 为2015 年6 月30 日。
二零一 五年 十月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 金管 理人 概况
本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为上 投摩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本 信息 如下 :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富 城路 99 号 震旦 国际 大楼20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富 城路 99 号 震旦 国际 大楼20 层
法定代 表人 :陈 开元
总经理 :章 硕麟
成立日 期:2004 年 5 月 12 日
实缴注 册资 本: 贰亿 伍仟 万元人 民币
股东名 称、 股权 结构 及持 股比例 :
上海国 际信 托投 资有 限公 司
51%
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UK) Limited
49%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是经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字[2004]56 号文 批准 ,于2004 年 5
月 12 日 成立 的合 资基 金管 理公司 。2005 年 8 月 12 日,基 金管 理人 完成 了股 东之间 的股 权
变更事 项。 公 司注 册资 本保 持不变, 股东 及出 资比 例分 别由上 海国 际信 托投 资有 限公 司 67 %
和 摩根 富林 明资 产管 理( 英国) 有限 公 司33 %变 更 为目前 的 51% 和49% 。
2006 年 6 月 6 日 ,基 金管 理人的 名称 由“ 上投 摩根 富林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变更 为
“上投 摩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该 更名 申请 于 2006 年 4 月 29 日 获得 中国 证 监会的 批准 ,
并于2006 年6 月2 日在 国 家工商 总局 完成 所有 变更 相关手 续。
2009 年3 月31 日 , 基 金管 理人的 注册 资本 金由 一亿 五千万 元人 民币 增加 到二 亿五千 万
元人民 币, 公司 股东 的出 资比例 不变 。 该 变更 事项 于2009 年3 月31 日 在国 家工商 总局 完成
所有变 更相 关手 续。
基金管 理人 无任 何受 处罚 记录。
(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1. 董事会 成员 基本 情况 :
陈开元 先生 ,董 事长
大学本 科学 历。 先后任 职于 上海 市财 政局 第三分 局, 共青 团上 海市 财政局 委员 会, 英国 伦 敦Coopers &
Lybrand 咨 询公 司等, 曾任 上海市 财政 局对 外经 济财 务处处 长、 上海 国际 集团 有限公 司副 总
经理, 现任 上投 摩根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董事:
董事:Paul Bateman
毕业于 英 国Leicester 大 学。
历任 Chase Fleming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全 球总监 ,摩 根资 产管 理全 球投资 管
理业 务CEO 。
现任摩 根资 产管 理全 球主 席、 摩 根资 产管 理委 员会 主席及 投资 委员 会会 员。 同时也 是摩
根大通 高管 委员 会资 深成 员。
董事: 许立 庆
台湾政 治大 学工 商管 理硕 士学位 。
曾任摩 根富 林明 台湾 业务 总经理 、摩 根资 产管 理亚 太区行 政总 裁。
现任怡 和 ( 中国) 有限 公司 主席、 怡和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 香港 商会 中国 委员 会副主 席 ;
富时台 湾交 易所 台湾 系列 五十指 数咨 询委 员会 主席 。
董事:
Jed Laskowitz
获美国 伊萨 卡学 院学 士学 位(主 修政 治) 及布 鲁克 林法学 院荣 誉法 学博 士学 位。
曾负责 管 理J.P Morgan 集 团的美 国基 金业 务。
现任摩根 资产管 理亚 洲基 金行政总 裁及亚 太区 投资 管理业务 总监;J.P Morgan 集团 投
资管理及 环球 基金营 运委 员会成员 ;美 国资金 管理 协会(MMI )董 事会 成员; 纽约州大 律师
公会会 员。
董事: 陈兵
博士研 究生 ,高 级经 济师 。
曾任上 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财 富管理 部总 经理 、 上海 国际 信托有 限公 司副 总经 理兼 董事会 秘
书。
现任上 海国 际集 团有 限公 司党委 副书 记、 副董 事长 、总经 理。
董事: 胡越
硕士研 究生 ,高 级经 济师 。
曾任上 海国 际集 团有 限公 司金融 管理 总部 总经 理助 理。 现任上 海国 际集 团有 限公 司资本 运营 部副 总经 理。
董事: 潘卫 东
硕士研 究生 ,高 级经 济师 。
曾任上 海市 金融 服务 办公 室金融 机构 处处 长( 挂职 ) 、上海 国际 集团 有限 公司 副总裁 。
现任上 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副行 长 、 上 海国 际信托 有限 公司 党委 书记 、 董事 长 。
董事: 章硕 麟
获台湾 大学 商学 硕士 学位 。
曾任怡 富证 券( 台湾 )投 资顾问 股份 有限 公司 协理 、摩根 大通 (台 湾) 证券 副总经 理 、
摩根富 林明 (台 湾)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现任上 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总经 理。
独立董 事:
独立董 事: 刘红 忠
国际金 融系 经济 学博 士, 现任复 旦大 学国 际金 融系 教授及 系主 任、 中国 金融 学会理 事 、
中国国 际金 融学 会理 事和 上海市 金融 学会 理事 。
独立董 事: 戴立 宁
获台湾 大学 法学 硕士 及美 国哈佛 大学 法学 硕士 学位 。
历任台 湾财 政部 常务 次长 。
现任台 湾东 吴大 学 法 律研 究所兼 任 副 教授 。
独立董 事: 李存 修
获美国 加州 大学 柏克 利校 区企管 博士(主 修财 务) 、 企管硕 士、 经济 硕士 等学 位。
现任台 湾大 学财 务金 融学 系专任 特聘 教授 。
独立董 事: 俞樵
经济学 博士 。
现任清 华大 学公 共管 理学 院经济 与金 融学 教授 及公 共政策 研究 所所 长 。 曾 经在 加里伯 利
大学经 济系 、新 加坡 国立 大学经 济系 、复 旦大 学金 融系等 单位 任教 。
2. 监事会 成员 基本 情况 :
监事长 :郁 忠民
研究生 毕业 ,高 级经 济师 。
历任华 东政 法学 院法 律系 副主任 ; 上海 市证券 管理 办公室 稽查 处 、 机构 处处 长; 上海 国
际集团 有限 公司 投资 管理 部经理 ;上 海证 券有 限责 任公司 副董 事长 、总 经理 、党委 副书 记 ;上海国 际集 团金 融管 理总 部总经 理。
现任上 海国 际信 托有 限公 司监事 长。
监事:Simon Walls
获伦敦 大学 帝国 理工 学院 的数学 学士 学位 。
历任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Japan) Ltd 总裁、 首席运 营官 ;JPMorgan Trust Bank
总裁、 首席 运营 官以 及基 础架构 总监 。
现任摩 根资 产管 理日 本董 事长以 及投 资管 理亚 洲首 席行政 官。
监事: 张军
曾任上 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交易 部总 监。
现任上投摩根亚太优 势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 上投 摩根全球天然资源股 票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监事: 万隽 宸
曾任上 海国 际集 团有 限公 司高级 法务 经理 。
现任上 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总经 理助 理、 风险 管理部 总监 。
3. 总经理 基本 情况 :
章硕麟 先生 ,总 经理 。
获台湾 大学 商学 硕士 学位 。
曾任怡 富证 券( 台湾 )投 资顾问 股份 有限 公司 协理 、摩根 大通 (台 湾) 证券 副总经 理 、
摩根富 林明 (台 湾 )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4. 其他高 级管 理人 员情 况:
侯明甫 先生 ,副 总经 理。
毕业于 台湾 中国 文化 大学 , 获 企业 管理 硕士 。 曾 任 职于台 湾金 鼎证 券公 司、 摩根富 林明
(台湾 ) 证 券投 资顾 问股 份有限 公司 、 摩 根富 林明 (台湾 ) 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摩 根富 林明
证券投 资信 托股 份有 限公 司,主 要负 责证 券投 资研 究、公 司管 理兼 投资 相关 业务管 理。
经晓云 女士 ,副 总经 理。
上海财经 大学 工商管 理硕 士,曾任 职于 上海证 券( 原上海财 政证 券) ,先 后担 任总经 理
办公室 副主任 (主持 工作) 、市场 管理部 经理, 经纪 管理总 部副总 经理、 总经 理,负 责证券
经纪业 务的 管理 和运 作。
陈星德 先生 ,副 总经 理。
毕业于 中国 政法 大学 ,获 法学博 士学 位。 曾任职于 江苏 省人大 常委 会、中国 证监 会、瑞 士银 行环球资 产管 理(香 港) 、 国投瑞 银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并曾 担任上 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督察 长一 职。
张军先 生, 副总 经理
毕业于 同济 大学 ,获 管理 工程硕 士学 位。
历任中 国建 设银 行上 海市 分行办 公室 秘书 、公 司业 务部业 务科 科长 ,徐 汇支 行副行 长 、
个人金 融部 副总 经理 ,并 曾担任 上投 摩根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总 经理 助理 一职 。
刘万方 先生 ,督 察长 。
获经济 学博 士学 位。
曾任职 于中 国普 天信 息产 业集团 公司 、美 国MBP 咨 询公司 、中 国证 监会 。
5.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赵峰先 生, 上海 财经 大学 金融学 硕士 。2003 年4 月至 2006 年5 月 在申 银万 国 证券研 究
所担任 研究 员负 责债 券研 究方面 的工 作 ;2006 年6 月至 2011 年3 月在 富国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
司担任 投资 经理 负责 债券 投资方 面的 工作 ;2011 年4 月加 入上 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
2011 年9 月至2014 年 12 月担任 上投 摩根 强化 回报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2012 年
6 月起 任上 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2013 年7 月至2014 年 12 月 担任
上投摩 根天 颐年 丰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2013 年8 月 起担 任上 投摩 根岁岁 盈定 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自2014 年6 月 起任上 投摩 根优 信增 利债 券型证 券投 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自2014 年12 月起 同时 担任 上投 摩根 纯 债添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唐塘女 士 , 英 国爱 丁堡 大学 硕士 , 2008 年2 月至2010 年 4 月任 JPMorgan(EMEA) 分析师 ,
2011 年3 月加 入上 投摩 根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先后 担任研 究员 及基 金经 理助 理, 自 2015 年
5 月起 担任 上投 摩根 岁岁 盈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
6 .基 金管 理人 投资 决策 委 员会成 员的 姓名 和职 务
侯明甫 先生 , 副 总经 理; 杜 猛先生 , 投 资一 部投 资总 监; 孙 芳女 士, 投 资二 部投 资总监 ;
孟晨波 女士, 货币 市场 投 资部总 监; 赵 峰先 生, 债 券投资 部总 监; 张 军先 生 , 基金经 理; 黄
栋先生 ,量 化投 资部 总监 ;吴文 哲先 生, 研究 总监 。
上述人 员之 间不 存在 近亲 属关系 。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 托管 人概 况
公司法 定中 文名 称: 交通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简称 :交通 银行 )
公司法 定英 文名 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 表人 :牛 锡明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 城中路18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路188 号
邮政编 码:200120
注册时 间:1987 年3 月30 日
注册资 本:742.62亿元
基金托 管资 格批 文及 文号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字[1998]25 号
联系人 :汤 嵩 彦
电话:021-95559
交通银 行始 建于1908 年 , 是 中国历 史最 悠久 的银 行之 一, 也是 近代 中国 发钞 行之 一。 1987
年重新 组建 后的 交通 银行 正式对 外营 业, 成为 中国 第一家 全国 性的 国有 股份 制商业 银行 , 总
部设在 上海 。2005 年6月 , 交通银 行在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挂牌 上市 ,2007 年5月 在 上海证 券交 易
所挂牌 上市 。 根 据2014 年 《银行 家》 杂志 发布 的全 球千家 大银 行报 告, 交通 银行一 级资 本位
列第19位 ,跻 身全球 银行20 强;根 据《财 富》杂 志发 布的“世 界500 强公 司”排 行榜,交 通
银行位 列第217 位。2014 年 荣获《 首席 财务 官》 杂志 评选的 “最 佳资 产托 管奖 ” 。
截至2015 年3 月31 日 , 交 通 银 行 资 产 总 额 达 到 人 民 币6.63 万 亿 元 , 实 现 净 利 润 人 民 币
189.7 亿元 。
交通银 行总 行设 资产 托管 业务中 心 。 现有 员工 具有 多年基 金、 证券 和银 行的 从业经 验 ,
具备基 金从 业资格 , 以及 经济师 、 会 计师 、 工 程师 和律师 等中 高级 专业 技术 职称, 员工 的学
历层次 较高 , 专 业分 布合 理, 职 业技 能优 良, 职业 道德素 质过 硬, 是一 支诚 实勤勉 、 积 极进
取、开 拓创 新、 奋发 向上 的 资产 托管 从业 人员 队伍 。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牛锡明 先生 ,董 事长 、执 行董事 。
牛先生2013 年10 月至 今任本 行 董事 长 、执 行董 事 ,2013 年5月至2013 年10 月任本 行 董
事长、执 行董 事、行 长,2009 年12 月至2013 年5 月任 本行副董 事长 、执行 董事 、行长。 牛先生1983 年毕 业于 中央 财经 大学金 融系 , 获 学士 学位,1997 年 毕业 于哈 尔滨 工业 大学管 理学 院
技术经 济专 业, 获硕 士学 位,1999 年 享受 国务 院颁 发的政 府特 殊津 贴。
彭纯先 生, 副董 事长 、执 行董事 、行 长。
彭先生2013 年11 月起 任本 行副董 事长 、 执 行董 事,2013 年10 月 起任 本行 行长;2010年
4月至2013 年9月 任中 国投 资有限 责任 公司 副总 经理 兼中央 汇金 投资 有限 责任 公司执 行董 事 、
总经理 ;2005 年8月至2010 年4月 任本 行执 行董 事、 副 行长 ;2004 年9 月至2005 年8月任 本行 副
行长 ;2004 年6 月至2004 年9月任 本行 董事 、 行 长助 理 ;2001 年9 月至2004 年6月 任本行 行长 助
理;1994年至2001 年 历任 本行乌 鲁木 齐分 行副 行长 、行长 ,南 宁分 行行 长, 广州分 行行 长 。
彭先生1986 年于 中国 人民 银行研 究生 部获 经济 学硕 士 学位 。
刘树军 先生 ,资 产托 管业 务中心 总裁 。
刘先生 2014 年 4 月至 今任 本 行资 产托 管业 务中 心总 裁 ,2012 年 5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
本行资 产托 管部 总经 理,2011 年10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本 行资 产托 管部 副总 经理。2011 年
10 月前 历任中 国农 业银行 长春分行 办公 室主任 、农 行总行办 公室 正处级 秘书 ,农行总 行信
贷部工 业信 贷处 处长 , 农 行总行 托管 部及 养老 金中 心副总 经理 , 本行内 蒙古 分行副 行长 。 刘
先生为 管理 学硕 士, 高级 经济师 。
(三) 基金 托管 业务 经营 情况
截止 2015 年二 季度 末 , 交 通银行 共托 管证 券投 资基 金132 只。 此外 ,还 托管 了 基金 公
司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 计划 、 银行 理财 产品 、 私 募投 资基金 、 保 险资 金、 全国 社保基 金、 信托
计划、 养老 保障 管理 基金 、企业 年金 基金 、金 库宝 资产保 管、QFII 证 券投 资 资产、RQFII
证券投 资资 产、QDII 证 券 投资资 产、QDLP 资 金、 证 券公司 客户 资产 管理 计划 、客户 资金 等
产品。
三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 销售 机构 :
1. 直销 机构 : 上 投摩 根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同 上)
2. 代销 机构 :
(1)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18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牛 锡明
客户服 务热 线: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地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 门内大 街1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1 号客 户服 务电话 :95566
法定代 表人 :田 国立
网址:www.boc.cn
(3)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深南 大 道 7088 号
办公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深南 大 道 7088 号
法人代 表: 李建 红
客户服 务中 心电 话: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4)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南 路500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中 山东 一路 12 号
法定代 表人 :吉 晓辉
联系人 :虞 谷云
联系电 话:021-61618888
客户服 务热 线: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5) 上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路16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路168 号
法定代 表人 :范 一飞
联系电 话:021-68475888
传真:021-68476111
客户服 务热 线:021-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6) 申万宏 源证 券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 乐路 989 号45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 45 层 (邮 编:200031 )
法定代 表人 :李 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 话:95523 或4008895523
电话委 托:021-962505
国际互 联网 网址: www.swhysc.com
联系人 :黄 莹
(7) 申万宏 源西 部证 券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高新 区( 新市 区) 北京 南路 358 号 大成 国际 大 厦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 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 高新区 (新 市区) 北京 南路358 号 大成 国际 大厦20 楼2005 室 (邮
编:830002 )
法定代 表人 :许 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 户 服务电 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联系人 :李 巍
(8) 上海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西 藏中 路 336 号
法定代 表人 :龚 德雄
电话:(021 53519888
传真:(021) 53519888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918918 (全 国) 、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9) 国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商城 路 61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168 号上 海银 行大 厦 29 层
法定代 表人 :万 建华
联系人 :芮 敏祺 电话:(021) 38676666 转6161
传真:(021) 38670161
客户服 务咨 询电 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0) 招商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38-45 层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联系人 :林 生迎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11) 光大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袁 长清 (代 行)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网址:www.ebscn.com
(12) 中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 : 陈 有安
联系人 :田 薇
电话: 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536
客服电 话: 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3) 中信建 投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 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朝内大 街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常青 电话:(010)6518675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 :魏 明
客户服 务咨 询电 话:400-8888-108 ;
网址:www.csc108.com
(14) 海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 海市 淮海 中 路 9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开国
电话:021 -23219000
联系人 :李 笑鸣
客服电 话:95553
公司网 址:www.htsec.com
(15) 国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红 岭中 路 1012 号 国信 证券 大厦16-26 层
法定代 表人: 何如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952
联系人: 周杨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36
公司网 址:www.guosen.com.cn
(16) 国都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直门 南大 街3 号国 华投 资大 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直门 南大 街3 号国 华投 资大 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常 喆
联系人 :黄 静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17) 中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中心 三 路 8 号 卓越 时代广 场( 二期 )北 座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亮马桥 路 48 号 中信 证券 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王 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户服 务热 线:010-95558
(18) 中信证 券( 山东 )有 限责 任公司
注册和 办公 地址 :山 东省 青岛市 崂山 区深 圳路222 号1 号楼2001
法定代 表人 :杨 宝林
联系人 :吴 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 务电 话:95548
公司网 址:www.citicssd.com
(19) 安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牛 冠兴
客服电 话:4008001001
公司网 址:www.essence.com.cn
(20) 长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 8 号 长江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胡 运钊
客户服 务热 线:95579 或4008-888-999
联系人 :李 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长江证 券客 户服 务网 站 :www.95579.com
(21) 诺亚正 行( 上海 )基 金销 售投资 顾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金 山区 廊下镇 漕廊 公 路7650 号205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68 号时 代金 融 中心 8 楼801 室
法定代 表人 :汪 静波 客服电 话:400-821-5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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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上海好 买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场中 路 685 弄 37 号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南 路 1118 号 鄂尔 多斯 大厦903-906 室
法定代 表人 :杨 文斌
客服电 话:400-700-9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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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深圳众 禄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深南东 路 5047 号发 展银 行 大厦 25 楼I、J 单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深南东 路 5047 号发 展银 行 大厦 25 楼I、J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客服电 话:4006-788-887
公司网 站:www.zlfun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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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杭州数 米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滨江区 江南 大 道3588 号 恒 生大 厦 12 楼
法定代 表人 :陈 柏青
客服电 话:400-0766-123
公司网 站:www.fund123.cn
(25) 上海天 天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0 号2 号楼 2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5 号 3C 座9 楼
法定代 表人 :其 实
客服电 话:400-1818-188
网站: www.1234567.com.cn
(26) 一路财 富( 北京 )信 息科 技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 京市 西城 区 车公庄 大 街 9 号 五栋 大 楼 C 座 702
办公地 址: 北 京市 西城 区 阜成门 大 街 2 号 万通 新世 界广 场 A 座 2208
法定代 表人 : 吴雪 秀
客服电 话:400-001-1566 网站: www.yilucaifu.com
(27)
北京 展恒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注册 地 址: 北京 市顺 义区 后沙峪 镇安 富 街 6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德胜门 外华 严北 里 2 号民 建大 厦 6 层
法定代 表人 :闫 振杰
联系电 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035
客服电 话: 4008886661
公司网 址:www.myfund.com
(28) 上海利 得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61 号10 号楼12 楼
法定代表人: 沈继伟
客服电话:4000676266
网站:www.leadbank.com.cn
(29) 和讯信 息科 技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 京市 朝阳 区 朝外大 街 22 号 泛利 大厦10 层
办公地 址: 北 京市 朝阳 区 朝外大 街 22 号 泛利 大厦10 层
法定代 表人 : 王莉
客服电 话:4009200022 ,021-20835588
网站:licaike.hexun.com
(30) 上海汇 付金 融服 务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西藏中 路 336 号 1807-5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中山南 路 100 号 金外 滩国 际广 场 19 楼
法定代 表人 :张 皛
客服电 话:400-820-2819
网站:fund.bundtrade.com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有 关法 律法规 的要 求, 选择 其它 符合要 求的 机构 代理 销售 本基金 , 并
及时公 告。
(二) 基金 注册 登记 机构 :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同 上)
(三) 律师 事务 所与 经办 律师:
名称: 上海 源泰 律师 事务 所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南 路 256 号华 夏银 行大 厦 14 楼
负责人 :廖 海
联系电 话:021-5115 0298
传真:021-5115 0398
经办律 师: 刘佳 、张 兰
(四) 审计 基金 财产 的会 计师事 务所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1318 号星 展 银行大 厦 6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1318 号星 展 银行大 厦 6 楼
法定代 表人 :吴 港平
联系电 话:8621-61233277
联系人 :汪 棣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汪 棣、 王灵
四、基金概况
基金名 称: 上投 摩根 岁岁 盈 定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类 型: 契约 开放 式
五 、基金的投资
( 一)投 资目 标
在合理 充分 的定 量分 析及 定性研 究基 础上 , 在 风险 可控的 原则 下, 通过 参与 固定收 益类
资产的 投资 封闭 运作 ,力 争获取 超越 基准 的稳 健回 报。
( 二)投 资范 围
本基金 主要 投资 于固 定收 益类金 融工 具, 具体 包括 国债、 央行 票据 、金 融债 、企业 债 、公司债 、 地方 政府 债、 次 级债、 短期融 资券、 中期 票据、 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可分离 交易 可 转
债的纯 债部 分 、 资产 支持 证券 、 债 券回 购、 银行 存 款等固 定收 益品 种及 法律 法规或 中国 证监
会允许 投资 的其 他金 融工 具(但 须符 合中 国证 监会 的 相关规 定) 。
本基金 不直接从二级 市场买入股 票、权证等权 益类资产, 也不参与一级 市场的新股 申
购或增 发新 股, 可转 换债 券仅投 资二 级市 场可 分离 交易可 转债 的纯 债部 分。
如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 构以后允许 基金投资其他 品种,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 后,
可以将 其纳 入投 资范 围。
基金的投 资组 合比例 为: 本基金的 债券 投资比 例不 低于基金 资产 的 80 %,但 在每次 开
放期前 三个 月 、 开放 期及 开放期 结束 后三 个月 的期 间内 , 基 金投 资不受 上述 比例限 制 ; 开 放
期内现金 及到 期日在 一年 以内的政 府债 券占基 金资 产净值的 比例 不低 于 5%; 如法律法 规或
监管机 构以 后允 许基 金投 资其他 品种 , 基 金管 理人 在履行 适当 程序 后, 可以 将其纳 入投 资范
围,其 投资 比例 遵循 届时 有效的 法律 法规 和相 关规 定。
( 三)投 资策 略
1 、债 券类 属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将对 不同 类型 固定 收益品 种的 信用 风险 、 税 赋水平 、 市场 流动性 、 市 场风险 等因
素进 行 分析 , 研 究同 期限 的国债 、 金 融债 、 企 业债、 交易所 和银 行间 市场 投资 品种的 利差 和
变化趋 势 , 评 估不同 债券 板块之 间的 相对 投资 价值 , 确 定债 券类 属配置 策略 , 并 根据 市场 变
化及时 进行 调整 。
2 、久 期管 理策 略
本基金 将基 于对 市场 利率 的变化 趋势 的预 判, 相应 的调整 债券 组合 的久 期。 本基金 通过
对影响 债券 投资 的宏 观经 济变量 和宏 观经 济政 策等 因素的 综合 分析 , 预测 未来 的市场 利率 的
变动趋 势 , 判 断债券 市场 对上述 因素 及其 变化 的反 应, 并据 此积 极调整 债券 组合的 久期 。 在
预期利 率下 降时 , 增 加组 合久期 , 以较 多地获 得债 券价格 上升 带来 的收 益, 在预期 利率 上 升
时, 减 小组 合久 期, 以规 避债券 价格 下降 的风 险。
3 、收 益率 曲线 策略
本基金 资产 组合 中的 长、 中、短 期债 券主 要根 据收 益率曲 线形 状的 变化 进行 合理配 置 。
本基金 在确 定固 定收 益资 产组合 平均 久期 的基 础上 , 将结 合收 益率 曲线 变化 的预测 , 适 时采
用跟踪 收益 率曲 线的 骑乘 策略或 者基 于收 益率 曲线 变化的 子弹 、杠 铃及 梯形 策略构 造组 合 ,
并进行 动态 调整 。 4 、信 用策 略
本基金 将深 入挖 掘信 用债 的投资 价值 , 在 承担 适度 风险的 前提 下追 求较 高收 益。 本 基金
将利用 内部 信用 评级 体系 对债券 发行 人及 其发 行的 债券进 行信 用评 估 , 并 结合 外部评 级机 构
的信用 评级 , 分析违 约风 险以 及 合理 信用 利差 水平 , 判 断债 券的 投资价 值 , 谨慎选 择债 券发
行人基 本面 良好 、债 券条 款优惠 的信 用债 进行 投资 。
5 、回 购策 略
本基金 将通 过对 回购 利率 和现券 收益 率以 及其 他投 资品种 收益 率的 比较 , 通过 回购融 入
短期资 金滚 动操 作, 投资 于收益 率高 于回 购成 本的 债券以 及其 他获 利机 会, 从而获 得杠 杆放
大收益 , 并 根据 市场 利率 水平以 及对 利率 期限 结构 的预期 等, 对回 购放 大的 杠杆比 例适 时进
行调整 。
6 、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投 资 策略
基金投 资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基 金管 理人 将根 据审 慎原则 ,制 定严 格的 投资 决策流 程 、
风险控 制制 度和 信用 风险 、 流 动性 风险 处置预 案 , 其中 , 投 资决 策流程 和风 险控制 制度 需经
董事会 批准 ,以 防范 信用 风险、 流动 性风 险等 各种 风险。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 募债 的投资主要从自上而 下判 断景气周期和自下而 上精 选标的两
个角度 出发 , 通 过自 上而 下的宏 观环 境分 析、 市场 指标分 析结 合自 下而 上的 基本面 分析 和估
值分析 ,精 选个 券构 建组 合。为 了提 高对 私募 债券 的投资 效率 ,严 格控 制投 资的信 用风 险 ,
在个券 甄选 方面 ,本 基金 将通过 信用 调查 方案 对债 券发行 主体 的信 用状 况进 行分析。
7 、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将在 严格 控制 组合 投资风 险的 前提 下投 资于 资产支 持证 券 。 本 基金 综合 考虑市 场
利率、 发行 条款 、 支 持资 产的构 成及 质量 等因 素, 主要从 资产 池信 用状 况、 违约相 关性 、 历
史违约 记录 和损 失比 例、 证券的 信用 增强 方式 、 利 差补偿 程度 等方 面对 资产 支持证 券的 风险
与收益 状况 进行 评估 , 在 严格控 制风 险的 情况 下, 确定资 产合 理配 置比 例, 在保证 资产 安 全
性的前 提条 件下 ,以 期获 得长期 稳定 收益 。
( 四) 投资 限制
1、组 合限 制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应遵 循以 下限制 :
(1) 本 基金 的债 券投 资比 例不低 于基 金资 产 的80 % , 但在 每次 开放 期前 三个 月、 开 放
期及开 放期 结束 后三 个月 的期间 内, 基金 投资 不受 上述比 例限 制 ;
(2 ) 开 放期内 保持 不低 于 基金资 产净 值 5 %的 现金 或者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债 券 ; (3)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 全部基 金持 有一 家公 司发 行的证 券, 不超 过该 证券 的 10 %;
(4)本 基金投 资于同 一原 始权益人 的各 类资产 支持 证券的比 例, 不得超 过基 金资产 净
值的 10 %;
(5) 本基 金持 有的 全部 资 产支持 证券 ,其 市值 不得 超过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20 %;
(6)本 基金持 有的同 一( 指同一信 用级 别)资产 支持 证券的比 例, 不得超 过该 资产支 持
证券规 模 的10 %;
(7)本 基金管 理人管 理的 全部基金 投资 于同一 原始 权益人的 各类 资产支 持证 券,不 得
超过其 各类 资产 支持 证券 合计规 模 的10 %;
(8) 本基 金应 投资 于信 用 级别评 级 为 BBB 以上( 含 BBB) 的 资产 支持 证券 。基 金 持有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期间 , 如 果 其信 用 等 级 下 降、 不 再 符 合投 资 标 准 , 应在 评 级 报 告发 布 之 日 起 3
个月内 予以 全部 卖出 ;
(9)本 基金持 有的全 部中 小企业私 募债 券,其 市值 不超过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10% ;本基
金持有 一家 企业 发行 的中 小企业 私募 债, 不得 超过 该债券 的 10% , 本 基金 投资 中小企 业私 募
债券的 剩余 期限 ,不 得超 过本基 金的 剩余 运作 周期 ;
(10 ) 本 基金 进入 全国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进行 债券 回购 的资金 余额 不得 超过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40% ,在 全国 银行 间同 业市场 中的 债券 回购 最长 期限 为 1 年 ,债 券回 购到 期后不 展期 ;
(11) 法律 法规 及中 国证 监会规 定的 和《 基金 合同 》约定 的其 他投 资限 制。
因证券 市场 波动 、 证 券发 行人 合 并、 基金 规模 变动 等基金 管理 人之 外的 因素 致使基 金投
资比例 不符 合上 述规 定投 资比例 的, 基金 管理 人应 当在 10 个 交易 日内 进行 调 整。
基金管理 人应 当自基 金合 同生效之 日起 6 个 月内使 基金的投 资组 合比例 符合 基金合 同
的有关 约定 。基 金托 管人 对基金 的投 资的 监督 与检 查自基 金合 同生 效之 日起 开始。
如果法 律法 规对 上述 投资 比例限 制进 行变 更的 , 以 变更后 的规 定为 准。 如法 律法规 或监
管部门 取消 上述 限制 , 且 适用于 本基 金 , 则本 基金 在履行 适当 程序 后 不 再受 相关限制 , 但须
提前公 告, 不需 要经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大会 审议 。
2 、禁 止行 为
为维护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合法权 益, 基金 财产 不得 用于下 列投 资或 者活 动:
(1) 承销 证券 ;
(2) 违反 规定 向他 人贷 款 或者提 供担 保;
(3) 从事 承担 无限 责任 的 投资;
(4) 买卖 其他 基金 份额 , 但是 中 国证 监会 另有 规定 的除外 ; (5) 向其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托管 人出 资;
(6) 从事 内幕 交易 、操 纵 证券交 易价 格及 其他 不正 当的证 券交 易活 动;
(7) 依照 法律 、行 政法 规 和中国 证监 会 规 定禁 止的 其他活 动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部 门取 消上述 禁止 性规 定 , 基 金管 理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 后可 不受上 述
规定的 限制 。
( 五) 业绩 比较 基准
一年期 银行 定期 存款 利率 (税后 )+0.5%
上述 “ 一年 期银 行定 期存 款利率 ” 是 指每 个运 作周 期首日 中国 人民 银行 公布 并执行 的一
年期“ 金融机 构人民 币存 款基准 利率” , 以后 每一个 年度开 放期结 束后的 第一 个运作 周期首
日进行 调整 。
本基金 是债 券型 基金 , 每 封闭运 作满 一年 开放 一次 , 主要 投资 于各 类固 定收 益类金 融工
具, 追求 基金 资产的 稳定 增值 , 因 此, 上述 业绩 比 较基准 与本 基金 定期 开放 的运作 方式 相匹
配,符 合本 基金 的风 险收 益特征 ,是 衡量 本基 金投 资业绩 的理 想基 准。
如果今 后法 律法 规发 生变 化, 或 者有 更权 威的 、 更 能 为市场 普遍 接受 的业 绩比 较基准 推
出, 或 者是 市场 上出 现更 加适合 用于 本基 金的 业绩 基准的 指数 时, 本基 金管 理人在 与基 金托
管人协 商一 致, 并履 行适 当程序 后调 整或 变更 业绩 比较基 准并 及时 公告 , 而 无须召 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 六) 风险 收益 特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较低 风险品 种, 预期 风险 和预 期收益 高 于
货币市 场基 金, 低于 混合 型基金 和股 票型 基金 。
(七) 基金 管理 人代 表基 金行使 股东 权利 的处 理原 则及方 法
1. 基金 管理 人按 照国 家有 关规定 代表 基金 独立 行使 相关权 利 , 保 护基 金份 额持 有人的 利
益;
2. 有利 于基 金财 产的 安全 与增值 ;
3. 不通 过关 联交 易为 自身 、 雇员、 授权 代理 人或 任何 存在利 害关 系的 第三 人牟 取任何 不
当利益 。
(八) 基金 的融 资融 券
本基金 可以 根据 届时 有效 的有关 法律 法规 和政 策的 规定进 行融 资融 券。 (九) 基金 的投 资组 合报 告
(1) 报告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735,955,642.32 91.63
其中:债券 735,955,642.32 91.63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6,785,898.82 5.82
7 其他各项资产 20,453,929.71 2.55
8 合计 803,195,470.85 100.00
(2) 报告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股 票投资 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3) 报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十 名股 票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4) 报告期 末按 债券 品种 分类 的债券 投资 组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42,560,000.00 7.62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42,560,000.00 7.62
4 企业债 券 377,724,642.32 67.62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41,318,000.00 25.30
6 中期票 据 174,353,000.00 31.21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735,955,642.32 131.76
(5) 报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名 的前五 名债 券投 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40202 14 国开 02 400,000
42,560,000.0
0
7.62
2 1082148
10 农发集
MTN1
300,000
30,219,000.0
0
5.41
3 101458025
14 陕延油
MTN003
200,000
21,238,000.0
0
3.80
4 112224 14 兴蓉 01 200,000
20,764,000.0
0
3.72
5 041460084
14 中金集
CP001
200,000
20,202,000.0
0
3.62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 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 报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五 名贵 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8) 报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名 的前五 名权 证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9) 报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股 指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指期 货。
(10) 报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国 债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11)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注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 案
调查, 或在 本报 告编 制日 前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的 情形 。
2、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股 票没 有超 出基 金合 同规定 的备 选股 票库 。
3、 其他资 产构 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41,896.6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0,412,033.1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0,453,929.71
4、 报告期 末持 有的 处于 转股 期的可 转换 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5、 报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 中存 在流通 受限 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6、 投资组 合报 告附 注的 其他 文字描 述部 分
因四舍 五入 原因,投 资组 合 报告中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存在 尾差 。 六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基 金
一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 收益。 基金 的过 往业 绩并 不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投资 有风险 , 投 资者
在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 阅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
上投摩 根岁 岁盈 定期 开放 债券 A :
阶段
净 值 增 长
率①
净值增 长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 绩比 较基
准 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 ④
基金成 立日 —2013/12/31 -1.00% 0.11% 1.23% 0.01% -2.23% 0.10%
2014/01/01 —2014/12/31 9.63% 0.16% 3.55% 0.01% 6.08% 0.15%
2015/01/01 —2015/06/30 4.47% 0.07% 1.76% 0.01% 2.71% 0.06%
上投摩 根岁 岁盈 定期 开放 债券 B :
阶段
净 值 增 长
率①
净值增 长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 绩比 较基
准 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 ④
基金成 立日 —2014/12/31 2.18% 0.24% 1.22% 0.01% 0.96% 0.23%
2015/01/01 —2015/06/30 4.37% 0.07% 1.76% 0.01% 2.61% 0.06%
上投摩 根岁 岁盈 定期 开放 债券 C :
阶段
净 值 增 长
率①
净值增 长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 绩比 较基
准 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 ④
基金成 立日 —2013/12/31 -1.10% 0.10% 1.23% 0.01% -2.33% 0.09%
2014/01/01 —2014/12/31 9.32% 0.16% 3.55% 0.01% 5.77% 0.15%
2015/01/01 —2015/06/30 4.27% 0.07% 1.76% 0.01% 2.51% 0.06%
上投摩 根岁 岁盈 定期 开放 债券 D :
阶段
净 值 增 长
率①
净值增 长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 绩比 较基
准 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 ④
基金成 立日 —2014/12/31 1.99% 0.23% 1.22% 0.01% 0.77% 0.22%
2015/01/01 —2015/06/30 4.19% 0.08% 1.76% 0.01% 2.43% 0.07%
七 、基金的费用与税 收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4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和 诉讼 费;
5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6 、基 金的 证券 交易 费用 ;
7 、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8 、销 售服 务费 ;
9 、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 基金合 同》 约定 ,可 以在 基金财 产中 列支 的其 他费 用。
(二) 基金 费用 计提 方法 、计提 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的B 类和 D 类 基金 份额的 年管 理费 率 为 0.6% , A 类和C 类基 金份 额的 年 管理费 率
为0.4% 。 管理 费的 计算 方 法如下 :
H =E× 该类 基金 份额 年管 理费率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托管人 根据 与基金 管 理
人核对 一致 的财 务数 据, 自动在 月初 五个 工作 日内 、 按 照指 定的 帐户路 径进 行资金 支付 , 基
金管理 人无 需再 出具 资金 划拨指 令。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休 息日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费用 自动
扣划后 ,基 金管 理人 应进 行核对 ,如 发现 数据 不符 ,及时 联系 基金 托管 人协 商解决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2%的 年 费率计 提 。 托 管费 的计 算 方法如 下:
H =E×0.2%÷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托管人 根据 与 基金 管 理
人核对 一致 的财 务数 据, 自动在 月初 五个 工作 日内 、 按 照指 定的 帐户路 径进 行资金 支付 , 基
金管理 人无 需再 出具 资金 划拨指 令。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休 息日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费用 自动
扣划后 ,基 金管 理人 应进 行核对 ,如 发现 数据 不符 ,及时 联系 基金 托管 人协 商解决 。
3 、销 售服 务费
本基 金A 类和 B 类基 金份 额不收 取销 售服 务费 ,C 类和 D 类 基金 份额 的销 售服 务费年 费
率为0.4% 。销 售服 务费 的 计算方 法如 下:
H =E×0.4% ÷当 年天 数
H 为该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该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 逐 日累 计至 每月月 末 , 按月支 付 , 由 基金托 管人 根据与 基金
管理人 核对 一致 的财 务数 据, 自动 在月 初五 个工 作日 内、 按照 指定 的帐 户路 径进 行资金 支付 ,
基金管 理人 无需 再出 具资 金划拨 指令 。 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休息 日等 , 支 付日 期顺延 。 费 用自
动扣划 后, 基金 管理 人应 进行核 对, 如发 现数 据不 符,及 时联 系基 金托 管人 协商解 决。
销售服 务费 主要 用于 支付 销售机 构佣 金、 以及 基金 管理人 的基 金行 销广 告费 、 促销 活动
费、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服务 费等。
销售服 务费 不包 括基 金募 集期间 的上 述费 用。
上述“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中 第 3-7 项 费用 ”, 根 据有关 法规 及相 应协 议规 定 ,按 费
用实际 支出 金额 列入 当期 费用, 由基 金托 管人 从基 金财产 中支 付。
(三) 不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 、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因未履 行或 未完全 履行 义务导致 的费 用支出 或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前的 相关费 用;
4 、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四) 费用 调整 在遵守 相关 的法 律法 规并 履行了 必要 的程 序的 前提 下, 基金 管理 人可 酌情 调低 基金管 理
费率 、 销 售服 务费率 , 或 基金托 管人 可酌 情调 低基 金托管 费率 。 此项调 整不 需要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决 议通 过 。 基 金管 理人必 须最 迟于 新的 费率 实施日 前三 个工 作日 在至 少一种 中国 证
监会指 定媒 体上 刊登 公告 。
(五) 税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法 规执 行。
八、招募书说明书更 新部 分说明
上投摩 根岁 岁盈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于 2013 年 8 月 28 日成 立, 至 2015 年 8
月 27 日 运作 满 两 年。现 依 据《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基 金法 》 、 《 证券 投资 基金运 作管 理
办法》 、 《 公开 募集 证 券投 资基金 销售 管理 办法 》 、 《 证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管 理办法 》 及其 它
有关法 律法 规的 要求, 结合 基金 管理 人对 本基 金实 施的投 资经 营活 动 , 对 2015 年 4 月 13
日公告 的 《上 投摩根 岁岁 盈定期 开放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招募说 明书( 更新) 》进行 内容补
充和更 新, 主要 更新 的内 容如下 :
1、 在 “ 三 、 基 金管 理人 ” 的 “ 主要 人员 情况 ” 中, 对 董事 、 监事 、 基金 经理 以及投 资
决策委 员会 等信 息进 行了 更新。
2、在 “四 、基 金托 管人 ” 中,对 基金 托管 人的 信息 进行了 更新 。
3、在 “五 、相 关服 务机 构 ”中, 对代 销机 构的 信息 进行了 更新 。
4、在“ 七、基 金份额 的申 购、赎回 和转 换” 中 的“ ( 二)申购 与赎 回办理 的开 放日及
时间” 中, 对基 金运 作周 期相关 的内 容进 行了 更新 。
5、在“ 七、基 金份额 的申 购、赎回 和转 换”中 的“ ( 五)申购 与赎 回的价 格、 费用及
其用途 ”中 ,对 申购 份额 的计算 公式 进行 了更 新。
6、 在 “八 、 基金 的投 资” 的 “基 金的 投资 组合 报告 ” 中, 根 据本 基金 实际 运 作情况 更
新了最 近一 期投 资组 合报 告的内 容。
7、 在 “九、 基金 的业 绩” 中, 根据 基金 的实 际运 作 情况, 对 本基 金成 立以 来 的业绩 进
行了说 明。
8、在“ 十一、 基金资 产的 估值”的 “ (三 )估值 方法 ”中,对 固定 收益证 券 的 估值方
法进行 了更 新。
9、在 “二 十二 、其 他应 披 露事项 ”章 节, 对本 披露 期内的 重大 事项 进行 了披 露。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5 年 10 月 10 日